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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裕B(150114)

惠裕B: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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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海 惠 裕 纯债 分 级 债 券型 发 起 式 证券 投 资 基金2013 年 半 年 度 报告 摘要 2013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中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3 年8 月28 日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3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 根 据 本 基 金 合 同规 定 , 于 2013 年8 月22 日复 核了 本报 告 中的财 务指 标 、 净 值表 现 、 利 润分 配情 况 、 财 务会 计报告 、 投资 组合 报 告等内 容,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3 年1 月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至 6 月30 日止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3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式 ( 场内简 称 : 中 海惠 裕) 基金主 代码 163907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三年内 , 惠 裕 A 份 额每 满六个 月开 放申 购和 赎回 一次; 惠 裕 B 份 额封 闭 运作 , 不 开放 申购 和赎 回 , 但 可在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上市 交易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三 年期 届满 , 本基 金将转 换 为 LOF ,并 不再 进行基 金份 额分 级。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1 月 7 日 基金管 理人 中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730,836,201.13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市 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期 2013-03-28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中海惠 裕分级 债券 发起 式 A (场 内简 称: 惠 裕 A) 中 海 惠 裕 分 级 债 券 发 起式 B( 场内 简称 :惠 裕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163908 150114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211,630,571.25 份 519,205,629.88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力争 实现 基金 资产 的长 期稳健 增值 。 投资策 略 (一) 固定 收益 品 种 的配 置策略 1、久 期配 置


本基金 基于 对宏 观经 济指 标和宏 观经 济政 策的 分析 ,判断 宏观 经济 所处 的经 济周期 ,由 此预 测利 率变 动的方 向和 趋势 。根 据不 同大类 资产 在宏 观经 济周 期的属 性, 确定 债券 资产 配置的 基本 方向 和特 征; 同时结 合债 券市 场资 金供 求分析 ,最 终确 定投 资组 合的久 期配 置。 2、期 限结 构配 置


在确定 组合 久期 后, 通过 研究收 益率 曲线 形态 ,对 各期限 段的 风险 收益 情况 进行评 估, 对收 益率 曲线 各个期 限的 骑乘 收益 进行 分析, 在子 弹组 合、 杠铃 组合和 梯形 组合 中选 择风 险收益 比最 佳的 配置 方案 。 3、 债券 类别 配置/ 个券 选 择: 主要 依据 信用 利差 分 析, 自上 而下 的资 产配 置。 在宏观 分析 和久 期及 期限 结构配 置的 基础 上, 本基 金对不 同类 型固 定收 益品 种的信 用风 险、 市场 流动 性、市 场风 险等 因素 进行 分析, 同时 兼顾 其基 本面 分析, 综合 分析 各品 种的 利差和 变化 趋势 。 个券选 择应 遵循 如下 原则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3 页


相对价 值原 则: 同等 风险 中收益 率较 高的 品种 , 同 等收益 率风 险较 低的 品种 。 流动性 原则 :其 它条 件类 似,选 择流 动性 较好 的品 种。 (二 )信 用品 种的 投资 策 略(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除外 ) 本基金 对金 融债 、企 业债 、公司 债和 资产 支持 证券 等信用 品种 采取 自上 而下 和自下 而上 相结 合的 投资 策略。 自上 而下 投资 策略 指本基 金 在 久期 配置 策略 与期限 结构 配置 策略 基础 上,对 信用 品种 的系 统性 因素进 行分 析, 对利 差走 势及其 收益 和风 险进 行判 断。自 下而 上投 资策 略指 本基金 运用 行业 和公 司基 本面研 究方 法对 债券 发行 人信用 风险 进行 分析 和度 量,选 择风 险与 收益 相匹 配的更 优品 种进 行配 置。 (三)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投 资策略 本基金 对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的投资 策略 主要 基于 信用 品种投 资略 ,在 此基 础上 重点分 析私 募债 的信 用风 险及流 动性 风险 。首 先, 确定经 济周 期所 处阶 段, 规避具 有潜 在风 险的 行业 ;其次 ,对 私募 债发 行人 公司治 理、 财务 状况 及偿 债能力 综合 分析 ;最 后, 结合私 募债 的票 面利 率、 剩余 期 限、 担保 情况 及发 行规模 等因 素, 选择 风险 与收益 相匹 配的 品种 进行 配置。 (四) 其它 交易 策略 杠杆放 大策 略: 即以 组合 现有债 券为 基础 , 利 用回 购等方 式融 入低 成本 资金 , 并购买 剩余 年限 相对 较长 并具有 较高 收益 的债 券, 以期获 取超 额收 益的 操作 方式。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全 债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较 低风 险的基 金品 种, 其风 险收 益预期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低于 混合 型基 金和 股票 型基金 。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 式A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 式B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险收 益特 征 惠裕 A 为低 风险 、收 益相 对 稳定 的 基金 份额 。 惠裕B 为 较高 风险、 较高 收 益的基 金份 额。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王莉 张燕 联系电 话 021-38429808 0755-8319 9084 电子邮 箱 wangl@zhfund.com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9788 、 021-38789788 95555 传真 021-68419525 0755-8319 5201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www.zhfund.com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银城 中 路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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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3 年1 月7 日 - 2013 年6 月 30 日 )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38,115,140.50 本期利 润 39,082,491.98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226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2.3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3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220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769,918,693.11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23 注1 : 本基 金合 同于2013 年1 月7 日 生效 。 注 2:以上所 述基金业 绩 指标不包括基 金份额持 有 人认购或交易 基金的各 项 费用(例如 ,申购、 赎回费 等) ,计 入费 用后 实 际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 字。 注 3:本期已 实现收益 指 基金本期利息 收入、投 资 收益、其他收 入(不含 公 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 月 -0.78% 0.23% -0.38% 0.16% -0.40% 0.07% 过去三 个 月 1.29% 0.18% 0.98% 0.10% 0.31% 0.08% 自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起至今 2.30% 0.13% 2.46% 0.08% -0.16% 0.05% 注: “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起 至 今” 指2013 年1 月7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至2013 年 6 月 30 日。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3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 1 :按 相关 法规 规定 , 本基金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6 个 月内 为建 仓期 ,至 报告期 末尚 处于 建仓 期。 注2 :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2013 年1 月7 日 起至 披露 时点不 满一 年。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基金管 理人 自 2004 年 3 月 18 日 成立 以来 ,始 终坚 持 “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 严格 履行基金管理 人的责任 和 义务,依靠强 大的投研 团 队、规范的业 务管理模 式 、严密科学 的风险管 理和内 部控 制体 系, 为广 大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提 供规 范、专 业的 资产 管理 服务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共 管理 证券 投资 基 金 15 只。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3 页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 ) 期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陆成来 投 资 副 总 监 兼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监 、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3 年 1 月 12 日 - 10 陆 成来 先生, 上海财 经大 学 统计 学专业 博士。 历任 安 徽省 巢湖市 钓鱼初 级中 学 教师 ,安徽 省淮北 市朔 里 矿中 学教师 ,兴业 证券 股 份有 限公司 研究所 策略 部 经理 、资深 研究员 、固 定 收益 部投资 经理、 董事 副 总经 理、证 券资产 管理 分 公司 客户资 产管理 部副 总监兼 投资 主办 。2012 年 9 月进 入本公 司工作 ,曾 任 投资 副总监 ,现任 投资 副 总 监 兼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监。2013 年1 月至 今任 中 海 惠裕 纯债分 级债券 型发 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江小震 固 定 收 益 部副总 监 ,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中 海 增 强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3 年1 月7 日 - 15 江 小震 先生, 复旦大 学金 融 学专 业硕士 。历任 长江 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投 资经 理 、中 维资产 管理有 限责 任 公司 部门经 理、天 安人 寿 保险 股份有 限公司 (原 名 恒康 天安保 险有限 责任 公 司) 投资部 经理、 太平 洋 资产 管理有 限责任 公司 高级经 理。2009 年 11 月 进 入本 公司工 作,曾 任固 定 收益 小组负 责 人, 现任 固 定收 益部 副总 监。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 中 海货 币市场 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2011 年3 月 至 今任 中海增 强收益 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3 年1 月至 今任 中 海 惠裕 纯债分 级债券 型发 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3 页


注1 : 上述 任职 日期 、离 任日期 根据 本基 金管 理人 对外批 露的 任免 日期 填写 。 注2 :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行业 协会 《证 券从 业人 员资格 管理 办法 》的 相关 规定。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的 规定, 勤 勉尽责地为基 金份额持 有 人谋求利益, 不存在损 害 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 的行为 ,不 存在 违法 违规 或未履 行基 金合 同承 诺。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根据《 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公司 依据 2011 年修 订的《 中海 基 金 公平交 易管 理办 法》 , 从 投 资决策 内部 控制 、 交易 执 行内部 控制 、 行为 监控 和 分析评 估等 方面 对股 票、债 券的 一级 市场 申购 、二级 市场 交易 等投 资管 理活动 进行 全程 公平 交易 管理。


投资决 策内 部控 制方 面: (1 ) 公 司研 究平 台共 享, 基 金经理 和专 户投 资经 理通 过研究 平台 平等 获取研究信 息。 (2)公 司 建立投资组 合投资信 息的 管理及保密 制度,除 分管 投资副总及 投资总 监 因工作 管理 的需 要外 ,不 同投资 组合 经理 之间 的持 仓和交 易等 重大 非公 开投 资信息 相互 隔离 。


交易执 行内 部控 制方 面:(1) 对于 债券 一级 市场 申购 、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 购等 以公司 名义 进行 的交易,各投 资组合经 理 根据研究报告 独立确定 申 购价格和数量 ,在获配 额 度确定后, 由交易部 遵循公平原则 对获配额 度 进行分配,按 照价格优 先 的原则进行分 配,如果 申 购价格相同 ,则根据 该价位各投 资组合的 申购 数量进行比 例分配。 (2 ) 投资交易指 令统一通 过交 易室下达, 通过启 用 公平交易模 块,保证 时间 优先、价格 优先、比 例分 配、综合平 衡得以落 实。 (3)根据公司 制度, 通过系统禁 止公司组 合之 间(除指数 被动投资 组合 外)的同日 反向交易。 (4 )债券场外 交易, 交 易部在银 行间 市场上公 平 公正地进行询 价,并由 风 险管理部对询 价收益率 偏 离、交易对 手及交易 方式进 行事 前审 核。


行为 监控 和分 析评 估方 面 : (1) 公 司每 季度 和每 年度 对所有 投资 组合 进行 同向 交易价 差分 析、 反向及 异常 交易 分析 。 (2 )公司 对 2013 年上 半年 所 有组合 在日 内、3 日、5 日 所有同 向交 易数 据 进行了 采集 ,对 于相 关采 集样本 进行 了 95% 置信 区 间,假 设溢 价率 为 0 的 t 统计检 验, 绝大 多数 样本通 过相 关检 验。 (3)对 2013 年 上半 年所 有组 合 同向交 易的 交易 占优 情况 进行了 统计 , 在同 向 交易采 集样 本数 大于 30 个 的前提 下, 日内 、3 日、5 日的期 间窗 口 下 ,部 分组 合对比 的统 计值 未 满足交易占优 比 45%-55% 的比例。需要 指出的是 , 组合的同向交 易的样本 数 越大,组合之 间的交 易占优情况满 足交易占 优 比 45%-55%的比 例越高 。 (4 )对于不同时 间期间的 同 组合反向交易 ,公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3 页


司根据交易价 格、交易 频 率、交易数量 进行了综 合 分析,未发现 异常情况 。 不同时间期 间的不同 组合的 反向 交易 ,公 司根 据交易 价格 、交 易频 率、 交 易数 量进 行了 综合 分析 ,未发 现异 常交 易。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报告 期, 未发 现本 基金 有可能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输 送的 异常 交易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整个上 半年 ,市 场对 经济 的判断 从乐 观的 复苏 预期 转向悲 观的 寻底 态势 ,中 采 PMI 指数 和 汇 丰 PMI 指数 持续 走低 ,伴 随经济 的疲 弱态 势, 国内 通胀压 力不 大, 上游 行业 显现明 显通 缩, 预 判 下半年 通胀 形势 要好 于预 期。 上半年 的债 市波 动较 大, 年初 至 2 月 底, 债券 市场 享受了 一波 流动 性盛 宴, 信用债 品种 收 益 率大幅 下行 ,虽 然 2 月底 大规 模 准备 金上 缴, 造成 市场资 金面 骤紧 ,信 用券 品种收 益率 发生 了 一 波调整 ,但 之后 惯性 下行 将牛市 拉长 至4 月中 旬。 而后债 市彻 底告 别风 调雨 顺, 冲击 性事 件频 发扭 转 了行情 走势 。4 月 中旬 的代 持监管 、6 月份 的流动性危机 导致现券 市 场交易量迅速 萎缩,市 场 重心全面倾向 资金头寸 的 维护。两场 风波持续 时间一短一长 ,均引发 债 券收益率短时 间内迅速 上 升,其核心并 不是真正 的 流动性枯竭 ,而是政 策力度远超市 场预期, 造 成机构的信心 不稳。期 间 ,机构大量抛 售流动性 好 的短端品种 ,短融及 交易所 品种 收益 率出 现迅 速上扬 。 中海惠 裕纯 债分 级成 立于 年初 , 建 仓期 恰逢 债市 快 牛行情 , 期初 较为 被动 , 进入二 季度 后我 们的市 场观 点转 向谨 慎, 缩短久 期。 同时 重心 转向 仓位维 护, 应 对7 月 初的 赎回。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2013 年6 月30 日, 本 基金份 额净 值1.023 元( 累 计净 值1.023 元)。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净 值 增长率 为2.30% ,低 于业 绩比较 基 准 0.16 个 百分 点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我们预 计下 半年 的通 胀压 力小于 预期 , 但 整体 信用 债供给 压力 逐步 显现 ,QE 退出引 发的 资 本 因素在下半年 会起到负 效 用,同时经济 疲软时间 过 长,中小企业 利润和现 金 流状况不断 恶化,前 期累积 的信 用风 险事 件随 时冲击 着债 券市 场, 更需 要防御 性策 略。


目前债券收益 率曲线平 坦 化明显,短期 限品种防 御 性功能得到强 化,在风 险 可控的前提下 本 基金将尽可能 挑选高收 益 品种,在缩短 组合久期 的 同时保证一定 的组合收 益 率水平;低 等级品种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3 页


中更为 偏好 城投 债券 , 其 背后的 隐性 担保 仍旧 是市 场主流 ;Shibor 浮 息债 优 势凸显 , 随 着未 来基 准利率 提高 ,浮 息债 相对 价值得 到抬 升。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 定 及基金合同约 定,本基 金 管理人严格按 照新准则 、 中国证监会相 关 规定和基金合 同关于估 值 的约定,对基 金所持 有 的 投资品种进行 估值。本 基 金托管人根 据法律法 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 时对所采 用的 相关估值模型 、假设及 参 数的适当性发 表审核意 见 并出具报告。 定价服 务机构按照商 业合同约 定 提供定价服务 。其中, 本 基金管理人为 了确保估 值 工作的合规 开展,建 立了负责估值 工作决策 和 执行的估值核 算小组, 组 成人员包括督 察长、风 险 控制总监、 监察稽核 负责人及 基金 会计负责 人 等,成员均具 有多年基 金 从业经验,且 具有风控 、 合规、会计 方面的专 业经验。负责 估值核算 的 小组成员中不 包括投资 总 监 及基金经理 ,但对于 非 活跃投资品 种,投资 总监及基金经 理可以向 估 值核算小组提 供估值建 议 。本报告期内 ,参与估 值 流程各方之 间无重大 利益冲 突。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根据法 律法 规以 及本 基金 合同的 相关 规定 ,本 基金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利 润分 配。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托管人声明, 在本报告 期 内,基金托管 人 ——招 商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不存 在 任何损害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严 格遵守了《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 其 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合同 ,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了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在 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 值 的计算、利润 分配、基 金 份额申购赎回 价 格的计 算 、 基 金费 用开 支 等问题 上 , 不 存在 任何 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严 格遵 守了 《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 在各重要方面 的运作严 格 按照基金合 同的规定 进行。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本半 年度 报告 中财 务指 标 、 净 值表 现 、 财 务会 计报 告 、 利 润分 配 、 投 资组 合报 告 等内容 真实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3 页


准确和 完整 ,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中海 惠裕 纯债 分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3 年6 月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44,968,884.90 - 结算备 付金


7,097,405.13 - 存出保 证金


434,511.09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2,299,599,235.53 -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2,299,599,235.53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6,947,732.29 - 应收利 息


57,965,797.33 -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52,759.70 - 资产总 计


2,437,066,325.9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658,471,662.00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6,486,183.51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021,739.52 - 应付托 管费


291,925.56 -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355,255.03 - 应付交 易费 用


86,861.07 - 应交税 费


-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3 页


应付利 息


223,111.17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210,895.00 - 负债合 计


667,147,632.86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730,836,201.13 - 未分配 利润


39,082,491.98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769,918,693.11 -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437,066,325.97 - 注 1: 报 告截 止日 2013 年 6 月 30 日, 基金 份额 净 值 1.023 元, 基金 份额 总 额 1,730,836,201.13 份,其 中 A 类 基金 份额 净 值 1.021 元, 份额 总额1,211,630,571.25 份,B 类 基金份 额净 值 1.026 元,份 额总 额519,205,629.88 份。 注2: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2013 年1 月7 日, 无上 年 度末数 据, 下同 。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中海 惠裕 纯债 分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 2013 年1 月7 日至2013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 年 1 月 7 日至 2013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58,783,132.11 - 1.利息 收入


51,892,821.53 -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950,327.43 - 债券利 息收 入


49,096,170.33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846,323.77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 列)


5,639,528.74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5,639,528.74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967,351.48 -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3 页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283,430.36 - 减: 二、费用


19,700,640.13 - 1.管 理人 报酬


5,855,173.98 - 2.托 管费


1,672,906.85 - 3.销 售服 务费


2,042,916.99 - 4.交 易费 用


224,589.46 - 5.利 息支 出


9,640,601.80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9,640,601.80 - 6.其 他费 用


264,451.05 -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39,082,491.98 -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 填列) 39,082,491.98 - 注: 本报 告期 指2013 年1 月 7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起 至2013 年6 月30 日 , 无 上年 度同 期比 较 数据, 下同 。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中海 惠裕 纯债 分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1 月7 日至2013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1 月 7 日至 2013 年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730,836,201.13 - 1,730,836,201.1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39,082,491.98 39,082,491.9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 列) - - -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 - - 2.基金 赎回 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 填列 ) - -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3 页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730,836,201.13 39,082,491.98 1,769,918,693.1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 年1 月 1 日至 2012 年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 列) - - -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 - - 2.基金 赎回 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 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 -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黄鹏______














______ 宋宇______














____ 曹伟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中海惠裕纯债 分级债券 型 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以 下 简称 “本基金 ”)由中 海基 金管理有限 公 司依照《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投资基 金法》 、 《证 券 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 法》 及有关法规 规定, 经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证监许 可 【2012 】1448 号 《关于 核准 中海 惠裕 纯债 分级债 券型 发起 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募集 的批 复》 核准, 于 201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4 日 向 社会公 开募 集。 募 集 期 结 束 并 经 江 苏 公 证 天 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验 资 , 首 次 发 行 募 集 的 实 收 基 金 为 人 民 币 1,730,345,790.27 元 , 有 效 认 购 金 额 产 生 的 利 息 为 人 民 币 490,410.86 元 , 共 计 人 民 币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3 页


1,730,836,201.13 元。 本基金为契约 型,存续 期 限不定,基金 管 理人为 中 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管人为招 商 银行; 有关 基金 募集 文件 已按规 定向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备案 ;基 金合 同于 2013 年 1 月 7 日生效 ,该 日的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1,730,836,201.13 份。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2 月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 会计 准则 、 其 后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 南、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 及其他 相关 规定(以下 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 中国证 券业 协会 于 2007 年 5 月 15 日颁 布的 《证 券 投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 本 基金 合同 和中 国证监 会 允 许的 如财 务报 表附 注 6.4.4 所 列示 的基 金行业 实务 操作 的 有 关规定 编制 。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内 的会 计报表 遵循 了企 业会 计准 则及其 他有 关规 定。 6.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 本报 告期 为 2013 年 1 月7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3 年6 月30 日。 6.4.4.2 记 账本 位币 以人民 币为 记账 本位 币。 6.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6.4.4.3.1 金融 资产 的分 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 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目前 暂无金 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金 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资 。 本基金目前持 有的股票 投 资、债券投资 和衍生工 具( 主要为权证投 资)分类为 以 公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除 衍生工具 所 产生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 负 债表中以衍 生金融资 产列示外,以 公允价值 计 量且其公允价 值变动计 入 损益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 负 债表 中以交 易性金融 资产列 示。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3 页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各类应 收 款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 活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 收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 衍生金 融资 产。 6.4.4.3.2 金融 负债 的分 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6.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6.4.4.4.1 金 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于本基金 成为金融 工具合同的一方 时,于交 易日按公允价 值 在资产负债表 内确认。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 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 易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支 付的价款中包 含已宣告 但 尚未发放的现 金股利或 债 券起息日或 上次除息 日至购买日止 的利息, 应 当单独确认为 应收项目 。 应收款项和其 他金融负 债 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 初始确 认金 额。 6.4.4.4.2 以 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按照 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 ,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6.4.4.4.3 当 收取某项金 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 利已终止或该金 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 有 的风险和报酬 已转移时 , 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 终 止确认 的金融 资产的成 本 按移动加权 平均法于 交易日 结转 。 6.4.4.4.4 本基 金金 融工 具的成 本计 价方 法具 体如 下: 6.4.4.4.4.1 股 票投 资 买入股票于成 交日确认 为 股票投资,股 票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 因股权分置改 革而获得 非 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现金 对 价,于股权分 置改革方 案 实施后的股票 复 牌日, 冲减 股票 投资 成本 ; 卖出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出 售股 票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 成交日 结转 。 6.4.4.4.4.2 债 券投 资 买入证券交易 所交易的 债 券于成交日确 认为债券 投 资。债券投资 成本,按 成 交日应支付的 全 部价款 扣除 交易 费用 入账 ,其中 所包 含的 债券 应收 利息单 独核 算, 不构 成债 券投资 成本 ; 买入未上市债 券和银行 间 同业市场交易 的债券, 于 成交日确认为 债券投资 。 债券投资成本 , 按实际成交价 款入账, 应 支付的相关交 易费用直 接 计入当期损益 。其中所 包 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单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3 页


独核算 ,不 构成 债券 投资 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 视同到期 一 次性还本付息 的附息债 券 ,根据其发行 价、到期 价 和发行期限计 算 应收利 息, 并按 上述 会计 处理方 法核 算; 卖出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和银 行间同 业市 场交 易的 债券 均于成 交日 确认 债券 投资 收益; 卖出债 券的 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均 法结 转。 6.4.4.4.4.3 权 证投 资 买入权证于成 交日确认 为 权证投资。权 证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后入 账; 配股权证及由 股权分置 改 革而被动获得 的权证, 在 确认日记录所 获分配的 权 证数量,该等 权 证初始 成本 为零 ;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 出 售权 证 的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 于成交 日结 转 。 6.4.4.4.4.4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 分离交易 可 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 离 权证公允价值 占分离交 易 可转债全部公 允 价值的比例将 购买分离 交 易可转债实际 支付全部 价 款的一部分确 认为权证 投 资成本,按 实际支 付 的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 6.4.4.4.4.2 和 6.4.4.4.4.3 中 的相关 方法 进行 计算。 6.4.4.4.4.5 回 购协 议 基金持有的回 购协议( 封 闭式回购)以 成本列示 , 按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 率 与合同利率差 异 较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 率)在 回购 期间 内逐 日计 提利息 。 6.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持有的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和衍 生工具(主 要 为权证投资)按 如下原则 确 定公允价值 并 进行估 值: 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 具 按其估值日的 市场交易 价 格确定公允价 值; 估值 日 无交易,但最 近 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 生 重大变化且证 券发行机 构 未发生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 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 易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 确定 公允价 值。 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 具 ,如估值日无 交易且最 近 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 了 重大变化,参 考 类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调整 最近交 易市 价以 确定 公允 价值。 当金融工具不 存在活跃 市 场,采用市场 参与者普 遍 认同且被以往 市场实际 交 易价格验证具 有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3 页


可靠性的估值 技术确定 公 允价值。估值 技术包括 参 考熟悉情况并 自愿交易 的 各方最近进 行的市场 交易中使用的 价格、参 照 实质上相同的 其他金融 工 具的当前公允 价值、现 金 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 价模型 等 。 采 用估 值技 术 时, 尽可 能最 大程 度使 用 市场参 数 , 减 少使 用与 本 基金特 定相 关的 参数 。 本基金 以上 述原 则确 定的 公允价 值进 行估 值, 本基 金主要 金融 工具 的估 值方 法如下 : 6.4.4.5.1 上市 证券 的估 值 6.4.4.5.1.1 交 易所 上市 的有价 证券 (包 括股 票、 权证等 ) , 以其 估值 日在 证 券交易 所挂 牌的 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 交 易的,且最近 交 易日后 经 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 , 以最近交易 日的收盘 价估值;如最 近交易日 后 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 化 的,可参考类 似投资品 种 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 化因素 ,调 整最 近交 易市 价, 确 定公 允价 值; 6.4.4.5.1.2 交易所上 市 实行净价交易的 债券按估 值日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 没有交易的, 且 最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 未 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 交 易日的收盘价 估值。如 最 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 发生了重大变 化的,可 参 考类似投资品 种的现行 市 价及重大变化 因素,调 整 最近交易市 价,确定 公允价 值;


6.4.4.5.1.3 交易所上 市 未实行净价交易 的债券按 估值日收盘 价减 去债券收 盘价中所含的 债 券应收 利息 得到 的净 价进 行估值 ; 估 值日 没有 交易 的, 且 最近 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未 发生 重大 变化 , 按最近交易日 债券收盘 价 减去债券收盘 价中所含 的 债券 应收利息 得到的净 价 进行估值。 如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 境发生了 重 大变化的,可 参考类似 投 资品种的现行 市价及重 大 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 交易市 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6.4.4.5.1.4 交易所上 市 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有价证 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 允价值,在估 值 技术难 以可 靠计 量公 允价 值的情 况下 ,按 成本 估值 。 6.4.4.5.2 未上 市证 券的 估值 6.4.4.5.2.1 送股、转 增 股、公开增发新 股或配股 的股票,以其在 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同一 证 券估值 日的 估值 方法 估值 ,即依 照上 述6.4.4.5.1.1 和 6.4.4.5.1.4 的 相关 方法进 行估 值 ; 6.4.4.5.2.2 首次公开 发 行未上市的股票 、债券和 权证,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在 估 值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允 价值的 情况 下, 按成 本估 值; 6.4.4.5.2.3 首次公开 发 行有明确锁定期 的股票, 同一股票在交易 所上市后 ,以其在证券 交 易所挂 牌的 同一 证券 估值 日的估 值方 法估 值, 即依 照上述 6.4.4.5.1.1 和 6.4.4.5.1.4 的 相关 方 法进行 估值 ; 6.4.4.5.2.4 非 公开 发行 有明确 锁定 期的 股票 的估 值 估值日在证券 交易所上 市 交易的同一股 票的市价 低 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初 始 取得成本时, 应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3 页


采用在 证券 交易 所的 同一 股 票的 市价 作为 估值 日该 非公开 发行 股票 的价 值; 估值日在证券 交易所上 市 交易的同一股 票的市价 高 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初 始 取得成本时, 应 按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处 理; 6.4.4.5.3 因持 有股 票而 享有的 配股 权证 ,采 用估 值技术 确定 公允 价值 进行 估值; 6.4.4.5.4 全 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交易的债 券等固定 收益品种,采用 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 , 在估值 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 允价 值的 情况 下, 按成 本估值 ; 6.4.4.5.5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分离交易可转 债,上市 日 前,采用估值 技术分别 对 债券和权证进 行估值; 自 上市日起,上 市 流通的 债券 和权 证分 别按 上述6.4.4.5.1 中的 相关 方法进 行估 值; 6.4.4.5.6 同一 债券 同时 在两个 或两 个以 上市 场交 易的, 按债 券所 处的 市场 分别估 值; 6.4.4.5.7 如 有确凿证据 表明按上述方法 进行估值 不能客观反映其 公允价值 的,基金管理 人 可根据 具体 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商 定后 ,按 最能 反映 公允价 值的 价格 估值 ; 6.4.4.5.8 相 关法律法规 以及监管部门有 强制规定 的,从其规定。 如有新增 事项,按国家 最 新规定 估值 。 6.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依 法 有权抵销债权 债 务且交 易双 方准 备按 净额 结算时 ,金 融资 产与 金融 负债按 抵销 后的 净额 在资 产负债 表列 示。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由于 基 金份额拆分引 起的实收 基 金份额变动于 基金份额 拆 分日根据拆分 前的基金 份 额数及确定 的拆分比 例计算 认列 。 由 于申 购和 赎 回引起 的实 收基 金变 动分 别于基 金申 购确 认日 及基 金赎回 确认 日认 列。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 少。 6.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 购或 赎回 基金 份额 时, 申 购或 赎回 款项 中包 含 的按累 计未 实现 利得/(损失) 占 基金 净值 比例 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 金 于基金申购确 认日或基 金 赎回确认日认 列,并于 期 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3 页


润/( 累 计亏 损) 。 6.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股票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现金股利 扣除由上 市 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 得 税后的净额确 认 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在 持有期间应取 得的按票 面 利率计算的利 息扣除在 适 用情况下由 债券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为利 息收 入。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处置时其 公 允价值与初始 确认金额 之 间的差额确认 为投资收 益 ,其中包括 从公允价 值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 值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也 可按直 线法 计算 。 6.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报酬 和托 管费在 费用 涵盖 期间 按基 金合同 约定 的费 率和 计算 方法逐 日确 认。 基金管 理人 的管 理人 报酬 根据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按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7% 的年 费 率逐日 计提 。 基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根 据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按基 金资 产净值 的0.2% 的年 费率 逐 日计提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也可 按直 线法 计算 。 6.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 日起 3 年内 ,基 金收 益分 配原则 : (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3 年内 ,本 基金 不进 行 收益分 配; (2)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有规 定的 从其 规定 。 2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3 年期 届满 ,转 换为 上 市开放 式基 金(LOF ) 后,基 金收 益分 配原 则: (1) 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件的 前提 下, 本基 金每 年收益 分配 次数 最多 为 6 次,每 次收 益分 配比 例不 得低于 该次 可供 分配 利润 的 30% ,若 基金 合同 生效 不满 3 个月 可不 进行 收益 分配 ; (2)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场外 基金 份额 的收 益分 配方式 分为 现金 分红 与红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3 页


利再投 资, 投资 人可 选择 现金红 利或 将现 金红 利按 除息日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自 动转 为基金 份额 进行 再投 资; 若投资 人不 选择 ,本 基金 默认的 收益 分配 方式 是现 金分 红; 场内基 金份 额的 收益 分配 方式只 能为 现金 分红 ,投 资人不 能选 择其 他的 分红 方式, 具体 权益 分配 程序 等有关 事项 遵循 深圳 证券 交易所 和注 册登 记机 构的 相关 规定; (3)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基金 份额净 值 不 能低 于面 值; 即基金 收益 分配 基准 日的 基金份 额净 值减 去每 单位 基金份 额收 益分 配金 额后 不能低 于面 值; (4) 每 一基 金份 额享 有同 等分配 权; (5)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有规 定的 ,从 其规 定 。 6.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会计政 策变 更。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会计估 计变 更。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内 未发 生重大 会计 差错 。 6.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 [2002]128 号 《 关于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税 收问 题 的 通知》 、财 税字 [2004]78 号《关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策 的通 知》 、财 税[2005]11 号《 关于 调整 证券(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税 率的通 知》 、 财 税[2005]102 号 《 关于 股息 红利 个人 所 得税有 关政 策的 通 知》 、 财税[2005]103 号 《 关 于股权 分置 试点 改革 有关 税收政 策问 题的 通知 》 、 财 税[2007]84 号 《关 于调整 证券(股票)交 易印 花税税 率的 通知 》 及 其他 相关税 务法 规和 实务 操作 , 主要 税项 列示 如 下 :


6.4.6.1 以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金 不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征收 营业 税。 6.4.6.2 基金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入 暂免 征营 业税 和企 业所得 税。 6.4.6.3 对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利 息收入,由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 在向基 金派 发利 息时 代扣 代缴20% 的 个人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3 页


所得税,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 税。对 基金 从公 开发 行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持股 期限 在1 个月以 内( 含1 个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1 个 月以 上至1 年 (含1 年)的 , 暂减 按50% 计 入应纳 税所 得额 ; 持股 期 限超过1 年 的 , 暂 减按25%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 税 率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暂不 征 收企业 所得 税。 6.4.6.4 基金买 卖股 票于 2008 年 4 月 24 日之 前按 照 0.3%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 ,自 2008 年 4 月24 日起 至2008 年9 月18 日止 按0.1% 的税 率缴 纳。 自2008 年9 月19 日 起基 金卖出 股票 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6.4.6.5 基金作为流通 股股东在 股 权分置改革过 程中收到 由 非流通股股东 支付的股 份 、现金等对价 暂 免征收 印花 税、 企业 所得 税和个 人所 得税 。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 其他重 大利 害关 系的 关联 方未发 生变 化。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 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中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海 基金 ”) 基金管 理人 、直 销机 构 招商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代 销机 构 中海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海 信托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国联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国联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代销 机构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6.4.8.1.1 股 票交 易 注:本 报告 期本 基金 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股 票交易 。 债 券交 易 注:本 报告 期本 基金 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债 券交易 。 债 券回 购交易 注:本 报告 期本 基金 未通 过关联 方 交 易单 元进 行债 券回购 交易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3 页


6.4.8.1.2 权 证交 易 注:本 报告 期本 基金 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易 。 6.4.8.1.3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应 支付关 联方 的佣 金。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1 月7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管理费 5,855,173.98 -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 维护费 2,245,418.90 -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7% 的 年费率 计提 ,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7%/ 当年 天数 (H 为每日 应支 付的 基金 管理 费,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值 )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1 月7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2013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 2012 年6 月 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托管费 1,672,906.85 -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 的 年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2%/ 当年 天数 (H 为每日 应支 付的 基金 托管 费,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值 )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3 年 1 月 7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2013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式A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式 B 合计 中海基 金 196,202.53 - 196,202.53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3 页


招商银 行 1,803,698.70 - 1,803,698.70 国联证 券 16,866.06 - 16,866.06 合计 2,016,767.29 - 2,016,767.29 获得销 售服 务 费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 1 月1 日至2012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中 海 惠 裕 分 级 债 券 发 起式 A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式 B 合计 中海基 金 - - - 招商银 行 - - - 国联证 券 - - - 合计 - - - 注: 本基 金B 类基 金份 额 不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A 类基 金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年费 率为 0.35% , 销售 服 务费按 前一 日A 类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0.35% 年费 率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35 %÷ 当年 天数 H 为A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A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3 年1 月7 日至2013 年 6 月 30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招商银行 - - - - 50,000,000.00 9,041.10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 6 月 30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招商银行 - - - - - -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3 页


项目 本期 2013 年 1 月7 日至2013 年6 月30 日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 式A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 式B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2013 年1 月7 日 ) 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 10,004,500.00 10,008,100.81 期初持 有 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 出总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0,004,500.00 10,008,100.81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0.83% 1.93%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 1 月1 日至2012 年6 月30 日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 式A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 式B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2013 年1 月 7 日 ) 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 出总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注:本 基金 已按 照招 募说 明书上 所列 示的 费率 对基 金管理 人收 取了 基金 投资 的相关 费用 。 6.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 单位 :份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 式A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3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 末 2012 年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 - - - - 份额单 位: 份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3 页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 式B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3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 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中 海 信托 股份 有 限公司 30,000,350.00 5.78% - - 注:本 基金 已按 照招 募说 明书上 所列 示的 费率 对关 联方收 取了 基金 投资 的相 关费用 。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1 月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44,968,884.90 859,516.92 - -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保 管, 并按 银行 间同业 利率 计息 。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在本 报告 期未 通过关 联方 购买 其承 销的 证券。 6.4.9 期 末(2013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流通受 限证 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 流 通受限 证券 注:本 基金 在本 报告 期末 没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 而持有 流通 受限 证券 。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注:本 基金 在本 报告 期末 未持有 暂时 停牌 等流 通受 限股票 。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3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从 事银 行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 购证券 款余 额29,999,835.00 元 ,是 以如 下债 券作 为质押 :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380161 13 潍滨投债 2013 年7 月1 日 100.38 300,000 30,114,000.00 合计





300,000 30,114,000.00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3 页


6.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3 年 6 月 30 日 止, 基金 从事 证券 交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 证券款 余 额628,471,827.00 元 , 于2013 年 7 月 1 日、 2013 年7 月9 日、 2013 年7 月 11 日及2013 年 7 月 15 日( 先后 )到 期 。该类 交易 要求 本基 金在 回购期 内持 有的 证券 交易 所交易 的债 券和/或 在新质押式回 购下转入 质 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 易 所规定的比例 折算成标 准 券后,不 低 于债券回 购交易 的余 额。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2,299,599,235.53 94.36 其中: 债券 2,299,599,235.53 94.36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返 售金 融资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52,066,290.03 2.14 6 其他各 项资 产 85,400,800.41 3.50 7 合计 2,437,066,325.97 100.00


7.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注:本 基金 为纯 债基 金, 不进行 股票 投资 。 7.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为纯 债基 金, 不进行 股票 投资 。 7.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注:本 基金 为纯 债基 金, 不进行 股票 投资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3 页


7.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注:本 基金 为纯 债 基 金, 不进行 股票 投资 。 7.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注:本 基金 为纯 债基 金, 不进行 股票 投资 。 7.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89,505,000.00 5.06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89,505,000.00 5.06 4 企业债 券 1,854,407,235.53 104.77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29,946,000.00 1.69 6 中期票 据 325,741,000.00 18.40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2,299,599,235.53 129.93


7.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1380048 13 三 门债 900,000 91,872,000.00 5.19 2 130201 13 国开 01 900,000 89,505,000.00 5.06 3 1380161 13 潍 滨投 债 800,000 80,304,000.00 4.54 4 112015 09 泛 海债 660,604 66,721,004.00 3.77 5 124159 13 绍 城改 600,000 63,180,000.00 3.57


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7.8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3 页


7.9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9.1


报告期内本基 金投资的 前 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没 有 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或 在 本报告编制日 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情 况。 7.9.2


本基金 为纯 债基 金, 不进 行股票 投资 。 7.9.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434,511.0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6,947,732.29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7,965,797.33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52,759.70 8 其他 - 9 合计 85,400,800.41


7.9.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 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7.9.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为纯 债基 金, 不进行 股票 投资 。 7.9.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本基金 由于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项之 间可能 存在 尾差 。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3 页


(户)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中海 惠裕 分级 债券 发起 式A 6,801 178,154.77 125,056,250.00 10.32% 1,086,574,321.25 89.68% 中海 惠裕 分级 债券 发起 式B 484 1,072,738.90 453,153,923.47 87.28% 66,051,706.41 12.72% 合计 7,285 237,589.05 578,210,173.47 33.41% 1,152,626,027.66 66.59%


8.2 期 末上 市基金 前十 名持有 人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 式B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比 例 1 华 夏 人 寿 保 险 股份 有 限 公司- 分红 100,030,500.00 19.27% 2 太平人 寿保 险有 限公 司 50,008,000.00 9.63% 3 英 大 泰 和 人 寿 保险 股 份 有限公 司 30,005,750.00 5.78% 4 长 城 人 寿 保 险 股份 有 限 公司个 险分 红 30,004,400.00 5.78% 5 中海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 30,000,350.00 5.78% 6 中 国 人 民 人 寿 保险 股 份 有限公 司 20,002,600.00 3.85% 7 华 宝 证 券 有 限 责任 公 司 转 融 通 担 保 证 券明 细 账 户 20,000,000.00 3.85% 8 全国社保基 金 二零 九 组 合 19,709,461.00 3.80% 9 全 国 社 保 基 金 二一 零 组 合 15,366,207.00 2.96% 10 光 大 永 明 人 寿 保险 有 限 公司 15,000,874.00 2.89%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3 页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持 有本 基金 中海惠 裕分 级 债券发 起 式A 283,084.04 0.0234% 中海惠 裕分 级 债券发 起 式B 1,767,955.83 0.3405% 合计 2,051,039.87 0.1185% 注: 本 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金投 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持有 本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区 间 为 50 万份 至100 万份 (含 ) ; 本基 金 基金经 理持 有本 基金 份额 总量的 数量 区间 为 50 万份至 100 万份 (含 ) 。 8.4 发 起式 基金发 起资 金持有 份额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持有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总 数 发起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承 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 理人 固有 资 金 20,012,600.81 1.16 20,012,600.81 1.16 3 年 基金管 理人 高级 管 理人员 - - - - - 基金经 理等 人 员 - - - -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20,012,600.81 1.16 20,012,600.81 1.16 3 年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 发起 式 A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 式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1 月 7 日 ) 基金份 额总 额 1,211,630,571.25 519,205,629.88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总申 购份 额 - - 减: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 报告期 期末 基金总 赎回 份额 -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拆分 变动 份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211,630,571.25 519,205,629.88 注:报 告期 间基 金总 申购 份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 份额, 总赎 回份 额含 转换 出份额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3 页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增聘 陆成来 先生 为基 金经 理。 本报告 期内 ,托 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 未发 生重 大的人 事变 动。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本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事项 。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的 投资 策略未 有重 大变 化。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为本基 金审 计的 会计 师事 务所为 江苏 公证 天业 会计 师事务 所有 限公 司 , 本 报 告期内 本基 金未 改聘为 其审 计的 会计 师事 务所。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机构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未 受监 管部 门稽 查或 处罚。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东方证券 1 - - 42,658.83 21.21% - 兴业证券 1 - - 158,462.88 78.79% - 注1 : 本 基金 以券 商研究 服务质 量作 为交 易单 元的 选择标 准, 具体 评分 指标 分为研 究支 持和 服 务 支持,研究支 持包括券 商 研究报告质量 、投资建 议 、委托课题、 业务培训 、 数据提供等 ;服务支 持包括券商组 织上门路 演 、应 我方委托 完成的课 题 研究或专项培 训等。根 据 我公司及基 金法律文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3 页


件中对券商交 易单元的 选 择标准,并参 照我公司 券 商研究服务质 量评分标 准 ,确定拟租 用交易单 元的所属券商 名单;由 我 公司相关部门 分别与券 商 对应部门进行 商务谈判 , 草拟证券交 易单元租 用协议 并汇 总修 改意 见完 成协议 初稿 ;报 监察 稽核 部审核 后确 定租 用交 易单 元。


注2 : 本表 中所 列交 易单 元均为 本报 告期 内新 增。 注 3:上述佣 金按市场 佣 金率计算,已 扣除由中 国 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 司收取,并 由券商承 担的证 券结 算风 险基 金后 的净额 列示 。 注4 : 由于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项之 间 可能 存在 尾差 。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东方证券 506,351,844.16 24.03% 585,544,000.00 3.19% - - 兴业证券 1,601,034,899.26 75.97% 17,760,000,000.00 96.81% -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