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元安::关于增加交通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交通银行为代销机构
的公告
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交通银行从 2013 年4 月 19日起代理销售本基
金管理人正在募集发行的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
码:000110)。具体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可以在交通银行各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相关规
则遵照交通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二、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1、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500
元人民币;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2、本基金保本周期为2年,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投资者在第一个保
本周期内申购(包括定投和转换入)本基金,不适用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有关本基
金保本和保证的详细约定,请参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有关情况:
1、交通银行客服电话:95559、400-800-9888
网址: www.bankcomm.com
2、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135-888
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
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
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4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