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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新兴产业(519120)

浦银安盛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上海银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浦 银安 盛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关 于旗下 部分 基金在 
上海 银行 开通 定期 定额投 资及 基金转 换业 务 的公告 
 
为了答 谢广 大投 资者 对 浦 银安盛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本 公司 ”)的 信任和支
持, 本公 司决定 自2014 年1 月 20 日 起, 开通 公司 旗下 部分 基金 在上海 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以
下简称 “上海 银行 ” ) 代 销渠道 的定 期定 额投 资 ( 以下简 称 “ 基金 定投 ” ) 业务及 基金 转换
业务 。 
一、基金定投业务 
基金定 投指 投资 者通过 上 海银行 提交 申请,约定 固定 扣款时 间和 扣款 金额 ,由 上海银 行
于 固定 约定 扣款 日在 投资 者指定 资金 账户 内自 动完 成扣款 和提交 基 金申 购申 请的一 种投 资
方式。 
1 、适 用基 金 
浦银安 盛战 略新 兴产 业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基金 代码:519120 , 以下 简称 “ 浦银新 兴
产业” )和 浦银 安盛 消费 升 级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 金代 码:519125 ,以 下简 称
“浦银 消费 升级 ” ) 。 
2 、如 无另 行公 告, 基金 定 投申购 费率 与普 通申 购费 率相同 ; 
3、投 资者 可到 上海 银行 的 营业网 点申 请开 办基 金定 投业务 并约 定每 期固 定的 投资金
额, 每 期扣 款金 额最 低 为100 元 ; 
4 、 上 海银 行 将 按照与 投资 者申请 时所 约定 的每 期 固 定扣款 日、 扣款 金额 扣款 , 投资 者
须指定 一个 有效 资金 账户 作为每 期固 定扣 款账 户 。 若遇非 基金 交易 日时 , 扣 款是否 顺延 以 上
海银行 的具 体规 定为 准。 具体扣 款方 式 按 上海 银行 的相关 业务 规则 办理 ; 
5 、 基金 的注 册登 记人 按照 基金申 购申 请日 (T 日) 的基金 份额 净值 为基 准计 算申购 份
额 ,申 购份 额将 在 T+1 工 作日确 认成 功后 直接 计入 投资者 的基 金账 户 , 投资 者可自 T+2 工
作日起 查询 申购 成交 情况 ;


2 6 、定 投业 务办 理的 具体 时 间、流 程 及 变更 和终 止 等 以上海 银行 受理 网点 的安 排和规 定 为准。 二、基金转换业务 ( 一) 适用 基金 范围





投 资 者可 以 在 上 海 银行 渠 道 办 理 浦 银 安 盛战 略新 兴 产 业 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 基 金 代 码:519120 ) 、 浦银 安盛 消费 升 级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代 码 :519125 ) 与 本 公司旗 下浦 银安 盛价 值成 长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基金代 码:519110 ) 、 浦银 安盛优 化收 益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A 类 (基 金代 码 :519111 ) 、 浦银安 盛优 化收 益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C 类(基金代码:519112 )、 浦 银 安 盛 精 致 生 活灵 活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基 金 代 码 : 519113 ) 、 浦 银安盛 沪 深 300 指 数增 强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基 金代码 :519116 ) 、 浦银安 盛货 币市场 证券 投资 基 金A 类 (基金 代码 :519509)、 浦 银安盛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B 类 ( 基 金代码 :519510)、 浦 银安 盛中证 锐联 基本 面 400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代 码:519117)、 浦银安 盛战 略新 兴产 业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基金 代码:519120 ) 、 浦银 安盛 季季添 利定 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A 类 ( 基金 代码 :519123 ) 和浦银 安盛 季季 添利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C 类 (基 金代 码:519124 ) 之 间的 基金 转换业 务, 以及 浦银 新兴 产业和 浦银 消费 升级之 间的 基金 转换 业务 。 本公司 今后 发行 的其 他开 放式基 金的 基金 转换 业务 将另行 公告 。 ( 二) 适用 投资 者 本 次开通的基 金 转 换业 务适 用 于 所 有 已 通过 上海 银行 代销渠道持 有 上 述任 一基 金 的 机 构投资 者和 个人 投资 者。 ( 三) 适用 销售 机构 上海 银行 代销 渠道 。 ( 四 )基 金转 换业 务费 用








基金 转换 费用 依照 转出基 金的 赎回 费用 加上 转出与 转入 基金 申购 费补 差的标 准收 取。





1 、赎 回费 用








转出 基金 的赎 回费 率 根据持 有基 金的 年限 递减 , 具体 各基 金的 赎回 费率 请参见 各基 金的 招募说 明书 或登 陆本 公司 网站(www.py-axa.com ) 查询。








2 、申 购费 用补 差


3 转入基 金的 申购 费率 根据 申购金 额的 增加 递减 , 具体 各基金 的申 购费 率请 参见 各基金 的 招募说 明书 或登 陆本 公司 网站 (www.py-axa.com ) 查询 。 当 转出 基金申 购费 率低于 转入 基金 申购费 率时 , 补 差费 率为 转入基 金和 转出 基金 的申 购费率 差额 ; 当 转出 基金 申购费 率高 于转 入 基 金 申 购 费 率 时 , 补 差 费 用 为 0 。 本 公 司 旗 下 各 基 金 转 换 费 率 可 登 陆 本 公 司 网 站 (www.py-axa.com ) 查询 。





3 、具 体计 算公 式


赎回费 用= 转出 基金 份额 ×当日 转出 基金 份额 净值 ×赎回 费率


转出金 额= 转出 基金 份额 ×当日 转出 基金 份额 净值 -赎回 费用








申 购补 差费 率= 转入 基 金的申 购费 率- 转出 基金 的 申购费 率( 如为 负数 则 取0)








申 购补 差费 用= 转出 金额× 申购 补差 费率 /(1 +申购 补差 费率 )








转 换费 用= 赎回 费用 +申购 补差 费用








转 入金 额= 转出 基金 份额× 当日 转出 基金 份额 净值- 转换 费用








转 入份 额= 转入 金额 /当日 转入 基金 份额 净值


转换 费用 由基金 份额持 有人承担 ,对 于转出 基金 赎回业务 收取 赎回费 的, 基金转出 时, 归入基 金资 产部 分按 赎回 费的处 理方 法计 算。








4 、浦 银安 盛新 兴产 业 基金 转换 业务 举例 说明


例一 : 某 投资 者投 资在 上海 银行渠 道持 有浦 银货 币基 金份 额 10,000 份。 该 投资 者将 这 10,000 份浦银 货币 基金 份额 转换 为浦银 新兴 ,10,000 份 浦 银货 币 基金 的未 付收 益为 10 元, 转入 基 金的申 购费 率为 :1.5 % 。 假设转 换日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分别 为: 浦银 货币 为 1.00 元、 浦银 新 兴为 1.05 元。 该投 资者 可 得的浦 银新 兴的 基金 份额 为:


转出金 额=10,000 ×1.00 =10,000 元





申购补 差费 率=1.5 % 申购补 差费 用=10,000 ×1.5% /(1+1.5%)=147.78 元


转换费 用=147.78 元


转入金 额=10,000+10 -147.78=9,862.22 元


转入份 额=9,862.22 /1.05=9,392.59 份 例二 : 某投 资者 投资 在上 海银行 渠道 持有 浦银 新兴 产业基 金份 额 10,000 份。 持有 6 个月 后, 该投资 者将 这 10,000 份浦 银新兴 产业 基金 份额 转换 为浦银 收 益 A 。 相对 应的 转出基 金的 申 购费率 、 赎 回费 率及 转入 基金的 申购 费率 分别 为:1.5 %、0.5%和 0.8 %。 假设 转换日 的基 金 4 份额净 值分 别为 :浦 银新 兴产业 为 1.2 元、 浦银 收 益 A 为 1.15 元 。该 投资 者 可得的 浦银 收 益 A 的 基金 份额 为:


赎回费 用=10,000 ×1.20 ×0.5%=60 元


转出金 额=10,000 ×1.20 -60=11,940 元





申购补 差费 率=0.8 %-1.5 %=-0.7%( 如为 负数 则 取 0)


申购补 差费 用=11,940 ×0 /(1 +0)=0 元


转换费 用=60+0=60 元


转入金 额=10,000 ×1.20 -60=11,940 元


转入份 额=11,940 /1.15=10,382.61 份


5、浦 银安 盛 消 费升 级 基 金转换 业务 举例 说明 : 例一 : 某 投 资 者 投 资 在 上 海 银 行 渠 道 持 有 浦 银 安 盛 货 币 市 场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10,000 份 。该 投资 者将 这 10,000 份 浦银 安盛 货币 市 场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 转换为 浦银 安 盛消费 升级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10,000 份 浦银安 盛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金 的未 付 收益 为 10 元 , 转 入基 金的 申购费 率为 :1.5% 。 假设 转换日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分 别为 : 浦 银安 盛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为 1.00 元、 浦 银安 盛消 费升 级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为 1.05 元。该 投资 者可 得的 浦银 安盛消 费升 级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的 基金 份额为 :


转出金 额=10,000 ×1.00 =10,000 元





申购补 差费 率=1.5 % 申购补 差费 用=10,000 ×1.5% /(1+1.5%)=147.78 元


转换费 用=147.78 元


转入金 额=10,000+10 -147.78=9,862.22 元


转入份 额=9,862.22 /1.05=9,392.59 份 例二 : 某 投资 者投 资在 上海 银行渠 道持 有 浦 银安 盛消 费升级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份 额 10,000 份 。持 有 6 个月后 ,该 投资 者将 这 10,000 份浦 银安 盛消 费升 级 灵活配 置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 转换为 浦银 安盛 优化 收益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A 类 。 相对应 的转 出 基金的 申购 费率 、 赎 回费 率及转 入基 金的 申购 费率 分别为 :1.5 %、0.5%和 0.8 %。 假设 转换 日的基 金份 额净 值分 别为 : 浦银 安盛 消费 升级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为 1.2 元、 浦银 5 安盛优 化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 A 类为 1.15 元。 该投资 者 可 得的 浦银 安盛 优化收 益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A 类 的基 金份额 为:


赎回费 用=10,000 ×1.20 ×0.5%=60 元


转出金 额=10,000 ×1.20 -60 =11,940 元





申购补 差费 率=0.8 %-1.5 %=-0.7%( 如为 负数 则 取 0)


申购补 差费 用=11,940 ×0 /(1 +0)=0 元


转换费 用=60+0=60 元


转入金 额=10,000 ×1.20 -60=11,940 元


转入份 额=11,940 /1.15=10,382.61 份 (五) 其他 与转 换相 关的 事项 1 、基金 转换只 能在同 一销 售机构进 行。 转换的 两只 基金必须 都是 该销售 机构 代理的 同 一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 、在 同一注 册登 记人 处注 册登 记的基 金。


2 、 投资 者需 在转出 基金 和转入 基金 均可 交易 的当 日, 方可 成功 办理基 金转 换业务 。 投 资者可 以将 在销 售机 构托 管的部 分或 全部 基金 份额 转换成 其他 基金 份额 , 转出 基金份 额不 得 超过所 在托 管网 点登 记的 可用基 金份 额。


3 、 转 出基金 份额 遵循 “ 先进先 出” 的 原则, 即先 认 (申) 购的 基金份 额在 转换时 先 转 换。转 入的 基金 份额 的持 有期将 自转 入的 基金 份额 被确认 之日 起重 新开 始计 算。


4 、 基金 转换 按照份 额进 行申请 , 单笔 转换份 额不 得低 于 100 份 , 单笔 转换 申请不 受 转 入基金 最低 申购 限额 限制 。


5 、投资 者申请 基金转 换须 满足《招 募说 明书》 最低 持有份额 的规 定。如 投资 者办理 基 金转出 后该 基金 份额 余额 低于规 定的 最低 余额 , 基金 管理人 有权 为基 金持 有人 将该基 金份 额 类别的 余额 部分 强制 赎回 。


6 、基金 转换采 取未知 价法 ,即以申 请受 理当日 各转 出、转入 基金 的基金 份额 净值为 价 格进行 计算 。


7 、正常 情况下 ,基金 注册 登记人以 申请 有效日 为基 金转换申 请日 (T 日 ), 并在 T+1 工作日 对该 交易 的有 效性 进行确 认 , 投 资者 可在T+2 工作日 及之 后到 其提 出基 金转换 申请 的 网点进 行成 交查 询。


8 、已 冻结 的基 金份 额不 得 申请进 行基 金转 换。


9 、投 资者 可以 发起 多次 基 金转换 业务 ,基 金转 换所 需费用 按每 笔申 请单 独计 算。


6 10 、 基 金净 赎回 申请 份额 ( 该基金 赎回 申请 总份 额加 上基金 转换 中转 出申 请总 份额后 扣 除申购 申请 总份 额及 基金 转换中 转入 申请 总份 额后 的余额 ) 超过 上一 日基 金总 份额的 一定 比 例 时, 为巨 额赎 回 ( 各基 金巨额 赎回 比例 以招 募说 明书为 准) 。 当 发生 巨额 赎回时 , 基 金转 出与基 金赎 回具 有相 同的 优先级 , 基 金管 理人 可根 据基金 资产 组合 情况 , 决 定全额 转出 或部 分转出 , 并且 对于基 金转 出和基 金赎 回 , 将采 取相 同的比 例确 认 ; 在转 出申 请得到 部分 确 认 的情况 下, 未确 认的 转出 申请将 不予 以顺 延。


11 、 投资 者申 请基金 转换 业务时 , 转出 基金必 须处 于可赎 回状 态 , 转入 基金 必须处 于 可 申购状 态, 否则 基金 转换 申请将 被处 理为 失败 。


12 、 如 果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基金 转换 申请 被拒 绝,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持有 的原 基金份 额不 变。 13 本公 司有权 根据 市场情 况或法律 法规 变化调 整上 述业务规 则及 费率优 惠, 并在正 式 调整前 在至 少一 家中 国证 监会指 定媒 体或 网站 上进 行披露 。 14 、本 公告 对本 公司 管理 基金转 换业 务的 有关 事项 的最终 解释 权归 本公 司。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 欲了 解本 公司 管理 基金的 详细 情况 , 请 仔细 阅读相 关 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投 资者 也可通 过以 下途 径咨 询有 关详情 : 1 、上海 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网站: www.bankofshanghai.com 客户服 务热线 :021-962888 2 、浦 银安 盛 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网站:www.py-axa.com 客户服 务热 线 :021-33079999 或4008828999


风险提示: 本公司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 勤 勉尽责 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资 产 , 但 不保 证基 金一 定盈利 , 也不保 证最 低收 益。 基金 定投并 不等 于零 存 整 取, 不能规 避基 金投 资所 固有 的风险 , 也不 能 保证投 资者 获得 收益 。 投资 者购买 货币 市场 基金 并不 等于将 资金 作为 存款 存放 于银行 或存 款 类金融 机构 。 投 资者 投资 于本公 司管 理的 基金 时应 认真阅 读基 金合 同、 招募 说明书 等法 律文 件, 敬 请投 资者 注意 投资 风险。 特此公 告。











7 浦银安 盛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4 年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