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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纯债(163210)

诺安纯债: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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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安 纯 债 定期 开 放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3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诺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3 年8 月27 日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28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3 年 8 月 23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 本报告 期 自2013 年3 月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 6 月 30 日止 。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28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诺安纯 债定 期开 放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163210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3 月 27 日 基金管 理人 诺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882,771,704.77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市 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期 2013-06-24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诺安纯 债 诺安 债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163210 163211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687,298,569.40 份 195,473,135.37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在有 效控 制风 险的 前提下, 通过 对影 响债 券 市场各 类要 素的 分析 以 及 投 资组合 的积 极主 动管 理, 力争获 得超 过业 绩比 较基 准的长 期稳 定收 益。 投资策 略 1、封 闭期 投资 策略 在封闭 期内 , 为合 理控 制 本基金 开放 期的 流动 性风 险, 并满 足每 次开 放期 的 流 动性需 求, 原 则上 本基 金 在投资 管理 中将 持有 债券 的组合 久期 与封 闭期 进 行 适 当的匹 配。 同时 , 在 遵守 本基金 有关 投资 限制 与投 资比例 的前 提下 , 将 主 要 投 资于高 流动 性的 投资 品种 , 减小 基金 净值 的波 动。 2、开 放期 投资 安排 在开放 期 , 本 基金 原则 上 将使基 金资 产保 持现 金状 态, 基金 管理 人将 采取 各 种 有效管 理措 施, 保障 基金 运作安 排, 防范 流动 性风 险, 满 足开 放期 流动 性 的 需 求。 在 开放 期前 根据 市场 情况, 进行 相应 压力 测试 , 制定 开放 期操 作规 范 流 程 和应急 预案 ,做 好应 付极 端情况 下赎 回的 准备 。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三年期 定期 存款 税后 收益 率。 在本基 金合 同生 效至 首次 开放申 购赎 回前 , 上述 “三 年期定 期存 款税 后收 益率 ” 指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当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并 执 行 的 三 年 期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 存 款 基准税 后利 率。 其后 每 次 开放申 购赎 回至 下次 开放 申购赎 回前 , “ 三年 期 定 期 存款税 后收 益率” 指开 放 申购赎 回起 始日 中国 人民 银行公 布并 执行 的三 年 期 金 融机构 人民 币存 款基 准税 后利率 。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者 有更 权威 的、 更 能为市 场普 遍接 受的 业 绩 比 较基准 推出 , 或者 是市 场 上出现 更加 适合 用于 本基 金的业 绩基 准的 指数 时 , 本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在报 中国 证监会 备案 后变 更业 绩比 较基准 并及 时公 告, 但 不 需 要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28 页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其 预期收 益和 风险 水平 高于 货币市 场基 金 , 低 于混 合 型 基金和 股票 型基 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诺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陈勇 赵会军 联系电 话 0755-83026688 010-66105799 电子邮 箱 info@lion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998 95588 传真 0755-83026677 010-66105798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 网址 www.lionfund.com.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深圳市 深南 大 道4013 号兴 业银行 大 厦19-20 层 诺安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基金级 别 诺安纯 债 诺安 债C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3 年3 月27 日 - 2013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2013 年3 月27 日 - 2013 年 6 月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5,390,223.99 1,327,970.75 本期利 润 5,211,048.88 1,277,135.97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076 0.0065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0.80% 0.7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3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076 0.0065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692,509,618.28 196,750,271.34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8 1.007 注:① 上述 基金业绩 指标 不包括持有 人申购或 交易 基金的各项 费用,计入 费用 后实际收益 水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②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基 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收 入( 不含 公允 价值 变 动收益)扣 除相 关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28 页


费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 为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 公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③ 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是 采 用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 润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 部分的 孰低 数。 ④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3 年3 月 27 日 生效, 截止2013 年6 月30 日,本 基金 成立未 满 1 年。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诺安纯 债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20% 0.08% 0.35% 0.02% -0.15% 0.06% 过去三 个月 0.80% 0.05% 1.07% 0.01% -0.27% 0.04%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0.80% 0.05% 1.13% 0.01% -0.33% 0.04%








诺安 债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10% 0.08% 0.35% 0.02% -0.25% 0.06% 过去三 个月 0.70% 0.05% 1.07% 0.01% -0.37% 0.04%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0.70% 0.05% 1.13% 0.01% -0.43% 0.04% 注: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三 年期 定期 存款 税后 收益率 。 在本基金合同 生效至首 次 开放申购赎回 前,上述 “ 三年期定期存 款税后收 益 率”指基金 合同生效 当日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 并 执行的三年期 金融机构 人 民币存款基准 税后利率 。 其后每次开 放申购赎 回至下 次开 放申 购赎 回前 , “三年 期定 期存 款税 后收 益率” 指开 放申 购赎 回起 始日中 国人 民银 行公 布并执 行的 三年 期金 融机 构人民 币存 款基 准税 后利 率。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诺安纯 债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28 页


诺安 债 C 注:①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生 效,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成 立未 满 1 年。 ②本基 金的 建仓 期为2013 年3 月27 日至 2013 年 9 月 26 日,截至2013 年 6 月 30 日,本 基金 建仓 期未 满6 个 月。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截至 2013 年8 月27 日, 本 基金 管理 人共 管理 二十八 只开 放式 基金 : 诺 安平衡 证券 投资 基金 、 诺安货币市场 基金、诺 安 股票证券投资 基金、诺 安 优化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诺安 价值增长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28 页


股票证券投资 基金、诺 安 灵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诺安成 长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诺安增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诺安中 证 100 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 诺 安中 小盘 精选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诺安主题精选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诺 安全球黄 金 证券投资基金 、上证新 兴 产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诺安 上 证新兴产业交 易型开放 式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 基 金、诺安保 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多 策 略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诺安油气能源 股票证券 投 资基金(LOF ) 、诺安 全球收益不动 产证券投 资 基金、诺安新 动力灵活 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诺安中证创 业成长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 诺 安汇鑫 保 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诺 安双 利债 券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中小板等权重 交易型开 放 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诺 安中小板等权 重交易型 开 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诺安纯债 定 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诺安鸿鑫 保本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 金、诺安 信用债 券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诺安 稳固收 益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汪洋 诺 安 增利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 经 理、 诺安 优 化 收 益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基 金 经理、 诺 安双 利 债 券 型发 起式 证 券 投 资基 金基 金 经理、 诺 安纯 债 定 期 开放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2012 年3 月27 日 - 2 硕 士 ,具 有 基金 从业 资格。 曾 任 职 于招 商 银行 总行 ,从事 债 券投资 工作 。2011 年7 月 加入 诺 安 基金 管 理有 限公 司,任 基 金经理 助理 。于 2011 年 12 月 起 任 诺安 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2012 年1 月起 任 诺 安优 化 收益 债券 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2 年 11 月起任 诺 安 双利 债券 型发起 式 证 券 投 资基 金 基金 经 理,2013 年 3 月起 任诺 安纯 债定 期 开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谢志华 诺 安 纯债 定期 开 放 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诺安 鸿鑫 保 本 混 合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诺安 信用 债 券 一 年定 期开 放 债 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 金 基金 经理 、 2013 年5 月25 日 - 7 理学硕 士, 具有 基金 从业 资 格。 曾 先 后任 职 于华 泰证 券有限 责 任 公 司、 招 商基 金管 理有限 公 司 , 从事 固 定收 益类 品种的 研 究、 投资 工作 。 曾 于 2010 年 8 月至2012 年8 月任 招商 安 心收 益 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 理,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8 月 任 招商 安 瑞进 取债 券型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2012 年 8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28 页


诺 安 稳固 收益 一 年 定 期开 放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月 加 入 诺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任投 资经 理 ,2013 年5 月 起 任 诺安 鸿 鑫保 本混 合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及 诺安 纯债 定期开 放 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基金经 理,2013 年6 月 起 任诺 安 信 用债 券 一年 定期 开放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3 年8 月起 任 诺 安稳 固 收益 一 年 定期 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注:① 此处汪 洋先生的 任 职日期为本基 金合同生 效 之日,谢志华 先生的任 职 日期为公司 作出决定 并对外 公告 之日; ②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等。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报告期 间, 诺安 纯债 定 期 开 放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人严 格遵 守了 《中 华人 民 共和国 证券 投 资基金 法 》 及 其他 有关 法 律法规, 遵 守了 《诺 安纯 债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 的 规 定, 遵 守了 本公 司管 理制 度 。本基 金投 资管 理未 发生 违法违 规行 为。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根据中 国证 监 会 2011 年 修 订的《 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本公 司更 新并完 善了 《 诺安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 。 制 度的 范围 包括 境内 上 市股票 、 债券 的一 级 市场申 购、 二级 市场 交易 等投资 管理 活动 , 同 时涵 盖投资 授权 、 研 究分 析、 投 资决 策、 交易 执行、 业绩评 估等 投资 管理 活动 相关的 各个 环节 。 投资研究方面 ,公司设 立 全公司所有投 资组合适 用 的证券备选库 ,在此基 础 上,不同投资 组 合根据其投资 目标、投 资 风格和投资范 围的不同 , 建立不同投资 组合的投 资 对象备选库 和交易对 手备选库;公 司拥有健 全 的投资授权制 度,明确 投 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总 监 、投资组合 经理等各 投资决策主体 的职责和 权 限划分,投资 组合经理 在 授权范围内可 以自主决 策 ,超过投资 权限的操 作需要经过严 格的审批 程 序;公司建立 了统一的 研 究管理平台, 所有内外 部 研究报告均 通过该研 究管理 平台 发布 ,并 保障 该平台 对所 有研 究 员 和投 资组合 经理 开放 。 交易执行方面 ,对于场 内 交易,基金管 理人在投 资 交易系统中设 置了公平 交 易功能,交易 中 心按照时间优 先、价格 优 先的原则执行 所有指令 , 如果多个投资 组合在同 一 时点就同一 证券下达 了相同方向的 投资指令 , 并且市价在指 令限价以 内 ,投资交易系 统自动将 该 证券的每笔 交易报单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28 页


都自动按比例 分拆到各 投 资组合;对于 债券一级 市 场申购、非公 开发行股 票 申购等非集 中竞价交 易的交易分配 ,在参与 申 购之前,各投 资组合经 理 独立地确定申 购价格和 数 量,并将申 购指令下 达给交易中心 。公司在 获 配额度确定后 ,按照价 格 优先的原则进 行分配, 如 果申购 价格 相同,则 根据该价位各 投资组合 的 申购数量进行 比例分配 ; 对于银行间市 场交易、 固 定收益平台 、交易所 大宗交易,投 资组合经 理 以该投资组合 的名义向 交 易中心下达投 资指令, 交 易中心向银 行间市场 或交易对手询 价、成交 确 认,并根据“ 时间优先 、 价格优先”的 原则保证 各 投资组合获 得公平的 交易机 会。 本报告 期内 ,公 平交 易制 度总体 执行 情况 良好 ,未 发现违 反公 平交 易制 度的 情况。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公 司对 不同 投资组 合不 同时 间区 间 ( 日内、3 日 内、5 日内) 的 同向交 易价 差进 行了分析,未 发现投资 组 合之间存在违 反公平交 易 原则的异常情 况。此外 , 不存在所有 投资组合 参与的 交易 所公 开竞 价同 日反向 交易 成交 较少 的单 边成交 量超 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量 的 5% 的情况。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3 年上 半年 经济 复苏 势 头依然 疲弱 ,CPI 低 位徘 徊, 央 行货 币政 策以 观望 为主。2013 年前 5 个 月, 债券 市场 行情 向 好,债 券收 益率 有所 下行 。进 入 6 月 后, 由于 长短 期多重 因素 叠加 ,资 金面骤然紧张 ,回购利 率 一度创出新高 ,债券收 益 率快速上行, 短端上行 幅 度较大。而 后随着资 金面缓 解, 收益 率有 所回 落。诺 安纯 债基 金前 期控 制了建 仓步 伐, 随后 利 用 6 月下 旬资 金面 的冲 击,适 时配 置了 部分 债券 仓位。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报 告期 末, 诺安 纯债 的基金 份额 净值 为1.008 元, 本 报告 期基 金份 额净 值 增长率 为0.80%, 同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 1.13% 。 截至报 告期 末, 诺安 债C 的 基金份 额净 值 为1.007 元, 本报告 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0.70%, 同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 1.13%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下半年, 在宏观经 济 处于变革期的 大背景下 , 债券市场也将 继续经历 前 所未有的变化 。 利率市场化环 境下资金 成 本的重新定位 、信用体 系 的市场化重构 、货币政 策 运作手段的 转变、债 券市场监管政 策的变革 、 都将给市场带 来深远影 响 ,也将带来诸 多新的投 资 机会。我们 将根据市 场行情 的节 奏变 化及 时进 行合理 的组 合调 整。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28 页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遵守 《 企业 会计 准则》 、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 业务指 引 》 以 及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 会 颁布的《关于 证券投资 基 金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 〉 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 计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 与 《关于进一步 规范证券 投 资基金估值业 务的指导 意 见》等相关 规定和基 金合同的约 定,日常估 值由 本基金管理 人与本基 金托 管人 一同进 行,基金份 额净 值由本基金 管理人 完成估 值后,经 本基 金托 管 人复核 无误 后由 本基 金管 理人对 外公 布。 月末 、 年 中 和年末 估值 复核 与 基金会 计账 务的 核对 同时 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 制定了证 券 投资基金的估 值政策和 程 序,并由研究部 、财务综 合 部、监察稽 核 部和风 险控 制部 、 固定 收 益部及 基金 经理 等组 成了 估值小 组, 负责 研究 、 指 导 基金估 值业 务 。 估 值 小组成员均 为公司各 部门 人员,均具有 基金从业 资格 、专业胜任 能力和相 关工 作经历,且之 间不存 在任何重大 利益冲突 。基 金经理作为 公司估值 小组 的成员,不介 入基金日 常估 值业务,但应 参加估 值小组会议, 可以提议 测算 某一投资品 种的估值 调整 影响,并有权 表决有关 议案 但仅享有一 票表决 权, 从 而将 其影 响程 度进 行 适当限 制, 保证 基金 估值 的 公平、 合理,保 持估 值政 策 和程序 的一 贯性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签约 与 估值相 关的 定价 服务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在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件 的前提 下, 本基 金每 年收 益分配 次数 最多 为 12 次 , 每次收 益分 配比 例不得 低于 该次 可供 分配 利润 的 50 % , 若《 基金 合 同》生 效不 满3 个月 可不 进行收 益分 配;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进 行利润 分配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本 基金托 管 人在对诺安纯 债定期开 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 托 管过程中,严 格 遵守《证券投 资基金法 》 及其他法律法 规和基金 合 同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 任 何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利益 的行 为, 完全 尽职 尽责地 履行 了基 金托 管人 应尽的 义务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诺安纯债 定 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的管理人—— 诺安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在 诺安纯债定期 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运 作 、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 基 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计算、基金费 用开支等 问 题上,不存在 任何损害 基 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 为 , 在各重要 方面的运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28 页


作严格 按照 基金 合同 的规 定进行 。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 对诺安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和披 露 的诺安纯债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3 年半 年度 报告 中财 务 指标、 净值 表现 、 利 润分 配情况 、 财 务会 计报 告、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进行了 核查 ,以 上内 容真 实、准 确和 完整 。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 诺安 纯债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3 年6 月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3 年 6 月30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45,685,241.78 结算备 付金 21,213,636.37 存出保 证金 184.88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616,977,301.68 其中: 股票 投资 -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616,977,301.68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38,200,897.3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应收利 息 8,019,607.90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930,096,869.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3 年 6 月30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28 页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40,000,000.00 应付赎 回款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510,895.25 应付托 管费 145,970.06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64,600.81 应付交 易费 用 7,968.55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107,545.62 负债合 计 40,836,980.29 所有者权 益:


实收基 金 882,771,704.77 未分配 利润 6,488,184.85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889,259,889.62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930,096,869.91 注:本 报告 期会 计报 表的 实际编 制期 间为 2013 年 3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到 2013 年 6 月 30 日 , 无 上年 度可 比 数 据 。 报告 截止 日 2013 年6 月 30 日,基 金份 额总 额882,771,704.77 份, 其 中, A 级基 金份 额净 值1.008 元, 基金 份额687,298,569.40 份;C 级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7 元,基 金份 额195,473,135.37 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 诺安 纯债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3 月 27 日至2013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3 年3 月27 日至 2013 年 6 月30 日 一、收入 8,950,009.28 1.利息 收入 9,139,229.77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222,709.50 债券利 息收 入 2,552,682.58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6,363,837.69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28 页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 填列 ) -230,009.89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40,789.40 减:二、费用 2,461,824.43 1.管 理人 报酬 1,613,708.34 2.托 管费 461,059.50 3.销 售服 务费 204,103.90 4.交 易费 用 4,405.52 5.利 息支 出 61,811.55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61,811.55 6.其 他费 用 116,735.62 三、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6,488,184.85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6,488,184.85 注:本 报告 期会 计报 表的 实际编 制期 间为 2013 年 3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到 2013 年 6 月 30 日 ,无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 数据。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 诺安 纯债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3 月 27 日至2013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3 月 27 日至 2013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 882,771,708.70 - 882,771,708.70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6,488,184.85 6,488,184.85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 填列) -3.93 - -3.93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3.93 - -3.93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 ( 净值 减 少以“- ”号 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882,771,704.77 6,488,184.85 889,259,889.62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28 页


(基金 净值 ) 注:本 报告 期会 计报 表的 实际编 制期 间为 2013 年 3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到 2013 年 6 月 30 日 ,无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 数据。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奥成 文______














______ 薛 有为______














____ 薛有 为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诺安纯 债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简称 “本基金 ”) , 经 中国 证监 会 (证 监许可 【2012 】 1363 号) 《关 于核 准诺 安纯 债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募集 的批 复 》 批 准 , 于2013 年 2 月 28 日到 2013 年 3 月 20 日向 社会进 行公 开募 集, 经国 富浩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审 验 , 截至 2013 年 3 月 26 日 止 ,通过 场内 认购 方式 募集 资金净 额为 人民 币 33,635,000.00 元 ,有 效 认 购 金 额 产 生 的 利 息 折 合 为 2,273.00 份基金份额; 通 过 场 外 认 购 方 式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848,802,282.21 元, 有 效 认购金 额产 生的 利息 折合 为 332,153.49 份 基金 份 额; 通 过场 内及 场外 认购方 式募 集基 金份 额 882,771,708.70 份, 投 资者 户数共 计 6,512 户。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为 2013 年3 月27 日, 合同 生效 日 基金份 额 为 882,771,708.70 份 基金 单位 。 经深圳 证券 交易 所( 以下 简称: 深交 所) 深证 上【2013 】196 号文 核准 同意 , 本基 金 A 类基 金份额 于 2013 年 6 月 24 日在深 交所 挂牌 交易 。 未 上市交 易的 份额 托管 在场 外,其 中 A 类 基金 份 额可跨系统转 托管至深 圳 证券交易所场 内后即可 上 市流通,C 类 基金份额 不 能进行跨系 统转托管 至场内 。本 基金 自2013 年 6 月24 日开 通A 类基 金 份额的 跨系 统转 托管 业务 。 本基金为契约 型开放式, 存 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 基 金管理人为诺 安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 为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 诺安 纯债 定期 开 放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合 同》 、 《 诺安 纯债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等 文件 已按 规定报 送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财政 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颁 布 的 企业 会计 准则(以 下简 称 “ 企业 会计 准 则”) 和中 国证 券业 协会 于 2007 年 5 月 15 日 颁布 的《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 布的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 披露 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 基 金信息披露 内容与 格 式准则 》第 3 号 《半 年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 规则》 第 3 号《 会 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XBRL 模 板第3 号<年 度报 告 和半年 度报 告>》等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28 页


通知及 其他 相关 规定 和基 金合同 的规 定而 编制 。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符 合企 业会计 准则 的要 求, 真实、 完整地 反映 了本 基 金 2013 年6 月30 日的 财务状 况以 及2013 年3 月 27 日 (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3 年 6 月 30 日的 经营 成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 6.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6.4.4.1 会 计年 度 自公 历1 月1 日至 12 月31 日止 。 本 报告 期财 务报 表 的实际 编制 期间 为2013 年3 月27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2013 年 6 月30 日。 6.4.4.2 记 账本 位币 以人民 币为 记账 本位 币。 记账单 位为 元。 6.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融资产 于初 始确 认时 分类 为: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 持 有至 到期 投资、贷款和 应收款项 及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本 基 金持 有的股票 投资和债 券 投资按持有 意图和持 有能力划分为以公 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本 基金 目 前持 有 的 其 他 金 融资 产划分 为应 收款 项。


金融负债于 初始确认 时分 类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 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 融 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 。本 基金 目前 持有 的金融 负债 划分 为其 他金 融负债 。 6.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 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 一方时, 于交易日按取得时 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 确认 金额 。 以 公允 价 值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取 得时 发 生的相 关交 易费 用 计入当期损益; 支 付的 价 款中 包 含 已 宣 告 但 尚未 发 放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债 券起 息 日或 上 次 除 息 日 至购 买日止的利息, 单 独确 认 为应 收 项 目 。 应 收 款项 和 其他 金 融 负 债 的 相 关交 易 费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金 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 期间取得的 利息或现金 股利,应当 确认 为当期收益 。应收款 项和 其他金融负 债采用实 际利 率法,以成本 进行后 续计量,在 摊销 时产 生的 利 得或损 失, 应当 确认 为当 期 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 融资产现 金 流量的合同权 利已终止 或 该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 乎 所有的风险和 报 酬已转 移时,终 止确 认该 金 融资产 。终 止确 认的 金融 资产的 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于 交易 日结 转。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28 页


金融负 债的 现时 义务 全部 或部分 已经 解除 的, 终止 确 认该金 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 处置该 金融 资产 或 金融负债时, 其公允价 值与 初始入账金 额之间的 差额 应确认为投 资收益,同 时调 整公允价值 变动收 益。 6.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 持有 的股 票投 资和 债券投 资按 如下 原则 确定 公允价 值并 进行 估值 :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日无交 易, 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 发 生重大变化且 证券发行 机 构未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 的 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 交易日 的市 场交 易价 格确 定公允 价值 。 (2)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如 估值 日无 交易 且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大 变化 , 参 考类似 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重 大变 化等 因素 ,调 整最近 交易 市价 以确 定公 允价值 。 (3)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 市场,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普 遍 认同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 易价格 验证具 有可靠性的估 值技术确 定 公允价值。估 值技术包 括 参考熟悉情况 并自愿交 易 的各方最近 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 参 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 融 工具的当前公 允价值、 现 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 技 术时,尽可能 最大程度 使 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用 与 本基金特定 相关的参 数。 6.4.4.6 金 融资 产和 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金具有 抵销已确 认 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的 法 定权利,且该种 法定权利 现 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 净额结 算或同时变现该金 融资产 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时, 金 融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以 相互抵 销后 的金 额在 资产 负债表 内列 示。 除此 以外,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在资 产负债 表内 分别 列 示, 不予相 互抵 销。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的 基 金份额总额所 对应的金 额 。由于申购和 赎回引起 的 实收基金份额 变 动分别于基金 申购确认 日 及基金赎回确 认日确认 。 上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 括 基金转换所 引起的转 入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减少 。 6.4.4.8 损益 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 和 未实现两部分。损益平 准 金( 已实现) 为 在 申 购 或 赎回 基 金 份 额 时, 申购或赎回 款项中包 含的 按累计未分 配的已实 现损 益/(损失)占 基金净值 比例 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 准金( 未实现) 为在申购 或 赎回基金份 额时,申购 或赎 回款项中包 含的按累 计未 实现利得/( 损失)占 基金净 值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 损益平 准金 于基 金申 购确 认日或 基金 赎回 确认 日确 认。 损 益平 准金(未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28 页


实现) 和损 益平 准金( 已实 现)均在 “ 损益 平准 金 ” 科 目中核 算, 并于 期末 全额 转 入未分 配利 润。 6.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股票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现金股利 扣除由 上 市 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 得 税后的净额确 认 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在 持有期间应取 得的按票 面 利率计算的利 息扣除在 适 用情况下由 债券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为利 息收 入。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 其公允价值与 初始确认 金 额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投 资 收益,其中 包括从公 允价值 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值 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则 按直线 法计 算。 6.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报酬 和托 管费在 费用 涵盖 期间 按基 金合同 约定 的费 率和 计算 方法逐 日确 认。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也可 按直 线法 计算 。 6.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在符 合有 关基 金分 红 条件的 前提 下, 本基 金每 年收益 分配 次数 最多 为 12 次,每 次收 益 分配比 例不 得低 于该 次可 供分配 利润 的50 % , 若 《 基金合 同 》 生 效不 满3 个 月可不 进行 收益 分配 ; (2) 本基 金收 益分 配方 式 分两种 : 现金 分红 与红 利 再投资 。 登记 在注 册登 记 系统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开 放式 基金 账户 下的 基金份 额, 可选 择现 金红 利 或 将现 金红 利自 动转 为基 金份额 进行 再投 资; 若投资者不选 择,本基 金 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 现 金分红;登记 在证券登 记 结算系统基 金份额持 有人深圳证券 账户下的 基 金份额,只能 选择现金 分 红的方式,具 体权益分 配 程序等有关 事项遵循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及中 国证 券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的相关 规定 ; (3) 基金 收益 分配 后基 金 份额净 值不 能低 于面 值; 即基金 收益 分配 基准 日的 基金份 额净 值减 去每单 位基 金份 额收 益分 配金额 后不 能低 于面 值。 (4) 由于 本基 金A 类基 金 份额不 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 而 C 类 基金 份额 收取 销售 服务费 , 各基 金 份额类 别对 应的 可供 分配 利润将 有所 不同 。 本 基金 同一类 别的 每一 基金 份额 享有同 等分 配权 ; (5)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关 另有规 定的 ,从 其规 定。 6.4.4.12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本报告 期无为处 理 对基金财务状 况及基金 运 作有重大影响 的事项而 采 取的其他会计 政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28 页


策和会 计估 计。 6.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差 错更 正。 6.4.6 税项 1 、印 花税 (1)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基 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 买 卖股票,交 易印 花税 按单 边 征收方式, 卖 出股票 按 1‰ 征收, 买入 股 票不征 收。 (2)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 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其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 权转让,暂 免征 收印 花税 。 2 、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1)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 务总局 财税 字[2004]78 号 文 《 关于 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的 通知 》 , 自2004 年1 月1 日起,对 证 券投资 基金(封 闭式 证券 投 资基金,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 理人 运用 基 金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 企 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 对 证券 投资 基金 从证 券 市场中 取得 的收 入, 包括 买 卖股票 、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股权的 股息 、 红 利 收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 其 他收入,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 税。 (2) 基金 作为 流通 股股 东 在股权 分置 改革 过程 中收 到由非 流通 股股 东向 其支 付的股 份、 现金 等对价,暂 免征 收企 业所 得 税。 3 、个 人所 得税 (1)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 务总局 财税 字[2002]128 号文 《 关于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有关 税收 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对 基金取得的股 票的股息 、 红利收 入、债 券的利息 收 入及储蓄利 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债券发行 企 业及金融机构 在向基金 派 发股息、红利 收入、债 券 的利息收入 及储蓄利 息收入 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2)根据财政 部、国家税 务总局、证监 会财税《2012 》85 号文《 关于实施 上 市公司股息 红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28 页


利差别 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问 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 自2013 年 1 月 1 日起 , 证券投 资基 金从 公开 发行和 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司 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月以 内(含 1 个月 ) 的,其 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 ,暂 减 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 得额 ; 持 股 期 限超 过1 年 的, 暂减 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额 。 上述 所得 统一 适 用20% 的税 率计 征个 人所得 税。 (3)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 务总局 财税[2008]132 号 《财政 部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储蓄 存款 利息 所得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知 》 , 自2008 年10 月9 日起暂 免征 收储 蓄存 款利 息所得 个人 所得 税 。 (4) 基金 作为 流通 股股 东 在股权 分置 改革 过程 中收 到由非 流通 股股 东向 其支 付的股 份、 现金 等对价 ,暂 免征 收个 人所 得税。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存在 控制 关系 或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关 联方未 发生 变化 。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诺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发起人 、管 理人 、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托管人 、代 销机 构 注:下 述关 联方 交易 均在 正常业 务范 围内 ,按 一般 商业条 款订 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6.4.8.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股 票交 易。 6.4.8.1.2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 易。 6.4.8.1.3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不存 在应 支付关 联方 的佣 金。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28 页


2013 年 3 月 27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3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1,613,708.34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636,762.91 注:① 本 基金 的管 理费 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70% 年 费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7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②基金管理费 每日计算 , 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 按 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 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 管理费 划款 指令 ,基 金托 管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2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支 付给 基金 管 理 人。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 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3 月27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3 年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461,059.50 注:① 基 金的 托管 费按 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20% 的年 费率 计提 。托 管费 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2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② 基 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日累 计至 每月 月末 , 按 月支付 ,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 基金托 管人 发送 基金 托管费 划款 指令 , 基 金托 管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2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支 取。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日 等, 支付 日 期顺延。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3 年 3 月 27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诺安纯 债 诺安 债C 合计 诺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管理 人) - 27,511.71 27,511.71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托管 人) - 157,312.32 157,312.32 合计 - 184,824.03 184,824.03 注:① 本 基金A 类 份额 不 收取销 售服 务费 ,C 类基 金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年费 率为 0.40% 。 本基金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 C 类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40% 年 费率 计提 。 ② 销 售服 务费 额计 算方 法 如下: H=E×0 .40% ÷ 当 年天 数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28 页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③ 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 提, 按 月支 付。 由基 金管 理 人向基 金托 管人 发送 基金 销售服 务费 划款 指 令,基 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2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产 中一 次性 支取 ,由 注册登 记机 构代 收 , 注册登记机构 收到后按 相 关合同规定支 付给基金 销 售机构等。若 遇法定节 假 日、公休日 等,支付 日期顺 延。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与关 联方 无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购) 交易 。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没 有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6.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报告 期末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的 其他 关联 方无 投资 本基金 的情 况。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 3 月 27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685,241.78 3,375.65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在承 销期 内无 参与 关联方 承销 证券 的情 况。 6.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 无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 6.4.9 期 末(2013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流通受 限证 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不 存在 因认购 新发 或增 发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 券。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28 页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 本基 金从 事银 行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额 为0.00 元,无 债券作 为质 押。 6.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2013 年6 月30 日止,本 基金 从事 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 额0.00 元。 该类 交易要 求本 基金 在回 购期 内持有 的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的债券 或在 新质 押 式 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 低 于 债 券 回 购 交 易 的 余 额。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616,977,301.68 66.33 其中: 债券 616,977,301.68 66.33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38,200,897.30 25.61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66,898,878.15 7.19 6 其他各 项资 产 8,019,792.78 0.86 7 合计 930,096,869.91 100.00


7.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7.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28 页


7.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7.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7.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7.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237,954,301.68 26.76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238,827,000.00 26.86 6 中期票 据 140,196,000.00 15.77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616,977,301.68 69.38


7.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280485 12 遵 国投 债 500,000 51,555,000.00 5.80 2 041354005 13 京投 CP001 400,000 39,880,000.00 4.48 3 1382297 13 江北 嘴MTN1 400,000 39,808,000.00 4.48 4 041360018 13 赣铁 CP001 400,000 39,776,000.00 4.47 5 1380189 13 渝 大足 债 300,000 30,348,000.00 3.41 7.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大 小排名 的 前 十名 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28 页


7.8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7.9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9.1 本 基金 本报告 期投 资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 本期 没有出 现被 监管部 门立 案 调 查的 情形, 也没 有出现 在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形 。 7.9.2 本 基金 本报告 期末 未持有 股票 。 7.9.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84.88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8,019,607.90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019,792.78


7.9.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7.9.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7.9.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原 因, 分项 之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28 页


( 户)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诺安 纯债 4,828 142,356.79 105,368,650.13 15.33% 581,929,919.27 84.67% 诺安 债C 1,675 116,700.38 25,003,375.00 12.79% 170,469,760.37 87.21% 合计 6,503 135,748.38 130,372,025.13 14.77% 752,399,679.64 85.23% 注:① 分级 基金机构/ 个 人投资者持 有份额占 总份 额比例的计 算中,对下 属分 级基金,比例 的分母 采 用 各 自 级 别 的份 额, 对 合计 数, 比 例 的 分 母采 用 下 属分 级 基 金 份 额 的合 计 数( 即期 末 基 金 份 额总 额) 。 ② 户 均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合 计=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期 末持有 人户 数合 计。 8.2 期 末上 市基金 前十 名持有 人 诺安纯 债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 公司( 中航 工业 财务 ) 30,004,050.13 4.37% 2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自有 资 金 20,001,700.00 2.91% 3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 公司- 传统 保险 产品 10,000,800.00 1.46% 4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企业年 金计 划- 交通 银行 10,000,350.00 1.46% 5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 责任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中 国工商银 行1 10,000,350.00 1.46% 6 兰州铁路局企业年 金计划 — 中国工 商银 行1 10,000,350.00 1.46% 7 乌鲁木齐铁路局企 业年金计 划-中 国建 设银 行 1 10,000,350.00 1.46% 8 徐林芬 4,999,675.00 0.73% 9 王雪光 4,999,675.00 0.73% 10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 公司企业 年金计 划- 中国 银 行 1 4,999,675.00 0.73% 注:以 上信 息中 ,持 有人 名称及 持有 份额 由中 国证 券登记 结算 有限 公司 提供 。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诺安纯 债 - -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28 页


持有本 基金 诺安 债C 1,001.89 0.0005% 合计 1,001.89 0.0001% 注:① 分级 基金机构/ 个 人投资者持 有份额占 总份 额比例的计 算中,对下 属分 级基金,比例 的分母 采 用 各 自 级 别 的份 额, 对 合计 数, 比 例 的 分 母采 用 下 属分 级 基 金 份 额 的合 计 数( 即期 末 基 金 份 额总 额) 。 ② 户 均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合 计=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期 末持有 人户 数合 计。 ③本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 基金投 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持有 该只 基金 的数 量区 间为 0 。 ④本基 金基 金经 理 持 有该 只基金 的数 量区 间 为0。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诺安纯 债 诺安 债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3 月 27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687,298,573.33 195,473,135.37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 -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3.93 -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87,298,569.40 195,473,135.37 注:① 总申 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换 入份 额, 总赎 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②总赎 回份 额数 为转 托管 业务所 发生 的强 增强 减所 造成的 。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报告期 内未 召开 本基 金的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没 有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报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托管 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没 有发 生重 大人 事变 动。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报告期 内没 有涉 及本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事项 。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28 页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报告期 内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策略没 有发 生重 大改 变。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聘请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没有 发生 变更 。 2013 年7 月6 日, 基金 管 理人发 布了 《 诺安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关于 旗下 基金 改聘会 计师 事务 所的公 告》 的公 告,自 2013 年 7 月 6 日起 ,负 责审 计本基 金基 金财 产的 会计 师事务 所为 德勤 华 永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伙 ) 。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报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没有 受到 监管 部门 稽查 或处罚 的任 何 情 形。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招商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注: (1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进行 股票 投资 。 (2 ) 本报 告期 租用 证券 公 司交易 单元 的变 更情 况: 本期新 增2 家证 券公 司 的2 个交 易单 元: 招商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1 个 交易 单元) 、 中 信建 投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1 个 交易 单元) 。 (3 ) 专用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 标准和 程序 基金管 理人 选择 使用 基金 专用交 易单 元的 证券 经营 机构的 选择 标准 为: (1) 实 力雄 厚, 信誉 良好, 注册资 本不 少 于3 亿元 人 民币。 (2) 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3) 经 营行 为规 范, 最近 两 年未发 生重 大违 规行 为而 受到中 国证 监会 处罚 。 (4) 内部 管 理规 范、 严格,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并 能 满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 要求。 (5) 具备基 金运作所 需的 高效、安全的 通讯条件, 交 易设施符合代 理本基金 进 行证券交易 的需要,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6) 研究实力较强, 有 固 定 的 研 究 机 构 和 专 门 的 研 究 人 员, 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基金管 理人 根据 以上 标准 进行评 估后 确定 证券 经营 机构的 选择,与 被选 择的 券 商签订 《专 用证 券交易 单元 租用 协议 》 。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2013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28 页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招商证券 5,831,061.90 98.06% 2,553,238,000.00 26.61% - - 中信建投 115,153.80 1.94% 7,043,100,000.00 73.39% - -


§11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基金管 理人 于2013 年 7 月 6 日 发布 了 《 诺安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 下基 金改聘 会计 师 事 务所的 公告 》 的公 告 , 自 2013 年7 月6 日 起 , 负 责 审计本 基金 基金 财产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为德 勤 华永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





投资者对本报告 书如有疑 问,可致电本基 金管理人 全国统一客户服 务电话:400-888-8998 , 亦可至 基金 管理 人网 站www.lionfund.com.cn 查阅 详情。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8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