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300A:关于第三个运作周年约定年收益率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信诚基 金关于 信诚沪深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之 A 份额 第三个 运作周年 约定 年 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 《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中关于信诚沪深300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之信诚300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的相 关规定: 信诚300A份额 的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 (税后) 加 上3.0%。 其中计算信诚300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 是指 基金合同生效日或 生效后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本次为2013 年12月13 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 鉴 于2013 年12 月13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1 年 期 存 款 基 准 利 率 为 3.0%,因此信诚300A 份额第三个运作周年的 约定年收益率为6.0%(=3.0%+3.0%)。
风险提示:
本基金信诚300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 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 但在本基金资产 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 信诚300A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 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信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066、021-5108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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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