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医药100:关于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联安中证医药 1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 年 8 月22 日 1 公告 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安中证医药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医药100 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005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8 月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 关 于 基 金从 业 人 员 证 券 投 资 基 金有 关 事 项 的 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国联安中证医药 100 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 合同 》 ( 以 下 简 称 “ 《 基金 合同 》 ” ) 、 《 国联 安中证医药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 《招募说明书》 ” )等相关法律文件 的有关规定 注: 自 《基金合同》 生 效之日起,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本基金管理人” 、 “基金管理人” )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 2 基金 募集 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2]1237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3 年 7 月 22 日至 2013 年 8 月 16 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3 年8 月20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户) 4,108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414,463,396.6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 人 民币元 ) 66,239.39 募集份额(单位: 份) 有效认购份额 414,463,396.69 利息结转的份额 66,239.39 合计 414,529,636.08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 份 ) 0.00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项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 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 确认的日期 2013 年8 月21 日 注: (1 ) 《基 金合同 》 生效前发 生的律 师费、 会计师费 、法定 信息披 露费 及其他 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 不另用基金财产支 付。 (2) 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① 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 ②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 数量区间均为 0; ③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 其他 需要 提示的 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 投资者 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 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 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 者应当在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2 个工 作日之后, 按照具体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有关规定, 及时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投 资 者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 400-7000-365 (免 长途话费) 和网站 (www.gtja-allianz.com 或 www.vip-funds.com) 查询交易确 认状况。 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书》 等 法律文件 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 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将 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具体时 间 由本基金管理人在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 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敬请 投资者 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