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添金分级:关于申购与赎回结果及季季添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信诚 基金 关于 信 诚添 金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申 购与 赎回 结果 及季 季添 金份 额折 算结 果的 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基金管理人” )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在 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发布了《信诚添金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简称“《开放公 告》”)和《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折算方案的公告》 (简称“ 《折算公告》” )。2013 年 12 月 12 日为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季季添金份额(以下简称“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折 算基准日以及季季添金份额和本基金岁岁添金份额 (以下简称“ 岁岁添金” ) 的开 放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3 年12 月12 日,折算后,季季添金的基金 份 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季季添金的折算比例为1.010471233 。折算前,季季添 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59,604,330.60 份,折算后,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63,369,831.33 份。 各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季季添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 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3 年12 月12 日起( 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季 季 添金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 本次季季添金与岁岁添金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以下所涉及申购 与赎回内容皆涵盖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与转换转出)。 岁岁添金已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根据 2013 年 12月 12 日刊登的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岁岁添金份 额折算结果的公告》显示,此次岁岁添金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918,286,144.95 份。 经本公司统计,2013 年 12 月 12 日, 本公司共收到投资者关于季季添金的 有效申购申请( 包括基金转入) 总份额为 750,214,752.20 份,有 效赎回申请(包 括基金转出) 总份额为 210,477,777.24 份;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 包括基金 转入) 总份额:90,090,053.86 份,有效赎回申请(包括基金转出) 总份额为 733,668,931.75 份。 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 、 《招募 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以及 《开放公告》 中 对于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共同开放日其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原则的说明: 在季季添金或岁岁添金的每个开放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季 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在任一运作周年的第四个季季添金的开放日, 即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共同 开放日提出的对于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申购申请, 如果对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 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 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 的三分之七倍, 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 交确认; 如果对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 季季添 金的份额余额小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 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季季添 金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并对岁岁添金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i. 在对季季添 金的有效申 购与赎回申 请进行确认 后,如果仅 对岁岁添 金 的 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 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ii. 在对季季添 金的有效申 购与赎回申 请进行确认 后,如果仅 对岁岁添 金 的 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 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仍小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 七倍, 则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并按照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 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 对岁岁添金的份额余额进行按比例 强制赎回; iii. 在对季季添 金的有效申 购与赎回申 请进行确认 后,如果仅 对岁岁添 金 的 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 此时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大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 之七倍,则按照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 则, 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按当日申请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而不会对岁 岁添金既有的份额余额进行强制赎回。 如果对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 季季添金的 份额余额大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 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岁岁添金的 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并对季季添金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i. 在对岁岁添 金的有效申 购与赎回申 请进行确认 后,如果仅 对季季添 金 的 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 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 倍,则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ii. 在对岁岁添 金的有效申 购与赎回申 请进行确认 后,如果仅 对季季添 金 的 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 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仍大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 七倍, 则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并按照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 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 对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进行按比例 强制赎回; iii. 在对岁岁添 金的有效申 购与赎回申 请进行确认 后,如果仅 对季季添 金 的 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 此时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小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 之七倍,则按照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 则, 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按当日申请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而不会对季 季添金既有的份额余额进行强制赎回。 根据此次开放日季季添金与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数额, 并结合 相关申购、 赎回的确认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对岁岁添金的所有有效申购与赎回申 请以及季季添金的所有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 同时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 进行比例确认,计算方式如下: 季季添金申购申请的确认比例= (三分之七倍开放后岁岁添金的份额余额数 - (季季添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季季添金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 ) /比例确认 前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份额数 其中,开放 后岁岁添金 的份额余额 数=岁岁添 金折算后的 基金份额总 额+ 岁 岁添金开放日的有效申购份额数- 岁岁添金开放日的有效赎回申请总额。 本次季季添金申购申请的确认比例为 65.060247% 。 投资者对季季添金的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提交的对季季添金的有效 申购申请金额× 季季添金申购申请的确认比例。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季季添金的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 制。 申购申请确认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季季添金及岁 岁添金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 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 记变更手续。 投资者可于 2013 年 12 月 16 日 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与赎回的 确认情况。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 2013 年 12 月 13 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基金此次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 信诚添金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总份额为 915,690,890.23 份,其中,季季添金的总份额为 640,983,623.17 份, 岁岁添金的总份额为 274,707,267.06 份, 季季添金与岁岁 添金的份额配比为 7 :3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