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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新兴(000209)

信诚新兴: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信诚新兴产 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 购、赎回、 转换及定投 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 期:2013 年9 月 6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诚新兴产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02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7 月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 、 《信 诚新 兴 产业股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招
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3 年 9 月10 日 
赎回起始日 2013 年 9 月1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3 年 9 月1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3 年 9 月1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3 年 9 月10 日 



2 日 常申购 、赎回、 转 换和定期 定 额投资业 务 的办理时 间 投资人或信 诚新兴产业 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 份额持有人 需 在 开放日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转换及定投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以及基金合同约定不办理申购、 赎回的情形除 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并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转换 及定投。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 转换及定投申请且登记 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 常申购 业务 3.1 申购 金 额限制 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 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 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 币。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 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本基金直销 网点单笔申 购最低金额 可由基金管 理人酌情调 整。 代销网 点的投资 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3.2 申 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格: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金额(M ) 申购费率 M<50 万 1.50% 50 万≤M<200 万 1.20% 200 万≤M<500 万 0.80% M ≥500 万 1000 元/ 笔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登 记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财产。 4 日 常赎回 业务 4.1 赎回 份 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 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 ,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4.2 赎 回费率 本基金所收取的赎回费, 基金管理人将不低于其总额的 25% 计入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格:投资者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Y<365 天 0.50% 365 天≤Y<730 天 0.25% Y ≥730 天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


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5 日 常转换 业务 5.1 转 换费率 (1) 转出基金 时, 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 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并将该 费 用的 25% 归入基金资产; (2) 转换时根 据转换出基金与转换入基金的申购费的高低收取补差费用, 申购费补差费 用的具体费率根据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表确定, 其中对转换申购补差费按价外法 收取, 转换入 份额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转换入金额=B×C×(1-D) / (1+G )+F 转换入份额=转换入金额 / E


其中,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 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 仅限转出基金 为货币市场基金) ,若转 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 F =0 (3) 当转出基 金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 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申购 费率视为 0 。 (4) 举例: 某投资者将其持有不到 1 年的 10 万 份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信诚新 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则这部分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 ,假设转换日的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基金与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基金的份额净值分别为 0.9241 元与 1.000 元,则 转换出金额计算结果如下 转换出金额 =转换出份额×转出基金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100,000×0.9241=92,410 元 因此可知 , 转换出基 金 (信诚精 萃 成长股票 基 金)对应 的 适用申购 费 率为 1.5% ; 转换 入基金(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基金)对应的申购费率也为 1.5% 。 则基金转换计算结果如下: 转换入金额=100,000×0.9241×(1-0.5%) / (1+1.5%-1.5% )+0 =91,947.95 元 转换入份额=91,947.95 /1.000=91,947.95 份 即,在不考虑比例确认的情况下,该投资者承担 462.05 元 转换费(含 462.05 元赎回 费 和 0 元申购 补差费)后,将获得 91,947.95 份信 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2 其他 与 转换相关 的 事项 (1 )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目前暂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募集管理的以下基金: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 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信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添金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季季添金份额、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信诚新双盈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份额之间的基金份额转换业务(只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 。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 具体信 息可参见届时相关公告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 021-51085168 进行咨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询。 (2 )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对应转换转入与转换转出基金的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具体办理时 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 (3 )有关基金日常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敬请查询 2008 年 10 月 6 日 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及本公司网站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放 式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 6


定 期定额 投资业务 (1 )投资者可以与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或下述代销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 (2 )投资者通过信诚网上直销系统对本基金进行定期定额申购,根据支付渠道不同有 如下费率优惠: a) 中国农业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 %的,享 受费率 4 折 优惠,若优惠折扣后 费率低于 0.6 %, 则按 0.6 %执行; 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 %的, 则 按原费 率 执行。 b) 招商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8 折优 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 低于 0.6 %, 则按 0.6 % 执行; 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 % 的, 则按原费率执行。 c) 汇付天下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6 %的 ,享受费率 4 折优惠, 若优惠折扣 后费率低于 0.6 %, 则按 0.6 %执行 ; 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 %的 , 则按原费 率执行。 d) 支付宝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6 %的,享 受费率 4 折 优惠,若优惠折扣后 费率低于 0.6 %, 则按 0.6 %执行; 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 %的, 则 按原费 率 执行。 (3 )本基金 同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 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信证券 (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 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 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基金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 (4 )上述代 销机构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外, 上述 销售机构每期最低申 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含申购手续费); 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300 元( 含申购手续费) , 申银万 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和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500 元( 含申购手续费) 。 (5 ) 有关定 期定额投资的具体业务规则请查询2008 年10 月6 日刊登在 《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 时报》 和本公司网站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规则的公告》以及 2012 年 11 月 16 日刊登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调整定期定额投资下限业务的公告》 。 7


基 金销售 机构 7.1 场外 销 售机构 7.1.1 直销 机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1 )直销柜 台: 上海市浦 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 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9 层, 邮编 200120, 直销 传真:021-50120895, 客服 热线:400-666-0066、021-51085168 。 (2 )网上直 销平台: 交易 网址 http://www.xcfunds.com (3 )关于网 上直销平台实行的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信诚网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根据支付渠道不同有如下费率优惠: 1) 中国农业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 %的,享 受费率 7 折 优惠,若优惠折扣后 费率低于 0.6 %, 则按 0.6 %执行; 原 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 %的, 则按 原费 率 执行。 2) 中国建设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 %的,享 受费率 8 折 优惠,若优惠折扣后 费率低于 0.6 %, 则按 0.6 %执行; 原 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 %的, 则按 原费 率 执行。 3) 招商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8 折优 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 低于 0.6 %, 则按 0.6 % 执行; 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 % 的, 则按原费率执行。 4) 汇付天下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6 %的 ,享受费率 4 折优惠, 若优惠折扣 后费率低于 0.6 %, 则按 0.6 %执行; 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 %的, 则 按原 费 率执行。 5) 支付宝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6 %的,享 受费率 4 折 优惠,若优惠折扣后 费率低于 0.6 %, 则按 0.6 %执行; 原 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 %的, 则按 原费 率 执行。 7.1.2 场外 非直销机 构 (1 ) 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 浙江) 有 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 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 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申购赎回安排和 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2 )关于场外非直销机构实行的费率优惠: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申购开放式基金, 前端申购费率享有 6 折 优惠; 通过网上 银行进行基金申购业务, 前端申购费率享受 8 折 优惠; 通过柜台、 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等 办 理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前端申购费率享受 8 折 优惠。 上述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 0.6% , 优惠后费率低于 0.6% 的 , 一律按照 0.6% 执行; 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 0.6% 的将不再有折扣优 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 28 日 15:00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15:00 期间, 投资 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 行、 手机银行申购指定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对交通银行代销的基金开展申购手续费费率优惠 活动。 基金申购手续费费率 (前端模式) 享受最低 8 折优 惠, 折扣优惠后的手续费费率不低 于 0.6% 。原 申购手续费费率已低于 0.6% 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手续费费率执行。 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最低 8 折优惠,但 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 0.6% 。原 申购费率低于 0.6% 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即可 享受标准申购费率的 4 折优惠, 但最低不得低于 0.6%; 原申购费率等于、 低于 0.6% 或适用固定 费率的, 则按原费率执行, 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系统现场委托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即可享 受标准申购费率的 8 折优 惠, 但最低不得低于 0.6%; 原申购费率等于、 低于 0.6% 或适用固定费 率的, 则按原费率执行, 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4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通过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仅限 场外模式), 即可享受标准申购费率的 4 折优惠, 但 最低不得低于 0.6%; 原申 购费率等于、低于 0.6% 或适用固定费率的, 则按原费率执行, 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柜台系统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仅限场外模 式), 即可享受标准申购费率的 8 折 优惠, 但最低不得低于 0.6%; 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 0.6% 或 适用固定费率的, 则按原费率执行, 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助式交易系统 (包括网上交易、 电话委托、 手 机证券、自助热自助系统)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 0.6% 的,最低优惠至 0.6% ,且不 低于原费率的 4 折;原 申购费率低于 0.6% 的, 则按原费率执行。


该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基金产品的场外前端收费模式, 原费率依据各基金公司发布的公开 法律文件。 6 )齐鲁证 券有限公司 投资者通过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 原申购费率高 于 0.6% 的, 最低优惠至 0.6% , 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 原申购费率等于、 低于 0.6% 或适用 固定费率的, 则按原费率执行, 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即可享受 标准申购费率的 4 折 优惠, 但最低不得低于 0.6%; 原申购费率等于、 低于 0.6% 或适用固定费率 的, 则按原费率执行, 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8 )信达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电话委托等非现场委托方式申购本基金或 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 即可享受标准申购费率的 4 折优惠, 但最低不得低 于 0.6%; 原申 购费率等于、 低于 0.6% 或 适用固定费率的, 则按原费率执行, 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9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通过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即可享受标准申购费 率的 4 折, 电话委托则享受标准申购费率的 5 折。 。若折后 低于 0.6%,则 按 0.6%执行 。 10 )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不包括定投) ,原前 端申 购费率高于 0.6% 的, 前端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 (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 优 惠 后费率如果低于 0.6%,则 按 0.6%执 行; 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 0.6% 的, 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8 基 金份额 净值公告/基 金收益公 告 的披露安 排 自 2013 年 9 月 10 日起, 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 基金份 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并 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9 其他需 要 提示的事 项 (1 )基金管 理人可以根 据《基金合 同》的相关 约定调整费 率或收费方 式,基金管 理人 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2 )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 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 本公司将另行 公告。 (3 )本公告 仅对本基金 的开放申购 、赎回、转 换及定投业 务的有关事 项予以说明 。投 资者欲了 解 本基金的 详 细情况, 可 通 过本公司 网 站或相关 代 销机构查 阅 《信诚新 兴 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信诚 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相关资料, 投资者亦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 、 021-51085168, 或 登录本 公司网站 www.xcfunds.com 进行查询。 (4 )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收到对账单, 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如需补充或更改, 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 (5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 利, 也不保证 最 低收益。 投 资者于投 资 前应认真 阅 读本基金 的 《基金合 同 》和《招 募说明书》 。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