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精选:关于修改基金合同收益分配条款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修改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条款的公告
2013-1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条款的审核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本着更好的为投资者服务,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现金分红、收益分配机会的原则,景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景顺长城策略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次数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即
将原基金合同中“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修改如下: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部分
原第 1(4)条表述为:
“基金约定每季度进行收益分配,但不保证每季度都能实现收益分配。在符合有关基
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超过 4次,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下一季度
开始进行收益分配;”
现修改为第 2 条,具体表述为:
“基金约定每季度进行收益分配,但不保证每季度都能实现收益分配。除按季度进行
收益分配的情形外,基金管理人有权酌情决定本基金其他情形下的收益分配。在符合有关
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超过 12 次,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下一季
度开始进行收益分配;”
原第 2、3、4、5 条的序号依次修改为第 3、4、5、6 条。
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为遵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所作出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上述修改内容自公告之日起
正式生效,并将在以后的更新招募说明书中作相应更新。
2、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的,也将一并修改。
3、基金管理人将在其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投资者可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
站咨询有关详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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