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华宝先进(240009)

华宝先进: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华 宝 兴业 先 进成 长 股票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招募 说 明书 摘要 ( 更新 ) 
2013 年第2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 提示 】





本 基金 根据 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 关于 同 意华宝 兴业 先进 成长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募集 的 批复》( 证监 基金 字[2006 ]200 号) 的 核准 ,进 行募 集。基 金合 同 于 2006 年 11 月 7 日正 式生 效。





基 金管 理人 保证 《 华宝 兴业先 进成 长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 以 下简称 “ 招募 说明 书” 或 “本 招募 说明 书”) 的内 容真实 、 准 确、 完整 。 本 招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但中 国证 监会 对 本基金 募集 的核 准 , 并 不 表明其 对本 基金 的价 值和 收益作 出实 质性 判断 或保 证, 也不 表明 投资 于本 基金没 有风 险。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其 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投 资于 本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人 申购 本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本基 金招募 说明 书。 本摘要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编写,经基金 托管人审核,并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 。 《基金 合同》 是约 定基 金 当 事人 之间 权利、 义务 的 法律文 件。 投 资人 自取 得 依 《基金 合同 》 所发 售 的基金 份额 ,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 《基 金合 同 》 当 事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 额的行 为本 身即 表明 其 对 《基 金合 同》 的承 认和 接受, 并按 照 《 基金 法》 、 《运作 办法》 、 《 基金 合同 》 及其 他有 关规 定享 有 权利、 承担 义务 ;基 金投 资人欲 了解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权 利和 义务 ,应 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 本招募 说明 书摘要 所 载内 容截止 日为2013 年 11 月 7 日, 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 现截止 日 为2013 年 9 月 30 日, 数据 未经 审 计。


2 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 期 本基金 自 2006 年 10 月 12 日 到 2006 年 11 月 3 日 向个人 投资 者和 机构 投资 者同时 发售 , 《 基金 合同》 于 2006 年 11 月 7 日生效 。 二、 基金管理人 ( 一) 基金管 理人 概况 基金管 理人 :华 宝兴 业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 纪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 融中 心 58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8 楼 法定代 表人 :郑 安国 总经理 :HUANG Xiaoyi Helen (黄 小薏 ) 成立日 期:2003 年 3 月 7 日 注册资 本:1.5 亿元


电话:021 -38505888 联系人 : 韩 东霞 股权结 构: 中方 股东 华宝 信托有 限责 任公 司持有 51% 的股 份, 外方 股东 领先 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持有49% 的 股份 。 ( 二) 主要人 员情 况





1 、 董 事会 成员 郑安国 先生 ,董 事长 、博 士、高 级经 济师 。曾 任南 方证券 有限 公司 发行 部经 理、投 资部 经理 、 南方证 券有 限公 司投 资银 行部总 经理 助理 、 南方 证 券有限 公司 上海 分公 司副 总经理 、 南方 证券 公司 研究所 总经 理级 副所 长 、 华宝信 托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副总 经理 、 总经 理、 总 裁。 现任 华宝 兴业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华 宝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 董事 长、 华宝 投资 有限 公司 董 事、 总经 理, 中国 太平 洋保险(集团)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 HUANG Xiaoyi Helen( 黄 小薏) 女士 ,董 事, 硕士 。曾任 加拿 大 TD Securities 公 司金 融分 析 师,Acthop 投 资公 司财 务 总监 。2003 年5 月 加入 华 宝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曾 任公 司营 运总 监、 董事会 秘书 、副 总经 理, 现任公 司总 经理 。 In ès de Dinechin 女士 , 董事, 硕士 。曾 任法 国兴 业银行 外汇 及汇 率公 司销 售和风 险管 理方 案 负责人 、 分级 产品 全球 负 责人 、 人 力资 源全 球负 责 人, 领先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 司首席 执行 官 。 现 任领 先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3





谢 文杰 先生 , 董事 , 金融学 硕士 。 曾任 汇丰 银 行外汇 及期 权交 易员 、 法 国兴业 银行 及投 资银行 初级市 场及 衍生 品团 队负 责人 、 法 国兴 业银 行及 投 资银行 债务 融资 部亚 洲区 (除 日本 外) 董事 总经 理兼结 构化 衍生 品主 任 、 法国兴 业亚 洲有 限公 司环 球市场 部中 国区 销售 及交 易部门 主管 、 法国 兴业 亚洲有 限公 司领 先资 产管 理中国 区业 务部 门主 管 、 华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总 经理 。 现任 领先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亚洲 地区 主管 。 张群先 生 , 独 立董 事, 博 士、 教授 、 博 导。 曾任 北 京科技 大学 经济 管理 学院 (现 东凌 经济 管理 学院) 教 授、 院 长。 现 任 北京科 技大 学东 凌经 济管 理学院 教授、 学术 委员 会 副主席 , 管理 科学 研究 所所长 。





罗 飞先 生 , 独 立董 事 , 博 士、 教授 、 博 导。 曾 任中南 财经 政法 大学 会计 系讲师 、 会计 系西 方会 计研究 室主 任、 会计 系副 主任、 会计 学院 院长 。现 任中南 财经 政法 大学 经济 与会计 监管 中心 主 任 。





江 岩女 士, 独 立董 事 , 法学学 士、 工 商管 理硕 士。 曾任 中国 政法 大学 教 师、 深圳 市轻 工集 团公 司法律 秘书 、 南方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深圳 总部 总经 理、 国际 业务 总部 总经 理 助理 、 总 经理 。 现 任北 京竞天 公诚 律师 事务 所律 师。


2、 监事 会成 员





张 永光 (Jackson CHEUNG ) 先生 ,监 事, 工商 管理硕 士。 曾在法 国兴业 银行主管 银团贷 款、 项目融资 、 固定 收益、 外 汇交易、 衍 生产 品及结 构 性融资等 工作, 法国兴 业 银行亚洲 区债务 融 资及衍生 产品业 务部总 管 。现任 法 国兴 业银 行集 团 中国区 总裁 。





贾 璐女士 ,监事 ,硕 士研究生 ,高级 工程师 。 曾任宝钢 自动化 部组干 科 主办,宝 钢国贸 公 司人事部 人才开 发室主 任 , 宝钢国际 公司人 力资源 部部长、 组 织部部 长, 宝 钢资源 (国 际) 公 司总经理 助理。 现任华 宝 投资公司 副总经 理,宝 钢 集团金融 系统党 委副书 记 。





贺 桂先 先生 ,监 事, 毕业于 江西 财经 大学 。曾 任华宝 信托 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研 究部 副总 经理 ; 现任公 司营 运副 总监 。 3、 总经理 及其 他高 级管 理人 员 HUANG Xiaoyi Helen ( 黄 小薏) 女士 ,总 经理 ,硕 士。曾 任加 拿 大 TD Securities 公司 金融 分 析师,Acthop 投资 公司 财 务总监 。2003 年 5 月 加入 华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曾 任公 司营 运总 监、董 事会 秘书 、副 总经 理,现 任公 司总 经理 。 任志强 先生 , 副总 经理 , 硕士 。 曾 任南 方证 券有 限 公司上 海分 公司 研究 部总 经理助 理 、 南 方证 券 研 究 所 综 合 管 理 部 副 经 理 , 华 宝 信 托 投 资 责 任 有 限 公 司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总 经 理 兼 投 资 管 理 部 总 经 理、华 宝信 托投 资责 任有 限公司 总裁 助理 兼董 事会 秘书, 华宝 证券 经纪 有限 公司董 事、 副总 经理 。 2007 年 8 月 加入 华宝 兴 业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曾 任华宝 兴业 行业 精选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 4 理,现 任华 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兼投 资总监 。





刘 月华 先生 , 督察 长 , 硕 士。 曾在 冶金 工业 部 、 国家冶 金工 业局 、 中国 证 券业协 会等 单位 工作 。 现任华 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督察 长。 4、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朱亮先 生 , 华 宝兴 业先 进 成长股 票基 金经 理 。 理 学 硕士 , 证 券从 业经 历7 年。 曾于倍多 科技 (中 国) 有 限公司 任产品 总监 , 于国 金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任研究 员。2008 年 7 月 加入华宝 兴业基 金 管理有限 公司, 先后任 研 究部高级 分析师 , 国内 投 资部华宝 兴业增 强收益 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经理 助 理, 华宝兴 业 宝康消费 品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经理 助理, 华宝兴 业 先进成长 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助 理 , 2012 年6 月至 今任华 宝 兴业先进 成长股 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 理 。 本基金 的历 任基 金经 理是 魏东先 生 , 其 任职 时间 为 2006 年11 月至 2009 年 5 月; 吴丰 树先 生, 其任职 时间 为2009 年5 月至 2011 年2 月; 李靖 先生, 其任 职时 间为2011 年2 月至 2013 年2 月。 5、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任志强 先生 ,副 总经 理、 投资总 监。 郭鹏飞 先生 , 国内 投资 部 总经理 、 华宝 兴业 宝康 灵 活配置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华 宝兴 业新 兴产业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刘自强 先生 ,投 资副 总监 、华宝 兴业 动力 组合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王智慧 先生 , 研究 部总 经 理、 华宝 兴业 大盘 精选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华宝 兴业 医药 生物优 选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华宝 兴业 多策略 增长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 。 邵喆阳 , 国内 投资 部副 总 经理 、 华 宝兴 业收 益增 长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华 宝兴 业服 务优选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 三) 基金管 理人 职责 基金管 理人 应严 格依 法履 行下列 职责 : 1、 依法募 集本 基金 ,办 理或 者委托 经中 国证 监会 认定 的其他 机构 代为 办理 基金 份额的 发售 、 申购、 赎回 和登 记事 宜; 2、 办理本 基金 备案 手续 ; 3、 对所管 理的 不同 基金 财产 分别管 理、 分别 记账 ,进 行证券 投资 ; 4、 按照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确定 基金收 益分 配方 案, 及时 向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 配收 益; 5、 进行基 金会 计核 算并 编制 基金财 务会 计报 告; 6、 编制中 期和 年度 基金 报告 ; 7、 计算并 公告 基金 资产 净值 ,确定 基金 份额 申购 、赎 回价格 ;


5 8、 办理与 基金 财产 管理 业务 活动有 关的 信息 披露 事项 ; 9、 召集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0 、 保存基 金财 产管 理业 务活 动的记 录、 账册 、报 表和 其他相 关资 料; 11 、 以基金 管理 人名 义, 代表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行使 诉讼权 利或 者实 施其 他法 律行为 ; 12 、 中国证 监会 规定 的其 他职 责。 ( 四)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1、 基金管 理人 将遵 守 《基 金 法》 、 《证 券法》 、 《 运作 办 法》 、 《销 售办 法》 、 《信 息 披露办 法 》 等 法律法 规的 相关 规定 ,并 建立健 全内 部控 制制 度, 采取有 效措 施, 防止 违法 违规行 为的 发生 。 2、 基金管 理人 不从 事下 列行 为: 将其固 有财 产或 者他 人财 产混同 于基 金财 产从 事证 券投资 ; 不公平 地对 待其 管理 的不 同基金 财产 ; 利用基 金财 产为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以外 的第 三人 牟取 利益; 向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违 规承 诺收益 或者 承担 损失 ; 依照法 律、 行政 法规 有关 规定, 由中 国证 监会 规定 禁止的 其他 行为 。 3、 基金经 理承 诺 (1) 依照 有关 法律 法规 和 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本着 谨慎 的原则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谋取最 大利 益 ; (2) 不利 用职 务之 便为 自 己、代 理人 、代 表人 、受 雇人或 任何 其他 第三 人牟 取不当 利益 ; (3) 不泄 漏在 任职 期间 知 悉的有 关证 券、 基金 的商 业秘密 、尚 未依 法公 开的 基金投 资内 容、 基金投 资计 划等 信息 ; (4) 不以 任何 形式 为其 他 组织或 个人 进行 证券 交易 。 ( 五) 基金管 理人 内部 控制 制度 1 、风 险管 理体 系 本基金 在运作过程中面 临的风险 主要包括市场风 险、信用 风险、流动性风 险、操作 风险、合 规性风 险、 信誉 风险 和事 件风险 (如 灾难 ) 。 针对上 述各 种风 险, 本公 司建立 了一 套完 整的 风险 管理体 系 , 具体 包括 以下 内容: (1) 搭 建风 险管 理环 境。 具体包 括制 定风 险管 理战 略、 目 标, 设 置相 应的 组 织机构 , 建 立清 晰的责 任线 路和 报告 渠道 、配备 适当 的人 力资 源、 开发适 用的 技术 支持 系统 等内容 。 (2) 识别 风险 。辨 识公 司 运作和 基金 管理 中存 在的 风险。 (3) 分析 风险。 检查 存在 的控制 措施 , 分 析风 险发 生的可 能性 及其 引起 的后 果并将 风险 归 类 。


6 (4) 度 量风 险。 评估 风险 水平的 高低 , 既 有定 性的 度量手 段, 也有 定量 的度 量手段 。 定 性的 度量 是把风险水 平划分为若干 级别,每一 种风险按其发 生的可能性 与后果的严重 程度分别进入 相 应的级 别。 定量 的方 法则 是设 计 一些 风险 指标 ,测 量其数 值的 大小 。 (5) 处 理风 险。 将风 险水 平与既 定的 标准 相对 比, 对于那 些级 别较 低、 在公 司所定 标准 范围 以内 的风险,控 制相对宽松一 点,但仍加 以定期监控, 以防其超过 预定标准;而 对较为严重的 风 险, 则制定适当 的控制措施; 对于一些后 果可能极其严 重的风险, 则除了严格控 制以外,还准 备 了相应 的应 急处 理措 施。 (6) 监 视与 检查 。 对 已有 的风险 管理 系统 进行 实时 监视, 并定 期评 价其 管理 绩效, 在必 要时 结合新 的需 求加 以改 变。 (7) 报 告与 咨询 。 建 立风 险管理 的报 告系 统, 使公 司股东 、 公 司董 事会、 公 司高级 管理 人员 及监管 部门 及时 而有 效地 了解公 司风 险管 理状 况, 并寻求 咨询 意见 。 2 、内 部控 制制 度 (1) 内部 风险 控制 原则 健全性 原则 。 内部 控制 机 制必须 覆盖 公司 的各 项业 务、 各个 部门 和各 级岗 位 , 并 渗透 到决 策、 执行、 监督 、反 馈等 各个 环节。 有效性 原则。通过设置 科学清晰 的操作流程,结 合程序控 制,建立合理的 内控程序 ,保证内 部控制 制度 的有 效执 行。 独立性 原则 。 公 司必 须在 精简高 效的 基础 上设 立能 充分满 足公 司经 营运 作需 要的部 门和 岗位 , 各部门 和岗 位在 职能 上保 持相对 独立 性 ; 公 司固 有 财产 、 各 项委 托基 金财 产 、 其 他资 产分 离运 作, 独立进 行。 相互制 约原则。内部部 门和岗 位 的设置必须权责 分明、相 互制约,并通过 切实可行 的相互制 衡措施 来消 除内 部控 制中 的盲点 。 防火墙 原则。公司基金 管理、交 易、清算登记、 信息技术 、研究、市场开 发等相关 部门,应 当在 物理上和制 度上适当隔离 ;对因业务 需要必须知悉 内幕信息的 人员,应制定 严格的批准程 序 和监督 防范 措施 。 成本效 益原 则 。 公 司应 当 充分发 挥各 部门 及每 位员 工的工 作积 极性 , 尽量 降 低经营 运作 成本 , 保证以 合理 的控 制成 本达 到最佳 的内 部控 制效 果。 合法合 规性原则。公司 内控制度 应当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 规章制度和各项 规定,并 在此基础 上遵循 国际 和行 业的 惯例 制订。 全面性 原则。内部控制 制度必须 涵盖公司经营管 理的各个 环节,并普遍适 用于公司 每一位员 7 工,不 留有 制度 上的 空白 或漏洞 。 审慎性 原则。公司内部 控制的核 心是风险控制, 内部控制 制度的制订要以 审慎经营 、防范和 化解风 险为 出发 点。 适时性 原则 。 内部 控制 制 度的制 订应 当具 有前 瞻性 , 并 且必 须随 着公 司经 营 战略 、 经 营方 针、 经营 理念等内部 环境的变化和 国家法律法 规、政策制度 等外部环境 的改变及时进 行相应的修改 或 完善。 (2) 内部 风险 控制 的要 求 和内容 内部风 险控制要求不相 容职务分 离、建立完善的 岗位责任 制和规范的岗位 管理措施 、建立完 整的信 息资 料保 全系 统 、 建立授 权控 制制 度、 建立 有效的 风险 防范 系统 和快 速反应 机制 。 内部风 险控制的内容包 括投资管 理业务控制、市 场管理业 务控制、信息披 露控制、 信息技术 系统控 制、 会计 系统 控制 、档案 管 理 控制 、建 立保 密制度 以及 内部 稽核 控制 等。 (3) 督察 长制 度 公司设 督察长,督察长 由公司总 经理提名,董事 会聘任, 并应当经全体独 立董事同 意。督察 长的任 免须 报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督察 长应当定期或 者不定期向 全体董事报送 工作报告, 并在董事会及 董事会下设 的相关专 门 委员 会定期会议 上报告基金及 公司运作的 合法合规情况 及公司内部 风险控制情况 。督察长发现 基 金及 公司 运作中 存在问题时, 应当及时告 知公司总经理 和相关业务 负责人,提出 处理意见和整 改 建议 ,并监督整 改措施的制定 和落实;公 司总经理对存 在问题不整 改或者整改未 达到要求的, 督 察长应 当向 公司 董事 会、 中国证 监会 及相 关派 出机 构报告 。 (4) 监察 稽核 及风 险管 理 制度 监察 稽核部和风险 管理部依据 公司的内部控 制制度,在 所赋予的权限 内,按照所 规定的程 序 和适当 的方 法, 进行 公正 客观的 检查 和评 价。 监察稽 核部和风险管理 部负责调 查评价公司内控 制度的健 全性、合理性; 负责调查 、评价公 司有 关部门执行 公司各项规章 制度的情况 ;评价各项内 控制度执行 的有效性 ,对 内控制度的缺 失 提出 补充建议; 进行日常风险 监控工作; 协助评价基金 财产风险状 况; 负责包括 基金经理离任 审 查在内 的各 项内 部审 计事 务等 。 3 、基 金管 理人 关于 内部 合 规控制 声明 书 (1) 本公 司承 诺以 上关 于 内部控 制的 披露 真实 、准 确; (2) 本公 司承 诺根 据市 场 变化和 公司 发展 不断 完善 内部合 规控 制。


8 三、 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 情况 名称: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称 “中 国银 行 ” )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1 号 首次注 册登 记日 期:1983 年10 月31 日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贰 仟柒 佰玖拾 壹亿 肆仟 捌佰 肆拾 捌万壹 仟玖 佰叁 拾捌 元整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 【1998 】24 号 托管及 投资 者服 务部 总经 理:李 爱华 托管部 门信 息披 露联 系人 :唐州 徽 电话: (010 )66594855 传真: (010 )66594942 (二) 基金 托管 部门 及主 要人员 情况 中国银 行 于 1998 年设 立 基金托 管部 ,为 充分 体现 “以客 户为 中心 ”的 服务 理念, 中国 银行 于 2005 年 3 月 23 日 正式 将 基金托 管部 更名 为托 管及 投资者 服务 部, 现有 员工 120 余 人,大 部分 员工 具有丰 富的 银行 、 证券 、 基金 、 信 托从 业经 验, 且 具有海 外工 作 、 学 习或 培 训经历 ,60% 以上 的员 工具有 硕士 以上 学位 或高 级职称 。 为给 客户 提供 专 业化的 托管 服务 , 中国 银 行已在 境内 、 外分 行开 展托管 业务 。 作为国 内首 批开 展证 券投 资基金 托管 业务 的商 业银 行, 中国 银行 拥有 证券 投 资基金 、 基金 (一 对多、 一对 一) 、 社 保基 金 、 保险 资金、QFII 、RQFII 、QDII、 境外 三类 机构 银 行间债 券、 券商 资产 管理计 划、 信托 计划 、 企 业年金 、 银 行理 财产 品、 股权基 金、 私募 基金 、 资 金托管 等 门 类齐 全、产 品丰富 的托 管产 品体 系 。 在国 内 , 中国 银行 是首 家 开展绩 效评 估 、 风 险管 理 等增值 服务 , 为各 类客 户提供 个性 化的 托管 增值 服务 , 是国 内领 先的 大型 中 资托 管银 行。 (三) 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情况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 中国银 行已 托管 233 只证 券投资 基金 ,其 中境 内基 金 209 只,QDII 基金 24 只, 覆盖 了股 票 型、债 券型 、混 合型 、货 币型、 指数 型等 多种 类型 的基金 ,满 足了 不同 客 户多元 化的 投资 理财 需求 ,基金 托管 规模 位居 同业 前列。 (四) 托管 业务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中国银 行托 管及 投资 者服 务部风 险控 制工 作是 中国 银行风 险控 制工 作的 组成 部分, 秉 承中 国 银 行风险 控制 理念, 坚持 “ 规范运 作、 稳 健经 营” 的 原则 。 中 国银 行托 管及 投 资者服 务部 风险 控制 工 9 作贯穿 所辖 业务 各环 节, 包括风 险识 别, 风 险评 估 , 工作程 序设 计与 制度 建 设, 风险 检视 , 工作 程 序与制 度的 执行 ,工 作程 序与制 度执 行情 况的 内部 监督、 稽核 以及 风险 控制 工作的 后评 价。 中国银 行 托 管业 务 从 2007 年已经 连续 四年 通过 美国 “SAS70 ” 准则 和英 国 “AAF01/06 ” 准则 审 计报告 , 是国 内唯 一一 家 通过两 种国 际准 则的 托管 银行 , 内 控制 度完 善、 风 险防范 严密 , 能够 有效 保证托 管资 产的 安全 。2011 、2012 年度 , 中 国银行 托 管业务 内部 控制 通过 国际 新准则 “ISAE3402”, 是国内 第一 家获 得此 报告 的托管 银行 ,再 次领 先于 同业。 (五) 托管 人对 管理 人运 作基金 进行 监督 的方 法和 程 序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证券投 资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的 相关规 定 , 基 金 托 管人发 现基 金管 理人 的投 资指令 违反 法律 、行 政法 规和其 他有 关规 定, 或者 违反基 金合 同约 定 的 , 应当拒 绝执 行 , 立 即通 知 基金管 理人 , 并及 时向 国 务院证 券监 督管 理机 构报 告。 基金 托管 人如 发现 基金管 理人 依据 交易 程序 已经生 效的 投资 指令 违反 法律 、 行 政法 规和 其他 有 关规定 , 或者 违反 基金 合同约 定的,应 当立 即通 知 基金管 理人 ,并 及时 向国 务院证 券监 督管 理机 构报 告。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 额发 售机 构 1、直 销机 构: (1) 直销 柜台 本公司 在上 海开 设直 销柜 台。 办公 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8 楼 邮政编 码:200120 直销柜 台电 话:021-38505731 、38505732 、021-38505888-301 或 302 直销柜 台传 真:021-50499663 、50988055 (2) 直销e 网金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本公 司网 上交易 系统 直销 e 网金 办 理本基 金的 申购 、 赎回 、 转换 等 业务 , 具体 交易细 则请 参阅 本公 司网 站公告 。网 上交 易网 址:www.fsfund.com 。





2 、代 销机 构 (1)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中 国银 行总行 办公 大楼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10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中 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大 街 5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姜建 清 客户服 务电 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法定代 表人 : 蒋 超良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9


网址: www.95599.cn (5)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 锡明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 :曹 榕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11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傅 育宁


联系人 :邓 炯鹏 联系电 话:0755 -83198888 公司网 址: www.cm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55 (7)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2 号 法定代 表人 :董 文标 联系电 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 : 杨 成茜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8


公司网 址:www.cmbc.com.cn (8) 中信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法定代 表人: 常 振明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门 北大 街8 号富 华大 厦 C 座 24 小 时客 户服 务热 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地址: 深圳 市深 南东 路 5047 号 深圳 发展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 孙建 一 联系人 :张 青 联系电 话:0755-82088888 传真电 话:0755-82080714 客户服 务电 话:95501 公司网 址: www.sdb.com.cn (10)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12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500 号 法定代 表人 :吉 晓辉 联系人 :倪 苏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8


公司网 址 :www.spdb.com.cn (11) 广发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市 农林下 路 83 号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市 农林下 路 83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若虹 客户服 务电 话:800-830-8003 ;400-830-8003 网址:www.gdb.com.cn (12)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154 号 中山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高 建平 网址:http://www.ci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1 或 拨打各 城市 营业 网点 咨询 电话 (13) 江苏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南京 市洪 武北 路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黄 志伟 网址:www.jsbchina.cn 客户服 务电 话:96098 ,40086-96098 (14) 渤海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河 西区 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 表人 :刘 宝凤 网址:www.cbh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888 8811 (15) 华夏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2 号


13 法定代 表人 :吴 建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6) 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商城 路 618 号 法定代 表人 :万 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 :芮 敏祺 服务热 线:400-8888-666 公司网 站:www.gtja.com (17)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 袁 长清 (代 行) 联系人 : 刘晨 、李 芳芳 电话:021 -22169999 传真:021 -22169134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5 、4008888788 、10108998 公司网 址:www.ebscn.com (18)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淮海 中 路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电话:021 -23219000 服务热 线:95553 、400 -8888 -001 或拨 打各 城市 营 业网点 咨询 电话 联系人 :李 笑鸣 公司网 址:www.htsec.com (19)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14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 :田 薇 公司网 址:www.chinastock.com.cn (20) 中信 建投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电话:400-8888-108( 免 长 途费) 联系人 :权 唐 公司网 址:www.csc108.com (21)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9 —45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9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 :林 生迎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88111 、95565 公司 网 址:www.newone.com.cn (22) 广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注册地 址: 广州 天河 区天 河北 路 183-187 号大 都会 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天 河北路 大都 会广 场5 、18 、19 、36 、38 、39 、41 、42 、43 、44 楼 联系人 :黄 岚 统一客 户服 务热 线:95575 或致 电各 地营 业网 点 公司网 站: 广发 证券 网 http://www.gf.com.cn (23) 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胡 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15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 :李 良 客户服 务热 线:95579 或4008-888-999


公司客 服网 址:www.95579.com (24) 东吴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苏州 工业 园区 翠园 路 181 号商 旅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吴 永敏 联系人 :方 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 话:0512-33396288 网址:http://www.dwzq.com.cn (25) 申银 万国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 路17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 路171 号 法定代 表人 :储 晓明 电话:021-33389888 或 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 话:95523 或4008895523 电话委 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26) 平安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 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 8 楼(518048 ) 法定代 表人: 杨 宇翔 联系人:郑 舒丽 电话:0755-22626172 客服电 话: 95511 —8 公司网 址: http://www.pingan.com (27)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16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深南 大 道7088 号 招 商银行 大厦 第 A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 人 :陈 忠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ce.ecitic.com


(28) 东方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318 号新 源广 场2 号楼 21F-29F 法定代 表人 :潘 鑫军 联系人 :吴 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 务热 线:95503 公司网 站:www.dfzq.com.cn (29) 兴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268 号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电话:0591-38162212 联系人 :黄 英 客户服 务热 线:95562 公司网 站:www.xyzq.com.cn (30) 中信 证券 (浙 江) 有限责 任公 司 住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 区江南 大 道588 号恒 鑫大 厦主 楼 19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沈 强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bigsun.com.cn (31) 国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 1012 号国 信证 券 大厦 16 楼至 26 楼 法定代 表人 :何 如


17 联系人 :齐 晓燕 电话:0755 -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 务热 线:95536 国信证 券网 站:www.guosen.com.cn (32) 中信 万通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苗岭 路 29 号澳 柯 玛 大厦15 层(1507 -1510 室)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客户咨 询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zxwt.com.cn (33) 华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住所: 南京 市中 山东 路 90 号华泰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电话:025 -84457777 -882 传真:025 -84579763 联系人 :万 鸣 公司网 址: www.htsc.com.cn 客户服 务热 线:95597 (34) 中银 国际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200 号中 银大 厦 39 层 法定代 表人 :许 刚 咨询电 话:4006208888 或 各地营 业网 点咨 询电 话 网址:www.bocichina.com 传真:021-50372474 (35) 恒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内蒙 古呼 和浩 特市新 城区 新华 东 街111 号邮 编010010 办公地 址: 内蒙 古呼 和浩 特市新 城区 新华 东 街111 号邮 编010010 法定代 表人 :庞 介民 联系人 :王 旭华


18 联系电 话:0471-4972343 网址:www.cnht.com.cn (36) 长城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6008 号特 区报 业 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耀华 联系人 :高 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 务热 线:


0755-33680000 、400 6666 888


公司网 址:www.cgws.com (37) 渤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二大 街 42 号 写 字楼 101 室 法定代 表人 :杜 庆平 联系人 :王 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515988 网址:http://www.bhzq.com (38)中 国 中投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住所: 深圳 福田 区益 田 路6003 号荣 超商 务中 心A 座18-21 层 法定代 表人: 龙 增来 联系电 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 :刘 毅 客服电 话:400 600 8008 、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39) 国元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合肥 寿春 路 179 号


法人代 表: 凤良 志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88777 或95578


19 公司网 址:www.gyzq.com.cn (40) 安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4018 号 安联 大厦35 楼 法定代 表人 : 牛冠 兴


联系电 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 :余江 客服电 话:4008-001-001


公司网 址:www.essence.com.cn (41) 中国 国际 金融 有限 公司 住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大 厦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 表人 :金 立群 基金代 销业 务联 系人 :罗 春蓉


武 明明 联系电 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42) 华宝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7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林 邮政编 码:200120 客服热 线:400-820-9898 ,021-38929908 总部总 机电 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公司网 站: http://www.cnhbstock.com (43) 齐鲁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联系人 :吴 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20 客服电 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44) 华福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地址: 福州 市五 四 路 157 号新天 地大 厦7 、8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金琳 客服电 话:96326 ( 福建 省 外请加 拨 0591 ) 公司网 址:www.hfzq.com.cn


(45) 信达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 口 大街 9 号院1 号 楼信达 金融 中心 联系人 :唐 静 联系电 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 话:400-800-8899 公司网 址:www.cindasc.com (46) 江海 证券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黑龙 江省 哈尔 滨市香 坊区 赣水 路 56 号 法定代 表人 :孙 名扬 客服电 话:400-666-2288 公司网 址:www.jhzq.com.cn (47) 国都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 国华 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 喆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8) 东兴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公司名 称: 东兴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5 号新 盛大 厦B 座 12-15 层 法定代 表人 :徐 勇力 基金销 售联 系人 :汤 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21 传真:010-66555246 公司 网 站:www.dxzq.net.cn 公司客 户服 务电 话:400-8888-993 (49) 东北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办公地 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法定代 表人 :矫 正中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服电 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50) 德邦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普 陀区 曹阳 路 510 号南 半 幢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福 山 路500 号 城建 国际 中心26 楼 法定代 表人 :方 加春 联系人 :叶 蕾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51) 华安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长江中 路 357 号 办公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阜南 路 166 号润 安大 厦 A 座 24 层-32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工 公司电 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网址:www.hazq.com 客户服 务电 话:0551-96518 、400-80-96518 (52) 上海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上 海证 券


22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 法定代 表人 :郁 忠民 联系人 :张 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网址:www.962518.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918918 、021-962518 (53) 方正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芙蓉中 路二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 -24 层 公司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芙蓉中 路二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 -24 层 法定代 表人 :雷 杰 全国统 一客 服热 线:95571 方正证 券网 站:www.foundersc.com (54) 东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市 延陵西 路 23 号 投资 广场18 楼 公司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市 延陵西 路 23 号 投资 广场18 楼 法定代 表人 :刘 化军 全国统 一客 服热 线:400-888-8588 东海证 券网 站:http://www.longone.com.cn (55) 中航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41 楼 办公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41 楼 法定代 表人 :杜 航 联系人 :戴 蕾 联系电 话:0791-86768681 客服电 话:400-8866-567 公司网 址:www.avicsec.com (56) 民 生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8 号 民生 金 融中 心 A 座16-2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8 号 民生 金 融中 心 A 座16-20 层


23 法定代 表人 :余 政 联系人 :赵 明 联系电 话:010-85127622 联系传 真:010-85127917 网址:www.mszq.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198888 (57) 山西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府西 街 69 号山 西国 际贸 易 中心东 塔楼 办公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府西 街 69 号山 西国 际贸 易 中心东 塔楼 联系人 :郭 熠 联系电 话:0351 -8686659 传真:0351 -868661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66-1618 、95573 公司网 址:www.i618.com.cn (58) 诺亚 正行 (上 海) 基金销 售投 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飞虹 路 360 弄9 号3724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杨浦 区秦 皇岛 路 32 号C 栋 2 楼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联系人 :方 成 联系电 话:021-38609777 公司网 址: www.noah-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 -821 -5399 (59) 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 鄂尔 多斯 国际 大 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热 线:400-700-9665 好买基 金交 易网 :www.ehowbuy.com (60) 深圳 众禄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24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I、J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热 线:4006-788-887 公司网 址:www.jjmmw.com (61) 杭州 数米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3588 号 恒 生大 厦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热 线:4000-766-123 公司网 址:http://www.fund123.cn/ (62)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10 楼 法定代 表人 : 其实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818-188 公司网 址:www.1234567.com.cn (63) 和讯 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10 层 法定代 表人 : 王莉 电话: 021-20835788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20-0022 公司网 址:licaike.hexun.com


(64) 深圳 市新 兰德 证券 投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 圳市 福田 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4 栋10 层1006# 法定代 表人 : 陈操


25 电话: 0755-88394666 传真: 0755-88394677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50-7771 网址:t.jrj.com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选 择其 他机 构代理 销售 基金 ,并 及时 公告。 (二) 注册登 记机 构: 华宝 兴业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同上 ) (三) 律师事 务所 和经 办律 师 名称: 通力 律师 事务 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68 号时代 金融 中心19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68号 时代 金融 中心19楼 负责人 :韩 炯


联系电 话:(86 21) 3135 8666 传真: (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 :黎 明 经办律 师: 吕红 、黎 明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 册 会计师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1233 号 汇亚 大厦1604-1608 室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陆家 嘴环 路1318 号 星展银 行大 厦6 楼 法定代 表人 : 杨 绍信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 :张 鸿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汪棣 刘颖 五、 基金简介


基金 名称 :华 宝兴 业 先 进成长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类型 : 契 约型 开放 式基金 六、 基金的投资


26 (一) 本基金 投资 目标 、理 念、 范围、 策略 、业 绩比 较基 准和风 险收 益特 征 1、投 资目 标 分 享 我 国 经 济 增 长 方 式 转 变 过 程 中 和 转 变 完 成 后 的 先 进 企 业 的 成 长, 在 控 制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为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谋求 长期 超额的 回报 。


2、投 资理 念 先进引 领成 长, 创造 超额 回报 。


3、投 资范 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 包括国 内依 法公 开发 行 、 上市的 股票 和债 券 以及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的 其它 金融 工具, 如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以后 允许基 金投 资的 其他 品 种,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序 后, 可以 将其 纳入 投资范 围 。 4、投 资策 略 (1) 资产 配置 策略 本基金 采取 积极 的资 产配 置策略 ,通 过公 司自 行开 发的数 量化 辅助 模型 ,结 合宏观 策略 研究 , 对 相关资产 类别的预 期收益 进行动态 跟踪,决 定大类 资产配置 比例。本 基金股 票投资比 例为 60% -95% , 其中 投资 于 先 进企 业 股票 占非 现金 资产 的比 例不低 于 80% , 权证 投资 比例 为 0%-3%, 债券 及现金 投资 比例 为 5%-40% (其 中, 现金 或到 期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不 低于 5% )。 “先 进企 业” 是指 具备 创新 能力 强 、 注 重资 源节 约与 环境 友 好、 充分 发挥 人力 资源 优 势这三 个先 进因 素之 一 的企业 。 (2) 股票 投资 策略 本基金认为,公司 未来盈 利的增长是股价上 涨的主 要驱动因素,在中 国经济 长期高速增长的 背 景下, 创新 能力 强、 注重 资 源节约 和环 境保 护 、 充 分 发挥人 力资 源优 势的 先进 企业具 有更 大的 发展 空 间, 投资 于先 进企 业可 以 获取长 期超 额回 报 。 因 此 将对上 市公 司基 本面 的深 入研究 和长 期前 景的 关 注作为 基金 的投 资基 础。


1 ) 本 基金 首先 将在 公 司三级 股票 库的 基础 上选 用 7 个 定量 指标 来筛 选出 排名靠 前 、 成 长潜 力较 大的上 市公 司作 为本 基金 的备选 库。 这 7 个定 量指 标分别 为: a. 成 长指 标 : 过 去三 年平 均主营 业务 收入 增长 率 、 过去三 年平 均息 税折 旧前 利润 (EBITA)增 长率、 未来 一年 预测 每股 收益(EPS ) 增长 率、 未 来第二 年预 测每 股收 益(EPS ) 增长 率; b. 价 值指 标: 预测 动 态 市 盈率; c. 盈 利指 标: 过去 三年 平 均 净资 产收 益率 (ROE ) 、过去 三年 平均 投资 回报 率 (ROIC )。


2 ) 然 后, 本基 金将 对 有成长 潜力 的上 市公 司进 行进一 步案 头研 究和 实地 调研 , 深 入研 究企 业的 基本面 ,精 选符 合本 基金 先进性 判断 的上 市公 司。


27 a. 企 业先 进性 判断 创新能 力: 重点 关注 具有 先进的 设备 和技 术、 较好 的品牌 、 创 新的 盈利 模式 和管理 制度 的企 业。 具体的 指标 包括 研发 (R&D ) 经费 支出 、 研 发 (R&D ) 经费 投入 强度 、 专 利申 请数、 发明 专利 量比 重、新 产品 产值 率、 信息 化程度 等; 资源节 约和 环境 保护 能力 : 重 点关 注资 源节 约和 环 境友好 的企 业 、 开 发生 产 新能源 新材 料的 企 业、 开发 生产 资源 节约 和 环境保 护相 关产 品的 企业 。 具 体的 指标 包括 废水 排 放量 、 废 气排 放量 、 固 体废弃 物排 放量 、资 源消 耗率、 单位 产值 废水 排放 率、单 位产 值废 气排 放率 等; 人力资源利 用能力: 重点 关注 技术密 集型企业 ,兼 顾劳动密集 型企业。 具体 的指标包括 研发、 技术人 员数 量和 占比 、员 工培训 支出 、知 识水 平程 度、业 务熟 练水 平等 。 b. 企 业基 本因 素判 断: 规 模、产 能、 管理 、竞 争优 势等。





3 ) 行 业配 置策 略 重点关 注国 家产 业结 构调 整中鼓 励类 行业 ,同 时也 兼顾有 先进 企业 的传 统行 业。 最后优选成长性 高 、有持 续成长能力且估值 合理的 先进企业作为本基 金最终 的投资组合,并 进 行定期 调整 。 (3) 债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通 过大 资产 配置 、 分 类资 产配 置和 个券 选 择三个 层次 自上 而下 进行 债券投 资管 理 , 以 实现稳 定收 益和 充分 流动 性的投 资目 标。 大资产 配置 主要 是通 过对 宏观经 济趋 势、 金 融货 币 政策和 利率 趋势 的判 断对 货币资 产和 债券 类 资产进 行选 择配 置, 同时 也在银 行间 市场 、交 易所 债券市 场进 行选 择配 置。 分类资 产配 置主 要通 过分 析债券 市场 变化 、 投资 人 行为 、 品 种间 相对 价值 变 化、 债券 供求 关系 变化和 信用 分析 进行 分类 品种配 置。 可 选择 配置 的 品种范 围有 国 债、 金融 债 、 企业债、 央票 、 短期 融资券 。 品种选 择上 , 主要 通过 利 率趋势 分析 、 投资 人偏 好 分析 、 对 收益 率曲 线形 态 变化的 预期 、 信用 评估 、 市 场收 益率 定价 、 流动性 分析 , 筛选 出流 动 性良好 , 成交 活跃 、 符 合 目标久 期 、 到 期收 益率 有优势 且信 用风 险较 低的 券种。 主要采 用的 投资 策略 包括 : 1) 久期灵 活管 理 : 在 对宏 观 经济趋 势 、 金 融货 币政 策 和利率 趋势 的判 断基 础上 , 确 定债 券组 合久期 目标 范围 , 在可 接 受范围 内可 以按 照市 场实 际变化 灵活 管理 久期 长短 , 以 获取 市场 超额 收益。 2) 曲线合 理定 价 : 按 照市 场 各品种 实际 成交 情况 , 得 出合理 收益 率曲 线 , 使 用 该曲线 对备 选 品 种进 行合 理定 价, 确定 其公允 价格 ,在 此基 础上 筛选出 价格 低于 其合 理价 值的品 种。 3)


曲 线下 滑策 略 : 对 收 益率曲 线形 态进 行分 析 , 并预测 其未 来形 态变 化 , 选择收 益率 曲线 段 28 上斜率 最高 区间 进行 下滑 操作 , 买 入曲 线上 端品 种 , 等 待其 剩余 年期 缩短 而 自然形 成收 益率 下 滑,从 而得 到超 额下 滑利 润。 5、业 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是 新上证 综指 收益 率。 新上证 综指 是我 国证 券市 场由权 威机 构发 布的 反映 股权分 置改 革实 施后 公司 概况的 指数, 当前 由沪市 所 有 G 股 组成 , 此 后实施 股权 分置 改革 的股 票 将 在 方案 实施 后的 第二 个交易 日纳 入指 数 。 指 数以总 股本 加 权 计算 。 随 着股权 分置 改革 的全 面推 进, 将 不断 有新 的样 本股 加 入新上 证综 指 ; 在 不远 的将来,随 着市 场大 部分 上 市公司 完成 股改, 新 上证 综 指将逐 渐成 为主 导市 场的 核心指 数。 当市场 出现 更合 适 、 更 权 威的比 较基 准时 , 本基 金 管理人 有权 选用 新的 比较 基准 , 并 将及 时公 告。 6、风 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 属于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较 高风 险的 品种 。 (二) 投资程 序 1 、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负责 投 资决策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定期 和不 定期 召 开会 议, 负责 就基 金重大 战略 和资 产配 置 做 出决策 。 2 、 量 化投 资 部 负责 跟踪 数 量分析 模型 量化投 资 部 实时 跟踪 数量 分析模 型, 定期 将股 票排 名结 果 提交 给研 究部 和基 金经理 。 3 、 研 究部 负责 投资 研究 和 分析 宏观研 究人 员通 过研 究其 他 证券 公司 和基 金管 理公 司的报 告, 通 过走 访政 府 决策部 门和 研究 部 门, 研 究经 济形 势、 经济 政策 ( 货币 政策 、 财 政政 策、 区 域政 策、 产业 政策 等) 、 重大技 术发 明等 , 撰写宏 观研 究报 告, 就基 金的股 票、 债券 、现 金比 例提出 建议 。 行业研 究人 员根 据 金 融工 程部定 期提 交的 股票 排名 , 以 排名 靠前 的股 票为 主 要研究 对象 , 考察 上市公 司的 基本 面和 长期 发展前 景 , 预测 上市 公司 未来 2 -3 年 的经 营情 况 ,选择 重点 上市 公司 进 行调研 ,撰 写行 业和 子行 业研究 报告 及上 市公 司调 研报告 ,对 个股 买卖 提出 具体建 议。 4 、 基 金经 理小 组负 责投 资 执行 基金经 理小 组根 据宏 观经 济和行 业发 展 , 结 合量 化 分析等 工具 对股 市做 出判 断, 提出 投资 组合 的资产 配置 比例 建议 , 同时 结合 数量 分析 模型 的股 票排序 和 研 究员 的报 告 , 形成投 资计 划提 交投 资 决策委 员会 , 并 根据 投资 决策委 员会 的决 策, 具体 实施投 资计 划。


经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和 总经 理审核 投资 组合 方案 后 , 基金经 理向 交易 部下 达具 体的投 资指 令 , 交 29 易员根 据投 资决 定书 执行 指令。 5 、 绩 效评 估 主要包 括四 项核 心功 能 : 风格检 验 、 风 险评 估、 投 资绩效 的风 险调 整和 业绩 贡献 , 由 绩效 评估 人员 利 用相 关工 具评 估。 6 、内 部控 制 内部控 制委 员会 、 督察 长 、 副 总经 理、 监察 稽核 部 和风险 管理 部 负 责内 控制 度的制 定 , 并 检查 执行情 况。 (三) 投资限 制与 禁止 行为 1、组 合限 制 本基金 在投 资策 略上 兼顾 投资原 则以 及开 放式 基金 的固有 特点 , 通 过分 散投 资 降低基 金财 产的 非系统 性风 险, 保持 基金 组合良 好的 流动 性。 基金 的投资 组合 将遵 循以 下限 制: (1) 本基 金持 有一 家上 市 公司的 股票 ,其 市值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2)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权 证,其 市值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3% ; (3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全 部 基 金 持 有 一 家 公 司 发 行 的 证 券 总 和 , 其 市 值 不 超 过 该 证 券 的 10% ; (4)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的 同一 权证 ,不得 超过 该权 证 的 10 %; (5) 本基 金股 票、 权证 、 债券、 现金 的 投 资比 例 范 围为: 股票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的 60% -95% , 权证 占0%-3 %, 债券 及 现金 占5% -40% (其 中现金 或者 到期 日在 一年 内的 政府债 券 占 5% 以上 ) ; (6 )基 金财产 参与股票 发行 申购,本 基金所 申报的金 额不超过 基金总 资产,本 基金所申 报的 股票数 量不 超过 拟发 行股 票公司 本次 发行 股票 的总 量; (7) 本基 金在 任何 交易 日 买入权 证的 总金 额, 不得 超过上 一交 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5% ; (8)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 会 对上 述比 例限 制另 有规 定的, 应从 其规 定。 因证券 市场 波动 、 上市 公 司合并 、 基金 规模 变动 、 股权分 置改 革中 支付 对价 等基金 管理 人之 外 的因素 致使 基金 投资 比例 不符合 上述(1) —(5) 项 规定 的投资 比例 的, 基金 管理 人应当 在 10 个 交易 日 内进行 调整 。 基金管 理人 应当 自基 金合 同生效 之日 起 6 个 月内 使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符合 基金合 同的 有关 约 定。 2、禁 止行 为 本基金 禁止 从事 下列 行为 : (1) 承销 证券 ;


30 (2) 向他 人贷 款或 者提 供 担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法 律法 规另 有规 定的 除外; (5 )向 其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管人出 资或者 买卖其基 金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发 行的股票 或者 债券; (6 )买 卖与其 基金管理 人、 基金托管 人有控 股关系的 股东或者 与其基 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 有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 司发行 的证 券或 者承 销期 内承销 的证 券; (7)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8) 依照 法律 、行 政法 规 有关规 定, 由中 国证 监会 规定禁 止的 其他 活动 。 (四) 基金的 融资 、融 券 本基金 可以 按照 国家 的有 关规定 进行 融资 、融 券 。 (五) 基金管 理人 代表 基金 行使 股东权 利的 原则 及方 法 1 、不 谋求 对上 市公 司的 控 股,不 参与 上市 公司 的经 营管理 ; 2 、有 利于 基金 财产 的安 全 与增值 ; 3 、独 立行 使股 东权 利, 保 护基金 投资 人的 利益 ; 4 、 基 金管 理 人按 照有 关 规定 代 表基 金 出席 上 市公 司股 东 大会 , 行使 股 东权 利, 履 行股 东 义 务。


(六)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报 告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3 年9 月30 日, 本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 据未 经审计 。 1、报 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1,833,141,120.14 79.99 其中: 股票


1,833,141,120.14 79.99 2 固定收 益投 资


79,800,000.00 3.48 其中: 债券


79,800,000.00 3.48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75,826,712.47 16.40 6 其他资 产


3,009,374.52 0.13 7 合计





2,291,777,207.13





100.00


31 2、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 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 矿业 30,198,153.30 1.33 C 制造业 1,105,144,823.61 48.67 D 电力 、 热 力、 燃气 及水 生 产和供 应 业 - - E 建筑业 85,250,752.94 3.75 F 批发和 零售 业 42,455,269.44 1.87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 软 件和 信息 技 术服务 业 225,861,717.84 9.95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126,801,716.64 5.58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45,803,100.07 2.02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139,788,586.30 6.16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31,837,000.00 1.40 S 综合 - - 合计 1,833,141,120.14 80.73 3、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2065 东华软 件 4,880,843 160,482,117.84 7.07 2 300070 碧水源 3,434,609 139,788,586.30 6.16 3 002475 立讯精 密 4,157,611 117,993,000.18 5.20 4 300273 和佳股 份 4,500,000 107,910,000.00 4.75 5 300146 汤臣倍 健 1,581,603 104,385,798.00 4.60 6 300090 盛运股 份 2,963,918 97,957,489.90 4.31 7 300054 鼎龙股 份 3,747,821 73,607,204.44 3.24 8 300315 掌趣科 技 2,340,000 65,379,600.00 2.88 9 000024 招商地 产 2,314,915 55,557,960.00 2.45 10 300024 机器人 1,199,749 52,716,971.06 2.32 4、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32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79,800,000.00 3.51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79,800,000.00 3.51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79,800,000.00 3.51 5、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130201 13 国开 01 800,000 79,800,000.00 3.51 6、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1)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股指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未投 资股 指期 货。 (2) 本基 金投 资股 指期 货 的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未投 资 股 指期 货。 9、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1)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政 策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2)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国债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3)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评 价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10、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 )2013 年6 月14 日安 徽盛运 机械 股份 有限 公司 发布公 告 :2013 年6 月 9 日 , 公 司高 管收 到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上海 稽查 局下 达的 《 调 查通知 书》 ( 编号 : 沪调 查 通字 2013-2-012 号 ) , 通 知内容如 下: “刘玉斌: 因调查需 要,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 国证劵法 》的有关 规定,我 会决 定 对你涉 嫌泄 露内 幕信 息立 案调查 ,请 予以 配合 ”。


33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通 过 对 该 上 市 公 司 进 行 进 一 步 了 解 和 分 析, 认 为 本 基 金 持 有 盛 运 股 份 主 要 是 基 于国家 大力 发展 新兴 产业 的政策 , 且盛 运股 份又 是 环保行 业中 垃圾 处理 领域 的龙头 公司 , 基金 管理 人长期 看好 环保 行业 的 发 展前景 及该 公司 的长 期投 资价值 。 根据 该公 司公 告 , 高 管被 立案 调查 是由 于个人 原因 、对 公司 生产 经营没 有影 响, 因此 ,该 事项不 影响 我们 对该 公司 长期投 资价 值的 判 断 。 报 告期内,本基 金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的 其余九 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 没有被 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 或在 本报告 编制 日 前 一年 内受 到公开 谴责 、处 罚的 情况 。 (2)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 票未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3)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896,787.50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982,556.27 5 应收申 购款 130,030.75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009,374.52 (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002065 东华软 件 160,482,117.84 7.07 重大事 项停 牌 2 300315 掌趣科 技 65,379,600.00 2.88 重大事 项停 牌 七、 基金的业绩


本基 金业 绩 数 据为 截 止2013 年9 月30 日( “报 告 期末 “) 的数 据, 本报 告中 所列数 据未 经审 计。 ( 一) 净值 增长 率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比较


34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 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06/11/07-2006/12/31 19.47% 0.82% 43.59% 1.58% -24.12% -0.76% 2007/01/01-2007/12/31 139.51% 1.79% 94.64% 2.22% 44.87% -0.43% 2008/01/01-2008/12/31 -51.21% 2.53% -65.42% 2.85% 14.21% -0.32% 2009/01/01-2009/12/31 80.68% 1.69% 79.57% 1.90% 1.11% -0.21% 2010/01/01-2010/12/31 -14.51% 1.46% -14.58% 1.42% 0.07% 0.04% 2011/01/01-2011/12/31 -31.35% 1.24% -21.53% 1.15% -9.82% 0.09% 2012/01/01-2012/12/31 6.24% 1.19% 3.17% 1.09% 3.07% 0.10% 2013/01/01-2013/06/30 17.16% 1.52% -13.01% 1.24% 30.17% 0.28% 2006/11/07-2013/09/30 111.13% 1.68% 14.77% 1.83% 96.36% -0.15% (二)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净值 的变 动情 况,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的变 动的 比较 累计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与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历史走 势对 比图 (2006 年 11 月 7 日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 注: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自基 金成 立日 期 的 6 个 月内达 到规 定的 资产 组合 ,截 至 2007 年 5 月 7 日 ,本 基金 已达 到合 同规定 的资 产配 置比 例。


八、 基金份额的申 购和 赎回


35 (一) 申购 与赎 回的 场所 本基金 的销 售机 构包 括基 金管理 人和 基金 管理 人委 托的代 销机 构。 具 体销 售 网点将 由基 金管 理 人在基 金份 额发 售公 告或 其他公 告中 列明 。 基金 管 理人可 以根 据情 况变 更或 增减代 销机 构 , 并 予以 公告。 投 资 人 可 以 在 销 售 机 构 办 理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营 业 场 所 或 按 销 售 机 构 提 供 的 其 他 方 式 办 理 基 金 的申购 与赎 回。 具体 办法 另行公 告。 (二) 申购 与赎 回办 理的 开放日 及时 间 1、开 放日 及开 放时 间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和深 圳证 券交易 所同 时开 放交 易的 工作日 为本 基金 的开 放日 。 具体业 务办 理 时 间以销 售机 构公 布时 间为 准。 若出现 新的 证券 交易 市场 、 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时间 变 更 或其 他特 殊情 况 , 基 金 管理人 将视 情况 对 前述开 放日 及开 放时 间进 行相应 的调 整并 公告 。 基金管 理人 不得 在基 金合 同约定 之外 的日 期或 者时 间办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 、 赎回或 者转 换 。 投 资人在 基金 合同 约定 之外 的日期 和时 间提 出申 购 、 赎回或 转换 申请 的 , 其 基 金份额 申 购 、 赎回 价格 为下次 办理 基金 份额 申购 、赎回 时间 所在 开放 日的 价格。 2、申 购与 赎回 的开 始时 间 本基金 自 2006 年 12 月 11 日起开 始办 理日 常申 购 业 务。 本基金 自 2007 年 1 月 4 日 起开始 办理 日常 赎回 业务 。 (三) 申购 与赎 回的 原则 1 、“未 知价” 原则,即 基金 的申购与 赎回价 格以受理 申请当日 收市后 计算的基 金份额净 值为 基准进 行计 算; 2、基 金采 用金 额申 购和 份 额赎回 的方 式, 即申 购以 金额申 请, 赎回 以份 额申 请; 3 、基金 份额持 有人在赎 回基 金份额时 ,基金 管理人按 先进先出 的原则 ,即对该 基金份额 持有 人在该 销售 机构 托管 的基 金份额 进行 赎回 处理 时 , 申购确 认日 期在 先的 基金 份额先 赎回 , 申购 确认 日期在 后的 基金 份额 后赎 回,以 确定 所适 用的 赎回 费率; 4 、当日 的申购 与赎回申 请可 以在当日 开放时 间结束前 撤销,在 当日的 开放时间 结束后不 得撤 销; 5 、基金 管理人 在不损害 基金 份额持有 人权益 的情况下 可更改上 述原则 ,但最迟 应在新的 原则 实施 前3 个 工作 日予 以公 告。 (四) 申购 与赎 回的 程序 1、申 购与 赎回 申请 的提 出


36 基金投 资者 须按 销售 机构 规定的 手续 ,在 开放 日的 业务办 理时 间内 提出 申购 或赎回 的申 请。 投资者 申购 本基 金, 须按 销售机 构规 定的 方式 全额 交付申 购款 项。 投资者 提交 赎回 申请 时 , 其在销 售机 构( 网点 )必 须有足 够的 基金 份额 余额 。 2、申 购与 赎回 申请 的确 认 基金管 理人 应以 交易 时间 结束前 收到 申购 和赎 回申 请的当 日作 为申 购或 赎回 申请日(T 日) ,并 在 T+1 日 内对 该交 易的 有 效性进 行确 认。T 日 提交 的有效 申请 ,投 资人 可 在 T+2 日 到销 售网 点柜 台 或以销 售机 构规 定的 其他 方式查 询申 请的 确认 情况 。 3、申 购与 赎回 申请 的款 项 支付 申购采 用全 额交 款方 式 , 若资金 在规 定时 间内 未全 额到账 则申 购不 成功 , 申 购款项 将退 回投 资 者账户 。 投资者 赎回 申请 成交 后 , 基金管 理人 应通 过注 册登 记机构 按规 定向 投资 者支 付赎回 款项 , 赎回 款项在 自受 理基 金投 资者 有效赎 回申 请之 日起 不超 过 7 个 工作 日的 时间 内划 往投资 者银 行账 户。 在 发生巨 额赎 回时 ,赎 回款 项的支 付办 法按 基金 合同 和有关 法律 法规 规定 处理 。 (五) 申购 与赎 回的 数额 限制 1 、申 请申 购基 金的 金额 通过代 销网 点 和 直销 e 网金 申购 本基 金单 笔最 低金 额为 100 元人 民币 (含 申 购费) 。通 过直 销 柜台首 次申 购的 最低 金额 为 10 万元 人民 币 ( 含申 购 费) , 追加 申购 最低 金额 为 100 元人 民币 ( 含申 购 费) 。 已 有认购 本基金 记录 的投资人 不受首次 申购最 低金额的 限制,但 受追加申 购最低金 额的 限 制。 代销网 点的 投资 人欲 转入 直销柜 台进 行交 易要 受直 销柜 台 最低 金额 的限 制。 基 金管理 人可 根据 市场情 况, 调整 首次 申购 的最低 金额 。 投资人 可多 次申 购, 对单 个投资 人累 计持 有份 额不 设上限 限制 。 法 律法 规、 中国证 监会 另有 规 定的除 外。 2 、申 请赎 回基 金的 份额 投资人 可将 其全 部或 部分 基金份 额赎 回 。 本 基金 按 照份额 进行 赎回 , 申请 赎 回份额 精确 到小 数 点后两 位 , 单 笔赎 回份 额 不得低 于 100 份。 基金 持 有人赎 回时 或赎 回后 在销 售机构 ( 网点 ) 保 留的 基金份 额余 额不 足 100 份 的,在 赎回 时需 一次 全部 赎回。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市 场情 况调整 上述 申购 与赎 回的 规定, 但 应最 迟在 调整 生 效前三 个工 作日 在 至少一 种指 定媒 体予 以公 告 并报 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 (六) 基金 的申购 费 和赎 回 费


37 1、 投 资人 在一 天之 内如 果 有多笔 申购 , 适用 费率 按 单笔分 别计 算 。 本 基金 的 申购费 率表 如下 : 申购金 额 申购费 率 500 万 (含 )以 上 每笔 1000 元 大于等 于 200 万 ,小 于 500 万 0.5% 大于等 于 100 万 ,小 于 200 万 1.0% 大于等 于 50 万 ,小 于100 万 1.2% 50 万 以下 1.5% 本基金 的申 购费 用由 申购 人承担 , 主 要用 于市 场推 广、 销 售、 注 册登 记等 各 项费用 , 不 列入 基 金财产 。 2、 赎 回费 随基 金持 有时 间 的增加 而递 减, 费率 如下 : 持有时 间 费率 两年以 内( 含两 年) 0.5% 两年- 三年 (含 三年 ) 0.3% 三年以 上 0%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用由 赎回 人承担 ,其 中 25% 的部 分 归入基 金财 产, 其余 部分 用于支 付注 册登 记 费等相 关手 续费 。 (七) 申购 份额 与赎 回金 额的计 算方 式 1、申 购份 额的 计算 方式 本基金 将采 用外 扣法 计算 申购费 用及 申购 份额 。其 中, 净申购 金额 =申 购金 额/[1+ 申购 费率] 申购费 用 = 申购 金额 - 净 申购金 额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 申 购当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申购费用、 净 申 购 金额 的 计算 按 四舍 五入 方法 , 保 留 到小 数点 后两 位 。 申 购 份额的 计算 结果 保 留小数 点 后 两位 ,两 位以 后舍去 ,舍 去部 分所 代表 的资产 归基 金财 产所 有。 2、赎 回金 额的 计算 方式 本基金 的赎 回金 额为 赎回 总额扣 减赎 回费 用。 其中 , 赎回总 额= 赎 回份 额×T 日 基金份 额净 值 赎回费 用= 赎 回总 额× 赎回 费率 赎回金 额= 赎 回总 额- 赎回 费用


38 赎回金 额为 按实 际确 认的 有效赎 回份 额乘 以申 请当 日基金 份额 净值 的金 额, 赎回净 额为 赎回 金 额扣除 相应 的费 用的 金额 , 各 计算 结果 均按 照四 舍 五入方 法 , 保 留小 数点 后 两位 , 由 此误 差产 生的 损失由 基金 财产 承担 ,产 生的收 益归 基金 财产 所有 。 3、T 日的 基金份 额净 值在 当天收 市后 计算 ,并 在 T+1 日公告 ,计 算公 式 为 计 算日基 金资 产净 值除以 计算 日发 行在 外的 基金份 额总 额 。 遇 特殊 情 况, 可以 适当 延迟 计算 或 公告 , 并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4 、本基 金份额 净值的计 算, 保留到小 数点后 四位,小 数点后第 五位四 舍五入 , 由此产生 的误 差在基 金财产 中 列支 。 5 、 基金 管理 人可 以在 基金 合同约 定的 范围 内调 整费 率或收 费方 式 , 基 金管 理 人最迟 应于 新的 费率或 收费 方式 实施 日 前 3 个工 作日 前在 至少 一种 指定媒 体公 告。 九、 基金的费用 (一) 与基 金运 作有 关的 费用 1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 (3 ) 因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或 结算而 产生 的费 用 (包 括 但不限 于经 手费 、 印花 税 、 证 管费 、 过户 费、手 续费 、券 商佣 金、 权证交 易的 结算 费及 其他 类似性 质的 费用 等) ; (4) 基金 合同 生效 以后 的 信息披 露费 用; (5)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费用; (6) 基金 合同 生效 以后 的 会计师 费和 律师 费; (7) 基金 的资 金汇 划费 用 ; (8) 按照 国家 有关 法律 法 规规定 可以 列入 的其 他费 用。 2 、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管理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5%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如 下: H =E ×1.5%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39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 基金托 管人 发送 基金 管理 费划付 指令 ,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10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托管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25% 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法 如下 : H=E ×0.25%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 基金托 管人 发送 基金 托管 费划付 指令 ,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10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 金 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托 管人。 (3) 上 述 “1、 基金 费用 的种类 ” 中 (3) 到 (8) 项费用 由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管 人根 据有 关 法规及 相应 协议 的规 定, 列入当 期基 金费 用。 4、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本条第 ( 一) 款约 定以 外 的其他 费用 , 以及 基金 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 人因 未履 行或未 完全 履行 义 务导致 的费 用支 出或 基金 财产的 损失 等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5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可协商酌 情调低 基金管理 费和基金 托管费 ,无须召 开基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 , 但 应报 中国 证 监会批 准 。 基 金管 理人 必 须最迟 于新 的费 率实 施日 前 3 个 工作 日在 至少 一 种指定 媒体 上刊 登公 告。 十、 《招募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说明 根 据《中华 人民共和 国证券 投资基金 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证券投 资基 金运作管 理办 法》(以 下简 称 《运 作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销 售 管理办 法》( 以下 简称 《 销 售办法 》)、 《 证券 投 资基 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 称《信息 披露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 定,华宝兴 业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对 《华 宝兴 业 先 进成 长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明 书 》 作如 下更 新: 1、 “ 三、 基金 管理 人 ” 更新了 基金 管理 人的 相关 信息。 2、 “ 四、 基金 托管 人 ” 更新了 基金 托管 人的 相关 信息。 3、 “ 五、 相关 服务 机构 ”更新 了本 基金 代销 机构 的相关 信息 。 4、 “八 、 基 金份 额的 申 购、 赎回 、 非 交易 过户 与 转托管 ” 更新 了 本 基金 申 购与赎 回数 额限 制 的相关 内容 。 5、 “九、 与 基金 管理 人 管理的 其他 基金 转换” 更 新了 本 基金 办理 转换 业务 的销售 机构 、 本基 40 金与其 他基 金转 换 及 基金 转换数 额限 制 的 相关 内容 。 6、


“十 、基 金的 投资 ” 更新了截至2013 年9 月30 日的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报 告。 7、


“十 一、 基金 的业 绩 ”更新 了截 至 2013 年 9 月30 日的 基金 业绩 数据 。 8、


“十 四、 基金 收益 与分配 ”更 新了 本基 金 分 红方式 的设 置与 变更 的相 关内容 。 9、


“二 十三 、对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的服 务” 更新 了本基 金 定 期定 额投资 的 相关内容 。 10 、


“ 二十 四、 其他 应 披露事 项” 对本 报告 期内 的相关 公告 作了 信息 披露 。 上述内 容仅 为摘 要, 须与 本 《招募 说明 书》 后面 所载 之详细 资料 一并 阅读 。 华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3 年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