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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理财60天A(202305)

南方理财60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1 
 
文件 3 : 
 
南 方 理 财 60 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更新)摘要 
 (2013 年 第 2 号) 
 
基金管 理人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 国 工 商银 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本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内容 截止 日:2013 年 10 月 19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 经中 国证 监 会 2012 年7 月23 日证 监许 可[2012]954 号文 核准 募集 。 基金 合同已
于2012 年10 月19 日正 式 生效。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准确、 完整 。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 监 会核准 ,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核 准 , 并 不表 明其 对本 基金的 价值 和收 益做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
证,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有 风险 。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者在 投资
本基金 前 , 应 全面了 解本 基金的 产品 特性 , 充 分考 虑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 并承担 基金 投 资
中出现 的各 类风 险, 包括 : 因政 治、 经济、 社会 等环 境因素 对证 券价 格产 生影 响而形 成的 系
统性风 险, 个别 证券 特有 的非系 统性 风险 , 由 于基 金投资 者连 续大 量赎 回基 金产生 的流 动性
风险 , 基 金管 理人在 基金 管理实 施过 程中 产生 的基 金管理 风险 , 本基金 的特 定风险 ( 详见 招
募说明 书“ 风险 揭示 ”章 节)等 等。 
本基金 为以 绝对 收益 为投 资目标 的债 券 型 基金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
其长期 平均 风险 和预 期收 益率低 于股 票基 金、 混合 基金。 本基 金主 要投 资于 债券等 固定 收益
类金融 工具 , 如所投 资债 券的发 行人 出现 违约 、 无 法支付 到期 本息 等情 况, 可能造 成基 金 资
产损失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本基 金的 过往 业绩及 其净 值高 低并 不预 示其未 来业 绩表
现; 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其 他基金 的业 绩也 不构 成对 本基金 业绩 表现 的保 证。 基金管 理人 提醒2 
 
投资者 基金 投资 的 “ 买者 自负” 原则 , 在 作出 投资 决策后 , 基 金运 营状 况 与 基金净 值变 化引
致的投 资风 险, 由投 资者 自行负 担。 投资 有风 险, 投资者 认购 (或 申购 ) 基 金时应 认真 阅读
本基金 的《 招募 说明 书》 及《基 金合 同》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并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 金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义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投 资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并按 照《基 金法》 、 《运作 办法》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规 定享有 权利 、承担 义务。 基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应详细 查阅 基 金 合同 。 本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 容截 止日 为 2013 年 10 月 19 日 ,有关 财务 数据 和净 值表 现截止 日 2013 年9 月30 日( 未经 审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中 心区 福华 一路 六号 免税商 务大 厦塔 楼 31 、 32、 33 层整 层 成立时 间:1998 年 3 月 6 日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注册资 本:1.5 亿元 人民 币 电话: (0755 )82763888 传真: (0755 )82763889 联系人 :鲍 文革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是 经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4 号文 批准 , 由 南方 证 券股份 有 限公司、 厦门 国际信 托投 资公司、 广西 信托投 资公 司共同发 起设 立。2000 年 ,经中国 证监 会证监 基金 字[2000]78 号 文批准 进行 了增 资扩 股, 注册资 本达 到 1 亿元 人民 币。2005 年, 经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金字[2005]201 号文 批准 进行 增 资扩股 ,注 册资 本 达1.5 亿元人 民币 。 目前股 权结 构: 华泰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45% 、 深圳 市 投资 控股 有限 公司 30% 、厦门 国际 信托 有限公 司15% 及 兴业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10%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 、董 事会 成员 吴万善 先生 , 董 事, 中共 党员, 工商 管理 硕士 , 高 级经济 师。 历任 中国 人民 银行 江 苏省 分行金 融管 理处 科员 、 中国 人民银 行南 京市 分行 江宁 支行科 员 ; 华 泰证 券证 券发 行部副 经理 、 总经理 助理 ; 江 苏省 证券 登记处 总经 理; 华泰 证券 副总经 理、 总裁 , 现 任华 泰证券 股份 有限3 公司董 事长 兼党 委副 书记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张涛先 生, 董事 , 中 共党 员, 毕 业于 河海 大学 技术 经济及 管理 专业 , 获 博士 学位。1994 年8 月 加入 华泰 证券 , 历 任总裁 秘书 、 投资银 行一 部业务 经理 、 上海总 部投 资银行 业务 部 副 总经理 、 公 司董 事会 秘书 、 总裁 助理 兼董 事会 办公 室主任 、 副 总裁 、 党 委委 员。 现 任华 泰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党委委 员。 姜健先 生, 董事 , 中 共党 员, 毕 业于 南京 林业 大学 经济及 管理 专业 , 获 硕士 学位。1994 年 12 月 加入 华泰 证券 并一 直在华 泰证 券工 作, 历任 资产管 理总 部总 经理 、投 资银行 总部 业 务总监 、总 裁助 理、 董事 会秘书 等职 务。 现任 华泰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的 副总 裁、党 委委 员 、 董事会 秘书 。 余钢先 生, 董事 , 中 共党 员, 高 级经 济师 , 大 学本 科毕业 于湘 潭大 学英 语专 业, 研 究生 毕业于 华中 科技 大学 经济 法专业 。 曾 在广 州军 区、 深圳市 投资 管理 公司 、 深 圳市国 资委 、 深 圳市地 铁集 团等 单位 工作 ,长期 从事 投融 资、 股权 管理、 股东 事务 等工 作。2010 年 4 月加 入深圳 市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现 任深 圳市 投资 控股 有限公 司董 事、 党委 副书 记、纪 委 书 记 。 项建国 先生 , 董 事, 中共 党员, 高级 会计 师, 大学 本科毕 业于 中南 财经 大学 财务会 计专 业。曾 在江 西财 经大 学任 教并担 任审 计教 研室 副主 任,其 后在 深圳 蛇口 信德 会计师 事务 所 、 深圳市商 贸投 资控股 公司 任职,2004 年深圳 市投资 控股有限 公司 成立至 今, 历任公司 投资 部部长 、投 资发 展部 部长 、企业 一部 部长 、战 略发 展部部 长, 长期 从事 投融 资、股 权管 理 、 股东事 务等 工作 。 李自成 先生 ,董 事, 中共 党员, 硕士 研究 生学 历。 历任厦 门大 学哲 学系 团总 支副书 记 、 厦门国 际信 托投 资公 司办 公室主 任、 营业 部经 理、 计财部 经理 、 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厦门 国际 信托投 资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厦 门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副总 经理 、工 会主 席、 党总支 副书 记 。 现任厦 门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总经 理。 庄园芳 女士 , 董 事, 工商 管理硕 士, 经济 师。 历任 兴业证 券交 易业 务部 总经 理助理 、 负 责人, 证券 投资 部副 总经 理、总 经理 ,投 资总 监; 现任兴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副总 裁。 杨小松 先生 , 董 事, 中共 党员, 经济 学硕 士, 注册 会计师 。 历 任德 勤国 际会 计师行 会计 专业翻 译 , 光 大银 行证 券 部职员 , 美 国NASDAQ 实习 职员 , 证 监会 处长 、 副主 任。2012 年加 入南方 基金 ,担 任督 察长 ,现任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 总裁 、党 委副 书记。 姚景源先 生, 独立董 事, 硕士研究 生学 历。曾 任国 家经委副 处长 ,商业 部政 策研究 室 副处长 、 国 际合 作司 处长、 副司长 , 中 国国 际贸 易促 进会商 业行 业分 会副 会长 、 常务 副会 长, 国内贸 易部 商业 发展 中心 主任、 中国 商业 联合 会副 会长、 秘书 长, 安徽 省政 府副秘 书长 、 安 徽省阜 阳市 政府 代市 长、 市长, 安徽 省统 计局 局长 、 党组 书记 , 国 家统 计局 总经济 师。 现任 国务院 参事 室研 究员 , 中 国统计 学会 副会 长, 北京 大学、 清华 大学 、 吉 林大 学、 浙 江大 学兼 职教授 ,博 士生 导师 。 李心丹 先生 , 独 立董 事, 金融学 博士 , 国 务院 特殊 津贴专 家, 国务 院学 位委 员会、 教育4 部全国 金融 硕士 专业 学位 教学指 导委 员会 委员 。 历 任东南 大学 经济 管理 学院 助教 、 讲 师、 副 教授、 教授 , 现 任南 京大 学工程 管理 学院 院长 , 金 融工程 研究 中心 主任 , 南 京大学 创业 投资 研究与 发展 中心 执行 主任 , 教授 、 博 士生 导师, 江苏 省省委 决策 咨询 专家 , 上 海证券 交易 所 上市委 员会 委员 及公 司治 理委员 会委 员 , 上海 证券 交易所 、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 国 信证 券等 单 位的博 士后 指导 导师 , 上 海证券 交易 所金 融创 新实 验室兼 职研 究员 ; 复 旦大 学金融 研究 院兼 职教授 ,教育 部金融 开放 实验室 副主任 (兼) ;同时 担任中 国金融 学年会 常务 理事, 国家留 学基金 会评 审专 家; 江苏 省资本 市场 研究 会会 长, 江苏省 科技 创新 协会 副会 长, 国家 开发 银 行江苏 分行 咨询 顾问 , 南 京市江 宁区 、 秦淮区 政府 顾问 , 目 前还 担任多 家证 券公司 和上 市 公 司独立 董事 。 周锦涛 先生 ,独 立董 事, 工商管 理博 士, 历任 香港 警务处(黄 大仙 及油 尖区) 警务督 察 , 香港警 务处(商 业罪 案调查 科) 警 务总督 察,香 港证 券及期 货专员 办事处 证券 主任, 香港证 券及期 货事 务监 察委 员会 法规执 行部 高级 经理 、 总 监、 顾问 , 现 任香 港汇 业 集团控 股有 限公 司及其 旗下 汇业 证券 有限 公司、 汇业 金融 期貨 有限 公司、 汇业 财富 管理 有限 公司独 立非 执行 董事。 郑建彪先 生, 独立董 事, 中共党员 ,经 济学 硕 士及 工商管理 硕士 ,20 年以上 证券从 业 经历。 毕业 于财 政部 科研 所, 曾 任职 于北 京市 财政 局、 深 圳蛇 口中 华会 计师 事务所 、 京 都会 计师事 务所 等机 构, 先后 担任干 部、 经理 、 副 主任 等工作 。 现 担任 致同 会计 师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合 伙) 董事 合伙 人, 兼任证 监会 上市 公司 并购 重组专 家咨 询委 员会 委员 职务。 周蕊女 士, 独立 董事 , 硕 士研究 生学 历, 曾于 西北 大学宣 传部 、 陕 西电 视台 新闻部 、 陕 西博硕 律师 事务 所、 北京 市万商 天勤 (深 圳) 律师 事 务所、 北京 市中 伦 ( 深圳) 律师事 务所 、 北京市 信利 (深 圳) 律师 事务所 任职 ,现 任北 京市 金杜( 深圳 )律 师事 务所 合伙人 。 2 、监 事会 成员 骆新都 女士 , 监 事, 经济 学硕士 , 经 济师 。 历 任民 政部外 事处 处长 、 南 方证 券有限 公司 副总裁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顾问 ;现 任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监事会 主席 。 舒本娥女 士, 监事,15 年 的证券行 业从 业经历 。毕 业于杭州 电子 工业学 院会 计专业 , 获学士 学位 。 曾 任职 于熊 猫电子 集团 公司 , 担 任财 务处处 长工 作。1998 年 10 月加入 华泰 证 券, 历 任计 划资 金部 副总 经理、 稽查 监察 部总 经理 、 计划 财务 部总 监理 职务 。 现任 华泰 证券 财务总 监。 姜丽花 女士 , 监 事, 中共 党员, 高级 会计 师, 大学 本科毕 业于 深圳 广播 电视 大学会 计学 专业。 曾在 浙江 兰溪 马间 专厂、 浙江 兰溪 纺织 机械 厂、 深 圳市 建筑 机械 动力 公司、 深圳 市建 设集团、 深圳 市建设 投资 控股公司 工作 ,2004 年深 圳市投资 控股 有限公 司成 立至今, 历任 公司计 划财 务部 副经 理、 经理, 财务 预算 部副 部长 , 财务 部部 长, 长期 从事 财务管 理、 投融 资、股 权管 理、 股东 事务 等工作 。 苏荣坚 先生 , 监 事, 中 共 党员, 学士 学位, 高级 经 济师。 历任 三明 市财 政局 、 财委, 厦5 门信达 股份 有限 公司 财务 部、 厦门 国际 信托投 资公 司财务 部业 务主 办、 副经 理, 自营 业务 部 经理; 现任 厦门 国际 信托 有限公 司财 务总 监兼 财务 部总经 理、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监 事 。 林红珍女士, 监事, 投 资 经济 管 理 专 业 学 士 学位, 后 参加 人 民 大 学 金 融 学院 研 究生 进 修 班。 曾任 厦门 对外供 应总 公司会 计 、 厦 门中友 贸易 联合公 司财 务部 副经 理、 厦门外 供房 地 产 开发公司 财务 部经理 ,1994 年进入 兴业 证券, 先后 担任计财 部财 务综合 组负 责人、直 属营 业部财 务部 经理 、 财 务会 计部计 划财 务部 经理 、 风 险控制 部总 经理 助理 兼审 计部经 理 、 风 险 管理部 副总监 、稽核 审计 部副总 监、风 险管理 部副 总经理 (主持 工作) 、 兴 业证券 风险管 理部总 经理 ,现 任兴 业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计划 财务 部总经 理。 苏民先 生, 职工 监事, 博士 研究生 , 工 程师。 历任 安徽 国投深 圳证 券营 业部 电脑 工程师 , 华夏证 券深 圳分 公司 电脑 部经理 助理 ,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运作 保障 部副 总监、 市场 服务 部总监 、电 子商 务部 总监 ;现任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风 险管 理部 总监 。 张德伦 先生 , 职 工监 事, 中共党 员, 硕士 学历 。 历 任北京 邮电 大学 副教 授、 华为技 术有 限公司 处长 、 汉唐证 券人 力资源 部总 经理 、 海 王生 物人力 资源 总监 、 华 信惠 悦咨询 公司 副 总 经理、 首席 顾问 ,2010 年1 月加 入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现 任人 力资 源部 总监。 林斯彬 先生 , 职工监 事 , 民商法 专业 硕士 , 先 后担 任金杜 律师 事务 所证 券业 务部实 习律 师、浦 东发 展银 行深 圳分 行资产 保全 部职 员、 银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监 察稽 核部法 务主 管 、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监察 稽核 部职 员,2008 年 12 月加 入南 方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历 任监察 稽核 部经 理、 高级 经理, 现任 监察 稽核 部总 监助理 。 3 、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 吴万善 先生 , 董 事, 中共 党员, 工商 管理 硕士 , 高 级经济 师。 历任 中国 人民 银行江 苏省 分行金 融管 理处 科员 、 中国 人民银 行南 京市 分行 江宁 支行科 员 ; 华 泰证 券证 券发 行部副 经理 、 总经理 助理 ; 江 苏省 证券 登记处 总经 理; 华泰 证券 副总经 理、 总裁 , 现 任华 泰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长 兼党 委副 书记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杨小松 先生 , 总 裁, 中共 党员, 经济 学 硕 士, 注册 会计师 。 历 任德 勤国 际会 计师行 会计 专业翻 译 , 光 大银 行证 券 部职员 , 美国 NASDAQ 实 习职员 , 证监 会处 长 、 副 主任 。2012 年 加入南 方基 金, 担任 督察 长,现 任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总 裁、 党委 副书记 。 俞文宏 先生 , 副 总裁 , 中 共党员 , 工 商管 理硕 士, 经济师 , 历 任江 苏省 投资 公司业 务经 理、 江苏 国际 招商公 司部 门经理 、 江苏 省国际 信托 投资公 司投 资银 行部 总经 理、 江苏 国信 高 科技创业 投资 有限公 司董 事长兼总 经理 。2003 年加 入南方基 金, 现任南 方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副 总 裁、 党委 委员 。 郑文祥 先生 , 副 总裁 , 工商 管理硕 士。 曾任 职于 湖北 省 荆州 市 农 业银 行 、 南方 证券公 司、 国泰君安 证券 公司 。2000 年加入南 方基 金,历 任 国 债投资经 理、 专户理 财部 副总监、 南方 避险增 值基 金基金 经 理、 总经理 助理 兼养 老金 业务 部总监 , 现 任南 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 总 裁 。 6 朱运东 先生 ,副 总裁 , 中 共党员 , 经 济学 学士 。曾 任职于 财政 部地 方预 算司 及办公 厅 、 中国经济 开发 信托投 资公 司 ,2002 年 加入南 方基金 ,历任北 京分 公司总 经理 、产品开 发部 总监、 总裁 助理 、首 席市 场执行 官, 现任 南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副 总 裁 、党 委委员 。 秦长奎 先生 , 副 总裁 , 中共 党员, 工商 管理 硕士。 历任 南京汽 车制 造厂 经营 计划 处科员 , 华泰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营 业部总 经理 、 总 裁助 理兼 基金部 总经 理、 投资 银行 总部副 总 经 理兼 债券部总 经理 。2005 年加 入南方基 金, 曾任督 察长 兼监察稽 核部 总监, 现任 南方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副 总裁 、纪 委委 员 、南 方东 英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香 港) 董事 。 鲍文革 先生 , 督 察长 , 中 国 民主 同盟 盟员 , 经 济学 硕士。 历任 财政 部中 华会 计师事 务所 审计师, 南方 证券有 限公 司投行部 及计 划财务 部总 经理助理 ,1998 年 加入南 方基金, 历任 运作保 障部 总监 、 公 司监 事、 财 务负 责人、 总经 理助 理 , 现 任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督察 长 。 4 、基 金经 理 夏晨曦 , 香 港科 技大 学理 学硕士 ,具 有基 金从 业资 格。2005 年 5 月 加入 南方 基金, 曾 担任金 融工 程研 究员 、 固 定 收益研 究员 、 风 险控 制员 等 职务, 现任 固定 收益 部总 监 助理。 2008 年 5 月至 2012 年 7 月 ,任 固定收 益部 投资 经理 ,负 责社保 、专 户及 年金 组合 的投资 管理 ; 2012 年 7 月至 今, 任 南方 润元基 金经 理; 2012 年 8 月至今 , 任 南方 理财 14 天 基金经 理; 2012 年 10 月至 今, 任南 方理 财 60 天基 金经 理;2013 年 1 月 至今 ,任 南方 理 财 30 天 基金 经理 。 5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总裁杨 小松 先生 , 总 裁助 理兼固 定收 益部 总监 李海 鹏先生 , 交易 部总监 王珂 女士 , 固定 收益部 执行 总监 韩亚 庆先 生。 6 、上 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 亲属关 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基 本情 况


名 称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55 号 成 立 时 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姜 建 清 注 册 资 本 : 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联 系 电 话 :010-66105799 联 系 人 : 赵 会 军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7 截至2013 年 9 月 末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共 有 员 工 179 人 ,平 均 年 龄 30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 称。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作 为 中 国 大 陆 托 管 服 务 的 先 行 者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自1998 年 在 国 内 首 家 提 供 托 管 服 务 以 来 , 秉 承 “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 的 宗 旨 , 依 靠 严 密 科 学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 规 范 的 管 理 模 式 、 先 进 的 营 运 系 统 和 专 业 的 服 务 团 队 , 严 格 履 行 资 产 托 管 人 职责, 为 境 内 外 广 大 投 资 者 、 金融 资 产 管 理 机 构 和 企 业 客 户 提 供 安 全 、 高 效 、 专 业 的 托 管 服 务, 展 现 优 异 的 市 场 形 象 和 影 响 力 。 建 立 了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中 最 丰 富 、 最 成 熟 的 产 品 线 。 拥 有 包 括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信 托 资 产 、 保 险 资 产 、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 安 心 账 户 资 金 、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QFII资 产 、QDII 资 产 、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 证 券 公 司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证 券 公 司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商 业 银 行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 基 金 公 司 特 定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QDII 专 户 资 产 、ESCROW 等 门 类 齐 全 的 托 管 产 品 体 系 , 同 时 在 国 内 率 先 开 展 绩 效 评 估 、 风 险 管 理 等 增 值 服 务 , 可 以 为 各 类 客 户 提 供 个 性 化 的 托 管 服 务 。 截至2013 年9 月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共 托 管 证 券 投 资 基 金337 只 , 其 中 封 闭 式5 只 , 开 放 式332只。 自2003年 以 来 , 本 行 连续 十 年 获 得 香 港 《 亚 洲 货 币 》 、 英 国 《 全 球 托 管 人 》 、 香 港 《 财 资 》 、 美 国 《 环 球 金 融 》 、 内 地 《 证 券 时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等 境 内 外 权 威 财 经 媒 体 评 选 的41项 最 佳 托 管 银 行 大 奖 ; 是 获 得 奖 项 最 多 的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 优 良 的 服 务 品 质 获 得 国 内 外 金 融 领 域 的 持 续 认 可 和 广 泛 好 评 。 (四) 基金 托管 人的 内部 控制制 度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自成立 以来 , 各 项业 务飞 速发展 , 始 终保 持在 资产 托管行 业的 优势地 位 。 这 些成绩 的取 得, 是与 资产 托管部 “一 手抓业 务拓 展 , 一手 抓内 控建设 ”的做法 是分不 开的 。 资 产托 管部 非常重 视改 进和 加强 内部 风险管 理工 作, 在积 极拓 展各项 托管 业务 的同时 , 把 加强 风险 防范 和控制 的力 度, 精心 培育 内 控文 化, 完善 风险 控制 机制, 强化 业务 项目全 过程 风险 管理 作为 重要工 作来 做。 继 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年五次 顺利 通 过评估 组织 内部 控制 和安 全措施 是否 充分 的最 权威 的 SAS70 (审 计标准 第 70 号)审 阅后 , 2012 年中 国工 商银 行资 产 托管部 第六 次通 过 ISAE3402(原 SAS70 )审阅 获得 无保留 意见 的 控制及 有效 性报 告, 表明 独立第 三方 对我 行托 管服 务在风 险管 理、 内部 控制 方面的 健全 性和 有效性 的全 面认 可 。 也 证明 中国工 商银 行托 管服 务的 风险控 制能 力已 经与 国际 大型托 管银 行 接轨 , 达 到国 际先 进水 平 。 目 前 ,ISAE3402 审 阅已 经成为 年度 化 、 常 规化 的 内控工 作手 段。


8 1 、内 部风 险控 制目 标 保证业 务运 作严 格遵 守国 家有关 法律 法规 和行 业监 管规则 , 强 化和 建立 守法 经营、 规范 运作的 经营 思想 和经 营风 格,形 成一 个运 作规 范化 、管理 科学 化、 监控 制度 化的内 控体 系 ; 防范和 化解 经营 风险 , 保 证托管 资产 的安 全完 整; 维护持 有人 的权 益; 保障 资产托 管业 务 安 全、有 效、 稳健 运行 。


2 、内 部风 险控 制组 织结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业 务内部 风险 控制 组织 结构 由中国 工商 银行 稽核 监察 部门 (内 控 合规部 、内部 审计局 ) 、资 产托管 部内设 风险控 制处 及资产 托管部 各业务 处室 共同组 成 。总 行稽核 监察 部门 负责 制定 全行风 险管 理政 策, 对各 业务部 门风 险控 制工 作进 行指导 、监 督 。 资产托 管部 内部 设置 专门 负责稽 核监 察工 作的 内部 风险控 制处 , 配 备专 职稽 核监察 人员 , 在 总经理 的直 接领 导下 , 依 照有关 法律 规章 , 对 业务 的运行 独立 行使 稽核 监察 职权 。 各 业务 处 室在各 自职 责范 围内 实施 具体的 风险 控制 措施 。


3 、内 部风 险控 制原 则


(1)合 法性原 则。内 控制 度应当符 合国 家法律 法规 及监管机 构的 监管要 求, 并贯穿 于 托管业 务经 营管 理活 动的 始终。


(2) 完 整性 原则。 托管 业 务的各 项经 营管 理活 动都 必须有 相应 的规 范程 序和 监督制 约; 监督制 约应 渗 透 到托 管业 务的全 过程 和各 个操 作环 节,覆 盖所 有的 部门 、岗 位和人 员。


(3)及 时性原 则。托 管业 务经营活 动必 须在发 生时 能准确及 时地 记录; 按照 “ 内控 优 先 ”的 原则 ,新 设机 构或 新增业 务品 种时 ,必 须做 到已建 立相 关的 规章 制度 。


(4)审 慎性原 则。各 项业 务经营活 动必 须防范 风险 ,审慎经 营, 保证基 金资 产和其 他 委托资 产的 安全 与完 整。 (5)有 效性原 则。内 控制 度应根据 国家 政策、 法律 及经营管 理的 需要适 时修 改完善 , 并保证 得到 全面 落实 执行 ,不得 有任 何空 间、 时限 及人员 的例 外。 (6)独 立性原 则。设 立专 门履行托 管人 职责的 管理 部门;直 接操 作 人员 和控 制人员 必 须相对 独立 , 适 当分 离; 内 控制度 的检 查、 评价 部门 必 须独立 于内 控制 度的 制定 和执行 部门 。


4 、内 部风 险控 制措 施实 施 (1)严 格的隔 离制度 。资 产托管业 务与 传统业 务实 行严格分 离, 建立了 明确 的岗位 职 责、 科 学的 业务 流程 、 详 细的操 作手 册、 严格 的人 员行为 规范 等一 系列 规章 制度, 并采 取了 良好的 防火 墙隔 离制 度, 能够确 保资 产独 立、 环境 独立、 人员 独立 、业 务制 度和管 理独 立 、 网络独 立。 9 (2)高 层检查 。主管 行领 导与部门 高级 管理层 作为 工行托管 业务 政策和 策略 的制定 者 和管理 者, 要求 下级 部门 及时报 告经 营管 理情 况和 特别情 况, 以检 查 资 产托 管部在 实现 内部 控制目 标方 面的 进展 ,并 根据检 查情 况提 出内 部控 制措施 ,督 促职 能管 理部 门改进 。 (3) 人事 控制。 资产 托管 部严格 落实 岗位 责任 制, 建立 “ 自控 防线 ”、 “互 控防线 ”、 “ 监控 防线 ”三 道控 制防 线, 健全 绩效 考核和 激励 机制 , 树 立 “ 以人为 本 ” 的内控 文化 , 增 强员工 的责 任心 和荣 誉感 , 培 育团 队精 神和核 心竞 争力 。 并 通过 进行定 期 、 定向的 业务 与职 业道德 培训 、签 订承 诺书 ,使员 工树 立风 险防 范与 控制理 念。


(4)经 营控制 。资产 托管 部通过制 定计 划、编 制预 算等方法 开展 各种业 务营 销活动 、 处理各 项事 务, 从而 有效 地控制 和配 置组 织资 源, 达到资 源利 用和 效益 最大 化目的 。


(5)内 部风险 管理。 资产 托管部通 过稽 核监察 、风 险评估等 方式 加强内 部风 险管理 , 定期或 不定 期地 对业 务运 作状况 进行 检查 、 监 控, 指导业 务部 门进 行风 险识 别、 评 估, 制定 并实施 风险 控制 措施 ,排 查风险 隐患 。 (6)数 据安全 控制。 我们 通过业务 操作 区相对 独立 、数据和 传真 加密、 数据 传输线 路 的冗余 备份 、监 控设 施的 运用和 保障 等措 施来 保障 数据安 全。 (7)应 急准备 与响应 。资 产托管业 务建 立专门 的灾 难恢复中 心, 制定了 基于 数据、 应 用、 操 作、 环境 四个 层面 的完备 的灾 难恢 复方 案, 并组织 员工 定期 演练 。 为 使演练 更加 接 近 实 战 , 资 产 托管 部 不 断 提高 演 练 标 准 ,从 最 初 的 按照 预 订 时 间 演练 发 展 到 现在 的 “ 随 机演 练 ”。 从演 练结 果看 ,资 产托管 部完 全有 能力 在发 生灾难 的情 况下 两个 小时 内恢复 业务 。 5 、资 产托 管部 内部 风险 控 制情况 (1)资 产托管 部内部 设置 专职稽核 监察 部门, 配备 专职稽核 监察 人员, 在总 经理的 直 接领导 下, 依照 有关 法律 规章, 全面 贯彻 落实 全程 监控思 想, 确保 资产 托管 业务健 康、 稳定 地发展 。 (2)完 善组织 结构, 实施 全员风险 管理 。完善 的风 险管理体 系需 要从上 至下 每个员 工 的共同 参与 , 只 有这 样, 风险控 制制 度和 措施 才会 全面、 有效 。 资 产托 管部 实施全 员风 险 管 理, 将 风险 控制 责任 落实 到具体 业务 部门 和业 务岗 位, 每 位员 工对 自己 岗位 职责范 围内 的风 险负责 , 通 过建 立纵 向双 人制、 横向 多部 门制 的内 部组织 结构 , 形 成不 同部 门、 不 同岗 位相 互制衡 的组 织结 构。 (3)建 立健全 规章制 度。 资产托管 部十 分重视 内控 制度的建 设, 一贯坚 持把 风险防 范 和控制 的理 念和 方法 融入 岗位职 责 、 制 度建设 和工 作流程 中 。 经 过多年 努力 , 资 产托 管部 已 经建立 了一 整套 内部 风险 控制制 度, 包括 : 岗 位职 责、 业 务操 作流 程、 稽核 监察制 度、 信息10 披露制 度等 , 覆盖所 有部 门和岗 位 , 渗 透各项 业务 过程 , 形 成各 个业务 环节 之间的 相互 制 约 机制。 (4)内 部风险 控制始 终是 托管部工 作重 点之一 ,保 持与业务 发展 同等地 位。 资产托 管 业务是 商业 银行 新兴 的中 间业务 , 资 产托 管部 从成 立之日 起就 特别 强调 规范 运作, 一直 将建 立一个 系统 、 高 效的 风险 防范和 控制 体系 作为 工作 重点。 随着 市场 环境 的变 化和托 管业 务的 快速发 展 , 新 问题 、 新 情 况不断 出现 , 资产托 管部 始终将 风险 管理 放在 与业 务发展 同等 重要 的位置 ,视 风险 防范 和控 制为托 管业 务生 存和 发展 的生命 线。 ( 五 ) 基 金 托 管 人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作 基 金 进 行 监 督 的 方 法 和 程 序 根据 《 基金 法》 、 《运 作办 法》 等 有关 证券 法律 法规 的规定 及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 对基 金投 资范围 、 投 资对 象、 基 金投 融资比 例、 基金 投资 禁止 行为、 基金 管理 人参 与银 行间债 券市 场、 基金管 理人 选择 存款 银行 、 基 金资 产净 值计算 、 各 类基金 份额 的 每 万份 基金 净收益 、 七日 年 化收益 率和 运作 期年 化收 益率 计 算 、 应 收资金 到账 、 基 金费 用开 支及收 入确 定、 基金 收益 分 配、 相关 信息 披露 、 基 金 宣传推 介材 料中 登载 基金 业绩表 现数 据等 的合 法性 、 合 规性 进行 监 督和核 查。


基金托 管人 对上 述事 项的 监督与 核查 中发 现基 金管 理人的 实际 投资 运作 违反 《 基金法 》 、 《运作 办法》 、 基金 合同、 托管协 议、上 述监督 内容 的约定 和其他 有关法 律法 规的规 定,应 及 时 以 书 面 形式 通 知 基 金管 理 人 进 行 整改 , 整 改 的时 限 应 符 合 法规 允 许 的 投资 比 例 调 整期 限。 基 金管 理人 收到 通知 后应及 时核 对确 认并 以书 面形式 向基 金托 管人 发出 回函并 改正 。 在 规定时 间内 , 基金托 管人 有权随 时对 通知 事项 进行 复查 , 督 促基 金管理 人改 正。 基金 管理 人 对基金 托管 人通 知的 违规 事项未 能在 限期 内纠 正的 ,基金 托管 人应 报告 中国 证监会 。


基金托管 人发 现基金 管理 人的投资 指令 违反《 基金 法》 、 《运 作办法 》 、基 金合 同和有 关 法律法 规规 定 , 应当 拒绝 执行 , 立 即通 知基金 管理 人限期 改正 , 如基金 管理 人未能 在通 知 期 限内纠 正的 ,基 金托 管人 应向中 国证 监会 报告 。


基金管 理人 有义 务配 合 和 协助基 金托 管人 依照 法律 法规 、 基 金合 同和 本托 管协 议对基 金 业务执 行核 查 。 对基 金托 管人发 出的 书面 提示 , 基 金管理 人应 在规 定时 间内 答复并 改正 , 或 就基金 托管 人的 疑义 进行 解释或 举证 ; 对 基金 托管 人按照 法律 法规 、 基 金合 同和本 托管 协议 的要求 需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基金 监督 报告 的事 项 , 基 金管理 人应 积极 配合 提供 相关数 据资 料 和制度 等。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重 大违 规行 为, 应及 时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同时 通知基 金管 理人限 期纠 正, 并将 纠正 结果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 基 金管理 人无 正当 理由 , 拒 绝、 阻 挠对 方根 据本托 管协 议规 定行 使监 督权 , 或 采取 拖延 、 欺 诈 等 手段 妨碍 对方 进行 有效 监督 , 情 节严 重 或经基 金托 管人 提出 警告 仍不改 正的 ,基 金托 管人 应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11 (一) 销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中 心区 福华 一路 六号 免税商 务大 厦塔 楼 31 、32、33 层整 层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电话: (0755 )82763905 、82763906 传真: (0755 )82763900 联系人 :张 锐珊 2、代 销机 构: (1) 代销 银行 :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中国工商 银行股 份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西城 区 复兴门内 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 人:姜 建清 联系人: 陶仲伟 联系电话 :010-66107900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2 中国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西城 区 复兴门内 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 人:田 国立 客服电话 :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cn 3 交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 市银城 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表 人:牛 锡明 联系人: 陈铭铭 联系电话 :021-58781234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站 :www.bankcomm.com 4 招商银行 股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 : 深 圳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银 行大 厦 法定代表 人:傅 育宁 联系人: 邓炯鹏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5 中国邮政 储蓄银 行股份 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西城 区 金融大街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 市西城 区 金融大街3 号 法定代表 人:李 国华 客户服务 电话:95580 联系人: 陈春林 传真:(010 )68858117 公司网址 :www.psbc.com 12 6 中信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 东城区 朝 阳门北大 街 8 号 富华大 厦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 东城区 朝 阳门北大 街 8 号富 华大 厦C 座 法定代表 人:常 振明 联系人: 郭伟 电话:010-65557048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7 广发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 市越秀 区 东风东路713 号 法定代表 人:董 建岳 联系电话 :0571-96000888 ,020-38322222 客服电话 :400-830-8003 公司网站 :www.gdb.com.cn 8 中国民生 银行股 份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西城 区 复兴门内 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 市西城 区 复兴门内 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 人:董 文标 联系人: 杨成茜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9 兴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 湖东 路154 号 办公地址: 福州市 湖东 路154 号 法定代表 人: 高建 平 联系人:刘玲 联系电话:021-52629999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10 北京农村 商业银 行股份 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西城 区 金融街 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 市西城 区 金融大街9 号金 融街中 心B 座 法定代表 人:乔 瑞 联系人: 王薇娜 电话:010-63229475 传真:010-63229478 客服电话:96198 ;400-88-96198 ;400-66-96198 网址:www.bjrcb.com 13 11 烟台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 省烟台 市 芝罘区海 港路 25 号 办公地址 :山东 省烟台 市 芝罘区海 港路 25 号 法定代表 人:叶 文君 联系人: 王淑华 电话:0535-6699660 传真:0535-6699884 客服热线 :4008-311-777 公司网址 :http://www.yantaibank.net/ 12 上海农村 商业银 行股份 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 市浦东 新 区银城中 路 8 号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 市浦东 新 区银城中 路 8 号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表 人:胡 平西 联系人: 吴海平 联系电话 :021-38576666 客服电话 :021-962999 ,4006962999 公司网站 :www.srcb.com 13 临商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 省临沂 市 沂蒙路 336 号 办公地址 :山东 省临沂 市 沂蒙路 336 号 法定代表 人:王 傢玉 联系人: 万晓东 、吕芳 芳 联系电话 :0539-8304657 、0539-8051127 客服电话 :400-699-6588 公司网站 :www.lsbchina.com 14 乌鲁木齐 市商业 银行股 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乌鲁 木齐市 新 华北路 8 号 办公地址 :乌鲁 木齐市 新 华北路 8 号 法定代表 人:农 惠臣 联系人: 菅烨 电话:0991-8824667 传真:0991-8824667 客服电话 :0991-96518 网址:www.uccb.com.cn 15 天津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 市河西 区 友谊路 15 号


办公地址 :天津 市河西 区 友谊路 15 号


法定代表 人:王 金龙


联系人: 杨森


电话:022-28405330 传真:022-28405631 客服电话 :4006-960296 网址:www.bank-of-tianjin.com 14 16 珠海华润 银行股 份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 广 东省珠 海市 吉大九洲 大道东1346 号 办公地址 : 广 东省珠 海市 吉大九洲 大道东1346 号 法定代表 人: 蒋伟 联系人: 翁家树 电话:0756-8121095 传真:0756-8121775 客服电话 :96588( 广东 省 外加拨 0756) , 4008800338 网址:www.crbank.com.cn 代销券 商 和 其他 代销 机构 :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华泰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 省南京 市 中山东路90 号华 泰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 人:吴 万善 联系人: 庞晓芸 联系电话 :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 :95597 公司网站 :http://www.htsc.com.cn 2 国泰君安 证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 市浦东 新 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 市浦东 新 区银城中 路 168 号 法定代表 人:万 建华 电话:021 -38676666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联系人: 芮敏祺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3 齐鲁证券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山东 省济南 市 市中区经 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 :山东 省济南 市 市中区经 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 人:李 玮 联系人: 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4 海通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 市淮海 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 市广东 路 689 号 法定代表 人:王 开国 电话:021 -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联系人: 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5 5 中信建投 证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朝阳 区 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 市朝阳 门 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 人:王 常青 联系人: 权唐 联系电话 :010-85130588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6 广发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天 河区天 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 会 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 : 广 东省广 州天 河北路大 都会广 场 5 、 18、 19、36、38 、39 、41、42、43 、44 楼























法定代表 人:孙 树明 联系人: 黄岚 统一客户 服务热 线:95575 或致电 各地营 业网点 公司网站 :广发 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7 长城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 市福田 区 深南大道 特区报 业大厦 14、16、17 层 办公地址 :深圳 市福田 区 深南大道 特区报 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 人:黄 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公司网站 :www.cgws.com 8 中国中投 证券有 限 责任 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与 福中路 交界处 荣 超商务中 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04 层 01 、02、 03、05、11 、12 、13、15、16 、18 、19 、20 、21、 22、23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 市福田 区 益田路 6003 号荣 超商务 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21 层 法定代表 人:龙 增来 联系人: 刘毅 联系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 :400-600-8008 、95532 公司网站 :www.china-invs.cn


16 9 安信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 市福 田 区 金田路 4018 号安 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 市福田 区 金田路 4018 号安 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 田区深 南大道 凤 凰大厦 1 栋9 层 法定代表 人:牛 冠兴 联系人: 陈剑虹 联系电话 :0755-82825551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公司网站 :www.essence.com.cn 10 信达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办 公)地 址:北 京 市西城区 闹市口 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 人:高 冠江 联系人: 唐静 联系电话 :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公司网址 :www.cindasc.com 11 平安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 福田区 金田路大 中华国 际交易 广 场 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 福田区 金田路大 中华国 际交易 广 场 8 楼 法定代表 人:杨 宇翔 联系人:郑 舒丽 联系电话:0755-22626391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站 :http://www.pingan.com 12 国都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 东城区 东直门南 大街 3 号国华 投 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 东城区 东直门南 大街 3 号国华 投 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 人:常 喆 联系人: 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7 13 西南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 市江北 区 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 江北区 桥北苑 8 号西南 证券大 厦 法定代表 人:余 维佳 联系人: 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客服电话 :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14 中航证券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南昌 市红谷 滩 新区红 谷 中大道1619 号 国际金融 大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址 :南昌 市红谷 滩 新区红谷 中大道1619 号 国际金融 大厦 A 座 41 楼 法定代表 人:杜 航 联系人: 戴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客服电话 :400-8866-567 网址:http://www.avicsec.com/ 15 方正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 长沙芙 蓉 中路 2 段 华侨国 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 :湖南 长沙芙 蓉 中路 2 段 华侨国 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 人:雷 杰 联系人: 刘丹 联系电话 :010-57398059 客服电话 :95571 公司网站 :www.foundersc.com 16 瑞银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 西城区 金融大街7 号英 蓝国际 金 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 西城区 金融大街7 号英 蓝国际 金 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 人:程 宜荪 联系人: 牟冲 联系电话 :010-5832 8112 客服电话 :400-887-8827 公司网站 :www.ubssecurities.com 17 华龙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兰州 市城关 区 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 兰州市 城关区 东岗西路638 号 财富大 厦 4 楼 法定代表 人:李 晓安 联系人: 李昕田























电话:0931-4890619 传真:0931-4890628 客服电话 :4006-89-8888 18 网址:www.hlzqgs.com 18 中天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沈阳 市和平 区 光荣街 23 甲 办公地址 :沈阳 市和平 区 光荣街 23 甲 法定代表 人:马 功勋 联系人 : 袁劲松 联系电话 :024-86268007 客服电话 :4006180315 公司网站 :www.stockren.com 19 上海天天 基金销 售有限 公 司 全称:上 海天天 基金销 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 市徐汇 区 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 上海 市徐汇 区龙田路195 号3 号楼C 座 9 楼 法定代表 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0 北京展恒 基金销 售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顺义 区 后沙峪镇 安富街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 朝阳区 德胜门外 华严北 里 2 号民 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 人: 闫 振杰 联系人: 焦琳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21 浙江同花 顺基金 销售有 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 浙江 省杭州 市文二西 路一号 元茂大 厦 903 室 办公地址 : 浙江 省杭州 市翠柏路7 号杭 州电子 商 务产业园2 楼 法定代表 人: 凌 顺平 联系人: 杨翼


电话:0571-88911818-8653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 :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9 22 中期时代 基金销 售 (北京 ) 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朝阳 区 建国门外 光华 路14 号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址 :朝阳 区麦子 店 西路 3 号 新恒基 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 人:路 瑶 联系人: 侯英建 电话:010- 59539888 传真:010- 59539866 客服电话 :95162 ,4008888160 ,010-65807110 网址:http://www.cifcofund.com 23 万银财富 ( 北京) 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朝阳 区 北四环中 路 27 号院 5 号 楼 3201 内 办公地址 :北京 市朝阳 区 北四环中 路 27 号院 5 号 楼 3201 内 法定代表 人:李 招弟


联系人: 刘媛 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客服电话 :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24 和讯信息 科技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朝阳 区 朝外大街22 号泛 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 市朝阳 区 朝外大街22 号泛 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 人:王 莉


联系人: 李延鹏


电话:0755-82721122-8625


传真:0755-82029055 客服电话 :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25


其 他基 金代 销机 构情 况详 见基金 管理 人发 布的 相关 公告。 (二) 登记 机构 名称: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中 心区 福华 一路 六号 免税商 务大 厦塔 楼 31 、 32、 33 层整 层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电话: (0755 )82763849 传真: (0755 )82763868 联系人 :古 和鹏 (三) 律师 事务 所 名称: 广东 华瀚 律师 事务 所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笋岗东 路 1002 号宝 安广 场 A 座 16 楼 G.H 室 20 负责人 :李 兆良 电话:(0755)82687860 传真:(0755)82687861 经办律 师: 杨忠 、戴 瑞冬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银 行 大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 银行大 厦 6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绍信 联系人 :陈 熹 联系电 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会 计师 : 薛 竞、 陈熹 四、基金名称


南方理 财 60 天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 在追求本金安 全、保持资 产流动性的基 础上,努力 追求绝对收益 ,为基金份 额 持有人 谋求 资产 的稳 定增 值。


七、基金的投资 范围


本基金 投资于法律法 规允许的金 融工具包括: 现金、通知 存款、一年以 内(含一年 ) 的银行 定期 存款 和大 额存 单、剩 余期 限( 或回 售期 限) 在 397 天以 内( 含 397 天) 的债 券、 资产支 持证 券、 中 期票 据 、 期限 在一年 以内 ( 含一 年) 的债 券回 购、 期 限在 一年以 内 (含 一 年) 的 中央 银行 票据、 短期 融资券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固定 收益 类 金融工 具。 如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 构以后允许 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 ,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八 、 投资策略 21 本基金 将采 用积 极管 理型 的投资 策略 , 将投 资组 合 的平均 剩余 期限 控制 在 180 天以 内, 在控制 利率 风险 、尽 量降 低基金 净值 波动 风险 并满 足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提高 基金收 益。 1 、利 率策 略 本基金 将首先采用“ 自上而下” 的研究方法, 综合研究主 要经济变量指 标、分析宏 观 经济情 况, 建立 经济 前景 的情景 模拟 ,进 而判 断财 政政策 、货 币政 策等 宏观 经济政 策取 向 。 同时, 本基 金还 将分 析金 融市场 资金 供求 状况 变化 趋势, 对影 响资 金面 的因 素进行 详细 分析 与预判 ,建 立资 金面 的场 景模拟 。 在宏观 分析 与流 动性 分析 的基础 上 , 结 合历 史与 经 验数据 , 确定 当前 资金 的 时间价 值、 通货膨 胀补 偿 、 流动 性溢 价等要 素 , 得 到当前 宏观 与流动 性条 件下 的均 衡收 益率 曲 线 。 区 分 当前利 率债 收益 率曲 线期 限利差 、 曲 率与 券间 利差 所面临 的历 史分 位, 然后 通过市 场收 益率 曲线与 均衡 收益 率曲 线的 对比, 判断 收益 率曲 线参 数变动 的程 度和 概率 , 确 定组合 的平 均剩 余期限 ,并 据此 动态 调整 投资组 合。 2 、信 用债 投资 策略 信用债 券相对央票、 国债等利率 产品的信用利 差是获取较 高投资收益的 来源,本基 金 将通过 重点 投资 信用 类债 券, 提 高整 体收 益能 力。 本 基金将 在基 金管 理人 内部 信用评 级的 基 础上和 内部 信用 风险 控制 的框架 下, 积极 投资 信用 债券, 获取 信用 利差 带来 的高投 资 收 益 。 债券的 信用利差主要 受两个方面 的影响,一是 市场信用利 差 曲线的走势 ;二是债券 本 身的信 用变 化。 本基 金通 过对宏 观经 济走 势、 行业 信用状 况、 信用 债券 市场 流动性 风险 、 信 用债券 供需 情况 等的 分析 , 判断 市场 信用 利差 曲线 整体及 分行 业走 势, 确定 各类属 信用 债券 的投资 比例 。 依靠 内部 评级 系统分 析各 信用 债券 的相 对信用 水平 、 违约 风险 及理 论信用 利差 , 选择信 用利 差被 高估 、未 来信用 利差 可能 下降 的信 用债券 进行 投资 。 对于含 回售 条款 的债 券, 本基金 将仅 买入 距回 售日 不超 过 397 天以 内的 债券 ,并在 回 售日前 进行 回售 或者 卖出 。 3 、放 大策 略 放大策 略即以组合现 有债券为基 础,利用买断 式回购、质 押式回购等方 式融入资 金, 并购买 剩余 年限 相对 较长 的债券 , 以期 获取超 额收 益的操 作方 式 。 在回 购利 率过高 、 流动 性 不足、 或者 市场 状况 不宜 采用放 大策 略等 情况 下, 本基金 将适 时降 低杠 杆投 资比例 。 九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属于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较 低风 险品 种 , 其 长期 平均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率低 于股票 基 金、混 合基 金。 十、基金业绩比较基 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七天 通知 存款 税后 利率 。 22 通知存 款是 一种 不约 定存 期, 支 取时 需提 前通 知银 行, 约 定支 取日 期和 金额 方能支 取的 存款, 具有 存期 灵活 、存 取方便 的特 征, 同时 可获 得高于 活期 存款 利息 的收 益。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 者有 更权 威的、 更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者 是市 场上出 现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业 绩基 准时 , 经 与基 金托管 人协 商一致 , 本基 金 可以在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后变更 业绩 比较 基准 并及 时公告 。 十 一、基金投资组合 报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 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 复核 了本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表 现和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容 ,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 投 资有 风险, 投资者 在做 出投 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3 年9 月30 日 ( 未经审 计) 。 1 、 报告 期末 基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274,646,630.76 38.60 其中: 债券 274,646,630.76 38.60 资产支 持证 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 合计 431,185,950.01 60.60 4 其他资 产 5,696,898.86 0.80 5 合计 711,529,479.63 100.00 2 、 报告 期债 券回购 融资 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13.98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0.00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105,105,322.34 17.43 2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报告 期内 债券 回购 融资 余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为报 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融资余 额占 资 产净值 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注:本 基金 合同 约定 : “ 本 基金进 入全 国银 行间 同业 市场进 行债 券回 购的 资金 余额不 得超 过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40% ” ,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发 生超标 情况 。 3 、 基金 投资 组合平 均剩 余期 限 3.1 投 资 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基 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9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1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46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80 天 情况 说明 注: 本 基金 合同 约定: “ 本 基金投 资组 合的 平均 剩余 期限在 每个 交易 日均 不得 超过180 天 ”,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发 生超标 情况 。 3.2 报 告 期末 投资 组合平 均剩 余期限 分布 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21.22


17.43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2.44 - 2 30 天( 含)-60 天 9.96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90 天 49.42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180 天 26.53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含)-397 天( 含) 9.94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117.07 17.43 24 4 、 报告 期末 按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64,766,302.67 10.74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64,766,302.67 10.74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209,880,328.09 34.81 6 中期票 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274,646,630.76 45.55 9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14,715,745.85 2.44 5 、 报告 期末 按摊余 成本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债券投 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 张)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110206 11 国开 06 300,000 30,047,620.71 4.98 2 041351041 13 光明 CP002 300,000 30,008,192.66 4.98 3 041354013 13 洋河 CP001 300,000 29,998,696.68 4.98 4 041253057 12 外 高桥 CP002 200,000 20,012,788.45 3.32 5 130210 13 国开 10 200,000 20,002,936.11 3.32 6 041359024 13 安 钢集 CP001 200,000 20,000,351.46 3.32 7 041354007 13 亿 利集 CP001 200,000 20,000,291.36 3.32 8 041361015 13 兵器 CP001 200,000 19,958,429.70 3.31 9 130235 13 国开 35 150,000 14,715,745.85 2.44 10 041252055 12 粤 温氏 CP003 100,000 10,003,206.18 1.66 6 、 “ 影子 定价 ” 与 “ 摊 余成 本法 ” 确 定的 基金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480%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693%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270% 7 、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 、 投资 组合 报告附 注 8.1 本基金 采用 “摊 余成 本法 ” 计价 , 即 计价 对象 以买 入成本 列示 , 按 票面 利率 或商定 利率25 并考虑 其买 入时 的溢 价与 折价, 在其 剩余 期限 内平 均摊销 ,每 日计 提收 益。 8.2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持 有剩 余期限 小 于 397 天但 剩余 存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 利率债 券 , 但不存 在该 类浮 动利 率债 券的摊 余成 本超 过当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的20% 的 情况 。 8.3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本期 没有 出现 被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 或在 报告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8.4 其 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5,640,648.86 4 应收申 购款 - 5 其他应 收款 56,250.00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5,696,898.86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依 照恪 尽职守 、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的 原则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资产, 但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基 金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其 未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南方理 财 60 天 债券A 阶段 净值收 益率① 净值收 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 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2.10.19-2012.12.31 0.6686% 0.0030% 0.2779% 0.0000% 0.3907% 0.0030% 2013.01.01-2013.09.30 3.2753% 0.0083% 1.0290% 0.0000% 2.2463% 0.008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今 3.9657% 0.0076% 1.3097% 0.0000% 2.6560% 0.0076% 南方理 财 60 天 债券B 阶段 净值收 益率① 净值收 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 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2.10.19-2012.12.31 0.7309% 0.0034% 0.2779% 0.0000% 0.4530% 0.0034% 26 2013.01.01-2013.09.30 3.4984% 0.0083% 1.0290% 0.0000% 2.4694% 0.008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今 4.2549% 0.0076% 1.3097% 0.0000% 2.9452% 0.0076%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 与基 金运 作有 关的 费用 1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 (3) 基金 的销 售服 务费 ; (4)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信 息披 露费 用; (5)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会 计师 费、 律师费 和诉 讼费 ; (6)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费用; (7)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费 用 ; (8) 基金 的银 行汇 划费 用 ; (9)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2 、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27%年 费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 如 下 : H =E×0.27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假 等 , 支付 日期顺 延。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 的年 费 率 计 提 。 托 管 费 的 计算 方 法 如 下: H =E×0.08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托 管费 划款指 令, 基金托管 人复 核后于 次月 前 5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一次 性支 取。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3)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27 本基 金A 类基 金份 额的 销 售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30% 。 本基 金B 类基 金份 额的 销 售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01% 。 各类基 金份 额的 基金 销售 服务费 计提 的计 算公 式如 下: H =E×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 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 送销 售服 务费划 付 指令, 经基 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次 月首 日 起 5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资产 中划 出, 经登记 机构 分别 支付给 各个 基金 销售 机构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休息 日,支 付日 期顺 延。 上述“1、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中第 4 -9 项费 用 ” , 根 据 有关法 规及 相应 协议 规定 , 按 费用 实际支 出金 额列 入当 期费 用,由 基金 托管 人从 基金 财产中 支付 。 3 、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 金管理 人和基 金托 管人因未 履行 或未完 全履 行义务导 致的 费用支 出或 基金财 产 的损失 ; (2)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 管人处 理与 基金 运作 无关 的事项 发生 的费 用;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相 关 费用 ; (4) 其他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 规及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 定不得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4 、基 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 二) 与基 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1 、本 基金 不收 取申 购费 用 和赎回 费用 。 2 、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法律 法规和本 基金 合同规 定范 围内调整 申购 、赎回 费率 或收费 方 式。 如 发生 变更 , 基 金管 理人应 在调 整实 施前 依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 的 有关 规定在 指定 媒体 公告 。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 办 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他 有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 结合 本基 金管 理人 对本基 金实 施的 投资 管理 活动 , 对本 基金 的原 招募 说明书 进行 了更 新 ,主 要更 新的 内容 如下 :


1 、在 “基 金管 理人 ”部 分 , 对基 金管 理 人 主要 人员 情况 进 行了 更新 。 2 、在 “基 金托 管人 ”部 分 ,对基金 托 管人 相关 信息 进行了 更新 。 28 3 、在 “相 关服 务机 构 ” 部分 ,对 代销 机构 名单 和会 计师事 务所 信息 进行 了更 新。 4、在 “基 金的 投资 ”部分,补充 了本 基金 最近 一期 投资组 合报 告 和 最新 业绩 。


5 、对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服 务”进 行了 更新 。 6 、对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 进行了 更新 。 7 、对 部分 表述 进行 了更 新 。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三 年 十一 月二 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