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景 顺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旗下基金持 有的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 方法变 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3-10-25 根据中国 证券监 督 管理委员 会《关 于 进一步规 范证券 投 资基金 估值业务 的指导 意 见》 ([2008]38 号) ,自2008 年9 月16 日起, 景 顺长城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以下简 称 “本公司 ” ) 对本公 司旗下基 金 持有的长 期停牌 股 票等估值 日没有 市 价的投资 品种, 且 潜在估值 调 整对前一 估值日 的 基金资产 净值的 影 响在 0.25% 以上 的, 采用指数 收益法调 整最近 交 易市价, 确定公 允 价值。 经与托管 行协商 一 致,自 2013 年 10 月 24 日 起,本 公司 对旗下 基金所持 有的长 期 停牌股票 美盈森 ( 证券代码 :002303 ) 适用指 数收 益法进行 估值。 特此公告 。 风险提示: 基金管 理人承诺 以诚实 信 用、 勤勉尽 责的原 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 资产, 但 不保证基 金一定 盈 利, 也不 保证最 低 收益 。 投 资者 投 资于本 基金管 理人 管理的 基金时 应认 真阅读 上述基 金的 基金合 同、 招募说明 书等文 件 。敬请投 资者留 意 投资风险 。 景顺长城 基 金管 理 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 年十月 二 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