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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理财21天A(206016)

鹏华理财21天: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华理财 21 天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3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3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3 年8 月27 日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27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3 年 8 月 22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 解详细 内容,应 阅读 半年 度 报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3 年1 月1 日起 至6 月 30 日止 。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27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鹏华理 财 21 天 债券 基金主 代码 206016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12 月 19 日 基金管 理人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76,806,446.43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鹏华理 财 21 天 债券A 鹏华理 财 21 天 债券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206016 206017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基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46,760,057.62 份 30,046,388.81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力 保本金安全 的基础上,以 有效控制投 资风险和保持 高度流动性 为前提, 追求获 得高 于业 绩比 较基 准的稳 定收 益。 投资策 略 本基 金采用积 极管理型的投资 策略,将 投资组合的平均 剩余期限 控制 在 141 天以 内,在控制 利率风险、尽 量降低基金 净值波动风险 并满足流动 性的前提 下,提 高基 金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七天通 知存 款利 率( 税后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 金属于债券 型基金,是证 券投资基金 中的较低风险 较低预期收 益品种。 本基金 的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低于股 票型 基金 、 混 合型 基金, 高 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下 属 分级 基金 的 风险收 益特 征 鹏华理 财 21 天 债券A 鹏华理 财 21 天 债券B 同上 同上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张戈 李芳菲 联系电 话 0755-82825720 010-66060069 电子邮 箱 zhangge@phfund.com.cn lifangfei@a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话


4006788999 95599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3201816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报告 正文的 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报告 备置 地点 深圳市 福田 区福 华三 路 168 号深圳 国际 商 会中心 第 43 层 鹏华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北京市 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28 号 凯晨 世贸 中心东 座 F9 中 国农 业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27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注: (1)本期 已实现收 益 指基金本期 利息收入 、投 资收益 、其 他收入( 不含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 扣除相关费用 后的余额 , 本期利润为本 期已实现 收 益加上本期公 允价值变 动 收益,由于 本基金 采 用摊余 成本 法核 算, 因此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为零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和 本期 利润的 金额 相等 ; (2 ) 所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各 项费 用 (例 如 , 开 放 式基金 的转 换费 等) , 计入费 用后 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于 所列 数字 ; (3 ) 表中 的 “ 期末 ”均 指 报告期 最后 一日 ,即 6 月 30 日, 无论 该日 是否 为开 放日或 交易 所的 交 易日; (4 ) 基金 收益 分配 按运作期 结转 份额 。 3.2 基 金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 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鹏华理 财 21 天 债券A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标 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3587% 0.0079% 0.1110% 0.0000% 0.2477% 0.0079% 过去三 个月 1.0762% 0.0154% 0.3366% 0.0000% 0.7396% 0.0154% 过去六 个月 2.0400% 0.0155% 0.6695% 0.0000% 1.3705% 0.0155% 过去一 年 - - - - - - 过去三 年 - - - - - -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1926% 0.0150% 0.7175% 0.0000% 1.4751% 0.0150% 鹏华理 财 21 天 债券B 阶段 份额净 值 份额净 值增 长 业绩比 较基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①-③ ②-④ 基金级 别 鹏华理 财 21 天 债券A 鹏华理 财 21 天 债券B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2013 年 1 月 1 日 - 2013 年6 月 30 日 ) 报告期( 2013 年1 月1 日 - 2013 年6 月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3,110,019.68 2,075,466.42 本期利 润 3,110,019.68 2,075,466.42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2.0400% 2.1573%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3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46,760,057.62 30,046,388.81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1.0000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27 页


增长率 ① 率标准 差② 准收益 率③ 益率标 准差 ④ 过去一 个月 0.3825% 0.0079% 0.1110% 0.0000% 0.2715% 0.0079% 过去三 个月 1.1166% 0.0155% 0.3366% 0.0000% 0.7800% 0.0155% 过去六 个月 2.1573% 0.0156% 0.6695% 0.0000% 1.4878% 0.0156% 过去一 年 - - - - - - 过去三 年 - - - - - -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3198% 0.0151% 0.7175% 0.0000% 1.6023% 0.0151% 注:业 绩比 较基 准= 七天 通 知存款 利率 (税 后) 。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累计 净值增 长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27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2 年 12 月 19 日生 效 ,截至 本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基金 合同 生效 未满 一年。 2、截 至建 仓期 结束 ,本 基 金的各 项投 资比 例已 达到 基金合 同中 规定 的各 项比 例。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成 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 业务 范围 包括 基金 募集 、 基金 销售 、 资 产管理及中国 证监会许 可 的其他业务。 截止本报 告 期末,公司股 东由国信 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意 大利欧 利盛 资本 资产 管理 股份公 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 深圳 市 北融信 投资 发展 有限 公司组 成, 公司 性质 为中 外合资 企业 。 公 司原 注册 资本 8,000 万 元人 民币 , 后于 2001 年 9 月完 成增资 扩股 ,增 至 15,000 万元 人民 币。 截止 本报 告 期末, 公司 管理 2 只 封闭 式基金 、37 只开 放 式基金 和7 只社 保组 合 , 经过 近 15 年投 资管 理基 金 , 在 基金 投资 、 风 险控 制 等方面 积累 了丰 富经 验。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27 页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刘太阳 本 基金 基 金经 理 2012 年12 月 19 日 - 7 刘太阳 先生 , 国 籍中 国, 理 学硕士 ,7 年金 融证 券从 业 经验。 曾任 中国 农业 银行 金 融市场 部高 级交 易员 , 从 事 债 券 投 资 交 易 工 作 ;2011 年5 月 加盟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 从 事 债 券 研 究 工 作 , 担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研 究 员。 2012 年 9 月 起至 今担 任 鹏 华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2012 年 12 月起兼 任鹏 华理 财 21 天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3 年 4 月 起兼 任鹏 华 丰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3 年5 月 起兼 任鹏 华实 业债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 。 刘 太阳 先生 具备 基 金从业 资格 。 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基 金经 理未 发生 变动 。 注: 1. 任职 日期 和离 任日 期均指 公司 作出 决定 后正 式对外 公告 之日 ; 担 任新 成 立基金 基金 经理 的, 任职日 期为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关于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证 券投资基 金 法》等法律法 规、中国 证 监会的有关规 定 以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 本 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 的 原则管理和运 作基金资 产 ,在严格控 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 金份额持 有 人谋求最大利 益。本报 告 期内,本基金 运作合规 , 不存在违反 基金合同 和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执行公平 交易制度 , 确保不 同投资 组合在研 究 、交易、分配 等 各环节 得到 公平 对待 。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27 页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未发 生 违法违规且对 基金财产 造 成损失的异常 交易行为 。 本报告期内基 金 管理人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公开竞 价 同日反向交易 成交较少 的 单边交易量 超过该证 券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交 易 次数 为 2 次 ,主 要原 因在 于指数 成份 股交 易不 活跃 导致。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3 年上 半年 债券 市场 先 涨后跌 , 波 动加 大。 年初 在 国内经 济增 速回 落及 流动 性宽松 影响 下, 债券收 益率 继续 回落 ; 5 月后, 受新 增外 汇占 款规 模减少 及央 行公 开市 场操 作资金 投放 有限 的 影 响, 市场 资金 面空 前紧 张 , 推 动债 券收 益率 急剧 上 行,其 中信 用品 种收 益率 上 行幅度 更为 显著 。 截 至 6 月末,1 年期 央票 估 值收益 率从 去年 末的 2.99% 升至 3.6% ,1 年期 AAA 级、AA 级 短融 估值 收 益率较 去年 末分 别上 升 了59 和58BP 。 上半年 我们 缩短 了组 合久 期,重 点配 置银 行存 款, 大幅降 低了 对债 券的 配置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上半年 基 金A 类 份额 净值 增长率 为 2.04 %,B 类份 额净值 增长 率 为2.1573 % , 同期 业绩 基准 增长率 为0.6695%。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 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下半年, 我们认为 : 在年初银行信 贷和社会 融 资总量快速扩 张影响下 , 国内企业杠杆 率 继续上升,制 造业产能 过 剩和经济结构 不合理的 现 象更加突出, 经济缺乏 内 在活力。随 着新增外 汇占款 规模 的减 少及 政府 对广义 流动 性的 收缩 , 货 币 市场收 益率 的上 行将 逐步 推升社 会融 资成 本, 进一步加重企 业的经营 负 担,导致企业 投资意愿 下 降、资产变现 意愿增加 、 金融体系借 贷意愿降 低,进 而抑 制经 济增 长。 虽然目前的资 金面仍较 为 紧张,经济增 长动能有 限 ,但由于当前 经济面临 产 能过剩和结构 调 整问题,短期 内货币政 策 难以大幅放松 ,市场资 金 面也难 以恢复 至前期宽 松 水平,我们 预计下半 年短端 利率 波动 中枢 可能 会高于 上半 年的 水平 。 基于以上判断 ,结合本 基 金的规模及流 动性特点 , 我们将组合剩 余期限保 持 在中性水平。 在 类属配置方面 ,将重点 配 置协存及短期 回购品种 ; 并密切跟踪市 场的变化 , 努力做好份 额变动的 分析和 预测 ,适 当搭 配短 融和浮 息债 等品 种, 力争 提高组 合收 益。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有关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及 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胜 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的 描述 :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27 页


基金的估值由 基金会计 负 责,基金会计 对公司所 管 理的基金以基 金为会计 核 算主体,独立 建 账、 独 立核 算, 保 证不 同 基金之 间在 名册 登记 、 账 户设置 、 资 金划 拨、 账 簿 记录等 方面 相互 独立 。 基金会计核算 独立于公 司 会计核算。基 金会计核 算 采用专用的财 务核算软 件 系统进行基 金核算及 帐务处理;每 日按时接 收 成交数据及权 益数据, 进 行基金估值。 基金会计 核 算采用基金 管理公司 与托管银行双 人同步独 立 核算、相互核 对的方式 , 每日就基金的 会计核算 、 基金估值等 与托管银 行进行核对; 每日估值 结 果必须与托管 行核对一 致 后才能对外公 告。基金 会 计除设有专 职基金会 计核算岗外, 还设有基 金 会计复核岗位 ,负责基 金 会计核算的日 常事后复 核 工作,确保 基金净值 核算无 误。 配备的基金会 计具备会 计 资格和基金从 业资格, 在 基金核算与估 值方面掌 握 了丰富的知识 和 经验, 熟悉 及了 解基 金估 值 法规、 政策 和方 法。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估值 的程 度: 基金经 理不 参与 或决 定基 金日常 估值 。 4.6.3 本公 司参 与估 值流 程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利益 冲突 。 4.6.4 本公 司现 没有 进行 任何定 价服 务的 签约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根据本基金基 金合同的 规 定,本基金根 据每日基 金 收益情况,以 基金净收 益 为基准,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每日 计算 当日 收益并 分配 , 并 在每 个运 作期期 末采 用红 利再 投资 (即红 利转 基 金 份额 ) 方式支 付累 计收 益 。 本 基 金在本 报告 期累 计分 配收 益 5,185,486.10 元 , 利 润 分配金 额 、 方 式等 符 合相关 法规 和本 基金 基金 合同的 规定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在托管 鹏华 理 财21 天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的过 程中 , 本基金 托管 人 — 中国 农业 银行股 份有 限 公司严 格遵 守 《证 券投 资 基金法 》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 规定以 及 《鹏 华理 财21 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 《鹏 华理 财 21 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托 管协议 》的 约定 ,对 鹏华 理财 21 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管理 人 —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6 月30 日基金 的投 资运 作, 进行了认真、 独立的会 计 核算和必要的 投资监督 , 认真履行了托 管人的义 务 ,没有从事 任何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27 页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鹏华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在鹏 华 理财 21 天 债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的投资 运 作、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 算 、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 格 的计算、基金 费用开支 及 利润分配等 问题上, 不存在损害基 金份额持 有 人利益的行为 ;在报告 期 内,严格遵守 了《证券 投 资基金法》 等有关法 律法规 ,在 各重 要方 面的 运作严 格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规定进 行 。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 ,鹏华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的信息披 露 事务符合《证 券投资基 金 信息披露管理 办 法》 及 其他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规定 , 基 金管 理人 所编 制和披 露的 鹏华 理 财21 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半年度 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 现 、 收 益分 配情 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信息 真实 、 准确、 完整 ,未 发现 有损 害基金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理 财21 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3 年 6 月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3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2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2,216,271.77 2,090,080,836.73 结算备 付金 2,915,000.00 -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9,997,945.72 -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9,997,945.72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42,400,133.95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280,646.58 3,524,477.73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6,118,735.08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83,928,733.10 2,093,605,314.46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27 页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3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2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6,787,592.83 - 应付赎 回款 94,331.71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5,965.64 178,167.36 应付托 管费 4,912.49 54,820.68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1,264.90 121,217.04 应付交 易费 用 2,457.68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107,080.22 3,210,739.61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98,681.20 - 负债合 计 7,122,286.67 3,564,944.6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6,806,446.43 2,090,040,369.77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76,806,446.43 2,090,040,369.77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83,928,733.10 2,093,605,314.46 注:报 告截 止 日2013 年6 月30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1.0000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76,806,446.43 份。 基金份 额净 值 A 级 1.0000 元,B 级 1.0000 元 ; 基金份 额总 额 A 级 46,760,057.62 份,B 级 30,046,388.81 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理 财21 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 年1 月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6,031,074.13 1.利息 收入


5,486,166.66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3,931,646.43 债券利 息收 入


780,894.66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773,625.57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544,907.47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27 页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益


544,907.47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减: 二、费用


845,588.03 1.管 理人 报酬 6.4.8.2.1 356,249.75 2.托 管费 6.4.8.2.2 109,615.37 3.销 售服 务费 6.4.8.2.3 256,697.94 4.交 易费 用


37.50 5.利 息支 出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6.其 他费 用


122,987.47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号填列)


5,185,486.10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5,185,486.10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2 年 12 月19 日生 效, 无 上年度 可比 较期 间及 可比 较数据 。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理 财21 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1 月1 日 至 2013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1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090,040,369.77 - 2,090,040,369.77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基 金净值 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 5,185,486.10 5,185,486.10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生 的基金 净 值变动 数 (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2,013,233,923.34 - -2,013,233,923.34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346,406,884.22 - 346,406,884.22 2.基金 赎回 款 -2,359,640,807.56 - -2,359,640,807.56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分配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5,185,486.10 -5,185,486.10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76,806,446.43 - 76,806,446.43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2 年 12 月19 日生 效, 无 上年度 可比 较期 间及 可比 较数据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27 页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 毕 国强______














____ 刘慧 红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鹏华理 财 21 天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以下 简称 “本基金 ”)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 委员会(以下 简称“ 中国 证监 会”) 证 监 许可[2012] 第1439 号 《关 于核准 鹏华 理 财 21 天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募 集的批复》核 准,由鹏 华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依照 《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 资 基金法》和 《鹏华理 财21 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合同 》负 责 公 开募 集。 本 基 金 为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 存 续 期 限 不 定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不 包 括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共 募 集 2,089,872,165.61 元, 经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普华 永道中 天验 字(2012) 第 492 号验 资报 告予 以验 证。经 向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鹏华 理财 21 天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 同》于2012 年 12 月19 日 正式生 效,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的基 金份 额总 额为2,090,040,369.77 份基 金份额 , 其 中认 购资 金利 息折 合 168,204.16 份基 金 份额。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为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为中 国农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根据 《货 币市 场基 金管 理 暂行规 定 》 和 《 鹏华 理财21 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 的 有 关规定,本基 金的投资 范 围为法律法规 及监管机 构 允许投资的金 融工具, 包 括现金,通 知存款, 短期融资券, 一年以内 ( 含一年)的银 行定期存 款 、大额存单, 期限在一 年 以内(含一 年)的债 券回购 ,期 限在 一年 以内 (含一 年) 的中 央银 行票 据,剩 余期 限在 397 天以 内(含 397 天) 的 债 券、资产支持 证券、中 期 票据,以及中 国证监会 认 可的其他具有 良好流动 性 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 的业绩 比较 基准 为七 天通 知存款 利率 (税 后) 。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2 月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 会计 准则 、 其 后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 南、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 及其他 相关 规定(以下 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 中国证 监会 公告[2010]5 号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 板第3 号< 年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 告>》 、中国 证券 业协 会 于 2007 年 5 月 15 日 颁布 的《 证券 投资基 金会 计核 算 业务指 引》 、 《鹏 华理 财 21 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同 》 和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的如 财务 报表 附注 所列示 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的有 关规 定编 制。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 2013 年上 半年 财 务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 的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 映了本 基 金 2013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27 页


年6 月30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 及 2013 年 上半 年的 经营 成 果和基 金净 值变 动情 况等 有关信 息。 6.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 止 。本报 告期 为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6.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以人 民币 为记 帐本 位币, 除有 特别 说明 外, 均以人 民币 元为 单位 表示 。 6.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融 资产 的分 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目前 暂无金 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金 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资 。 本基金目前持 有的股票 投 资、债券投资 和衍生工 具( 主要为权证投 资)分类为 以 公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除 衍生工具 所 产生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 负 债表中以衍 生金融资 产列示外,以 公允价值 计 量且其公允价 值变动计 入 损益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 负 债表中以交 易性金 融 资产列 示。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各类应 收 款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 活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 收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 衍生金 融资 产。 (2) 金融 负债 的分 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6.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于 本 基金成为金融 工具合同 的 一方时,于交 易日按公 允 价值在资产负 债 表内确认。取 得债券投 资 支付的价款中 包含债券 起 息日或上次除 息日至购 买 日止的利息 ,应当单 独确认 为应 收项 目。 应收 款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的相 关交易 费用 计入 初始 确认 金额。 债券投资采用 实际利率 法 ,以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 计 量,即债券投 资按票面 利 率或商定利率 每 日计提应收利 息,按实 际 利率法在其剩 余期限内 摊 销其买入时的 溢价或折 价 ;同时于每 一计价日 计算影子价格 ,以避免 债 券投资的摊余 成本与公 允 价值的差异导 致基金资 产 净值发生重 大偏离。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27 页


应收款项和其 他金融负 债 采用 实际利率 法,以摊 余 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在 资 产持有期间 所取得的 利息以 及处 置时 产生 的处 置损益 计入 当期 损益 。 金融资产满足 下列条件 之 一的,予以终 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 产现金流 量 的合同权利 终 止;(2)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且 本基 金将 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 或者(3) 该 金融资产 已转 移,虽然本基 金既没有 转 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 所 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 险和报 酬, 但是 放弃 了对 该金融 资产 控制 。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负债的 现时义务 全 部或部分已经 解除时, 终 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义 务 已解除的部分 。 终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 与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6.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为了避免债券 投资的摊 余 成本与公允价 值的差异 导 致基金资产净 值发生重 大 偏离,从而对 基 金持有人的利 益产生稀 释 或不公平的结 果,基金 管 理人于每一计 价日采用 债 券投资的公 允价值计 算影子价格。 当基金资 产 净值与影子价 格的偏离 达 到或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 的 0.25%时, 基金管 理 人应根 据风 险控 制的 需要 调整组 合, 使基 金资 产净 值更能 公允 地反 映基 金资 产价值 。 计算影 子价 格时 按如 下原 则确定 债券 投资 的公 允价 值: 存在 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 具 按其估值日的 市场交易 价 格确定公允价 值;估值 日 无交易,但最 近 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 生 重大变化且证 券发行机 构 未发生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 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 易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 确定 公允价 值。


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 具 ,如估值日无 交易且最 近 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 了 重大变化,参 考 类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调整 最近交 易市 价以 确定 公允 价值。 当金融工具不 存在活跃 市 场,采用市场 参与者普 遍 认同且被以往 市场实际 交 易价格验证具 有 可靠性的估值 技术确定 公 允价值。估值 技术包括 参 考熟悉情况并 自愿交易 的 各方最近进 行的市 场 交易中使用的 价格、参 照 实质上相同的 其他金融 工 具的当前公允 价值、现 金 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 价模型 等 。 采 用估 值技 术 时, 尽可 能最 大程 度使 用 市场参 数 , 减 少使 用与 本 基金特 定相 关的 参数 。 6.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依 法 有权抵销债权 债 务且交 易双 方准 备按 净额 结算时 ,金 融资 产与 金融 负债按 抵销 后的 净额 在资 产负债 表中 列示 。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 基金 份额所 募集 的总 金额 。 每 份基金 份额 面值 为1.00 元 。 由于 申购 和赎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27 页


回引起的实收 基金变动 分 别于基金申购 确认日及 基 金赎回确认 日 认列。上 述 申购和赎回 分别包括 基金转换所引 起的转入 基 金的实收基金 增加和转 出 基金的实收基 金减少, 以 及因类别调 整而引起 的A 、B 级 基金 份额 之间 的 转换所 产生 的实 收基 金变 动。 6.4.4.8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债券投资在持 有期间按 实 际利率计算确 定的金额 扣 除在适用情况 下由债券 发 行企业代扣代 缴 的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利 息收 入。 债券投 资处 置时 其公 允价 值与摊 余成 本之 间的 差额 确认为 投资 收益 。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也 可按直 线法 计算 。 6.4.4.9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报酬 和托 管费在 费用 涵盖 期间 按基 金合同 约定 的费 率和 计算 方法逐 日确 认。 基金管 理人 的管 理人 报酬 根据 《 鹏华 理财21 天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的规 定按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0.26% 的 年费 率逐日 计提 。 基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根据 《鹏华 理财21 天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的 规定按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08% 的 年费 率逐 日计提 。 本基金 支 付A 类 基金 份额 的销售 服务 费根 据《 鹏华 理财 21 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的规定 按前 一日 A 类基 金 份额基 金资 产净 值 0.30% 的年费 率计 提。 本基 金支 付 B 类基 金份 额的 销 售服务 费根 据 《 鹏华 理财21 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的规 定按 前一 日 B 类 基金 份额 基金 资产净 值0.01% 的年 费率 计提。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也可 按直 线法 计算 。 6.4.4.10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本基 金的 每份 基金 份 额享有 同等 分配 权;


(2) 本基 金根 据每 日基 金 收益情 况 , 以 基金 净收 益 为基准 ,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每日 计算 当日 收益并分配, 并在运作 期 期末集中支付 。基金份 额 持有人当日收 益分配的 计 算保留到小 数点后 2 位,小 数点 后 第3 位 按去 尾原则 处理 ,因 去尾 形成 的余额 进行 再次 分配 ;


(3 ) 本 基金 根据 每日 收益 情况 , 将 当日 收益 全部 分 配, 若当 日净 收益 大于 零 时, 为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记正 收益 ; 若当 日 净收益 小于 零时 ,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记负 收益 ; 若 当日净 收益 等于 零时 , 当日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不记 收益;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27 页


(4) 本基 金每 日进 行收 益 计算并 分配 , 每 个运 作期 期末采 用红 利再 投资 (即 红利转 基金 份额 ) 方式支付累计 收益。若 基 金份额持有人 在运作期 期 末累计收益支 付时,累 计 收益为正值 ,则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 增加相应 的 基金份额,其 累计收益 为 负值,则缩减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基金份 额。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可通 过赎 回基 金份额 获得 当期 运作 期的 收益;


(5) 当日 申购 的基 金份 额 自下一 个工 作日 起享 有基 金的收 益分 配权 益; 当日 赎回的 基金 份额 自下一 工作 日起 ,不 享有 基金的 收益 分配 权益 ;


(6) 本基 金收 益分 配方 式 为红利 再投 资, 免收 再投 资的费 用;


(7)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 另有规 定的 从其 规定 。 6.4.4.11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重要会 计估 计及 其关 键假 设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计算影子价格 过 程中确 定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时 采用 的估 值方 法及 其关键 假设 如下 : 在银行 间同 业市 场交 易的 债券品 种,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证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关于 证券 投资 基金执 行< 企业 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 份额 净值 计价 有关事 项的 通知 》 采 用估 值 技术确 定公 允价 值。 本基金持有的 银行间同 业 市场债券按现 金流量折 现 法估值,具体 估值模型 、 参数及结果 由中央国 债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独立提 供。 6.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会计政 策变 更。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会计估 计变 更。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重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及其 他相 关财 税法规 和实 务操 作, 主要税 项列 示如 下: (1)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不 征收 营业 税。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27 页


(2)基 金买 卖债 券的 差价 收入暂 免征 营业 税和 企业 所得税 。 (3)对基金 取得的企业 债 券利息收入, 由发行债券 的企业在向基 金支付利息 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 其他重 大利 害关 系的 关联 方没有 发生 变化 。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 系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中 国 农 业 银行 ”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2 年12 月19 日生 效, 无上 年度可 比较 期间 及可 比较 数据。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通 过 关联方交易单 元发生股 票 交易、权证交 易、债券 交 易、债券回 购交易, 也没有 发生 应支 付关 联方 的佣金 业务 。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356,249.75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50,116.43 注:(1)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鹏 华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的管 理人报 酬年 费率 为 0.26% , 逐日 计提 , 按 月支 付。日 管理 费= 前一 日基 金 资产净 值 × 0.26 %÷ 当年 天 数。


(2) 根据《开 放式证券 投资 基金销售费用 管理规定》 , 基金管理人依 据销售机 构 销售基金的 保有量 提取一定比例 的客户维 护 费,用以向基 金销售机 构 支付客户服务 及销售活 动 中产生的相 关费用, 客户维 护费 从基 金 管 理费 中列支 。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27 页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109,615.37 注: 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的 托管费 年费 率 为0.08% , 逐日计 提, 按月 支付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 净值 × 0.08 %÷ 当年 天数 。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鹏华理 财 21 天 债券 A 鹏华理 财 21 天 债券 B 合计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4,037.64 705.43 4,743.07 中国农 业银 行 239,233.82 4,175.39 243,409.21 国信证 券 - - - 合计 243,271.46 4,880.82 248,152.28 注:支付基金 销售机构 的 基金销售服务 费按前一 日 基金资产净值 的约定年 费 率计提,逐 日累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A 级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和 B 级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约定 的年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率分 别为0.30% 和0.01% 。 其计 算公式 为: 计算 日基 金销 售 服务费 =计 算日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0. 30% (或0.01% )约 定年 费率 ÷当年 天数 。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与关 联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券(含 回购) 交易 。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 期管理人 未 投资、持有本 基金。本 基 金合同生效日 起至本报 告 期末未满一 年,故无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数据 。 6.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人 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 没有投 资及 持有 本基 金份 额。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 1 月 1 日至2013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农业银行 7,216,271.77 171,796.87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27 页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没有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的 证券 6.4.9 期 末( 2013 年 6 月30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 末,本基 金 没有持有因认 购新发或 增 发而流通受限 的股票, 也 没有持有因 认购新发 或增发 而流 通受 限 的 债券 及权证 。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没有持 有暂 时停 牌 等 流通 受限 的 股票 。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没有从 事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购 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6.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没有从 事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购 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9,997,945.72 11.91 其中: 债券 9,997,945.72 11.91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42,400,133.95 50.52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返 售 金融 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5,131,271.77 29.94 4 其他各项 资产 6,399,381.66 7.62 5 合计 83,928,733.10 100.00 7.2 债 券回 购融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进 行债 券回购 融资 交易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债券 正回购 的资 金余 额未 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20 %。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27 页


7.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7.3.1 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基 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18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95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5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41 天情况 说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平均剩 余 期限( 天 数) 原因 调整期 1 2013 年5 月10 日 191 出现较 大规 模的 赎回 2013-05-10 至 2013-05-14 2 2013 年5 月11 日 190 出现较 大规 模的 赎回 2013-05-11 至 2013-05-14 3 2013 年5 月12 日 189 出现较 大规 模的 赎回 2013-05-12 至 2013-05-14 4 2013 年5 月13 日 187 出现较 大规 模的 赎回 2013-05-13 至 2013-05-14 5 2013 年4 月15 日 168 出现较 大规 模的 赎回 2013-04-15 至 2013-04-16 6 2013 年4 月12 日 150 出现较 大规 模的 赎回 2013-04-12 至 2013-04-16 7 2013 年4 月13 日 149 出现较 大规 模的 赎回 2013-04-13 至 2013-04-16 8 2013 年4 月11 日 148 出现较 大规 模的 赎回 2013-04-11 至 2013-04-16 9 2013 年4 月14 日 148 出现较 大规 模的 赎回 2013-04-14 至 2013-04-16 10 2013 年4 月10 日 144 出现较 大规 模的 赎回 2013-04-10 至 2013-04-16 11 2013 年3 月15 日 195 出现较 大规 模的 赎回 2013-03-15 至 2013-03-18 12 2013 年3 月16 日 194 出现较 大规 模的 赎回 2013-03-16 至 2013-03-18 13 2013 年3 月17 日 193 出现较 大规 模的 赎回 2013-03-17 至 2013-03-18 14 2013 年3 月28 日 143 出现较 大规 模的 赎回 2013-03-28 至 2013-03-29 注:本 基金 合同 约定 : “ 本 基金投 资组 合的 平均 剩余 期限在 每个 交易 日均 不得 超过 141 天 ”。 7.3.2 期 末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分 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27 页


净值的 比例 (% ) 产净值 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87.92 8.84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13.02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4 90 天( 含) —180 天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5 180 天( 含) —397 天 (含 )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合计 100.94 8.84 7.4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9,997,945.72 13.02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9,997,945.72 13.02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9,997,945.72 13.02 9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397 天 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注:上表中, 附息债券 的 成本包括债券 面值和折 溢 价,贴现式债 券的成本 包 括债券投资 成本和内 在应收 利息 。 7.5 期 末按 摊余成 本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五 名 债券 投资 明 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120238 12 国开 38 100,000 9,997,945.72 13.02 注:上 述债 券投 资明 细为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持 有的 全部债 券投 资。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27 页


7.6 “ 影子 定价” 与“ 摊余成 本法 ”确定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2249%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901%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761% 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8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8.1 基 金计 价方法 说明 (1) 基金 持有 的银 行存 款 以本金 列示 ,按 银行 实际 协议利 率逐 日计 提利 息; (2 ) 基 金持 有的 回购 协议 (封 闭式 回购 ) 以成 本列 示, 按实 际利 率在 实际 持 有期间 内逐 日计 提利息 ; (3 ) 基 金持 有的 附息 债券 、 贴 现券 购买 时采 用实 际 支付价 款 (包 含交 易费 用 ) 确定初 始成 本, 每日按 摊余 成本 和实 际利 率计算 确定 利息 收入 ; (4) 基金 持有 的买 断式 回 购以协 议成 本列 示 , 所 产 生的利 息在 实际 持有 期间 内逐日 计提 。 回 购期间对涉及 的金融资 产 根据其资产的 性质进行 相 应的估值。回 购期满时 , 若双方都能 履约,则 按协议进行交 割。若融 资 业务到期无法 履约,则 继 续持有现金 资 产,实际 持 有的相关资 产按其性 质进行 估值 ; (5 ) 基 金持 有的 资产 支持 证券视 同债 券 , 购 买时 采 用实际 支付 价款 ( 包含 交 易费用 ) 确定 初 始成本 ,每 日按 摊余 成本 和实际 利率 计算 确定 利息 收入。 7.8.2 若 本报 告期内 货币 市场基 金持 有剩余 期限 小于 397 天 但剩 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券 ,应声 明本 报告期 内是 否存在 该类 浮动利 率债 券的摊 余成 本 超 过当 日基金 资产 净值的 20% 的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持 有剩 余期限 小于 397 天但 剩余 存续期 超过 397 天的 浮动 利率债 券的 摊 余 成本不 存在 超过 当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20 %的 情况 。 7.8.3 声 明本 基金投 资的 前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本期是 否出 现被监 管部 门立案 调查 , 或 在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形 。 报告期内本基 金投资的 前 十名证券中没 有发行主 体 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的 、 或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证券 。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27 页


7.8.4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280,646.58 4 应收申 购款 6,118,735.08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6,399,381.66 7.8.5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1 、 本基 金的 投资 决策 流程 主要包 括 : 久 期决 策 、 期 限结构 策略 、 类属 配置 策 略和个 券选 择策 略。其中久期 区间决策 由 投资决策委员 会负责制 定 ,基金经理在 设定的区 间 内根据市场 情况自行 调整;期限结 构配置和 类 属配置决策由 固定收益 部 讨论确定,由 基金经理 实 施该决策并 选择相应 的个券 进行 投资 。 2 、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 投资组 合报 告中 数字 分项 之和与 合计 项之 间可 能存 在尾差 。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鹏华理 财 21 天债券 A 947 49,377.04 - - 46,760,057.62 100.00 % 鹏华理 财 21 天债券 B 2 15,023,194.41 10,000,000.00 33.28% 20,046,388.81 66.72% 合计 949 80,934.08 10,000,000.00 13.02% 66,806,446.43 86.98%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 业人员 持有 本基 金 鹏华理 财21 天 债券A 212,670.95 0.4548% 鹏华理 财21 天 债券B - - 合计 212,670.95 0.2769%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27 页


注: (1 )本 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金 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责 人本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本基 金份 额。 (2 )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本 报告期 末未 持有 本基 金份 额 。 (3 )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 本 基金管 理人 从业 人员 投资 、 持 有本 基金 符合 相关 法 律法规 、 中国 证监 会 规定及 相关 管理 制度 的规 定。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鹏华理 财 21 天 债券A 鹏华理 财 21 天 债券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12 月 19 日 ) 基金 份额总 额 1,202,798,320.82 887,242,048.95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202,798,320.82 887,242,048.95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42,461,665.53 203,945,218.69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1,298,499,928.73 1,061,140,878.83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6,760,057.62 30,046,388.81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转 换入 份额 ;总 赎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0.2.1 基 金管 理人 的重 大 人事变 动 :2013 年3 月 , 曹毅先 生不 再担 任基 金管 理人副 总裁 职务 。 上 述事项 已经 公司 董 事 会审 议通过 。


10.2.2 基 金托 管人 的重 大 人事变 动: 报告 期内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未发 生重 大的 人事 变动。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 及对公司 运 营管理及基金 运作产生 重 大影响的,与 本基金管 理 人、基金财 产、基金 托管业 务相 关的 诉讼 事项 。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基金 投资 策略未 改变 。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 聘请 普华 永 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 审 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 本报告 期内 未改 聘为 本基 金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 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27 页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 人涉及托管业 务机构及 其 高级管理人员 在报告期 内 未受到任何 稽查或处 罚。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国金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69.90 100% - 注:交 易单 元选 择的 标准 和程序 1、 基 金管 理人 负责 选 择 代 理本基 金证 券买 卖的 证券 经营机 构, 使用 其交 易单 元作为 基金 的专 用交 易单元 ,选 择的 标准 是: (1 ) 实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注册 资本 不少 于3 亿元 人民币 ; (2 ) 财务 状况 良好 ,各 项 财务指 标显 示公 司经 营状 况稳定 ; (3 ) 经营 行为 规范 ,最 近 二年未 发生 因重 大违 规行 为而受 到中 国证 监会 处罚 ; (4 )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格 ,具备 健全 的内 控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5 )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本基 金进 行证券 交易 的需 要,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6 ) 研究 实力 较强 , 有固 定的研 究机 构 和 专门 的研 究人员 , 能及 时为 本基 金 提供高 质量 的咨 询服 务。 2、选 择交 易单 元的 程序 : 我公司根据上 述标准, 选 定符合条件的 证券公司 作 为租用交易单 元的对象 。 我公司投研 部门定期 对所选定证券 公司的服 务 进行综合评比 ,评比内 容 包括:提供研 究报告质 量 、数量、及 时性及提 供研究服务主 动性和质 量 等情况,并依 据评比结 果 确定交易单元 交易的具 体 情况。我公 司在比较 了多家证券经 营机构的 财 务状况、经营 状况、研 究 水平后,向券 商租用交 易 单元作为基 金专用交 易单元 。本 报告 期内 交易 单元未 发生 变化 。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 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 当期 债券 回 购 成交 总额 的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 2013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27 页


比例 比例 国金证券 - - 2,727,500,000.00 88.75% - - 中信证券 - - 345,791,000.00 11.25% - - 10.8 偏 离度 绝对值 超过 0.5%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偏离度 绝对 值超 过0.5% 的 情况。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8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