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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保本2(487021)

工银保本2: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 信 保本 2 号 混 合型 发 起 式 证券 投 资
基金2013 年 半 年 度 报告 摘要 
 
2013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三年八 月二十四日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3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3 年 8 月 20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 本报告 期 自2013 年2 月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至 06 月 30 日止。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3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保 本2 号混 合发 起 基金主 代码 48702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2 月 7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151,611,247.69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依照保 证合 同, 通过 运用 恒定比 例投 资组 合保 险策 略, 控制本 金损 失的 风险 ,并 在基金 本金 安全 的基 础上 实 现基金 资产 的稳 定增 值。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在资 产配 置策 略 上 ,采用 恒定 比例 投资 组合 保 险策略 (Constant-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 CPPI) 来实 现保 本和 增值 的目标 。 业绩比 较基 准 人民币 税后 三年 期银 行定 期存款 利率 。在 本基 金成 立 当年, 上述 “三 年期 定期 存款利 率” 指基 金合 同生 效 当日中 国人 民银 行公 布并 执行的 三年 期“ 金融 机构 人 民币存 款基 准利 率” 。其 后的每 个自 然年 ,“ 三年 期 定期存 款利 率” 指当 年第 一个工 作日 中国 人民 银行 公 布并执 行的 三年 期 “ 金融 机构人 民币 存款 基准 利率 ”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是一 只保 本混 合型 基金, 属于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 品种。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石立平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10-63639180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1-9999 95595 传真 010-66583158 010-63639132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3 页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 理 人 互 联 网 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3 年2 月7 日 - 2013 年6 月 30 日 )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4,791,734.15 本期利 润 1,980,374.72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016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0.1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3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009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152,690,824.22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1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是指 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投 资收 益、其 他收 入( 不含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3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3 年2 月7 日 ,截 至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未满半 年 。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1.48% 0.26% 0.35% 0.02% -1.83% 0.24% 过去三 个月 -0.20% 0.17% 1.06% 0.01% -1.26% 0.16%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0.10% 0.14% 1.68% 0.02% -1.58% 0.12%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3 年2 月7 日。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3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2 月7 日 生效, 截至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基 金合同 生效 不满 一 年 。


2 、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 本 基 金建仓 期为 六个 月 。 建 仓 期满 , 本 基金 的各 项投 资 比例应 符合 基金 合同关于投资 范围及投 资 限制的规定: 本基金股 票 等风险资产占 基金资产 的 比例不高于 40%;债 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 款 等安全资产占 基金资产 的 比例不低于 60%;每 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 期货合 约需 缴纳 的交 易保 证金后 , 保 持不 低于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5% 的现 金或 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券;本基 金在任何 交 易日终,持有 的卖出股 指 期货合约价值 不超过基 金 持有的股票 总市值; 基金所 持有 的股 票市 值和 买入、 卖出 股指 期货 合约 价值, 合计 (轧 差计 算) 不 超过基 金资 产 的 40% 。 3.3 其 他指 标 无 。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3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 ,是 我国第 一家 由 银 行直接 发起 设立 并控 股的 合资基 金管 理公 司, 注册 资本 为 2 亿 元人 民币 ,注 册地在 北京 。公 司 目 前拥有公募基 金、企业 年 金、QDII、 特定客户 资产 管理和全国社 保基金投 资 管理人等多项 业务资 格。 截至2013 年6 月30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37 只 开放 式 基金—— 工 银瑞 信核 心价 值股票 型基 金、 工银瑞信货币 市场基金 、 工银瑞信精选 平衡混合 型 基金、工银瑞 信稳健成 长 股票型基金 、工银瑞 信增强收益债 券型基金 、 工银 瑞信红利 股票型基 金 、工银瑞信中 国机会全 球 配置股票型 基 金、工 银瑞信 信用 添利 债券 型基 金、工 银瑞 信大 盘蓝 筹股 票型基 金、 工银 瑞信 沪 深 300 指 数基 金、 上证 中央企 业 50 交 易型 开放 式 指数基 金、 工银 瑞信 中小 盘成长 股票 型基 金、 工银 瑞信全 球精 选股 票型 基金、 工银 瑞信 双利 债券 型基金 、深 证红 利交 易型 开放式 指数 基金 、工 银瑞 信深证 红 利 ETF 联接 基金、工银瑞 信四季收 益 债券基金、工 银瑞信消 费 服务行业股票 型基金、 工 银瑞信添颐 债券型基 金、工 银瑞 信主 题策 略股 票型基 金、 工银 瑞信 保本 混合型 基金 、工 银瑞 信睿 智中 证 500 指数 分 级 基金、 工银 瑞信 基本 面量 化策 略 股票 型基 金、 工银 瑞信纯 债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基金、 工银 瑞信 7 天 理财债 券型 基金 、工 银瑞 信睿智 深 证100 指数 分级 基金、 工银 瑞 信 14 天理 财 债券型 发起 式基 金、 工银瑞 信信 用纯 债债 券型 基金、 工银 瑞信60 天理 财 债券型 基金 、 工 银瑞 信保 本2 号 混合 型发 起式 基金、工银瑞 信增利分 级 债券型基金、 工银瑞信 安 心增利场内实 时申赎货 币 市场基金、 工银瑞信 产业债债券型 基金、工 银 瑞信信用纯债 一年定期 开 放债券型基金 、工银瑞 信 标普全球自 然资源指 数基金 、工 银瑞 信信 用纯 债两年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基 金以及 工银 瑞信 保 本 3 号 混合型 基金 ,证 券 投 资基金 管理 规模 逾1000 亿元 人民 币 。 同 时, 公司 还 管理多 个专 户组 合和 企业 年金组 合 , 资 产管 理 总规模 逾1700 亿元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 理(助 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 日期 离任 日期 欧阳凯 固定收 益部 副总监 ,本 基金的 基金 2013 年 2 月7 日 - 11 曾任中 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经 理; 2010 年 加入 工银瑞 信, 现任 固定 收益 部副 总 监。 2010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3 页


经理。 年 8 月 16 日至 今, 担 任工 银双利 债券型 基金 基金 经理,2011 年 12 月27 日 至今 担任 工银 保本 混合基 金基金 经理 ,2013 年 2 月7 日至 今担任 工银 瑞信 保 本2 号 混合型 基金基 金经 理 , 2013 年6 月 26 日 起至今 担任 工银 瑞信 保 本3 号混 合型基 金基 金经 理。 王勇 本基金 的基 金经理 2013 年 2 月7 日 - 6 先后在 慧聪 国际 咨询 有限 公 司担任 销售 主管 ,香 港新 世界数 字多媒 体公 司担 任市 场经 理; 2007 年加 入工 银瑞 信, 曾 任研究 员兼专 户投 资顾 问 , 2011 年 11 月 7 日至 今担 任工 银消 费服 务行业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2011 年12 月 27 日 至今 担任 工银 保本 混 合基金 基金经 理,2013 年2 月7 日至今 担任工 银瑞 信保 本2 号混 合型基 金基金 经理 , 2013 年6 月26 日起 至今担 任工 银瑞 信保 本3 号混合 型基金 基金 经理 。 注:1 、任 职日 期说 明:


1)欧 阳凯 的任 职日 期为 基 金合同 生效 的日 期 2)王 勇的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 合同生 效的 日期 2、 证券 从业 年限 的计 算标 准: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 行业协 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 员资格 管理 办法 》 的 相关规 定 3、本 基金 无基 金经 理助 理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认真遵循《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 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3 页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且本基金及本 基金与本 基 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投 资 组合之间未发 生法律法 规 禁止的反向 交易及交 叉交易 。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未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告 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3 年上 半年 , 美 国维 持 量化宽 松政 策, 日本 同样 推出量 宽政 策刺 激经 济, 欧洲债 务问 题有 所缓和 , 全球 资本 市场 流 动性宽 松 。 二 季度 随着 美 国退出 量宽 政策 预期 不 断 强化 , 热 钱开 始从 新 兴市场流出。 受制于生 产 要素资源约束 和人口红 利 下降,中国经 济潜在增 速 下降,通过 释放流动 性刺激投资拉 动经济的 传 统增长模式效 果显著弱 化 ,在外生流动 性宽松的 情 况下,国内 经济数据 仍持续 走弱 。 中国货币政策 保持中性 , 主要以对冲外 生流动性 为 主,二季度末 ,在外生 流 动性收缩、银 行 季末冲存款、 规范银行 表 外业务等多重 因素叠加 的 情况下, 央行 短期投放 低 于预期,银 行间流动 性骤然 趋紧 ,给 国内 资本 市场各 类资 产价 格带 来一 波冲击 。 债券市 场, 年初 至 5 月底 ,利率 产品 收益 率震 荡下 行,各 等级 信用 债价 格上 涨。6 月 以来 , 随着货 币市 场资 金面 的收 紧,各 类债 券均 大幅 下跌 。 股票市场,一 季度市场 预 期政策放松, 股市出现 明 显反弹;二季 度,数据 显 示经济仍下行 , 货币政 策虽 略超 预期 ,但 财政政 策按 兵不 动的 背景 下,股 票市 场出 现明 显调 整。 本基金 上半 年以 持有 高等 级信用 债为 主, 股票 和可 转债的 比例 保持 较低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报告期 内, 工银 保 本2 号 的净值 增长 率 为0.10% , 业绩比 较 基 准增 长率 为1.68%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2013 年下 半年 , 在 需求 不 足、 产 品价 格下 跌、 资金 成本上 升的 背景 下, 企业 有动力 进一 步减 少生产、降低 库存,经 济 面临较大的下 行风险。 经 济持续低迷的 情况下, 通 胀压力不大 。金融和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3 页


实体经济高杠 杆的风险 逐 渐凸显,中性 偏紧的流 动 性环境有利于 促使金融 机 构和高负债 实体降杠 杆,预 计流 动性 环境 难以 回到 5 月之 前的 较宽 松状 态,资 金价 格仍 将处 于较 高位置 。 经济疲弱和通 胀压力小 利 好债券市场, 但资金价 格 的持续高企给 债券市场 带 来冲击,也将 在 短期内制约债 券收益率 的 下行空间 。中 期来看, 随 着资金价格的 回落,经 济 、通胀的下 行,债券 市场面临着一 定机会。 高 等级信用债和 利率产品 的 机会更大,经 济下行的 背 景下低评级 债券的风 险相对 较大 ,信 用利 差处 于历史 低位 的情 况下 ,低 等级信 用债 的超 额收 益难 以持续 。 股票市场在经 济下滑的 大 背景下整体很 难出现较 好 表现,少数符 合未来新 兴 产业发展方向 、 业绩增 长较 好的 公司 面临 机会。 转债的 大部 分公 司属 于周 期性行 业, 大幅 上涨 的机 会不大 。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参与估 值小 组成 员 为 4 人 ,分别 是公 司运 作部 负责 人、研 究部 负责 人、 风险 管理部 负责 人 和 法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 由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各部门 负责 人也 可推 荐代 表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 成员, 如需 更换 , 由 相应 部 门负责 人提 出。 小组成 员需 经运 作部 主管 副总批 准同 意。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 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3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2013 年上 半年, 中国 光大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在 工银 瑞信保 本 2 号混 合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的托管过程 中,严格 遵守 了《证券投 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 基 金运作管 理办 法》 、 《证券投 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 其 他法律法规、 相关实施 准 则、基金合同 、托管协 议 等的规定, 依法安全 托管了 基金 的全 部资 产, 对工银 瑞信 保 本 2 号 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投资运 作进 行了 全 面 的会计核算和 应有的监 督 ,对发现的问 题及时提 出 了意见和建议 。按规定 如 实、独立地 向监管机 构提交了本基 金运作情 况 报告,没有发 生任何损 害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 为,诚实信 用、勤勉 尽责地 履行 了作 为基 金托 管人所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2013 年上 半年 , 中 国光 大 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依 据 《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 《 证券 投资基 金运 作管 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 金 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及其 他法律法规 、相关实 施准 则、基金合 同、托 管 协议等的规定 ,对基金 管 理人 ——工银 瑞信基金 管 理有限公司的 投资运作 、 信息披露等 行为进行 了复核、监督 ,未发现 基 金管理人在投 资运作、 基 金资产净值的 计算、基 金 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的 计算、基金费 用开支等 方 面存在损害基 金份额持 有 人利益的行为 。该基金 在 运作中遵守 了《证券 投资基金法》 等有关法 律 法规的要求, 各重要方 面 由投资管理人 依据基金 合 同及实际运 作情况进 行处理 。该 基 金2013 年 上 半年未 进行 利润 分配 。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 公 司依法对基金 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 管理有限 公 司编制的《工 银 瑞信保 本2 号混 合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半 年度报 告 》 进行 了复 核, 报 告中相 关财 务指 标、 净值表 现、 收益 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 资组 合报告 等内 容是 真实 、准 确的。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保 本2 号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3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 6 月 30 日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3 页


资 产:


银行存 款


5,955,496.28 结算备 付金


13,338,783.33 存出保 证金


159,090.94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723,761,181.30 其中: 股票 投资


1,508,000.00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1,722,253,181.3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应收利 息


23,102,744.63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1,766,317,296.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3 年 6 月 30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610,0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1,575,316.37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163,141.91 应付托 管费


193,856.9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应付交 易费 用


48,384.07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444,778.68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200,994.28 负债合 计


613,626,472.2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151,611,247.69 未分配 利润


1,079,576.53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152,690,824.22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766,317,296.48 注: 1、 报告 截止 日2013 年06 月 30 日 , 基 金份 额净 值1.001 元 , 基 金份 额总 额1,151,611,247.69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3 页


份。





2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3 年2 月7 日 ,截 至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未满半 年 。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保 本2 号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 2013 年2 月7 日 至 2013 年6 月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 年 2 月7 日至2013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14,284,663.49 1.利息 收入


21,292,372.20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099,535.34 债券利 息收 入


16,387,669.84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805,167.02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5,334,212.42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1,003,976.61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4,306,235.81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24,000.00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12,811,359.43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469,438.30 减: 二、费用


12,304,288.77 1.管 理人 报酬


5,777,580.04 2.托 管费


962,929.96 3.销 售服 务费


- 4.交 易费 用


88,101.12 5.利 息支 出


5,323,899.25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5,323,899.25 6.其 他费 用


151,778.40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1,980,374.72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 号填 列) 1,980,374.72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3 年2 月7 日,截至报告 期末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未满 半年 。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3 页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保 本2 号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2 月7 日 至 2013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2 月7 日至 2013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243,617,931.34 - 1,243,617,931.34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1,980,374.72 1,980,374.72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92,006,683.65 -900,798.19 -92,907,481.84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966,708.46 12,150.73 978,859.19 2. 基金 赎回 款 -92,973,392.11 -912,948.92 -93,886,341.0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151,611,247.69 1,079,576.53 1,152,690,824.22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3 年2 月7 日,截至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未满 半年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毕 万英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工银瑞 信保 本 2 号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以 下 简称 “ 本基 金”) , 系经 中 国证券 监督 管 理委员 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监 会 ” )2012 年 12 月 13 日 证监 许可 [2012]1686 号文 批准 募集 , 由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作 为发 起人 于 2013 年 1 月 9 日至 2013 年 2 月 5 日 向 社会 公开 发行 募集, 募集期结 束经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验证并 出具(2013)验字第 60802052_A07 号验资报 告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3 页


后, 向中 国证 监会 报送 基 金备案 材料 。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2 月7 日 正式 生效 , 设立时 募集 的扣 除 认购费 后的 实收 基金 ( 本 金) 为人 民币1,243,365,899.94 元 , 在 募集 期间 产生 的活期 存款 利息 为 人民币 252,031.40 元 , 以 上 实 收 基 金 ( 本 息 ) 合 计 为 人 民 币 1,243,617,931.34 元 , 折 合 1,243,617,931.34 份基 金 份额。 本基 金为 契约 型开 放式, 存续 期限 不定 。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 人 和 注册登 记机 构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 托管人 为中 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包 括具 有良好 流动 性的 企业 债、 公司债 、短 期融 资券 、中 期票据 、地 方政 府债、 商业 银行 金融 债与 次级债 、 可 转换 债券 ( 含 分离交 易的 可转 换债 券) 、 资产支 持证 券、 债券 回购、 国债 、中 央银 行票 据、政 策性 金融 债、 银行 存款等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 股票( 包括 创 业 板、 中小板 或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的上市 的股 票) 等权 益类 资产,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但需 符合中 国证 监会 相关 规定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品种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当 程序 后, 可以 将其 纳入投 资范 围。 其中 , 股 票等风 险资 产占 基金 资产的 比例 不高 于40% ; 债券、 债券 回购 、银 行存 款等安 全资 产占 基金 资产 的比例 不低 于60% ; 现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投 资比 例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5% 。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税后 三年期 银行 定 期存款 利率 。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 报表 系按 照中 国财 政部 2006 年 2 月 颁布 的《 企业会 计准 则 — 基本 准则 》和 38 项具 体 会计准 则 、 其 后颁 布的 应 用指南 、 解释 以及 其他 相 关规定 ( 统称 “企 业会 计 准则 ” ) 、 中 国证 券业 协会制 定的 《 证券 投资 基 金会计 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 国证监 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 一步规 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 见》 、 《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 执行< 企业会计准 则>估值业 务及 份额净值计 价有关 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 资 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 法》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 披露 内容与格式 准则》 第 3 号 《半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 与格式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编 报规 则》 第 3 号《会 计报 表附 注的 编制及 披露 》 、 《 证券 投资 基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及 其他 中国 证 监会颁 布的 相关 规定 而编 制。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金 于 2013 年 6 月 30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3 年 上半 年 度的经 营成 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3 页


6.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本基金 财务 报表 所载 财务 信息根 据下 列依 照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应 用指 南、 《 证券 投资基 金会 计 核 算业务 指引 》和 其他 相关 规定所 厘定 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编 制。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本 期财 务报表 的实 际 编 制期间 系2013 年2 月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 至2013 年6 月30 日止 。 6.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6.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或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或 资产 ) 或权 益工具 的合 同。 (1) 金 融资 产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资产于初 始 确认时分为以 下两类: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 、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 本基金 目前持 有的以公 允 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 当 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主要 包 括股票投资、 债 券投资 和衍 生工 具( 主要 系权证 投资 ) ; (2) 金 融负 债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负债于初 始 确认时归类为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负债 和 其他金 融负 债。 本基 金目 前持有 的金 融负 债划 分为 其他金 融负 债。 6.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划分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的股票 、债券等 , 以及不作为有 效 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 按 照取得时的公 允价值作 为 初始 确认金额 ,相关的 交 易费用在发 生时计入 当期损 益; 在持有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期间取 得的利息 或 现金股利,应 当 确认为当期收 益。每日 , 本基金将以公 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 的公允 价值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 产或金融 负 债时,其公允 价值与初 始 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应 确 认为投资收益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3 页


同时调 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当收取该金融 资产现金 流 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或 该 金融资产已转 移,且符 合 金融资产转移 的 终止确 认条 件的 ,金 融资 产将终 止确 认;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金融资产转移 ,是指本 基 金将金融资产 让与或交 付 给该金融资产 发行方以 外 的另一方(转 入 方) ; 本 基金 已将 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 止确认 该金 融资 产; 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 上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的 ,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 产 ;本基金既 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 有 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 报 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 理 :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 金 融资产并确认 产生的资 产 和负债;未放 弃对该金 融 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 继续涉 入所 转移 金融 资产 的程度 确认 有关 金融 资产 ,并相 应确 认有 关 负 债;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股 票投 资 买入股票于成 交日确认 为 股票投资,股 票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 卖出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卖 出股 票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 成交日 结转 ;


(2) 债 券投 资 买入债券于成 交日确认 为 债券投资。债 券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其 中所 包含 的债 券应收 利息 单独 核算 ,不 构成债 券投 资成 本; 买入零息债券 视同到期 一 次性还本付息 的附息债 券 ,根据其发行 价、到期 价 和发行期限按 直 线法推 算内 含票 面利 率后 ,按上 述会 计处 理方 法核 算; 卖出债 券于 成交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3) 权 证投 资 买入权证于成 交日确认 为 权证投资。权 证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支 付的全部 价 款扣除交易费 用 后入账 ;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 卖 出权 证 的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 于成交 日结 转 ; (4)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 分离交易 可 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 离 权证公允价值 占分离交 易 可转债全部公 允 价值的比例将 购买分离 交 易可转债实际 支付全部 价 款的一部分确 认为权证 投 资成本,按 实际支付 的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3) 中相 关原 则进 行计 算;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3 页


(5) 回 购协 议 本基金 持有 的回 购协 议 ( 封闭式 回购 ) , 以 成本 列示 , 按 实际 利率 ( 当实 际利 率与合 同利 率差 异较小 时, 也可 以用 合同 利率) 在实 际持 有期 间内 逐日计 提利 息。 6.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公允价值是指 在公平交 易 中熟悉 情况的 交易双方 自 愿进行资产交 换或者债 务 清偿的金额。 本 基金的公允价 值的计量 分 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 是 本基金在计量 日能获得 相 同资产或负 债在活跃 市场上报价的 ,以该报 价 为依据确定公 允价值; 第 二层次是本基 金在计量 日 能获得类似 资产或负 债在活跃市场 上的报价 , 或相同或类似 资产或负 债 在非活跃市场 上的报价 的 ,以该报价 为依据做 必要调整确定 公允价值 ; 第三层次是本 基金无法 获 得相同或类似 资产可比 市 场交易价格 的,以其 他反映市场参 与者对资 产 或负债定价时 所使用的 参 数为依据确定 公允价值 。 本基金主要 金融工具 的估值 方法 如下 : 1) 股票 投资 (1) 上 市流 通的 股票 的估 值 上市流通的股 票按估值 日 该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的 收 盘价估值。估 值日无交 易 的但最近交易 日 后经济环境未 发生重大 变 化且证券发行 机构未发 生 影响证券价格 的重大事 件 的,按最近 交易日的 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 易 日后经济环境 发生了重 大 变化或证券发 行机构发 生 了影响证券 价格的重 大事件,可参 考类似投 资 品种的现行市 价及重大 变 化因素,调整 最近交易 市 价,确定公 允价值。 如有充 足证 据表 明最 近交 易市价 不能 真实 反映 公允 价值,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2) 未 上市 的股 票的 估值 A. 送股、转增 股、 公开 增 发新股或配股 的股票, 以 其在 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 同 一证券估值日 的 估值方 法估 值; B. 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 , 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 价 值,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 靠 计量公允价值 的 情况下,按其 成本价计 算 ;首次公开发 行有明确 锁 定期的股票, 同一股票 在 交易所上市 后,以其 在证券 交易 所挂 牌的 同一 证券估 值日 的估 值方 法估 值;


C. 非公 开发 行有 明确 锁定 期的股 票的 估值 本基 金投 资的非 公开 发行 的股 票按 以下方 法估 值: a. 估值日在证 券交易所 上 市交易的同一 股票的市 价 低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 初 始取得成本时 , 采用在 证券 交易 所的 同一 股票的 市价 作为 估值 日该 非 公开 发行 股票 的价 值; b. 估值日在证 券交易所 上 市交易的同一 股票的市 价 高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 初 始取得成本时 , 按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处 理; 2) 债券 投资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3 页


(1) 证 券交 易所 市场 实行 净 价交易 的债 券按 估值 日收 盘价估 值。 估值 日无 交易 的 但最近 交易 日 后经济环境未 发生重大 变 化且证券发行 机构未发 生 影响证券价格 的重大事 件 的,按最近 交易日的 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 易 日后经济环境 发生了重 大 变化或证券发 行机构发 生 了影响证券 价格的重 大事件,可参 考类似投 资 品种的现行市 价及重大 变 化因素,调整 最近交易 市 价,确定公 允价值。 如有充 足证 据表 明最 近交 易市价 不能 真实 反映 公允 价值,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 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2) 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 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 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 所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得到的 净价进行 估 值。估值日无 交易的但 最 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 发 生重大变化 且证券发 行机构未发生 影响证券 价 格的重大事件 的,按最 近 交易日债券收 盘净价估 值 ;如最近交 易日后经 济环境发生了 重大变化 或 证券发行机构 发生了影 响 证券价格的重 大事件, 可 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 大变化因 素 ,调整最近交 易市价, 确 定公允价值。 如有充足 证 据表明最近 交易市价 不能真 实反 映公 允价 值, 调整最 近交 易市 价, 确定 公允价 值; (3) 未 上市 债券 、 交 易所 以 大宗交 易方 式转 让的 资产 支持证 券, 采用 估值 技术 确定公 允价 值, 在估值 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允价 值的 情况 下, 按成 本进行 后续 计量 ; (4) 在 全国 银行 间债 券市 场 交易的 债券 、 资 产支 持证 券等固 定收 益品 种, 采用 估值技 术确 定公 允价值 ;


3) 权证 投资 (1) 上 市流 通的 权证 按估 值 日该权 证在 证券 交易 所的 收盘价 估值 。 估 值日 无交 易 的但最 近交 易 日后经济环境 未发生重 大 变化且证券发 行机构未 发 生影响证券价 格的重大 事 件的,按最 近交易日 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 交 易日后经济环 境发生了 重 大变化或证券 发行机构 发 生了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大事 件 , 可 参考 类似 投 资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 重大 变化因 素 , 调 整最 近交 易 市价 , 确 定公 允价 值。 如有充 足证 据表 明最 近交 易市价 不能 真实 反映 公允 价值,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2) 未 上市 流通 的权 证, 采 用估值 技术 确定 公允 价值 , 在估 值技 术难 以可 靠计 量公允 价值 的情 况下, 按成 本计 量; (3) 因 持有 股票 而享 有的 配 股权证 ,采 用估 值技 术确 定公允 价值 进行 估值 ; 4)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分离交易可转 债,上市 日 前,采用估值 技术分别 对 债券和权证进 行估值; 自 上市日起,上 市 流通的 债券 和权 证分 别按 上述 2) 、3) 中 的相 关原 则 进行估 值; 5) 其他 (1) 如 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 上 述方法 进行 估值 不能 客观 反映金 融资 产公 允价 值的 , 基金管 理人 可 根据具 体情 况与 基金 托管 人商定 后, 按最 能反 映公 允价值 的方 法估 值;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3 页


(2) 如 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 最新规 定估 值。 6.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行 的, 同时本基金计 划以净额 结 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 产 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 金额在资 产 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 在 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 示,不 予相 互抵 销。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的 基 金份额总额所 对 应的金 额 。由于申购和 赎回引起 的 实收基金份额 变 动分别于基金 申购确认 日 及基金赎回确 认日确认 。 上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 括 基金转换所 引起的转 入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减少 。 6.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损 益平准金和未 实现损益 平 准金。已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 基金份 额时 , 申购 或赎 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 累计 未分 配的已 实现 收益/ ( 损失 ) 占基金 净值 比例 计算 的金额。未实 现损益平 准 金指在申购或 赎回基金 份 额时,申购或 赎回款项 中 包含的按累 计未实现 利得/ (损 失) 占 基金 净值 比例计 算的 金额 。 损 益平 准金于 基金 申购 确认 日或 基金赎 回确 认日 确 认 。


未实现损益平 准金与已 实 现损益平准金 均在“损 益 平准金”科目 中核算, 并 于期末全额转 入 “未分 配利 润/ (累 计亏 损 ) ”。 6.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计 提的金 额入 账。 若提 前支 取定期 存款 , 按 协议规定的利 率及持有 期 重新计算存款 利息收入 , 并根据提前支 取所实际 收 到的利息收 入与账面 已确认 的利 息收 入的 差额 确认利 息损 失, 列入 利息 收入减 项, 存款 利息 收入 以净额 列示 ;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 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 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 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债券 实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3) 资 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按证券 票面 价值 与票 面利 率计算 的金 额, 扣除 应由 资 产支持 证券 发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 在证 券实际 持有 期内 逐日 计提 ; (4)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按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的 成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 利率与 合同 利率 差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率 ) , 在回 购期 内逐 日 计提; (5) 股票投资 收益/(损 失 )于卖出股票 成交日确 认 ,并按卖出股 票成交金 额 与其成本的差 额 入账;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3 页


(6) 债 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成 交日 确认 ,并 按成 交总额 与其 成本 、应 收利 息的差 额入 账; (7) 衍生工具 收益/(损 失 )于卖出权证 成交日确 认 ,并按卖出权 证成交金 额 与其成本的差 额 入账;


(8) 股 利收 益于 除息 日确 认 , 并按 上市 公司 宣告 的分 红 派息比 例 计 算的 金额 扣除 应由上 市公 司 代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额 入账 ; (9)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 损失)系本基 金持有的 采 用公允价值模 式计量的 交 易性金融资产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等公 允价 值变动 形成 的应 计入 当期 损益的 利得 或损 失; (10) 其他收 入在主要 风险 和报酬已经转 移给对方 , 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且 金 额可以可靠计 量 的时候 确认 。 6.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1.2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2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 卖 出回 购证 券支 出, 按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的 成本 及实际 利率 (当 实际 利率 与合同 利率 差异 较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 率)在 回购 期内 逐日 计提 ;


(4) 其 他费 用系 根据 有关 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 按 实 际支出 金额 , 列入 当期 基 金费用 。 如果 影 响基金 份额 净值 小数 点后 第三位 的, 则采 用待 摊或 预提的 方法 。 6.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本 基金 同一 基金 份额 类 别内的 每份 基金 份额 享有 同等分 配权 ; 2 、 收 益分 配时 所发 生的 银 行转账 或其 他手 续费 用由 投 资人 自行 承担 。 当 投资 人的现 金红 利小 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 付 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 用 时,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 可 将投资人的 现金红利 按除息 日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自动转 为基 金份 额。 3 、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基金 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 即 基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基 金份额 净值 减去 每单位 基金 份额 收益 分配 金额后 不能 低于 面值 ; 4 、 在 符合 上述 基金 收益 分 配原则 的前 提下 , 本基 金 收益每 年最 多分 配6 次 , 每次收 益分 配比 例不低 于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可供分 配利 润 的30% ; 5 、 在保 本周 期内 , 本基 金 仅采取 现金 分红 一种 收益 分配方 式 , 不 进行 红利 再 投资 。 本 基金 转 型为“ 工银瑞 信灵 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 后 ,基金收益分 配方式分 为 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 资, 投 资者 可选 择现 金红 利 或将现 金红 利按 除权 日的 基金份 额净 值自 动转 为基 金份额 进行 再投 资; 若投资 者不 选择 ,本 基金 默认的 收益 分配 方式 是现 金分红 ;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3 页


6 、若 《基 金合 同》 生效 不 满 3 个 月则 可不 进行 收益 分配; 7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 有规定 的从 其规 定。 6.4.4.12 分 部报 告 无。 6.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无。 6.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政 策。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 变 更。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差 错更 正事 项。 6.4.6 税项 (1) 印花 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2008 年4 月24 日起, 调整 证券 ( 股票) 交 易印花 税税 率, 由原 先的3 ‰调整 为1 ‰; 经国务 院批 准 , 财 政部 、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 自2008 年9 月19 日起 , 调整 由出让 方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 缴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 征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策 问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 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2) 营业 税、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4]78 号 文《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的规 定,自2004 年1 月1日 起, 对证券 投资 基金 (封 闭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开放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管 理人 运用基 金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差价 收入 ,继 续免 征营 业税和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策 问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股 权分 置改革 中非 流通 股股 东通 过对价 方式 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的 股份 、现 金等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3 页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 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 《关 于 企业所 得税 若干 优惠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对证券 投资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取 得的 收入 ,包 括买 卖股票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股权 的股 息、 红利 收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 其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 所得税 。 (3)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2]128 号文 《 关于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税 收问 题的 通知》 , 对基 金取 得的 股票 的股息 、 红 利, 债 券的 利 息等收 入, 由上 市公 司、 债券发 行企 业等 在向 基金派 发时 代扣 代缴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7 号文 《 关于股 息红 利有 关个 人所 得税政 策的 补充 通知 》 的 规定 , 自2005 年6 月13日 起 , 对 证券 投资 基 金从上 市公 司分 配取 得的 股息红 利所 得 , 按 照 财税[2005]102 号文 规定 , 扣缴义 务人 在代 扣代 缴个 人所得 税时 ,减 按50% 计 算 应纳税 所得 额;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策 问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股 权分 置改革 中非 流通 股股 东通 过对价 方式 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的 股份 、现 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关 于实 施上 市公 司股 息红利 差别 化个 人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的 规定 , 自2013 年1 月 1 日起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从上 市公 司分 配 取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按 照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 以内 (含 1 个月 )的 ,其 股息 红利所 得全 额计 入 应 纳税所 得额 ;持 股期 限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 ,暂 减按 50% 计 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超 过1 年的 ,暂 减 按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得 统一 适 用20% 的税 率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报告 期, 与本 基金 存在 控制关 系或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的 关联 方未 发生 变化 。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注:1 、本 报告 期本 基金 关 联方未 发生 变化 。 2 、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 业务范 围内 按一 般商 业条 款订立 。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3 页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 于2013 年2 月 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3 年 6 月 30 日 止会 计期 间 未通过 关联 方 交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2 月7 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3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5,777,580.04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551,829.38 注:1. 在通 常情 况下 ,基 金管理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法 如下 : H= E× 年管 理费 率 ÷ 当年 天数, 本基 金年 管理 费率 为 1.2%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2.基金 管理 费每 日计 提, 按月支 付。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2月7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2013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962,929.96 注:1.H =E× 年 托管 费率 ÷ 当年 天数 ,本 基金 年托 管费率 为0.2%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2.基金 托管 费每 日计 提, 按月支 付。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 交易 。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3 年 2 月 7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3 页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3 年 2 月7 日 ) 持有 的基 金 份 额 8,403,536.00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 减:期 间赎 回/ 卖 出总 份额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8,403,536.00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 金总份 额比 例 0.73% 6.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在 本报 告期 末未投 资本 基金 。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2 月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5,955,496.28 169,198.90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在 承销 期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的证 券。 6.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6.4.9 期 末( 2013 年6 月30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新发/增 发证 券而 于期 末 持有的 流通 受限 证券 。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 6.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3 年 6 月 30 日 止, 基金 从事 证券 交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 证券款 余额610,000,000.00 元, 于 2013 年 7 月 4 日到期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 基金在 新质 押式 回购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3 页


下转入 质押 库的 债券 ,按 证券交 易所 规定 的比 例折 算为标 准券 后, 不低 于债 券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6.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并无 须作 说明 的其 他重 要事项 。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1,508,000.00 0.09 其中: 股票 1,508,000.00 0.09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722,253,181.30 97.51 其中: 债券 1,722,253,181.30 97.51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9,294,279.61 1.09 6 其他各 项资 产 23,261,835.57 1.32 7 合计 1,766,317,296.48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金额 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7.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508,000.00 0.13 D 电力 、 热 力 、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3 页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508,000.00 0.13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7.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2643 烟台万 润 100,000 1,508,000.00 0.13 7.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0977 浪潮信 息 8,482,884.50 0.74 2 002450 康得新 5,633,242.60 0.49 3 002673 西部证 券 4,702,947.00 0.41 4 002285 世联地 产 4,296,418.03 0.37 5 600521 华海药 业 3,823,825.25 0.33 6 002146 荣盛发 展 3,105,502.40 0.27 7 002643 烟台万 润 3,096,303.00 0.27 注:1 、买 入包 括基 金二 级 市场上 主动 的买 入、 新股 、配股 、 债 转股 、换 股及 行权等 获得 的股 票 ; 2 、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3 页


7.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0977 浪潮信 息 7,868,489.16 0.68 2 002450 康得新 6,023,141.82 0.52 3 600521 华海药 业 5,091,152.70 0.44 4 002673 西部证 券 4,747,103.43 0.41 5 002285 世联地 产 3,920,544.34 0.34 6 002146 荣盛发 展 3,345,810.44 0.29 7 002643 烟台万 润 1,600,706.00 0.14 注:1 、卖 出主 要指 二级 市 场上主 动的 卖出 、换 股、 要约收 购、 发行 人回 购及 行权等 减少 的股 票 ;


2 、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7.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33,141,122.78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32,596,947.89 注:买 入股 票成 本、 卖出 股票收 入均 按买 卖成 交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7.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69,874,000.00 6.06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28,595,000.00 37.18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428,595,000.00 37.18 4 企业债 券 701,435,522.30 60.85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460,146,000.00 39.92 7 可转债 62,202,659.00 5.40 8 其他 - - 9 合计 1,722,253,181.30 149.41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7.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3 页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282549 12 中 电子 MTN1 2,200,000 221,936,000.00 19.25 2 122214 12 大 秦债 2,000,010 201,601,008.00 17.49 3 1382159 13 鞍钢 MTN1 2,000,000 198,560,000.00 17.23 4 130203 13 国开 03 1,800,000 180,810,000.00 15.69 5 122065 11 上港 01 1,034,000 103,389,660.00 8.97


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 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8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7.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7.9.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7.9.2 本 基金 投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股指 期货 进行 投资 。 7.10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10.1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本期 未出现 被监 管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 报 告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形 。 7.10.2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股票 未超 出基金 合同 规定的 备选 股票库 。 7.10.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位:人 民币 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59,090.94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3,102,744.63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3 页


9 合计 23,261,835.57


7.10.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0011 歌华转 债 62,202,659.00 5.40


7.10.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的 情况。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1,958 96,304.67 11,775,993.62 1.02% 1,139,835,254.07 98.98%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1,614,749.37 0.1402% 注:1.本公 司高级管 理人 员、基金投资 和研究部 门 负责人持有本 基金份额 总 量的数量区间 为 50 万份 至100 万份 (含 ) ; 2.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基金 份额 总量 的数 量区 间为 10 万 份至50 万 份( 含) 。 8.3 发 起式 基金发 起资 金持有 份额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持有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总 数 发起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承 诺持有 期限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3 页


基金管 理人 固有 资 金 8,403,536.00 0.73 8,403,536.00 0.73 3 年 基金管 理人 高级 管 理人员 - - - - - 基金经 理等 人员 1,585,046.40 0.14 1,585,046.40 0.14 3 年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9,988,582.40 0.87 9,988,582.40 0.87 -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3 年 2 月 7 日 ) 基金 份额 总 额 1,243,617,931.34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966,708.46 减: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期 期末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92,973,392.11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拆分 变动 份额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151,611,247.69 注:1 、 “本 期申 购” 中包 含红利 再投 、转 换入 份额 及金额 ; 2 、 “本 期赎 回” 中包 含转 出份额 及金 额。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未 召开 持有人 大会 。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 2013 年2 月2 日, 基金 管 理人发 布公 告 , 自 2013 年1 月 31 日 起, 聘任 毕万 英 先生 担 任副 总 经理, 原副 总经 理夏 洪彬 先生离 任, 转任 指数 投资 总监。 2 、基 金托 管人 托管 部门 : 本报告 期,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人 事变 动。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3 页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无。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有改 变。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的审 计机 构为 安永 华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该 审 计机构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向本 基金 提 供 审计服 务, 无改 聘情 况。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无。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 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东方证券 1 56,823,092.72 91.78% 38,918.38 89.36% - 光大证券 1 5,091,152.70 8.22% 4,634.95 10.64% - 注:1. 券 商的 选择 标准 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 服务能 力 a)券商财务状 况良好、 经 营行为规范、 风险管理 先 进、投资风格 与工银瑞 信 有互补性、 在最近一 年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b)券商 具有 较强 的综 合研 究能力 : 能 及时、 全面 、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 行 业、 资 本市 场、 个股分析的报 告及其他 丰 富全面的信息 咨询服务 ; 有很强的分析 能力,能 根 据工银瑞信 所管理基 金的特 定要 求, 提供 专门 研究报 告; 具有 开发 量化 投资组 合模 型的 能力 以及 其他综 合服 务能 力。 c)与其 他券 商相 比, 该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序 a)确定 券商 数量 : 根据 以 上标准 对不 同券 商进 行考 察、 选择 和确 定 。 投 资研 究部门 ( 权益 投资 部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3 页


固定收益部, 专户投资 部 ,研究部和中 央交易室 ) 根据公司基金 规模和服 务 需求等因素 确定对合 作券商的数量 ,每年根 据 公司经营规模 变化及券 商 评估结果决定 是否需要 新 增或调整合 作券商, 选定的 名单 需经 主管 投资 副总和 总经 理审 批同 意。 b)签订委托协 议:与被 选 择的券商签订 委托代理 协 议,明确签定 协议双方 的 公司名称、 委托代理 期限、佣金率 、双方的 权 利义务等,经 签章有效 。 委托代理协议 一式五份 , 协议双方及 证券主管 机关各 留存 一份 ,工 银瑞 信法律 合规 部留 存备 案, 并报相 关证 券主 管机 关留 存报备 。 2.券商 的评 估, 保留 和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 期 限暂 定 为一年 ,合 同到 期 15 天 内 ,投资 研究 部门 将根 据各 券商研 究在 服务 期 间的综 合证 券服 务质 量等 情况, 进行 评估 。 (2 ) 对 于符 合标 准的 券商 , 工银 瑞信 将与 其续 约; 对于不 能达 到标 准的 券商 , 不与 其续 约, 并 根 据券商 选择 标准 和程 序 , 重新选 择其 它经 营稳 健 、 研究能 力强 、 综合 服务 质 量高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租用其 交易 席位 。 (3 ) 若券 商提 供的 综合 证 券服务 不符 合要 求 , 工 银 瑞信有 权按 照委 托协 议规 定, 提前 中止 租用 其 交易席 位。 上述席 位均 为本 年新 增席 位 。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东方证券 - - 20,000,000.00 0.20% - - 光大证券 1,245,441,305.28 100.00% 9,973,500,000.00 99.80% - -


§11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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