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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上证380(399011)

中海上证380: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1 
中 海 上 证380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2013 年 第2号)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 年3 月7 日 生 效 。


















































重 要 提 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 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 《 运 作 办 法 》 、 基 金 合 同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享 有 权 利 、 承 担 义 务 。 基 金 投 资 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9 月7 日 , 有 关 财 务 数 据 和 净 值 表 现截止日为2013 年6 月30 日( 财 务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一 、 基 金 管 理 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68 号2905-2908室及30层 办公地址: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68 号2905-2908室及30层 邮政编码:200120 成 立日期:2004 年3 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黄鹏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24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2 注册资本:壹 亿 肆 仟 陆 佰 陆 拾 陆 万 陆 仟 柒 佰 元 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 营 联系人:兰嵘 联系电话:021-3842980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中海信托股份 有 限 公 司























41.591% 国联证券股份 有 限 公 司























33.409% 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陈 浩 鸣 先 生 , 董 事 长 。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硕 士 , 高 级 经 济 师 。 现 任 中 海 信 托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历任海洋石油开发工程设计公司经济师, 中国海洋石油 总公司财务部保险处主管、 资产处处长, 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成 赤 先 生 , 董 事 。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硕 士 。 现 任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资 金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历 任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计 划 资 金 部 融 资 处 处 长 、 中 国 海 洋石 油有限公司资金融资部副总监。 黄 鹏 先 生 , 董 事 。 复 旦 大 学 硕 士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司 总 经 理 兼 中海恒信资产管理 (上海) 有限公司董事长 。 历 任 上 海 市 新 长 宁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经 理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连 分 行 行 长 秘 书 , 中 海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 投资管理部经理、 风控委员会委员,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兼营销中心总经理 。 彭 焰 宝 先 生 , 董 事 。 清 华 大 学 学 士 。 现 任 国 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 历任国 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无 锡 证 券 ) 交 易 员 、 投 资 经 理 、 投 资 部 副 总 经 理 , 国 联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总 监 ( 期 间 曾 兼 任 中 海 优 质 成 长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 风 险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兼风控总监, 国 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助 理 兼 证 券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


3 江 志 强 先 生 , 董 事 。 东 南 大 学 硕 士 。 现 任 国 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历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原无锡证券) 上海海伦 路证券营业部交易员、 证券投资部投资主管、 上海邯郸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 理 、 总 经 理 、 无 锡 县 前 东 街 证 券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 无 锡 人 民 东 路 证 券 营 业 部 总 经理、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无锡华夏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TAY SOO MENG ( 郑 树 明 ) 先 生 , 董 事 。 新 加 坡 国 籍 。 新 加 坡 国 立 大 学 学 士 。 现 任 爱 德 蒙 得 洛 希 尔 亚 洲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行 销 总 监 。 历 任 新 加 坡Coopers & Lybrand审 计 师 , 法 国 兴 业 资 产 管 理 集 团 行 政 及 财 务 部 门 主 管 、 董 事 兼 营 运 总监( 亚太区, 日 本 除 外) 、 董 事 总 经 理 兼 营 运 总 监( 亚太区, 日 本 除 外) 、 董 事 总经理兼新加坡执行长。 李 维 森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澳 大 利 亚 悉 尼 大 学 博 士 。 现 任 复 旦 大 学 经 济 学 院 经 济 学 教 授 、 博 士 生 导 师 、 副 院 长 。 历 任 山 东 社 会 科 学 院 《 东 岳 论 丛 》 编 辑部编辑, 澳 大 利 亚 麦 角 理 大 学 经 济 学 讲 师 。 陈 道 富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金 融 研 究 所 硕 士 。 现 任 国 务 院 发 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曾任中关村证券公司总裁助理。 WEIDONG WANG ( 王 卫 东 )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美 国 国 籍 。 芝 加 哥 大 学 博 士 。 现任美国德杰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 历 任Sidley Austin( 盛 德 律 师 事 务 所) 芝 加 哥 总 部 律 师 , 北 京 大 学 国 家 发 展 研 究 院 国 际MBA 项 目 访 问 教 授 , 北 京 德 恒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 、监事会成员 张悦女 士 , 监 事 长 。 硕 士 , 会 计 师 。 现 任 中 海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稽 核 兼 纪 委 副 书 记 、 稽 核 审 计 部 经 理 、 信 托 事 务 管 理 总 部 总 经 理 。 历 任 北 京 石 油 交易部副经理,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东 海 公 司 计 财 部 会 计 、 企 管 部 企 业 管 理 岗 , 中 海石油总公司平湖生产项目计财部经理, 中海石油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计财 部 经 理 , 中 海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计 划 财 务 部 会 计 、 计 划 财 务 部 经 理 、 稽 核 审 计部经理。 Denis LEFRANC ( 陆 云 飞 ) 先 生 , 监 事 。 法 国 国 籍 。 学 士 。 现 任 爱 德 蒙 得洛希尔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副执行总监。 历任法国期货市场监管委员会审计 4 师 , 法 国 兴 业 银 行 法 律 顾 问 、 资 本 市 场 及 资 产 管 理 法 务 部 门 副 主 管 , 法 国 兴 业资产管理集团法遵主管及法律顾问,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裁 , 法 国 兴 业 资 产 管 理 集 团 亚 太 区 执 行 长 , 东 方 汇 理 资 产 管 理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北亚区副执行长。 王 红 女 士 , 职 工 监 事 。 研 究 生 毕 业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历任辽宁省针棉毛织品进出口公司储运科科员 , 北京中盛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 北 京 大 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市 场 营 销 部 经 理 , 湘 财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办 事 处 主 任 。2007 年1 月 进 入 本 公 司 工 作 , 历 任 北 京 管 理 总 部 副 总 经 理 、 北 京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2009 年1 月至 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贺 俊 女 士 , 职 工 监 事 。 学 士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营 销 中 心 渠 道 及 客 户 服 务 总 监 。 历 任 上 海 市 邮 政 储 汇 局 稽 核 员 ,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上 海 四 川北 路营业部柜员、 场 内 交 易 员 、 业 务 部 经 理 、 综 合 部 经 理 、 交 易 部 经 理 , 中 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经理、客户服务部副总监、客户服务总监。 3 、高级管理人员 黄 鹏 先 生 , 总 经 理 。 复 旦 大 学 金 融 学 专 业 硕 士 。 历 任 上 海 市 新 长 宁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经 理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连 分 行 行 长 秘 书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 投资管理部经理、 风控委员会 委员。2007年10 月 进 入 本 公 司 工 作 , 曾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营 销 中 心总经理,2011 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2013 年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 事,2013年7 月 至 今 任 中 海 恒 信 资 产 管 理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宋 宇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复 旦 大 学 数 理 统 计 专 业 学 士 , 经 济 师 。 历 任 无 锡 市统计局秘书,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副经理、发行调研部副经理、 办 公 室 主 任 、 研 究 发 展 部 总 经 理 。2004 年3 月 进 入 本 公 司 工 作 , 曾 任 本 公 司 督 察 长 。2010 年12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期 间2011 年1月至2011 年10 月 兼任本公司代理总经理) 。 俞 忠 华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世 界 经 济 专 业 硕 士 。 历 任 申 银 万 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原上海万国证券公司) 国际业务部经理, 国泰君安证 5 券股份有限公司 ( 原 君 安 证 券 公 司 ) 国 际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 瑞 士 联 盟 银 行 (UBS) 上海代表处副代表、 授权官员, 美国培基证券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副 总 裁 , 霸 菱 亚 洲 投 资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 今 日 资 本 集 团 合 伙 人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公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 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证券 投 资 部 董 事 总 经 理 、 研 究 所 所 长 。2012 年3 月 进 入 本 公 司 工 作 , 曾 任 公 司 总 经理助理,2012 年6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投 研 中 心 总 经 理 、 投 资 总 监 。 2012年7 月 至 今 任 中 海 优 质 成 长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3年2 月至今任中 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朱 冰 峰 先 生 , 督 察 长 。 华 东 政 法 学 院 国 际 经 济 法 专 业 学 士 。 历 任 长 江 律 师事务所律师、华虹(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证监局副处级职务。2009 年 10 月 进 入 本 公 司 工 作 , 曾 任 总 经 理 助 理 。 2010 年 12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陈明星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 历任安徽省公路运输 管理局职员、中科大上海研究发展中心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平安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分析师。2007 年 10 月 进 入 本 公 司 工 作 , 曾 任 金 融 工 程 分 析 师 兼基金 经理助理,现任 金 融 工 程 总 监 。2010 年 3 月 至 2013 年 1 月任 中 海 上 证 50 指 数增强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理,2012 年 3 月至今任中 海 上 证 380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 金 经 理 。 5 、 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 年3 月7 日 生效, 历 任 基 金 经 理 如 下 表 : 基金经理姓名 管理本基金时间 陈明星 2012 年3 月7 日-至今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黄鹏先生,主任 委 员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事、总 经 理 。 俞 忠 华 先 生 , 委 员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投 研 中 心 总 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陆 成 来 先 生 , 委 员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副 总 监 兼 固 定 收 益 6 部总监、 基 金 经 理 。 骆 泽 斌 先 生 , 委 员 。 现 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 基金经理。 许定晴女士,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基金经理。 陈 明 星 先 生 , 委 员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金 融 工 程 总 监 、 基 金 经 理。 江 小 震 先 生 , 委 员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部 副 总 监 、 基 金经理。 7 、 上 述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近 亲 属 关 系 。 二 、 基 金 托 管 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三 、 相 关 服 务 机 构 (一)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010-66107738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建 国 门 内 大 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刘一宁 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3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 北 京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 国 立 传真: (010 )66594946 客 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4 )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牛 锡 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8 (5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 洪 章 联系电话:010-67596093 联系人:何奕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6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傅 育 宁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7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 富 华 大 厦 C 座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8 )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董 文 标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杨成茜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9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9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浦 东 南 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6611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朱萍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10 ) 温 州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电话:0577-88990082 传真:0577-88995217 联系人:林波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6699 ( 浙 江 省 内 ) 、962699 ( 上 海 地 区 ) 、0577-96699 (其他地区) 公司网址:www.wzbank.cn (11 ) 华 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郑鹏 电话:010-85238667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12 ) 上 海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10 住所: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 碧 玉 蓝 天 大 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 话 : (021)38576666 传 真 :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 )962999 公司网站: www.srcb.com (13 ) 国 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14 ) 长 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长 江 证 券 大 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长 江 证 券 大 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5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11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6 )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 际 企 业 大 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 际 企 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 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7)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许梦园 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8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商 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12 法定代表人: 万 建 华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9)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 储 晓 明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ywg.com (20 ) 湘 财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 中 山 国 际 大 厦 12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 中 山 国 际 大 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鲁雁先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21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 证 大 五 道 口 广 场 1 号楼21 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13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22 ) 华泰证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住所:江苏省 南 京 市 中 山 东 路 90 号 华 泰 证 券 大 厦 办公地址:江 苏 省 南 京 市 中 山 东 路 90 号 华 泰 证 券 大 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25-83290979 传真: 025-8457976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3 ) 东吴证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 工 业 园 区 翠 园 路 181 号 商 旅 大 厦 18-21 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18-21 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 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24 ) 中信 证 券 ( 浙 江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办公地址: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滨 江 区 江 南 大 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 层、 20 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7112510 传真:0571-86065161


14 联系人:丁思聪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25 ) 金元证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 证 券 大 厦 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 时 代 金 融 中 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n (26 ) 东海证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住所:江苏省 常 州 市 延 陵 西 路 23 号 投 资 广 场 18-19 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 投 资 广 场 18-19 楼 法定代表人: 朱 科 敏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联系人:梁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27) 招商证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15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8) 中银国际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 中 银 大 厦 3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0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李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29)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4008866338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www.pingan.com (30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 江 北 区 桥 北 苑 8 号 西 南 证 券 大 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 王 珠 林 联系人:陈诚 电话:023-63786464 传真:023-637863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16 (31 )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 安 联 大 厦 34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 安 联 大 厦 35 层 法定代表人: 牛 冠 兴 电话:021-68801217 传真:021-68801210 联系人:张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32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 海 市 静 安 区 新 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 海 市 静 安 区 新 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徐 浩 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 户 服 务 电话:400-888-8788 或 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3 )华龙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所: 甘 肃 省 兰 州 市 静 宁 路 308 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财 富 大 厦 法定代表人: 李 晓 安 电话:0931-8784656 、4890208 传真:0931-4890515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公司网址:www.hlzqgs.com (34 )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 住所: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十 六 层 至 二 十 六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35 ) 齐 鲁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住所 :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经 七 路 86 号 23 层 经 纪 业 务 总 部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1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公司网址: www.qlzq.com.cn (36 ) 第 一 创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罗 湖 区笋岗路 12 号 中 民 时 代 广 场 B 座 25 、26 层 办 公 地 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笋 岗 路 12 号 中 民 时 代 广 场 B 座 25 、26 层 法定代表人: 刘 学 民 联系人:崔国良 电话:0755-25832852 传真:0755-824850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37) 万联证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所 : 广 州 市 中 山 二 路 18 号 广 东 电 信 广 场 36、37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 号 广 东 电 信 广 场 36、37 层


18 法定代表人: 张 建 军 电话:020-37865070 联系人:罗创斌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33 开放式基金接收传真:020-22373718-1013 公司网址:www.wlzq.com.cn (38)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 号 宏 源 大 厦 办公地址: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太 平 桥 大 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201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39 ) 中 国 中 投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 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与 福 中 路 交 界 处 荣 超 商 务 中 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 04 层 01 、02、03、05 、11 、12 、13、15、16 、18 、19 、 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 荣 超 商 务 中 心 A 栋第 04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 400 600 8008 公司网址 www.china-invs.cn


(40 ) 国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李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公司网址: www.gyzq.com.cn (41 ) 渤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 杜 庆 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 www.bhzq.com (42 ) 国金证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 成 都 市 东 城 根 上 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 东 城根上街95 号 6 、16 、17 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43 ) 信 达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闹 市 口 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2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44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 商 银 行 大 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 中 信 证 券 大 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45 ) 方正证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 2 段 华 侨 国 际 大 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彭博 联系电话:0731-85832343 传真: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46 ) 东 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证 券 大 厦 1005 室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 潘 锴 、 王 京 京 电话:0431-85096709 、0431-85096530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址:www.nesc.cn (47) 华 福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1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层 办公地 址 : 福 州 市 五 四 路 157 号 新 天 地 大 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 电 话 :96326 ( 福 建 省 外 请 先 拨 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48) 东 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5 号 新 盛 大 厦 B 座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 真: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公司网址:www.dxzq.net.cn (49) 天 相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 新 盛 大 厦 B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1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 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50 ) 华 宝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 环 球 金 融 中 心 57 层


22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宋歌 电话:021-68778010 传真:021-68778117 客服电话:400-820-9898 、021-38929908 网址:www.cnhbstock.com (51 ) 厦门证券 有 限 公 司 住所:厦门市 莲 前 西 路 2 号 莲 富 大 厦 十 七 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 莲 富 大 厦 十 七 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赵钦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站 :www.xmzq.cn (52 ) 中 信 万 通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所: 青 岛 市 崂 山 区 苗 岭 路 29 号 澳 柯 玛 大 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青 岛 国 际 金 融 广 场 1 号 楼 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53 ) 杭 州 数 米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 嬿旻 联系电话:0571-28829790


2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54 ) 深 圳 众 禄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发 展 银 行 大 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发 展 银 行 大 厦 25 楼 I 、J 单 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汤素娅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55 ) 上 海 长 量 基 金 销 售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业务联系人: 沈 雯 斌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56 ) 诺 亚 正 行 ( 上 海 ) 基 金 销 售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 海 市 金 山 区 廊 下 镇 漕 廊 公 路 7650 号 205 室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银 城 中 路 68 号 时 代 金 融 中 心 8 楼801





法 定 代 表 人 : 汪 静 波 联系人:方成





联系电话:021-38602377





客服电话:400 -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57 ) 和 讯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4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泛 利 大 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泛 利 大 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严跃俊 联系电话:021-68818891 客服电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58 ) 上 海 天 天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海市 徐 汇 区 龙 田 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 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办公地址: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鹏 总经理:黄鹏 成立日期:2004 年 3 月 18 日 电话:021-38429808 传真:021-68419328


25 联系人:曹伟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 海 市 通 力 律 师 事 务 所 住所: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68 号 时 代 金 融 中 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68 号 时 代 金 融 中 心 19 楼 法定代表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 红 、 黎 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江 苏 公 证 天 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住所:无锡市新 区 开 发 区 旺 庄 路 生 活 区 办公地址:无锡市梁溪路 28 号 法定代表人:张彩斌 电话:0510-85888988 85887801 传真:0510-85885275 联系人:华可天 经办注册会计师: 夏 正 曙 、 华 可 天


26 四 、 基 金 的 名 称 中海上证380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五 、 基 金 的 类 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 险控制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 偏离度的绝对值小于0.35% , 年 跟 踪 误 差 力争控制在4%以 内 , 以 实 现 对 上 证380 指数的有效跟踪。 七 、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上证 380 指 数 的 成 份 股 、 备 选 成 份 股 、 现 金 或 者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上 证 380 指 数 成 份 股 和 备 选 成 份 股 的 资 产 为 基 金 资 产 净 值的 90%-95% 。 权 证 投 资 为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3%; 现 金 或 者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5%-10%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 以 将 其 纳 入 投 资 范 围 。 八 、 基 金 的 投 资 理 念 本基金认为,中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坚 实的基础。本基金以复制、跟踪上证380 指 数 为 原 则 , 进 行 指 数 化 长 期 投 资 , 指数化的投资方式可以获取本指数所代表市场的平均收益,并通过充分的分 散化投资实现非系统风险的有效降低和流动性的提高,为投资者谋求利益最 27 大化。 九 、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 按照成份股在上证380指 数 中 的 组 成 及 其 基 准 权 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以拟合、 跟踪上证380 指 数 的 收 益 表 现 , 并 根 据 标 的 指 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以及因 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上证380 指 数 的 效 果 可 能 带 来 影 响 , 导 致 无 法 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 采取合理措施, 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以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 之内。


1 、股票投资策略


(1 )组合构建原则


本基金通过完 全 复 制 指 数 的 方 法 , 根 据 上 证 380 指数成份股组 成 及 其 基 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2 )组合构建方法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 按照成份股在上证 380 指 数 中 的 基 准 权 重 构 建 股票投资组合 。 当 预 期 成 份 股 发 生 调 整 , 成 份 股 发 生 配 股 、 增 发 、 分 红 等 行 为 , 以 及 因 基 金 的 申 购 和 赎 回 对 本 基 金 跟 踪 上证 380 指 数 的 效 果 可 能 带 来 影 响,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 采 取 合 理 措 施 , 在 合 理 期 限 内 进 行 适 当 的 处 理 和 调 整 , 以 力 争 使 跟 踪 误 差 控 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3 )组合调整


本 基 金 所 构 建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原 则 上 根 据 上证 380 指 数 成 份 股 组 成 及 28 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同时, 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 同 》 中 的 投 资 比 例 限 制 、 申 购 赎 回 变 动 情 况 、 股 票 增 发 因 素 等 变 化 , 对 股 票 投资组合进行实时调整 , 以 力 争 实 现 基 金 净 值 增 长 率 与 上证 380 指数收益率 之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本基金的股票投 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①定期调整


根据上证 380 指 数 的 调 整 规 则 和 备 选 股 票 的 预 期 , 对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及 时 进行调整。


②临时调整


A. 当 上 市 公 司 发 生 增 发 、 配 股 等 影 响 成 份 股 在 指 数 中 权 重 的 行 为 时 , 本 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B. 根 据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和 赎 回 情 况 , 对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进 行 调 整 , 从 而 有 效 跟踪上证 380 指 数 ;


C . 根 据 法 律 、 法 规 的 规 定 , 成 份 股 在 上证 380 指 数 中 的 权 重 因 其 它 原 因发生相应变化的, 本基金将做相应调整, 以保持基金资产中该成份股的权 重同指数一致。


③ 限制性调整 投资比例限制调整 根据法律法规中针对基金投资比例的相关规定, 当基金投资组合中按基 准权重投资的股票资产比例或个股比例超过规定限制时, 本基金将对其进行 实时的被动性卖出调整, 并相应地对其他资产类别或个股进行微调, 以保证 基金合法规范运行。 大额赎回调整 当发生大额赎回超过现金保有比例时, 本基金将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同 比例的被动性卖出调整,以保证基金正常运行。


29 4 )投资绩效评估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 本基金力争控制 本 基 金 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 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小于 0.35% , 力 争 控 制 本 基 金 的 年跟踪误差 不超过 4% 。 如 因 指 数 编 制 规 则 调 整 或 其 他 因 素 导 致 跟 踪 误 差 超 过 上 述 范 围 ,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2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 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 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 进行个券选择, 同时考虑基金的流动性管理需要, 选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进行配 置。 十 、 基 金 的 投 资 决 策 依 据 和 决 策 程 序 1 、投资决策依据: (1 )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和 本 基 金 《 基 金 合 同 》 等 的 相 关 规 定 ; (2 ) 宏 微 观 经 济 运 行 趋 势 和 证 券 市 场 走 势 ; (3 ) 标 的 指 数 的 编 制 方 法 及 其 变 更 。 2 、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投资决策流程主要包括: ? 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范围: 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研 究部策略分析师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讨论后形成的一致意见, 决定 大类资产配置的范围。 ? 基金经理依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决定指数复制部分、 成 份 股 新 增 发 部分以及 债 券 投 资 部 分 的 投 资 策 略 和 投 资 计 划 : 本 基金 基 金 经 理 根 据 其本人对宏微观经济和大势的判断, 在投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决 定 的 资 产 配 置范围内,决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 ? 投资操作性方案的制定: 基金经理依据 金 融 工 程 部 的 数 量 化 分析以及 金融工程部提出的跟踪误差控制方案, 决定指数复制部分和债券投资 部分的具体操作性方案 , 确 保 本 基 金 投 资 标 的 符 合 投 资 要 求 。


30 ? 合 规 性 检 查 : 基 金 经 理 的 投 资 操 作 在 日 常 工 作 中 接 受 实 时 的 合 规 性 检 查。 ? 投资操作性方案的执行:基金经理在决定本基金的投资操作 性 方案 后,在日常工作中进行下单交易。 ? 风险实时监控:交易过程受风险控制部实时监控。 ? 基金事务部清算:基金事务部负责基金的清算。 ? 绩效评估与跟踪误差控制: 金融工 程 部 定 期 对 本 基 金 进 行 绩 效 评 估 和 跟 踪 误 差 计 算 , 并 分 析 跟 踪 误 差 产 生 的 原 因 , 当 跟 踪 误 差 超 过 约 定 数 值时,金融工程部提供降低跟踪误差的建议。 十 一 、 基 金 的 投 资 限 制 1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 向 他 人 贷 款 或 提 供 担 保 ; (3 ) 从 事 承 担 无 限 责 任 的 投 资 ; (4 ) 买 卖 其 他 基 金 份 额 , 但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 (5 ) 向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出 资 或 者 买 卖 其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6 ) 买 卖 与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有 控 股 关 系 的 股 东 或 者 与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有 其 他 重 大 利 害 关 系 的 公 司 发 行 的 证 券 或 者 承 销 期 内 承 销的证券; (7 ) 从 事 内 幕 交 易 、 操 纵 证 券 价 格 及 其 他 不 正 当 的 证 券 交 易 活 动 ; (8 ) 当 时 有 效 的 法 律 法 规 、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 基 金 合 同 》 规 定 禁 止 从 事的其他行为。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部 门 取 消 上 述 禁 止 性 规 定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履 行 适 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 2 、投资组合限制


31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上 证 380 指 数 成 份 股 和 备 选 成 份 股 的 资 产 为 基 金 资产净值的90%-95% ; (2 ) 本 基 金 进 入 全 国 银 行 间 同 业 市 场 进 行 债 券 回 购 的 资 金 余 额 不 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 (3 ) 本 基 金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买 入 权 证 的 总 金 额 , 不 超 过 上 一 交 易 日 基 金资产净值的0.5% , 基 金 持 有 的 全 部 权 证 的 市 值 不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3%,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 10% 。 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4 ) 现 金 或 到 期 日 不 超 过 1 年 的 政 府 债 券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5% ; (5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全 部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其 市 值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的 20% ; (6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同 一 ( 指 同 一 信 用 级 别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比 例 , 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7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全 部 基 金 投 资 于 同 一 原 始 权 益 人 的 各 类 资 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8 ) 本 基 金 财 产 参 与 股 票 发 行 申 购 , 所 申 报 的 金 额 不 得 超 过 本 基 金 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 量; (9 ) 本 基 金 不 得 违 反 《 基 金 合 同 》 关 于 投 资 范 围 和 投 资 比 例 的 约 定 ; (10)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监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其 它 投 资 限 制 。 如 果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部 门 对 上述约定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规定进 行 变 更 的 , 以 变 更 后 的 规 定 为 准 。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部 门 取消上 述 限 制 的 , 履行 适 当 程 序 后 , 基 金 不 受 上 述 限 制 。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部 门 取 消 上 述 限 制 性 规 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 由于证 券 市 场 波 动 、 上 市 公 司 合 并 或 基 金 规 模 变 动 等 基 金 管 理 人 之 外 的 原因导 致 的 投 资 组 合 不符合上 述 约 定 的 比 例 不 在 限 制 之 内 , 但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在 10 个交易日内 进 行 调 整 , 以 达 到 标 准 。 法 律 法 规 另 有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


32 十二 、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上证 380 指 数 收 益 率 ×95%+ 商 业 银 行 活 期 存 款 利率(税后)×5% 。 上证 380 指数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和 中 证 指 数 公 司 于 2010 年 11 月 29 日 正式发布新兴蓝筹指数。该指数与上证 180 、 上证 50 等 蓝 筹 指 数 一 起 构 成 上海市场主要的蓝筹股指数。 该 指 数 以 2003 年 12 月 31 日 为 基 日 , 基 点 为 1000 点。根 据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 本 基 金 将 最多 95%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投 资 于 上 证 380 指数成份股 和 备 选 成 分 股 , 且 本 基 金 现 金 或 者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 选 用 以 上 业 绩 衡 量 基 准 可 以 有 效 评 估 本 基 金投资组合业绩,反映本基金的风格特点。 如果上 述 基 准 指 数 停 止 计 算 编 制 或 更 改 名 称 , 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 化 , 或 者 有 更 权 威 的 、 更 能 为 市 场 普 遍 接 受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推 出 , 或 者 是 市 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 则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视 情 况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并经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 而 无 需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 十三 、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本基金为完全复制指数的股票型基金, 具有较高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的 特 征 , 其 预 期 风 险 和 预 期 收 益 高 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债 券 型 基 金 和 混 合 型 基 金 。 十 四 、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3 年 9 月 27 日 复 核 了 本 报 告 中 的 财 务 指 标 、 净 值 表 现 和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等 内 容 ,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为截至2013 年6 月30 日 报 告 期 末 的 第 二 季 度 33 报告数 据 , 其 中 所 列 财 务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1 、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组 合 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54,606,586.46 93.40 其 中 : 股 票 54,606,586.46 93.40 2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 - 其 中 : 债 券 -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 3 金 融 衍 生 品 投 资 - - 4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售 金 融资产 - - 5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 合 计 3,542,448.00 6.06 6 其他资产 316,248.31 0.54 7 合计 58,465,282.77 100.00 2 、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2.1、 报告期末 指 数 投 资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代 码 行业类别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A 农 、 林 、 牧 、 渔 业 219,168.11 0.38 B 采矿业 986,190.96 1.70 C 制造业 27,531,887.02 47.35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和供应业 3,417,899.79 5.88 E 建筑业 1,338,873.28 2.30 F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5,479,965.77 9.43 G 交 通 运 输 、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4,474,638.86 7.70 H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118,107.72 0.20


34 I 信 息 传 输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务业 1,233,855.44 2.12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1,375,099.11 2.37 L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617,411.04 1.06 M 科 学 研 究 和 技 术 服 务 业 - - N 水 利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417,513.31 0.72 O 居 民 服 务 、修 理 和 其 他 服 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 生 和 社 会 工 作 - - R 文 化 、 体 育 和 娱 乐 业 1,210,173.25 2.08 S 综合 686,049.46 1.18 合计 49,106,833.12 84.46 2.2、 报 告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A 农 、 林 、 牧 、 渔 业 - - B 采掘业 670,730.00 1.15 C 制造业 2,320,695.34 3.99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1,234,734.00 2.12 E 建筑业 - - F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198,044.00 0.34 G 交 通 运 输 、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343,085.00 0.59 H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 - I 信 息 传 输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469,869.00 0.81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199,511.00 0.34 L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 - M 科 学 研 究 和 技 术 服 务 业 - - N 水 利 、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理业 - - O 居 民 服 务 、 修 理 和 其 他 服务业 - -


35 P 教育 - - Q 卫 生 和 社 会 工 作 - - R 文 化 、 体 育 和 娱 乐 业 63,085.00 0.11 S 综合 - - 合计 5,499,753.34 9.46 注 : 本 基 金 为 完 全 复 制 指 数 的 股 票 型 基 金 , 不 进 行 积 极 投 资 。 为 有 效 跟 踪 指 数 , 同 时 根 据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指 数 样 本 股 调 整 规 则 , 本 基 金 提 前 买 入 将 于7 月1 日 计 入 指 数 的 样 本 股 , 所 以 积 极 投 资 组 合 的 股 票 均 为 “ 将于7 月1 日 计 入 指 数 的 样 本 股 ” 。 3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投 资 明 细 3.1、 报 告 期 末 指 数 投 资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投 资 明 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601991 大唐发电 146,581 753,426.34 1.30 2 600688 S上石化 76,677 627,984.63 1.08 3 600433 冠豪高新 33,093 521,876.61 0.90 4 600079 人福医药 19,373 505,247.84 0.87 5 600660 福耀玻璃 68,966 495,865.54 0.85 6 600867 通化东宝 32,664 486,366.96 0.84 7 600886 国投电力 140,433 474,663.54 0.82 8 600200 江苏吴中 30,260 473,266.40 0.81 9 600879 航天电子 68,727 461,158.17 0.79 10 600352 浙江龙盛 47,634 446,806.92 0.77 3.2、 报 告 期 末 积 极 投 资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股 票 投 资 明 细


36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 量 ( 股 ) 公允价值 (元)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1 601158 重庆水务 134,900 694,735.00 1.19 2 600642 申能股份 119,750 455,050.00 0.78 3 601666 平煤股份 74,300 386,360.00 0.66 4 600804 鹏博士 35,600 377,004.00 0.65 5 601106 中国一重 186,400 376,528.00 0.65 注 : 本 基 金 为 完 全 复 制 指 数 的 股 票 型 基 金 , 不 进 行 积 极 投 资 。 为 有 效 跟 踪 指 数 , 同 时 根 据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指 数 样 本 股 调 整 规 则 , 本 基 金 提 前 买 入 将 于 7 月 1 日 计 入 指 数 的 样 本 股 , 所 以 积 极 投 资 组 合 的 股 票 均 为 “ 将于 7 月 1 日 计 入 指 数 的 样 本 股 ” 。 4 、 报 告 期 末 按 债 券 品 种 分 类 的 债 券 投 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 末 未 持 有 债 券 。 5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 的 前 五 名 债 券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 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 的 前 五 名 权 证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37 8 、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股 指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8.1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股 指 期 货 持 仓 和 损 益 明 细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 8.2 本 基 金 投 资 股 指 期 货 的 投 资 政 策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 本 基 金 不 参 与 股 指 期 货 交 易 。 9 、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9.1 、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没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9.2 、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没 有 在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备 选 股 票 库 之外的股票。 9.3、 其他各项 资 产 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 出 保 证 金 5,251.78 2 应 收 证 券 清 算 款 283,062.42 3 应收股利 25,094.24 4 应收利息 665.49 5 应 收 申 购 款 2,174.38 6 其 他 应 收 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16,248.31 9.4、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 转 股 期 的 可 转 换 债 券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9.5、 报 告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存 在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的 说 明 9.5.1、 报告期末指 数 投 资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存 在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的 说 明


38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 通 受 限 部 分 的 公 允 价 值 ( 元) 占 基 金 资 产 净值比例 (% )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说 明 1 600433 冠豪高新 521,876.61 0.90 重 大 事 项 停 牌 9.5.2、 报 告 期 末 积 极 投资 前 五 名 股 票 中 存 在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的 说 明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积 极 投 资 前 五 名 股 票 中 不 存 在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 9.6 、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的 其 他 文 字 描 述 部 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 五 、 基 金 的 业 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 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截至2013 年6 月30 日):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2.3.7-20 12.12.31 -10.40% 1.11% -11.53% 1.27% 1.13% -0.16% 2013.1.1-20 13.6.30 -3.24% 1.27% -3.84% 1.28% 0.60% -0.01%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起 至 今 -13.30% 1.16% -14.93% 1.27% 1.63% -0.11% 十 六 、 基 金 的 费 用 与 税 收 ( 一 )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4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信 息 披 露 费 用 ; 5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会 计 师 费 、 律 师 费 和 诉 讼 费 ;


39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 基 金 合 同 》 约 定 , 可 以 在 基 金 财 产 中 列 支 的 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 金 费 用 计 提 方 法 、 计 提 标 准 和 支 付 方 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75%年费率计提。 管 理 费 的 计算方法如下: H = E×0.75% ÷ 当 年 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 的 基 金 管 理 费 E 为 前 一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月支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 金 托 管 人 复核后于 次 月 前 2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 一 次 性 支 付 给 基 金 管 理 人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公休假 等, 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 基金的托管费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 托 管 费 的 计算方法如下: H = E×0.15%÷ 当 年 天 数 H 为每日应 计提 的 基 金 托 管 费 E 为 前 一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月支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 金 托 管 人 复核后于 次 月 前 2 个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一 次 性 支 取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公 休 日 等, 支 付 日 期 顺 40 延。 3 、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 需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指数所有人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签署的上证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使用 费 。 通 常 情 况 下 , 指 数 使 用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02% 的 年 费 率 计 提 , 且收取下限为每季度 (包括基金成立当季) 人民币 5 万 元 。 该 下 限 超 出 正 常 指 数 使 用 基 点 费 的 部 分 ( 即 : 每 季 指 数 许 可 使 用 基 点 费 下 限- 该 季 指 数 许 可 使 用 基 点 费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自 行 承 担 , 不 得 作 为 基 金 费 用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列 支 。 计算方法如下: H=E×0.02%/ 当 年 天 数 H 为 每 日 计 提 的 指 数 使 用 费 E 为 前 一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指数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指数使用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 管 人 复 核 于 次 季 初 10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指 数 所 有 人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的 上 证 指 数 使 用 许 可 协议有效期 1 年 。 该 上 证 指 数 使 用 许 可 协 议 到 期 前 1 个 月 , 双 方 在 共 同 协 商的基础上重新确定续展期或下一个续展期 (以下简称 “下一期许可使用年 度 ” ) 的 指 数 使 用 费 年 费 率 , 但 下 一 期 许 可 使 用 年 度 的 指 数 使 用 费 年 费 率 的 提高幅度不得高于上一期年费率的 10%, 届 时 双 方 应 签 订 书 面 的 补 充 协 议 。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使用费的计算方法、 费率和支付方式 等 发 生 调 整 , 本 基 金 将 采 用 调 整 后 的 方 法 或 费 率 计 算 指 数 使 用 费 。 基 金 管 理 人应在《 招 募 说 明 书 》 及 其 更 新 中 披 露 基 金 最 新 适 用 的 方 法 。 上述一、 基金费用 的 种 类 中第 4 -9 项费用 ,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及 相 应 协 议 规定, 按 费 用 实 际 支 出 金 额 列 入 当 期 费 用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支 付 。


41 ( 三 ) 不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的 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 完 全 履 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前 的 相 关 费 用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验 资 费 、 会 计 师 和 律 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 、 其 他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不 得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 基金管 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 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 议 ; 调 低 基 金 管 理 费 率 、 基 金 托 管 费 率 等 费 率 , 无 须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 规执行。


42 十七、 对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 说 明 (一)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二)对“基金托管人”部分进行了更新。 (三)对“相关服务机构”部 分 进 行 了 更 新 。 (四) 在“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 赎 回 、 转 换 和 定 期 定 额 计 划 ” 部 分 , 对 “ 申 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和 “ 申 购 费 用 和 赎 回 费 用 ” 进 行 了 更 新 。 ( 五 ) 在 “ 基 金 的 投 资 ” 部 分 , 对 “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 按 最 新 资 料 进 行了更新。 (六)对 “ 基 金 的 业 绩 ” 部 分 按 最 新 资 料 进行了更新。 ( 七 ) 对 “ 对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服 务 ” 部 分 进 行 了 更 新 。 ( 八 ) 在 “ 其 他 应 披 露 的 事 项 ” 部 分 , 披 露 了 本 期 间 本 基 金 的 公 告 信 息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 三 年 十 月 二 十 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