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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丰18(160515)

安丰18: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查看PDF公告











































































































































0 博 时安 丰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基金 合 同生 效公 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3 年 8 月 23 日 1 、 公 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 称 博时安 丰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基金简 称 博时安 丰 18 个 月定 开债 (LOF ) 基金主 代码 16051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上市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8 月 22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公告依 据 《博时 安 丰 18 个月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基 金合 同》 、 《 博时 安丰 18 个月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招 募说明 书》 等 2 、 基 金募 集情况 基金募 集申 请获 中国 证监 会核准 的文 号 证监许 可[2013]903 号 基金募 集期 间 自 2013 年 7 月 29 日 至 2013 年 8 月 16 日止 验资机 构名 称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有限 公司 募集资 金划 入基 金托 管专 户的日 期 2013 年 8 月 22 日 募集有 效认 购总 户数 (单 位: 户 ) 2,307 募集期 间净 认购 金额 (单 位: 人 民币 元 ) 247,495,320.64 认购资 金在 募集 期间 产生 的利息 (单 位: 人民 币元 ) 104,118.06 募集份 额( 单位 : 份 ) 有效认 购份 额 247,495,320.64 利息结 转的 份额 104,118.06 合计 247,599,438.70 其中 : 募 集期 间基 金管 理 人运 用固有 资金 认购 本基 金情 况 认购的 基金 份额 (单 位: 份 ) 0.00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0.00% 其他需 要说 明的 事项 无 其中 : 募 集期 间基 金管 理 人的 从业人 员认 购本 基金 情况 认购的 基金 份额 (单 位: 份 ) 0.00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0.00% 募集期 限届 满基 金是 否符 合法律 法规 规定 的办 理基 金备案 手 续的条 件


是 向中国 证监 会办 理基 金备 案手续 获得 书面 确认 的日 期 2013 年 8 月 22 日 注: (1 ) 本 基金 募集 期间 的信息 披露 费 、 会 计师 费 、 律 师费 以及 其他 费用 , 不从基 金财 产中列 支; (2 ) 本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 、基金 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未 持有 本基 金; (3 )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未 持有本 基金 。









































































































































1 3 、其他需要提示 的事项 (1 ) 本基金 以定 期开 放的 方式运 作, 即采用 封闭 运 作和开 放运 作交替 循环 的 方式。 自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 包括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或者 每一 个 开放期 结束 之日 次日 起 ( 包 括该次 日) 18 个 月的 期间 内, 本基 金 采取封 闭运 作模 式 , 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不得 申请 申购 、 赎 回本 基金。 本基金 的第 一个 封闭 期为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 18 个 月。 下 一个 封闭 期为 首个 开放期 结束 之 日次日 起 的 18 个月 ,以 此 类推。 每一个 封闭 期结 束后 , 本 基金即 进入 开放 期 , 开 放 期的期 限为 自封 闭期 结束 之日后 第一 个工作 日起 (含 该日 ) 五 至 二十个 工作 日, 具体 期间 由 基金管 理人 在封 闭期 结束 前公告 说明 。 开放期 内 , 本 基金 采取 开 放运作 模式 , 投资 人可 办 理基金 份额 申购 、 赎回 或 其他业 务 。 开 放 期未赎 回的 份额 将自 动转 入下一 个封 闭期 。 (2 )基金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基金管理人可以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 在 符 合 基 金 上 市交易条件下,申请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 3 个 工 作 日 在 指 定 媒 体 上 刊 登 公 告 。 本基金上市交易后,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 市 ; 登 记 在 注 册 登 记 系 统 中 的 基 金 份 额 可 通 过 办 理 跨 系 统 转 登 记 业 务 将 基 金 份 额 转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后,再上市交易。 风险提 示 : 基 金管 理人 承 诺以诚 实信 用 、 勤 勉尽 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也不 保 证最低 收益 。 基金 的过 往 业绩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敬请投 资者 注意 投资风 险。 特此公 告。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3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