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利债A:关于增加中国工商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华基金关于增加中国工商银行为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中国工商银行” ) 签署的协议, 自2013 年4 月15 日起, 本公司将增加中国工商银行为鹏华丰 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金代码1606 23 ) 的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银行的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认购等基金相关业务。 具体 业务规则、 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相关业务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 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 8 (全国) 网址: w w w .icbc . com. 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 678 8-9 99 (免长途话费)或 0755 -82 353 668 网址: www.phfun d.c o 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 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 ,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文件, 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