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达澳 银稳 定增 利分 级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第4 季度 报告
2013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信达澳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 送 出日期:2014 年 1 月21 日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第 4 季度 报告
1
§1 重 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 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 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 年10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2 基 金产品 概况
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稳定 增利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 “信达增利” )
基金主代码 166105
交易代码 1661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信达利
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 信达
利 B 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5 月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4,723,949.33 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主要通过深入分析固定收
益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并进行投资, 追求基金资产
的长期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 对债
券的公允价值进行深入分析,精选价值被低估的债
券,在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品种配置的 基础上,
有效构建投资组合,优化组合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总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第 4 季度 报告
2
的基金品种, 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稳定 增利债券 A
(场内简称 “信达利 A”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 债券B
(场内简称 “信达利 B” )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6106 150082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3,483,453.88 份 91,240,495.45 份
下属两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 3 年内, 信达利A 为
低风险、 收益相对稳定的
基金份额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3 年内, 信达利 B 为
较高风险、 较高收益的基
金份额。
§3 主 要财务 指标 和基金 净值 表现
3.1 主要财 务指 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13 年10 月1 日 -2013 年12 月31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424,026.59
2.本期利润
-8,636,473.5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
-0.0607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4,985,478.3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22
注:1 、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及赎回费等)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3.2 基金净 值表 现
3.2.1 本 报告 期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第 4 季度 报告
3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7.23% 0.33% -2.37% 0.14% -4.86% 0.19%
3.2.2 自 基金合 同生 效以 来基 金 份额 累计 净值增 长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5 月 7 日生效。
2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 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 产( 含可转换债券)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资产的 80%,持有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
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3.3 其他指 标
序号 其他指标 报告期末(2013 年12 月31 日)
1 期末信达利A 与信达利B 基金份额
配比
0.36698018:1
2 信达利 A 累计折算份额 8,205,841.25 份
3 期末信达利 A 份额参考净值 1.006 元
4 期末信达利 A 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1.069 元
5 期末信达利 B 份额参考净值 0.891 元
6 期末信达利 B 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0.891 元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第 4 季度 报告
4
7 信达利A 年收益率(单利) 3.90%
注: 根据 本基金基金合 同的 约定, 信达利 A 的年收益率将在每次开放日设定一次并公
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 信达利 A 年收益率 为 3.90%,即开放日 2013 年 11 月 6 日 中国
人民银行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3.00%的 1.3 倍进行计
算。
§4 管 理人报 告
4.1 基金经 理( 或基 金经 理小 组)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孔学峰
本基金的
基金经
理,稳定
价值债券
基金和信
用债债券
基金基金
经理,固
定收益总
监
2012-5-7 - 9 年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 。历任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固定收益总部副总经理;2011 年
8 月 加入信达澳银基金公司,历
任投资研究部下固定收益部总经
理、固定收益副总监、固定收益
总监 、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基
金基金经理(2011 年9 月 29 日
起至今) 、 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基
金基金经理(2013 年5 月 14 日
起至今) 。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 任职或离任日期。
2 、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 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 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等。
4.2 管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 办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 基 金 合 同 和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 监 管 部 门
的相关规定, 依照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安全 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
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持有人谋求 最大利益 , 没有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 易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建立了投资决策及交易内控制度, 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
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谨的公平交易机制,
确保不同基金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基金间公平分配交易量。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第 4 季度 报告
5
公司对报告期内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
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利用数据统计和重点审查价差原因相结合的方法,
对连续四个季度内、不同时间窗口(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
合同 向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 对部分债券一级 市场申购、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
司名义进行的交易进行了审核和监控, 未发现公司所管理的投资组合存在违反公平交
易原则的情形。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 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本公司所管理的 投资组合 未
发生 交易所公开竞价 的同日反向交易。
4.4 报告期 内基 金投资策 略和 运作分 析
四季度, 央行的货币政策依然偏紧, 债券市场的回购利率维持在偏高的位置。 国
债收益率不断攀升, 从而带动其他品种的收益率创下历史新高。 报告期间, 我们减少
了转债及信用债的配置,但市场的 急跌仍然使基金资产遭受了损失。
当前债券的收益率已经超过贷款利率,甚至接近信托收益率,从比较收益而言,
债券也具备投资价值。 同时, 当前的债券加权收益率已经超过了实体经济的投资回报
率。 很难想象, 在企业经营没有飞跃的情况下, 超出其承受力的利率水平显然是无法
接受的, 我们预计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选择推迟、 减少甚至放弃债券发行计划。 因
此,我们认为债券市场在 2014 年会面临需求 和供给的拐点。站在历史最高的收益率
水平的时点, 并考虑到政府对债务问题的防控, 只要能积极防范个券的信用风险, 我
们将以积极的态度去应对市场, 挖掘潜在的 投资机会, 提高组合收益, 不辜负基金持
有人的托付。
4.5 报告期 内基 金的业绩 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22 元, 份额累计净值为 0.954 元, 报告期
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2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7%。
§5 投 资组合 报告
5.1 报告期 末基 金资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
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4,010,450.00 1.92
其中:股票
4,010,450.00 1.92
2 固定收益投资
188,458,684.90 90.25
其中:债券
188,458,684.90 90.25
资产支持证券
-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第 4 季度 报告
6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573,384.53 5.54
6 其他资产
4,777,068.27 2.29
7 合计
208,819,587.70
100.00
5.2 报告期 末按 行业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50,650.00 0.04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 生产
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 技术
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959,800.00 3.44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
业
- -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 服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 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010,450.00 3.49
5.3 报告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投 资明 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888 中国国旅 130,000 3,959,800.00 3.44
2 601339 百隆东方 5,000 50,650.00 0.04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 仅持有上述股票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第 4 季度 报告
7
5.4 报告期 末按 债券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5,901,770.00 5.1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04,590,609.80 90.9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77,966,305.10 67.81
8 其他
- -
9 合计
188,458,684.90 163.90
5.5 报告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债券投 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0015 石化转债 265,370 25,305,683.20 22.01
2
110023 民生转债 233,000 22,491,490.00 19.56
3
110020 南山转债 229,230 20,889,729.90 18.17
4
1280136 12 黔开投债 200,000 20,144,000.00 17.52
5
122663 12 科发债 200,280 19,727,580.00 17.16
5.6 报告 期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权证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5.8.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5.8.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第 4 季度 报告
8
5.8.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5.9 投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5.9.1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 券的发 行主 体报告 期内 被监管 部门 立案调 查, 或 在报告
编 制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石化转债(110015 )2014 年 1 月 12 日发布公告,主要内容为:国务院对山东省
青岛市 “11?22” 中 石 化 东 黄 输 油 管 道 泄 漏 爆 炸 特 别 重 大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报 告 作 出 批
复, 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 认定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 同意对
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中国石化及当地政府的 48 名责任人分别
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 15 名责任人移 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国
务院事故调 查组的统计,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 75,172 万元,公司将承
担其相应赔偿责任。 相关资金主要来自中国石化在以前年度积累的安全生产保险基金
( 指 经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由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集 团 公 司 面 向 公 司 所 属 企 事 业 单 位 设 立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保 险 基 金 ) 和 公 司 向 商 业 保 险 公 司 投 保 的 商 业 巨 灾 保 险 的 保 险 理 赔 资
金。
基金管理人认为, 中国 石化在收到国务院 对 “ 11.22” 事 件 处 理 报 告 的 批 复 后 ,
已经意识到了此事件的严重性, 并开展了隐患 排查治理及整改落实, 以保障生产设施
的安全运行。 基金管理 人经审慎分析, 认为该 事件对中国石化的经营不构成严重影 响,
对石化转债的价值也不构成严重影响。
除石化转债 (110015) 外, 其余的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
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也没有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的情形。
5.9.2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股 票中, 没有 投资超 出基 金合同 规定 备选股 票库 的情形。
5.9.3 其 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1,046.9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766,021.2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777,068.27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第 4 季度 报告
9
5.9.4 报 告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15 石化转债 25,305,683.20 22.01
2
110023 民生转债 22,491,490.00 19.56
3
110020 南山转债 20,889,729.90 18.17
4
110018 国电转债 5,528,840.00 4.81
5
113002 工行转债 2,939,150.00 2.56
6
125887 中鼎转债 811,412.00 0.71
5.9.5 报 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
明
1 601888 中国国旅 3,959,800.00 3.44 非公开发行
5.9.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6 开 放式基 金份 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信达澳银稳定 增利债券A
(场内简称 “信达利 A”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 B
(场内简称 “信达利 B” )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80,108,645.67 91,240,495.45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080,000.00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49,280,148.55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以“-”填列)
1,574,956.76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3,483,453.88 91,240,495.45
§7 基 金管理 人运 用固有 资金 投资本 基金 交易明 细
无。
§8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其 他重 要信息
无。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第 4 季度 报告
10
§9 备查 文 件目录
9.1 备查文 件目 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 《信达澳银稳定 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3、 《信达澳银稳定 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 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 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 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及网站免费查阅备查
文件。在 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