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中证 500ETF
基金主代码
51051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4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3]165 号文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3 年 3 月 18 日
至 2013 年 3 月 29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3 年 4月 8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12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25,036,92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399.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425,036,920
利息结转的份额
1,399
合计
425,038,319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
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
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3 年 4月 11 日
注: 1、上述“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包含所募集股票市值。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
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间为 0;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若其后基金申请上市,上市期间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2日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4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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