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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转债A(000067)

民生转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 理委员会2013 年2月6日证 监许可[2013]129号文核准 募集,基 金合同 于2013年4月18 日正式 生 效。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人 申购 基金时 应认 真阅 读招 募说 明书;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 不预示 其未 来表现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并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 金合 同是约 定基 金 当 事人 之间 权利、 义务的 法 律文 件。 基 金投 资人自 依 基金 合同 取得 基金 份额 , 即 成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并按 照《基金 法 》 、 《运 作办法 》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 利 、承担义务 。 基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本 基 金管 理人 保证 本招 募说 明 书的 内容 真实、 准确、 完整 。 本 招募 说明 书经中 国 证监 会 审核同 意, 但中 国证 监会 对本基 金做 出的 任何 决定 , 均不 表明 其对 本基 金的 价值和 收益 做出 实质性 判断 或保 证, 也不 表明投 资于 本基金 没有 风险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也不 保证 最低 收益 。 除非另 有说 明, 本招 募说 明书所 载内 容截 止日 为2013 年10 月18 日, 有 关财 务数 据和净 值 表现截 止日 为2013年9月30日。 (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


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基金管理人............................................................................................................ 4 二、基金托管人............................................................................................................ 7 三、相关服务机构...................................................................................................... 11 四、基金的名称.......................................................................................................... 17 五、基金的类型.......................................................................................................... 18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18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18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8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26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26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26 十二、基金的业绩...................................................................................................... 30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31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32


招募说明书 4 一、基 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民生 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 地 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 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 地 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 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 表人 :万 青元 成立时 间:2008年11月3 日 批准设 立机 关及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证监 许可[2008]1187号 组织形 式: 有限 责任 公司 (中外 合资 ) 注册资 本: 叁亿 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永续 经营 经营范 围: 基金 募集 、基 金销售 、资 产管 理和 中国 证监会 许可 的其 他业 务 股权结构 : 公司股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63.33%) 、 加拿大皇家银 行(持股30%)、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67% )。 电话:010-88566528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 :李良翼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经营管理层下设专门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以及设立常设部门:深圳管理总部、工会办公室、 监察稽核部、 投资部、 研究部、 专户理财部、 金融工程与产品部、 固定收益部、 渠道管 理部、 市场策划中心、 机构部、 客服与电子商务中心、 运营管理部、 交易部、 信息技术 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 截至2013年10月18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19只开放式基金: 民生加银 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 加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内需 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景气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中证内地 资源主题指数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 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加 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生加银转债优选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 生加银家 招募说明书 5 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 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基 金 管 理人 董事 会成员 万青元先生: 董事长, 硕士, 高级编辑。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时报社记者部副主 任, 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办公室公关策划处处长, 主任助理、 副主任, 企业文化部副总经 理 (主持工作) 。 现任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民生加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俞岱曦先生: 总经理、 董事, 硕士。 历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分析师, 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 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2011年9月加 入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Frank Lippa先生:董事,学士。曾在普华永道会计 事务所从事审计、税务监 督方 面的工作, 历任加拿大皇家银行高级顾问, 加拿大皇家银行投资管理公司副总裁、 首席 会计师和首席财务官。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首席运营官和首席财务官。 王维绛先生: 董事, 学士。 历任外汇管理局储备管理司副司长及首席投资官、 汇丰 集团伦敦总部及香港分行全球市场部董事总经理、 加拿大皇家银行香港分行资本市场部 董事总经理。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中国区董事总经理、北京分行行长。 李镇光先生: 董事, 博士, 高级经济师。 历任海口丰信公司总经理、 香港景邦经济 咨询公司总经理、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 投资银行部副经理、 经理。 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朱晓光先生: 董事, 硕士, 高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财会部副科长, 中 国民生银行总行财会部会计处处长,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 中国民生银行中小 企业金融部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现任民生加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党 委委 员 。 张亦春先生:独立董事,厦门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厦门大学经济系讲师、 经济学院财金系副教授、 教授、 系副主任、 系主任、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现任厦门 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


王波明先生: 独立董事, 硕士。 历任美国BK国际商务公司副总裁, 美国纽约股票交 易所经济师, 北京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联合办公室副总干事。 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 计中心总干事、财讯传媒集团董事局主席。


于学会先生: 独立董事, 学士。 从事过10年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历任北京市汉华律 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必浩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 现任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律师。


招募说明书 6 2. 基金 管理 人监 事会 成员 袁美珍 女士: 监事 会主 席 , 学士。 历 任湖 北大 冶市 劳动人 事局 副股 长 、 中 央 组织 部老干 部局 副主 任、 中国 民生银 行北 京管 理部 办公 室主任 兼党 工办 主任 党委 委员、 纪 委书记 ; 中国 民生 银行 纪检 监 察室 主任、 纪委 副书记 。 现 任民 生加 银基 金管理 有 限公 司党委 副书 记、 监事 会主 席。 徐敬文 先生 : 监 事, 硕士 , 美国 伊利 诺州 注册 会计 师, 美 国注 册管 理会 计师 , 特 许金融 分析 师。 曾在 加拿 大皇家 银行 从事 战略 发展 与财务 分析 工作 , 其 中包 括加拿 大 皇 家 银行 资产 管理 公司 的业 务 发展。 现任 加皇 投资管 理 ( 亚洲) 有限 公司 亚洲 股 票市 场研究 分析 员。 李君波 先生: 监事, 硕士 。 历任三 峡财 务有 限责 任 公司投 资银 行部 研究 员 , 三峡 财务有 限责 任公 司研 究发 展部研 究员 、 副 经理 , 现 任三峡 财务 有限 责任 公司 股权投 资 管理部 副经 理。 于善辉 先生 : 监 事, 硕士 。 曾任 职于 天相 投资 顾问 有限公 司, 任分 析师 、 金 融创 新 部经 理、 总裁 助理 、副总 经理 等职 。2012 年 加入民 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 现 任民生 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总 经理 助理 兼金 融工 程与产 品部 总监 、研 究部 负责 人 。 董文艳 女士: 监事, 学士 。 曾就职 于河 南叶 县教 育 局办公 室从 事统 计工 作 , 中国 人民银 行外 管局 从事 稽核 检查工 作。2008 年加 盟民 生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现任 民 生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深圳管 理总 部负 责人 兼工 会办公 室主 任。 申晓辉 先生: 监事, 学士 。 历任长 盛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市 场部 机构 经理 , 摩 根士 丹利华 鑫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市场 部总 监助 理、 北京 中心 总经 理, 光大 保德 信基 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北 京分 公司 总经 理助理 , 益 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机构 业务 部总 经理 。2012 年 加入民 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现 任民 生加 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机构 部总 监。 3.基 金 管 理人 高级 管理人员 万青元 先生 :董 事长 ,简 历见上 。 俞岱曦先生:总经理,简历 见 上。 朱晓光 先生 :副 总经 理, 简历见 上。 张力女士 :督 察 长, 硕 士。 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支行行长助理; 中国民生银行北 京管理部紫竹支行副行长、 北京管理部投资银行处处长、 北京管理部公司部总经理; 2008 年10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渠道 一部总监, 2012年1月起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013 年起 担任 党 委委员 。 吴剑飞先生: 副总经理, 硕士,13年证券从业经历。 历任长盛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员; 泰达宏利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基金经理 助理和基 金经 理;建信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基金经 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投资部副总监; 2009年至2011年, 任职于平安资产管理公司, 担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2011年9 月 加入民生加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 生加银基 招募说明书 7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林海先生: 副总经理, 硕士。1995年 至1999年历任中国民生银行办公室秘书、 宣传 处副处长; 1999年 至2000年,任中国民生银行北京 管理部阜成门支行副行长 ;2000年 至2012年, 历任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同业部处长、 公司银行部处长、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 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处长 ;2012年2月加入民生加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民生加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市场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乐瑞祺先生: 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 自2002年起 任衡 泰软件 定 量研究 部定 量分 析师 , 从 事固定 收益 产品 定价 及风 险管理 系统 开发 工作 。2004 年 加入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任 固定收 益部 基金 经理 助理 , 从事固 定收 益投 资及 研究 业务。 2009 年 加入 民生 加银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现任 投资 部副总 监。 自2009 年7月 起至2009 年9月 任民 生加 银增 强收 益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助 理, 自2009年9月起至 今 任 民生加 银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2011年11 月起 至今 担任民 生 加银 景 气行 业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自2012年4月 至今 担任 民生 加银 信用双 利债 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2013 年4月 至今担任 民 生加 银转 债优 选债 券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2013 年6 月至今 担任 民生 加银 策略 精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 ;自2013年10 月 至今 担任 民生 加银 现金宝 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 5.投 资 决 策委 员会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由5 名成 员组 成, 设主 席1 名, 其他 委 员4名 。名 单如 下: 吴剑飞 先生 ,投 资 决策 委 员会主 席, 简历 见上 ; 于善 辉 先生,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委 员, 简历 见上 ; 乐 瑞祺 先 生, 投资 决 策委 员会 委员, 简历 见上; 陈廷国 先 生 , 投资 决 策委员 会委 员, 现任公 司 专户理 财部 首席 理财 师;牛 洪振先 生,投 资 决 策委 员会委 员, 现任公 司交 易部 总监。 6.上 述 人 员之 间不 存在亲 属关系 。 二、 基 金托管 人 一、基 金托 管人 情况 (一) 基本 情况 名称: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简 称: 中国 建设银 行)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成立时 间:2004 年09 月17 日


招募说明书 8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 贰仟 伍佰 亿壹 仟零玖 拾柒 万柒 仟肆 佰捌 拾陆元 整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12 号 联系人 :田 青 联系电 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拥有 悠久 的经 营历 史, 其前身 “中 国人 民建 设银 行” 于1954 年成 立,1996年 易 名为 “中 国建 设银 行” 。 中国建 设银 行是 中国 四大 商业银 行 之 一。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由 原中 国建 设银行 于2004年9 月分 立而成 立, 承继 了 原中 国建 设银 行的商 业银 行业 务及 相关 的资产 和负 债。 中国 建设 银行(股 票代 码: 939)于2005 年10 月27 日在 香港联 合交 易所 主板 上市 , 是中 国四 大商 业银 行中 首家在 海 外公开 上市 的银 行。2006 年9月11 日, 中国 建设 银行又 作 为第 一家H 股公 司晋 身 恒生指 数。2007年9月25日 中国 建设 银行A股 在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并开 始交 易。A股发 行后 中国建 设银 行的 已发 行股 份总数为 :250,010,977,486股( 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 及9,593,657,606股A 股) 。 截至2013 年6 月30 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48,592.14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6.34% 。2013 年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199.64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65% 。年化资产回报率为1.66% ,年化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为23.90% 。利息净收入 1,876.60 亿元 ,较上年 同 期增长10.59% 。净 利 差为2.54% ,较 上年同 期提高0.01 个百 分点。 净利 息收益 率为2.71% ,与 上年 同期 持平。 手 续费及 佣金 净收 入555.24亿元, 较上年 同期 增长12.76%。 中国建 设银 行在 中国 内地 设有1.4 万 余个 分支机 构, 并在香 港、 新加 坡、 法兰 克 福、 约 翰内 斯堡、 东京、 首尔、 纽约、 胡志 明市、 悉尼、 台北 设有10 家 一级 海外分 行, 拥 有建 行亚 洲、 建行伦 敦、 建行 俄罗 斯、 建行迪 拜、 建银 国际 等5 家全 资子 公司 ,海 外 机构 已覆 盖到 全球14 个国 家和 地区 ,基 本完 成在全 球主 要金 融中 心的 网络布 局, 24 小时 不间 断服 务能力 和基 本服 务架 构已 初步 形成。 中国 建设 银行 筹建 、设立 村镇 银行27 家, 拥有 建信 基金 、 建信 租赁 、 建 信信 托、 建信人 寿、 中德 住房 储蓄 银行等 多 家子公 司, 为客 户提 供一 体化全 面金 融服 务能 力进 一步增 强。 2013年上 半年, 本集 团各方 面 良好 表现, 得到 市场与 社 会各 界广 泛认 可, 先后 荣 获国内 外知 名机 构授 予的 近30个 重要 奖项。 在英 国 《银行家》 杂志2013 年 “世 界 银行 1000强排 名” 中位 列第5 ,较 上年 上升1 位;在 美国 《财 富》 世界500强 排名第50位, 较上年 上升27位; 在 美国 《 福布 斯》2013 年 全球2000强上 市企 业排 行榜 中位 列 全球第 2 , 较上年 提升11位 。此 外, 本集 团还 荣获 了国内 外重 要机 构授 予的 包括公 司治 理、 中小企 业服 务、 私人 银行 、 现金 管理 、 托 管、 投行 、 投资 者关 系和 企业 社会 责任等 领 招募说明书 9 域的多 个专 项奖 。 中国建 设银 行总 行设 投资 托管业 务部 , 下设 综合 处 、 基 金市 场处 、 证券 保险 资产 市场处 、 理 财信 托股 权市 场处、QFII 托 管处 、 核算处 、 清算 处 、 监 督稽 核处、 涉 外资 产 核 算团 队、 养 老金 托管处 、 托 管业 务系 统规 划与管 理 团队、 上海 备份 中心等12个职 能 处室 、团 队, 现有 员工225 人。 自2007 年起 ,托 管部 连续 聘请 外部 会计 师事务 所 对 托管业 务进 行内 部控 制审 计,并 已经 成为 常规 化的 内控工 作手 段。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杨 新 丰, 投 资托 管业 务部总 经 理, 曾 就职 于中 国建设 银 行江 苏省 分行、 广东省 分 行、 中 国建 设银 行总 行会 计部、 营运 管理 部, 长期 从事计 划财 务、 会计 结算 、 营运 管 理等工 作, 具有 丰富 的客 户服务 和业 务管 理经 验。 纪 伟, 投资 托管 业务 部副总 经 理, 曾 就职 于中 国建设 银 行南 通分 行、 中 国建设 银 行 总 行计 划财 务部、 信贷经 营 部、 公 司业 务部, 长期 从 事大 客户 的客 户管 理及 服 务工 作,具 有丰 富的 客户 服务 和业务 管理 经验 。 张 军 红, 投 资托 管业 务部副 总 经理, 曾就 职于 中国建 设 银行 青岛 分行、 中国建 设 银行零 售业 务部 、 个人 银 行业务 部 、 行 长办 公室 , 长期从 事零 售业 务和 个人 存款业 务 管理等 工作 ,具 有丰 富的 客户服 务和 业务 管理 经验 。 郑绍平 , 投资 托管 业务 部副 总 经理, 曾就 职于 中国建 设 银行 总行 投资 部、 委托 代 理 部, 长期 从事 客户 服务、 信贷 业务 管理 等工 作, 具 有 丰富 的客 户服 务和 业务 管 理经 验。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 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 秉 持 “ 以 客户 为中 心” 的 经营理 念, 不断 加强 风险 管理和 内 部控 制, 严 格履 行托管 人 的各 项职责 , 切实 维护 资产 持 有人的 合法 权益 , 为资 产 委托人 提供 高质 量的 托管 服务 。 经 过 多 年稳 步发 展, 中 国建设 银 行托 管资 产规 模不 断扩 大, 托管 业务 品种 不断增 加, 已 形成包 括证 券投 资基 金、 社保基 金、 保险 资金 、 基 本养老 个人 账户 、QFII、 企业年 金 等产品 在内 的托 管业 务体 系, 是 目前 国内 托管 业务 品种最 齐全 的商 业银 行之 一。 截 至 2013年6月30 日, 中国 建设银 行 已托 管311 只证 券投 资 基金。 建设 银行 专业 高效 的托管 服务能 力和 业务 水平 , 赢 得了业 内的 高度 认同 。 中 国建设 银行 在2005年及 自2009年起 连续四 年被 国际 权威 杂志 《全球托 管人》 评为 “ 中国 最佳托 管银 行” , 在2007 年及2008 年连续 被 《 财资 》 杂 志评 为 “国 内最 佳托 管银 行” 奖, 并 获和 讯网2011 年 度和2012 年 度中国 “ 最佳 资产 托管 银 行” 奖, 和境 内权 威经 济媒 体 《 每日 经济 观察 》2012年度 “最 佳基金 托管 银行” 奖。 二、基 金托 管人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一) 内部 控制 目标


招募说明书 10 作为基 金托 管人 , 中 国建 设银行 严格 遵守 国家 有关 托管业 务的 法律 法规 、 行 业监 管规章 和本 行内 有关 管理 规定, 守 法经 营、 规 范运 作、 严格 监察 , 确保 业务 的稳健 运 行, 保 证基 金财 产的 安全 完整, 确保 有关 信息 的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保护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的合 法权 益。 (二) 内部 控制 组织 结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设 有风 险与 内控管 理委 员会 ,负 责全 行风险 管理 与内 部控 制工 作, 对托管 业务 风险 控制 工作 进行检 查指 导。 投资 托管 业务部 专门 设置 了监 督稽 核处, 配 备了专 职内 控监 督人 员负 责托管 业务 的内 控监 督工作 , 具有 独立 行使 监督 稽核 工 作职 权和能 力。 (三) 内部 控制 制度 及措 施 投资托 管业 务部 具备 系统 、完善 的制 度控 制体 系, 建立了 管理 制度 、控 制制 度、 岗 位 职责、 业务 操作 流程, 可以 保证 托管 业务 的规范 操 作和 顺利 进行; 业务人 员 具备 从业资 格; 业务 管理 严格 实行复 核、 审核 、 检 查制 度, 授 权工 作实 行集 中控 制, 业 务 印章按 规程 保管 、 存 放、 使用, 账户 资料 严格 保管 , 制约 机制 严格 有效 ; 业 务操作 区 专门设 置, 封闭 管理 ,实 施音像 监控 ;业 务信 息由 专职信 息披 露人 负责 ,防 止泄密 ; 业务实 现自 动化 操作 ,防 止人为 事故 的发 生, 技术 系统完 整、 独立 。 三、基 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管 理人运 作基 金进 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一) 监督 方法 依照《 基金 法》 及其 配套 法规和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监督所 托管 基金 的投 资运 作。 利用自 行开 发的 “ 托管 业 务综合 系统—— 基金 监督 子系统 ” , 严格 按照 现行 法律法 规 以 及 基金 合同 规定, 对基金 管 理人 运作 基金 的投 资比 例、 投资 范围、 投资 组合 等 情况 进 行 监督, 并定 期编 写基金 投 资运 作监 督报 告, 报送 中 国证 监会。 在日 常为基 金 投资 运作所 提供 的基 金清 算和 核算服 务环 节中 , 对 基金 管理人 发送 的投 资指 令、 基金管 理 人对各 基金 费用 的提 取与 开支情 况进 行检 查监 督。 (二) 监督 流程 1.每 工作 日按 时通 过基 金监 督子 系统 , 对 各基 金投 资运作 比例 控制 指标 进行 例行 监 控, 发现 投资 比例 超标等 异 常情 况, 向 基金 管理人 发 出书 面通 知, 与 基金管 理 人进 行情况 核实 ,督 促其 纠正 ,并及 时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 2.收到 基金 管理 人的 划款 指令后 , 对 涉及 各基 金的 投资范 围、 投资 对象 及交 易对 手等内 容进 行合 法合 规性 监督。 3.根据 基金 投资 运作 监督 情况, 定期 编写 基金 投资 运作监 督报 告, 对各 基金 投资 运作的 合法 合规 性、 投资 独立性 和风 格显 著性 等方 面进行 评价 ,报 送中 国证 监会。 4.通过 技术 或非 技术 手段 发现基 金涉 嫌违 规交 易, 电话或 书面 要求 基金 管理 人进 行解释 或举 证, 并及 时报 告中国 证监 会。


招募说明书 11 三 、相 关服务机构 (一) 销售 机构 及联 系人 1.直 销机 构: 民生 加银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 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 地 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 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 表人 :万 青元 客服电 话:400-8888-388 联系人 :汤敏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2.代 销机 构 (1)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大 街1号 院1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 :张 静 客服电 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2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2 号 法定代 表人 :董 文标 客服电 话:95568 联系人 :杨成 茜 电话:010-57092619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www.cmbc.com.cn (3) 渤 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 12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河 西区 马场道201-205 号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河 西区 马场道201-205 号 法定代 表人 :刘 宝凤 客服电 话:400-888-8811 联系人 :王 宏 网址:www.cbhb.com.cn (4)哈 尔滨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哈尔 滨市 道里 区尚志 大街160 号 办公地 址: 哈尔 滨市 道里 区尚志 大街160 号 法定代 表人 :郭 志文 客服电 话:95537 或 400-60-95537 联系人 :王超 电话:0451-86779007 传真:0451-86779218 公司网 站:www.hrbb.com.cn (5)包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内蒙 古包 头市 钢铁大 街6 号 办公地 址: 内蒙 古包 头市 青山区 钢铁 大街10号中 环大 厦B 座1804室 法定代 表人 :李 镇西 客服电 话:96016 或010-96016或各 城市 分行 咨询 电话 联系人 :刘 芳 电话:0472-5189051 传真:0472-5188086 公司网 站:www.bsb.com.cn (6)深 圳众 禄基 金销 售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5047 号发 展银 行大 厦25 楼I 、J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5047号发 展银 行大 厦25 楼I 、J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客服电 话:400-6788-887 联系人 :童 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公司网 站: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7)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 13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路190 号2号楼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路195 号3C 座10 楼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联系人 :高 莉莉 电话:020-87599121


传真:020-87597505 公司网 站:www.1234567.com.cn (8)上 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路685 弄37 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1118 号 鄂尔 多斯 国际 大厦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客服电 话: 400-700-9665 联系人 :阚 迪 电话:021-58870011-6702 传真:021-68596916 公司网 站:www.ehowbuy.com (9)杭 州数 米基 金销 售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街 道海 曙路 东2 号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道3588 号恒 生大厦12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客服电 话:4000-766-123 联系人 :张 裕 电话: 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数米网 站:www.fund123.cn (10)国 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商城 路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168 号 上海 银行大 厦29 层 法定代 表人 :万 建华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88-666 联系人 :芮 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招募说明书 14 网址:www.gtja.com (11)国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1012号国 信证 券大 厦 十六 层至 二十 六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1012号国 信证 券大 厦 十六 层至 二十 六层 法定代 表人 :何 如 客服电 话:95536 联系人 :齐 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12)招 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厦A座38-45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厦A座38-45 楼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客户服 务热 线:95565,400-8888-111 联系人 :林 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13)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35 号 国际 企业 大厦C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35 号 国际 企业 大厦C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客服电 话: 400-888-8888 联系人 :田 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98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广 东路689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招募说明书 15 联系人 :李 笑鸣 客服电 话:95553或拨 打各城 市 营业 网点 咨询 电话 公司网 址:www.htsec.com


(15)申 银万 国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路17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路171 号 法定代 表人 :丁 国荣 客服电 话:021-962505 联系人 :曹 晔 电话:021-54033888-2653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16)长 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新华路 特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办公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新华路 特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人代 表人 :胡 运钊 客户服 务电话 :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 :李 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7)光 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徐 浩明 客服电 话:4008888788,10108998 联系人 :刘 晨、 李芳 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8)平 安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8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8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宇翔


招募说明书 16 联系人 :郑 舒丽 业务咨 询电 话:95511转8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0755-82400862 网站:http://www.pingan.com (19)中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深南 大道7088 号招 商银行 大厦 第A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48 号 中信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客服电 话:95558 联系人 :陈 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itics.com (20)中 信万 通证 券有 限责 任 公司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苗岭路29号澳 柯玛 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路222 号 青岛 国际 金融广 场1 号 楼第20 层 注册时 间: 2004年4 月29 日 注册资 本: 8亿元 人民 币 营业期 限: 永久 基金业 务联 系人 :吴 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21)中 信证 券( 浙江 )有 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道588 号 恒鑫大 厦 主楼19 、20 层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道588 号 恒鑫大 厦 主楼19 、20 层 法定 代表 人: 沈强


客服电 话:0571-95548 联系人 :王 霈霈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6065161 网址:www.bigsun.com.cn


招募说明书 17 (二) 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名称: 民生 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西、 福中 路北 新世 界商务 中心 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西、 福中 路北 新世 界商务 中心 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 表人 :万 青元 电话:0755-23999888 传真:0755-23999833 联系人 :蔡 海峰 (三) 出具 法律 意见 书的 律师事 务所 和经 办律 师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68号时 代金 融中 心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68号时 代金 融中 心19 楼 负责人 :韩 炯 经办律 师: 吕红 、安 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安 冬 (四)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 册会 计师 名称: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安 街1 号 东方 广场 安永大 楼17 层01-1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城 区东 长 安街1 号 东方 广场 安永大 楼17 层01-12 室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Ng Albert Kong Ping 吴 港平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张 小东 、周刚 电话: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联系人 : 李妍 四、基 金的 名称 民生加 银转 债优 选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招募说明书 18 五、基 金的 类型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六、基 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 在严 格控 制基 金资 产风险 、 保 持资 产流 动性 的基础 上, 采取 自上 而下 的资 产配置 策略 和自 下而 上的 个券选 择策 略, 通过 积极 主动的 投资管 理, 充分 把握 可 转换 债券和 普通 债券 的投 资机 会,争 取实 现超 过业 绩比 较基准 的投 资业 绩。 七、基 金的投资方向 本 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为具 有良 好 流动 性的 金融 工具, 包 括 国债、 央行 票据、 地方 政 府 债、 金融 债、 企业债 、短 期融 资券 、公 司债、 可转 换债 券( 含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下 同)、 资产 支持 证券 、 债 券 回购、 银行 存款 等固 定收 益类资 产、 股票(包含 中小板 、 创 业 板及 其他 经中 国证监 会批 准上 市的 股票)、 权证 等权 益类 资产 以及 法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金融 工具 ,但 须符 合中 国证监 会相 关规 定。 本基金 可以 从二 级市 场买 入股票 、 权 证等 权益 类资 产, 也 可以 参与 一级 市场 新股 申购( 含 增发), 并可 持有 因可转 换债 券转 股所 形成 的股票 、 因 所持 股票 所派 发的权 证 以及因 投资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而产 生的 权证 等。 如法 律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 许基金 投 资其他 品种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行 适当 程序 后, 可以 将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固定收 益类 资产 的比 例不 低于基 金资 产的80% ,其 中, 可 转换 债券 投资 比例 不低于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的80% ;权 益类 资产 的比 例不 高于基 金资 产的20% ,权 证的 投资比 例不 高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3%; 现金 或到 期日 在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券 的比 例合 计不 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的5%。 八、基 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 自 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 略 。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 济 环 境、 市场 状况 、 政策 走向 等宏观 层面 信息 和个 券的 微观层 面信 息进 行综 合分 析, 做出 投资决 策, 具体 包括 以下 几个方 面: 1.资产 配置 策略 本基金 管理 人将 综合 运用 定性分 析和 定量 分析 手段 ,对大 类资 产进 行合 理配 置 。 本基金 管理 人将 以大 类资 产的预 期收 益率 、 风 险水 平和它 们之 间的 相关 性为 出发 点,对 于可 能影 响资 产预 期风险 、收 益率 和相 关性 的因素 进行 综合 分析 和动 态跟踪 , 据此制 定本 基金 在债 券和 股票等 大类 资产 之间 的配 置比例 、 调 整原 则和 调整 范围, 并 招募说明书 19 进行定 期或 不定 期的 调整 ,以达 到控 制风 险、 增加 收益的 目的 。 本基金 进行 资产 配置 时所 参考的 主要 指标 包括 国内 生产总 值(GDP)增长 率、 货 币供应 量及 其变 化、 利 率 水平及 其预 期变 化、 通 货 膨胀率、 货币 与财 政政 策 、 汇 率政 策等。 除基本 面因 素以 外, 基金 管理人 还将 关注 其他 可能 影响资 产预 期收 益与 风险 水平 的因素 , 观 察市 场信 心指 标和市 场动 量指 标等 , 力 争捕捉 市场 由于 低效 或失 衡而产 生 的投资 机会 。 通常情 况下 , 基 金管 理人 会定期 根据 市场 变化 , 以 研究结 果为 依据 对当 前资 产配 置进行 评估 并作 必要 调整 。 在特 殊情 况下 , 亦 可针 对市场 突发 事件 等在 本基 金投资 范 围及各 类资 产配 置比 例限 制范围 内进 行及 时调 整。


政策因 素 宏观因 素 货币因 素 市场因 素 政治导 向; 经济政 策; 产业政 策; 货币政 策; 市场政 策等 经济总 量; 投资增 速; 消费增 长; 对外贸 易; 价格指 数等 货币结 构; 信贷规 模; 信贷结 构; 利率水 平; 利率结 构等 供求关 系; 市场信 心; 期限结 构; 利差变化 ; 交易状 况等 债市、 股市 风险 收益 特征 预期、 货币 市场 走势 资产配 置方 案 本基金 根据 市场 状况 、 各 资产类 别的 相对 价值 变化 进行资 产配 置调 整。 根据 调整 力度和 调整 的周 期, 分为 战略资 产配 置和 战术 资产 配置。 2.普通 债券 投资 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 采 用久期匹配等策略通过 固 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构 筑 债券组 合, 保障 本金 安全 的同时 确保 一定 收益 。 (1)久期 配置 策略 久期配 置策 略是 债券 投资 最基本 的策 略之 一, 本基 金通过 对宏 观经 济运 行状 况、 财政政 策、 货币 政策 等宏 观经济 变量 进行 自上 而下 的深入 分析 , 在 预测 市场 合理利 率 水平 的基 础上, 判断 利率变 化 的时 间、 方 向和 幅度, 测算 投资 组合 和业 绩比较 基 准在 收益率 曲线 变化 时的 风险 收益特 征, 在控 制资 产组 合风险 的前 提下 , 通 过调 整组合 的 久期, 即在 预期 利率 将要 上升的 时候 相对 业绩 比较 基准适 当缩 短组 合的 久期 , 在预 期 利率将 要下 降的 时候 相对 业绩比 较基 准适 当拉 长组 合的久 期, 提高 债券 投资 收益。


招募说明书 20 (2)期限 结构 配置 策略 收益率 曲线 是分 析利 率走 势和进 行市 场定 价的 基本 工具, 也是 进行 债券 投资 的重 要 依 据。 通 常情 况下, 在市 场 利率 水平、 不同 期限市 场 上债 券供 求关 系等 因素 发 生变 化的时 候, 收益 率曲 线上 不同期 限债 券的 收益 率都 将随之 产 生调 整, 从而 使收 益 率曲 线出现 平行 移动 或非 平行 移动, 其中 非平 行移 动又 可以分 为正 向蝶 形形 变、 反向蝶 形 形变以 及扭 曲形 变等 。 如果收 益率 曲线 发生 了非 平行移 动, 则在 相同 的久 期策略 下采 用不 同的 组合 , 其 组合收 益率 也将 产生 较大 的差异 。 本 基金 将加 大对 收益率 曲线 形变 的研 究, 在所确 定 的目标 久期 配置 策略 下, 通过分 析预 测收 益率 曲线 可能发 生的 形变 , 在 期限 结构配 置 上 适 时采 取子 弹型、 哑铃型 或 者阶 梯型 等策 略, 进一 步 优化 组合 的期 限结 构, 使本 基 金获得 较好 的收 益。 (3)类属 配置 策略 在确定 组合 久期 和期 限结 构配置 的基 础上 , 本 基金 对不同 类型 固定 收益品 种的 信 用风险、 市场 风险、 流动 性、 赋税 水平 等因 素进 行 分析 , 研 究同 期限 的不 同 品种之 间 的利差 情况 及其 变化 趋势 , 以及 交易 所和 银行 间两 个市场 间同 一品 种的 利差 情况及 变 化趋势 , 制定 债券 类属 配 置策略 , 在各 种固 定收 益 品种之 间进 行优 化配 置 , 主动地 增 加预期 利差 将收 窄的 固定 收益品 种的 投资 比例 , 降 低预期 利差 将扩 大的 品种 的投资 比 例,以 获取 不同 类型 固定 收益品 种之 间利 差变 化所 带来的 投资 收益 。 (4)固定 收益 品种 的选 择策略 1)政府 信用 债券 本 基 金对 国债、 央行 票据、 政策 性金 融债 等政 府信用 债 券的 投资, 主要 根据宏 观 经 济 指标 、 货币 财政 政策、 市 场供 求等 分析, 预测 收益率 曲线 的未 来变 动趋 势, 综合 考 虑 国债、 央行 票据、 政策 性 金融 债等 不同 品种 的流 动 性及 风险 收益 状况, 选 择 具有 较高投 资价 值的 品种 进行 投资。 2)企业 信用 债券 本基金 对于 其他 金融 债、 企业债、 公司 债、 短 期融 资券 、 银 行协 议存 款等 信 用类 投 资 品种 的投 资, 将 参考外 部 评级 结果、 宏观 经济所 处 阶段、 发行 主体 的信用 状 况及 其变动 趋势 , 在有 效控 制 整个组 合信 用风 险的 基础 上, 结合 流动 性分 析 , 采 取积极 的 投资策 略, 挖掘 价值 被低 估的品 种, 以获 取超 额收 益。 3)资产 支持 证券 本基金 通过 深入 分析 宏观 经济走 势、 资产 提前 偿还 率、 资 产池 的结构 及质 量等 因 素 , 判 断提 前偿 付风 险和资 产 违约 风险, 并根 据资产 证 券化 的收 益结 构安 排, 预测 分 析资产 支持 证券 的未 来现 金流, 通过 研究 标的 证券 发行条 款, 预测 提前 偿还 率变化 对 标的证 券的 久期 与收 益率 曲线的 影响 , 密 切关 注流 动性变 化,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前 提 招募说明书 21 下, 筛 选出 经风 险调 整后 具 有较高 投资 价值 的资 产支 持证券 , 以 获取 较高 的投 资 收益。 (5)收益 率曲 线骑 乘策 略 收益率 曲线 骑乘 策略 是指 选取处 于收 益率 曲线 最陡 峭处的 券种 进行 配置 , 随 着债 券 剩 余期 限缩 短、 到 期日临 近, 其到 期收 益率 将有所 下 降, 从 而产 生较 好的市 场 价差 回报。 本基 金将 积极 关注 收益率 曲线 的变 化情 况, 在收益 率曲 线较 陡的 部位 适当采 用 收益率 曲线 骑乘 策略 ,利 用收益 率曲 线的 快速 下滑 获得相 应的 收益 。 (6)回购 策略 在 债 券投 资中, 回购 不仅是 一 种短 期融 资的 手段, 也 是 一个 重要 的投 资渠 道, 例 如可以 用逆 回购 代替 短期 债券、 通过 正回 购进 行杠 杆操作 从而 放大 收益 等。 本基金 将 通过比 较回 购交 易收 益和 现券交 易收 益, 在确 保回 购存在 超额 收益 的情 况下 , 积极 利 用回购 套利 , 增加 组合 的 收益 。 本 基金 将遵 守银 行 间市场 关于 回购 的有 关规 定, 在相 关 规定 的范 围内 ,利用 市场 的平 稳时 期, 进行回 购融 入资 金, 同时 投资于2 年以 下的 流 动 性较 好的 债券, 以获取利差 收益 , 增加 投资 人 的回报 。 本基 金还 将密 切 关注和 积 极寻求 由于 短期 资金 需求 激增产 生的 逆回 购投 资策 略等投 资机 会。 (7)套利 策略 1)跨 市套 利。 同 一品 种在银 行 间市 场与 交易 所市 场、 同期 限债 券品 种在 一、 二 级 市场上 由于 市场 结构 、 投 资者结 构等 原因 在某 个时 期可能 存在 收益 率的 差异 。 本基 金 在充分 论证 套利 可行 性的 基础上 ,寻 找合 适时 机, 进行跨 市场 套利 操作 。 2)跨期 套利 。 本基 金将 利 用一定 时期 内不 同债 券品 种基于 利息 、 违约 风险 、 流动 性、 税收 特性 、 可回 购条 款等方 面的 差别 造成 的收 益率差 异 , 同 时买 入和 卖 出这些 券 种,以 获取 二者 之间 的差 价收益。 (8)个券 选择 策略 本基金 将严 格依 据上 述投 资策略 , 通 过自 下而 上精 选个券 , 审 慎分 析债 券的 信用 风险、 流动 性风 险、 供求 关系、 收益 率水 平、 税收 水平等 因素 , 选 择定 价合 理或价 值 被低估 的债 券进 行投 资。 具有以 下一 项或 多项 特征 的债券 ,是 本基 金的 重点 关注对 象: 1)符合 上述 投资 策略 的品 种; 2)信用 质量 正在 改善 或者 预期将 改善 的企 业信 用性 债券; 3)具有 较高 当期 收入 的品 种; 4)有增 值潜 力、 价值 被低 估的品 种等 。 3.可 转换 债券 投资 策略 与一般 企业 债券 不同 , 可 转换债 券给 予投 资人 在一 定条件 下转 股、 回售 债券 的权 利, 与 此同 时, 可转换 债券发 行 人也 享有 在一 定条 件下 赎 回债 券、 下调 转股 价的 权 利。 因 此, 可转 换债 券在 市场上 兼 具债 性和 股性, 当正股 价 格高 于转 股价 格, 且可 转 换债 招募说明书 22 券的价 格与 转股 平价 相差 不大时 , 可 转换 债券 的价 格变动 与对 应股 票的 价格 变动表 现 出较强 的相 关性 , 而 当正 股价格 远低 于转 股价 格时 , 可转 换债 券的 价格 将趋 于纯债 券 的价格 ,此 时, 可转 换债 券表现 出较 强的 债性 。 本基金 将通 过研 究市 场状 况以及 可转 换债 券在 当前 市场状 况下 所表 现出 的特 性, 确定可转换 债券的投 资策 略,同时本 基金还 将积极 跟踪可转换 债券基 本面的 变化情 况,如 对应 公司 的业 绩情 况以及 可能 出现 的下 调转 股价机 会, 寻找 最佳 的投 资时机 。 此外, 对 于发 行条 款、 票 息、 内嵌 期权 价值 较高 且 公司基 本面 优良 的可 转换 债券 , 因 其内在 价值 较高 , 反 映到 二级市 场上 , 会 产生 较大 的一、 二级 市场 价差 。 因 此, 本 基 金还将 积极 关注 可转 换债 券在一 、 二 级市 场上 可能 存在的 价差 所带 来的 投资 机会, 在 严格控 制风 险的 前提 下, 参与可 转换 债券 的一 级市 场申购 ,获 得稳 定收 益。 (1)转债 优选 策略 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 应 等于普通债券的债券价 值 和可转换债券自身内含 的 期 权价值 之和 。 本 基金 对债 券价值 的计 算与 普通 债券 价值的 计算 方法 一样 , 即 按照债 券 市场相 应的 收益 率水 平将 未来的 一系 列现 金流 进行 贴现。 可转换 债券 价值 中的 另一 部分即 期权 价值 的定 价是 可转换 债券 定价 的重 要方 面, 该部分 定价 涉及 到对 应正 股的价 格及 其预 期、 可转 换债券 发行 条款 、 该 发债 上市公 司 基本面 特征 、 股 价波 动率 等关键 要素 。 本 基金 在分 析期权 价值 的过 程将 结合 定价模 型 (布 莱克- 斯科 尔斯 模型 、二 叉树 模型 等) 、市场 定性 分析 (行 业地 位、竞 争优 势、 进入壁 垒、 治理 结构 、 创 新能力 、 发 展趋 势等 ) 和 定量比 较分 析 ( 可转 换债 券的平 价 溢价率 、底 价溢 价率 、隐 含波动 率; 正股 的市 盈率 、市净 率、 市现 率、 市销 率等) , 充 分 考虑 市场 不同 时期 的特 征, 分析 可转 换债 券的估 值。 在合 理定 价的 基础上 , 尽 量 优选具 有良 好投 资价 值的 可转换 债券 进行 投资 。


可转换 债券 市场 存在 着一 定的周 期性 波动 。 当 股票 市场持 续下 跌时 , 投 资者 容易 过度悲 观, 可转 债的 期权 价 值可能 被市 场低 估, 表现 为 可转换 债券 的债 券溢 价率 很低。 本 基 金将 在风 险可 控的 前提 下, 买入 债券 溢价 率较低 的 可转 债, 并 坚持 长期持 有, 以 获取低 风险 稳定 回报 。 (2)博弈 套利 策略 一般情 况下, 可转 换债 券 均设有 一些 特殊 条款, 如 修正条 款、 回 售条 款 、 赎 回条 款等。 修正 条款 给予 发行 人向下 修正 转股 价格 的权 利, 有 利于 提升 可转 换债 券的期 权 价 值, 对投 资者 是一 种保护 条 款, 有 时甚 至 能直 接 推动可 转换 债券 价格 的上 涨; 回售 条款给 予投 资者 将可 转换 债券回 售给 发行 人的 权利 , 对于 投资 者有 保护 作用 , 回售 价 格是判 断可 转换 债券 投资 安全边 际的 核心 因素 之一 ; 赎回 条款 给予 发行 人从 投资者 处 赎回可 转债 的权 利, 如发 行人放 弃赎 回权 则会 提高 可转换 债券 的期 权价 值。 本基金 将 充分发 掘各 项条 款博 弈给 可转换 债券 带来 的套 利机 会。


招募说明书 23 由于可 转换 债券 可以 按照 约定的 价格 转换 为股 票, 因此在 日常 交易 过程 中会 出现 可转换 债券 与标 的股 票之 间的套 利机 会。 当可 转换 债券的 转换 溢价 率为 负时 , 买入 可 转换债 券的 同时 卖出 标的 股票可 以获 得套 利价 差; 反之, 买入 标的股 票的 同时 卖 出可 转换债 券也 可以 获得 套利 价差。 当对 可转 换债 券未 来的转 换溢 价率 有比 较明 确的趋 势 判断时 , 该种 套利 策略 同 样适用 。 在日 常交 易过 程 中, 本基 金将 密切 关注 可 转换债 券 与标的 股票 之间 的对 比关 系,恰 当的 选择 时机 进行 套利, 以获 取超 额收 益的 机会。 (3)分离 交易 可转 债的 投资策 略 可分离交易债券与可转 换 债券类似,都是由上市 公 司发行的含有转股期权 的 债 券, 不 同之 处是 可分 离交 易债券 在上 市后 将自 动拆 分为认 股权 证和 纯债 券。 本基金 对 于可分 离交 易债 券的 投资 主要采 取以 下两 种策 略: 一 是一级 市场 申购 策略 , 对 于 票息、 发行条 款比 较优 厚的 公司 ,上市 后纯 债券 加对 应期 权的价 格高 于一 级市 场的 申购价 , 本基金 在深 入研 究的 基础 上, 积 极参 与一 级市 场的 申购,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 前提下 获 得稳定 收益 ; 二 是关 注可 分离交 易债 券上 市后 纯债 券的内 在价 值, 发掘 内在 价值被 低 估的品 种, 进行 二级 市场 操作。 4.股票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在进 行股 票投 资时 , 选择 具有 核心 竞争 力、 具备持 续成 长能 力且 估值 具有 吸引力 的上 市公 司 , 获 取 公司成 长和 估值 提升 带来 的双重 收益 。 在选 择个 股 时, 主要 关注公 司的 成长 性和 估值 两方面 因素 。 (1)成长 性因 素 选择具 有持 续、 稳定 的盈 利增长 历史 ,且 预期 盈利 能力将 保持 稳定 增长 的公 司。 在 评 估上 市公 司成 长性 方面 , 主 要考 察公 司所 在行业 的 发展 前景、 公司 成长速 度、 成 长质量 和公 司的 成长 驱动 因素。 行业发 展前 景: 主 要从 行 业的生 命周 期、 行 业景 气 度、 产业 政策 、 产业 链景 气传 导、行 业竞 争格 局等 方面 ,分析 上市 公司 所处 行业 的发展 前景 。 公司成 长速 度: 结合 公司 所处行 业特 征及 在行 业中 的相对 竞争 地位 , 分 析公 司的 成 长 速度, 重点 考察 公司的 业 务增 长、 利 润增 长等, 挖掘 具有 较高 成长 速度的 上 市公 司。 公司成 长质 量: 主 要分 析 公司的 利润 构成、 利润 率 、 资产收 益率 及其 变化 , 同时 考察公 司的 财务 状况、 现 金流特 征, 以 及公 司的 研 发能力、 管理 能力 、 核心 技术等 竞 争优势 , 评 估公 司的 成长 是否来 自其 内在 优势 , 以 及这些 支撑 公司 成长 的因 素是否 具 备持续 性。 成 长 驱动 因素: 主要 从公司 的 核心 竞争 力、 商 业盈利 模 式、 公 司治 理结 构和管 理 团队素 质等 方面 考察 公司 保持较 快成 长速 度的 驱动 因素。 (2)估值 因素


招募说明书 24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 点 及业务模式,运用相对 估 值指标和绝对估值模型 相 结 合,纵 向分 析和 横向 对比 的方法 ,评 估上 市公 司的 投资价 值和 安全 边际 。 本基金 在综 合分 析上 市公 司成长 性和 股票 估值 水平 的基础 上, 选择 具备 持续 成长 能 力 且估 值合 理或 低估 的上 市 公司 股票。 此外, 在投 资 管理 过程 中, 也 将关注公司 信 息、 公司 行为 、 行业 政策 、 市场特 征等 催化 剂因 素 , 以优化 个股 选择 和组 合调 整策略 。 (四) 投资 限制 1.组合 限制 本基金 在投 资策 略上 兼顾 投资原 则以 及开 放式 基金 的固有 特点 , 通 过分 散投 资降 低基金 财产 的非 系统 性风 险, 保 持基 金组 合良 好的 流动性 。 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将遵循 以 下限制 : (1)本 基金 持有 一家 上市 公 司的股 票, 其市 值不 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的10%; (2)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权证, 其 市值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 值的3 %; (3)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4)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全 部基金 持有 的同 一权 证, 不得超 过该 权证 的10 %; (5) 本 基金 进入 全国银 行间 同业市 场进 行债 券回 购的 资金余 额不 得超 过基 金资 产 净值的40% ,回 购期 限最 长不得 超过 一年 ,到 期后 不得展 期; (6)本基 金固 定收 益类 资产的 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80% , 其中 , 可 转换 债券 投资 比例不 低于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的80% ;权 益类 资产 的比例 不 高于 基金 资产 的20% ; (7) 本 基金 投资 于同一 原始 权益人 的各 类资 产支 持证 券的比 例,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 产净值 的10 %; (8)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资产支 持 证券 ,其 市值 不得 超过 基 金资 产净 值的20 %; (9) 本基 金持 有的 同一(指同 一信 用级 别)资 产支 持证券 的比 例, 不得 超过 该资产 支持证 券规 模的10%; (10)本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 全部基 金投 资于 同一 原始 权益人 的各 类资 产支 持证 券, 不得超 过其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合 计规 模的10%; (11)本 基金 应投 资于 信用 级别评 级为BBB 以上( 含BBB) 的 资产 支持 证券 。 基 金持有 资 产 支持 证券 期间, 如果其 信 用等 级下 降、 不 再符合 投 资标 准, 应 在评 级报告 发 布之 日起3 个 月内 予以 全部 卖出; (12)基 金财 产参 与股 票发 行申购 ,本 基金 所申 报的 金额不 超过 本基 金的 总资 产, 本基金 所申 报的 股票 数量 不超过 拟发 行股 票公 司本 次发行 股票的 总量 ; (13)本 基金 在任 何交 易日 买入权 证的 总金 额, 不得 超过上 一交 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5 %; (14)保持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5 %的 现金 或者 到期 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


招募说明书 25 (15)本 基金 投资 流通 受限 证券, 基金 管理 人应 事先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相关 规定 , 与 基金托 管人 在本 基金 托管 协议中 明确 基金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的 比例 , 根 据比 例进行 投 资。 基金 管理 人应 制订 严 格的投 资决 策流 程和 风险 控制制 度 , 防 范流 动性 风 险、 法律 风险和 操作 风险 等各 种风 险; (16)法律 法规 、基 金合 同规 定 的其 他比 例限 制。 如果法 律法 规对 本基 金合 同约定 投资 组合 比例 限制 进行变 更的 , 以 变更 后的 规定 为 准。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部门 取 消上 述限 制, 如 适用于 本 基金, 则本 基金 投资不 再 受相 关限制 。 因证券 市场 波动 、 上市 公 司合并 、 基金 规模 变动 、 股权分 置改 革中 支付 对价 等基 金管理 人之 外的 因素 致使 基金投 资比 例不 符合 上述 规定投 资比 例的 , 基 金管 理人应 当 在10个交 易日 内进 行调 整。 基 金管 理人 应当 自基 金合同 生效 之日 起6个 月内 使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比 例符 合基金 合同的 有关 约定 。 基 金托 管人对 基金 的投 资的 监督 与检查 自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起 开 始。 2.禁止 行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承销 证券 ; (2)向他 人贷 款或 者提 供担保 ; (3)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投资 ; (4)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但是 国 务院 另有 规定 的除 外; (5) 向 其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出资 或者 买卖 其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发 行 的股票 或者 债券 ; (6) 买 卖与 其基 金管理 人、 基金托 管人 有控 股关 系的 股东或 者与 其基 金管 理人 、 基金托 管人 有其 他重 大利 害关系 的公 司发 行的 证券 或者承 销期 内承 销的 证券 ; (7)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证券 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 证 券交 易活 动; (8)依照 法律 法规 有关 规定, 由 中国 证监 会规 定禁 止的 其 他活 动; (9) 法律 法规或 监管部 门取 消上述 限制 ,如 适用 于本 基金, 则本 基金 投资 不再 受 相关限 制。 (五)基 金管 理人 代表 基金 行使股 东和 债权 人权 利的 处理原 则及 方法 1.基金 管理 人按 照国 家有 关规定 代表 基金 独立 行使 股东和 债权 人权 利, 保护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的利 益; 2.不谋 求对 上市 公司 的控 股,不 参与 所投 资上 市公 司的经 营管 理; 3.有利 于基 金财 产的 安全 与增值 ; 4.不通 过关 联交 易为 自身 、 雇员 、 授 权代 理人 或任 何存在 利害 关系 的第 三人 牟取 招募说明书 26 任何不 当利 益。 (六)基金 的融 资、 融券 本基金 可以 按照 国家 的有 关规定 进行 融资 、融 券。 九、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 业绩比 较 基准 为:60% × 中证 可转 债指 数 收益率+30%× 中证 国债 指 数收益 率+10% × 沪深300 指数 收益率 业绩比 较基 准的 选择 理由 : 中证可 转换 债券 指数 是由 中证指 数公 司编 制发 布、 表征可 转换 债券 市场 走势 的权 威指数 。 该 指数 的样 本由 在沪深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的 可转换 债券 组成 , 以 反映 国内市 场 可 转换 债券 的总 体表 现。该 指数 基日 为2002 年12 月31 日 ,基 点为100 点, 指数代 码 为 000832 , 指 数简 称为 中证转 债。 由于 本基 金主 要投资 于 可转 换债 券, 所 以选择 该 指数 来衡量 本基 金可 转换 债券 投资的 绩效 。 中证国 债指 数是 由中 证指 数公司 编制 发布 、 表 征国 债市场 走势 的权 威指 数。 该指 数 的样 本由 在沪 深证券 交易 所及 银行 间市 场上市 、剩 余期 限在1年 以上 的国 债组 成, 以 反映 国内 市场 国债 的总体 表现 。该 指数 基日 为2002 年12月31日 ,基 点为100 点,指 数代码 为H11006 , 指 数简 称为中 证国 债。 本基 金选 择该指 数来 衡量 除可 转换 债券外 其 它债券 投资 的绩 效。 沪深300 指 数是 由中 证指 数 公司编 制发 布、 表征A股市场 走 势的 权威 指数 。 该 指数 是由上 海和 深圳 证券 市场 中选取300 只A股 作为 样本 编制而 成的 成份 股指 数。 其样本 覆 盖了沪 深市 场六 成左 右的 市值, 具有 良好 的市 场代 表性。 本基 金选 择该 指数 来衡量 股 票投资 部分 的绩 效。 根据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和 投资比 例约 束, 设定 本基 金的基 准为60%×中证 可转 换 债券指 数收 益率+30%×中 证国债 指数 收益 率+10% ×沪 深300 指 数收 益率, 该基 准能客 观衡量 本基 金的 投资 绩效 。 十、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属于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属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中的 较低 风险 品种 , 一 般情 况下其 预期 风险 和收 益高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低 于股 票型基 金和 混合 型基 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 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招募说明书 27 重大遗 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个 别 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 金 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 组 合 报告内 容,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 金一定 盈利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 投 资有 风险 , 投资 者在 作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截至 时间 为2013 年9 月30 日 ,本 报告中 所 列财 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1.报告 期末 基金 资产 组合 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530,720,404.38 14.84 其中: 股票


530,720,404.38 14.84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2,877,865,303.79 80.49 其中: 债券


2,877,865,303.79 80.49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03,754,634.27 2.90 7 其他资 产


63,263,806.14 1.77 8 合计





3,575,604,148.58





100.00


2.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508,375,831.27 19.09 D 电 力、 热力、 燃气 及水 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16,549,152.71 0.62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 件和 信息 技术服 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 业 - -


招募说明书 28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5,795,420.40 0.22 S 综合 - - 合计 530,720,404.38 19.93 3.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1 600418 江淮汽 车 18,658,350 172,216,570.50 6.47 2 600315 上海家 化 1,109,801 48,176,461.41 1.81 3 600887 伊利股 份 983,405 43,938,535.40 1.65 4 002118 紫鑫药 业 3,099,861 38,872,256.94 1.46 5 601633 长城汽 车 749,927 38,306,271.16 1.44 6 600276 恒瑞 医药 859,803 31,271,035.11 1.17 7 300196 长海股 份 1,099,937 25,243,554.15 0.95 8 000625 长安汽 车 2,000,000 20,600,000.00 0.77 9 600066 宇通客 车 1,099,984 20,239,705.60 0.76 10 600535 天士力 400,000 18,008,000.00 0.68


4.报告 期末 按债 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序 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70,014,000.00 2.63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79,896,000.00 3.0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79,896,000.00 3.00 4 企业债 券 363,387,860.90 13.65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2,364,567,442.89 88.81 8 其他 - - 9 合计 2,877,865,303.79 108.09


5.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13002 工行转 债 6,296,120 697,798,979.60 26.21 2 113001 中行转 债 4,675,300 467,670,259.00 17.57 3 110015 石化转 债 4,620,840 452,334,027.60 16.99 4 110018 国电转 债 3,124,840 340,170,082.40 12.78


招募说明书 29 5 110016 川投转 债 1,481,980 187,648,307.60 7.05


6.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1)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 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不 得参与 股指 期货 交易 。 (2) 本基 金投 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不 得参与 股指 期货 交易 。 9.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1)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 资政策 本 基 金尚 未在 基金 合同 中明 确 国债 期货 的投 资策 略、 比例 限制、 信息 披露 等, 本 基金暂 不参 与国 债期 货交 易。 (2)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的 国 债期 货持 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3)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10.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1)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 本期 没有 出现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 或在 报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形。 (2)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 的前十 名股 票没 有超 出基 金合同 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 (3)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373,175.1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9,286,751.14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2,282,391.02 5 应收申 购款 1,321,488.86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3,263,806.14





招募说明书 30 (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3002 工行转 债 697,798,979.60 26.21 2 113001 中行转 债 467,670,259.00 17.57 3 110015 石化转 债 452,334,027.60 16.99 4 110018 国电转 债 340,170,082.40 12.78 5 110016 川投转 债 187,648,307.60 7.05 6 113003 重工转 债 176,775,456.00 6.64 7 110022 同仁转 债 23,113,431.00 0.87


(5) 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6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的 其 他文 字描 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十二 、 基金的 业绩 基金 管理 人依 照恪 尽职 守、 诚实 信用、 谨慎 勤勉 的原 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 但 不保证 基金 一定 盈利 , 也 不保证 最低 收益 。 基金 的 过往业 绩并 不代 表其 未来 表现 。 投 资有风 险, 投资 者在 做出 投资决 策前 应仔 细阅 读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净值增长 率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比较 A 级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3年上 半年 (2013 年4 月 18日至6月30 日) -2.90% 0.42% -2.76% 0.68% -0.14% -0.26%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2013 年9 月 30日) -1.00% 0.47% -1.25% 0.55% 0.25% -0.08%












































C级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3年上 半年 (2013 年4 月 -2.90% 0.43% -2.76% 0.68% -0.14% -0.25%


招募说明书 31 18日至6月30 日)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2013 年9 月 30日) -1.20% 0.46% -1.25% 0.55% 0.05% -0.09%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2.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3.基金 财产 拨划 支付 的银 行费用 ; 4.基金 合同 生效 后的 基金 信息披 露费 用; 5.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费 用; 6.基金 合同 生效 后与 基金 有关的 会计 师费 和律 师费 ; 7.基金 的证 券交 易费 用; 8、 基金 的开 户费 用、 账户维 护 费用 9.本基 金从C类基 金财 产中计 提 销售 服务 费; 10.依法 可以 在基 金财 产中列 支 的其 他费 用。 ( 二)上 述基 金费 用由 基金管 理人 在法 律规 定的 范围内 参照 公允 的市 场价 格确定 , 法律法 规另 有规 定时 从其 规定。 (三)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管理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7%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年 管理 费率 ÷当 年天 数 H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理费 E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据 与基 金管 理人 核对 一致的 财 务 数据 ,自 动在 月初5个 工作 日内 按照 指定 的账户 路径 进行 资金 支付 ,基金 管理 人无 需再出 具资 金划 拨指 令。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休息 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费用 自动扣 划 后,基 金管 理人 应进 行核 对,如 发现 数据 不符 ,应 及时联 系基 金托 管人 协商 解决。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托管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招募说明书 32 如下: H=E×年 托管 费率 ÷当 年天 数 H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管费 E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据 与基 金管 理人 核对 一致的 财 务数 据, 自动 在月 初5个 工作 日内 按照 指定 的账户 路径 进行 资金 支付 ,基金 管理 人无 需再出 具资 金划 拨指 令。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休息 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费用 自动扣 划 后,基 金管 理人 应进 行核 对,如 发现 数据 不符 ,应 及时联 系基 金托 管人 协商 解决。 3.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本基金A类基 金份 额不 收取销 售 服务 费,C 类 基金 份额的 销 售服 务费 年费 率为0.4% 。 销售服 务费 计算 方法 如下 ,按C 类基 金份 额基 金资 产 净值计 提: H=E×0.4% ÷ 当年 天数 H为C类 基金 份额 每日 应计 提的销 售服 务费 E为C类 基金 份额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据 与基 金管 理人 核对 一致的 财 务 数据 ,自 动在 月初5个 工作 日内 按照 指定 的账户 路径 进行 资金 支付 ,基金 管理 人无 需再出 具资 金划 拨指 令。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休息 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费用 自动扣 划 后,基 金管 理人 应进 行核 对,如 发现 数据 不符 ,应 及时联 系基 金托 管人 协商 解决。 4. 管理 费和 托管 费之 外的基 金费 用, 由基 金托 管人根 据其 他有 关法 规及 相应协 议 的规定 ,按 费用 支出 金额 支付, 列入 或摊 入当 期基 金费用 。 (四)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因 未履 行或 未完 全履 行义务 导致 的费 用支 出或 基金财 产 的损失 , 以 及处 理与 基金 运作无 关的 事项 发生 的费 用等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基 金合同 生 效前所 发生 的信 息披 露费 、律师 费和 会计 师费 以及 其他费 用不 从基 金财 产中 支付。 ( 五)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管 人可 根据 基金 发展 情况调 整基 金管 理费 率和 基金托 管 费率。 基金 管理 人必 须最 迟于新 的费 率实 施日2日前在 指 定媒 体上 刊登 公告 。 (六)基金 税收 基金和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根 据国家 法律 法规 的规 定, 履行纳 税义 务。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 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办 法》 、 《 证券 投资 基 金销售 管理 办法 》 、 《证 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及其 他有关 法律 法规 的要 求, 对2013 年3 月21 日公 布的 《 民生 加银 转债 优选 债券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进 行了更 新, 本更 新招 募说 明书所 载内 容截 止日 为2013 年 10 招募说明书 33 月18 日, 有关 财务 数据 和 净值表 现截 止日 为2013 年 9 月 30 日, 主要 修改 内 容如下 : 1、在 “重 要提 示” 中, 对 招募书 明书 所载 内容 截止 日期以 及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 值表现 截止 日期 进行 了更 新。 2、在 “三 、基 金管 理人 ” 部分, 更新 了“ (一 )基 金 管理人 概况 ” 、 “ (二 )主 要 人员情 况” 、 “ ( 六) 基金 管 理人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中 的相关 信息 。 3、对 “四 、基 金托 管人 ” 部分, 更新 了相 关信 息。 4、 在 “五 、 相关 服务 机构” 中 , 对代 销机 构的 信息及 “ ( 二) 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 的信息 进行 了更 新。 5、在 “六 、基 金的 募集 ” 部分更 新并 删减 了相 关信 息内容 。 6、 在“ 七、 基金 合同 的生效 ” 中, 删除 了“ (一 )基金 备 案的 条件 、 ( 二) 基金 募集失 败” , 新增 “ ( 一) 基金合 同的 生效 ” , “基 金 存续期 内的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数量 和 资金数 额” 的序 号由 (三 )变为 (二 ) 。 7、 在 “ 八、基金 份额 的申购 、 赎 回” 中,更新 了第 (二)部 分 的“2.申购 与赎回 的开始 时间 ” 、 “ (五 )申 购 与赎回 的金 额” 的部 分信 息。 8、 在“ 九、 基金 的投 资”中 , 增加 了“ (九 )基 金投资 组 合报 告” 。 9、 增加 了“ 十、 基金 的业绩 ” 。 10、将 “十 至二 十三 ”标 题顺序 进行 了更 新, 变更 为“十 一至 二十 四” 。 11、在 “二 十二 、其 他应 披露事 项” 中, 更新 了本 次更新 内容 期间 的历 次公 告 。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3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