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企债ETF(511210)

企债ET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1 
上证 企债 3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券 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 购、赎回 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 年 8 月 13 日 
1. 公告 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上证 企债 30ETF 
场内简称 企债 ETF 
基金 主代码 51121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7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上证 企债 3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
同》 、 《 上证 企债 3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招
募说明书》 等 
申购起始日 2013 年 8 月 16 日 
赎回起始日 2013 年 8 月 16 日 
注:重要提示 
(1 )本基金为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基金 ,基金 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中登公
司 ” ) ,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 申购结果 。 
2. 日常 申购、赎回业 务的办理时 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开放
时间 为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 具体以销售网点 的公告和安排为
准。 
3. 日常 申购业务 
(1 )申 购 份额限制 2 
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 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的最小申购单位为 3 万份, 基金管理人 有权对其进行调整, 并在调整
实施 2 日前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告。 
(2 )申 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 额时,申购赎回 代理券商 可按照不超过 0.5% 的标准收
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 日常 赎回业务 
(1 )赎 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赎回 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的最小 赎回单位为 3 万份, 基金管理人 有权对其进行调整, 并在调整
实施 2 日前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告。 
(2 )赎 回费率 
投资人在 赎回基金份 额时,申购赎回 代理券商 可按照不超过 0.5% 的标准收
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 基金 销售机构 
(1 )场 内代销机构 
东 方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东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方 正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 任公司。 
(2 )基 金份额净值公 告的披露安 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 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 )其 他需要提示的 事项 
1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①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提出 
投资人须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的申请。 3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数量的 债券和现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 
②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投资人申购、 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 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
求的申购对价, 则申购申请失败。 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
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 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
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③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投资人 T 日申购、 赎回成功后, 登记机构 在 T 日收市后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
额与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等的清算,在 T+1 日办理现金替代等的
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T+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
购赎回代理券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
能正常履约的情形, 则依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 方式
进行调整, 并最迟于开始实施日的 3 个工作日 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公告。 
3 )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 
①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 现金替代、 现金
差额及其他对价。 赎回对 价是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
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②申购对价、 赎回对价根据申购、 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 赎回的基金份额
数额确定。 
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 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如遇特殊情况,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③投资人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赎回 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 过 0.5%
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 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④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公告, 计算公式为计4 
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4 )本 基金 管理 人可 依据 实际 情况 增加 或减 少 申购赎 回代 理券 商, 敬请 投资
者留意相关公告。 
5 ) 本公告仅对 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和
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
登在 2013 年 6 月 20 日《上海证券报》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上的《上证 企债 3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6 )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