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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宸增利债券(000104)

华宸增利债券: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 金管 理人: 华宸 未来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二 〇一 三年 七 月 
 
 
 1 
重要提示 
1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发售已获2013 年2月19日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177 号)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
证。 
2 、本 基金的基金类型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
开放式、发起式。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工商银行” ) 。 
4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 、本基金自2013年7月25日起至2013年8月14 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
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 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
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
并及时公告。 
6 、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包括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 直销机构为 华宸
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代销机构包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证券有限
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中信证券 (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等。 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 认购等
业务的网点、 日期、 时 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 并另行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
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7 、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 、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
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在基金募集期内, 每一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2 
和代销机构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 低限额为1,000元 (含认购费) , 追
加认购最低限额为1,000元 (含认购费) , 直 销机构网点 (非网上交易系统) 每个基
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50,000元 (含认购费) , 追加认购的最 低限额为1,000
元 (含认购费) 。 各销 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
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
次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9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 许开立 和
使用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 已经开立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可免予开户申请。 发售期内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的手
续, 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 请投资者注意, 如同日在不
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10 、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
于三年。 
11 、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接受了认 购申请, 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
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得撤销。 
12 、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刊登在2013年7月22日《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 》上
的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本 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cmiraefund.com )。 投资者亦可通
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3 、对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 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699)及直 销专线电话(021-26066819 )垂询认购事宜。 
14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业绩并不3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 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
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
资人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 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也可能承担基金
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 在基金募集时, 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基金管理人认
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
届时, 基金管理人有可 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另外, 在基金成立 三年后, 如果
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 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
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自有资金的投入并不意味着本公司对该产品运作有任何的利益倾 向, 该产
品的投资是完全独立运行的, 和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同类公募基金持相同的投资决策
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自有资金的投入也不意味着本公司对产品收益的任何保
证或预期,本产品的风险水平与同类非发起式基金类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 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
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
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
风险等等。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及 《基
金合同》。 
16 、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4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04) 
2 、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4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 、发起资金认购 
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 基金管理人固 有资金、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
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
年。 
7 、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 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
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9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
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可转换债 券、 可交换债券、 可分 离债券、 债券回购等金 融工具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不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 但
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 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 因投资
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 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 权证, 本5 
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
产的80%,其 中, 投资于短期融资券及债项信用评级为非AAA 级别的 其他信用债券
的合计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 。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10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11、基金募集期与发售时间 
募集期: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8月14日 
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12、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5000 万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5000 万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
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 生效; 否则 《基金合同》 不生效。 基金管
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 《基金合同》 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
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 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
不得动用。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 、发售期内本公司 代销机构代销网点、本公司直销 机构网点、本公司网上 交
易系统 将同时面向投资者发售本基金,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 
2 、最低认购限额 
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 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 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6 
额交付认购款项。 在募集期内, 每一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 交易系统和代销机
构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1,000 元 (含认购费) , 追加认购最
低限额为1,000 元 (含认购费) , 直销 机构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限 额为
50,000 元 (含认购费) , 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1,000 元 (含认购费) 。 各销售机构对
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已在基金
管理人 直销机构 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但
受追加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3 、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
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 需先办理
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号。 
4 、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①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②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2)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减少。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
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 额(M ) 认购费 率 
M <100 万 0.60% 
100 万 ≤M <200 万 0.40% 
200 万 ≤M <500 万 0.20%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 册登记等
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5 、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
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7 
或,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
的利息为5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 (1+0.60% )=9,940.36元 
认购费用=10,000-9,940.36=59.64元 
认购份额= (9,940.36 +5)/1.00 =9,945.36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
利息,可得到9,945.36份基金份额。 
(2)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误
差计入基金财产。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里859号中信广场16楼 
电话:(021)26066999 
传真:(021)65870256 
联系人: 冯翔 
2 、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8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传真:0531-68889357 
公司网站:www.easysino.com 
(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峰 
联系电话:(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客服热线:4008888100 (全国)、96100(广西) 
公 司网站:http://www.ghzq.com.cn 
(4)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电话:(021)95523 
公司网站:http://www.sw2000.com.cn 
(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http://www.cindasc.com 
(6)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5130577 
公司网站:http://www.csc108.com 
(7)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热线:96577 
传真:(0532)85022605 
公司网站:http://www.zxwt.com.cn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统一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http://www.ecitic.com 
(9)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 定代表人:沈强 
统一客服电话:(0571 )96598 
公司网站:http://www.bigsun.com.cn 
(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注册资本:34.18亿元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1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 公地址:上海市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注册资本:22亿元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591-38507679 
传真:0591-38507538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公司网站:http://www.chinastock.com.cn 
(1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100031 )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文思婷 
联系电话:010-83991737 
传真:010-66412537 
客服电话:400-660-9839


网址:http://www.rxzq.com.cn (1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 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11 联系人:周嬿旻 联系电话: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95105885 公司网站:同花顺金融服务网 www.10jqka.com.cn 爱基金网 www.ijijin.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或通过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 金的认购业务。 认购金 额在5万元 (含5万元) 人民币以上的个人投资者, 也可到本 公司的直销机构办理。 1 、通过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程序(若已经在华宸 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 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认购金额需在 5万元以上): (1)开户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 (周六、 周日和 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 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借记卡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 加盖预留印鉴(签字或签字和盖章)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12 (3)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认购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 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或复印件。 (4)缴款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开放式 基金, 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 将足额认购 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本公司指定的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账户名称: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 1596 0020 5000 4151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南路支行 (5)注意事项 本公司直销机构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 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 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投资者开 户时须预留指定银行账户, 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认购、 申购、 赎回、 分红、 退款 等基金交易过程中 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 名一致。 ①认购申请当日16: 00之前, 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 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 顺延处理。 申请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账日 为准。 ②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 投资者开户成功,但认购资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划来,或者资金划拨 没有使用 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的; ? 本公司确认 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③认购资金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13 定银行账户。 ④投资者T 日提交开户申请和认购申请后,可于T +2个工作日到本公司直销机 构、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网站查询开户确认和认购受理结果。 认购确认结 果可于基金成立后查询。 2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 系统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① 开户时间: 网上交易 系统24小时 (周六、 周 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 接受 个人投资者开户业务, 发售期间基金交易日16:00 之后提交的开户申请于下一交易 日受理 。 ② 认购时间: 网上直销平台在基金发售时段内24小时 (周六、 周日和 法定节假 日照常受理) 接受个人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 基金交易日16:00之 后提交的认购 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可通过 华宸未来基金网站www.hcmiraefund.com 点击网上交易了解开户和认购 程序,具体网上直销开户及认购程序可参见网站相关说明。 3 、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 的规定为准。 五、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 直销机构网点或 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认购。 1 、 机构投资者在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若 已经在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 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认 购金额需在5万元以上)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 (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 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妥的 《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 并 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 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 及加盖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 14 ③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 《开户许可证》 或 《开 立银行账户申报表》 原 件及复印 件; ④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⑤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非法人单位负责人章) 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 件;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⑦前来办理开户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及复印件。 (3)认购 机构投资者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机构办理认购申请,须提供以下材 料: ①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②划付认购资金的 银行凭证 回单复印件; ③前来办 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及复印件。 (4)缴款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开放式基金, 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 将足额认购 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本公司指定的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账户名称: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 1596 0020 5000 4151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南路支行 (5)注意事项 本公司直销机构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 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 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投资者开 户时须 预留指定银行账户, 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认购、 申购、 赎回、 分红、 退款 等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 名一致。 ①认购申请当日16: 00之前, 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 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 顺延处理。 申请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账日 为准。 ②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5 ?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 投资者开户成功,但认购资 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划来,或者资金划拨 没有使用 银行转账 方式或“电汇”方式的; ?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③认购资金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2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 定银行账户。 ④投资者T 日提交开户申请和认购申请后,可于T +2个工作日到本公司直销机 构、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网站查询开户确认和认购受理结果。 认购确认结 果可于基金成立后查询。 2 、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 准。 六、清算与交割 1 、 本基金正式成立前, 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 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归投资者所有, 份额计 算时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其中利 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2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何人不得动用。 3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 行结束后完成。 七、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 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 向 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16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3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 金财产中列支。 4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 务和费用,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 、基金 管理人 名称: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16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兵 电话:(021)26066999 传真:(021)65870156 联系人:王颖 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699 网址:www.hcmiraefund.com 2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16楼 电话:(021)26066999 17 传真:(021)65870256 联系人: 冯翔 (2)代销机构 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② 齐鲁 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传真:0531-68889357 公司网站:www.easysino.com ③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峰 联系电话:(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客服热线:4008888100 (全国)、96100(广西) 公 司网站:http://www.ghzq.com.cn ④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电话:(021)95523 公司网站:http://www.sw2000.com.cn ⑤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http://www.cindasc.com ⑥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5130577 公司网站:http://www.csc108.com ⑦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热线:96577 传真:(0532)85022605 公司网站:http://www.zxwt.com.cn 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统一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http://www.ecitic.com ⑨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统一客服电话:(0571 )96598 公司网站:http://www.bigsun.com.cn ⑩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注册资本:34.18亿元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注册资本:22亿元 组织形式:股份 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591-38507679 传真:0591-38507538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公司网站:http://www.chinastock.com.cn ?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20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 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100031 )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文思婷 联系电话:010-83991737 传真:010-66412537 客服电话:400-660-9839


网址:http://www.rxzq.com.cn ?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 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联系电话: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95105885 公司网站:同花顺金融服务网 www.10jqka.com.cn 爱基金网 www.ijijin.com.cn 4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16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兵 电话:(021)26066999 传真:(021)65870256 联系人: 蔡流 21 5 、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兰 联系人:张兰 6 、会计师事务所与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 19 号华通大厦 B 座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 19 号华通大厦 B 座二层 法人代表:陈永宏 电话:021-51028018 —1306 传真:021-58402702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传邦、王兴华 联系人:陈正 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