鹏华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3德清债”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3 德清债”债券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本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所 持有的债券“13 德清债(代码 :12421
3 )” 2014 年 2 月 11 日成交价 格严重偏离。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
会 2008 年 9 月 12 日下发的[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 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的
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于 2014 年 2 月 11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债 券“13 德清债”
按估值模型计算的公允价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 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债券当 日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
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
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 )或拨打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咨 询或查
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