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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通用鑫盈(000439)

国金通用鑫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 金 通用基 金 管理有 限 公司 
 
 
 
 
国 金通 用鑫 盈 货币 市场 证 券投 资基金 
基 金份 额发售 公告 
 
 
 
 
 
 
 
 
 
 
 
 
 
 
 
 
 
 
 
 
 
 
 
 
基 金 管理 人 :国 金 通用 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 
基 金 托管 人 : 兴业 银行 股 份有 限 公司 
 
 
二 零一 三年 十一 月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2 [ 重要提 示]


1、 国金通用 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的募集已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许可 【2013】1442 号文 核准 。中国 证监 会对本 基金 的核准 并不 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 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 契约型开放式。 3、本 基金 的基金 管理 人 为国 金通 用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登 记机 构为 国 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 2013 年 11 月 28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11 日(具体办理业务时 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服电话咨询) 分别通过各自发售机构的 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 5、在 募集 期内, 投资 者 通过 销售 机构或 直销 机构网 上直 销首次 认购 的单笔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 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 投资者通过直销 中心柜台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追加认 购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 1,000 元。 6、投 资者 可以多 次认 购本基 金基 金份额 ,认 购费率 按单 笔认购 金额 计算, 对单一 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 即不 得撤销。 7、除 法律 法规另 有规 定外, 每个 投资者 在国 金通用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只能 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 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销 售机 构(指 本公 司的直 销中 心、 网 上直 销 和销售 机 构的销售 网 点)对 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 请。 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 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 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9、本 公告 仅对本 基金 募集的 有关 事项和 规定 予以说 明, 投资者 欲了 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3 年 11 月 25 日《中国证券报》 、2013 年 11 月 25 日《上海证券 报》和 2013 年 11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上的《 国金通用 鑫盈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 额发售 公告 》 、 《 国金通 用鑫盈 货币市 场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合 同 摘要 》 。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在本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3 公司网站 (http://www.gfund.com )发布。 10、 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各 销售机构的网点为 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 等业务。 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 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 具体规定。 11、 在募集期间, 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城市外, 各 销售 机构可能适时增加部 分基金销售城市。 具体城市名单、 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 请留意近期本公司 公告, 或拨打本公司及各 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本公司在募集期内还可能 增加新的 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 查询。 12 、 对 未 开 设 销 售 网 点 的 地区 的 投 资 者 , 请 拨 打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0-2000-18 )咨询 购买事宜。 13、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 即通过向社 会公开发行基金份额筹集资金、 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基金管理人统一管理和运用 资金, 从事股票、 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 并将投资收益按基金 投资者的投资比例 进行分配的一种间接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 , 除保本基金外, 基金虽然进行适度的资产配 置, 但资产配置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的风险, 基金净值仍会随证券市场 行情而上下波动。 因此, 基金 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基金管理人提示基金 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 根据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建议基金 投资者 在选择本基金之前, 通 过 正 规 的 途 径 , 如 : 国 金 通 用 基 金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4000-2000-18), 国 金 通 用 基金公司网站(www.gfund.com )或者通过其他 销售渠道,对本基金进行充分、 详细的了解。 在对自己的资金 状况、 投资期限、 收益预期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客 观合理的评估后作出是否投资的决定。 投资者应确保在投资本基金后, 即使出现 短期的亏损也不会给自己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 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 投资者 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 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4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会 等 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 风险、 由于 投资者 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 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 场基金, 本基金属于低风险、 低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 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 请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 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 管理人建议基金 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并 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 在认购 (或申购) 本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初始份额面值 1.00 元。在市场波 动因素影响下, 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导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 15、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5 一 、本 次募集 基本 情况 1、基金名称: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契约型、 开放式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5、发 售对 象:本 基金 的发售 对象 为个人 投资 者、机 构投 资者、 合格 境外机 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者。 6、基金认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 7、办理认购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 3-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中心 D 座 14 层 联系人:宋杨 联系电话:010-88005815 客服信箱:service@gfund.com


客服电话:4000-2000-18 传真:010-88005816 公司网站:http ://www.gfund.com 2)国金通用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 ://trade.gfund.com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支付渠道:建行卡、天天盈 、支付宝 。 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gfund.com (2)销售 机构 1)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6 联系人:唐斌 ,陈志伟 电话:0591-87824863,0591-87857530 传真:0591-87842633 客服电话:95561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 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滕艳 电话:010-60838832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www.citics.com 3)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5783771 客服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4)中信万通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0532-96577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 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一宏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2960141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8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 -23219275 传真:021 -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人:胡璇 客服电话:0571-88920897,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同花顺金融服务网:www.10jqka.com.cn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销售网点和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申购等 业务。 1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 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9 联系人:阚迪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投资者可通过好买基金交易平台 (www.ehowbuy.com ) 和销售网点办理 开户、 申购等业务。 1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电话:010-62020088 客服电话:4000-888-6661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登录 展 恒基 金 理 财 网 (www.myfund.com ) 办 理 开 户 、申 购 等 业务。 1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珊珊 电话:010-85718402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上 海 天 天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交 易 平 台 (www.1234567.com.cn )和销售网点办理开户、申购等业务。 14)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高晓芳 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投资者可在万银财富 (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点和基 金电子交易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10 平台(www.wy-fund.com )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1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层 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层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在发售期内新增加的 销售机构将另行公告。 上述销售机构的各地 销 售 网点及联系方法详见各销售机构在相关媒 体 上 刊 登的公告。 7、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 根据 有关法 律、 法规的 规定 ,本基 金的 募集期 为自 基金份 额发 售之日 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自 2013 年 11 月 28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11 日进行发售。 在募 集期内, 本基金面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募集期, 但最长不超过本基金的 设立募集期。同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2)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 具备下列条件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验 资和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 (3)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 日 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 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11 (4)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募集期届满, 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 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 可抗 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 则基金募集失败。 如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应以其 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 返还 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12 二 、募 集方式 及相 关规定 1、 募集期间, 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 (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柜台、 网上直销平台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2、本基金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其中, 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 1:某投资者 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 为 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数量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50)/1.00 =100,050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 100,050 份基金份额。 3、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投 资者 在募集 期内 可以多 次认 购基金 份额 ,且已 受理 的认购 申请 不允许 撤销。 5、本 基金 网上直 销交 易系统 及 销售 机构 首次 认购和 追加 认购的 最低 金额均 为 1 元。 本基金直销网 点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0 元,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 6、募 集期 间不设 置 投 资者 单 个账 户持有 基金 份额的 比例 和最高 认购 金额限 制。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13 三 、个 人投资 者的 开户与 认购 程序 个人投 资者 可到直 销机 构(含 网上 直销) 、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浙江) 有限 责任 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万银财富 (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理 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 (一)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柜台办理时间:2013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11 日,9:30-17:00 (周 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 网上直销时间 :2013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11 日, 网上 直销提供 7*24 小时 服务,15:00 以后的交易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资金为人民币 10,000 元, 直销中心可根 据投资者的具体需求对以上起点资金作适当调整。 (2)网上 直销进行认购,单个 交易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 元, 单笔交 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 网上 直销相关说明。 (3)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本 人有 效身份 证件 (居民 身份 证、护 照、 军官证 、士 兵证等 )原 件及复 印件 。 2)指定银行 账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 等原件。 3)填妥的《 个人开户业务申请表》。 注:上述 2 )项中“ 指定银行 账户 ” 是指: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的客户需指定 一个银行账户 作 为 投 资 者 赎 回 、 分 红 以 及 认 购/ 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 入 账户。 此 账户 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 账户, 账户 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 严格一致。 (4)认购时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直销 账户 : 户名: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14 账号:1100107980005300695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 投 资 者 应在 “ 汇款人 ” 栏 中 填 写 其 在本 公 司直 销 中 心 开 立基 金 账户 时 登记 的姓名 。 2)投 资者 所填写 的汇 款用途 须注 明购买 的基 金 简称 或基 金代码 及身 份证件 号码( 基金 简称 : 国金 通用鑫 盈货 币 、基 金代 码:000439 ) , 并确保 在 规定 时间 前到 账。 3)投资者汇款金额必须与申请的认购金额一致。 4)投 资者 若未按 上述 规定划 付, 造成认 购无 效的, 本公 司及直 销 账户 的开 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 3)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 3、注意事项 (1) 投资者可以同时开立基金账户和办理认购申请, 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 则认购申请也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的指定银行 账户 上。 (2) 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 17:00 之前未到本公司银行直销 账户的, 则 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 账日为准; 若由 于银行原因, 当日无法确认到 账资金的投资者信息,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 资者信息确认后受理。 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 直销中心可综合各种突发 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 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 4)在募集期截止日 17:00 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银行直销 账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15 (4) 投资 者认购 无效 或认购 失败 的资金 将于 本基金 确认 为无效 后三 个工作 日内向投资者指定银行 账户划出。 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 其认购资金将 退回其来款 账户 。 (二)国金通用基金 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trade.gfund.com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 24 小时全天认购, 工作日 15: 00 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个工作 日交易结算。 2、开立基金账户 (1)办理相应的银行支付卡。 支持本公司旗下基金 网上直销的 支付渠道有:建行卡、 天天盈、支付宝。 (2)登陆本公司网站开始开户。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站 https://trade.gfund.com (3)选择证件 类型。 (4)选择银行卡。 (5)通过银行身份验证或开通基金业务。 (6)签订 网上交易委托服务协议。 (7)开户成功。 3、提出认购申请 (1)进入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网站 https://trade.gfund.com ,登陆网上 交易。 (2)选择认购基金。 (3)通过支付渠道支付认购金额。 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可于申请日 (T 日) 后的 第 2 个 工作日(T+2)起在本 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结果。但此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 其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对于本基金的认购不能进行撤单 交易。以上 网上 直销开户与认购程序请以本公司网站最新的说明为准。 投资者如开户不成功、 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时认购资金将于确认无效后三个 工作日内向 投资者 账户划出。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 账户 。 (三)兴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16 基金发售日的 9:00-15:00 (周六、周日和法定 节假日不办理) ,具体 时间按 照各个网点规定执行。 2、开立兴业银行 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 兴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 兴业银行银行 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有效身份证明为: 身份证、 户口簿、 中国护照 、 军人证、 武警证、 警官证、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监 管机构批准允许的证明文件 。 (3)填妥的 兴业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 兴业银行银行卡(存有足够资金) 。 (2)填妥的 兴业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四)其他 销售机构 本基金其他 销售机构的认购流程详见各 销售机构的业务流程规则。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17 四 、机 构投资 者的 开户与 认购 程序 (一)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柜台办理时间:2013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11 日,9:30-17:00 (周 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不受理)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资金为人民币 10,000 元, 直销中心可根 据投资者的具体需求对以上起点资金作适当调整。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正、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 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2) 办理基金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 3) 法定代表人和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4) 办理基金交易业务用印鉴卡 。 5) 指定银行 账户的 《 开户许可证 》 或 《开立 银行账户 申请表》 原件及复印 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 6)填妥的《 机构开户业务申请表 》并加盖公章、法人人名章。 7)填妥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能力评估问卷》并加盖印鉴。 注:上述 5 )项中“ 指定银行 账户 ” 是指:在本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的机 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 行账户作 为 投 资 者 赎 回 、 分 红 款 及 无 效 认/ 申购的资金退 款等资金结算汇入 账户。 此 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 账户。 账户名称必 须与投资者名称严格一致。 (3)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直销 账户: 户名: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7980005300695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 投 资 者 应在 “ 汇款人 ” 栏 中 填 写 其 在本 公 司直 销 中 心 开 立基 金 账户 时 登记 的名称 。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18 2) 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 简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基金代码:000439 ) ,并确保在规定时间 前到账。 3)投资者汇款金额必须与申请的认购金额一致 。 4)投 资者 若未按 上述 规定划 付, 造成认 购无 效的, 本公 司及直 销 账户 的开 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 (4)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投资者办理认购手 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2)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 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 17:0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 账户的, 则 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 账日为准。 若由 于银行原因, 当日无法确认到 账资金的投资者信息,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 资者信息确认后受理。 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 直销中心可综合各种突发 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 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 3)投资者划 付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 投资 者认购 无效 或认购 失败 的资金 将于 本基金 注册 登记机 构确 认为无 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 账户 ; 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 其认购 资金将退回其来款 账户。 (二)兴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00-15:00 (周六、周日和法定 节假日不办理) ,具体 时间按 照各个网点规定执行。 2、开立兴业银行 的交易账户、提出集中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 兴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提出集中认购申请时应提交下列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19 材料: (1) 机构 客户的 有效 身份证 明文 件,包 括: 企业法 人需 提供营 业执 照副本 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事业法人、 社会团 体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民政部门或主 管部门办法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2)对公结算银行账户开户的预留印鉴 。 (3)法人代表签章的委托授权书 。


(4)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5)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同名的银行回款账户 。 (6)填妥相关业务申请表单并加盖预留印鉴。 (三)其他 销售机构 本基金其他 销售机构的认购流程详见各 销售机构的业务流程规则。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20 五 、清 算与交 割 1、本 基金 合同生 效前 ,全部 认购 资金将 被冻 结在本 基金 的募集 专户 中,在 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 在 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 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 归 投资者所有。 利息转份额的具体 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基 金合 同生效 之前 发生的 与募 集活动 有关 的费用 ,包 括信息 披露 费、会 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21 六 、基 金的验 资与 基金合 同生 效 (一)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 集金额 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 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 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 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 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 金管 理人在 收到 中国证 监会 确认文 件的 次日对 基金 合同生 效事 宜予以 公告。 3、本 基金 合同生 效前 , 投资 者 的 认购款 项只 能存入 专用 账户, 任何 人不得 动用。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 合同生效后折成 投资者认购的基金 份额,归 投资者 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募集失败 1、基 金募 集期届 满, 未达到 基金 合同的 生效 条件, 或基 金募集 期内 发生不 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 2、如 基金 募集失 败, 基金管 理人 应以其 固有 财产承 担因 募集行 为而 产生的 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 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22 七 、本 次募集 当事 人和中 介机 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 三号楼 3-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中心 D 座 14 层 法定代表人: 尹庆军 成立时间:2011 年 11 月 2 日 客服电话:4000-2000-18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010-88005632 传真:010-88005666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 年 8 月 26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7.86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中心 D 座 14 层 联系人:宋杨 联系电话:010-88005815 传真:010-88005816 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公司网站:http://www.gfund.com 2)国金通用基金 网上直销系统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23 交易系统网址:https://trade.gfund.com 目前支持的 网上直销支付渠道: 建行卡、天天盈、支付宝 。 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gfund.com 2、其他销售 机构 1)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联系人:唐斌,陈志伟 电话:0591-87824863,0591-87857530 传真:0591-87842633 客服电话:95561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滕艳 电话:010-60838832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www.citics.com 3)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5783771 客服电话:0571-96598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24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4)中信万通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一宏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2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2960141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 -23219275 传真:021 -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人:胡璇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26 客服电话:0571-88920897,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同花顺金融服务网:www.10jqka.com.cn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销售网点和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申购等 业务。 1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 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阚迪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投资者可通过好买基金交易平台 (www.ehowbuy.com ) 和销售网点办理 开户、 申购等业务。 1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电话:010-62020088 客服电话:4000-888-6661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登录 展 恒基 金 理 财 网 (www.myfund.com ) 办 理 开 户 、申 购 等 业务。 1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珊珊 电话:010-85718402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27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上 海 天 天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交 易 平 台 (www.1234567.com.cn )和销售网点办理开户、申购等业务。 14)万银财富( 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高晓芳 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投资者可在万银财富 (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点和基金电子交易 平台(www.wy-fund.com )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1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层 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层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 3 号 3-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中心 D 座 14 层 法人代表:尹庆军 联系人:钱连成 电话:010-88005877 传真:010-88005876 (五)律师事务所 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 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28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 、孙睿 联系人:孙睿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珊珊、李惠民


联系电话:010-58152145 传真:010-58114645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29 八 、发 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 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 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若基金募集失败, 募集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