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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盛A(162109)

元盛A: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 三 年 四 月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重要提示】 1、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 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号文批准。 2、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托管 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或“建设银行” ) , 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内(含 2 年)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元盛 A、元盛 B 两级份额;本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 7:3。元盛 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预期 收益,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元盛 B 在 2 年的封闭期 内封闭运作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在扣除元盛 A 的本金和应计 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元盛 B 享有,亏损以元盛 B 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元盛 B 承担。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2年期届满, 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 4、本基金自 2013年 4 月 8日起至 2013 年 4 月 26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 发售。其中,元盛 A的发售时间为 4月 15日至 4月 26日,元盛 B的发售时间 为 4月 8日至 4 月 17日。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 售之日起计算。 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 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 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本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它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 资管理暂行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6、 元盛 A、 元盛 B将分别通过各自发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 元盛 A 的认购代码为 162109,元盛 B 的认购代码为 150132 。元盛 A 通过场 外发售,元盛 B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发售。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7、场外发售通过直销机构和场外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其中直销机构 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代销机构包括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工 商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证券、国泰君安、爱建证券、申银万国、东 吴证券、光大证券、国联证券、华安证券、长江证券、东海证券、财通证券、中 航证券、财富证券、华福证券、英大证券、国信证券、中投证券 、广发证券、 招商证券、国海证券、东莞证券、东莞农商行、长城证券、平安证券、安信证券、 西南证券、金元证券、华林证券、银河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浙 江) 、国盛证券、国都证券、信达证券、江海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中信 建投证券、天相投资顾问、五矿证券、新时代证券、中金公司、天风证券、国元 证券 、湘财证券、众禄基金销售、杭州数米基金销售、上海长量基金销售、北 京展恒基金销售、上海天天基金销售、上海好买基金销售等。 场内销售机构是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证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8、投资者欲认购元盛 A份额或者通过场外认购元盛 B份额,须开立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并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TA 系统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TA 基金账户”) ,已经有该类账 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募集期内场外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 办理元盛 A和元盛 B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元盛 B 份额,应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 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元盛 B 份额场内认购的开户和 认购手续。 9、本基金发售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以元盛 B的发售规模为基准,在不超 过 7/3 倍元盛 B 的最终发售规模范围内,对元盛 A 的有效认购申请通过比例配 售的方式进行确认,确认比例截位法保留至小数点后第四位,第五位及第五位之 后的部分舍去。 10、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情况下,元盛 B 的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元盛 B 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将 另行公告。 11、投资人通过场外认购元盛 A,基金份额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元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500 元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 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人通过场外认购元盛 B份额, 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50,000元人民币, 追加认购单笔不得低于 50,000元人民币;场内认购元盛 B份额的,单笔最低认 购份额为 50,000 份(超过 50,000份的须是 1,000份的整数倍) ,且每笔认购最 大不得超过 99,999,000份。


12、 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 户,具体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13、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 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投资 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 2 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 购成交确认信息。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金 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 2013年 4月 1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 的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www.gefund.com.cn)及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www.ccb.com)。投资者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的相关事宜。 15、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 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或各代销机 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7、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等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 调整。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除保本基金外,基金虽然进行适度的资产配置,但 资产配置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的风险,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 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 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实施基金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等等。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混 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从投资者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 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2年封闭期内,元盛 A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低收益 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元盛 B 份 额则表现出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 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其中,元盛 A 份额适合希望能通过运用避险机制享受到稳定的收益, 风险收益偏好较低的投资 者;元盛 B份额适合具有较高风险收益偏好的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本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 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 中长期持有。 19、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简称 基金名称: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金鹰元盛分级债券 基金代码:162108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的分级 根据运作方式和风险收益特征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元盛 A、元 盛 B两级份额;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元盛 A、元盛 B的份额配比不超过 7:3。 元盛 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约定收益,本基金在扣除元盛 A 的本金和应计 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元盛 B 享有,亏损以元盛 B 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元盛 B 承担。 (五)基金分级份额名称、简称及认购代码 1、元盛 A 基金名称: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元盛 A份额 简称:元盛 A 认购代码:162109 2、元盛 B 基金名称: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元盛 B份额 简称:元盛 B 认购代码:150132 (六)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内,元盛 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 月开放一次,元盛 B 封闭并上市交易,元盛 A 和元盛 B 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 2年期届满,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在封闭期届满前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本基金是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 否在封闭期届满后延长封闭期及延长封闭期的期限, 具体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另行 公告。 (七)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元盛 A份额、元盛 B份额的初始面值均人民币 1.00元。 (八)募集对象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 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 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 以投资本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 资者。 (九)募集方式 元盛 A、元盛 B将分别通过各自发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两 级份额的发售方式与发售机构不尽相同。 元盛 A 在场外发售,元盛 B 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场外发售 的发售机构为本公司直销网点及场外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场外发售的元盛 A和元盛 B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 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发售的元盛 B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投资者可参与元盛 A或元盛 B中的某一级份额的认购, 也可同时参与元盛 A 和元盛 B 的认购。在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可分别对元盛 A、元盛 B 进行多次 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 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十)募集规模限制 本基金的发售规模上限为 60亿元 (不含认购资金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下 同),其中,元盛 A 的发售规模上限为 42 亿元,元盛 B 的发售规模上限为 18 亿元。基金发售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以元盛 B 最终发售规模为基准,在不超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过 7/3 倍元盛 B 最终发售规模的范围内,对元盛 A 的有效认购申请进行确认。 1、元盛 B的发售规模控制措施


募集期内,若在当日元盛 B 的认购申请(包括场外与场内)经确认后的累 计发售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 18 亿元时,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公司网站和指 定媒体上公告自即日起停止元盛 B 的认购(包括场外和场内)业务。认购期内 元盛 B的有效认购申请的总金额(包括场内与场外)若超过 18亿元,则对最后 一个认购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配售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 分的认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末日(T日)比例确认的计算公式如下:








T日元盛 B的认购申请确认比例=(18 亿元-T日以前元盛 B的有效认购 申请金额)/T日元盛 B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 T日元盛 B的认购申请确认金额=T日提交的元盛 B的有效认购申 请金额×T日元盛 B的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确认比例以截位法保留至小数点后第四位,第五位及其以后部分舍去;当发 生比例确认的情形时,元盛 B的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2、元盛 A的发售规模控制措施








募集期内,若在当日元盛 A 的认购申请经确认后的累计发售规模接近、达 到或超过 42 亿元或 7/3 倍元盛 B 的最终确认认购金额时,基金管理人将于次 日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公告自即日起停止元盛 A的认购业务。








本基金募集结束且对元盛 B 的认购申请进行最终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以 元盛 B 的最终确认认购金额为基准,对元盛 A 的有效认购申请进行确认。若元 盛 A 的有效认购申请小于或等于 7/3 倍元盛 B 的最终确认认购金额, 则元盛 A 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 若元盛 A 的有效认购申请大于 7/ 3 倍元盛 B 的最终确认认购金额,则对最后一个认购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配售 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末日(T日)比 例确认的计算公式如下:








T日元盛 A的认购申请确认比例=(7/3×元盛 B的最终确认认购金额-T 日以前元盛 A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T日元盛 A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 T日元盛 A 的认购申请确认金额=T日提交的元盛 A 的有效认购 申请金额×T日元盛 A的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确认比例以截位法保留至小数点后第四位,第五位及其以后部分舍去;当 发生比例确认时,元盛 A的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十一)销售机构 场外发售通过直销机构和场外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 其中直销机构指本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代销机构包括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工商银 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证券、国泰君安、爱建证券、申银万国、东吴证 券、光大证券、国联证券、华安证券、长江证券、东海证券、财通证券、中航证 券、财富证券、华福证券、英大证券、国信证券、中投证券 、广发证券、招商 证券、国海证券、东莞证券、东莞农商行、长城证券、平安证券、安信证券、西 南证券、金元证券、华林证券、银河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浙 江) 、国盛证券、国都证券、信达证券、江海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中信 建投证券、天相投资顾问、五矿证券、新时代证券、中金公司、天风证券、国元 证券 、湘财证券、众禄基金销售、杭州数米基金销售、上海长量基金销售、北 京展恒基金销售、上海天天基金销售、上海好买基金销售等。 场内销售机构是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证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十二)募集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日期 2013年 4月 8日起至 2013年 4 月 26日止;如需延长, 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份额发售的 实际情况提前结束或延长募集期,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十三)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 售, 如实际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不少于 5000 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并且发起资金认购不低 于2,000万元(其中认购元盛 A和元盛 B各不低于1,000万元)且承诺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起三年内锁定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 (包括所持份额于基金合同生效 后 2 年期届满后进行转型而得的份额) ,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认购期,并发 布结束认购公告;自公告当日开始,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认购,并在规定时间内 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 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 毕,基金合同生效。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 如果在认购期内基金募集份额总额少于 5000 万份,基金募集金额未超过 5000万元或认购基金的投资者不足两百人时, 经证监会批准基金可延长认购期, 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若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的基 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 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 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十四)发起资金 本基金将以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 员、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的认购金额作为发起资金;发起资金不低于2,000 万元,其中认购元盛A和元盛 B的资金各不低于1,000万元,且承诺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三年内锁定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 (包括所持份额于基金合同生效后 2年期届满后进行转型而得的份额) 。 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元盛 A 和元盛 B 的场外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元盛 B 的场内认购采取 份额认购的方式。 (二)认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三)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 元盛 A、 元盛 B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 效后,将折算成各自基金份额计入基金投资者的账户,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转 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1、场外认购元盛 A份额和元盛 B份额 场外认购元盛 A 份额和元盛 B 份额,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份额的计 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在场外认购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元盛 A 份额或元盛 B 份额,假设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且募集期内该笔 认购资金产生利息 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 = (100,000+50)/1.000 = 100,050.00份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 2、场内认购元盛 B份额 元盛 B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认购份额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认购利息/挂牌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例:某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 100,000 份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基金 B 份额,假设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且募集期内该笔认购资金产生利息 50 元, 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金额=1.00×100,000=10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50/1.00=50份 认购总份额=100,000+50=100,050份 (五)认购份额的计算中,场外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 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场内认购份额 的计算结果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 ,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六)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元盛A及元盛B份额,但认购申请一 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三、投资者场外认购元盛 A或元盛 B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场外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1、投资者欲在场外认购元盛 A 或元盛 B 份额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但没有注册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 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 册,即将已有的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在场外销售机构直接办理 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为其配发基金账 户, 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 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卡。 (3)对于已注册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如在原办理注册手续的销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2 售机构提交认购申请,则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如在非原办理注册手续的销售机 构提交认购申请,则须先持该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该销售机构处,办理深圳开 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手续。


2、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投资者已持有的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元盛 A;若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可直接认购元盛A。 (2)拥有多个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 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3)通过注册或配发获得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为了日后方便办理相关 业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交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 该注册账户。 (二)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 2、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1)没有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欲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 购买基金份额,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具体账户开立手续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 直销网点的说明。已有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 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通过直销中心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 有的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开户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护照、军人证等) ; 2)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如有) ; 3)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 ; 4)指定的银行账户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及其复印件。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 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公司网上直销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 按照金鹰公司网站 相关指南基金操作即可,无须提供书面材料。 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 2)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名的复印件; 5)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 ;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7)印鉴卡一式四份(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各一枚,如为非法定代表人私 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8)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如有) ; 9)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 ,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通过 传真办理开户的机构还需提供填妥的加盖公章的《投资人传真委托服务协议》 。 3、认购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护照、军人证等) ;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 印件; (4)填妥的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 。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开户时指定的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 印件;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 (4)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 专户。 账户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南方支行 银行账号:3602041729420234414 开户行号:102581000353 注:划出认购款项的帐户必须与投资者开立基金帐户时指定的银行帐户一 致,并在转账时务必注明汇款人姓名、汇款用途。认购款需确保在认购期间每日 16:00前到帐。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金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及直销中心清算帐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3)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 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 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 (4)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 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 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 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5)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6)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开户时指 定的银行帐户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7)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8)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三)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 1、业务受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的上午 9:30 至下午 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但该 等业务申请算作下一个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请) 。


2、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1)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账 户开立手续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 理网点的说明;


(2)已有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 基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 A 股账户 或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3、认购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 件;


③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④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或民政部门或其他 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


④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 件;


⑤中国建设银行客户自助卡;


⑥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 具体情况可 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33)查询。


中国建设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6 者可以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到该行基金销售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深圳开放式 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只需在销售网点增加交易账号;


(2)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指定的银行账 户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投资者认购本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中 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建设银行客户自助 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投资者在中国建设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 唯一的;


(7)已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认/申购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再次在中国建设 银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卡或龙卡通; 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认/申购开放式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再次在中国建设银行认购本 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中国建设银行代理发售具体事宜以当地中国建设银行发售公告为准。 (五)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 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已开立了资金 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 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 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及其印件;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4)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 可申请认购本基 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4)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 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四、投资者场内认购元盛 B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元盛 B 应使用深圳 A 股 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 2、已有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 续。 3、尚无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开户 所需的资料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 A 股账户 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 A 股账户和深圳封闭式基金 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场内销售机构的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元盛 B场内开户及认购的程序 1、业务受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的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周六、周日 和节假日不受理) 。 2、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参与元盛 B 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 营业网点公布的规定或说明为准。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9 (1)开立证券账户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具体账户开立手续参见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理网点的说明。 2)已经开立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另行开 户。 (2)开立资金账户 在参与元盛 B 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开立资金账 户所需提供的资料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3)认购 1)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 金; 2)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开立资 金账户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申报认购。 认购申请可多次申报, 认购申请一经申报, 不得撤消; 3) 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场内认购元盛 B 所需提交的资料参见各证券公司营 业网点的相关说明。 五、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者通过场外或场内认购的认购款项存入 本基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开放式基金结算备付金账户中, 任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 额,归投资者所有,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人计算的利息为准。 (二) 本基金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 金权益进行注册登记。 六、退款 (一)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 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 划出。 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 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二)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或设立募集期内发生使基 金合同无法生效的不可抗力,则基金设立募集失败。如果基金募集失败,本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 后 30个工作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5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 于 5000万元人民币,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基金管理人有 权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基金管理人决定停止基金发售时应就有关情况作出公告, 自公告当日开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接受认购申请, 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法定验 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及基金 备案材料,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 7楼 16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89号城建大厦 22、23楼 设立日期: 2002年 12月 25日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电话:020-83936180 联系人:潘晓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 号楼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1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 09月 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金鹰元盛 A、金鹰元盛 B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 7楼 16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89号城建大厦 22、23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总经理:殷克胜 成立时间:2002年 12月 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潘晓毅 联系电话:020-83282950 传真电话:020-83283445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6-135-888 电子邮箱:csmail@gefund.com.cn 网址:www.gefund.com.cn 2、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2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电话:010-67596219 客服电话:95533(全国)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王佺 电话:010-66107900 客服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郭伟 电话:010-65557048 客服电话:95558(全国) 网址:www.bank.ecitic.com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虞谷云 电话:021-61618888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3 客服电话:95528(全国) 网址:www.spdb.com.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周晓霞 电话:0755-22166212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7)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黄飞燕 电话:0769-23394102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grcc.com (8)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4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6768681 客服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10)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霍晓飞 电话:021-50586660-8644 客服电话:4008888588、0519-88166222(常州地区)、021-52574550(上海 地区)、





0379-64902266(洛阳地区) 网址:www.longone.com.cn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客服电话:4008888108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5 网址:www.csc108.com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河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6161 客服电话:95521(全国) 网址:www.gtja.com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兰 电话:020-87555888-333 客户服务电话:95575(全国) 网址:www.gf.com.cn (1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 十六层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6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洋 电话:0755-82133066 客服电话:95536(全国) 网址:www.guosen.com.cn (1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客服电话:95565(全国) 、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6楼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 联系人:李芳芳 电话:021-22169089 客服电话:95525(全国) 、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1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 号安联大厦 34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038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7 (19)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范雪玲 电话:0755-82023431 客服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2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客服电话:400881616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21)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 号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 号宏源大厦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 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201 客服电话:0731-84403350 网址:www.hysec.com (22)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 号信达大厦10-13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联系人:徐美云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8 电话:0791-6285337 客服电话:0791-6272572 网址:www.gsstock.com (2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国际贸易中心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孟婉娉 电话:0351-8686602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4)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乔骏 电话:0571-87925129 客服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www.ctsec.com (25)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苏卓仁 电话:0769-22112062 客服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2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9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陈城 电话: 023-63786464 客服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2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 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客服电话:0512-96288 网址:www.dwzq.com.cn (2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汪建熙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47892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2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客服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30)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0 注册(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王霖 电话:0531-68889157 客服电话:95538(全国) 网址:www.qlzq.com.cn


(3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徐欣 电话: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4008885288、0510-82588168 网址:www.glsc.com.cn (32)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32229888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33)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郭蕾


电话:0731-84403319 客服电话:0731-84403350 网址:www.cfzq.com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1 (3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法定代表: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 010-63080985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客服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3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张于爱 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37)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 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电话:0755-83516289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2 客服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3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阜南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客服电话:96518、4008-096-518 网址:www.hazq.com (39)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联系人: 黄静 电话:010-84183389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0)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赵文安 联系人:王睿 联系电话:0755-83007069 客服电话:4008-698-698 网址:www.ydsc.com.cn (4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 4层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3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 林爽 电话:010-66045608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4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 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022 客服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4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联系人: 高悦铭 电话:0451-82337802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客服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4 (45)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丁思聪 电话:0571-87112510 客服电话: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46)华林证券责任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 号华融大厦5、6楼 法定代表人:薛荣年 联系人:余菁 电话:0755-23613703 客服电话:400-188-3888 网址:www.chinalions.com (47)名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9层 法定代表人:高竹 联系人: 高克南 电话:0755-82545707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48)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黄峻敏 电话:0755-83196491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5 客服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49)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陈璐 电话:027-87618882 客服电话:027-87618882 网址:www.tfzq.com (50)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国元大厦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 李蔡 电话:0551-2272101 客服电话:95578(全国) 网址:www.gyzq.com.cn (51)名称: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8635 客服电话:021-68865020 网址:www.xcsc.com (52)名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 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孙恺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6 电话:010-83561149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53)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层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张玉静 电话:0755-33227953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54)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蒋章 电话:021-58870011-6618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好买基金网(www.ehowbuy.com) (55)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 号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网址:天天基金网(www.1234567.com.cn) (56)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7 联系人:沈雯斌 电话:021-58788678-820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长量基金销售网(www.erichfund.com) (57)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层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751-28829790 客服电话:4000-766-123、0571-28829123


网址:数米基金网(www.fund123.cn) (58)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 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二钢 电话:010-85188234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 www.myfund.com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认购元盛A、 元盛B,其中工商银行仅发售元盛A。 在基金募集期内新增加的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元盛B场内发售机构: 元盛 B 的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 位。包括: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 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 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 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8 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 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 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 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 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 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 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 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 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 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最新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尚未取得基金代销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元盛B份额上 市后,代理投资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金鹰元盛B份额的上市交易。本基金 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新增为本基金的场 内发售机构。 (四)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755-25938095 传真:0755-25987538 联系人:任瑞新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州市新港西路 135号中山大学西门科技园 601-605室 法定代表人:黄添顺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9 电话:020-84035397 传真:020-84113152 经办律师:欧阳兵、陈进学、唐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电话:021-63391166 邮编:200002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宁、刘国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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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