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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医药(160219)

国泰医药: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国 泰国 证 医 药卫 生 行 业指 数分 级 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合 同生 效公 告 公 告送 出日期 :2013 年 8 月 30 日 1.公 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国证 医药卫生 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国证 医药卫生 行业指数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02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8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配套法规、 《国泰国证 医药 卫生 行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 国 泰 国 证 医药卫生 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金简称


医药 A (场内简称) 医药 B (场内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易代码 150130 150131 2.基 金募 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3】163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3 年 8 月 5 日 至 2013 年 8 月 23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3 年 8 月 29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5,37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500,590,629.3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69,522.81 募集份额(单 位: 份 ) 有效认购份额 500,590,629.33 利息结转的份额 69,522.81 合计 500,660,152.14 其中:募集期 间基 金管理人运用 固有 资金认购本基 金情 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 间基 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0.00









































































































































2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 期 2013 年 8 月 29 日 注:1 、本 基金管 理人 的高级 管理 人员、 基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负 责人 、本基 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 2、本 基金 募集期 间的 信息披 露费 、会计 师费 、律师 费以 及其他 费用 ,不从 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 238,751,158.14 份,场内认购的基金 份额确认为 261,908,994.00 份。 3.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投资人场内认购所得的份额, 将按 1:1 的基金份额配比自动分拆为医药 A 份 额和医药 B 份额。基 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认购所得的国泰医药份额场内份额 的分拆,由基金管理人委托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


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 认 情 况 , 也 可 以 通 过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网 站 (www.gtfund.com ) 或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8-8688 ) 查 询 交 易 确 认 情 况 。 通 过 场 内 认 购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 可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以后通过上述方式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基金管 理人 自基 金合同 生效之 日起 不超 过 3 个月开 始办 理国泰 医药 份额的 申购 、 赎回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 赎 回开放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 始时间。 本基金不接受投资者单独申购或赎回 医药 A 份额或医药 B 份额。 在符合法 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 医药 A 份额与 医药 B 份额 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 的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 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公告书。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3 用基金财产, 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 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