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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50A(150123)

建信50A/B: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0 建 信央 视财 经 50 指 数分 级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开 放日 常申 购( 赎回 )业 务公 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3 年 5 月 15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央视财经 50 指数分级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央视 50 指数(场内简称:建信 50) 基金主代码 1653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3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 《建信 央视财经 50 指数分级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建信 央视财经 50 指数分级 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3 年 5 月 20 日 赎回起始日 2013 年 5 月 20 日 注: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 (免长途 话费)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cbfund.cn 查 询其交易申请 的确认情况。 2. 日 常申购 、赎 回 业务的 办理 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建信央视 50 份额的申购 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 证券交易 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建信央视 50 份额申购、 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或另行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









































































































































1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 常申购 业务 3.1 申购金 额限 制 1、场外申购的数额限制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销售机构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 办 理 建 信 央 视 50 份额的申购时,首 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 申购费) ,具体 的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 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5 万元人民币, 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本基金记录的 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2、场内申购的数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会员单位办理场内申购建信央视 50 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50,000 元,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3.2 申购费 率 申购金额(M ) 场外、场内申购 费率 M<100 万元 1.20% 100 万元≤M<300 万元 0.80% 300 万元≤M<500 万元 0.40% M ≥500 万元 1000 元/ 笔 3.3 其他与 申购 相关的事 项 1、基 金管 理人可 以在 基金合 同约 定的范 围内 调整费 率或 收费方 式, 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上公告。 2、基 金管 理人可 以在 不违反 法律 法规规 定及 基金合 同约 定的情 形下 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 电话 交易等) 等进 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 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









































































































































2 基金赎回费率。 4. 日 常赎回 业务 4.1 赎回份 额限 制 1、场外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建信央视 50 份额的最低 份额为 100 份基金份额 ,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建信央视 50 份 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一个网点的建信央视 50 份额余额 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时,余额 部分的建信央视 50 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场内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场内赎回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4.2 赎回费 率 场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 年限的增加而递减。 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 值 0.5% 。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 ) 场外赎回费率 场内赎回费率 持有期<1 年 0.50% 0.50% 1 年≤持有期<2 年 0.25% 0.50% 持有期≥2 年 0% 0.50% 注:1 年指 365 天。 4.3 其他 与赎回 相关 的事 项


1、场外申购、赎回的注册与登记 投资者申购建信央视 50 份额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 者登记 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投资者自 T+2 日 (含该日) 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建信央 视50 份额。 投资者赎回建信央视 50 份额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 者办理 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 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 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场内申购、赎回的注册与登记









































































































































3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 回申请日(T 日) , 在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 易的有效性 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 包括该日) 到 销售网点柜 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 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 赎 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 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根据业务规则, 对上述业 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5. 基 金销 售机构 5.1 场外 销售机 构 1、直销机构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直销中心 2、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信达 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申银万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中信证券 (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 5.2 场内 销售机 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具有场内基金申购、 赎回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









































































































































4 员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爱建证券、 安信证券、 渤海证券、 财达证券、 财富证券、 财富里昂、 财通证 券、 长城证券、 长江证券、 大通证券、 大同证券、 德邦证 券、 第一创业、 东北 证 券、 东方证券、 东海证券、 东莞证券、 东吴证券、 东兴证券、 方正证券、 光大 证 券、 广发证券、 广州证券、 国都证券、 国海证券、 国金证券、 国开证券、 国联 证 券、 国盛证券、 国泰君安、 国信证券、 国元证券、 海通证券、 恒泰长财、 恒泰 证 券、 红塔证券、 宏源证券、 华安证券、 华宝证券、 华创证券、 华福证券、 华林 证 券、 华龙证券、 华融证券、 华泰联合、 华泰证券、 华西证券、 华鑫证券、 江海 证 券、 金元证券、 联讯证券、 民生证券、 民族证券、 南京证券、 平安证券、 齐鲁 证 券、 日信证券、 瑞银证券、 山西证券、 上海证券、 申银万国、 世纪证券、 首创 证 券 、 天风证券、 天源证券、 万和证券、 开源证券、 万联证券、 西部证券、 西藏 同 信、 西南证券、 厦门证券、 湘财证券、 新时代证券、 信达证券、 兴业证券、 银 河 证券、 银泰证券、 英大证券、 招商证券、 浙商证券、 中航证券、 中金公司、 中 山 证券、 中投证券、 中天证券、 中信建投、 中信浙江、 中信万通、 中信证券、 中 银 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 6. 基金 份额净 值公 告/ 基 金收 益公告 的披 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7. 其他 需要提 示的 事项 (1) 本公 告仅对 本基 金的开 放日 常申购 和赎 回业务 事项 予以说 明。 投资者 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2) 风险 提示: 本公 司承诺 以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 的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