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标普:关于参加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基金定投申购优惠活动、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招商基金关于招商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中
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基金定投申购优惠活动、网上交易系
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日期: 2014-01-10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
旗下招商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人民币份额 000391、
美元份额 000392、港币份额 000393)自 2014 年 01 月10 日起参加以上销售机构基金
定投申购优惠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具体情况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
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及内容
1、定投申购优惠活动
渠道 优惠期间 活动内容
中国银行
自2014年1月10日
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
确定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办理招商高收益红利贵
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并扣款成功,申购费率享有如下
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按八折优
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 0.6%;原
申购费率低于 0.6%或是固定费用的,按原
费率执行。
交通银行
自2014年1月10日
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
确定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进行招商高收益红利贵
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
享受申购费率 8 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
率不低于 0.6%。原申购费率低于 0.6%的将
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渠道 优惠期间 活动内容
中国银行
2014年1月10 日起,
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办理招商高收
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
业务,并扣款成功,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
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 0.6%
的按八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
0.6%或是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申
购招商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享有 6 折优惠,上述优
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 0.6%,优惠后费率低
于 0.6%的,一律按照 0.6%执行;原前端申购
费率低于 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
购费率执行。
工商银行
2014年1月10日至
2014年3月31 日(截
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
个人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
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申
购招商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其申购费率均享有八折优惠。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不低于 0.6%的,
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 0.6%;原申
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 0.6%(含 0.6%)
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交通银行
2014年1月10日至
2014年6月30日15:00
招商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申购费率(前端模式)优惠费率最低 8 折
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 0.6%。原申
购费率低于 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
申购费率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基金定投及网上交易系统业务其他未明事项,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定。
2、基金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各销售机构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咨询办法
1、各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渠道 网址 客服电话
中国
银行
www.boc.cn 95566
工商
银行
www.icbc.com.cn 95588
交通
银行
www.bankcomm.com 95559
2、招商基金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客服电话:400-887-9555
五、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
件及各销售机构基金定投、网上交易系统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
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
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
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
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招商基金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