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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30/70(000062)

银华30/70: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银 华中 证成 长股 债恒 定组 合 30/7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开放 日常
申 购、 赎回 、转 换 及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的公 告 
 
公告送 出日期:2013 年 7 月18 日 
 
1 公告 基本信 息 
基金名 称 银华中 证成 长股 债恒 定组 合 30/70 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银华成 长股 债 30/70 指数 
基金主 代码 00006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5 月 22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 运
作管理 办法 》 等法 律法 规 以及 《银 华中 证成 长股 债 恒定
组合 30/70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以 下 简 称
“ 《 基金 合同 》 ” ) 、 《 银华 中证成 长股 债恒 定组 合 30/70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以下 简称 “《 招募 说
明书》 ”) 
申购起 始日 2013 年7 月 22 日 
赎回起 始日 2013 年7 月 22 日 
转换转 入起 始日 2013 年7 月 22 日 
转换转 出起 始日 2013 年7 月 22 日 
定期定 额投 资起 始日 2013 年7 月 22 日 
 
2 日常 申购 、赎回 、转换 、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的 办理 时间 
本基金 的 日 常申 购 、 赎 回 、 转换及 定期 定额 投资 等基 金业务 的开 放日 为上 海证 券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的正 常交 易日的 交易 时间 , 但 基金 管理人 根据 法律 法规 、 中 国证监 会的 要求
或本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公告 暂停申 购 、 赎 回、 转换 及 定期定 额投 资业 务时 除外 。 开 放日 的具 体
业务办 理时 间以 基金 销售 机构公 布时 间为 准。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 若出 现新 的证券 交易 市场 、 证券 交易 所交易 时间 变更 或其 他特 殊情况 ,
基金管 理人 将视 情况 对前 述开放 日及 开放 时间 进行 相应的 调整 , 但 应在 实施 日前依 照 《 信息
披露办 法》 的有 关规 定在 至少一 家指 定媒 体上 公告 。


3 日常 申购 业务 3.1 申购 金额限制 在本基 金代 销机 构的 代销 网点及 本基 金管 理人 网上 直销交 易系 统( 包括 网上 交易系 统 、 手机交 易系 统及 电话 交易 系统, 下同 ) 进 行申 购时, 投资者 以金 额申 请, 每个 基金账 户首 笔 申购的 最低 金额 为人 民 币1,000 元, 每 笔追 加申 购的 最低金 额为 人民 币1,000 元。 直 销机 构 的直销 中心 仅对 机构 投资 者办理 基金 业务 , 基金 管理 人直销 机构 的直 销中 心或 各代销 机构 对 最低申 购限 额及 交易 级差 有其他 规定 的, 以其 业务 规定为 准。 本基金 不对 单个 投资 人累 计持有 的基 金份 额上 限进 行限制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根据 市场 情况, 在法 律法 规允 许的 情况下 , 调 整上 述规 定申 购金额 的数 量限制 。 基金 管理人 必须 在调整 前依 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 的 有关 规定在 指定 媒体上 公告 并 报 中国证 监会 备案 。 3.2 申购 费率 本基金 对通 过直 销机 构及 网上直 销交 易系 统申 购的 养老金 客户 与除 此之 外的 其他投 资 人实施 差别 的申 购费 率。 养老金 客户 指基 本养 老基 金与依 法成 立的 养老 计划 筹集的 资金 及其 投资 运营 收益形 成 的补充 养老 基金 , 包 括全 国社会 保障 基金 、 可 以投 资基金 的地 方社 会保 障基 金、 企业 年金 单 一计划 以及 集合 计划 。 如 将来出 现经 养老 基金 监管 部门认 可的 新的 养老 基金 类型, 基金 管理 人将发 布临 时公 告将 其纳 入养老 金客 户范 围, 并按 规定向 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非养老 金客 户指 除养老 金客 户外 的其 他投 资人。 通过基 金管 理人 的直 销机 构及网 上直 销交 易系 统申 购本基 金基 金份 额的 养老 金客户 , 所 适用的 特定 申购 费率 如下 所示: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 万元 0.3% 50 万 元≤M <100 万元 0.24% 100 万 元≤M<200 万元 0.18% 200 万 元≤M<500 万元 0.12% M≥500 万元 按笔固定 收取 1000 元/笔 除前述 养老 金客 户以 外的 其他投 资人 申购 本基 金基 金份额 所适 用的 申购 费率 如下所 示:


3.2.1 前端收 费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 万元 1% 50 万 元≤M <100 万元 0.8% 100 万 元≤M<200 万元 0.6% 200 万 元≤M<500 万元 0.4% M≥500 万元 按笔固定 收取 1000 元/笔 3.2.2 后端收 费 本基金 未开 通后 端收 费模 式。 3.3 其他 与申购 相关 的事 项 本基金 申购 费在 投资 者申 购基金 份额 时收 取。 投资 人在一 天之 内如 果有 多笔 申购, 适用 费率按 单笔 分别 计算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在法 律法 规和基 金合 同规 定范 围内 调整申 购费 率或 计算 方式 。 费率或 计 算方 式 如发 生变 更, 基金 管理人 应在 调整 实施 前按 照 《 信息 披露 办法 》 有 关 规定至 少在 一种 中国证 监会 指定 媒体 上刊 登公告 。 4 日常 赎回 业务 4.1 赎回 份额限 制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在销 售机 构办理 赎回 时, 每笔 赎回 申请的 最低 份额 为 500 份 基金份 额 ;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可将 其全 部或部 分基 金份 额赎 回 , 但 某笔赎 回申 请导 致单 个交 易账户 的基 金 份额余 额少 于500 份 时, 余额部 分基 金份 额必 须一 同赎回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根据 市场 情况, 在法 律法 规允 许的 情况下 , 调 整上 述规 定赎 回份额 的数 量限制 。 基金 管理人 必须 在调整 生效 前依 照 《 信息 披露办 法 》 的 有关规 定在 至少 一 家指 定 媒 体上公 告并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4.2 赎回 费率 本基金 对通 过直 销机 构及 网上直 销交 易系 统赎 回的 养老金 客户 与除 此之 外的 其他投 资 人实施 差别 的赎 回费 率。 养老金 客户 指基 本养 老基 金与依 法成 立的 养老 计划 筹集的 资金 及其 投资 运营 收益形 成 的补充 养老 基金 , 包 括全 国社会 保障 基金 、 可 以投 资基金 的地 方社 会保 障基 金、 企业 年金 单 一计划 以及 集合 计划 。 如 将来出 现经 养老 基金 监管 部门认 可的 新的 养老 基金 类型, 基金 管理 人将发 布临 时公 告将 其纳 入养老 金客 户范 围, 并按 规定向 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非养老 金客 户指 除养老 金客 户外 的其 他投 资人。 通过基 金管 理 人 的直 销机 构及网 上直 销交 易系 统赎 回本基 金基 金份 额的 养老 金客户 , 所 适用的 特定 赎回 费率 如下 所示: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1 年 0.125% 1 年≤Y<2 年 0.0625% Y≥2 年 0% 除前述 养老 金客 户以 外的 其他投 资人 赎回 本基 金基 金份额 所适 用的 赎回 费率 如下 所 示 :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1 年 0.5% 1 年≤Y<2 年 0.25% Y≥2 年 0% 注:1 年指365 天,2 年指 730 天。 4.3 其他 与赎回 相关 的事 项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份 额的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担 , 本基 金的 赎回 费用 在基金 份 额持有 人赎 回本 基金 份额 时收取 , 对养 老金 客户 实施 特定赎 回费 率而 收取 的赎 回费全 额归 入 基金财 产; 对非 养老 金客 户收取 的赎 回费 扣除 用于 市场推 广、 注册 登记 费和 其他手 续费 后的 余额归 基金 财产 ,赎 回费 归入基 金财 产的 比例 不得 低于赎 回费 总额 的25%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在法 律法 规和基 金合 同规 定范 围内 调整赎 回费 率或 计算 方式 。 费率或 计 算方式 如发 生变 更, 基金 管理人 应在 调整 实施 前按 照 《 信息 披露 办法 》 有 关 规定至 少在 一种 中国证 监会 指定 媒体 上刊 登公告 。 5 日常 转换 业务 5.1 转换 费率 1 、 基 金转 换费 用 按 照转 出 基金赎 回费 用加 上转 出与 转入基 金申 购费 用补 差的 标准收 取。 当转出 基金 申购 费率 低于 转入基 金申 购费 率时 ,费 用补差 为按 照转 出基 金金 额(不 含转 出基 金赎回 费) 计算 的申 购费 用 差额; 当转 出基 金申 购费 率高于 转入 基金 申购 费率 时,不 收取 费 用补差 。


2 、基 金转 换后 的基 金份 额 持有时 间自 转换 入确 认日 开始重 新计 算。 3 、 基金 转换 采取 未知 价法 , 以申 请当 日(以 下简 称 “ T” 日) 基金 份额 资产 净值 为基础 计 算(计 算公 式详 见本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 4 、通 过本 公司 代销 机构 进 行转换 时, 不同 基金 转换 方向转 换费 率设 置详 见本 公司网 站 《银华 旗下 基金 转换 费率 表》 。 5.2 其他 与转换 相关 的事 项 1 、 本 基金 可与本 公司 旗下 银华优 势企 业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代 码:180001 ) 、 银华保 本 增值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码:180002 ) 、银 华- 道 琼斯 88 精 选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码 : 180003 ) 、 银华 货币 市场 证 券投资 基金 (A 级基 金份 额代码 :180008 ,B 级基 金份额 代码 : 180009 ) 、 银华优 质增 长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基金 代码:180010 ) 、 银华 富裕 主题股 票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代 码:180012 ) 、 银华 领先 策略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代 码:180013)、 银华增 强收 益债 券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 代码 :180015 ) 、 银华 和谐 主题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代 码:180018 ) 、 银华 成长 先锋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代 码:180020)、 银华信 用双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 代码 :A 类:180025 ;C 类:180026 ) 、 银华 永祥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代码 :180028 ) 、 银 华永泰 积极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 金 代码 : A 类: 180029 ; C 类: 180030 ) 、 银 华中 小盘 精选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代 码: 180031)、 银华上 证 50 等 权重 交易 型 开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基 金( 基 金 代码 :180033 ) 相互 之 间进行 转换 。本 公司 今后 发行的 其他 开放 式基 金将 视具体 情况 确定 是否 开展 基金转 换 业 务 。 2 、投 资者 可以 通过 以下 机 构办理 转换 业务 : 中 国建 设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中 国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 中 国农 业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交通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 平 安银 行 股 份 有限公 司、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西安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杭州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上海 农 村商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渤 海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哈 尔滨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中国 银河 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 瑞 银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天相 投资 顾 问有限 公司 、 信 达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江海证 券有 限公 司、 华龙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中国 国际金 融有 限公 司、 中信 建投证 券股 份 有 限公司 、 中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 中 信万 通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 中 信证 券 ( 浙江) 有限 责任 公司、 厦门 证券 有限 公司 、 东莞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 申银 万国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光大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华鑫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国盛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长城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 中航证 券有 限公 司、 上海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国泰 君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信证 券股 份 有 限公司 、 长 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 世 纪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 第 一创 业证 券股 份 有限 公司 、 国 海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深 圳众禄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上海 长量 基金 销售 投资 顾问有 限公 司 、 北京展 恒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杭州 数米 基金销 售有 限公司 、 上海 好买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 浙 江同花 顺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上 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 诺 亚正 行 ( 上海) 基金销 售投 资 顾问有 限公 司 及 银华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网 上直 销交 易系统 。如 上述 业务 办理 机构发 生变 动 , 本公司 将按 照规 定在 指定 媒体上 另行 公告 。 不同 业务 办理机 构所 支持 的可 以办 理转换 业务 的 基金可 能会 有所 不同 , 具体 业务办 理情 况请 以各 业务 办理机 构的 规定 为准 , 敬请 投资者 留 意 。 3 、本 基金 的转 换 业 务适 用 本公 司2010 年3 月10 日 公布的 《银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关 于调整 旗下 开放 式基 金转 换业务 规则 的公 告》 及后 续做出 的修 订。 4 、投 资者 可在 基金 开放 日 申 请办 理基 金转 换业 务, 具体办 理时 间与 基金 申购 、赎回 业 务办理 时间 相同 (本 公司 公告暂 停基 金转 换时 除外 ) 。 6 定期 定额 投资业 务 6.1 申 请办 理 “ 定期 定额 投资计 划 ” 的投 资者 可自 行约定 每期 扣款 金额 , 但 最低不 少于 人民 币100 元( 含100 元 ) ,具体 业务 规则 请以 各参 加活动 代销 机构 的规 定为 准。





6.2 投 资者 可在 以下 机构 办理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 国 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中 国农 业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交 通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招 商银行 股份 有 限 公司 、 平 安银 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上 海浦 东发展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 中国 民生 银行股 份有 限 公 司、 西 安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北 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杭 州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上 海农 村商 业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渤 海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哈 尔滨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河证 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瑞 银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 天 相投 资顾 问有限 公司 、 信 达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江 海证券 有限 公司 、 华 龙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 中 信建 投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中 信证券 股份 有 限 公司、 中信 万通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 中信 证券 (浙 江)有 限责 任公 司、 厦门 证券有 限公 司 、 东莞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申银万 国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盛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华鑫 证券 有 限责任 公司 、 光 大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华 泰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长 城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 国 信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国 泰君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长 江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世 纪证 券有 限 责任公 司 、 西 藏同信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 第一 创业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海 证券股 份有 限 公 司 、 深圳 众禄 基金销 售有 限公司 、 上海 长量基 金销 售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 北 京展恒 基金 销 售 有限公 司 、 杭 州数米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 上海 好买 基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浙江 同花顺 基金 销 售 有限公 司、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诺亚 正行 (上海 ) 基 金销 售投 资顾 问有限 公司 及银 华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网上 直销交 易系 统。 7 基金 销售 机构 7.1 场外 销售机 构 7.1.1 直销机 构 (1) 银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北京 直销 中心


地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 安街 1 号东 方广 场东 方经 贸城 C2 办 公楼15 层


电话:010-58162950


传真:010-58162951


联系人 :展 璐


网址:www.yhfund.com.cn


全国统 一客 户服 务电 话:400-678-3333


(2) 银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深圳 直销 中心


地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深南 大道 6008 号特 区报 业大 厦 19 层


电话:0755-83515002


传真:0755-83515082


联系人 :饶 艳艳 7.1.2 场外代 销机 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中国 工商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中 国农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交 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招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平 安银 行股 份 有限公 司 、 上 海浦东 发展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北京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信 银行股 份有 限 公 司、 东莞 农村 商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青岛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上海农 村商 业银行 股份 有 限 公司、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杭州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 渤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包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西安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广东顺 德农 村 商 业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哈 尔滨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信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中信万 通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 东 北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 中 国银 河证券 股份 有 限 公司、 渤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国都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山西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大同 证券 经纪有 限责 任公 司、 齐鲁 证券有 限公 司、 瑞银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江海 证券 有限公 司、 中国 国际金 融有 限公 司、 天相 投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信达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华龙 证券有 限责 任 公 司、 恒 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华 融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日 信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开 源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 世 纪证 券有 限 责任公 司、 第一 创业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平 安证 券有 限 责任公 司、 兴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华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信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湘 财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 招 商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光 大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海 通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国 海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申 银万国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东 海证 券有 限 责任公 司、 德邦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财通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中信 证券 (浙 江) 有 限责 任公 司、 长 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南 京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东 吴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上 海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 安 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中 航证 券有 限公司 、 国 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 长 城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 华 林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 中 国中 投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 方 正证券 股份 有 限 公司、 爱建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厦门 证券 有限 公司 、 华宝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 广州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华福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西藏 同信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国盛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 中山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华鑫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大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东莞证 券有 限 责 任公司 、 五矿 证券有 限公 司、 深圳 众禄 基金销 售有 限公司 、 上海 长量基 金销 售投资 顾问 有 限 公司 、 北 京展 恒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 杭 州数米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 上海 好买 基金销 售有 限 公 司、 浙 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诺亚 正行 (上海 ) 基 金销 售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以 上排名 不分 先后 ) , 本基 金 若增加 新的 销售 机构 ,本 公司将 及时 公 告。 7.1.3 网 上直 销交易 系统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本公 司网 上直销 交易 系统 办理 本基 金的日 常申 购 、 赎回 、 转 换、 定期 定 额投资 业务 ,具 体交 易细 则请参 阅本 公司 网站 公告 。 7.2 场内 销售机 构 无。 8 基金 份额 净值公 告的披 露 安排 自 2013 年7 月22 日 起, 本基金 管理 人将 在每 个开 放日的 次日 , 通 过中 国证 监会指 定的 信息披 露媒 体及 本公 司网 站进行 基金 份额 净值 披露 ,敬请 投资 者留 意。


9 其他 需要 提示的 事项 1 、本 公告 仅对 本基 金开 放 日常申 购、 赎回 、转 换、 定期定 额投 资业 务事 项予 以说明 。 投资者 欲了 解本 基金 详细 情况, 请认 真阅 读2013 年4 月3 日 刊登 在《 证券 时报》 上的 《招 募说明 书》 ,亦 可登 陆本 公 司网站 (www.yhfund.com.cn )进 行查 询。 2 、投 资者 应当 在销 售机 构 办理基 金销 售业 务的 营业 场所或 按销 售机 构提 供的 其他方 式 办理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赎 回、转 换、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3 、投 资者T 日 交易 时间 内 受理的 申请 ,正 常情 况下 ,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在 T+1 日对 该 交易的 有效 性进 行确 认 , 投 资者应 在T+2 日后( 包括 该 日)及 时到 销售 网 点 柜台 或 以销售 机构 规定的 其他 方式 及时 查询 申请的 确认 情况 。 基金 销售 机构对 申购 与赎 回申 请的 受理并 不代 表 申请一 定成 功, 而仅 代表 销售机 构确 实接 收到 申请 。 申购 与赎 回的 确认 以基 金注册 登记 机构 或基金 管理 公司 的确 认结 果为准 。 4 、申 购与 赎回 的原 则 (1) “未 知价 ” 原 则, 即 申购、 赎回 价格 以申 请当 日收市 后计 算的 基金 份额 净值为 基 准进行 计算 ; (2) “ 金额 申购 、份 额赎 回 ”原 则, 即申 购以 金额 申请, 赎回 以份 额申 请; (3) 赎 回遵 循 “ 先进 先出 ”原则 , 即 按照 投资 人份 额登记 日期 先后 次序 进行 顺序赎 回 ; (4) 当日 的申 购与 赎回 申 请可以 在基 金管 理 人 规定 的时间 以内 撤销 。 (5) 投资 人申 购基 金份 额 时,必 须全 额交 付申 购款 项,投 资人 交付 款项 后, 申购申 请 方为有 效。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基 金运 作的实 际情 况依 法对 上述 原则进 行调 整 。 基 金管 理人 必须在 新 规则开 始实 施前 依照 《信 息披露 办法 》的 有关 规定 在至少 一家 指定 媒体 上公 告。 5 、风 险提 示: 本公 司承 诺 以诚实 信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但不 保 证 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敬 请投 资者 留意投 资风 险。 特此公 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7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