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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岁岁恒丰A(000351)

国富岁岁恒丰: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87 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 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3、本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 “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 行”) 。 4、本基金自2013年10月21日至 2013年11月15日止,通过本公司的直 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销售。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 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5、本基金的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帐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 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 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7、在募集期内,代销网点、直销网上交易以及直销电话交易投资者单笔认 购金额起点为 500 元(A 类基金份额含认购费) ,直销柜台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 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000 元(A 类基金份额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元。募集期间不设置基金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在募集期内可 以重复认购。投资者提出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8、 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基金账户, 具体份额数和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记录为准。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 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基金销售网点打印认购交易确认单。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3 年 10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 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 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基金合同》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 站(www.ftsfund.com)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直销申请表格,了 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免长途费) 、95105680 (免长途费)和 021-3878 955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599)及其他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购买事宜。各代销基金的代销网点、 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项的详细情况参照各代销机构在其销售区域当地 的公告。 14、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募集期限等做适当调整,并及时公 告。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所持有份额 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 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 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 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 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 品种, 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以 1.00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份 额净值跌破 1.00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在进行投资决策前,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 本基金《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3 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 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 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16、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4 一、 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1、基金的封闭期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 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1 年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 间,以此类推。 本基金封闭期结束前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基金的开放期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 工作日起(包括该日)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15个工作日的期间,具 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 时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开放期为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 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15个工作日的期间。 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 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募集对象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者。 (七)募集场所


1、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联系人:白雨杉 电话:021-3855 5678 传真:021-6887 0708 网站:www.ftsfund.com 2、代销机构:


各代销机构的联系方式请见 “九、 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中 “4、 代销机构”的相关内容。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 发售之日起至基金份额停止发售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个月。本基金的募集期自 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1月15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发售之 日起的3个月)。 2、本基金募集期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 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认购, 并在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 资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本基金的备案手续。若未达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将在自 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3个月内继续发售。若3个月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 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的募集费用,并将 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 人。 3、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基金合同生效。认购款项在基金 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以注册登 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所折算成的份额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利息折成基金认购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6 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利息折成份额的计算保留2位小数、 精确到0.01份,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二、 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将同时面向机构 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发售本基金。 2、代销网点、直销网上交易以及直销电话交易基金投资者每次认购本基金 的最低金额为 500 元(A 类基金份额含认购费) ,直销柜台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 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000 元(A 类基金份额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 额为500元。募集期间不设置基金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3、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4、认购申请一经提交,不可撤销。 三、 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并设立相应的费率水平。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A 类份额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费率 100万元以下 0.7% 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0.5% 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 0.2% 10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C 类份额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7 认购费率为 0% 基金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 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认购费用及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例 1: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期间利息为2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5,000/(1+0.7%)=4,965.24元 认购费用=5,000-4,965.24=34.76元 认购份额=(4,965.24+2)/1.00=4,967.24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可得到4,967.24份基金 份额。 例 2: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认购期间利息为2 元,由于C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为0,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5,000 /(1+0.0%)=5,000 元


认购费用=5,000-5,000=0 元


认购份额=(5,000+2)/1.00=5,002.00份 即:投资者投资 5,000 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可得到 5,002.00 份基 金份额。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财产。 四、 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各销售网点办理基金的认购。办理认购申请之前,投资者必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8 须先开立我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 系统原则上为一个投资者只设立一个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只能使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 警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除上述明确列举 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最后认定其是否 有效。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投资者分配基金账 号。 个人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 确认手续。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份额发售日(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1月 15日)的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6:00 2、开户及认(申)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 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供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直接提交认(申)购业务申请。 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 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 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 2日 (工作日) 在中国农业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 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募集期结束后才能确 认。 (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份额发售日(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1月 15 日)的 9:30-16:00(部分网点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照常营业。发售日每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9 天16:00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 ;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 (一式两份) 。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 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 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 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 认后,投资者可在 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 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 本基金募集成功后才能确认。 (三)其他商业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 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 参考,具体程序以本公司网站上公布的《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以及代销机 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开户及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 (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1月15日) 的9: 00—15: 00。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四)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证券公司适用。 此程序仅供投资 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2013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3 年 11 月 15 日) ,营业时间 为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本人资金账户卡;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 T+2 日起(含该 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的确认信息。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1 (五)本公司直销中心 1、开户及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2013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3 年 11 月 15 日) ,办理时间 为9:00 - 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到本公司的直销柜台(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同前) ,提供下列资料办理 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中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 警官证、文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除上 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 ②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和《开放式基金日常交易业 务申请表》 ;


③ 同名的银行卡或储蓄存折或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 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 ; ⑤ 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⑥ 个人投资者可以开通传真交易,需提供本人签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三 份; ⑦对于在境内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除需提供以上资料外, 还须提供或出示 以下材料: A 出示有效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B 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表原件,提供复印件; C 港澳台居民应当以港澳台投资人的境内银行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其交易 资金的银行账户; D 在境内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还需根据《政要人士资金来源调查问卷》上 的“政要”定义确认自己的身份。如为政要人士,则须填写该表以确认其资金来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2 源。 (2)缴款。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足 额认购资金从指定银行账户划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任一直 销专户。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现金和本票。


本公司直销中心专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34923000400047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交换号:034923 联行行号:092802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3290028025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42959213535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交换号:044188 联行行号:40358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4290006082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100114152902570033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交换号:021415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3 联行行号:20304006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2290014152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和 认购基金的名称。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账户划付,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及“国海富兰克 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个人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和基金认购业务 投资者办理网上交易业务时,应持有本公司网上交易可接受的银行卡,并在 银行卡中备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转账费用。 网上交易的具体规则及可接受的银行卡范围,以“直销网上交易业务规则” 以及相关公告的具体规定为准。网上交易相关详情,投资者可访问我公司网站 (www.ftsfund.com) 。 3、注意事项 (1)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 者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2)若通过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的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当 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 , 认购资金最迟须在认购截止日的16:00前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 (3)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在认购申请单约定的有效期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 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其他: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4 (1) 请有意在直销柜台认购基金的投资者提早向直销柜台索取开户和认购 须填写的《开放式基金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 、 《开放式基金日常交易业务申请 表》 、 《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 ;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ftsfund.com) 下载以上业务单据或向直销柜台索取, 但必须保证在办理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为本 公司所要求的全套原样文件格式; 以上直销单据的填写样单也可以从本公司网站 下载或向直销柜台索取。


(2)投资者办理申请时向直销柜台提供的复印件和下载的单据须统一使用 标准的A4纸。


(3)直销柜台与代销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五、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其分配基金账户号 码。 机构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 确认手续。 (一)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 1、开户及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 (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1月15日) 的9: 00—17: 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机构投资者(不包括合格境外投资者)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 以下材料:


①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 ③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5 ④ 填妥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预留印鉴必须至少包括一个公章和一个私 章) ; ⑤ 指定银行交收账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复印件; ⑥ 填妥的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日常账户业务申请 表》 ; ⑦ 机构投资者可以开通传真交易,需提供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的传真交易协 议一式四份; ⑧ 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 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及复印件; ② 国家外汇局颁发的外汇登记证及复印件;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 ④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⑤ 填妥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⑥ 指定银行交收账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复印件; ⑦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 ; ⑧ 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 。 说明事项: 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 投资者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2)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I.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 ③ 划付认购资金的银行付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II.缴款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6 ①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足额认 购资金从指定银行账户以“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划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开立的任一直销专户。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不接 受机构投资者的现金及除上述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的转账划款。


② 机构投资者必须将认购资金划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的 任一直销专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34923000400047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卢湾分行 交换号:034923 联行行号:092802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3290028025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42959213535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交换号:044188 联行行号:40358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4290006082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100114152902570033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交换号:021415 联行行号:20304006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7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2290014152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和 认购基金的名称。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账户划付,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及“国海富兰克 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III.注意事项 (1)若通过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的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当 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 , 认购资金最迟须在认购截止日的16:00前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 (2)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在认购申请单约定的有效期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 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其他:


① 请有意在直销柜台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提早向直销柜台索取开户和认 购须填写的《开放式基金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 、 《开放式基金日常交易业务申请 表》 、 《预留印鉴卡》 、 《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 《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 ;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下载以上业务单据或向直销 柜台索取, 但必须保证在办理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为本公司所要求的全套原样文件 格式;以上直销单据的填写样单也可以从本公司网站下载或向直销柜台索取。


② 机构投资者办理申请时向直销柜台提供的复印件和下载的单据须统一使 用标准的A4纸。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8 ③ 直销柜台与代销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④ 机构投资者暂不能通过我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二)中国农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份额发售日(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1月 15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6: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


C.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供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中国农 业银行单位借记卡直接提交认(申)购业务申请。 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 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 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 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投资者可在 T+2 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 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募集成 功后才能够确认。 (三)中国银行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1月15日)的9:00至 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9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帐账户一致 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6)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 请时应提供加盖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 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 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 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 投资者可在T+2日(工 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 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四)其他商业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 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 参考,具体程序以本公司网站上公布的《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以及代销机 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 (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1月15日) 的9: 00—15: 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0 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


③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 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五)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证券公司适用。 此程序仅供投资 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 (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1月15日) 的9:30-15:00 (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


(1) 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如果没有, 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①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④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 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⑤ 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1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 T+2 日通过电话 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六、 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募集期间,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认 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 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 认购份额限制。利息折成份额的计算保留 2 位小数、精确到 0.01 份,第 3 位小 数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七、 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 四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 手续: 1、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二)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本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并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 具认购户数证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 效。 (四) 本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 告。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2 (五)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或不具备以上基金净认购金额、认购户数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八、 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等发售费用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若基金发售失败,发 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九、 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联系人:沈增 电话: 021-3855 5555 传真: 021-6888 0981 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3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李芳菲 联系电话:010-6320 1510 3、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联系人:白雨杉 电话:021-3855 5678 传真:021-6887 0708








4、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传真:010-8510 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 1234


传真:021-5840 8483 联系人:曹榕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4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 8888 传真:021-6360 4199 联系人:唐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5)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传真:022-5831 656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6)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 9350





传真:0755-8370 4850





联系人:牛孟宇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63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 3666 传真:0755-8294 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传真: 010-6604 5521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 5678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6604 5608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站:www.jjm.com.cn (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6 (1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业务联系电话:021-3816 2212 业务联系人:黄英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 8430 联系人:田薇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电话:0551-6224 6273 传真:0551-6227 2108 联系人:陈琳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或95578、安徽省内客服电话:96888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13)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7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 3696 传真:0451-8228 7211 联系人:张宇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 9000 传真:021-2321 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8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 9999 传真:027-8548 1900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17) 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罗浩 电话:021-3878 4818


传真:021-6877 5878 联系人:倪丹 客户服务电话:021-6877 7877 公司网址:www.cf-clsa.com (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 8888 传真:010-6083 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9) 中信证券(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9 联系电话:0571-8711 2507 传真: 0571-8578 3771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 www.bigsun.com.cn (20)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 2326 传真:0532-8502 2605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2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 5551 传真:0755-8255 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 9999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30 传真:021-2216 9134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400-888-8788、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 9155 传真:0531-6888 9357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 www.qlzq.com.cn (24)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 8075


传真:021-6877 8113


联系人:宋歌 客户咨询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25)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人代表:张华东 联系电话:025-833 64032 联系人:徐翔 传真: 025-8332 0066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3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2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5403 3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联系人:邓寒冰


公司网址:www.sywg.com (27)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孙智勇


电话:0731-4403319 传真:0731-4403439 联系人:郭磊 客户服务电话:0731-4403340 公司网址:www.cfzq.com (28)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32 (2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 6517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址:www.nesc.cn (3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3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32)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3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33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howbuy.com 及www.ehowbuy.com (3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www.jjmmw.com (35)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p.cn 及 www.myfund.com (36)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和讯理财客网址:licaike.hexun.com (37)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公司网址:www.wy-fund.com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34 如本次发售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本公司将另行公 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联系人:董卫军 电话: 021-3855 5601 传真: 021-6888 0981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张兰 联系电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刘颖 电话:021-6123 8888 传真:021-6123 8800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35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