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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价值智选(166019)

中欧价值智选: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 28 
 
 
 
 
 
中 欧 基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中 欧 价 值 智选 回 报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基 金 份 额 发售 公 告 
 
 
 
 
 
 
 
 
基 金 管理 人 : 中 欧 基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 
基 金 托管 人 : 中 国 工商 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 司 
 
二 零一 三年 四月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 28 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本次基金募集和基金份额发售的基本情况........................ 5 二、募集方式及相 关规定......................................... 18 三、本基金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9 四、清算与交割................................................. 25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26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26 七、发售费用................................................... 28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 28 重要提 示 1、 中欧 价值智 选回报 混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 金 ”) 的募集 已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3】259 号文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 金的基 金管理 人为 中欧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以 下简称 “ 本公 司 ”), 基金托管 人为中 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 “ 中国工 商银行 ”) ,登记 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3、本基 金为 中 欧价值 智选回报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基金运 作方式 为契约 型开放式。 4、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166019 5、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 机构及其他基金 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 2013 年4 月15 日至2013 年5 月9 日止。 7、 本基 金的发 售对象 为 符合法 律法规 规定的 可投资于 证券投 资基金 的个人 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 本基金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 为 1,000 元;直 销机构 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0 元, 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0 元, 不 设级差限制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 具体规定请至 本公司网 站查询 ) 。本 基金募集 期间对 单个基 金份额持 有人最 高累计 认购金额不 设限制。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的 业务规定为准。 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 情况, 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两日在 至少一种 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9、 投资 人 欲认 购本基 金,须开 立本公 司基金 账户,已 经有该 类账户 的 投资 人 不须另行开立。 10、 本基金的有效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 28 11、 销售机构对 投资人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 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 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 结果 为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 份额及其类别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并妥善 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 1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人 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 请阅读 2013 年 4 月12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 报》 上 的《 中 欧价值智 选回报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招 募说明 书》 。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lcfunds.com)。 投资人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3、 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 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 构 咨 询 。 未 开 设 销 售 网 点 的 地 方 的 投 资 人 , 请 拨 打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021-68609700 、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咨询认购事宜。 14、在募集期间,如出现增加发售机构的情形,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5、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6、 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 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 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 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人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 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 因市场交 易量不足而不能迅速、 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 以及债券的发行人出 现违约、 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 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 造成基金 资产损失。 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资的原则, 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 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属于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 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 中等 预期收益 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 投资人购 买本基 金并不 等于将资 金作为 存款存 放在银行 或存款 类金融 机构。 投资人应当认真 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 28 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 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 依照恪尽职守 、 诚实信用、 谨慎 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 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 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一、本 次基金募集和基金 份额发售的基本情 况 (一)基金名称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简称及代码 本基金简称为“ 中欧价值智选混合”, 代码:166019 (三)基金类型 混合型基金 (四)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七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 (八 )基金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 制投资 组合风 险的前提 下,通 过积极 主动的资 产配置 ,力争 获得超 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九 )基金投资范围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 28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具有良好 流动性 的金融 工具,包 括国内 依法发 行上市的 股票 ( 包括中 小板、 创业板及 其他中 国证监 会核准上 市的股 票) 、 权证、股 指期货 、可转 换债券、银 行存款和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通知存款、 银行定期存款、 协议存款、 短期融资券、 中 期票据、 企业债 、公司 债、金融 债、地 方政府 债、次级 债、中 小企业 私募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95%, 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为 0% –3%, 现金 或者到期 日在一 年以内 的政府债 券不低 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 ; 本基金持有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 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十)募集规模限制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 元。 (十 一)募集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 本公告 “ 一、 本次基金募集和基金份额发售的基本情况 (十三) 发售机构” 以及基金管理人届 时发布的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 实 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 或本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认购 申请及认 购份额 及其类 别 的确认 情况, 投资人 应及时查 询 并妥 善行使 合法权利, 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 (十 二)单笔最低认购限制 本基金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 直销机构的首 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0 元, 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0 元, 不设级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 / 28 差限制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 具体规定请至本公 司网站查 询) 。 本基金 募集期间 对单个 基金份 额持有人 最高累 计认购 金额不设限 制。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 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 情况, 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两日在 至少一种 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 三)发售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 直销机构: 1、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8 层 联系人: 吉亦超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 (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lcfunds.com 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lcfunds.com


(二)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赵会军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服热线: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 28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热线: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张作伟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40 客户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 27F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人:张青 电话:0755-82088888 传真:0755-25841098 客服热线: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 28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热线:95565 、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万鸣 电话:025-83290979 传真:025-51863323 客服热线: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热线: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8、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 / 28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热线: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正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2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783 客服热线: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0、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7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www.jjm.com.cn 1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 / 28 客服热线: 4008888788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服热线: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1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热线: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23 层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热线: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2 / 28 1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李清怡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热线: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热线: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人代表:凤良志 联系人:李飞 电话:0551-2246298 传真:0551-2272100 客服热线:95578 ,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 / 2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吴倩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A0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1 栋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热线: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s.com.cn 2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1、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 / 28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叶蕾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客服热线: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23、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32 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32229888-25113 传真:021-68728703 客服热线: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24、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4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许方迪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 / 28 电话:0755-21517910 客服热线:4008-888-228 网址: www.jyzq.cn 25、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热线: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633 传真:023-63786477 网址:www.swsc.com.cn 27、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江南大道 588 号 恒鑫大厦19、20 楼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江南大道 588 号 恒鑫大厦19、20 楼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研 电话:0571-86078823 客服热线: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28、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21 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21 楼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6 / 28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619 客服热线:0931-4890100、0931-4890619 、0931-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2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热线:4006-788-887 众禄基金销售网: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30、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热线: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B 座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热线:400-089-1289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 / 28 网址:www.erichfund.com 3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37 号 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 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 网点, 并另行 公告。 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十 四)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本基金的 募集期为自 2013 年4 月15 日至 2013 年5 月9 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 缩短或调整基金的 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截至本基金募集期结束之日, 若本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 2 亿份, 募集总金 额不少于2 亿元人民币, 且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 200 人, 则本基金向中国证 监会办理完备案手续后,基金合同自 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若募集期 (包括 延长后 的募集期 )届满 ,仍未 达到法定 基金合 同生效 条件, 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并将已募集的资金加计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 给基金认购人。 基金管理人、基金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 / 28 托管人及 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 销售机构为基金募 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十 五) 如遇突发事件及其它特殊情况, 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 整。 二、募 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认购账户 投资人 欲认购本基金, 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已经有该类账户的 投资人不 须另行开立。


(二)认购方式 1.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 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 基 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2.投资人 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3.投资人在 T 日规定时 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 应在 T+2 日 后及时 到原 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基金合同 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 准。 (三)认购费率 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M) 费率 M<100 万元 1.2% 100 万元≤M<500 万 元 0.8% M≥500 万元 每笔1000 元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 费金额)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9 / 28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 投资人 在认 购期 内投资 1,000,000 元 认购本 基金份 额, 认购 费率为 0.8%,这 1,000,000 元 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295.00 元,则其可 得到的基金 份额数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0/(1+0.8%)=992,063.49 元


认购费用=1,000,000-992,063.49=7,936.51 元


认购份额=(992,063.49+295.00)/1.00=992,358.49 份


即: 投资人投资 1,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份额, 在认购期结束时, 投资人账 户登记有本基金份额 992,358.49 份。 (五)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 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六 )发售机构 本基金的发售机构请参见本公告 “一、 本次基 金募集和基金份额发售的基本 情况 (十三)发售机构” , 如在募集期间新增 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 本 基金 认购的开户与 认购程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 金账户。 1. 已有深圳 A 股账户 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 人,可持有前述账户 到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处办理账户注册, 即将已有的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 投资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 尚无深圳 A 股账户 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 人,可直接办理深圳 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为其配发深圳证券投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 / 28 资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投资人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售机构 提供的账 户配号凭条, 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 机构打印深圳基金账户卡。 3. 已通 过本基 金管理 人指定的 代理销 售机构 或直销 机构 办理 过深圳 开放式 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 人,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4. 已通 过本基 金管理 人指定的 代理销 售机构 或直销 机构 办理 过深圳 开放式 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 人, 拟通过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 机构认购本基金的, 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机构 处 办 理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注册确认。 (二)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 拥有 多个深 圳证券 账户的投 资 人, 只能选 择一个注 册为深 圳开放 式 基金 账户。 2. 投资人在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时, 不能有效设置分红方式; 只有在购买基金时, 或已持有基金份额后才能在基金各 销售网点有效选择或修改基金的分红方式。 对于一个基金账户中的不同基金, 可 分别设置分红方式。 单只基金每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该次分红前最近一 次选择或更改的分红方式为准。 (三)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与认购的程序 1. 在本 基金募 集期间 ,本公司 设在上 海的直 销中心为 首次单 笔认购 金额 不 低于 1 万元的投资人 办 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认购手续,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 购金额为1 万元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暂不受此限制 , 具体规定请至本 公司 网站查询) 。 2. 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及认购的时间: 2013 年4 月15 日至2013 年5 月9 日9:30-16:30 (周六、 周日和节 假日不 受理申请) 。 3. 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须提交的材料: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 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 账户, 如已开立则不需重新办理。 在基金募集期间, 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1 / 28 同时办理。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或账户注册)须提交以下材料: (1 )个人投资者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① 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明 (身份证、 军官证、 士兵证、 文职证、 武警警 官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 (正反面) ; ② 深圳A 股股东代码卡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 (若有) 原 件及复 印件;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一式两份,并经本人有效签名; ④ 指定 银行账 户的存 折或银行 卡的原 件及复 印件 (正 反面, 反面需 有本人 有效签名) ; ⑤ 承诺函; ⑥ 填妥的《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自然人版) 》 。 (2 )机构投资者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① 深圳A 股股东代码卡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 (若有) 原 件及复 印件; ② 企业 营业执 照正本 或副本原 件及加 盖单位 公章的复 印件; 事业法 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 企业 组织机 构代码 证、税务 登记证 正本或 副本原件 及加盖 单位公 章的复 印件; ④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负责人章) ; ⑤ 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复 印件) ; ⑥ 业务 经办人 有效身 份证明( 身份证 、军官 证、士兵 证、文 职证、 武警警 官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 ⑦ 加盖预留印鉴 (公章、 私章各 一枚, 并加盖公司公章) 的 《预留印鉴卡》 一式两份; ⑧ 指定 银行账 户的《 开户许可 证》原 件或指 定银行出 具的开 户证明 原件, 提供复印件; ○ 9 填妥的 《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一式两份,并加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2 / 28 /负责人签章; ○ 10 承诺函; ○ 11 填妥的《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版) 》 。 注: 上述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并确认的作为赎回、 分红、 退 款的唯一结算账户, 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 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 办理认购须提交的材料: (1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须提供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① 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 加盖有效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一式两份,并经本人有效签名。 (2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须提供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① 已填妥的 《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一式两份,并加盖其在本公司的 有效预留印鉴; ② 加盖有效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③ 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缴款: 投资人需按照中欧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 在办理认购前将足额资金 汇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一: 户名: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 上海市浦东分行 银行账号:31001520313050011627 直销专户二: 户名: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6200100100162028 投资人所填写的汇款单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认购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 码以及投 资人姓 名(如 为个人投 资者须 注明身 份证件号 码), 并确保 在募集结束 日16:30 前到账。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3 / 28 若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 16:30 之前未到本公司银行直销账户的, 选择认购 有效期延长的,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 到帐日为准; 若由于银行原因, 当日无法确认到帐资金的投资 人信息, 则当日提 交的申请顺延至投资 人信息确认后受理。 以上情况最迟延至募集结束日。 直销中 心可综合各种突发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至募集期结束, 以下情形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造成无效认购的, 中欧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 )投资人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人划来 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 )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在募集期结束日具体规定时点前仍未到账的; (5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投资人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认购款项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 划往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 如投资人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 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 来款账户。 (四) 中国工商银行 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的程序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13 年 4 月 15 日至 2013 年 5 月 9 日,9:00 -16:00(周六、周日和节假 日不受理) ,各网点营业时间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网点。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 )个人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深圳A 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若有) ; ② 个人投资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银行借记卡或存折; ④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 )机构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深圳A 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若有) ; ②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 社会团 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4 / 28 章的复印件;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④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⑤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 投资人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 准确, 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 人自行承担。 3. 办理认购须提交的材料:


(1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 ②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 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③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②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 ; ③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和提出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4. 缴款 投资人认购基金, 必 须 事 先 在 银 行 的 对 应 资 金 账 户 中 存 入 足 额 的 认 购 款 项, 认购时必须全额缴纳认购款项。 (银行代理发售的其他具体事宜以当地银行发售公告为准) (五 )其他代理销售券商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 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此程序仅供投资人参考, 具 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 2.资金账户的开立 (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 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5 / 28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 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 可申请认购 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 可通过 各代销 券商和独 立基金 销售机 构的电话 委托、 自助/ 热自助 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 (2) 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四 、清 算与交割 1. 本基 金募集 期间募 集的资金 存入专 门账户 ,在基金 募集行 为结束 前,任 何人不得动用。 2. 若本 基金的 基金合 同生效, 则投资 人交纳 的 有效认 购款项 在基金 合同生 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以登记机构 的记录为准。 3. 登记 机构根 据相关 法律法规 以及业 务规则 和基金合 同的约 定,办 理本基 金的权益登记。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6 / 28 五 、基 金的验资与基金合 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 发售时 ,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 验 资 和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 1.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 元人民币; 2.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 ; 符合 上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 或停止发售 基金 之日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 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 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 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 但不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 列责任: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 3.如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 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 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 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六 、本 次募集当事人或中 介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7 月19 日 法定代表人:唐步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 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8 层 电话:021-68609600 传真:021-33830351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100032)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7 / 28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 (010)66105799 传真: (010)66105798 联系人:赵会军 成立时间:1984 年1 月1 日 (三) 发售机构 发售机构 名单详 见 本公 告 “一、 本次基 金募集 和基金份 额发售 的基本 情况 ” 中的“ (十 三)发售机构” 。 (四 )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金颖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四)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吕红、 黎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黎明 (五) 审计基金财产的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8 / 28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刘颖 经办会计师:单峰 刘颖 七 、发 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 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4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