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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纯债A(550018)

信诚纯债: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1 
 
 
 
 
 
信诚优质 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13 年半年 度报告摘 要 
 
 
2013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 人:信诚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中信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3 年 8 月 28 日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2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 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 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 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
签字同意, 并 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3 年 8 月 22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净 值表现、利 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 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 内容, 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 在虚 假 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代 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 风险, 投资者 在作出投资 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 基 金 的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3 年2 月7 日起至 6 月30 日止。 
 
§2 基 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 情 况 
基金简称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5500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2 月7 日 
基金管理人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42,774,252.4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 A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50018 55001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61,861,003.72 份 980,913,248.70 份 
 
2.2 基金产品 说 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 制 风险的基 础 上,本基金 主 要通过 投资 于精选 的优 质债券,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为投资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
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 策略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债券、 现金各自的长期均衡比重, 依照本基 金的特
征和风险偏好而确定。 本基金定位为债券型基金, 其资产配置以债券
为主, 并不 因 市场的中 短 期变化 而改 变。在 不同 的市场 条件 下,本基
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市场估值水平、风险水平以及市场情绪,
在一定的范围内对资产配置调整, 以降低系统性风险对基金收益的
影响。 
2 、固定收益 类资产的投资策略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3 
(1) 类属资产 配置策略 
在整体资产配置的基础上, 本基金将通过考量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
种的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税收等因素, 研究 各投资品
种的利差 及 其变化趋 势,制定债 券类 属资产 配置 策略, 以获 取 债券类
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潜在收益。 
(2) 普通债券 投资策略 
对于普通债券,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目标久期及保证基金资产流动
性的前提下, 采用目标久期控制、 期限结构配置、 信用利差策略、 流
动性管理、相对价值配置等策略进行主动投资。 
3 、资产支持 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 综 合考虑市 场 利率、发 行 条款、支 持 资产的构 成 和质量等
因素, 研究资 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 采用数量化的定价
模型来跟踪债券的价格走势,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选择合
适的投资对象以获得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与混合
型基金, 高于货 币 市 场基金,属于证 券 投资基 金中 的中等 偏低 风险收
益品种。 
 
2.3 基金管理 人 和基金托 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唐世春 朱义明 
联系电话 021-68649788 010-65556899 
电子邮箱 shichun.tang@citicpru.com.cn zhuyiming@citi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021-51085168 95558 
传真 021-50120888 010-65550832 
 
2.4 信息披露 方 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xcfunds.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 
 
§3 主要财务 指 标 和 基金 净 值表现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3 年2 月7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3 年6 月30
日)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 A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 B 
本期已实现收益 -297,299.98 -2,916,159.76 
本期利润 -870,872.76 -7,572,082.6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46 -0.0052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60% -0.80%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3 年 6 月 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58 -0.007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60,923,201.30 973,454,763.7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94 0.992 
注:1 、 上述 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 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 、本期已实 现收益指基 金本期利息 收入、投资 收益、其他 收入( 不含公 允价值变动 收益) 扣除 相 关 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 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 采 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 、本基金合 同自 2013 年2 月7 日起生 效, 报告期为2013 年 2 月7 日至2013 年 6 月30 日。 3.2 基金净值 表 现 3.2.1 基金份额 净 值增长率 及 其与同期 业 绩比较基 准 收益率的 比 较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 A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07% 0.28% -0.30% 0.07% -1.77% 0.21% 过去三个月 -0.20% 0.20% 0.97% 0.05% -1.17% 0.15%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60% 0.17% 1.69% 0.05% -2.29% 0.12%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 B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07% 0.29% -0.30% 0.07% -1.77% 0.22% 过去三个月 -0.30% 0.20% 0.97% 0.05% -1.27% 0.15%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80% 0.17% 1.69% 0.05% -2.49% 0.12% 3.2.2 自基金合 同 生效以来 基 金累计净 值 增长率变 动 及其与同 期 业绩比较 基 准收益率 变 动的比较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 A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5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 B


注:1、基金 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本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2 月7 日) 。


2 、按照基金合同的 约定, 本基金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不 超过六个月 内完成建仓 。本基金 的 投 资 范围为具有 良好流动性 的固定收益 类品种, 包括 国内依法发 行交易的国 债、金融债 、企业债 、 公 司 债、 央行票 据、 地方政 府债、 中期 票据、 短期 融资券、 可 转换债券( 含 分离交易可转债) 、 资产支 持 证券、 次级债、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直 接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 益类金融工 具, 因所持可转 换公司债券 转股形成的 股票、因投 资于分离交 易可转债而 产生的权证, 在其可上 市 交 易 后不超过 2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 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本 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6 5%。 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 纳 入投资范围。截止本报告期末, 本基 金尚处于建仓期。


§4 管理人报 告 4.1 基金管理 人 及基金经 理 情况 4.1.1 基金管理 人 及其管理 基 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于2005 年9 月30 日正式成 立, 注册资本2 亿元, 注册地 为上海。公 司股东为中 信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 英国保诚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和中新 苏州 工 业 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 49% 、49% 、2%。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管理 人 共管理 21 只基 金, 分别为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 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 诚 盛 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 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 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 深度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信诚 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 、 信诚 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信诚货币 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信 诚新机遇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 信诚全 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信 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理财 7 日盈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添金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 ( 或基金经 理 小组)及 基 金经理助 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仆 本基金基金 经理, 信诚 三得益债券 基金及信诚 经典优债债 券基金基金 经理 2013 年 2 月7 日 - 12 12 年证券从 业经验。 曾任职于宝钢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 部、宝钢集团有限公 司资产部、宝岛( 香 港) 贸易有限 公司、 华 宝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2011 年4 月加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注:1. 上述任 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 证券从 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 报 告期内本 基 金运作遵 规 守信情况 的 说明 在本报告期 内, 本基金管 理人严格按 照《证券投 资基金法》 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 《 信 诚 优质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 合同》 、 《信 诚优质纯债 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的约定, 本 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本基金管 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 制制度, 加强 内部管理, 规范 基金运作。 本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 没有 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 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 报 告期内公 平 交易情况 的 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 制度 的 执 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 司公平交易 制度指导意 见》, 以及公 司拟定的 《 信 诚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7 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v1.2 》, 公司 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 各部门在 公平交易执 行中各司其 职, 投资研究 前端不断完 善研究方法 和投资决策 流程, 确保各 投资组合享 有公 平 的投资决策 机会, 建立公 平交易的制 度环境; 交易 环节加强交 易执行的内 部控制, 利用 恒生交易系 统公 平 交易相关程 序, 及其它的 流程控制, 确 保不同基金 在一、二级 市场对同一 证券交易时 的公平; 公司 同时 不 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 在 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 分析评 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 当期公 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2 异常 交 易行为 的 专 项说明 报告期 内本 基金未 有参 与交易 所公 开竞价 同日 反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易 量超 过该证 券当 日 成 交量 5%的交 易。 4.4 管理人对 报 告期内基 金 的投资策 略 和业绩表 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 基 金投资策 略 和运作分 析 回顾 2013 年 上半年, 一、 二季度流动性如冰火两重天, 股债都 出现了先涨后跌的走势, 其中债券市 场 还经历了反 腐风暴的冲 击。本基金 主要采取高 杠杆, 低久期 高信用债同 时配以一定 比例可转债 的策 略, 由于受到“钱荒”冲击, 信用债和可转债在 6 月 出现了大幅下跌, 本基金 半年末收益率不尽人意。 4.4.2 报告期内 基 金的业绩 表 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9%, 本基金A 、 B 份额净值增长率分别为-0.60% 和-0.80%, 分别落后业绩比较基准 2.29% 和2.49%。 4.5 管理人对 宏 观经济、 证 券市场及 行 业走势的 简 要展望 展望 2013 年 下半年, 从宏 观面来看, 预 计经济将会继续回落;CPI 翘尾因素 的年内高点已过, 预计 3 季度继续下降,4 季度末 出现反弹, 但 总体压力不大; 预计货币 政策将保持中性, 市场利 率重心在3 季度 初 期略有回升后, 逐步稳定, 债券市场也 将逐步企稳。 总的来说,对于 2013 年下 半年, 随着短 期融资利率的企稳, 债券 市场将逐步企稳。 策略上继续保持 高 比例的信用债券以及一定比例的可转债。 4.6 管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 估值程序 等 事项的说 明 1. 基金估值 程序 为了向基金 投资人提供 更好的证券 投资管理服 务, 本基金管 理人对估值 和定价过程 进行了最 严 格 的 控制。本基 金管理人通 过估值决策 委员会来更 有效的完善 估值服务。 估值决策委 员会包括下 列成员: 首 席运营官( 会 议主席) 、副 首席运营官 、风险控制 总监/ 专员、 数量研究员 、交易总监 、运营总监 、基 金 会计主管。 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 货币风险、 衍生工具和结构性 产品等影响 估值和定价 因素的基础 上, 综合运营 部、稽核部 、投资部、 风控部和其 它相关部门 的意 见, 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 估值政策和程序的确立和修订须经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行。 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 投资新品种时, 应评价现 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并在不 适用的情况下, 及时召开 估值决策委员会。 在每个 估值 日, 本基金 管 理人的运 营 部使用估 值 政策确定 的 估值方法, 确 定证券投 资 基金的份 额 净 值。 基金管 理人 对基金资 产 进行估值 后, 将基金份 额 净值结果 发 送基金托 管 人, 基金托 管 人按照托 管 协 议中“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确定的规则复核, 复 核无误后, 由 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2. 基金 管理人估值业务的职责分工





本基金 管理人的估值业务采用双人双岗, 所 有业务操作需经复核方可生效。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需经处理估 值的操作人 员、复核估 值的复核人 员和基金运 营总监三人 确认后, 方 可对外发布。





3.基金 管理人估值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 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 具 有会计上岗证和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本基金 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平均拥有6 年金融 从业经验和3 年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从业和基金估值经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8 验。





4.基金 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 管理人的后台与投资业务隔离,基 金经 理不直接参与或决定估值





基金经理持续保持 对基金估值 所采用估值 价格的关注, 在认为基金 估值所采用 的估值价格 不足 够 公 允时, 将通过 首席投资官 提请召开估 值决策委员 会会议, 通过 会议讨论决 定是否调整 基金管理人 所采 用 的估值政策。





5.参与 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 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 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 4.7 管理人对 报 告期内基 金 利润分配 情 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由于本基 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 份额类别对应 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 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 分配 12 次, 基金份额每 次基金收益 分配比例不 低于当次收 益分配基 准 日 每 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5%; 3.若基金合 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 进行收益分配; 4. 本基金收 益分配方 式 分为两种: 现 金分红与 红 利再投资, 投 资人可选 择 现金红利 或 将现金红 利 自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 人不选择, 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 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5.基金红利 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本基金于本期间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该处理符合基金利润分配原则。 §5 托管人报 告 5.1 报告期内 本 基金托管 人 遵规守信 情 况声明 自 2013 年 2 月 07 日信诚 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信诚纯债基金”或“本基金”) 成 立以来, 作为 本基金的托管人, 中信银 行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的规定, 尽职 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不 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 报 告期内本 基 金投资运 作 遵规守信 、 净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说 明 报告期内, 本 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要求, 对 基金管理人-- 信诚基金 管 理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投 资运作方面 进行了监督, 对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 的计 算 、 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未发现 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 本 半年度报 告 中财务信 息 等内容的 真 实、准确 和 完整发表 意 见 由信诚纯债 基金管理人-- 信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编制, 并经本 托管人复核 审查的本半 年度报告 中 的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 务 会计报 告( 未经审计 ) 6.1 资产负债 表 会计主体: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9 报告截止日:2013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 6 月 30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0,564,080.70 结算备付金


30,776,374.58 存出保证金


650,906.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76,622,018.19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 投资


- 债券投资


1,976,622,018.1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38,076,811.6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78,956.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076,769,147.93 负债和所 有 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 6 月 30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08,7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9,887,975.86 应付赎回款


11,181,696.78 应付管理人报酬


759,039.38 应付托管费


216,868.39 应付销售服务费


375,941.51 应付交易费用


18,850.70 应交税费


296,714.00 应付利息


772,201.00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81,895.23 负债合计


942,391,182.8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42,774,252.42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10 未分配利润


-8,396,287.3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34,377,965.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76,769,147.93 注::1. 本基 金合同自 2013 年 2 月 7 日起生效, 报 告期为 2013 年 2 月 7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 报告截止日 2013 年6 月30 日, 基金份 额总额 1,142,774,252.42 份。 下属两级基 金: 纯债A 的 基金份额净值 0.994 元, 基金份额总额 161,861,003.72 份;纯债 B 的基金 份额净 值 0.992 元, 基金份额总额 980,913,248.70 份。








2. 无上 年度可比期间, 下同。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 年2 月7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 年2 月7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10,979,171.32 1.利息收入


37,035,868.2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567,887.52 债券利息收入


30,625,052.9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842,927.80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20,871,628.5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14,381.16








基金 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20,757,247.3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 填列)


-5,229,495.69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列)


44,427.29 减: 二 、费用


19,422,126.75 1 .管理人报 酬


4,572,584.31 2 .托管费


1,306,452.69 3 .销售服务 费


2,315,619.88 4 .交易费用


47,743.37 5 .利息支出


10,983,442.3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0,983,442.37 6 .其他费用


196,284.1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 填列)


-8,442,955.4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 润 (净亏损 以 “- ”号 填 列)


-8,442,955.43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11 注: 本基金合 同自2013 年2 月7 日起生 效, 报告期为2013 年2 月7 日至2013 年6 月30 日止 。 6.3 所有者权 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 年2 月7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2 月 7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 润 所有者权 益 合计 一、 期初所有 者权益 (基 金净值) 2,046,112,778.31 - 2,046,112,778.3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8,442,955.43 -8,442,955.4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 填 列) -903,338,525.89 46,668.09 -903,291,857.80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100,224,348.21 493,691.09 100,718,039.30 2.基金赎回 款 -1,003,562,874.10 -447,023.00 -1,004,009,897.1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所有 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142,774,252.42 -8,396,287.34 1,134,377,965.08 注: 本基金合 同自2013 年2 月7 日起生 效, 报告期为2013 年2 月7 日至2013 年6 月30 日止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俊锋




















陈逸辛




















时慧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 情 况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 监 会”) 《关于 核准信诚 优 质纯债债 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募集 的 批复》( 证监 许可[2012]1707 号 文) 和 《关于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 基金部 函[2013]101 号文) 批准, 由信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 基金合同 于 2013 年 2 月 7 日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 不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 2013 年1 月14 日至 2013 年2 月4 日期间 公开发售。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发售募集扣除认购费后的有效认购资金人民币 2,045,730,107.70 元, 利息 人民 币 382,670.61 元, 合 计人 民币 2,046,112,778.31 元。 其中信 诚优质 纯债债券 A 有效认购资金人民币 201,268,519.56 元, 利息人民币 54,179.19


合计人民币 201,322,698.75 元,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 B 有效认购资金人民币 1,844,461,588.14 元, 利息人民币 328,491.42 元 合计人民 币 1,844,790,079.56 元。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12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300009 号验资报 告。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其 配套规则、 《 信诚优质纯 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基 金 合同》 和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主要为具有 良好流动性 的固定收益 类品种, 包括 国内依法发 行交易的国 债、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央 行票 据 、 地方政府债、 中期票据 、 短期融资 券、 可转换 债券( 含分离 交易可转债) 、 资产支持 证券、 次级 债 、 债 券 回购、银行 存款、货币 市场工具以 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 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 成的股票、 因投资于分 离交易可转 债而产生的 权证, 在其可 上市交易后 不超过 20 个交易日的 时间 内 卖 出。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 固定收 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本基金 持有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如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 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根据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本基金 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 报中国证 监 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6.4.2 会计报表 的 编制基础 本基金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 、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 2007 年颁布的 《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引》 、 《信诚优质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 监会允许的 基 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会计报表。 6.4.3 遵循企业 会 计准则及 其 他有关规 定 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 称“财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 则》和 38 项 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 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 真实 、 完整地反映 了本基金 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 本财务 报表同时符合如会计报表附注 6.4.2 所列示的其 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6.4.4 重要会计 政策 和 会 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 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3 年 2 月 7 日( 基金 合同生效日) 至 2013 年6 月 30 日止。 6.4.4.2 记账本位 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 的 分类 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 按基金对金 融资产的持 有意图和持 有能力分类 为: 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 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 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 主要为权 证投资) 划分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金融资 产划分为贷 款和应收款 项, 暂无金融 资产划分为 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或持 有至到期 投 资 。 除衍生工具 所产生的金 融资产外, 以 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 计入损益的 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表 中以 交 易 性金融资产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金融负债在 初始确认时 按承担负债 的目的分类 为: 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 负 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 金目前暂无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除衍生 工具所产生 的金融负债 外, 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 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损益 的金融负债 在资产负债 表中 以 交 易性金融负债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示。 6.4.4.4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 的 初始确认 、 后续计量 和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 于 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13 (a) 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i) 股票投 资


买入股票于 交易日确认 为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 成本按交易 日股票的公 允价值确认, 取得时发 生 的 相 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方 案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交易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损失) 。 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ii)债券投 资


买入债券于 交易日确认 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 成本按交易 日债券的公 允价值确认, 取得时发 生 的 相 关交易费用 直接记入当 期损益, 上述 公允价值不 包含债券起 息日或上次 除息日至购 买日止的利 息( 作为 应收利息单独核算) 。


认购新发行 的分离交易 可转债于获 配日按支付 的全部价款 确认为债券 投资, 于权证 实际取得 日 按 附 注 6.4.4.4 (a)(iii) 所示 的方法单独核算权证成本, 并相应调 整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债券于卖出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损失) 。出售债 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iii) 权证投 资


买入权证于 交易日确认 为权证投资 。权证投资 成本按交易 日权证的公 允价值确认, 取得时发 生 的 相 关交易费用 直接记入当 期损益。因 认购新发行 的分离交易 可转债而取 得的权证在 实际取得日, 按 权证公 允价值占 分 离交易可 转 债全部公 允 价值的比 例 将购买分 离 交易可转 债 实际支付 全 部价款的 一 部分确认 为权证投资 成本。获赠 权证( 包括配 股权证) 在除 权日, 按持有 的股数及获 赠比例计算 并记录增加 的权 证 数量。


卖出权证于交易日确认衍生工具收益/(损失) 。 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b) 应收款 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款 项以 公允价值 作 为初始确 认 金额, 采用 实 际利率法 以 摊余成本 进 行后续计 量, 直线法与 实 际 利率法确定 的金额差异 较小的可采 用直线法, 其 中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以 融出资金应 付或实际支 付的 总 额 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 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


(c) 其他金 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 融负 债按公允 价 值作为初 始 确认金额, 采 用实际利 率 法以摊余 成 本进行后 续 计量, 直线法与 实际利率法 确定的金额 差异较小的 可采用直线 法, 其中卖出 回购金融资 产款以融入 资金应收或 实际 收 到 的总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初始成本。 6.4.4.5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 的 估值原则 对存在活 跃 市场的投 资 品种, 如估值 日有市价 的, 应采用市 价 确定公允 价 值; 估值日无 市价, 但最近 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 且证券发行 机构未发生 影响证券价 格的重大事 件的, 应采用 最近 交 易 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对存在 活跃 市场的投 资 品种, 如估 值 日无市价, 且 最近交易 日 后经济环 境 发生了重 大 变化或证 券 发 行机构发生 了影响证券 价格的重大 事件, 使潜在 估值调整对 前一估值日 的基金资产 净值的影响 在 0.25% 以上的, 应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 公允价值。


当投资品 种 不再存在 活 跃市场, 且其 潜在估值 调 整对前一 估 值日的基 金 资产净值 的 影响在 0.25%以 上的, 应采用 市场参与者 普遍认同, 且 被以往市场 实际交易价 格验证具有 可靠性的估 值技术, 确定 投资 品 种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估值技术 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 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 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本基金的金 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上 述原则确定 的公允价值 进行估值, 另 外对金融资 产的特殊 情 况 处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14 理如下:


(a) 股票投 资


(i)对因特殊事项长期停 牌的股票, 如 该停牌股票 对基金资产 净值产生重 大影响, 则采 用《中国 证 券 业协会基金 估值工作小 组关于停牌 股票估值的 参考方法》 提供的指数 收益法估值 。即在估值 日,以公开 发布的相应行业指数的日收益率作为该股票的收益率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


(ii)送股、转增股、配 股和公开增 发新股等未 上市的股票, 按估值日在 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同 一 股 票 的收盘价估值; 该日无交 易的, 以最近 一日的收盘价估值。


(iii)首次公开发行未上 市的股票, 采 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 值, 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 价 值 的情况下,按成 本估值。


(iv) 首次公 开发行 有明 确锁定 期的 股票, 同 一股 票在交 易所 上市后, 按交 易所上 市的 同一股 票的 收 盘价估值。


(v)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 锁定期的股 票, 若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 的同一股票 的收盘价低 于非公开 发 行 股 票的初始投 资成本, 按估 值日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 同一股票的 收盘价估值; 若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 同一 股 票的收盘价 高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 初始投资成 本, 其两者之 间的差价按 锁定期内已 经过交易天 数占 锁 定 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确认为估值增值。


(b) 债券投 资


(i) 交易所上 市实行 净价 列示的 债券 按估值 原则 确认的 相应 交易日 的收 盘价估 值, 交 易所上 市未 实 行净价列 示 的债券按 估 值原则确 认 的相应交 易 日的收盘 价 减去债券 收 盘价中所 含 的债券应 收 利息得到 的净价进行估值。


(ii)首次公开发行未上 市的债券采 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 值, 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 价 值 的 情况下, 按成 本估值。


(iii)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根据行业协会指导的处理标准或意见并综合考虑市场成交 价、市场报价、流动性及收益率曲线等因素确定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iv)同一债 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 按债券所 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c) 权证投 资


(i) 首次公 开发行 未上 市的权 证, 采 用估值 技术 确定公 允价 值, 在估 值技 术难以 可靠 计量公 允价 值 的情况下, 按 成本估值。


(ii)配售及认购分离交 易可转债所 获得的权证 自实际取得 日至在交易 所上市交易 前, 采用估 值 技 术 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 则按 成本计量。


(iii)因持有股票而享 有 的配股权 证 以及停止 交 易但未行 权 的权证按 采 用估值技 术 确定的公 允价 值 估值。


如有确凿证 据表明按上 述方法进行 估值不能客 观反映其公 允价值的, 基 金管理人可 根据具体 情 况 与 基金托管人商定后, 按最 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 从其 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按 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公允价 值计 量中的 层级 取决于 对计 量整体 具有 重大意 义的 最低层 级的 输入值 。三 个层级 的定 义 如 下: 第一层级: 相 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 未经调 整) 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 比如取自 价格) 或间接( 比如根据价 格推算的) 可 观察到的、 除市场报价 以外的有 关 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 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不可观察输入 值) 。 本报告期(2013 年 2 月 7 日起至 6 月 30 日),本基 金金融工具的第一层级与第二层级之间没有发生 重大转换。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15 本报告期(2013 年2 月7 日起至6 月30 日),本基金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并未发生改变。 6.4.4.6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 的 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消债权债务且交 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 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消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 由于基金份额 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 金 损益平准金 核算在基金 份额发生变 动时, 申购、 赎回、转入 、转出及红 利再投资等 款项中包 含 的 未 分配利润和 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包括 已实现损益 平准金和未 实现损益平 准金。已实 现损益平准 金指 根 据 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损 益平准金 指 根据交易 申 请日申购 或 赎回款项 中 包含的按 累 计未分配 的 未实现损 益 占基金净 值 比例计算 的金额。损 益平准金于 基金申购确 认日或基金 赎回确认日 进行确认和 计量, 并于期 末全额转入“未分配 利润”。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 计 量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 于 卖出交易日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 于卖出债券交易日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和应收利息的差额确认。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 于 交易日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 益按 上市公 司宣 告的分 红派 息比例 计算 的金额 扣除 应由上 市公 司代扣 代缴 的个人 所得 税 后 的净额于除权除息日确认。


债券利 息收 入按债 券投 资的票 面价 值与票 面利 率计算 的金 额扣除 应由 发行债 券的 企业代 扣代 缴 的 个人所得税( 适用于企业 债和可转债 等) 后的净额 确认, 在债券 实际持有期 内逐日计提 。贴息债视 同到 期 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 根据其发 行价、 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 逐日 计提利 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 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收入 按到期应收 或实际收到 的金额与初 始确认金额 的差额, 在回 购期内按 实 际 利 率法逐日确认, 直线法与 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 核算基金 持有的采用 公允价值模 式计量的交 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 金 融 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6.4.4.10 费用的确 认 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报 酬根据《信 诚优质纯债 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 规定,在 基金 合同 生效之日起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 的年费率 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 金托管费根 据《信诚优 质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 同》的规定, 在基金合 同 生 效 之日起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销 售服务费根 据《信诚优 质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 同》的规定, 基金合同 生 效 之 日起, 信诚优 质纯债债券B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逐 日 计 提。信诚优质纯债债券 A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利息 支出按到期 应付或实际 支付的金额 与初始确认 金额的差额, 在回购期 内 以 实 际利率法逐日确认, 直线 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 的其 他费用如 不 影响估值 日 基金份额 净 值小数点 后 第四位, 发 生 时直接计 入 基金损益; 如果 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 采用待摊 或预提的方法, 待摊或预 提计入基金损益。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16 6.4.4.11 基金的收 益 分配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由于本基 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 份额类别对应 的可分配收 益将有所不 同, 本基金同 一类别内的 每份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2. 本基金收益 每年 最 多 分配 12 次, 基金份额每 次基金收益 分配比例不 低于当次收 益分配基准 日每份基金 份额可供分 配利 润 的 25%; 3.若基 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 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 现金 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 投资人可选 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 基金份额进 行再投资; 若 投资人不选 择, 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 B 类基金 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5.基金红利 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6. 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另有规定 的, 从其规定 。 6.4.5 会计政策 和 会计估计 变 更以及差 错 更正的说 明 6.4.5.1 会计政策 变 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6.4.5.2 会计估计 变 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的变更。 6.4.5.3 差错更正 的 说 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差错事项。 6.4.6 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 号文、[2001]61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 [2002]128 号 文 《关于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4]78 号 文 《关于证 券 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字[2005]11 号文 《关于调整证券( 股票) 交 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 、 财税[2005]107 号文 《关 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 财税[2007]84 号文 《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 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文《财 政部、国 家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 本 基金适用的主 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 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 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2) 基 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投资收益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基 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 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对价, 暂免征收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 得税。(4) 自 2005 年1 月 24 日起, 基金买卖 A 股、B 股股权 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按照 0.1%的税 率征收证券( 股票) 交易印 花税。自 2007 年 5 月 30 日起, 该税率 上调至 0.3% 。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调整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 由 0.3%降至 0.1%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 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证券 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 即仅对卖 出 A 股、B 股 股权按 0.1% 的税率征收。 (5) 对投 资者( 包括个 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 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暂不 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自 2013 年1 月 1 日起, 根据财税[2012]85 号 《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 在 1 个月以 内 ( 含1 个月) 的, 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 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 年( 含1 年) 的, 暂减按 50% 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 限超过 1 年的, 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 上述 所得统 一 适用 20% 的税 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 方 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基金托管人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中方股东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外方股东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17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中方股东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控制的机构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出资成立的子公司 6.4.8 本报告期 及 上年度可 比 期间的关 联 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 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6.4.8.1 通过关联 方 交易单元 进 行的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过交易。 本 基金合同自 2013 年2 月7 日起生 效, 无上年度 可比期间。 6.4.8.2 关联方报 酬 6.4.8.2.1 基金管理 费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2 月7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572,584.3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786,894.30 注: 1 、 支付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 的年费 率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 月支付。 计算 公式为: 日基 金管理费= 前一 日 基金资产净值×0.70%/ 当年天数。


2 、本基 金合同自 2013 年2 月7 日 起生效, 无上 年度可比期间。 6.4.8.2.2 基金托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2 月7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306,452.69 注:1 、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 的年费 率每 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当 年天数。


2 、本基金 合同自 2013 年 2 月7 日 起生效, 无上 年度可比期间。 6.4.8.2.3 销售服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 年 2 月7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 A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 B 合计 中信银行 - 2,259,317.06 2,259,317.06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4,728.15 24,728.15 合计 - 2,284,045.21 2,284,045.21 注: 1 、 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 类基金份额 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4% 。


B 类基金份 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 年费率每 日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 付。计算公式为:B 类基 金日销售服务费=B 类基 金份额前一日资产净 值×0.4%/ 当年 天数。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18 2 、本基金合 同自 2013 年2 月7 日起生 效, 无上年度 可比期间。 6.4.8.3 与关联方 进 行银行间 同 业市场的 债 券( 含回 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与其他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含 回购) 交易。本 基金 合同自 2013 年 2 月7 日 起生效, 无上 年度可比期间。 6.4.8.4 各关联方 投 资本基金 的 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 行, 本基金的 其它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本基金 合同自 2013 年 2 月7 日 起生效, 无上年末可比数。 6.4.8.5 由关联方 保 管的银行 存 款余额及 当 期产生的 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 2 月7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信银行 30,564,080.70 319,755.94 注:本基金通过“中信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 于2013 年6 月30 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30,776,374.58 元。 ( 本 基金合同自 2013 年2 月7 日起生效, 无 上年度可比期末可比数。) 6.4.8.6 本基金在 承 销期内参 与 关联方承 销 证券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本基 金合同自 2013 年2 月7 日起 生效, 无上年 度可比期间。 6.4.9 期末(2013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 持 有的流通 受 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 发/增发证券 而 于期末持 有 的流通受 限 证券 于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未 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流 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 的 暂时停牌 等 流通受限 股票 于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未 持有暂时停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


6.4.9.3 期末债券 正 回购交易 中 作为抵押 的 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 场 债券正回 购 于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未 持有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 场 债券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 年6 月30 日止, 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908,700,000.00 元, 于2013 年 7 月1 日、2 日、4 日和5 日( 先后) 到期。 该类 交易要求本 基金在回购 期内持有的 证券交易所 交易的债券 和/ 或在新质 押式回购下 转入质押 库的债券, 按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低于 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 投资组合 报 告 7.1 期末基金 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976,622,018.19 95.18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19 其中:债券 1,976,622,018.19 95.18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1,340,455.28 2.95 6 其他各项资产 38,806,674.46 1.87 7 合计 2,076,769,147.93 100.00 7.2 期末按行 业 分类的股 票 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 允 价值占基 金 资产净值 比 例大小排 序 的 前十名 股票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 股 票投资组 合 的重大变 动 7.4.1 累计买入 金 额超出期 末基金资产 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600886 国投电力 12,637,126.96 1.11 注:1 、买入 金额按成交金额( 成交单 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 、本基金 本报告期仅上述股票发生买入交易。 7.4.2 累计卖出 金 额超出期 末基金资产 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 明 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600886 国投电力 12,522,745.80 1.10 注:1 、卖出 金额按成交金额( 成交单 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 、本基 金本报告期仅上述股票发生卖出交易。 7.4.3 买入股票 的 成本总额 及 卖出股票 的 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2,637,126.96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2,522,745.80 注: 买入股票 成本和卖出股票收入按成交金额( 成 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 不考虑相关 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 券 品种分类 的 债券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62,992,000.00 5.5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379,327,307.19 121.5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67,965,000.00 32.44 6 中期票据 - -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20 7 可转债 166,337,711.00 14.66 8 其他 - - 9 合计 1,976,622,018.19 174.25 7.6 期末按公 允 价值占基 金 资产净值 比 例大小排 名 的前五名 债 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041360018 13 赣铁 CP001 800,000 79,552,000.00 7.01 2 122702 12 海安债 540,180 58,328,636.40 5.14 3 113001 中行转债 575,000 57,563,250.00 5.07 4 122744 11 本溪债 505,020 54,931,025.40 4.84 5 122924 10 巢湖债 505,480 52,569,920.00 4.63 7.7 期末按公 允 价值占基 金 资产净值 比 例大小排 序 的所有资 产 支持证券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 允 价值占基 金 资产净值 比 例大小排 名 的前五名 权 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报告期末 本 基金投资 的 股指期货 交 易情况说 明 7.9.1 报告期末 本 基金投资 的 股指期货 持 仓和损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7.9.2 本基金投 资 股指期货 的 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投资。 7.10 投资组合 报 告附注 7.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 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0.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没有超过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7.10.3 期末其他 各项 资产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50,906.8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8,076,811.60 5 应收申购款 78,956.0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8,806,674.46


7.10.4 期末持有 的 处于转股 期 的可转换 债 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21 1 113001 中行转债 57,563,250.00 5.07 2 110015 石化转债 49,410,900.00 4.36 3 113003 重工转债 19,677,600.00 1.73 4 110017 中海转债 10,976,172.20 0.97 5 110020 南山转债 9,991,000.00 0.88 6 110019 恒丰转债 8,519,200.00 0.75 7 110018 国电转债 5,971,588.80 0.53 8 110016 川投转债 4,228,000.00 0.37


7.10.5 期末前十 名 股票中存 在 流通受限 情 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0.6 投资组合 报 告附注的 其 他文字描 述 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 投资组 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 持 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 份 额持有人 户 数及持有 人 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信诚 优质 纯债 债券 A 1,384 116,951.59 30,010,300.00 18.54% 131,850,703.72 81.46% 信诚 优质 纯债 债券 B 6,838 143,450.31 14,250,064.34 1.45% 966,663,184.36 98.55% 合计 8,222 138,989.81 44,260,364.34 3.87% 1,098,513,888.08 96.13% 8.2 期末基金 管 理人的从 业 人员持有 本 基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 A - -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 B 1,000.00 - 合计 1,000.00 - 注:1 、 期末 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2 、期末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22 §9 开放式基 金 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 A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 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2 月 7 日) 基金份 额总额 201,322,698.75 1,844,790,079.56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 购份额 9,136,700.10 91,087,648.11 减: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 总赎回份额 48,598,395.13 954,964,478.97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 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1,861,003.72 980,913,248.70








































































































§10 重大事件 揭 示 10.1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大会 决 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 人 、基金托 管 人的专门 基 金托管部 门 的重大人 事 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 管 理人、基 金 财产、基 金 托管业务 的 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 策 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 为基金进 行 审计的会 计 师事务所 情 况 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0.6 管理人、 托 管人及其 高 级管理人 员 受稽查或 处 罚等情况





报告期 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 证 券公司交 易 单元的有 关 情况


10.7.1 基金租用 证 券公司交 易 单元进行 股 票投资及 佣 金支付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 总量的比 例 长城证券 1 12,522,748.84 100.00% 11,400.70 100.00% - 招商证券 1 - - - - - 注: 本基金根 据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水平选择专用席位。 由 研究部牵头对席位候选券商的研究实 力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并综合考虑候选券商的综合实力, 由 研究总监和投资总监审核批准。 10.7.2 基金租用 证 券公司交 易 单元进行 其 他证券投 资 的情况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23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5,927,607,111.71 92.32% 30,920,000,000.00 99.29% 招商证券 492,808,958.36 7.68% 221,268,000.00 0.71%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