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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信用增益A(519162)

新华信用增益: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
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 年 12 月30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华信用增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16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 12月 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新华
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4年 1月 2日
赎回起始日 2014年 1月 2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4年 01月 0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4年 01月 02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4年 01月 02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华信用增益债券 A 新华信用增益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162 51916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转换)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为投资者办理申购、
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日直销业
务办理时间为 9:30-15:00;代销业务办理时间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



































































































































1 排等原因,应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元, 代销机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单笔申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 10,000元,追加申购金额为 5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 的最低额为人民币 1,000元。投资者场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500元, 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 500元,同时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 100元的整数倍,且单笔 申购最高不超过 99,999,900 元。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 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3.2.1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类。其中: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赎回费,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对持有期 限少于 30 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 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 30 日 的本类别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3.2.2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记为M) A类份额申购费率 M





100


万元 0.8% 100万元





M < 200 万元 0.5% 200万元





M < 500 万元 0.3% M





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注: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 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日常赎回业务



































































































































2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场外赎回时,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份基金 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 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的,需一 次全部赎回。 场内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份基金份额,且申请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并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 99,999,999 份基金份额。 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100份之情况,不 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天)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0-29 0.75% 30-364 0.1% 365-729 0.05% 730及以上 0%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天)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0-29 0.75% 30及以上 0% 注: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 不少于 30 日的 A 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的 25%归入基金财 产,对于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 A 类、C 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3 5.1.1转换费用及份额计算方法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 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 定。 5.1.1.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 补差费。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 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 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 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或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补差费为零。 具体申购补差费率详见公司网站。 5.1.1.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业务办理机构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网上直销和柜台直 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5.2.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5.2.2.1、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某只基金的部分或 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5.2.2.2、基金转换只能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同一注册登记人登记存管的、 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并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 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5.2.2.3、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 状态; 5.2.2.4、投资者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基金转换,即"前端转前端、后 端转后端"的模式,而不能将前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份额,或将 后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份额。目前本公司旗下十二只基金产品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新华优选成长股票、新华泛资源优势混合、新华钻石品质 企业股票、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 新华中小市值优选股票、 新华灵活主题股票、 新华优选消费股票、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发起、新华行业灵活配置股票和新华趋势



































































































































4 领航股票、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可以互相转换。如今后本 公司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业务规则以相关公告内容为 准; 5.2.2.5、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 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 1000 份;若所持有的需要转换的基金份额低 于 1000 份,可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 限制; 5.2.2.6、对于基金分红时,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该次分 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次分红权益; 5.2.2.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 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2.2.8、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确认的认购或者申购的 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5.2.2.9、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 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 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 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5.2.2.10、转入基金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与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无关; 5.2.2.11、投资者在 T 日办理的基金转换申请,基金注册登机构在 T+1 日内 为 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 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或以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成交情况; 5.2.2.12、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2.2.13、本公司将根据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具体情况对本业务规 则进行补充和调整。 5.2.3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 申请:



































































































































5 5.2.3.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5.2.3.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 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5.2.3.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的现金 支付出现困难; 5.2.3.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 笔转出; 5.2.3.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2.3.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5.2.3.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 、 《招募说 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 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5.2.4重要提示 5.2.4.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本公司网址:http://www.ncfund.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 (3)本公司直销渠道电话:010-68730999(个人) ;010-88423383(机构) (4)本公司直销渠道传真:010-68731199 5.2.4.2、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参阅 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资料。 5.2.4.3、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 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5.2.4.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 施日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5.2.4.5、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 C1 座 法定代表人:陈重 电话:010-68730999 联系人:张秀丽 公司网址: 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trade.ncfund.com.cn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ccb.com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联系人:高阳 网址: www.abchina.com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 座



































































































































7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郭伟 网址:bank.ecitic.com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吴倩 网址:www.gtja.com 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001、95553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7)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西海国际中心 1号楼 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8 电话:010-83561329;010-83561149 传真:010—83561094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698-9898 联系人:孙凯 网址:www.xsdzq.cn 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21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36 联系人:周杨 网址:www.guosen.com.cn 9)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72042 联系人:孙伟 网址:www.cnht.com.cn 10)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 280号 科技城 2层 A-33段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珠江路 439号 法定代表人: 赵培武 联系方式:0431-86702868 联系人:曲志成 网址:www.cczq.net 1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7703号华特广场



































































































































9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38 联系人:吴阳 网址:www.qlzq.com.cn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 中信证券大厦 9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滕艳 网址:www.ecitic.com 13)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 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吴忠超 网址:www.zxwt.com.cn 14)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 19楼 法定代表人:刘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王霈霈 网址:www.bigsun.com.cn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网址:www.ebscn.com



































































































































10 16)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 18楼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8888-818 联系人:李慧灵 网址:www.hx168.com.cn 17)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盘古大观 A座 40—43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客服电话:400-889-5618 联系人:李微 网址:http://www.e5618.com/ 1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 座 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层 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层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0)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号



































































































































11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张裕 网址:http://www.fund123.cn/ 2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2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ehowbuy.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6.2 场内销售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 )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 上证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上证所网站) 。



































































































































12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从 2014 年 1 月 2 日起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 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3 年 11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 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资料。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有 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