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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增利A(253020)

国联安增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年4月)查看PDF公告

 
 
 
国联安德 盛 增利债券 证 券投资基 金 
招募说明 书( 更新) 摘要 
 
基金管理 人:国 联 安基金管 理有限 公 司 
基金托管 人:中 国 工商银行 股份有 限 公司 
 
【重要 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8 年12 月15 日证监许 可[2008]1393 号文核准募集。 
基 金 管 理 人 保 证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的 内 容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 但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 金 募 集 的 核 准 , 并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基 金 的
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者 认 购 ( 或 申 购 ) 本 基 金 时 应 认 真 阅 读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
全 面 认 识 本 基 金 产 品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 充 分 考 虑 投 资 者 自 身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
并 对 于 认 购 ( 或 申 购 ) 基 金 的 意 愿 、 时 机 、 数 量 等 投 资 行 为 作 出 独 立 决 策 。 基
金 管 理 人 提 醒 投 资 者 “ 买 者 自 负 ” 原则 , 在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后 , 基 金 运 营
状 况 与 基 金 净 值 变 化 导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担 。 投 资 者 基 金 投 资 要
承 担 相 应 风 险 , 包 括 市 场 风 险 、 管 理 风 险 、 流 动 性 风 险 、 本 基 金 特 定 风 险 、 操
作 或 技 术 风 险 、 合 规 风 险 等 。 在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后 ,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与 基 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 基 金 为 债 券 型 基 金 , 属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的 中 低 风 险 品 种 , 其 预 期 风
险 与 收 益 高 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低 于 混 合 型 基 金 和 股 票 型 基 金 。 本 基 金 债 券 类 资
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
资产的20%, 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5% 。


·2 · 本 基 金 以 一 元 初 始 面 值 募 集 基 金 份 额 , 在 市 场 波 动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下 , 基 金 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人 申 购 基 金 时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募 说 明 书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的 业 绩 并 不 构 成 对 本 基 金 业 绩 表 现 的 保 证 。 基 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 摘 要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和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编 写 , 并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 基 金 合 同 是 约 定 基 金 当 事 人 之 间 权 利 、 义 务 的 法 律 文 件 。 基 金 投 资 人 自 依 基 金 合 同 取 得 基 金 份 额 , 即 成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和 本 基 金 合 同 的 当 事 人 , 其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的 行 为 本 身 即 表 明 其 对 基 金 合 同 的 承 认 和 接 受 , 并 按 照 《 基 金 法 》 、 《 运 作 办 法 》 、 基 金 合 同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享 有 权 利 、 承 担 义 务 。 基 金 投 资 人 欲 了 解 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3 年 3 月 11 日,有关 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2 年12 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 一、 基金合同生效的 日 期:2009 年 3 月 11 日 二、 基金管理人 (一)基 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设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 (021)38992888 联系人: 童鹭榕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是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基 金 字[2003]42 号 文 批 准 , 由 国 泰 君 安 证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德 国 安 联 集 团 共 同 发 起 设 立 的 中 外 合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 公 司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 ,目前股权结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比例为51% ; 德国安联集团出资比例为49%。 (二)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止2013年3月11 日,本公司旗下共管理18 只基金: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 资基金 (以下简称 “国 联安稳健混合” ) 、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简称 “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 ) 、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 简 称 “ 国 联 安 安 心 成 长 混 合 ” ) 、 国 联 安 德 盛 精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国 联 安 精 选 股 票 ” ) 、 国 联 安 德 盛 优 势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国 联 安 优 势 股 票 ” ) 、 国 联 安 德 盛 红 利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国 联 安 红 利 股 票 ” ) 、 国 联 安 德 盛 增 利 债 券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国 联 安 增 利 债 券 ” ) 、 国 联 安 主 题 驱 动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国 联 安 主 题 驱 动 股 票 ” ) 、 国联 安 双 禧 中 证100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国 联 安 双 禧 中 证100 指数分 级” ) 、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 、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商品ETF ” ) 、 国 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 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 “国 联安上证商品ETF 联接 ” ) 、 国联安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国联安货 ·4 · 币” ) 、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 、 国 联 安 信 心 增 长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国 联 安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 、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 板 综 指 分 级 ” ) 、 国 联 安 双 佳 信 用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国 联 安 双 佳 信 用 分 级 债 券 ” ) 和 国 联 安 中 债 信 用 债 指 数 增 强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下简称“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 ”)。 ( 三)主 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 )符学东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 家 体 制 改 革 委 员 会 分 配 司 副 处 长 , 国 泰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助 理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 )Andrew Douglas Eu (余义焜)先生,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 任 怡 富 证 券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研 究 分 析 员 、 投 资 经 理 、 董 事 ( 地 区 业 务 ) 、JF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行 政 总 裁 。 现 任 德 盛 安 联 亚 太 区 行 政 总 裁 、 董 事 、 德 盛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RCM Asia Pacific Limited 行 政总裁、董 事、RCM Japan Co., Ltd. 董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 员。 (3 )George Alan McKay 先生,董事,英国牛津A类等级标准(经济学和英 文)。历任英国Save & Prosper 管理有限公司(富林明集团)董事,怡富资产 管 理 公 司 ( 香 港 ) 营 运 董 事 、 常 务 董 事 , 摩 根 富 林 明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 香 港 ) 常 务 董 事 , 纽 约 银 行 梅 隆 公 司 ( 原 为 梅 隆 国 际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 执 行 董 事 。 现 担 任 德盛安联亚太区营运总监,及德盛安联环球营运总监。 (4 ) 邵 杰 军 先 生 , 董 事 、总经理 , 研 究 生 学 历 。1993 年4 月 起 任 职 于 万 国 证券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8 年6 月 加 盟 华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担 任 常 务 副 总 裁 , 先 后 分 管 投 资 研 究 、 市 场 营 销 、 海 外 投 资 管 理 等 多 个 业 务 领 域 。2011 年11 月 加 盟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现 担 任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5 )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1994年起进入金融行 ·5 · 业 , 历 任 君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财 务 部 主 管 、 稽 核 部 副 总 经 理 、 资 金 计 划 部 副 总 经 理 、 长 沙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 财 务 总 部 总 经 理 、 深 圳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 计 划 财 务 总 部 总 经 理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计 划 财 务 总 部 总 经 理 、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委 员 会 专 职 主 任 委 员 、 子 公 司 管 理 小 组 主 任 。 现 担 任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6 )程静萍女士,独立董事,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上海市财 政 局 副 科 长 、 副 处 长 、 处 长 、 局 长 助 理 ,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 税 务 局 副 局 长 , 上 海 市 计 划 委 员 会 、 市 物 价 局 副 主 任 兼 局 长 , 上 海 市 发 展 计 划 委 员 会 、 发 展 改 革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大 代 表 、 上 海 市 决 策 咨 询 委 员 会 专 职 委 员 。 现 任 上 海 市 创 业 投 资 行 业 协 会 会 长 、 上 海 银 行 独 立 董 事 、 上 海 市 宏 观 经 济 学 会 专 家 委 员会主任。 (7 )王丽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全球合 伙 人 , 兼 德 恒 海 牙 分 所 主 任 , 德 恒 律 师 学 院 院 长 、 教 授 , 清 华 大 学 、 北 京 大 学 研 究 生 导 师 。 中 国 国 际 经 济 贸 易 仲 裁 委 员 会 仲 裁 员 ,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委 员 会 重 组 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委员,劳动部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专家, 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委、法律委员会委员。 (8 )Thilo Ketterer 先生,独立董事,经济管理博士,德国注册会计师, 历任德国NEXIA国际集团审计助理,Carl Zeiss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Technologies(SMT)AG 会 计 主 管 , 以 色 列Microspec Technologies Inc. 董事, 现 任 德 国 纽 伦 堡 罗 德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有 限 责 任 ) 合 伙 集 团 的 合 伙 人 和 儒 德 管 理 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1 )蒋忆明先生 ,监事会主席,会计师,博士。历任深圳宇康太阳能有限 公 司 财 务 部 经 理 、 君 安 证 券 公 司 经 纪 业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资 金 计 划 部 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 君 安 证 券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 现 任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务总监。 (2 ) 庄小慧女士, 监 事, 法律硕士。 历任Bell, Temple 见习律师、McCague, Peacock, Borlack, McInnis & Lloyd 大律师及事 务律师助理、 金杜律师事务所事务 ·6 · 律 师 助 理 、 瑞 士 再 保 险 公 司 法 律 顾 问 。 现 任 德 盛 安 联 资 产 管 理 ( 亚 太 ) 有 限 公 司法律顾问。 (3 )陆康芸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法 律 顾 问 、 上 海 市 海 华 永 泰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 现 任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监 察 稽核部 执行 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 )符学东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 家 体 制 改 革 委 员 会 分 配 司 副 处 长 , 国 泰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助 理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 ) 邵 杰 军 先 生 , 董 事 、 总 经 理 , 研 究 生 学 历 。1993 年4 月 起 任 职 于 万 国 证券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8 年6 月 加 盟 华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担 任 常 务 副 总 裁 , 先 后 分 管 投 资 研 究 、 市 场 营 销 、 海 外 投 资 管 理 等 多 个 业 务领域。 2011 年11 月加 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 (3 )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 年2 月 加 盟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李柯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际 业 务 部 、 上 海 联 合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资 金 财 务 部 副 经 理 、 经 理 、 营 运 负 责 人 兼 内 部 审 计 师 、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 总 经 理 助 理 , 现 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 )魏东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1 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 任 交 易 部 总 经 理 、 华 宝 兴 业 宝 康 灵 活 配 置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和 华 宝 兴 业 先 进 成 长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投 资 副 总 监 及 国 内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职 务 。 2009 年6 月 加 入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先 后 担 任 总 经 理 助 理 、 投 资 总 监 的 职 务。2009 年9 月起,担任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 年 12 月至2011 年8 月,兼 任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现担 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7 · (6 ) 满黎先生, 副总 经理, 研究生学历。 曾 任职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先后担任上海分公司高级投资顾问、西安分公司总经理、华东业务总部总经理、 北京总部高级董事总 经理;2012 年9 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场 总监。自2012 年11 月起,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1)本基金基金经理: 冯 俊 先 生 , 复 旦 大 学 经 济 学 博 士 。 曾 任 上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研 究 、 交 易 主 管 , 光 大 保 德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配置 助 理 、 宏 观 和 债 券 研 究 员 , 长 盛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泰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研 究 员 、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及 基 金 经 理 。2008 年10 月 起 加 入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现任债 券 组 合 管 理 部 总 监 ,2009 年3 月起 担 任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0 年6 月 起 兼 任 国 联 安 信 心 增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1 年1月至2012 年7 月 兼 任 国 联 安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 担任本基 金基金经理时间 苏玉平女士 2009年3月至2011年2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是 公 司 基 金 投 资 的 最 高 投 资 决 策 机 构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由 公 司 总 经 理 、 主 管 投 资 的 副 总 经 理 、 投 资 组 合 管 理 部 负 责 人 、 固 定 收 益 业 务 负 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员为: 邵杰军(总经理)投委会主席 魏东(投资总监、副总经理) 投委会执行主席 王忠波(研究总监)


冯俊(固定收益部负责人) 高级基金经理1-2 人(根据需要)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8 · 三、 基金托管人 ( 一) 基 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 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 二)主 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57人,平均年龄30 岁,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 级技术职称。 ( 三)基 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 为 中 国 大 陆 托 管 服 务 的 先 行 者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自1998 年 在 国 内 首 家 提 供 托 管 服 务 以 来 , 秉 承 “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 的 宗 旨 , 依 靠 严 密 科 学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 规 范 的 管 理 模 式 、 先 进 的 营 运 系 统 和 专 业 的 服 务 团 队 , 严 格 履 行 资 产 托 管 人 职 责 , 为 境 内 外 广 大 投 资 者 、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机 构 和 企 业 客 户 提 供 安 全 、 高 效 、 专 业 的 托 管 服 务 , 展 现 优 异 的 市 场 形 象 和 影 响 力 。 建 立 了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中 最 丰 富 、 最 成 熟 的 产 品 线 。 拥 有 包 括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信 托 资 产 、 保 险 资 产 、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 安 心 账 户 资 金 、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QFII 资产、QDII 资 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 等 门 类 齐 全 的 托 管 产 品 体 系 , 同 时 在 国 内 率 先 开 展 绩 效 评 估 、 风 险 管 理 等 增 值 服 务 , 可 以 为 各 类 客 户 提 供 个 性 化 的 托 管 服 务 。 截 至2012 年12 月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282只,其中封闭式5只,开放式277只。自2003 年以来, 本 行 连 续 九 年 获 得 香 港 《 亚 洲 货 币 》 、 英 国 《 全 球 托 管 人 》 、 香 港 《 财 资 》、 ·9 · 美 国 《 环 球 金 融 》 、 内 地 《 证 券 时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等 境 内 外 权 威 财 经 媒 体 评 选 的35 项 最 佳 托 管 银 行 大 奖 ; 是 获 得 奖 项 最 多 的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 优 良 的 服 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 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9 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 茅斐 网址:www.gtja-allianz.com 或www.vip-funds.com 2、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5662 联系人:查樱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代销机构


·10 ·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7596084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代销机构 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6223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61616206 联系人: 虞谷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11 · 6、代销机构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428 联系人:刘军祥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7、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金鼎大厦 A 座6 层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电话:(010)68858101 联系人:文彦娜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 psbc.com


8、代销机构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7011947 联系人:朱海亚 客户服务电话:96528 或(021 )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12 · 9、代销机构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161 联系人:芮敏琪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0、代销机构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8 联系人:郑向溢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1、代销机构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5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 5 层、17 层、18 层、 24 层、25 层、26 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庞晓芸


·13 · 客户服务电话:95513 网址:www.lhzq.com


12、代销机构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36、38、41、42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755)82558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3、代销机构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02 联系人:孟婉娉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14、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77


·14 ·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15、代销机构 名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1 号楼15 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西海国际中心 1 号楼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 (010)83561149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16、代销机构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2-2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新源广场 2 号楼21-29 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3108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17、代销机构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15 · 电话:(025)8457976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8、代销机构 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2643 联系人:高夫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ywg.com 19、代销机构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33169089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0、代销机构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 ·16 · 证大五道口广场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281515 联系人:黄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1、代销机构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cn


22、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85130579 联系人:张于爱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3、代销机构


·17 · 名称: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 号光大银行大厦 1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 号光大银行大厦18 层 法定代表人:黄冰 电话:(0755)83704098 联系人:曾敬宁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710885 网址:www.ytzq.net


24、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座18-21 层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座18-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25、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西藏中路 336 号 办公地址:上海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电话:(021)53519888 联系人:王伟力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或(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8 · 26、代销机构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8299 联系人:张作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7、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5557046 联系人:赵树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28、代销机构 名称: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 号23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 号23 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62171984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19 · 29、代销机构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3066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0、代销机 构 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471)4961259


联系人:常向东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73595 网址: www.cnht.com.cn 31、代销机构 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金运大厦B 座6 层, 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338 联系人:李巍


·20 ·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2、代销机构 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021)50122086 联系人:宋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3、代销机构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闹市口大街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88656100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4、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047


·21 · 联系人:田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5、代销机构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079 联系人:吴少彬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36、代销机构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 15 ,16, 17 ,18 层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 15, 16 ,17,18 层 法定代表人:孙健一 电话:(0755)22197874 联系人:蔡宇洲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37、代销机构 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 号


·22 ·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7 联系人:王霖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8. 代销机构 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法定代表 人: 朱科敏 电话:(021)50586660-8644 联系人:霍晓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9. 代销机构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 号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 至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 www.gfhfzq.com.cn 40. 代销机构 名称: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 ·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 城关区东岗西路638 号财富大厦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96668 网址:www.hlzqgs.com 41、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587 联系人:张建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2、代销机构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成证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43、代销机构


·24 · 名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电话:(0769)22119426 、(0769)22119351 联系人:梁健伟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44、代销机构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4846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45. 代销机构 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7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701 室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555 网址:www.txsec.com


·25 · 46、代销机构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47、代销机构 名称: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41 层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681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www.avicsec.com 48、代销机构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26 · 网址:www.nesc.cn 49、代销机构 名称: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50、代销机构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电话:(010)58568118 联系人:林长华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555 网址:www.hrsec.com.cn 51、 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21 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27 ·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52、代销机构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联系人:翟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网址: www.tfzq.com 53、代销机构 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电话:(0451)82336863 联系人: 张宇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54、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 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6078823


·28 · 联系人:周妍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55、代销机构 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21)60897869 、(0571)28829790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6、代销机构 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8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801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23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7、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29 · 电话:(021)58870011 联系人:王玉山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8、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3C-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3C-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联系人:练兰兰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9、代销机构 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联系人:张晶晶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60、代销机构 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25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25 层


·30 ·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二)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9 楼 法定 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 (021)38992888 传真: (021)50151880 网址: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联系人 :仲晓峰 (三)出 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 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安冬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四)审 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 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广场 50 楼


·31 ·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广场 50 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电话:(021 )53594666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黎俊文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国蓓、陈彦君 五、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 名称:国联安 德盛增利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债券型) 七、 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 赎回 (一)申 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 申购费率 (1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 在基金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2 )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基金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 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①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前端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 (含申 购费) 费率 国联安增利债券 A 100 万以下 0.32% 100 万( 含) 至 300 万 0.20% 300 万( 含) 至 500 万 0.12% 500 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 1000 元 国联安增利债券 B 全部 0.00% ②


非养老金客户前端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32 · 申购金额 (含申购费) 费率 国联安增利债券 A 100 万以下 0.80%


100 万(含)至 300 万 0.50% 300 万(含)至 500 万 0.30% 500 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 元 国联安增利债券 B 全部 0.00% 投资者通过国联安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可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 惠。具体优惠申购费率以最新的相关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设置申购金额上 限,但各银行卡具体的申购上限要遵守各银行网上银行上限标准。 本基金管理 人 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 上述交易 费用和限额要求, 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 提前 进行公告。 本 基 金 并 适 时 参 加 相 关 代 销 机 构 申 购 费 率 优 惠 活 动 , 具 体 活 动 细 则 及 费 率 情 况 详 情 参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有 关 公 告 。 该 等 申 购 费 率 优 惠 活 动 最 终 解 释 权 归 相 关 代 销 机 构 所 有 , 活 动 具 体 规 定 如 有 变 化 , 敬 请 基 金 投 资 人 留 意 相 关 代 销 机 构 的 有关公告。 (3 )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 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 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 注册登记 等各项费用。 2. 赎回费 (1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费率 国联安增利债券 A 90 天以下 0.30% 90 天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 B 30 天以下 0.75% 30 天(含)及以上 0.00% 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 赎回人承担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 市 场 情 况 制 定 基 金 促 销 计 划 , 针 对 特 定 地 域 范 围 、 特 定 行 业 、 特 定 职 业 的 投 资 人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 ·33 · 或 不 定 期 地 开 展 基 金 促 销 活 动 。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部 分 基 金 投 资 人 费 用 的 减 免 不 构 成对其他投资人的同等义务。 (3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 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如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 至少一种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 (4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 ( 二)申 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 算 1、本基金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 )A 类基金份额 如果投资人选择申购 A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 类基金份额净值 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由此误差产 生的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A 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1.05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0.8%)=49,603.17 元 申购费用=50,000 -49,603.17 =396.83 元 申购份额=49,603.17/1.05 =47,241.11 份 即: 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A 类基金份额, 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1.05 元,则其可得到 47241.11 份基金份额。 (2 )B 类基金份额 如果投资人选择申购 B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B 类基金份额净值 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由此误差产 生的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 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4 · 例:某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B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B 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1.05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1.05=47,619.05 份 即: 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B 类基金份额, 假设申购当日 B 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1.05 元,则其可得到 47619.05 份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 (1 )当投资者赎回 A 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 ×赎回当 日A 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假定两笔赎回申请的赎回 A 类基金份额均为 10,000 份,但持有时间长 短 不 同 , 其 中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假 设 数 , 那 么 各 笔 赎 回 负 担 的 赎 回 费 用 和 获 得 的 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1 赎回2 赎回份额(份,a ) 10,000 10,000 基金份额净值(元,b) 1.10 1.30 持有时间 <90 天 ≥90 天 适用赎回费率(c ) 0.3% 0 赎回总额(元, d=a×b ) 11,000 13,000 赎回费( 元,e=c×d ) 33 0 赎回金额( 元,f=d-e) 10,967 13,000 (2 )当投资者赎回 B 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 ×赎回 当日B 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0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赎回金额 (3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 点后2 位;赎回金额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由此误差产生 ·35 · 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和 B 类基金份额将 分别计算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计 算 公 式 为 计 算 日 各 类 别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除 以 计 算 日 发 售 在 外 的 该类别基金份 额总数。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公告。 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计算公式为: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基金资产净值/ T 日基金总份额余额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 购 的 有 效 份 额 以 当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基 准 计 算 , 计 算 结 果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2 位, 小数点后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 5、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 金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 , 计算结果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后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 (三) 基 金的转换 基 金 转 换 是 指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将 其 持 有 某 只 基 金 的 部 分 或 全 部 份 额 转 换 为 同 一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另 一 只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 基 金 转 换 只 能 在 同 一 销 售 机 构 进 行 。 转 换 的 两 只 基 金 必 须 都 是 该 销 售 机 构 代 理 的 同 一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1、 适用基金范围: 本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适 用 于 本 公 司 已 发 行 和 管 理 的 国 联 安 德 盛 稳 健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简 称 : 国 联 安 稳 健 混 合 基 金 代 码 :255010)、 国 联 安 德 盛 小 盘 精 选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简 称 : 国 联 安 小 盘 精 选 混 合 基 金 代 码 :257010 ) 、 国 联 安 德 盛 安 心 成 长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简 称 : 国 联 安 安 心 成 长 混 合 基 金 代 码 :253010 ) 、 国 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 国联安精选股票 基金代码: 前端 257020 后端 257021 ) 、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 基 金代码: 前端257030 后端 257031 ) 、 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 ·36 · 国联安红利股票 基金代码:前端 257040 后端 257041)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 证券投资 基金 (简称: 国联安增利债券 基金代码:A 类253020


B 类 253021)、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基金代码: 257050)、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基金代码:253030) 、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 ETF 联接;金代码:257060) 、国联安货币市 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货币;基金代码:A 级253050、B 级253051 ) 、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 行业股票;基金代码: 257070 ) 和 国 联 安 中 债 信 用 债 指 数 增 强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基 金 简 称 : 国 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基金代码:253070) 。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另行公告。 2、 适用销售机构: ①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 司 、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 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 。 ②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 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有 限 公 司 和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述 机 构 适 用 如 下 基 金 的 转 换 : 国 联 安 稳 健 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 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 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机构适用如 下基金的转换: 国联安 稳 健 混 合 、 国 联 安 小 盘 混 合 、 国 联 安 安 心 混 合 、 国 联 安 精 选 股 票 、 国 联 安 优 势 股 票 、 国 联 安 红 利 股 票 、 国 联 安 增 利 债 券A 、 国 联 安 增 利 债 券B 、 国 联 安 中 债 信用 债指数增强) ④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机构适 用如下基金的转换: 国 联 安 稳 健 混 合 、 国 联 安 小 盘 混 合 、 国 联 安 安 心 混 合 、 国 联 安 精 选 股 票 、 国 联 安 优 势股票、国联安货币、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 。 ⑤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天 风 证 券 股 份 ·37 · 有 限 公 司 、 华 融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述 机 构 适 用 如 下 基 金 的 转 换 : 国 联 安 稳 健 混 合 、 国 联 安 小 盘 混 合 、 国 联 安 安 心 混 合 、 国 联 安 精 选 股 票 、 国 联 安 优 势 股 票 、 国 联 安 红 利 股 票 、 国 联 安 增 利 债 券A 、 国 联 安 增 利 债 券B 、 国 联 安 主 题 驱动 股票、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 。 ⑥ 中信证券 (浙江) 有限责任公 司 (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 国联 安 稳 健 混 合 、 国 联 安 小 盘 混 合 、 国 联 安 安 心 混 合 、 国 联 安 精 选 股 票 、 国 联 安 优 势 股 票 、 国 联 安 红 利 股 票 、 国 联 安 增 利 债 券A 、 国 联 安 增 利 债 券B 、 国 联 安 主题 驱动股票、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机构适用如 下基金的转换: 国联安 稳 健 混 合 、 国 联 安 小 盘 混 合 、 国 联 安 安 心 混 合 、 国 联 安 精 选 股 票 、 国 联 安 优 势 股 票 、 国 联 安 红 利 股 票 、 国 联 安 增 利 债 券A 、 国 联 安 增 利 债 券B 、 国 联 安 主 题 驱动 股票、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 ) ⑧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业务平台、 华宝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 海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 华 泰 联 合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和 华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述 机 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 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 、国联 安增利债券B、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 联接、国联安货币和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 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 金的转换: 国联安中债 信 用债指数增强) ⑩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上 直 销 平 台 和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直 销 柜 台 ( 上 述 机 构 适 用 如 下 基 金 的 转 换 : 国 联 安 稳 健 混 合 、 国 联 安 小 盘 混 合 、 国 联 安 安 心 混 合 、 国 联 安 精 选 股 票 、 国 联 安 优 势 股 票 、 国 联 安 红 利 股 票 、 国 联 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国联 安优选行业股票和国联安中债信用 债指数增强) 。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上述销售机构,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可转换基金为各销售机构已销售基金。 3、 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38 · (1 ) 进 行 基 金 转 换 的 总 费 用 包 括 转 换 手 续 费 、 转 出 基 金 的 赎 回 费 和 转入 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① 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②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其中: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目前,本公司旗下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持有时间 费率 国联安稳健混合 全部 0.50% 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 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 国联安精选股票 国联安优势股票 国联安红利股票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持有1 年以下 0.50% 持有1 年(含)至 2 年 0.25% 持有2 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持有1 年以下 0.50% 持有1 年(含)至 2 年 0.20% 持有2 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 联接 持有1 年以下 0.50% 持有1 年(含)至 2 年 0.30% 持有2 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 A 90 天以下 0.30% 90 天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 B 持有30 天以下 0.75% 持有30 天(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持有30 天以下 0.90% 持有30 天(含)至 1 年 0.10% 持有1 年(含)至 2 年 0.05% 持有2 年(含)及以上 0.00%


·39 · 国联安货币 全部 0.00% 国 联 安 中 债 信 用 债 指 数 增强 持有1 年以下 1.50% 持有1 年(含)至 2 年 1.00% 持有2 年(含)以上 0.00% 注:其中1年按365 天计算,2 年按730天计算。 上 述 赎 回 费 率 可 能 根 据 本 公 司 公 告 而 进 行 调 整 , 届 时 以 最 新 公 布 的 费 率 为 准。 ③ 转 入 基 金 与 转 出 基 金 的 申 购 补 差 费 按 转 入 基 金 与 转 出 基 金 之 间 申 购 费 率 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max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 基金的申购费率) ,0 ] ,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为负数 则取零。 目前,本公司旗下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申购金额 (含申购费) 费率 国联安稳健混合 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 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 100 万以下 1.50% 100 万(含)至 500 万 1.00% 500 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 元 国联安精选股票 (前端) 国联安优势股票 (前端) 国联安红利股票 (前端)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50 万以下 1.50% 50 万(含)至150 万 1.00% 150 万(含)至 500 万 0.60% 500 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 元 国联安精选股票 (后端) 国联安优势股票 (后端) 国联安红利股票 (后端) 持有1 年以下 1.60% 持有1 年(含)至 3 年 1.30% 持有3 年(含)至 5 年 0.60% 持有5 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上证商品 ETF 联 接 100 万以下 1.50% 100 万(含)至 500 万 0.70% 500 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 元


·40 ·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50 万元以下


















































1.50% 50 万元(含)至 100 万 元 1.20% 100 万元(含) 至 500 万元 0.80% 500 万元(含) 至 1000 万元


0.30% 国联安增利债券 A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国 联 安 中 债 信 用 债 指 数 增强 100 万以下 0.80%


100 万(含)至 300 万 0.50% 300 万(含)至 500 万 0.30% 500 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 元 国联安增利债券 B 全部 0.00% 国联安货币 全部 0.00% 上 述 申 购 费 率 可 能 根 据 本 公 司 公 告 而 进 行 调 整 , 届 时 以 最 新 公 布 的 费 率 为 准。 前 端 份 额 之 间 转 换 的 申 购 补 差 费 率 按 转 出 金 额 对 应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率 和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 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零, 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投 资 者 通 过 网 上 直 销 平 台 办 理 前 端 收 费 模 式 下 本 基 金 与 本 公 司 旗 下 其 他 开 通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的 开 放 式 基 金 间 的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 享 受 转 换 费 中 相 应 前 端 申 购 补 差 费 率 的 优 惠 , 其 他 费 率 标 准 不 变 。 在 确 定 基 金 转 换 补 差 费 率 时 , 对 于 转 出 基金、 转入基金的标准 申购费率高于0.6% 的, 申购费率按各基金对应的4 折优惠 申 购 费 率 执 行 , 但 优 惠 申 购 费 率 不 得 低 于0.6% ; 转 出 基 金 、 转 入 基 金 的 标 准 申 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 的,则依据标准申购费率计算。 基 金 管 理 人 有 权 根 据 业 务 情 况 调 整 上 述 交 易 费 用 , 并 依 据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进 行公告。 ④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转换费率将在开通时另行公告。 (2 )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41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①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②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③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④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 中 ,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率 和 转 出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率 均 以 转 出 金 额 作 为 确 定 依据。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 )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例: 某投资者于某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将其持有 9 个月的 国联安 精选基金 (前端收费)40,000 份转换为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 A 类。 假设转换申 请当日精选的单位净值为 0.800,增利的单位净值为 1.050。则 转出金额= 转 出 基 金 份 额*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400,00*0.8=32,000 (元)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32,000*0.5%=160 (元) 补差费率=max [(转入基金申购费 - 转出基金申购费) ,0 ](即转入基金 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 0) 则补差费率=max[ (0.8%-1.5%), 0]=0 申购补差费= (转出金额- 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率/ (1+ 申购补差费率)= (32000-160)*0/(1+0 )=0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3,2000-160-0=31,840(元) 转入份额= 转 入 金 额 / 转 入 基 金 当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42 · =31,840/1.050=30,323.81 (份) 4、 业务规则: ① 基 金 转 换 以 份 额 为 单 位 进 行 申 请 。 投 资 者 办 理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时 , 转 出 方 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② 基 金 转 换 采 取 未 知 价 法 , 即 以 申 请 受 理 当 日 各 转 出 、 转 入 基 金 的 单 位 资 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③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 基金转 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 销业务平台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④目前 ,每次对基金转换 业务 的申请原则上 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 额;如 因某笔基金转出业务导致本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 份时,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该 交 易 账 户 保 留 的 基 金 份 额 余 额 一 次 性 全 额 转 出 。 单 笔 转 入 申 请 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⑤ 单 个 开 放 日 基 金 净 赎 回 申 请 ( 赎 回 申 请 份 额 与 转 出 申 请 份 额 总 数 , 扣 除 申购申请份额与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 即 认 为 发 生 了 巨 额 赎 回 。 发 生 巨 额 赎 回 时 , 基 金 转 出 与 基 金 赎 回 具 有 相 同 的 优 先 级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基 金 资 产 组 合 情 况 , 决 定 全 额 转 出 或 部 分 转 出 , 并 且 对 于 基 金 转 出 和 基 金 赎 回 采 取 相 同 的 比 例 确 认 。 在 转 出 申请 得 到 部 分 确 认 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⑥ 目 前 , 原 持 有 前端 收 费 模 式 下 基 金 份 额 的, 只 能 转 成 其他 前端 收 费 模 式 的 基 金 份 额 ; 原 持 有 后端 收费 模 式 下 基 金 份 额 的 , 只 能 转 成 其他 后端收费模式 的基金份额。 本 公 司 有 权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调 整 上 述 转 换 的 程 序 及 有 关 限 制 , 但 最 迟 应 在 调 整 生 效 前 按 照 《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在 至 少 一 种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公 告。 (5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② 证 券 交 易 场 所 在 交 易 时 间 非 正 常 停 市 , 导 致 基 金 管 理 人 无 法 计 算 当 日 基 ·43 · 金资产净值。 ③ 因 市 场 剧 烈 波 动 或 其 他 原 因 而 出 现 连 续 巨 额 赎 回 , 基 金 管 理 人 认 为 有 必 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 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 生 上 述 情 形 之 一 的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立 即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并 于 规 定 期 限 内 在 至 少 一 种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上 刊 登 暂 停 公 告 。 重 新 开 放 基 金 转 换 时 , 基 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 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6 )重要提示: ① 基 金 发 行 期 内 不 受 理 基 金 转 入 交 易 申 请 , 该 基 金 成 立 并 开 放 申 购 赎 回 业 务后受理基金转换业务。新基金的转换规定,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②本招募说明书仅对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 国联安精选股票、 国联安优势股票、 国联安红利股票、 国联安增利债券 A 、 国 联 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上证商品 ETF 联接、国联安货币 、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和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 增强 的转换事项予以说明。 ③ 本 公 司 有 权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调 整 上 述 转 换 的 程 序 及 有 关 限 制 , 但 最 迟 应 在 调 整 生 效 前 按照 《 信 息 披 露 办 法 》 在 至 少 一 种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公告。 ④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八、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 控 制 风 险 与 保 持 资 产 流 动 性 的 基 础 上 , 力 争 为 投 资 者 获 取 超 越 业 绩 比 较 基准的 投资 回报。 九、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 基 金 主 要 投 资 于 固 定 收 益 类 证 券 , 包 括 国 债 、 金 融 债 、 央 行 票 据 、 企 业 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短期融资券、资产支 ·44 · 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十、 基金的投资策略 及 投资程序 (一)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根 据 对 宏 观 经 济 、 宏 观 调 控 政 策 走 向 以 及 普 通 债 券 市 场 、 可 转 债 市 场 、 股 票 市 场 各 自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及 其 演 变 趋 势 的 综 合 分 析 、 比 较 , 首 先 采 用 类 属 配 置 策 略 进 行 大 类 资 产 的 配 置 , 在 此 基 础 上 , 再 根 据 对 各 类 资 产 风 险 收 益 特 征的进一步分析预测,制定各自策略。 1、大类资产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货币、财政政策走向以及普通债券市场、可转债 市场、股票市场风险收益特征及其演变趋势的综合分析,在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内,设定并不断优化普通债券、可转债以及权益类资产在 基金组合中的配置 比例,力求在较低风险下获得较高组合收益。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未来市场利率可能 的变动方向,并以此为基础设定并调整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提高债券投资收 益。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周期以及不同期限券种供求状况等的分析, 判 断未来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相应选择子弹型、哑铃型或梯形策略进行 组合期限的配置,获取因收益率曲线的形变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3)类属策略 本基金基于对金融债、 企业债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 的 扩大和收窄的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 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 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信用策略 根据对债券发行人及债券资信状况的分析,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 ·45 · 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在组合中配置具有信用利差优势的券种。 3、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投资品种, 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双重特 征。本基金 首先将根据对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的比较分析,选择股性强、债性 弱或特征相反的可转债列入当期转债核心库,然后对具体个券的股 性、债性做 进一步分析比较,优选最合适的券种进入组合,以获取超额收益。 在选择可转换债券品种时,本基金将与 本 公司的股票投研团队积极合作, 深入研究, 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 来构建 本基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 4、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 利用公司的 股票研究体系,评估新股 、分离式可转债所含权证 的 投资价值 、预测其上市后的合理定价, 同时结合市场资金利率水平和可能的中 签率, 预测 新股及分离式可转债的 申购预期收益率, 进而决定是否参与申购。 申购获得的新股以及分离债上市分离后产生的权证,则根据对二者未来投资价 值的判断 ,在上市交易或流通受限解除后90个交易日内决定合适的时机卖出。 (二)投资 决策程序 1、 投资决策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宏观经济发展环境、证券市场走势。 2、 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机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方面的整体战略和原则;审定基金资 产配置和调整计划;决定基金禁止的投资事项等。 基金经理-负责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个债/个股配置、投资组合的构建和 日常管理。 3、 投资决策程序 (1 )由基金经理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状况 进行考察,进行经济与政策研究; (2 )金融工程小组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对市场预期 风险和投资组合风险进行风险测算,并提供分析报告。市场部每日提供基金申 购赎回的数据分析报告,供基金经理决策参考;


·46 · (3 )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资产配置政策的制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 会议,依据上述报告对资产配置提出指导性意见;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 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做出决策; (4 )结合投资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的建议,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状况进行投 资组合方案设计;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制定 资 产配置、类属配置和个债配置和调整计划,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5 )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组合的敏感性分析; (6 )对投资方案进行合规性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满足基金合同规定和各项 法律法规的规定; (7 )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组合的实施,设定或者调整资产配置比例、单个券 种投资比例,交易指令传达到交易部;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 策略,通过交易系统执行投资组合的买卖。交易情况及时反馈到基金经理; (8 )投资组合评价。 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和调 整提出风险防范建议;对投资组合进行评估,并对风险 隐患提出预警;对投资 组合的执行过程进行实时风险监控等。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 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十一、 基金的业绩比较 标 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由中信证券和标准普尔联合研制推出,覆盖国内交易所 和银行间两个债券市场的剩余期限一年以上、面值余额一亿元以上、信用评级 投资级以上的国债、企业债、金融债、可转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 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和本基金投资范围也较为匹配,因此,中信标普全债 指数是本基金的一个较好的业绩基准选择。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 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 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债券指 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47 · 十二、 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 征 本 基 金 属 于 债 券 型 基 金 , 属 于 证 券 市 场 中 低 风 险 品 种 , 预 期 收 益 和 风 险 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 三、 基金的投资组合 报 告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2013 年 1 月16 日 复 核 了 本 报 告 中 的 财 务 指 标 、 净 值 表 现 和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等 内 容 , 保 证 复 核 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2 年12 月 31 日,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 计师审计。 (一) 报告期末 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577,932,376.58 87.90 其中:债券 1,577,932,376.58 87.9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2,000,278.00 2.90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3,568,224.34 2.43 6 其他资产 121,551,164.78 6.77 7 合计 1,795,052,043.70 100.00 (二)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 持 有股票。


·48 · (三) 报 告 期 末按 公 允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四) 报告期末 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 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945,617,867.12 83.3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61,330,000.00 40.65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170,984,509.46 15.07 8 其他 - - 9 合计 1,577,932,376.58 139.03 (五) 报 告 期 末按 公 允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排 名 的 前五 名 债券 投 资明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 1 110015 石化转债 610,740 62,851,253.40 5.54 2 113001 中行转债 563,180 54,262,393.00 4.78 3 122023 09 万业债 499,990 51,623,967.50 4.55 4 1280401 12 株云龙债 500,000 50,015,000.00 4.41 5 126019 09 长虹债 479,230 42,593,962.40 3.75 (六) 报 告 期 末按 公 允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排 名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 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 报告期末未 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49 · (七) 报 告 期 末按 公 允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排 名 的 前五 名 权证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 投资组合 报告附注 1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 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之外的股票。 3 其他 资产构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00,00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89,929,228.4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0,379,032.47 5 应收申购款 742,903.8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1,551,164.78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比例(%) 1 110015 石化转债 62,851,253.40 5.54 2 113001 中行转债 54,262,393.00 4.78 3 113003 重工转债 21,105,225.60 1.86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0 · 十四、 基金的业绩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不 代 表 未 来 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国联安增 利债券 A : 阶段 基金份 额净值 增长率 ① 同期业 绩比较 基准收 益率③ ①-③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②-④ 2009-3-11 至 2009-12-31 6.51% 0.42% 6.09% 0.17% 0.05% 0.12% 2010-1-1 至 2010-12-31 12.84% 2.00% 10.84% 0.24% 0.07% 0.17% 2011-1-1 至 2011-12-31 -2.33% 3.79% -6.12% 0.29% 0.06% 0.23% 2012-1-1 至 2012-12-31 9.81% 4.03% 5.78% 0.14% 0.04% 0.10% 2009-3-11 至 2012-12-31 28.90% 10.59% 18.31% 0.22% 0.05% 0.17% 国联安增 利债券 B 阶段 基金份 额净值 增长率 ① 同期业 绩比较 基准收 益率③ ①-③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②-④ 2009-3-11 至 2009-12-31 6.11% 0.42% 5.69% 0.17% 0.05% 0.12% 2010-1-1 至 2010-12-31 12.34% 2.00% 10.34% 0.24% 0.07% 0.17% 2011-1-1 至 2011-12-31 -2.79% 3.79% -6.58% 0.28% 0.06% 0.22% 2012-1-1 至 2012-12-31 9.52% 4.03% 5.49% 0.14% 0.04% 0.10% 2009-3-11 26.91% 10.59% 16.32% 0.22% 0.05% 0.17%


·51 · 至 2012-12-31 十五、 费用概览 (一)基 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 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终 止 基 金 财 产 清 算 时 所 发 生 费 用 , 按 实 际 支 出 额 从 基 金 财 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 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标准和支付方式 1、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 的管理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 计算 方法如下: H= 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 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 理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 支付日 期顺延。


·52 ·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 计算 方法如下: H= E×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 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 本 基 金 申 购 费 的 费 率 水 平 、 计 算 公 式 和 收 取 方 式 等 内 容 详 见 “ 七 、 基 金 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2 )赎回费 本 基 金 赎 回 费 的 费 率 水 平 、 计 算 公 式 和 收 取 方 式 等 内 容 详 见 “ 七 、 基 金 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3 )转换费 本 基 金 转 换 费 的 费 率 水 平 、 计 算 公 式 和 收 取 方 式 等 内 容 详 见 “ 七 、 基 金 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 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 E×0.40%÷当年天数 H 为 B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B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 售 服 务 费 每 日 计 提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送 销 售 服 ·53 · 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资产中划 出 , 由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代 收 ,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收 到 后 按 相 关 合 同 规 定 支 付 给 基 金 销 售机构等。 上述一 、 基金费用 的种类中第4-8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 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前 的 相 关 费 用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验 资 费 、 会 计 师 和 律 师 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 费 用调整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一 致 后 , 可 根 据 基 金 发 展 情 况 调 整 基 金 管 理 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 高 基 金 管 理 费 率 、 基 金 托 管 费 率 或 申 购 费 率 、 赎 回 费 率 、 基 金 销 售 费 率 等 费 率 或 收 费 方 式 , 须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审 议 ; 调 低 基 金 管 理 费 率 、 基 金 托 管 费 率 或 申 购 费 率 、 赎 回 费 率 、 基 金 销 售 费 率 等 费 率 或 收 费 方 式 , 无 须 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 金 管 理 人 必须 最 迟 于 新 的 费 率 实 施 日 前 按 照 《 信 息 披 露 办 法 》 在 至 少 一 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 金税收 本 基 金 运 作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各 纳 税 主 体 , 其 纳 税 义 务 按 国 家 税 收 法 律 、 法 规 执行。


·54 · 十六、 对招募说明书更 新 部分 的说明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办 法》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刊登的 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 三、 基金管理人” 部分的内容。 2、更新了“ 四、 基金托管人” 部分的内容。 3、更新了“ 五、 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的内容。 4、更新了“八、基金 份额的申购 和赎回” 部分的内容。 5、更新了“ 九、基金的投资 ”部分的内容。 6、更新了“ 十、 基金的业绩” 部分的内容。


7、 更新了“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部分 的内容。 8、 更新了“二十一、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部分的内容。 9、 更新了“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 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