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鹰元安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1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5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及《金鹰元安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3]254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5月15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3年5月2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043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57,660,792.4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75,937.67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57,660,792.46
利息结转的份额 75,937.67
合计 257,736,730.13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3年5月20日
注:
(1) 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金额合计为257,736,730.13元,折合
基金份额为257,736,730.13份,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
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 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备案条件, 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并于2013年5月20日获书面确认, 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办
理申购、 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
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及本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
(www.gefund.com.cn)公告。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6-135-888)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投资者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内申购(包括
定投和转换入)本基金,不适用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有关本基金保本和保
证的详细约定,请参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决
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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