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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有色A(150150)

信诚有色:关于投资者办理跨系统转托管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 信 诚中 证 800 有色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投 资者 办理 跨 系统 转 托管 及份 额配 对转 换 业 务的 公告 






信诚中证 800 有色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基 金合同 于2013 年8 月30 日正式生效。 根据 《 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 简称“基 金合同 ” ) 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通过场外、 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 基金发售结 束后, 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 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 基础 份额 (场内简称: 信诚 有色, 基金代码:165520) ; 场内认购的 全部份额将 按 1:1 的比例确认为 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A 份额 (场内简 称:800 有色 A,基金 代码:150150)与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 金 B 份额 (场内简称:800 有色 B,基金代码 :150151)。本基金合同生效后, 信诚 有色 将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800 有色A 和800 有色B 只上市交易, 不接受申购和赎回。 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 司 ”) 决定自 2013 年9 月16 日起, 开通信诚 有色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以及 信 诚 有色与800 有色A 和800 有色B 之间的份额配对转换 业务。 具体事项公告 如下: 一、 跨系统转托管 业务 为保证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的利益, 本基金 管理人 向深圳证 券交易 所、中 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提出申请,自 2013 年 9 月 16 日起开通 信诚有色跨系统转托管业务,通过场内、场外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 2013 年9 月16 日起可 通过办理 跨系统转托管 业务实现信诚有色在两个登记系统 之间的转 托管。 在场内 , 800 有色A 和800 有色 B 的份额持有人应将相应份额 “合 并转换 ” 为信诚有色 后, 方可将 信诚有色转托管 至场外。 通过场外认购取得 信诚 有色 的份额 持有人拟持有 800 有色A 和800 有色B 的, 需先将信诚有色 通过跨系 统转托管 转至场内后, 方可 “分拆转换 ” 为 800 有色A 和800 有色B , 从而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进行 上市 交易。 信诚有色跨系统转托管 的具体业务需按照 中登的相 关规定办理。 二、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一) 份额配对转换是指 信诚有色与800 有色A 和800 有色B 之间 的配对转 换,包括分拆和合并两个方面。


1. 分 拆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将 其 持 有 的 每 两 份 信 诚 有色 的 场 内 份 额 申 请 转 换 成一份800 有色A 与一份 800 有色B 的行为。


2. 合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一份 800 有色 A 与一份 800 有色 B 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 两份信诚有色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信诚 有色的场外份额不进行份额配对转换。 在信诚 有色的场外份额通过跨系 统转托管至场内后,可按照份额配对转换规则进行操作。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依 据 中登有 关 规 定 获 得 业 务 办 理 资 格 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单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按照 中登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会员单位名单可向本公司咨询, 截至 2013 年7 月11 日, 具有配对转换业 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为: 国泰君安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 国信证券、 招商证券、 广发证券、 中信证券、 银河证券、 海通证券 、 华泰联合证 券、 申银万 国证券、 兴业证券、 长 江证券、 安信证券、 西 南证券、 金通证券、 湘 财证券、 民 生证券、 国元证券、 渤海证券、 华泰证券、 山西证券、 中信万通证券、 东兴证券、 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 东北证券、 南京证券、 上海证券、 新时代证券、 国联证券、 浙商证券、 平安证券、 华安证券、国海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 中银国际证券、 恒泰证 券、 国盛证券、 华西证 券、 宏源证券、 齐鲁证 券、 世纪证 券、 第一创业证券、 金 元证券、 江南证券、 华 林证券、 德邦证券、 西 部证券、广 发华福证券、 华龙证券、 中金公司财通证券、 华鑫证券、 瑞银证券、 中国建银投 资证券、 中山证券、 红 塔证券、 西藏证券、 日 信证券、 联讯证券、 江 海证券、 天 源证券、 银泰证券、 国金证券、 中国民族证券、 华宝证券、 厦门证券、 华融证券、 财达证券、天风证券、大通证券、首创证券、国开证券 。 (三) 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1∶00-3∶00 ( 基金管理人 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上述时间以外不予办理。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 基金管理人将对份额配对 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四 )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规则


1、投资者以中登深圳分公司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 市证券账 户” ) 申报份 额配对转 换业务 中的“ 分拆”或 “合并 ”指令 ,申报前需 备足对价, 即投资者提出 “合并” 申请时, 其 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 的、 可交易的800 有色 A 和800 有色B; 投资者提出 “分拆” 申请时, 其所申报 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信诚 有色基金份额。 2 、投资者通过业务办 理机构提出份额配对转 换申请的,统一以信诚 有色的 交易代码 “165520” 作为申请指令的 证券代码, 以份额为单位进行 “合并” 或 “分 拆”申报。 3、 “合并” 或 “分拆” 每笔申请的份额数必须是偶数, 投资者在业务办理机 构提交的每笔申请份额不得低于 1000 份。 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合并 ” 或 “ 分拆” 每笔申报的最低份额数 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4 、办理份额配对转换 业务的深圳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单 位 应 对 投 资 者 每 笔 “ 分 拆”或“合并”申请的可用份额数量进行检查并对相应 基金份额进行预冻结。 5、 在交易时间内, 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通过深证通 FDEP 消息传输系 统将份额配对转换申报指令发送给中登的基金业务系统。 正常情况下, 中登深圳 分公司在T 日收市后对投资者T 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 有效性确认, 并进行份额变更处理, 办理转出基金份额的扣除以及转入 基金份额 的登记。自T+1 日起(包括该日)投资者可查询基金份额配对转换的成交情况。 6、投资者 T 日提出的 M 份份额“分拆”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 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 M 份信诚有色, 同时增加 M/2 份800 有色A 与 M/2 份800 有色B。 正常情况下, 自 T+1 日 (含该日) 起新 增的 800 有 色A 与 800 有色B 可进行交易。 7、投资者 T 日提出的 N 份份额“合并”申请被确 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 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N/2 份800 有色A 和N/2 份800 有色 B,同时增加 N 份信诚 有色。正常情况下,自 T+1 日(含该日)起 新增的 信诚有 色 基金份额 可进行赎回等交易。 8、 信诚有色的场外份 额如需申请进行 “分拆 ” ,须 跨系统转托管 为信诚有 色 的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


9 、投资者提出的份额 配对转换申请,在当日 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 销,交 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10、 投资者提交申请 “合并” 或 “分拆” 的基 金份额在当日撤销申请前不能 再进行卖出或赎回等交易。 11、份额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发布 的相关业务规则。 运作期内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程序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 最新业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 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 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 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五)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投资者申请办理份 额配对转换业务时, 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暂不收取 业务办理费用。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网址:www.xc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 风险提示: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以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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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 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