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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淘金互联网(000302)

国泰淘金互联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泰 淘 金互 联网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 金开 放日 常申 购 、 赎回 、 定期
定 额投 资 业 务公 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3 年 12 月2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3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等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 国 泰 淘 金 互 联 网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 国 泰 淘 金 互 联 网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3 年 12 月 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3 年 12 月 5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3 年 12 月 5 日 
2. 日 常申购 、赎 回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 务的 办理时 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 , 投资人
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具 体 办 理 时 间 以 销 售 机 构 公 布 的 时 间 为
准,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
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 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 投资人在 《基金合同》 约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外提出申购、 赎回申请 且注册
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确认接受 的, 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1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场所 、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或其 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 常申购 、赎 回 业务 3.1 申购、 赎回 金额限制 1. 投资人单笔申 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 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可 将其全 部或 部分基 金份 额赎回 。单 笔赎回 申请 最低份 数为 100.00 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有的基金份额不足 100.00 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3.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4.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2 申购费 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赎回费 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3.4 其他与 申购 、 赎回相 关的 事项 1.基 金管 理人可 以在 基金合 同 约 定范围 内调 整费率 或收 费方式 ,并 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公告。 2.基 金管 理人可 以在 不 违背 法律 法规规 定及 基金合 同约 定的情 况下 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促销计划, 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 等进行基 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4. 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是指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 约定每期 扣款时间、 扣款金额、 扣款方式, 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 在 投资人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定期定额申 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 投资人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 扣款日、 扣款金额扣款, 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 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 2 规定为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代销机构 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各销售机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 宁波银行、 包商银行、 杭州联合银行、 山东寿光农商银行及国泰基金电子交 易平台适用于最低扣款额 100 元。 5. 基 金销 售机构 5.1 直销机 构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柜 台 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39 楼 直销业务专用电话:021-38561759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8569000 传真:021-68775881


网址: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柜台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第 5 层 电话:010-66553078 传真:010-66553082 联系人:吉?青珂莫 3.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 网站: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电话:021-38561841 联系人:沈茜 5.2 代销 机构 宁波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包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 杭州 联合农 村商 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基 金份 额净值 公告的 披露 安排 自 2013 年 12 月 5 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 3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 报刊和网站上。 7.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项 1)本 公告 仅对本 基金 开放申 购赎 回等有 关事 项和规 定予 以说明 ,投 资人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3 年 10 月 29 日《中 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和《 证券日报》 上的 《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 ) 投 资 人 如 有 任 何 问 题 , 可 拨 打 本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8-8688) 、 (021-38569000 ) 、 基 金托 管人 宁波 银行 客服 电话(96528) 或各 销售 代 理机 构客户 服务电话。 3)本 公司 承诺以 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的 原则 管理和 运用 基 金资 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投资于 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