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基金: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 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长期停 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的相关规定,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商定,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 6月 24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银江股份、国机汽车、江河创建三只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 进行估值。
待以上股票复牌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 6 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