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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高收益债(000103)

国泰高收益债: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 QDII)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 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3年 5月 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 QDII) 
基金主代码 0001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 4月 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3年 5月 27日 
赎回起始日 2013年 5月 27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3年 5月 27日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 本 基金投资 的 主 要市场 同 时 开放交易 的 工 作日 为本 基金 的 开放日 。 投资 者在 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 的 申购和赎回 ,但 基金 管理人 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或本 基金合同 的 规定公告 暂停 申购、赎
回 时除 外 。 开放日 的具体 业 务 办理 时间 以 销售 机构公 布的时间为准。 投资 者在 基 金合同约定 的 日期和 时间之 外 提出 申购、赎回申 请且 注册登记机构 确认接受的, 其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为下次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时间 所 在 开放日 的价 格。 
若出现新的 证券交易 场 所、证券交易 场 所交易 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









































































































































1 金管理人 将视情况对前述 开放日及开放 时间进 行 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 日 前 依 照 《 信息披露 办法》 的 有 关 规定 在指 定 媒体 上公告 。 3.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1申购、赎回金额限制 1、投资人 每笔 申购 最低 金额 为 1,000 元 人民 币 (含 申购 费 )。各 代 销 机构 对 本 基金 最低 申购金额有 其他 规定 的, 以 各 代 销 机构 的 业 务 规定 为准。


2、投资人 可多次 申购 本 基金 ,对单个 投资人 累计持 有基金份额 不设 上限限 制。 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另 有规定 的除 外 。


3、基金份额 持 有人 可将其全 部 或 部分 基金份额赎回 。 基金份额 持 有人 在销 售 机构赎回 时,每次 赎回申 请不 得 低 于 1,000 份基金份额 。 当 基金份额 持 有人 在销售 机构( 网点 ) 单个 基金交易 账户保留 的 基金份额 余 额 不 足 1,000 份 时, 可不受每次 赎回申 请不 得 低 于 1,000 份基金份额 的 限 制 ,但若 赎回 时 则需 全 部 赎 回 。


4、 本 基金 暂不设 定基金份额 持 有人 单个 基金交易 账户 的最低 基金份额 余 额 限额 。


5、基金管理人 可 以 根 据 市场情况,在 法律法规 允许 的情况下,调整 上 述 规 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 的 数量 限 制。 基金管理人 必须 在调整前 依 照 有 关 规定 在指 定 媒体 上公告 并报 中国证 监会 备案 。


3.2申购费率 基金申购、赎回开放日( T 日) 的 基金份额 净值 在 T+1 日 计 算 , 并 在 T+2 日 内 公告 。本 基金份额 净值 的计 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 , 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 五入 , 由此产 生 的 收益 或 损失由 基金 财产承担 。 如遇 特殊情况, 经 中国证 监会 同 意 ,可 以 适当延迟 计 算 或 公告 。 申购金额( M) 申购 费 率 M< 500,000.00 0.8% 500,000.00≤ M< 2,000,000.00 0.6% 2,000,000.00≤ M< 5,000,000.00 0.4% M≥ 5,000,000.00 1000元 /笔









































































































































2 注 : 单 位: 人民 币元 本 基金 的 申购 费 用由 申购人 承担 , 主 要 用于 本 基金 的市场 推广 、 销售 、注册 登记等 各 项 费 用 , 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 3.3赎回费率 赎回 费 由 赎回人 承担 ,在 投资 者 赎回基金份额 时 收 取 。其 中 不低 于 赎回 费 总 额 的 25%归入 基金资 产 ,其 余用于支付 注册登记 费 等 各 项 费 用 。 申 请 份额 持 有 时间 ( N) 赎回 费 率 N<0.5年 0.3% N≥ 0.5年 0% 3.4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 可 以 在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范围内 调整费 率 或 收 费 方式 。 费 率如发 生 变更, 基金管理人 应在调整实施前 依 照 《 信息披露 办法》 的 有 关 规定 在指 定 媒体 上 刊 登公告 。 2、基金管理人 可 以 在不 违反 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 的情况下根 据 市 场情况制 定基金 促 销计 划 , 经 代 销 机构同 意后 , 针 对 投资 者 定期和 不 定期 地 开 展 基金 促 销 活动 。在 基金 促 销 活动 期 间, 基金管理人 可 以 按 中国证 监会要求 履 行 必 要 手续后 ,对 投资 者 适当 调整 基金申购 费 率 、 调低 赎回 费 率 。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定期定额投资 计 划”是 指 投资 者 通过 本 公司 指 定 的销售 机构申 请, 约定 每 期 扣款 时间 、 扣款 金额、 扣款 方式 , 由 指 定 销售 机构 于 每 期约定 扣款 日 ,在 投资 者指 定银行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和基金申购申 请的 一 种长 期投资方式 。 定期定额 申购 费 率 与普 通 申购 费 率 相 同 。销售 机构 将 按 照 与 投资 者 申 请时 所约定 的每 期 固 定 扣款 日、 扣款 金额 扣款 ,若 遇 非 基金交易日 时, 扣款是 否顺 延 以 销售 机构 的具 体 规定 为准。 具体 办理 程序 请 遵循 各 代 销 机构 的 有 关 规定 ,具体 扣款 方式 也 以 各 代 销 机构 的相关 业 务 规 则 为准。 各销售 机构 每 期 扣款 最低 金额 : 申银 万 国 适用于 最低 扣款 额 500元 ; 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 商 银行、上海农 商 银行、国泰 君安 、招 商 证券、海









































































































































3 通 证券、 万联 证券、 光大 证券、 天 相 投资、 信 达 证券、 平安 证券 适用于 最低 扣款 额 300元 ; 交 通 银行、中 信 建 投证券、银 河 证券、中 信 证券、华 龙 证券、 西南 证券、 数 米 基金、 深圳 众禄 、 长 量 基金、 展 恒 基金、同 花顺 基金、 天天 基金及国泰基金 电 子 交易 平台 适用于 最低 扣款 额 100元。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直 销 柜台 地 址 : 上海 浦东世纪大道 100号 上海 环球 金 融 中 心 39楼 电话 : 021-38561759 传真 : 021-68775881 客 户 服 务 专线 : 400-888-8688, 021-38569000 联系 人 : 蔡丽萍 网 址 : 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直 销 柜台 地 址 : 中国 北京 市 西城区 金 融大街 7号 第 5层 电话 : 010-66553078 传真 : 010-66553082 联系 人 : 王彬 3、国泰基金 电子 交易 平台 网 站 : www.gtfund.com 登 录 网 上交易 页面 电话 : 021-38561841 联系 人 : 沈茜 5.2 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 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招 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 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君安 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万联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中 信 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 通 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银 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 证券( 浙江 )有限 责任 公司、申 银 万 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 万 通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中 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 际 金 融 有限公司、 天 相 投 资 顾问 有限公司、 信 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 龙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国 元 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平安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中 航 证券有限公司、 东 海证券有限 责任 公









































































































































4 司、 西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 长 量 基金 销售 投 资 顾问 有限公司、 深圳 众禄 基金 销售 有限公司、 北京 展 恒 基金 销售 有限公司、 浙 江 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公司、 杭州 数 米 基金 销售 有限公司、 江苏 金 百临 投资 咨询 有限 公司、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公司 。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 后 ,在 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或者 赎回 前, 基金管理人 应 当 至 少 每 周 公告 一 次 基金资 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 净值 。 如 本 基金投资 衍 生 品 ,应 当 在每 个工 作日 计 算并 披露 基金份额 净值 。 在 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或 赎回 之 后 , 基金管理人 应 当 在 T+2日( T 日 为 开 放日) 通过网 站 及 其他指 定 媒体,披露在 开放日 的 基金份额 净值 和基金份额 累计 净值 。 基金管理人 应 当 公告 半 年 度 和年 度 最 后一 个市场 交易日基金资 产净值 和基 金份额 净值 。 基金管理人 应 当 在前述最 后一 个市场 交易日 后 2个工 作日 ,将 基金 资 产净值 、基金份额 净值 和基金份额 累计 净值 登 载 在指 定 媒体 和 网 站 上 。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 公告 仅 对本 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有 关 事 项 和规定 予 以说明 , 投资人 欲 了解 本 基金 的 详细 情况,请 详细阅读 刊 登 在 2013年 4月 3日《中国证券 报 》、《上 海证券 报 》和《证券 时 报 》上 的 《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2、投资人 如 有 任 何 问 题 ,可 拨打 本 公司 客 户 服 务 电话 (400-888-8688)、基金 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客服电话 (95599)以及 各销售 代理机构 客 户 服 务 电话 。 3、 本 公司 承 诺 以 诚 实信 用 、 勤勉尽 责 的 原 则 管理和运 用 基金资 产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 定 盈利 , 也 不 保 证 最低 收益 。 敬 请 投资人注 意 投资 风险 。 投资人投资 于 本 基金 前应认 真 阅读 基金 的 基金合同、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





特 此 公告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 5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