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 时公 告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限 责 任 公 司 关 于
长 信 利 鑫 分 级 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之 利 鑫 B 份额 (150042 )
交 易 风 险 提 示 公告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本基金” )基金合同已于
2011 年 6 月24 日生效。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5 年内, 基 金份额划分
为利鑫A (基金代码 163004) 、 利鑫B (基金 代码 150042) 两级份额 , 两者的份
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 2∶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利鑫 A 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每 满 6 个月进行 一次基 金份额 折算,同 时开放 一次申 购与赎回,
2013 年 6 月21 日为利鑫 A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 日及第4 个开放申购与赎回日。 现
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利鑫 A 的每个开 放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
中国人民 银行公 布并执 行的金融 机构人 民币 1 年期银 行定期 存款基 准利率重新
设定利鑫A 的年收益率 。 本次开放日后利鑫 A 的实际年收益率将在本次开放日后
另行公告。
在本基金既定收益率水平一定的前提下, 利鑫 A 的年收益率调整 后, 利鑫B
每份额的收益分配将相应 调整。
2、目前,利鑫 A 与利鑫 B 的份额配比为 1.36860364∶1。本次利鑫 A 实施
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 基金管理人按照历史累计申购份额数不
超过历史累计赎回份额数的原则进行申购成交确认。 利鑫 A 的申购情况可能 引致
份额配比变化,进而出现杠杆率变动风险等。
3、 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利鑫B 自2013 年6 月21 日 及2013
年6 月 24 日实施停牌。 本次利鑫A 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利鑫 A 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结果进行公告。
本公告发布 之日(2013 年 6 月19 日)上 午利鑫B 停牌一小时。
风 险提 示
临 时公 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 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长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2013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