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诺安稳固(000235)

诺安稳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 金管 理人: 诺安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目


录 重要提示........................................................................................................................................... 2 一、 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 4 二、 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 6 三、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 认购 程序 ....................................................................................... 7 四、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 认购 程序 ..................................................................................... 10 五、 清算与交割 ..................................................................................................................... 12 六、 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 同生 效 ......................................................................................... 13 七、 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 或中 介机构 ................................................................................. 13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重要提 示 1、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3】766 号文批准。 2、本 基金 是契约 型 、 开放式 、债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本 基金以 定期 开放方 式运作, 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或自每一 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 (包括该日) 一年的期间。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为 管理费 计提日, 第 二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 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 年,以此类推。本基金每 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1 个月,最短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的 2 日前进行公告。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 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 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 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要求。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 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 工商银行” ) 。 4、 本基金自 2013 年 7 月 22 日至 2013 年 8 月 14 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 、 本 基 金 的 销 售机 构包 括 本 公 司 直 销 中心 、网上交易系统和 中国 工商 银行 等代销机构。 6 、 本 公 司 已 经 开 通 网 上 开 户 和 网 上 认 购 , 详 细 情 况 请 登 录 公 司 网 站 (www.lionfund.com.cn )。 7、本 基金 募集对 象为 符合法 律法 规规定 的个 人投资 者、 机构投 资者 及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自 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 开 放 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 合 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 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 的 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 8、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 金, 需开立本公司基金 账户。 除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外 , 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 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已经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的投资人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 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 募集期内本公 司直销中心及 代销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手续。 开户和认 购的具体程序请见本发售公告正文。 9、在 募集 期内, 投资 者可多 次认 购基金 份额 。在直 销中 心、直 销网 上交易 系统及 其他 基金销 售机 构的销 售网 点首次 认购 本基金 的最 低金额 为人 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 。若基金销 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 准。 10、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11 、认购申请一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不可以撤销。 12、 销售机构 ( 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对 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 请。 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 (即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登记确 认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 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3 、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 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14、本基金募集期内发生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不能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15、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 请 详细阅读刊登在 《上海证券报》 和本公司网站上的 《 诺安稳固 收益一 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本基 金的 基金 合同、 招募 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 和本公司网 站(www.lionfund.com.cn ) 。 投 资 者 亦 可 通 过本 公 司 网 站 下 载 基 金 业务 直 销 申 请 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16、 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 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 机构咨询。 17、 在募集期间, 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 本公司还可能增加新的销售 机构,投资者可留意本公司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8、 对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 请拨打本公司 全国统一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8或直销中 心咨询电话0755-83026820 ,垂询认购事宜。 19、 本基金募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 并可根据基金销 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0、 风险提示: 投资有 风险, 投资人认购 (或 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 《招募说明书》 及 《基金合同》 等,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应 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认购 (或申购) 基金的 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者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 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本基金特有风 险、国内债券市场风险以及开放式基金共有风险等。 。 一、 本 次募 集基本 情况 1、基金名称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35) 。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包括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 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 (包括该日) 一年的期间。 本基 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 作日为 管理费计提日 , 第二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 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 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1 个月, 最短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且基金 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的 2 日前进行公告。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 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 在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 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直至满足开放期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的要求。 3、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初始 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 初始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 6、销售机构


直 销机 构: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直销机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 其 他销 售机构 (排 名不分 先后) :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大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东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国海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 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华宝证券 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华鑫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江海证券 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 有限公司 、 山西 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首创 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中航证券 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 有限责任公司、 天相投资 顾问 有限公司 、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 如募集期间新增销售机构,则另行公告。 7、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本基金的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至基 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3 年7 月22 日至 2013 年8 月14 日, 期间面向投资者 公 开 发售。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 但最迟不得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超过 三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本基金 自基 金份 额发售 公告之 日起 三个 月内, 在基金 募集 份额不 少 于 2 亿 份, 募集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2 亿元, 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 件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并在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 内达到基金合同备案条件, 办理 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后,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生效。 如果基 金在规 定时间 内无 法达 到募集 金额不 少于 2 亿元人 民币且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的人 数 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则本基金 合同不生效 。 基金合同生效前, 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专门账户, 任何人在 基金募集期满前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 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 因募集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 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二、 募 集方 式及相 关规 定 1、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 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投资者在募集期间多次认购的, 单笔计算 认购费。 (2) 认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 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 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份额, 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0 元。 则其 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 = (100,000+50)/1.00 = 100,050.00 份 2、认购数量限制 在募集期内, 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将同时面向投资 者非限额发售, 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在本公司直销中心、 本公司网上交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 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 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首次认购 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含认购费) , 追加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含 认购费 ) 。若 基金 销售 机构对 最低认 购限 额及 交易级 差有其 他规 定的 ,以该 销售 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 、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前, 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的专门账户, 任何人 在基金募集期满前不得动用。 若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生效, 则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 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登记 结算 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 舍 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4、认购的确认 销售机构和本公司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 定成功, 而仅代表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 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可在募集截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后到原申请网点打印交易 确认书, 或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查询确认结 果。 基金管理人 及 其他基金销售机构 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 , 投资人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 申请的确认结果。 三、 个 人投 资者的 开户 与认购 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 本公司直销中心、 网上交易系统以及 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 售网点 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T+2 日(T 日为申请日 ,下同)可 以通过原办理网点提供的服务手段查询或打印确认情况。 ( 一) 直销中心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2013年7 月22 日起 至2013 年8 月14 日9:30 ~15 :00( 周六 、周日 及法 定节假 日 不营业);最后一个交易日延长至17:00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1)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 应 提供下列资料: ①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身份证件只允许使用居民身份证、 军官 证、士兵证、护照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身份证明 ; ② 若委托他人办理时, 还须提交代理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 印件; ③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或传真、复印件; ④ 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和认购申请表。 注: 其中 ④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 在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 (申) 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 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 户。 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 借记卡或指定 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等。 (2) 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 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直销业务专用户 账号:400004052920008053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深圳星河支行


( 行号:102584004055)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 者应 在 “ 汇款 人 ”栏 中填 写其 在本公 司直销 网点 开立基 金账 户时登 记的姓名; ② 已经 开户 的注 明交 易账号 ;还 没有 开户的 注明资 金用 途 “购买 诺安 稳固 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并确保最迟在2013年8月14日17:00前到账; ③ 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不可超过汇款金额; ④ 投资 者若 未按 上述 规定划 付款 项, 造成认 购无效 的, 本公司 及直 销专户 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注意事项 (1) 投资者 开立 基金 账户未 确认前 ,可 以办 理认购 申请。 如基 金账 户开户失 败,则认购申 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2) 若投资 者 在 认购 申请当日16:30 之 前, 未将足 额 认购 资金 划到 账,则当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 有效申请日以资金 足额到账日为准。 (3) 募集期间, 个人投资者在直销网点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 。 (4)至认购期结束, 出现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 ③ 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 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在募集期截止日即2013年8月14日17: 0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 账户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 二) 通过诺安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网 站认 购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 日全天 24 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 ,但工作日 15:00 之后 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请参照公布于本 公司网站 (www.lionfund.com.cn ) 上的 《 诺安 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 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 尚未开通诺安基 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 可以持 中国工商银 行借记 卡、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 中国银行借记卡、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 交通银 行借记卡、 招商银行借记卡、 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 浦发银行借记卡、 兴业银行 借记卡等银行卡直 接 登录 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 ) ,根据页面提示进 行开户操作, 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 直接登录 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 (3) 已经开通诺安基 金网上交易的个 人投资者, 请直接登录诺安基 金网上 交易系统 进行网上认购 。 3、网上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的最 低金额 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 。 (三)个人投资者在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认购及开户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 规 定为 准。 ( 四) 特别提 示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 1、请 有意 认购本 基金 的个人 投资 者尽早 向直 销 中心 或其 他销售 机构 的销售 网点 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及认购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也可从诺安基金管理公 司的网站 (www.lionfund.com.cn ) 下载有关直 销业务表格, 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 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 销中心 与 其 他销 售机构 的销 售 网点 的业 务申请 表不 同,个 人投 资者请 勿混用。 3、个 人投 资者通 过 其 他销售 机构 的销售 网点 认购本 基金 ,只需 准备 足额的 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 销售机构 扣划相应款项。 4、至 认购 期结束 被确 认 为无 效认 购 的 , 款项 将退往 投资 者指定 的资 金结算 账户 。


四、 机 构投 资者的 开户 与认购 程 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 本 公 司 直 销 中 心 及 其 他 销 售 机 构 的 销 售 网 点 办 理 基 金 的 开 户与认购。 ( 一) 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8月14日9:30 ~15:00 (周六、 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不营 业) ;最后一个交易日延长至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事业法人、 社会团 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 公章的复印件; ② 机构预留印鉴; 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亲自申请时提交); ⑤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⑥ 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⑦ 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 注: 上述 ⑥项是指: 在 本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个 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 分红及无效认/ 申购 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 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严格一 致。 (2) 将足 额认购 资金 汇入本 公司 指定的 在中 国工商 银行 开立的 直销 资金专 户: 户名: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直销业务专用户 账号:400004052920008053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星河支行


( 行号:102584004055) (3)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 者应 在 “ 汇款 人 ”栏 中填 写其 在本 公 司直销 中心 开立 基金 账 户时 登记的名称; ② 投资 者所 填写 的汇 款用途 须注 明 “ 购买 诺安 稳固 收益 一年 定期 开 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并确保在2013年8月14日17:00前到账; ③ 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不能超过汇款金额; ④ 投资 者若 未按 上述 规定划 付, 造成 认购 无 效的, 本公 司及 直销 专 户的 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4)办理基金认购手续的投资者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 办理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②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③ 填妥的基金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④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⑤ 基金交易卡。 3、注意事项 (1) 若投 资者在 认购 申请当 日16 :30 之 前, 未将足 额认 购资金 划到 账,则 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有效申请日以资金足额到账日为准。 (2) 募集期间,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 中心 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 ) 。 (3)至认购期结束,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2 ②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在 募 集 期 截 止 日 即2013 年8 月14 日17 :00 之 前 资 金 未 到 指 定 直 销 专 户 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 二) 机构投 资者 在 其 他基 金销售 机构 的开户 及认 购程序 以各 代销机 构的 规 定为 准。 ( 三) 特别提 示


1、请 有意 认购本 基金 的机构 投资 者尽早 向直 销中心 或 其 他基金 销售 机构的 销售 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及认购申请表。 机构投资者也可从诺安基金管 理公司的网站 (www.lionfund.com.cn ) 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 必须在办理 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 销中 心与 其 他基 金销售 机构 的销售 网点 的业务 申请 表不同 ,机 构投资 者请勿混用。 3、机 构投 资者通 过 其 他基金 销售 机构的 销售 网点认 购本 基金, 只需 准备足 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 销售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至 认购 期结束 被确 认 为无 效认 购 的 , 款项 将退往 投资 者指定 的资 金结算 账户 。 五、 清 算与 交割 1、 投资者 无效 认购 资 金将于 本基金 注册 登记 人确认 为无效 后3 个工 作日内 划入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2、本 基金 合同生 效 前 ,全部 认购 资金将 被冻 结在本 基金 募集专 户中 , 有效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基金份额, 归投资者所有, 认购资金 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本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权益登 记由 基金注 册登 记人在 募集 结束后 完成 注册登 记。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 六、 基 金的 验资与 基金 合同生 效 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 由银行出具基金募 集专户存款证明, 由基金管理人委 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基金注册登记 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本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若本基金合同 不生效时, 基金管理人将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而产生的债 务和费用,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加计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 七、 本 次募 集有关 当事 人或中 介机 构 ( 一) 基金管 理人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 层





法定代表人: 秦维舟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公司网址:www.lionfund.com.cn ( 二) 基金托 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网站:www.icbc.com,cn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 ( 三) 销售机 构


1、 诺安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直 销 中心 : (1)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 层





直销中心电话:0755-83026820


传真:0755-83026677


联系人:张逸凡 (2)北京直销网点 地址:北京市 朝阳区光华路甲 14 号 8-9 层 电话:010—59027811 传真:010-59027890 联系人:孟佳 (3)上海直销网点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世纪大道 210 号 21 世纪中心大厦 903 室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362099 传真:021-68362099 联系人:陈晓瑜 (4)广州直销网点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908 邮政编码:510623 电话:020-38393680 传真:020-38393680 联系人:廖飞 (5)西部营销中心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 216 号喜年广场 2407 邮政编码:610021 电话:028-86586055 传真:028-86586055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 联系人:裴兰 2、 其他 基金 销售机构 (1)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网站:www.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755-82088888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勤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sdb.com.cn ;www.bank.pingan.com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中国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4)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6 客户服务电话:96636 网址:www.whccb.com (5)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尚 志大街 160 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6358、95537 网址:www.hrbb.com.cn (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6 至 23 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周睿 电话:021-38576985 传真: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hrcb.com (7)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8) 大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24 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期货大厦 38-39 层 法定代表人:董永成 联系人:汪晖 电话:0411-39673301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 传真:0411-3967321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9) 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 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 或 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10)东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基金业务对外联 系人:李涛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1)广州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电话: 020-87322668 传真: 020-87325036 联系人:樊刚正 客户服务电话: 961303 ;020-83963933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 网址: www.gzs.com.cn (12)国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武斌 联系电话:0755-83707413 传真:0755-837002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全国)、95563(广西) 网址:www.ghzq.com.cn (13)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成证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电话:028-86690021 86690206 传真:028-86695681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600109 网址: www.gjzq.com.cn (14)华宝证券 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3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3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2222 联系人:楼斯佳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15)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 号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9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28-86117373 传真:028-8615061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16)华鑫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 、B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 大厦第 28 层 A01 、B01(b) 单 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客户服务电话: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17)江海证券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徐世旺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18)齐鲁证券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31-8128390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31-81283900 客服电话:95538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 网址:www.qlzq.com.cn (19)山西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A 座 26―30 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351 -8686703 传真:0351-86867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0)上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电话:021-63231111 联系人:王伟力 客服服务热线: 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1)申银万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孙洪喜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cn (22)首创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1 法定代表人:吴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0-620 网址:www.sczq.com.cn (23)中航证券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24)中信建投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中信建投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25)天相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传真:010-66045500 天相投顾网- 网址: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 网址:http://jijin.txsec.com 联系人:林爽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2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 金,并及时公告。 ( 四) 注册与 登记 过户机 构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 层





法定代表人: 秦维舟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 五) 律师事 务所 和经办 律师 名称:北京颐 合中鸿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7 号光华长安大厦 2 座 1908-1911 室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迟键 电话:010-65178866 传真:010-65180276 经办律师: 虞荣方、高平均 ( 六) 会计师 事务 所和经 办注 册会计 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卢伯卿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联系人:余志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小骏、王明静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3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