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基金:关于恢复旗下基金所持国机汽车股票市价估值方法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旗下基金所持国机汽车股票市价估 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2008】38 号文)、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 估值的参考方法》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 值指数的通知》等文件,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自 2013 年6 月 24 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国机汽车(600335)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管理人 2013 年 6 月25 日的有关公告)。
2013年07月 01 日,本管理人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国机汽车(600335)复牌交易,显现出 活跃市场的交易特征。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更加合理地反映该股票的公允价 值,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本管理人自 2013 年07月 01 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国机汽车 (600335)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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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