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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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 年第 1 号)
基金管 理人: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三年 六月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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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提示】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 简称 “ 本基金”) 经2010 年10
月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 】 1477 号文核准募 集。 本基金 《基
金合同》 于2010 年12 月22 日正式生效。
基 金 管 理 人 保 证招 募 说明 书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 本 招 募说 明 书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但 中 国证监 会 对 本 基金 募 集 的核准 , 并 不 表明 其 对 本基金 的 价 值 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 不 保 证 投资 本 基 金一定 盈 利 , 也不 保 证 基金份 额 持 有 人的 最 低 收益; 因 基 金 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
者 在 投 资 本基 金 前 ,需全 面 认 识 本基 金 产 品的风 险 收 益 特征 和 产 品特性 , 充 分 考
虑 自 身 的 风险 承 受 能力, 理 性 判 断市 场 , 对投资 本 基 金 的意 愿 、 时机、 数 量 等 投
资 行 为 作 出独 立 决 策。投 资 者 根 据所 持 有 份额享 受 基 金 的收 益 , 但同时 也 需 承 担
相 应 的 投 资风 险 。 投资本 基 金 可 能遇 到 的 风险包 括 : 因 政治 、 经 济、社 会 等 因 素
对 证 券 价 格波 动 产 生影响 而 引 发 的系 统 性 风险, 个 别 证 券特 有 的 非系统 性 风 险 ,
基 金 管 理 人在 基 金 管理实 施 过 程 中产 生 的 基金管 理 风 险 ,本 基 金 投资债 券 引 发 的
信 用 风 险 ,以 及 本 基金投 资 策 略 所特 有 的 风险等 等 。 本 基金 是 一 只 股票 型基金,
属 于 基 金 中的 高 风 险品种 , 本 基 金的 风 险 与预期 收 益 高 于混 合 型 基金和 债 券 型 基
金。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资 者 在投 资 本 基 金 前 应认 真 阅读 本 基 金 的 《 招募 说 明书 》 和
《 基 金 合 同》 。 基 金的过 往 业 绩 并不 代 表 其未来 表 现 。 基金 管 理 人管理 的 其 他 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 《基金合同》 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
金合同》 是约 定 基 金当事 人 之 间 权利 、 义 务的法 律 文 件 。基 金 投 资人自 依 《基金
合同》 取 得基 金 份 额,即 成 为 基 金份 额 持 有人和 本 《 基 金合 同 》 的当事 人 , 其 持
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 《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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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 作 办 法》 、 《 基金合 同 》 及 其他 有 关 规定享 有 权 利 、承 担 义 务。基 金 投 资 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3 年 6 月 2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3 年 3 月 31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 基金管理人
( 一) 基金管 理人 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 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01 号渣打银行大厦 10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 钱文挥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4 日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超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 ( 以 下 简称 “ 公司 ” ) 经 中 国 证监 会 证监 基 金
字[2005]128 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 二) 主要成 员情 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钱文挥先生, 董事 长 ,硕士学历。 现 任交 通 银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执 行 董事 , 副
行 长 。 历 任建 设 银 行资产 负 债 管 理委 员 会 办公室 主 任 兼 上海 分 行 副行长 、 资 产 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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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 管 理 委 员会 办 公 室主任 兼 体 制 改革 办 公 室主任 兼 上 海 分行 副 行 长、资 产 负 债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资 产 负债管 理 部 总 经理 兼 重 组改制 办 公 室 主任 、 交 通银行 股 份 有 限
公司副行长兼上海分行行长。
雷贤达先生, 副董事长, 学士学历, 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士。
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
审委员会委员。
战龙先生,董事,总经理,CFA、CPA,硕士学历。历任安达信(新加坡)有限
公司审计师,澳洲信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副总监 ,信安资产管理亚洲
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总监,荷兰国际投资管理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招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富达国际中国董事总经理。
阮红女士,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兼宣传处副处
长、办公室综合处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
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现任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吴伟先生,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财会部财务处主管、副处长 、
预算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沈阳分行行长,现任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
总经理 。
葛礼 达先生,董事,大专学历。历任施罗德集团信息技术部董事、施罗德集团
首席营运官 、施罗德集团亚太地区总裁,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区董事长 。
谢丹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蒙特利尔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国际
货币基金经济学家和高级经济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系主
任,现任香港科技大学教授、瑞安经管中心主任。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
济系系主任,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周林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助教,美国耶鲁大
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副 教授,美国杜克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经济与金
融系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经济系冠名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
高级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
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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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杜静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潜江支行办公
室副主任;交通银行武汉分行信贷处副处长、信贷处处长兼授信催理处主任、国外
业务处处长;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业务代理处处长;交通银行宜昌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华中授信审批中心总经理 。
裴关淑仪女士 , 监 事,CFA 、CIPM 、FRM , 工 商管 理 、 资 讯 管 理 双 硕士。 曾 任
职荷兰银行、 渣打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 ,
施 罗 德 投 资管 理( 香港) 有 限 公 司 资讯 科 技部 主管 、 中 国 事务 联 席董 事、 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 司监察 稽 核 及 风险 管 理 总监。 现 任 交 银施 罗 德 基金管 理 有 限 公
司总经理助理。
陈超女士,监事,硕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控综合
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审计部总经理 、监察稽核部总
经理 , 现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
3、公司高管人员
钱文挥 先生,董事长, 硕士学历。简历同上。
战龙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学历。简历同上。
苏 奋 先 生 , 督 察长 , 纽约 城 市 大 学 工 商管 理 硕士 。 历 任 交 通 银行 广 州分 行 市
场 营 销 部 总经 理 助 理、副 总 经 理 ,交 通 银 行纽约 分 行 信 贷管 理 部 经理、 公 司 金 融
部 经 理 、 信用 风 险 管理办 公 室 负 责人 , 交 通银行 投 资 管 理部 投 资 并购高 级 经 理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许 珊 燕 女 士 , 副 总 经 理 , 硕 士 学 历 , 高 级 经 济 师 。 历 任 湖 南 大 学( 原 湖 南 财 经
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
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谢 卫 先 生 , 副 总经 理 ,经 济 学 博 士 , 高级 经 济师 。 历 任 中 央 财经 大 学金 融 系
教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 财经所助理研究员; 中 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
中 国 人 保 信托 投 资 公司证 券 部 副 总经 理 、 总经理 、 北 京 证券 营 业 部总经 理 、 证 券
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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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迎军先生, 基金经理 , 经济学硕士。 13 年证 券从业经验。 2000 年7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职于申银万 国证券研究所,担任市场研究部、策略研究部研究员 ,2003
年 4 月至 2006 年 11 月任职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金
运用管理中心投资经理,2006 年 12 月至2008 年 5 月任职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担任组合管理部组合经理。2008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
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现任权益部副总经理。2009 年 1 月 21 日起 至 2012 年 2
月2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并 于2012 年2 月3 日
起 继 续 担 任转 型 后 的交银 施 罗 德 优势 行 业 灵活配 置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基 金 经 理
至今 ,2011 年5 月3 日起兼任 本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历任基金 经理:
管华雨先生,2010 年12 月22 日至2012 年 3 月12 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项廷锋(投资总监 、基金经理)
战龙(总经理)
管华雨(权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胡军华(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基金经理 )
张科兵(研究 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二、基 金托管人
( 一) 基金托 管人 基本情 况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使用全称或其 简称 “中国工商银行”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 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 二) 主要人 员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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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3 年 3 月末,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163 人,平 均年龄 30
岁,95% 以 上 员 工 拥 有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 高 管 人 员 均 拥 有 研 究 生 以 上 学 历 或 高 级
技术职称。
( 三) 基金托 管业 务经营 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 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
管 服 务 以 来, 秉 承 “诚实 信 用 、 勤勉 尽 责 ”的宗 旨 , 依 靠严 密 科 学的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体系 、 规 范的管 理 模 式 、先 进 的 营运系 统 和 专 业的 服 务 团 队, 严 格 履 行
资产托管人职责, 为境 内外广大投资者、 金融 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
高 效 、 专 业的 托 管 服务, 展 现 优 异的 市 场 形象和 影 响 力 。建 立 了 国内托 管 银 行 中
最 丰 富 、 最成 熟 的 产品线 。 拥 有 包括 证 券 投资基 金 、 信 托资 产 、 保险资 产 、 社 会
保障基金、 安心账户资金、 企业年金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产、 股权投资基金、
证 券 公 司 集合 资 产 管理计 划 、 证 券公 司 定 向资产 管 理 计 划、 商 业 银行信 贷 资 产 证
券化、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
品 体 系 , 同时 在 国 内率先 开 展 绩 效评 估 、 风险管 理 等 增 值服 务 , 可 以为 各 类 客 户
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 2013 年3 月, 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305
只,其中封闭式10 只,开放式 295 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
《 亚 洲 货 币》 、 英 国《全 球 托 管 人》 、 香 港《财 资 》 、 美国 《 环 球金融 》 、 内 地
《证券时报》 、 《上海 证券报》 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37 项最佳托管银行
大 奖 ; 是 获得 奖 项 最多的 国 内 托 管银 行 , 优良的 服 务 品 质获 得 国 内外金 融 领 域 的
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 四) 基金托 管人 的内部 控制 制度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产 托 管部 自 成 立 以 来 ,各 项 业务 飞 速 发 展 , 始终 保 持在 资 产
托 管 行 业 的优 势 地 位。这 些 成 绩 的取 得 , 是与资 产 托 管 部“ 一 手 抓业务 拓 展 , 一
手 抓 内 控 建设 ” 的 做法是 分 不 开 的。 资 产 托管部 非 常 重 视改 进 和 加强内 部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 在积 极 拓 展各项 托 管 业 务的 同 时 ,把加 强 风 险 防范 和 控 制的力 度 , 精 心
培 育 内 控 文化 , 完 善风险 控 制 机 制, 强 化 业务项 目 全 过 程风 险 管 理作为 重 要 工 作
来做。 继2005、2007、2009、2010、2011 年五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
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 SAS70 (审计标准第 70 号) 审阅后,2012 年中国工商
银行资产托管部第六次通过 ISAE3402(原 SAS70 )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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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 报 告, 表 明 独立第 三 方 对 我行 托 管 服务在 风 险 管 理、 内 部 控制方 面 的 健 全
性 和 有 效 性的 全 面 认可。 也 证 明 中国 工 商 银行托 管 服 务 的风 险 控 制能力 已 经 与 国
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
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 证 业 务 运 作 严格 遵 守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规 和 行业 监 管 规 则 , 强化 和 建立 守 法
经 营 、 规 范运 作 的 经营思 想 和 经 营风 格 , 形成一 个 运 作 规范 化 、 管理科 学 化 、 监
控 制 度 化 的内 控 体 系;防 范 和 化 解经 营 风 险,保 证 托 管 资产 的 安 全完整 ; 维 护 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 、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产 托 管业 务 内 部 风 险 控制 组 织结 构 由 中 国 工 商银 行 稽核 监 察
部门 (内控合规部、 内 部审计局) 、 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
务 处 室 共 同组 成 。 总行稽 核 监 察 部门 负 责 制定全 行 风 险 管理 政 策 ,对各 业 务 部 门
风 险 控 制 工作 进 行 指导、 监 督 。 资产 托 管 部内部 设 置 专 门负 责 稽 核监察 工 作 的 内
部 风 险 控 制处 , 配 备专职 稽 核 监 察人 员 , 在总经 理 的 直 接领 导 下 ,依照 有 关 法 律
规 章 , 对 业务 的 运 行独立 行 使 稽 核监 察 职 权。各 业 务 处 室在 各 自 职责范 围 内 实 施
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 托 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
监 督 制 约 ;监 督 制 约应渗 透 到 托 管业 务 的 全过程 和 各 个 操作 环 节 ,覆盖 所 有 的 部
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 托 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按照
“ 内 控 优 先” 的 原 则,新 设 机 构 或新 增 业 务品种 时 , 必 须做 到 已 建立相 关 的 规 章
制度。
(4) 审慎性原则。 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 审慎经营, 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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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效性原则。 内 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 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
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 设 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 直接操作人员和控
制 人 员 必 须相 对 独 立,适 当 分 离 ;内 控 制 度的检 查 、 评 价部 门 必 须独立 于 内 控 制
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 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 建立了明确
的 岗 位 职 责、 科 学 的业务 流 程 、 详细 的 操 作手册 、 严 格 的人 员 行 为规范 等 一 系 列
规 章 制 度 ,并 采 取 了良好 的 防 火 墙隔 离 制 度,能 够 确 保 资产 独 立 、 环境 独 立 、 人
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 主管 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
的 制 定 者 和管 理 者 ,要求 下 级 部 门及 时 报 告经营 管 理 情 况和 特 别 情况, 以 检 查 资
产 托 管 部 在实 现 内 部控制 目 标 方 面的 进 展 ,并根 据 检 查 情况 提 出 内部控 制 措 施 ,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 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建立 “自控防线” 、 “互控
防线” 、 “监控防线” 三道控制防线, 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树立 “以人为本”
的 内 控 文 化, 增 强 员工的 责 任 心 和荣 誉 感 ,培育 团 队 精 神和 核 心 竞争力 。 并 通 过
进 行 定 期 、定 向 的 业务与 职 业 道 德培 训 、 签订承 诺 书 , 使员 工 树 立风险 防 范 与 控
制理念。
(4) 经营控制。 资产 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 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
销 活 动 、 处理 各 项 事务, 从 而 有 效地 控 制 和配置 组 织 资 源, 达 到 资源利 用 和 效 益
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 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 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
险 管 理 , 定期 或 不 定期地 对 业 务 运作 状 况 进行检 查 、 监 控, 指 导 业务部 门 进 行 风
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 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 数据和传真加密、 数据
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 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 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 制定了基于
数据、 应用、 操作、 环 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 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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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使 演 练 更加 接 近 实战, 资 产 托 管部 不 断 提高演 练 标 准 ,从 最 初 的按照 预 订 时 间
演练发展到现在的 “随机演练” 。 从演练结果看, 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
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 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
经 理 的 直 接领 导 下 ,依照 有 关 法 律规 章 , 全面贯 彻 落 实 全程 监 控 思想, 确 保 资 产
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
每 个 员 工 的共 同 参 与,只 有 这 样 ,风 险 控 制制度 和 措 施 才会 全 面 、有效 。 资 产 托
管 部 实 施 全员 风 险 管理, 将 风 险 控制 责 任 落实到 具 体 业 务部 门 和 业务岗 位 , 每 位
员 工 对 自 己岗 位 职 责范围 内 的 风 险负 责 , 通过建 立 纵 向 双人 制 、 横向多 部 门 制 的
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 一贯坚持把
风 险 防 范 和控 制 的 理念和 方 法 融 入岗 位 职 责、制 度 建 设 和工 作 流 程中。 经 过 多 年
努力,资 产托 管 部 已经建 立 了 一 整套 内 部 风险控 制 制 度 ,包 括 : 岗位职 责 、 业 务
操 作 流 程 、稽 核 监 察制度 、 信 息 披露 制 度 等,覆 盖 所 有 部门 和 岗 位,渗 透 各 项 业
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 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
托 管 业 务 是商 业 银 行新兴 的 中 间 业务 , 资 产托管 部 从 成 立之 日 起 就特别 强 调 规 范
运 作 , 一 直将 建 立 一个系 统 、 高 效的 风 险 防范和 控 制 体 系作 为 工 作重点 。 随 着 市
场 环 境 的 变化 和 托 管业务 的 快 速 发展 , 新 问题、 新 情 况 不断 出 现 ,资产 托 管 部 始
终 将 风 险 管理 放 在 与业务 发 展 同 等重 要 的 位置, 视 风 险 防范 和 控 制为托 管 业 务 生
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 五) 基金托 管人 对基金 管理 人运作 基金 进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根 据 《 基 金 法 》、 《 基金 合 同 》 、 《 托管 协 议》 和 有 关 基 金 法规 的 规定 , 基
金 托 管 人 对基 金 的 投资范 围 和 投 资对 象 、 基金投 融 资 比 例、 基 金 投资禁 止 行 为 、
基 金 参 与 银行 间 债 券市场 、 基 金 资产 净 值 的计算 、 基 金 份额 净 值 计算、 应 收 资 金
到 账 、 基 金费 用 开 支及收 入 确 定 、基 金 收 益分配 、 相 关 信息 披 露 、基金 宣 传 推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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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中 登 载基 金 业 绩表现 数 据 等 进行 监 督 和核查 , 其 中 对基 金 的 投资比 例 的 监 督
和核查自 《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开始。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现基 金 管理 人 违 反 《 基 金 法》、 《基金合同》、托 管 协议 或 有
关 基 金 法 律法 规 规 定的行 为 , 应 及时 以 书 面形式 通 知 基 金管 理 人 限期纠 正 , 基 金
管 理 人 收 到通 知 后 应及时 核 对 , 并以 书 面 形式对 基 金 托 管人 发 出 回函确 认 。 在 限
期 内 , 基 金托 管 人 有权随 时 对 通 知事 项 进 行复查 , 督 促 基金 管 理 人改正 。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基 金托 管 人 通知的 违 规 事 项未 能 在 限期内 纠 正 的 ,基 金 托 管人应 报 告 中 国
证监会。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现基 金 管理 人 有 重 大 违 规行 为 ,应 立 即 报 告 中 国证 监 会, 同 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 关服务机构
( 一) 基金份 额 销 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 直销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 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01 号渣打银行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 钱文挥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4 日
电话: (021)61055027
传真: (021)61055054
联系人: 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 , (021)61055000
网址:www.jyfund.com ,www.jysld.com ,www.bocomschroder.com
个 人 投 资 者 可 以通 过 本公 司 网上直销 交易 平台 办理开户、本 基金 的 申购 、 赎
回 、 定 期 定额 投 资 等业务 , 具 体 交易 细 则 请参阅 本 公 司 网站 公 告 。 网上 直销交易
平台 网址:www.jyfund.com ,www.jysld.com ,www.bocomschroder.com 。
2、代销机构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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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 (010)85108227
传真: (010)85109219
联系人:刘一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 (010)66275654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传真: (010)6659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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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电话: (021)68475888
传真: (021)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 (021 )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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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田国立
电话: (010)65557083
传真: (010)65550827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 (010)57092615
传真: (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 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 (010)68098778
传真: (010)68560661
联系人:李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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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 (021)63586210
传真: (021)63586215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 (上海地区 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12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 (010)66223584
传真: (010)66226045
联系人:谢小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电话: (0755)82088888
联系人:张青
客户 服务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14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电话: (025)58587018
传真: (025)58587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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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联系人:田春慧
客户服务电话:96098 ,40086-96098
网址:www.jsbchina.cn
(15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健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6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电话: (0571)85108309
传真: (0571)85151339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 (0571 )96523,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17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8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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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 (021)38676161
传真: (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9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0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1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36、38、41、4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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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0)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22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 (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3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 ,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4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 1199 弄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 (021)38565785
传真: (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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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xyzq.com.cn
(2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60838888
传真: (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26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 (021)54033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7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国际大厦 12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 (021)68634518
传真: (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28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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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9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25)83290979
传真: (025)5186332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0 )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 11 号万凯庭院商务楼 A 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 11 号万凯庭院商务楼 A 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 (0571)85776115
传真: (0571)85783771
联系人:俞会亮
客户服务电话: (0571 )96598
网址:www.96598.com.cn
(31 )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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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 (0532 )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2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 (0471)4979037
传真: (0471)4961259
联系人:王旭华
客户服务电话: (0471)4960762,( 021)68405273
网址:www.cnht.com.cn
(33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4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35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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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 (0431)85096709
联系人:潘锴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36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86768681
传真: (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37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 (0755)82558305
传真: (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8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 (010)88085858
传真: (010)8808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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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9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0 )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 (021)68761616
传真: (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1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68889155
传真: (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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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 (0451)85863696
传真: (0451)82287211
联系人:张宇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3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 楼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 (0755)22627802
传真: (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44 )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电话: (0592)5161642
传真: (0592)5161640
联系人:赵钦
客户服务电话: (0592 )5163588
网址:www.xmzq.cn
(45 )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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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 (021)68777222
传真: (021)68777822
联系人:赵洁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6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8065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网址:www.cicc.com.cn
(47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 (010)58328112
传真: (010)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48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 号 2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 (021)32229888
传真: (021)68728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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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 (021 )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49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 (0755)83516289
传真: (0755)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50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51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86690126
传真: (028)86690126
联系人: 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52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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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 (0731)85832343
传真: (0731)85832342
联系人:彭博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53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 (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54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 (010)63081000
传真: (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55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 (021)63325888
传真: (021)63326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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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56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 (023)63786141
传真: (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57 )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 (0931)4890100
传真: (0931)489011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 (0931 )4890100、4890619、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58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 (010)66555316
传真: (010)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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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59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 (0591)87383623
传真: (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0591 )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60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A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A 座三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电话: (010)58568007
传真: (010)58568062
联系人:梁宇
客户服务电话: (010 )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61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17 层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电话: (0371)65585670
传真: (0371)65585665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客户服务电话: (0371 )967218,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62 )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4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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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66045608
传真: (010)66045527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 (010 )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 ,www.jjm.com.cn
(63 )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 青
电话: (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传真: (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64 )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33227953
传真: (0755)82080798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65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 (021)58788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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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传真: (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6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 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 (021)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场 内 代 销 机 构 是 指 由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的 具 有 开 放 式 基 金 代 销 资 格, 并经 上海
证券交易所 和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认可的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会员( 以下
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据 有 关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选 择其 它 符 合 要 求 的机 构 代理 销 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 二) 基金注册 登 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 (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 三) 出具法 律意 见书的 律师 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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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 、 黎明
( 四) 审计基 金财 产的会 计师 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魏佳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 汪棣 、屈斯洁
四、基 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 趋势优先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 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 金的投资目标
本 基 金 力 图 通 过把 握 中国 人 口 变 化 的 重大 趋 势, 精 选 受 益 其 中的 优 势行 业 和
个 股 , 在 控制 风 险 并保持 基 金 资 产良 好 的 流动性 的 前 提 下, 力 争 实现基 金 资 产 的
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 金的 投资 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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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围 为 具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金 融 工具 , 包 括 国 内 依法 发 行上 市 的
股 票 、 债 券、 货 币 市场工 具 、 权 证、 资 产 支持证 券 以 及 法律 法 规 或中国 证 监 会 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95%; 债券、 货 币市场工
具 、 现 金 、权 证 、 资产支 持 证 券 以及 法 律 法规或 中 国 证 监会 允 许 基金投 资 的 其 他
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5%-40%,其中基金持有的权证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基金保 留 的现 金 和 投资于 到 期 日 在一 年 以 内的政 府 债 券 的比 例 合 计不低 于 基 金 资
产净值的5%。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
券 市 场 的 阶段 性 变 化,在 上 述 组 合比 例 范 围内, 适 时 调 整基 金 资 产在股 票 、 债 券
及货币市场工具等之间的配置比例。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管 机 构以 后 允 许 本 基 金投 资 其他 品 种 , 基 金 管理 人 在履 行 适
当 程 序 后 ,可 以 将 其纳入 投 资 范 围, 并 可 依据届 时 有 效 的法 律 法 规适时 合 理 地 调
整投资范围。
八、基 金的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 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 将严谨、 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
动 的 投 资 风格 相 结 合,在 分 析 和 判断 未 来 人口趋 势 的 重 大转 变 对 国民消 费 倾 向 、
国 家 收 入 分配 政 策 、产业 升 级 和 区域 发 展 方向等 战 略 决 策的 重 要 影响以 及 其 中 所
蕴 涵 的 行 业投 资 机 会的基 础 上 , 挖掘 受 益 其中的 优 势 行 业, 精 选 个股, 以 谋 求 超
额收益。
1、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 “自上而下” 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对不同资产市场
表 现 的 预 测和 判 断 ,确定 基 金 资 产在 股 票 、债券 及 货 币 市场 工 具 等各类 别 资 产 间
的 分 配 比 例, 并 随 着各类 证 券 风 险收 益 特 征的相 对 变 化 ,动 态 调 整组合 中 各 类 资
产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具体操作中,基金管理人采用经济周期理论下的资产配置 模型,通过对宏观
经 济 运 行 指标 、 利 率和货 币 政 策 等相 关 因 素的分 析 , 对 中国 的 宏 观经济 运 行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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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行 判 断 和预 测 , 然后利 用 经 济 周期 理 论 确定基 金 资 产 在各 类 别 资产间 的 战 略 配
置策略。
2、股票投资
(1) 行业配置
1)人口趋势研究
本基金将在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和世界经济分工的大背景下,以人口为视角,
通 过 分 析 未来 中 国 人口变 化 的 重 大趋 势 , 积极把 握 中 国 经济 增 长 的阶段 特 征 及 其
相 应 对 资 本市 场 产 生的影 响 和 蕴 涵的 投 资 机会。 其 中 在 未来 一 段 时间重 点 关 注 的
中 国 人 口 重大 趋 势 转变包 括 但 不 限于 : 与 人口年 龄 结 构 相关 的 加 速老龄 化 及 进 入
后 人 口 红 利时 代 、 与人口 教 育 结 构相 关 的 低高端 劳 动 力 供应 变 化 、与人 口 迁 移 和
分 布 相 关 的区 域 发 展和城 市 化 、 与人 口 产 业结构 相 关 的 产业 升 级 和转型 等 等 。 上
述 未 来 人 口趋 势 的 重大转 变 将 直 接影 响 国 民消费 倾 向 、 国家 收 入 分配政 策 、 产 业
升 级 和 区 域发 展 方 向等战 略 决 策 ,从 而 直 接或间 接 对 国 民经 济 不 同行业 产 生 重 要
影响。
为了把握未来中国人口重大趋势转变, 本基金将通过密切跟踪来自权威机构的
有 关 人 口 统计 数 据 和研究 报 告 , 进一 步 分 析和判 断 相 关 数据 和 研 究结果 以 确 定 未
来 可 能 遭 遇的 人 口 重大趋 势 转 变 的速 度 和 深度。 具 体 涉 及指 标 包 括:中 国 人 口 总
量变化和增速变化、抚养率、劳动人 口比例、储蓄人口比例、MY 比例(中年人口
和年轻人口的比例) 、大学生入学及毕业人数、中高端和低端劳动力供应量变化、
劳动人口按产业分类变化、劳动人口按区域分类变化、城镇化率等。
在通过对上述定量指标的分析确定人口重大趋势和特点后, 本基金对受益行业
的 把 握 主 要基 于 定 性的研 究 分 析 。人 口 趋 势是个 长 周 期 问题 , 但 结合当 前 中 国 所
处 人 口 结 构来 看 , 最大的 趋 势 转 变在 于 人 口老龄 化 和 人 口红 利 对 经济的 驱 动 已 由
投 资 转 向 消费 , 而 其衰减 将 始 于 低端 劳 动 力环节 , 进 而 推动 劳 动 力特别 是 低 端 劳
动 力 价 格 持续 上 涨 。由此 , 当 前 受益 于 该 人口重 大 变 化 趋势 的 行 业可 能包括但不
限 于 受 益 于人 口 老 龄化趋 势 的 医 药、 保 险 及其他 有 关 行 业; 受 益 于低端 劳 动 力 供
应 的 大 幅 下降 的 自 动化设 备 行 业 ;受 益 于 劳动力 特 别 是 低端 劳 动 力收入 的 系 统 性
上 升 的 大 众消 费 品 行业; 受 益 于 劳动 生 产 率的提 升 以 及 大学 生 等 中高端 劳 动 力 供
应增加的部分技术密集性制造业和新兴产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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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配置与动态调整
在从分析和 判断重大人口趋势 对不同行业可能造成的长期影响后, 本基金将结
合 交 银 施 罗德 行 业 研究体 系 , 进 一步 通 过 对当前 经 济 周 期、 产 业 环境、 产 业 政 策
和 行 业 竞 争格 局 的 分析和 预 测 , 确定 宏 观 经济变 量 、 行 业景 气 度 的变动 对 具 体 行
业的潜在影 响 , 得 出各行 业 的 相 对投 资 价 值与投 资 时 机 ,并 据 此 对行业 分 布 进 行
动态调整。具体而言,通过以下几方面的分析对行业进行配置来优化投资组合:
① 宏观经济环境分析:通过对宏观经济数据如季度 GDP 增长率、每月 CPI
数据、M2 增长速度、 每月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等的跟踪研究, 对宏观经济环
境 变 动 趋 势 进 行 预 测 分 析 , 并 深 入 跟 踪 研 究 国 家 宏 观 政 策 和 监 管 政 策 对 市 场
和各个行业的影响,从而判断宏观经济周期和政策导向对行业的影响;
② 行业景气度分析: 对行 业的景气状况、 行业财 务表现和竞争力格局和优势
进 行 综 合 研 究 , 通 过 对 行 业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收 入 增 长 率 、 毛 利 率 、 净 资 产 利
润 率 等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 寻 找 财 务 稳 健 、 景 气 度 良 好 的 领 先 行 业 作 为 投 资 的 重
点;
③ 行业估值和动量分析: 通过对市场及各个行业估值水平 PE 、PB 等数据的
横 向 、 纵 向 分 析 , 进 行 估 值 比 较 , 并 跟 踪 各 个 行 业 的 资 金 流 向 、 分 析 师 盈 利
预测指数、机构持仓特征等,进行阶段性行业轮动配置。
(2)股票选择
本基金综合运用交银施罗德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资分析工具,采用自
下 而 上 方 式精 选 具 有投资 潜 力 的 股票 , 尤 其是受 益 于 人 口重 大 趋 势转变 的 优 势 行
业中具有投资潜力的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具体分以下两个层次进行股票挑选:
1) 品质筛选
筛 选 出 在 公 司 治理、 财 务 及 管 理 品质 上 符合 基 本 品 质 要 求的 上 市公 司 , 构 建
备选股票池,主要筛选指标包括:盈利能力指标(如 P/E、P/Cash Flow、P/FCF、
P/S 、P/EBIT 等 ) 、 经 营 效 率 指 标 ( 如 ROE 、ROA 、Return on operating assets
等)和财务状况指标(如 D/A、流动比率等) 。
2)
多元化价值评估
在 备 选 股 票 池 基础上 结 合 前 述 行 业分 析 ,根 据 下 述 标 准 优先 从 受益 于 人 口 重
大 趋 势 转 变的 战 略 性优势 行 业 中 挑选 出 具 有投资 潜 力 的 优质 上 市 公司构 建 股 票 组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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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公司治理结构良 好,管理规范,信息透明;
② 主营业务鲜明,盈利能力强,收入和利润稳定增长;
③ 公司具有质量优良的成长性;
④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规模优势和较好的抗风险能力;
⑤ 公司在管理制度、 产品开发、 技术进步方面具有相当的核心竞争优势,
有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较好的品牌效应,处于行业龙头地位。
对上述重点上市公 司进行内在价值的 评估 和成长性跟踪研究 ,在 明确的价
值评估基础上选择定价相对合理且成长性可持续的投资标的构建股票组合。
3 、债券投资
在债券投资方面, 本基金可投资于 国债、 金融债、 央行票据、 地方 政府债、
企业债、公司债、短 期 融资券、可转换债券 及 可分离转债、中期票 据 、资产支
持证券、次级债和债 券 回购 等债券品种。本 基 金的债券投资采取主 动 的投资管
理方式,获得与风险 相 匹配的投资收益,以 实 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 股 票市场的
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 下,基金管理人对 宏观 经济运行趋势及其 引致 的财政货
币政策变化作出判断 , 运用数量化工具,对 未 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 场 信用环境
变化作出预测,并综 合 考虑利率变化对不同 债 券品种的影响、收益 率 水平、信
用风险的大小、流动 性 的好坏等因素,构造 债 券组合。在具体操 作 中 ,本基金
运用久期控制策略、 期 限结构配置策略、类 属 配置策略、骑乘策略 、 杠杆放大
策略和换券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4、权证投资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 以权证的市场价值 分析 为基础 ,配以权证 定价 模型寻求
其合理估值水平 ,以 主 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 为 手段 ,充分考虑权证 资 产的收益
性、流动性及风险性 特 征 ,通过资产配置、 品 种与类属选择 ,追求 基 金资产稳
定的当期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 持证券将综合运用 久期 管理、收益率曲线 、个 券选择和
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 积 极策略,在严 格控制 风 险的情况下,通过信 用 研究和流
动性管理, 选择风险调 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以期获得长期 稳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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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 金的 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75%? 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25%?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 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
者 有 更 权 威的 、 更 能为市 场 普 遍 接受 的 业 绩比较 基 准 推 出, 或 者 是市场 上 出 现 更
加 适 合 用 于本 基 金 的业绩 基 准 的 指数 时 , 则基金 管 理 人 将视 情 况 经与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同 意 并经 履 行 相关程 序 后 调 整本 基 金 的业绩 比 较 基 准, 及 时 公告并 在 更 新 的
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
十、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 股票型基金, 属于基金中的高风险品种, 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
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十一、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董 事 会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告 所 载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记 载 、误 导 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 银行根据本 《基金合同 》 规定,于2013 年4 月 18 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3 月 31 日。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1,136,425,758.77 81.78
其中:股票 1,136,425,758.77 8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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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2 固定收益投资 98,774,075.80 7.11
其中:债券 98,774,075.80 7.11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2,297,805.22 10.96
6 其他各项资产 2,086,026.68 0.15
7 合计 1,389,583,666.47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4,348,836.80 1.04
C 制造业 614,098,252.15 44.37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131,483,892.30 9.50
F 批发和零售业 30,407,542.77 2.2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61,374,937.40 4.43
J 金融业 113,367,194.13 8.19
K 房地产业 115,081,710.57 8.3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6,452,891.65 1.1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897,100.76 0.57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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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2,290,780.24 1.61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622,620.00 0.70
S 综合 - -
合计 1,136,425,758.77 82.11
3、报告期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002106 莱宝高科 4,399,752 99,789,834.72 7.21
2 601628 中国人寿 3,999,903 68,598,336.45 4.96
3 002081 金 螳 螂 1,822,002 63,223,469.40 4.57
4 000423 东阿阿胶 1,085,172 56,537,461.20 4.08
5 600519 贵州茅台 295,808 49,950,138.88 3.61
6 002310 东方园林 627,160 49,163,072.40 3.55
7 000100 TCL 集团 17,519,213 45,900,338.06 3.32
8 600276 恒瑞医药 1,339,786 45,030,207.46 3.25
9 600406 国电南瑞 3,082,119 44,998,937.40 3.25
10 600383 金地集团 5,937,089 39,006,674.73 2.82
4、报告期末按 债券品种 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29,994,000.00 2.17
3 金融债券 29,973,000.00 2.1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9,973,000.00 2.17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38,807,075.80 2.80
8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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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合计 98,774,075.80 7.14
5、 报告期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3003 重工转债 284,460 32,897,799.00 2.38
2 1001037 10 央行票据37 300,000 29,994,000.00 2.17
3 120228 12国开28 300,000 29,973,000.00 2.17
4 110023 民生转债 55,790 5,909,276.80 0.43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 股指期货。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在 本 报 告 编制 日 前 一年内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前 十名证 券 的 发 行主 体 未 受到公 开 谴 责 和
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 没有超出 《基金合同》 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35,138.2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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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收利息 1,506,308.33
5 应收申购款 44,580.1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086,026.68
(4)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13003 重工转债 32,897,799.00 2.38
(5)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
况说明
1 002106 莱宝高科 20,244,000.00 1.46 非公开发行
(6) 投资组合报告 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a、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期末持有本基金份额 20,001,800.00 份, 占
本基金期末总份额的1.11%。报告期内未发生申购、赎回 。
b、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3 年3 月31 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 不 保 证 基金 一 定 盈利, 也 不 保 证最 低 收 益。基 金 的 过 往业 绩 并 不代表 其 未 来 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 年第 1 号)
42
过去三
个月
1.98% 1.26% -0.30% 1.17% 2.28% 0.09%
2012 年
度
0.80% 1.17% 7.06% 0.96% -6.26% 0.21%
2011 年
度
-25.22% 0.99% -18.35% 0.98% -6.87% 0.01%
2010 年
度 (2010
年12 月
22日-
2010 年
12月31
日)
0.30% 0.14% -2.83% 1.01% 3.13% -0.87%
2、自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 年第 1 号)
43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
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一) 基金费 用的 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 二) 基金费 用计 提方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 的管理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 计算方
法如下:
H=E× 年管理费率÷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 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计 算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月 末 , 按月支付, 由 基金 管 理人 向 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 若遇法 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支 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 计算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 年第 1 号)
44
方法如下:
H=E× 年托管费率÷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 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计 算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月 末 , 按月支付, 由 基金 管 理人 向 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 等,支付日期顺延。
(3) 上述一、基金费用 的种类中第 3-8 项 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用
本基金提供两种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投资者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
购时支付申购费用; 也可以选择后端收费模式, 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 应的申购费用,
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 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
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费用 由 基金 申 购 人 承 担 ,不 列 入基 金 财 产 , 主 要用 于 本基 金 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前端)
申 购金 额(含 申购 费) 前 端申 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5%
100 万元(含)至500 万元 1.0%
5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 每笔交易1000 元
申购费率(后端)
持有 期限 后 端申 购费率
1 年以内(含) 1.8%
1 年—3 年(含) 1.2%
3 年—5 年(含) 0.6%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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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5 年以上 0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自 2013 年 4 月 11 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 本基金前端基金
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 老 金 客 户 指 基本 养 老基 金 与 依 法 成 立的 养 老计 划 筹 集 的 资 金及 其 投资 运 营
收 益 形 成 的补 充 养 老基金 等 , 具 体包 括 全 国社会 保 障 基 金、 可 以 投资基 金 的 地 方
社 会 保 障 基金 、 企 业年金 单 一 计 划以 及 集 合计划 。 如 将 来出 现 经 养老基 金 监 管 部
门 认 可 的 新的 养 老 基金类 型 , 本 公司 将 发 布临时 公 告 将 其纳 入 养 老金客 户 范 围 ,
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 过 本 公 司 直 销柜 台 申购 本 基 金 前 端 基金 份 额的 养 老 金 客 户 特定 申 购费 率 如
下表:
特定申购费率
(前端)
申 购金 额(含 申购 费) 前 端特 定申购 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60%
1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40%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1000 元
有 关 养 老 金 客 户实 施 特定 申 购 费 率 的 具体 规 定以 及 活 动 时 间 如有 变 化, 敬 请
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申购份额的计算
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 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 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
费模式。
前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固定申
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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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申购金额的有效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对应申购资金返 还 投资者。
对应返还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取整数位后确认的申购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
值
例一 :某投资者投资 40,000 元申购本基金(非网上交易),假设申购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为1.040 元, 如果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 申购费率为 1.5%, 则其可得到
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 元
净申购金额=40,000/ (1+1.5%)=39,408.87 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 元
申购份额=(40,000-591.13)/1.040=37,893.14 份
如果投资者是场内申购,申购份额为 37,893 份,则:
对应返还申购金额=39,408.87-37,893×1.040=0.15 元
即其余 0.14 份对应金额 0.15 元返回给投资者。如果投资者是场外申购,申购
份额为37,893.14 份。
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 ×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率
例 二 :某投资者投资 40,000 元 申 购 本 基 金 ,假 设 申 购 当 日 基 金 份 额净 值 为
1.040 元,如果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 40,000 / 1.040 = 38,461.54 份
即:投资者投资 4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则可得到 38,461.54 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
后端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3)赎回费 用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赎回费用的 25% 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注册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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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率
持 有期 限 赎 回费 率
1 年以内(含) 0.5%
1 年—2 年(含) 0.2%
2 年以上 0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 《基金合同》 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
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 3 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 回 金 额 为 按 实际 确 认的 有 效 赎 回 份 额乘 以 当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并 扣 除相 应 的
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 果 投 资 者 在 认( 申 )购 时 选 择 交 纳 前端 认 (申 ) 购 费 用 , 则赎 回 金额 的 计
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一 : 某投资者赎回通过前端认购 ( 申购) 持有的 10,000 份基金份额, 对应
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
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000 ×1.016×0.5% = 50.80 元
赎回金额 = 10,000 ×1.016-50.80 = 10,109.2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 金 10,000 份 基 金 份 额, 假 设 赎 回 当 日 基 金 份额 净 值 是
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109.20 元。
如 果 投 资 者 在 认( 申 )购 时 选 择 交 纳 后端 认 (申 ) 购 费 用 , 则赎 回 金额 的 计
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 (申) 购费用=赎回份额 ×认 (申) 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 (申)
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 年第 1 号)
48
例二 : 某投资者赎回通 过后端认购持有的 10,000 份基金份额, 对应 的后端认
购费率为1.6%, 赎回费率为 0.5%,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 则其
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后端认购费用 = 10,000 ×1.00×1.6% = 160.00 元
赎回费用 = 10,000 ×1.016×0.5% = 50.80 元
赎回金额 = 10,000 ×1.016-160.00-50.80 = 9,949.20 元
即: 投资者赎回通过后 端认购所得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 对应 的赎回费
率为0.5%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投资者对应的后端认 购费率
是 1.6% , 认 购时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为 1.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9,949.20 元。
例三 : 某投资者赎回通 过后端申购持有的 10,000 份基金份额, 对应 的后端申
购费率是1.8%, 赎回费率为 0.5%,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 申购
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 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16=10,160 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 ×1.010×1.8%=181.80 元
赎回费用=10,16×0.5%=50.80 元
赎回金额=10,160-181.80-50.80=9,927.40 元
即: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 假设赎
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投资者对应的后端申购费 率是1.8%,申购时的
基金净值为1.0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9,927.40 元。
(5)转换费
1)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 一笔赎回和一 笔申购, 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 的
赎回费用及 转出与转入 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 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 及 相 关 公 告 规定的赎
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 ,赎回费用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
记费等相关手续费,上述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转出基金
转出份额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交银荣安 保本 1 年以内( 含)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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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至 2 年 (含) 1.6%
2 年至 3 年 1.2%
持有到保 本周期 到期日 0
交银精选、 交银稳 健、 交 银成长、 交 银蓝
筹、 交银 行业、 交银先 锋 、 交银治 理、 交
银主题、 交银趋 势、 交 银 制造、 交 银价值 、
交银核心 、交银 等权
1 年(含) 以内
0.5%
1 年-2 年 (含)
0.2%
2 年以上
0
交银增利 A 类、B 类 基金 份额
交银双利 A 类、B 类 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A 类、B 类 基金 份额
1 年(含) 以内
0.1%
1 年-2 年 (含)
0.05%
2 年以上
0
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
转换,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 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
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 。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
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
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
确认金额递减。 前端收费模式 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具体如下:
转出基金
转入基金
转出确认金额
转出与转入基
金的申购补差
费率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 C 类基金
份额
交银双利 C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C 类基金
份额
前端收费 模式 下
交银精选、 交银稳 健、
交银成长、 交银蓝 筹、
交银先锋、 交银治 理、
交银主题、 交银制 造、
交银价值 、交银 核心
50 万元以下
1.5%
50 万元(含 )至 100 万元
1.2%
100 万元(含 )至 200 万元
0.8%
200 万元(含 )至 500 万元
0.5%
500 万元以上 (含 500 万)
每笔交易
1000 元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 C 类基金
份额
交银双利 C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C 类基金
前端收费 模式下
交银荣安 保本
50 万元以下 1.0%
50 万元(含 )至 100 万元 0.8%
100 万元(含 )至 200 万元 0.6%
200 万元(含 )至 500 万元 0.4%
500 万元以上 (含 500 万)
每笔交易
1000 元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 年第 1 号)
50
份额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 C 类基金
份额
交银双利 C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C 类基金
份额
前端收费 模式 下
交银行业 、交银 趋势
100 万元以下
1.5%
100 万元(含 )至 500 万元
1.0%
500 万元以上 (含 500 万)
每笔交易
1000 元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 C 类基金
份额
交银双利 C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C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A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双利 A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增利 A 类基 金份
额
50 万元以下
0.8%
50 万元(含 )至 100 万元
0.6%
100 万元(含 )至 200 万元
0.5%
200 万元(含 )至 500 万元
0.3%
500 万元以上 (含 500 万)
每笔交易
1000 元
交银增利 A 类基金
份额
交银双利 A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A 类基金
份额
前端收费 模式 下
交银精选、 交银稳 健、
交银成长、 交银蓝 筹、
交银先锋、 交银治 理、
交银主题、 交银制 造、
交银价值 、交银 核心
50 万元以下
0.7%
50 万元(含 )至 100 万元
0.6%
100 万元(含 )至 200 万元
0.3%
200 万元(含 )至 500 万元
0.2%
500 万元以上 (含 500 万)
0
交银增利 A 类基金
份额
交银双利 A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A 类基金
份额
前端收费 模式下
交银荣安 保本
100 万元以下 0.2%
100 万元(含 )至 500 万元 0.1%
500 万元以上 (含 500 万) 0
交银增利 A 类基金
份额
交银双利 A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A 类基金
份额
前端收费 模式 下
交银行业 、交银 趋势
100 万元以下
0.7%
100 万元(含 )至 500 万元
0.5%
500 万元以上 (含 500 万)
0
前端收费 模式 下
交银精选 、交银 稳
健、 交 银成长 、 交 银
蓝筹、 交银行 业、 交
银先锋、 交银治 理、
交银主题 、交银 趋
势、 交 银制造 、 交 银
价值 、交 银核心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 A 类、 C 类
基金份额
交银双利 A 类、 C 类
基金份额
交银纯债 A 类、 C 类
基金份额
前端收费 模式 下
交银精选、 交银稳 健、
-
0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 年第 1 号)
51
交银成长、 交银蓝 筹、
交银行业、 交银先 锋、
交银治理、 交银主 题、
交银趋势、 交银制 造、
交银价值 、交银 荣安
保本、交 银核心 、交
银等权
交银荣安 保本
前端收费 模式下
交银等权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 A 类、 C 类
基金份额
交银双利 A 类、 C 类
基金份额
交银纯债 A 类、 C 类
基金份额
交银荣安 保本
- 0
交银荣安 保本
前端收费 模式下
交银行业 、交银 趋势
100 万元以下 0.5%
100 万元(含 )至 500 万元 0.4%
500 万元以上 (含 500 万) 0
交银荣安 保本
前端收费 模式下
交银精选、 交银稳 健、
交银成长、 交银蓝 筹、
交银先锋、 交银治 理、
交银主题、 交银制 造、
交银价值 ,交银 核心
50 万元以下 0.5%
50 万 元( 含) 至 100 万元 0.4%
100 万元 (含 )至 200 万元 0.2%
200 万元 (含 )至 500 万元 0.1%
500 万元 以上 (含 500 万) 0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 C 类基金
份额
交银双利 C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C 类基金
份额
前端收费 模式 下
交银等权
50 万 元以 下 1.2%
50 万 元( 含) 至 100 万元 0.8%
100 万元 (含 )至 200 万元 0.6%
200 万元 (含 )至 500 万元 0.4%
500 万元 以上 (含 500 万)
每笔交 易 1000
元
交银增利 A 类基金
份额
交银双利 A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A 类基金
份额
前端收费 模式 下
交银等权
50 万 元以 下 0.4%
50 万 元( 含) 至 100 万元 0.2%
100 万元 (含 )至 500 万元 0.1%
500 万元 以上 (含 500 万) 0
交银荣安 保本
前端收费 模式 下
交银等权
50 万 元以 下 0.2%
50 万元 以上 (含 50 万) 0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 年第 1 号)
52
前端收费 模式下
交银等权
前端收费 模式下
交银行业 、交银 趋势
500 万元 以下 0.30%
500 万元 以上 (含 500 万) 0
前端收费 模式下
交银等权
前端收费 模式下
交银精选、 交银稳 健、
交银成长、 交银蓝 筹、
交银先锋、 交银治 理、
交银主题、 交银制 造、
交银价值 ,交银 核心
100 万元 以下 0.30%
100 万元 (含 )至 200 万元 0.20%
200 万元 (含 )至 500 万元 0.10%
500 万元 以上 (含 500 万) 0
交银增利 A 类、C
类基金份 额
交银双利 A 类、C
类基金份 额
交银纯债 A 类、C
类基金份 额
交银货币
-
0
交银增利 A 类基金
份额
交银双利 A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A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A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双利 A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增利 A 类基 金份
额
- 0
交银 增利 A 类基金
份额
交银双利 A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A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 债 C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双 利 C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增 利 C 类基 金份
额
- 0
交银增利 C 类基金
份额
交银双利 C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C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 债 C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双 利 C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增 利 C 类基 金份
额
- 0
交银货币
交银增 利 C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双 利 C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纯 债 C 类基 金份
额
- 0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 年第 1 号)
53
备注:同一基金的 A 类、C 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可转换。
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 后 端 申 购 费 用 高 的 基 金
转换,不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但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
金的后端申购费; 从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
费用的基金转换 ,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且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
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 后端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出份额持有时间对应分档的转
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后端收费模式下转
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具体如下:
转出基金
转入基金
转出份额持有时间
转出与转入基
金的申购补差
费率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 B 类、C
类基金份 额
交银双利 B 类、C
类基金份 额
交银纯债 B 类、C
类基金份 额
后端收费 模式下
交银精选 、交银 稳
健、 交 银成长 、 交 银
蓝筹、 交银先 锋、 交
银治理、 交银主 题、
交银趋势 、交银 制
造、 交 银价值 、 交 银
核心、交 银等权
后端收费 模式下
交银精选、 交银稳 健、
交银成长、 交银蓝 筹、
交银先锋、 交银治 理、
交银主题、 交银趋 势、
交银制造、 交银价 值 、
交银核心
-
0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 B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双利 B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纯债 B 类基 金份
额
-
0
后端收费 模式下
交银精选 、交银 稳
健、 交 银成长 、 交银
交银货币
交银增 利 C 类基 金份
额
1 年(含) 以内
1.8%
1 年-3 年 (含)
1.2%
3 年-5 年 (含)
0.6%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 年第 1 号)
54
蓝筹、 交银先 锋、 交
银治理、 交银主 题、
交银趋势 、交银 制
造、 交 银价值 、 交 银
核心
交银双 利 C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纯 债 C 类基 金份
额
5 年以上
0
后端收费 模式下
交银精选 、交银 稳
健、 交 银成长 、 交 银
蓝筹、 交银先 锋、 交
银治理、 交银主 题、
交银趋势 、交银 制
造、 交 银价值 、 交 银
核心
交银增利 B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双利 B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纯债 B 类基 金份
额
1 年(含) 以内
0.8%
1 年-3 年 (含)
0.6%
3 年-5 年 (含)
0.2%
5 年以上
0
交银增利 B 类基金
份额
交银双利 B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B 类基金
份额
交银货币
交银纯 债 C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双 利 C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增 利 C 类基 金份
额
1 年(含) 以内
1.0%
1 年-3 年 (含)
0.6%
3 年-5 年 (含)
0.4%
5 年以上
0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 B 类、C
类基金份 额
交银双利 B 类、C
类基金份 额
交银纯债 B 类、C
类基金份 额
后端收费 模式下
交银等权
- 0
后端收费 模式下
交银精选 、交银 稳
健、 交 银成长 、 交 银
蓝筹、 交银先 锋、 交
银治理、 交银主 题、
交银趋势 、交银 制
造、 交 银价值 、 交 银
核心
后端收费 模式下
交银等权
1 年( 含) 以内 0.4%
1 年-3 年( 含) 0.2%
3 年-5 年( 含) 0.1%
5 年以 上 0
后端收费 模式下
交银等权
交银货币
交银增 利 C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双 利 C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纯 债 C 类基 金份
额
1 年( 含) 以内 1.4%
1 年-3 年( 含) 1.0%
3 年-5 年( 含) 0.5%
5 年以 上
0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 年第 1 号)
55
后端 收费 模式下
交银等权
交银增利 B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双利 B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纯债 B 类基 金份
额
3 年( 含) 以内 0.4%
3 年-5 年( 含) 0.1%
5 年以 上
0
交银增利 B 类基金
份额
交银双利 B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B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B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双利 B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增利 B 类基 金份
额
- 0
交银增利 C 类基金
份额
交银双利 C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C 类基金
份额
交银纯债 B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双利 B 类基 金份
额
交银增利 B 类基 金份
额
- 0
备注:同一基金的 B 类、C 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可转换。
5)网上直销 交易平台 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
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目前,投资者可通过网上直销 交易平
台办理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 其中部分转换可享受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
转入基金申购补差的费率优惠,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无优惠。
网上直销 交易平台 基金转换费率优惠业务仅针对以下范围:
①交银货币、交银增利 C 类基金份额、交银双利 C 类基金份额、交银纯债 C 类
基金份额转入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
先锋、交银治理 、交银主题、交银制造、交银价值、交银核心,享受转出与转入基
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如下:
转出基金
转入基金
转出确认金额
转出与转入
基金的日常
申购补差费
率
转出与转入
基金的优惠
申购补差费
率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 年第 1 号)
56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 C 类基
金份额
交银双利 C 类基
金份额
交银纯债 C 类基
金份额
前端收费 模式 下
交银精选 、 交银 稳
健、 交银成长、 交
银蓝筹、 交银先
锋、 交银治理、 交
银主题、 交银制
造、 交银价值、交
银核心
50 万元以下 1.5% 0.6%
50 万元(含 )至 100 万元 1.2% 0.6%
100 万元(含 )至 200 万元 0.8% 0.6%
通过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进行上述基金转换单笔转换金额超过 200 万元(含)的
不享受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按照日常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
费率执行。
②交银货币、交银增利 C 类基金份额、交银双利 C 类基金份额、交银纯债 C 类
基金份额转入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行业, 享受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优
惠如下:
转出基金
转入基金
转出确认金额
转出与转入
基金的日常
申购补差费
率
转出与转入
基金的优惠
申购补差费
率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 C 类基
金份额
交银双利 C 类基
金份额
交银 纯债 C 类基
金份额
前端收费 模式 下
交银行业
100 万元以下 1.5% 0.6%
100 万元(含 )至 500 万元 1.0% 0.6%
通过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进行上述基金转换单笔转换金额超过 500 万元(含)的
不享受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按照日常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
费率执行。
③交银货币、交银增利 C 类基金份额、交银双利 C 类基金份额、交银纯债 C 类
基金份额转入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荣安保本、交银等权,享受转出 与转入基金的
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如下:
转出基金
转入基金
转出确认金额
转出与转入
基金的日常
申购补差费
率
转出与转入
基金的优惠
申购补差费
率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 年第 1 号)
57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 C 类基
金份额
交银双利 C 类基
金份额
交银纯债 C 类基
金份额
前端收费 模式 下
交银荣安 保本
50 万 元以 下 1.0% 0.6%
50 万 元( 含) 至 100 万元 0.8% 0.6%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 C 类基
金份额
交银双利 C 类基
金份额
交银纯债 C 类基
金份额
前端收费 模式 下
交银等权
50 万 元以 下 1.2% 0.6%
50 万 元( 含) 至 100 万元 0.8% 0.6%
通过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进行上述基金转换单笔转换金额超过 100 万元(含)的
不享受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按照日常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
费率执行。
④交银货币、交银增利 C 类基金份额、交银双利 C 类基金份额、交银纯债 C 类
基金份额转入交银纯债 A 类基金份额、交银双利 A 类基金份额、交银增利 A 类基金
份额,享受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如下:
转出基金
转入基金
转出确认金额
转出与转入
基金的日常
申购补差费
率
转出与转入
基金的优惠
申购补差费
率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 C 类基
金份额
交银双利 C 类基
金份额
交银纯债 C 类基
金份额
交银纯债 A 类基
金份额
交银双利 A 类基
金份额
交银增利 A 类基
金份额
50 万元以下 0.8% 0.6%
备注:同一基金的 A 类、C 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可转换。
通过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进行上述基金转换单笔转换金额超过 50 万元 (含) 的
不 享 受 转 出与 转 入 基金的 申 购 补 差费 率 优 惠,按 照 日 常 转出 与 转 入基金 的 申 购 补
差费率执行。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 年第 1 号)
58
6)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已开通的其它基金转换业务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
购补差费率与网下(柜台模式)日常费率相同,不享受优惠。
7)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 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
率 进 行 调 整, 并 应 于调整 后 的 收 费方 式 和 费率 在 实施前 依照 《 信 息披露 办 法 》 的
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
(6)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 补 差 费= 转 入 确 认 金 额 × 对 应 的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注 : 对 于 适 用固 定 金额 申 购 补 差 费 用的 , 转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申 购 补差 费 =
固定金额的申购 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
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 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 (仅
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 A 为0)。
转 入 基 金 确 认 份额 的 计算 精 确 到 小 数 点后 两 位, 小 数 点 后 两 位以 后 的部 分 四
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
半年,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0 元,交银成 长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2.2700 元。 若该投资者 将 100,000 份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
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010=101,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0.5%=505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 (1+0)=0 元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 年第 1 号)
59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495-0)/2.2700=44,270.93 份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 1,000,000 份,持有期一年半,
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00 元, 交银趋势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 1.01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0 份交银增利 A 类 基金份额转换
为 交 银 趋 势前 端 基 金份额 ( 不 通 过“ 网上 直销交易平台 ”) , 则 转入交 银 趋 势 确
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 ×1.0200=1,02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0.05%=51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0.5%/(1+0.5%)=5,072.09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490-5,072.09)/1.010=1,004,374.17 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 C 类基金份额 100,000 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
增利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2.2700 元。若
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 交银增利 C 类基金份额 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不
通过“ 网上 直销交易平台 ”),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250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 (1+1.5%)=1,847.29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5,000-1,847.29)/2.2700=54,252.30 份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 100,000 份,该 100,000 份基金
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 61.52 元,转换申 请当日交银增利 A/B 类 基金份额净
值为 1.27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
交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 转换为交银增利 A 类基 金份额(不通过“ 网上直销 交易平
台”),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00=10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 (1+0.8%)=793.65 元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 年第 1 号)
6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793.65+61.52 )/1.2700=78,163.68 份
2、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 补 差 费= 转 入 确 认 金 额 × 对 应 的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
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 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 (仅
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 A 为0)。
转 入 基 金 确 认 份额 的 计算 精 确 到 小 数 点后 两 位, 小 数 点 后 两 位以 后 的部 分 四
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 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
一年半, 转换申请当日 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 交银 稳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2.2700 元。 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
稳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25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0)/2.2700=54,955.95 份
例六: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
一年半, 转换申请当日 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 交银 货币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1.00 元。 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
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25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 元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 年第 1 号)
61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1497)/1.00=123,253.00 份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
三年半, 转换申请当日 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8500 元, 交银 增利 B 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 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
转换为交银增利B 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0.850=8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0 元
转入确认金 额=85,000-0=85,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85,000-170)/1.0500=80,790.48 份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 100,000 份,该 100,000 份基金
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 61.52 元,转换申 请当日交银增利 B 类基 金份额净值
为 1.27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
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 B 类
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00=10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0+61.52)/1.2700=78,788.60 份
(7) 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已开 通 基金 网 上 直 销 交 易业 务 ,个 人 投 资 者 可 以直 接 通过 本 公
司网站的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直销 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 网上直
销交易平台 ” ) 办理开户和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定期 定额投资换等
业务。 本公 司暂不开展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后端基金份额的认/申购业务, 通过转托
管 转 入 网 上直 销 交 易账户 的 后 端 收费 模 式 的基金 份 额 只 能办 理 赎 回业务 。 通 过 网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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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上 直销 交 易平 台 办 理本基 金 前 端 基金 份 额 申购和 定 期 定 额投 资 业 务的个 人 投 资 者
将 享 受 前 端申 购 费 率优惠 , 其 他 费率 标 准 不变。 具 体 优 惠费 率 请 参见公 司 网 站 列
示的网上直销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 公 司 基 金 网 上直 销 业务 已 开 通 的 银 行卡 及 各银 行 卡 交 易 金 额限 额 请参 阅 本
公司网站。
个 人 投 资 者 通 过本 基 金管 理 人 网上直销 交 易 平台 申 购 本 基 金 前端 基 金份 额 的
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 元 (含) , 单笔定期定额投 资最低金额为100 元 (含) , 不受
网上直销日常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可根 据 业务 情 况 调 整 上 述交 易 费用 和 限 额 要 求 ,并 依 据相 关 法
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8)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
应 于 新 的 费率 或 收 费方式 实 施 日 前依 照 《 信息披 露 办 法 》的 有 关 规定在 指 定 媒 体
上公告。
(9)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 《基金合同》 约定的 情形下根
据 市 场 情 况制 定 基 金促销 计 划 , 针对 特 定 地域范 围 、 特 定行 业 、 特定职 业 的 投 资
者 以 及 以 特定 交 易 方式( 如 网 上 交易 、 电 话交易 等 ) 等 进行 基 金 交易的 投 资 者 定
期 或 不 定 期地 开 展 基金促 销 活 动 。在 基 金 促销活 动 期 间 ,按 相 关 监管部 门 要 求 履
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 三) 不列入 基金 费用的 项目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 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 会计师和律师费、
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 、 其 他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不 得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的 项
目。
( 四) 基金管 理费 和托管 费的 调整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金 托 管人 协 商 一 致 后 ,可 根 据基 金 发 展 情 况 调整 基 金管 理 费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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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 金 管 理 人 必 须最 迟 于新 的 费 率 实 施 日前 依 照《 信 息 披 露 办 法》 的 有关 规 定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五) 基金税 收
本 基 金 运 作 过 程中 涉 及的 各 纳 税 主 体 ,其 纳 税义 务 按 国 家 税 收法 律 、法 规 执
行。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总 体更 新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 更新了 “重要提示” 、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 托管 人” 、
“相关服务机构” 、 “基金 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基金的转换” 、 “基金的投资” 、
“基金的业绩”、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等部分的
内容。
“ 重要 提示” 部分
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相关内容截止日。
“ 三、 基金管 理人 ”部分
1、“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更新了相关信息。
2、“ (二)主要成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
更新董事会成员信息。
“2、 基金管理人监 事会成员”
更新监事会成员信息。
“4、本 基金基金经理”
更新基金经理信息。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更新委员会成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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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基金托 管人 ”
更新托管人相关信息。
“ 五、 相关服 务机 构 ” 部分
1、 “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更新 相关表述。
“2、代销机构”
更新本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2、 “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
“ 八、 基金份 额的 申购和 赎回 ”部分
1、 “ (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更新相关表述。
2、 “ (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更新相关表述。
3、 “(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申购费用”
增加实施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的信息。
“3、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 ”
更新相关表述。
4、“ (十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更新了本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代销机构及其他相关信息。
“ 九、 基金的 转换 ”部分
1、 “ (二)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
更新了本基金与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2、 “ (四)转换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
增加及更新了转换业务适用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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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七)基金转换费用”
增加及更新 了本基金与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费用表述 。
4、 “ (八)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式”
更新相关表述。
5、 “ (九)业务规则”
更新相关表述。
“ 十、 基金的 投资 ”部分
更新“ (十 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数据截止到 2013 年3 月31 日。
“ 十一 、基金 的业 绩”部 分
更新基金的业绩,数据 截止到2013 年3 月31 日。
“ 二十 二、对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的服务 ”部分
1、 “ (二)网上交易服务 ”
更新相关表述。
2、“ (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更新相关表述。
“ 二十 三、 其 他应 披露事 项 ” 部分
更新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信息披露。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 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