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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恒利债A(519188)

万家恒利债: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万家信 用恒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 理人: 万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3 年3 月30 日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 人的董 事会、 董 事保证本 报告所 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 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 遗漏, 并对其
内容的 真实 性、 准确 性和 完整性 承担 个别 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 度报 告已 经三分 之二 以上 独立 董 事 签
字同意,并 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3 年 3 月 25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 中
的财务指 标、净 值表 现、 利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投 资组 合 报告 等内 容,保证 复核内 容不存 在虚
假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基金的过 往业绩 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 现。投 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 作出投 资决策 前 应仔细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 报 告 财务 资 料 已经 审 计, 安 永 华 明会 计 师 事务 所 为本 基 金 出具 了 无 保留 意 见的 审 计 报告, 请 投资 者注意 阅读 。 本报告 期 自2012 年9 月2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万家信 用恒 利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519188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9 月21 日 基金管 理人 万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083,948,745.81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 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万家信 用恒 利债 券A 万家信 用 恒 利债 券C 下属 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519188 519189 报告期 末下属 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592,065,084.53 份 491,883,661.28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合理控制信用风 险的基 础上,追求基金资产 的长期 稳定增值, 力争 获得超 过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收益。 投资策 略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充 分 研 究 宏 观 市 场 形 势 以 及 微 观 市 场 主 体 的 基 础 上, 采取积极主动地投 资管理 策略,通过定性与定 量分析,对利率变化趋 势、债券收益率曲线 移动 方向、信用利差等影 响债 券价格的因素进 行评估,对不同投资 品种运 用不同的投资策略, 并充分 利用市场的非 有效性,把 握各 类套 利的 机 会。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总 全价 指数(总值)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 金,属于 证券投资基金中较 低风险 的品种,其预期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的风险 收益 水平 低于 股票 型基金 和混 合型 基金,高 于 货币市 场基 金。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 基 金 是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属于具有中低 风险收益 特 征的基 金品种, 其 长 期 平 均 风 险 和 预 期 收益率低于股 票型基金 、 混合型 基金,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本 基 金 是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属于具有中低 风险收益 特 征的基 金 品种, 其 长 期 平 均 风 险 和 预 期 收益率低于股 票型基金 、 混合型 基金,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万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负 责 人 姓名 兰剑 田青 联系电 话 021-38619810 010-67595096 电子邮 箱 lanj@wjasset.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0800 010-67595096 传真 021-38619888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 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wjasset.com 基金 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浦电 路360 号陆 家嘴 投资 大厦9 楼 基金管 理人 办公 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 、基金 净值 表现 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 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2 年09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2 年 12 月31 日 万家信 用恒 利债 券 A 万家信 用恒 利债 券 C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5,181,919.05 5,806,298.44 本期利 润 5,892,869.37 6,950,005.58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099 0.0089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0.99% 0.88%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2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087 0.0075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597,946,524.73 496,208,276.44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99 1.0088 注:1、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 资 收益、 其 他收 入( 不含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本 期利 润 为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 期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2 、 上 述 基金 业 绩 指标 不 包括 持 有 人交 易 基 金的 各 项费 用, 计 入费 用 后 实际 收 益水 平 要 低于 所 列数 字。 3、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采 用 期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 利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 现部分 的孰 低数 。 4、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于 2012 年9 月 21 日, 截至2012 年12 月31 日成 立未 满一 年。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4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较 万家信 用恒 利债 券A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3 个月 1.11% 0.05% -0.29% 0.04% 1.40% 0.01% 自 基 金 合 同 生效起 至今 0.99% 0.05% -0.06% 0.04% 1.05% 0.01%


万家信 用恒 利债 券C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3 个月 1.01% 0.05% -0.29% 0.04% 1.30% 0.01% 自 基 金 合 同 生效起 至今 0.88% 0.05% -0.06% 0.04% 0.94% 0.01% 注:业 绩比 较 基 准为 中债 总 全价指 数( 总值)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变动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万家 信用 恒利 债 券A


万家信 用恒 利债 券C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5


注:本 基金 于 2012 年 9 月 21 日 成立, 截至 本报 告期 末成立 未满 一年 。根 据基 金合同 规定,基 金合 同 生效后 六个 月内 为建 仓期,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尚 处于建 仓期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 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 比较 万家信 用恒 利债 券A


万家信 用恒 利债 券C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6


注:本 基金 于2012 年9 月21 日 成立, 合同 生效 当年 按 实际存 续期 计算,不 按整 个 自然年 度进 行折 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本基金 成立 于2012 年 9 月21 日,本 报告 期内 未发 生利润 分配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 的经验 万家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经 中国证监 会证监 基金字[2002]44 号文批 准设立 。公 司现股东 为齐鲁 证券 有限公司 、新疆 国际 实业 股份有限 公司和 山东 省国 有资产投 资控股 有限 公司, 住所地及 办公地 点均 为上 海市浦 东新 区浦 电 路360 号 9 楼,注 册资 本1 亿元 人 民币。 目前 管理 十四 只开 放式基 金, 分别 为万 家180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万 家 增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万 家公 用事 业行 业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万 家 货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万 家和谐 增长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万 家双 引擎 灵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万家精 选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万家 稳健 增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万 家中 证红利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万家添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万家 中证 创业 成长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万 家信 用恒 利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万 家 14 天 理 财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和 万家岁 得利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 组)及基金经理助 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朱虹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 固定 收 益部副 总监 2012 年 9 月 21 日 - 5 年 经济学 硕士, 曾任 长城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债 券 投 资助理, 天弘 基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经 理 ,2012 年 1 月 加 入万 家 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 注: 1 、此 处的 任职 日期 和 离任日 期均 以公 告为 准。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7 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遵 守基 金合 同、 《证 券 投资基 金法 》 、 《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等法律、 法规 和监 管部 门 的相关 规定,依 照诚 实信 用 、 勤勉尽 责、 安 全高 效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在认真 控制 投资 风险 的基 础上, 为基 金持 有人 谋取 最 大利益,没 有损 害基 金持 有 人利益 的行 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 和控制 方法 根据 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导意 见》,公司制 定了《 万家基 金 管理有限 公司公 平交 易管 理办法》 ,涵盖 了研究 、授 权、投资 决策和 交易 执行 等投资管 理活动 的各 个环 节, 严 禁直 接或 通过 第三 方 的交易 安排 在不 同投 资组 合之间 进行 利益 输送 , 确 保 公平对 待不 同投 资组 合。 在投资 决策 上: (1) 公司 对不同 类别 的投 资组 合分 别设定 独立 的投 资部 门, 公募基 金经 理和 特定 客 户资产 管理 投资 经理 不得 互相兼 任。 (2) 公司 投资 管理实 行分 层次 决策, 投 资决策 委员 会下 设的 公 募 基 金投资 决策 小组 和专 户投 资决策 小组 分别 根据 公募 基金和 专户 投资 组合 的规 模、 风格 特征 等因 素合 理 确 定各投 资组 合经 理的 投资 权限 , 投资 组合 经理 在授 权范围 内自 主决 策, 超过 投资权 限的 操作 需经 过 严 格 的逐级 审批 程序 。 (3) 公 司接受 的外 部研 究报 告、 研究员 撰写 的研 究报 告等 均通过 统一 的投 研管 理 平 台 发布, 确保 各投 资组 合经 理在获 得投 资信 息、 投资 建议和 实施 决策 方面 享有 公平的 机会 。 在交易 执行 上: (1) 公司 将投资 管理 职能 和交 易执 行职能 相隔 离 , 实 行集 中 交易制 度; (2 ) 对于 交 易公开 竞价 交易 , 所有 指 令必须 通过 系统 下达 , 公 司执行 交易 系统 中的 公平 交易程 序; (3 ) 对于 债券 一 级市场 申购 、 非 公开 发行 股票申 购等 非集 中竞 价交 易, 各 投资 组合 经理 在交 易前独 立地 确定 各投 资 组 合 的交易 价格 和数 量, 公司 按照价 格优 先、 比例 分配 的原则 对交 易结 果进 行分 配;( 4 )对 于银 行间 交易 , 交易部 按照 时间 优先 、价 格优先 的原 则公 平公 正的 进行询 价并 完成 交易 。 在行为 监控 上, 公 司定 期 对不同 投资 组合 的同 向交 易价差、 反向 交易, 场外 交易对 手议 价的 价格 公 允性及 其他 异常 交易 情况 进行监 控及 分析 , 基 金经 理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 理性解 释并 留存 记录 , 并 定 期编制 公平 交易 分析 报告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 长、总 经理 审核 签署 。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公司定 期进 行同 向交 易价 差分析, 即采 集公 司旗 下 管理的 所有 组合, 连续 四 个季度 期间 内, 不 同时 间窗下 (日 内、3 日 内、5 日内) 的同 向交 易样本 , 对两两 组合 之间 的同 向交 易价差 均值 进行 原假 设 为 0,95% 的置 信 水 平下 的 t 检验, 并对 结论 进行 跟踪 分析, 分析 结果 显示 在样 本数量 大 于 30 的前 提下 , 组合之 间 在 同向 交易 方面 不存在 违反 公平 交易 行为 。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现本 基金 有可能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输 送的 异常 交易 。 本报告期 内无下 列情况: 所 有投资组 合参与 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 同日反 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 单边交 易量 超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 运作分析 本基金 在2012 年9 月 底成 立,基 于对 于宏 观经 济短 暂 的偏乐 观看 法暨 对于 大类 资产转 换可 能对 债券 市场带 来的 冲击 的影 响, 采 取了保 护核 心收 益的 策略 。 9 月末 增持 高收 益、 城投 类债券,10 月之 后增 持短 期融资 券, 两者 共计 占当 前 基金资 产 的 80% 以上 。 由于基 金本 身需 要 在11 月 中下旬 打开 及可 能的 赎回, 因此保 持部 分现 金配 置。 出于对 信用 利差 对风 险溢 价解释 能力 在不 断上 升的 考虑, 我们 仍然 规避 光伏、 钢铁、 造 船、 纺 织( 部 分子行 业) 、LED 、海 运、 及相关 经营 不善 的小 行业 发行人 所发 行的 债券 。 城投类债 券的收 益性和 准 政府债券 性质越 来越明 晰, 未来还债 能力等 级好于 部 分产业债 券。出 于对 房地产 景气 程度 回升 、土 地出让 收入 有所 好转 的考 虑, 会 继续 持有 城投 债。 4.4.2


报告期内基金业绩的 表现 截至报 告期 末, 万家 信用 恒 利债 券A 份额 净值 为1.0099 元, 本报 告期 份额 净值 增 长率 为0.99%, 业绩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8 比较基 准收 益率-0.06%; 万 家信用 恒利 债 券C 份额 净 值为1.0088 元,本 报告 期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为0.88%,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0.06%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 济、 证券 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 要展 望 2013 年一 季度 宏观 经济 整 体平稳 、流 动性 产生 基础 夯实, 债券 市场 会有 较好 的 表现。 宏观经 济 在2012 年 并没 有 大规模 扩张,多 数企 业经 营 杠杆下 降, 但多 数发 债企 业 仍处于 经营 下滑 和 亏损的 经营 周期 中。 实体 经济整 体表 现并 不如 预期 强劲, 债券 市场 具有 获取 核 心收益 的基 础。 但必 须警 惕信用 风险 的出 现对 市场 收益总 水平 的影 响。 在经济 未有 实质 性扩 张、 短期资 金价 格较 稳定 的时 期,我 们会 保持 较高 的账 户 杠杆和 适中 的久 期。 类属配 置选 择信 用债 。 信用恒 利基 金的 投资 仍然 会遵循 规避 行业 风险 的原则,选 取万 家基 金信 用评 级 系统中 价值 相对 较好 的债券 进行 投资 。 总体上 仍将 以风 险对 冲和 核心收 益为 主, 保持 基金 总 体的稳 定性。 同时 对组 合进 行较为 积极 的调 整, 规避不 必要 的波 动。 在控 制风险 和保 持流 动性 的基 础上, 追求 稳定 的、 长期 的 回报。 4.6 管理人对基金估值程 序等 事项的说明 1、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及 人 员(或 小组)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胜 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公司 成 立 了估 值 委员会, 定 期 评价 现 行 估值 政 策和 程 序, 在发 生 了 影响 估 值政 策 和 程序 有 效 性及 适 用性的 情况 后及 时修 订 估 值方法 。 估值 委员 会由 督 察长 、 基 金运 营部 负责 人 、 合 规稽 核部 负责 人 、 权 益 投资部负 责人、 固定 收益 部负责人 等组成 。估 值委 员会的成 员均具 备专 业胜 任能力和 相关从 业资 格, 精 通各自 领域 的理 论知 识, 熟 悉政策 法规,并 具有 丰富 的 实践经 验。





2 、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 定估值 的程 度





基 金经 理可 参与 估值 原则和 方法 的讨 论, 但不 介 入基金 日常 估值 业务 。





3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存 在重 大利 益冲 突。





4 、已 签约 的与 估值 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本 基金 管理 人与 中央 国债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签署 了 《中 债收 益率 曲线 和中债 估值 最终 用户 服 务 协议》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 金合 同规 定: “ 本基 金收益 每年 最多 分 配 12 次,每次 基金 收益 分配 比例 不 低于收 益分 配基 准 日可供 分配 利润 的50%; 若 基金合 同生 效不 满 3 个月 则可不 进行 收益 分配;” 结合法 律法 规及 基金 合同 的规定,本 基金 2012 年未 进行利 润分 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 ,中国 建设银 行 股份有限 公司在 本基金 的 托管过程 中,严 格遵守 了 《证券投 资基金 法》 、 基金合 同、 托 管协 议和 其 他有关 规定, 不存 在损 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完全 尽职 尽责 地履 行 了 基金托 管人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作遵规守信、 净值 计算 、利润分配 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 , 本 托管 人按 照 国家有 关规 定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和 其他 有关 规 定, 对本 基金 的基 金资 产净值 计算、 基金 费用 开 支等方 面进 行了 认真 的复 核, 对本 基金 的投 资运 作 方面进 行了 监督, 未发 现 基 金管理 人有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9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5.3 托管人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 人复 核审 查了 本报 告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值 表 现、 利润 分配 情况 、 财务 会计报 告 、 投 资组 合报 告等内 容,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 2012 年年度 财务 会计报告 已经安 永华明 会 计师事务 所审计, 注册会 计 师签字出 具了安 永华 明安永 华明 (2013 ) 审字 第 60778298_B13 号标 准无 保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投 资者可 通过 年度 报告 正 文 查看审 计报 告全 文。 §7 年度财务 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万家 信用 恒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2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287,683.53 结算备 付金 1,253,163.09 存出保 证金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077,313,811.10 其中: 股票 投资 -








基金 投资 - 债券投 资 1,077,313,811.1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20,000,795.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6,069,533.64 应收利 息 21,648,594.57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3,002,183.97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1,430,575,764.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10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327,948,588.07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6,521,479.63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720,384.09 应付托 管费 205,824.06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98,157.59 应付交 易费 用 31,228.64 应交税 费 120,969.20 应付利 息 533,769.00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140,563.45 负债合 计 336,420,963.73 所有者 权益 :


实收基 金 1,083,948,745.81 未分配 利润 10,206,055.36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094,154,801.17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430,575,764.90 注:本 基金 于2012 年 9 月21 日 成立。 实际 报告 期间 为 2012 年9 月21 日至 2012 年 12 月31 日。 报 告截止 日2013 年12 月31 日,基 金份 额总 额1,083,948,745.81 份; 下属A 类 基 金的份 额净 值1.0099 元, 基金份 额总 额592,065,084.53 份,C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1.0088 元,基 金份 额总 额491,883,661.28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万家 信用 恒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2 年9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2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2 年9 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2 年 12 月31 日 一、收入 18,064,088.38 1.利息 收入 15,255,684.19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47,784.83 债券利 息收 入 11,486,925.80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3,320,973.56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923,814.24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 投资 收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923,814.24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11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 1,854,657.46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29,932.49 减: 二、费用 5,221,213.43 1.管 理人 报酬 2,687,309.74 2.托 管费 767,802.82 3.销 售服 务费 874,056.19 4.交 易费 用 18,759.91 5.利 息支 出 709,870.36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709,870.36 6.其 他费 用 163,414.41 三、利 润总 额 ( 亏损 总额 以“- ”号 填 列 ) 12,842,874.95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 (净亏损 以“- ”号填列) 12,842,874.95 注:本 基金 于2012 年 9 月21 日 成立 。实 际报 告期 间 为2012 年9 月21 日至 2012 年 12 月31 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万家 信用 恒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2 年9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2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9 月2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483,979,392.55 - 1,483,979,392.55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12,842,874.95 12,842,874.95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 列) -400,030,646.74 -2,636,819.59 -402,667,466.33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88,079,030.97 1,190,002.93 189,269,033.90 2.基金 赎回 款 -588,109,677.71 -3,826,822.52 -591,936,500.2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 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083,948,745.81 10,206,055.36 1,094,154,801.17 注:本 基金 于2012 年 9 月21 日 日成 立。 实际 报告 期 间为2012 年9 月21 日至 2012 年12 月 31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 告7.1 至 7.4 财务 报 表由下 列负 责人 签署 : 毕玉国




















李杰























陈广益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12 基金管 理公 司负 责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万家信 用恒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以下 简称 “ 本 基金”), 系经 中国 证券 监 督管理 委员 会( 以下 简 称“中国 证监会 ”) 证 监 许可[2012] 915 号 文《关 于核准万 家信用 恒利债 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募集的 批 复》的 核准 ,由 基金 管理 人万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作为发 起人 于2012 年 9 月 3 日至 2012 年9 月 18 日 向 社 会 公 开募 集 , 募集 期结 束 经 安 永华 明 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 殊普 通 合 伙) 验证 并 出 具 安永 华 明(2012) 验字 第 60778298_B03 号验 资报告 后, 向中 国证 监会 报送基 金备 案材 料。 基金 合同 于 2012 年9 月21 日 生效。 本 基金 为契 约型 开 放式, 存 续期 限不 定。 设 立时募 集的 扣除 认购 费后 的实收 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1,483,618,238.39 元, 在 募集期 间产 生的 活期 存款 利息为 人民 币 361,154.16 元, 以 上收 到的 实收 基金 (本息) 共计 人民 币1,483,979,392.55 元, 折合1,483,979,392.55 份基 金份 额 。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为 万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为 中国 证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为中 国 建 设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投资 于固 定收 益类 资产的 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的 80% , 其 中对 信用 债券 的投资 比例 不低 于 固 定收益 类资 产 的80% ; 现 金 或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券 的投 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5%。 本基 金所指信 用债券 包括 中期 票据、金 融债( 不含 政策 性金融债 ) 、企 业债、 公司 债、短期 融资券 、可 转换 债券、 可 分离 交易 的可 转 换债券 的纯 债部 分、 资 产 支持证 券等 除国 债、 政 策 性金融 债和 中央 银行 票据 之 外的、 非国 家信 用的 债券 类金融 工具 。本 基金 业绩 比较基 准为 中债 总全 价指 数(总 值) 。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 报表 系按 照中 国财 政部 2006 年2 月颁 布的 《 企业会 计准 则 — 基本 准则 》 和 38 项具 体会 计 准 则、 其后 颁布 的应 用指 南 、 解 释以 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以下合 称 “企 业会 计准 则 ”)编 制 ,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 核算 和信 息披 露方 面, 也 参考 了中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业协 会制 定的 《证 券投资 基金 会计 核算 业 务 指 引》 、中 国证监 会制定 的《 关于进一 步规范 证券 投资 基金估值 业务的 指导 意见》 、 《关于 证券投 资基金 执 行<企 业会 计准 则>估 值业 务及份 额净 值计 价有 关事 项的通 知》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第 2 号 《年 度报告 的内 容与 格式 》 、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编 报 规则》 第3 号 《 会计 报表 附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 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 年度报 告> 》及 其他 中国 证 监会颁 布的 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 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金 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 况以 及2012 年9 月21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至2012 年 12 月31 日止 期间 的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本 基金财务报表所载 财务信息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和其他 相关规 定所 厘定 的主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 计编 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1 月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本 期财 务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 间 系2012 年9 月21 日(基 金 合同生 效日)起至 2012 年12 月 31 日 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 记账 本位 币和 编制 本财务 报表 所 采 用的 货币 均为人 民币 。 除 有特 别说 明外, 均以 人民 币元 为 单位表 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的分 类 金融工具 是指形 成本基 金 的金融资 产(或 负债) ,并 形成其他 单位的 金融负 债 (或资产 )或权 益工 具的合 同。 (1) 金 融资 产分 类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13 本 基 金 的 金融 资 产 于初 始确 认 时 分 为以 下 两 类: 以公 允 价 值 计量 且 其 变动 计入 当 期 损 益的 金 融资 产、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 本基金 目前 持有 的以 公允 价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益 的金 融资 产主 要包 括股票 投资、 债券 投 资 和衍生 工具 (主 要系 权证 投资) ; (2) 金 融负 债分 类 本 基 金 的 金融 负 债 于初 始确 认 时 归 类为 以 公 允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动 计 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 融 负债 和 其他 金融负 债。 本基 金目 前持 有的金 融负 债划 分为 其他 金融负 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的初 始确认、后续计量和 终止 确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划分为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产 的股 票、 债券 等, 以 及不作 为有 效套 期 工 具的衍 生工 具, 按照 取得 时的公 允价 值作 为初 始确 认金额 ,相 关的 交易 费用 在发生 时计 入当 期损 益; 在持有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产 期间 取得 的利 息或 现金股 利, 应 当确 认 为 当期收 益。 每日, 本基 金将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 资产 或金融 负债 的公 允价 值 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 ; 处置该 金融 资产 或金 融负 债时, 其公 允价 值与 初始 入账金 额之 间的 差额 应确 认为投 资收 益, 同时 调 整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当收取 该金 融资 产现 金流 量的合 同权 利终 止, 或该 金融资 产已 转移 , 且 符合 金融资 产转 移的 终止 确 认条件 的, 金融 资产 将终 止确认 ;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金融资 产转 移, 是指 本基 金将金 融资 产让 与或 交付 给该金 融资 产发 行方 以外 的另一 方( 转入 方);本 基金已 将金 融资 产所 有权 上几乎 所有 的风 险和 报酬 转移给 转入 方的 , 终 止确 认该金 融资 产; 保留 了 金 融 资产所 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和 报酬 的, 不终 止确 认该金 融资 产; 本基 金既 没有转 移也 没有 保留 金 融 资 产所有 权上 几乎 所有 的风 险和报 酬的, 分别 下列 情 况处理: 放弃 了对 该金 融 资产控 制的, 终止 确认 该 金 融资产 并确 认产 生的 资产 和负债 ; 未 放弃 对该 金融 资产控 制的 , 按 照其 继续 涉入所 转移 金融 资产 的 程 度 确认有 关金 融资 产, 并相 应确认 有关 负债 ;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股 票投 资 买入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为 股票投 资, 股票 投资 成本, 按成交 日应 支付 的全 部价 款扣除 交易 费用 入 账 ; 卖 出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卖 出股 票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 成交日 结转 ;


(2) 债 券投 资 买入债 券于 成交 日确 认为 债券投 资。 债券 投资 成本, 按成交 日应 支付 的全 部价 款扣除 交易 费用 入账 , 其中所 包含 的债 券应 收利 息单独 核算 ,不 构成 债券 投资成 本; 买入零 息债 券视 同到 期一 次性还 本付 息的 附息 债券 , 根据 其发 行价、 到期 价和 发行期 限按 直线 法 推 算内含 票面 利率 后, 按上 述会计 处理 方法 核算 ; 卖出债 券于 成交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3) 权 证投 资 买 入 权 证 于成 交 日 确认 为权 证 投 资 。权 证 投 资成 本按 成 交 日 应 支 付 的 全部 价款 扣 除 交 易费 用 后入 账;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卖 出权 证的成 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成 交日 结转 ; (4)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申购新 发行 的分 离交 易可 转债于 获得 日, 按 可分 离权 证公允 价值 占分 离交 易可 转债全 部公 允价 值 的 比例将 购买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实际 支付 全部 价款 的一 部分确 认为 权证 投资 成本, 按实际 支付 的全 部价 款 扣 减可分 离权 证确 定的 成本 确认债 券成 本;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3) 中相 关原 则进 行计 算;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14 (5) 回 购协 议 基金持有 的回购 协议( 封 闭式回购) ,以 成本列 示, 按实际利 率(当 实际利 率 与合同利 率差异 较小 时,也 可以 用合 同利 率) 在实际 持有 期间 内逐 日计 提利息 。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的估 值原则 公允价 值是 指在 公平 交易 中熟悉 情况 的交 易双 方自 愿进行 资产 交换 或者 债务 清偿的 金额。 本基 金 的 公 允 价 值的 计 量分 为 三个层 次 , 第一 层 次是 本 基金在 计 量 日能 获 得相 同 资产或 负 债 在活 跃 市场 上 报价 的, 以 该报 价为 依据 确定 公允价 值; 第二 层次 是本 基金在 计量 日能 获得 类似 资产或 负债 在活 跃市 场 上 的 报价, 或相 同或 类似 资产 或负债 在非 活跃 市场 上的 报价的 ,以 该报 价为 依据 做必要 调整 确定 公允 价值 ; 第三层 次是 本基 金无 法获 得相同 或类 似资 产 可 比市 场交易 价格 的, 以 其他 反映 市场参 与者 对资 产或 负 债 定价时 所使 用的 参数 为依 据确定 公允 价值 。本 基金 主要金 融工 具的 估值 方法 如下: 1) 股票 投资 (1) 上 市流 通的 股票 的估 值 上市流 通的 股票 按估 值日 该股票 在证 券交 易所 的收 盘价估 值。 估 值日 无交 易的 但最近 交易 日后 经 济 环境未 发生 重大 变化 且证 券发行 机构 未发 生影 响证 券价格 的重 大事 件的 ,按 最近交 易日 的收 盘价 估值 ; 如最近 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了 重大 变化 或证 券发 行机构 发生 了影 响证 券价 格的重 大事 件, 可 参考 类 似 投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 大变化 因素, 调整 最近 交 易市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如有充 足证 据 表 明最 近 交 易 市价不 能真 实反 映公 允价 值,调 整最 近交 易市 价, 确定公 允价 值; (2) 未 上市 的股 票的 估值 A. 送股、 转增 股、 公 开增 发新股 或配 股的 股票, 以 其在证 券交 易所 挂牌 的同 一证券 估值 日的 估值 方 法估值 ; B. 首次 公开 发行 的股 票, 采 用估值 技术 确定 公允 价值 , 在估值 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允价 值的 情况 下, 按其成 本价 计算 ; C. 首次 公开 发行 有明 确锁 定期的 股票 , 同 一股 票在 交易所 上市 后, 以其 在证 券交易 所挂 牌的 同一 证 券估值 日的 估值 方法 估值 ;


D. 非公 开发 行有 明确 锁定 期的股 票的 估值 本基金 投资 的非 公开 发行 的股票 按以 下方 法估 值: a. 估值 日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交易 的同 一股 票的 市价 低于非 公开 发行 股票 的初 始取得 成本 时, 采 用 在 证券交 易所 的同 一股 票的 市价作 为估 值日 该非 公开 发行股 票的 价值 ; b. 估值 日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交易 的同 一股 票的 市价 高于非 公开 发行 股票 的初 始取得 成本 时, 按 中 国 证监会 相关 规定 处理 ; 2) 债券 投资 (1) 证券 交易所 市场实 行净 价交易的 债券按 估值日 收 盘价估值 。估值 日无交 易 的但最近 交易日 后经 济 环 境 未发 生 重大 变 化且证 券 发 行机 构 未发 生 影响证 券 价 格的 重 大事 件 的,按 最 近 交易 日 的收 盘 价估 值; 如 最近 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发 生了 重大 变化 或证 券发行 机构 发生 了影 响证 券 价格 的重 大事 件, 可 参 考 类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大 变化 因素, 调整 最 近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 值。 如有 充足 证据 表明 最 近 交易市 价不 能真 实反 映公 允价值 ,调 整最 近交 易市 价,确 定公 允价 值; (2) 证券 交易所 市场未 实行 净价交易 的债券 按估值 日 收盘价减 去债券 收盘价 中 所含的债 券应收 利息 得到的 净价 进行 估值。 估值 日无交 易的 但最 近交 易日 后经济 环境 未发 生重 大变 化且证 券发 行机 构未 发 生 影响证 券价 格的 重大 事件 的, 按 最近 交易 日债 券收 盘净价 估值 ; 如 最近 交易 日后经 济环 境发 生了 重 大 变 化或证 券发 行机 构发 生了 影响证 券价 格的 重大 事件 ,可参 考类 似投 资品 种的 现 行市 价及 重大 变化 因素 , 调整最 近交 易市 价, 确 定 公允价 值。 如 有充 足证 据 表明最 近交 易市 价不 能真 实反映 公允 价值, 调整 最 近 交易市 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3) 未上 市债券 、交易 所以 大宗交易 方式转 让的资 产 支持证券 ,采用 估值技 术 确定公允 价值, 在估 值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允 价值的 情况 下, 按成 本进 行后续 计量 ;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15 (4) 在全 国银行 间债券 市场 交易的债 券、资 产支持 证 券等固定 收益品 种,采 用 估值技术 确定公 允价 值;


3) 权证 投资 (1) 上市 流通的 权证按 估值 日该权证 在证券 交易所 的 收盘价估 值。估 值日无 交 易的但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环 境未 发生 重大 变化 且证券 发 行 机构 未发 生影 响证券 价格 的重 大事 件的, 按最近 交易 日的 收盘 价 估 值; 如 最近 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发 生了 重大 变化 或证 券发行 机构 发生 了影 响证 券价格 的重 大事 件, 可 参 考 类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大 变化 因素, 调整 最 近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 值。 如有 充足 证据 表明 最 近 交易市 价不 能真 实反 映公 允价值 ,调 整最 近交 易市 价,确 定公 允价 值; (2) 未 上市 流通 的权 证, 采 用估值 技术 确定 公允 价值 , 在估 值技 术难 以可 靠计 量公允 价值 的情 况下 , 按成本 计量 ; (3) 因 持有 股票 而享 有的 配 股权证 ,采 用估 值技 术确 定公允 价值 进行 估值 ; 4)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分离交 易可 转债 , 上市 日 前, 采用 估值 技术 分别 对 债券和 权证 进行 估值 ; 自 上市日 起 ,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和 权证 分别 按上 述 2) 、3)中 的相 关原 则进 行估 值; 5) 其他 (1) 如有 确凿证 据表明 按上 述方法进 行估值 不能客 观 反映金融 资产公 允价值 的 ,基金管 理人可 根据 具体情 况与 基金 托管 人商 定后, 按最 能反 映公 允价 值的方 法估 值; (2) 如 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 最新规 定估 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的抵 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在是 可执 行的 , 同 时 本基金 计划 以净 额结 算或 同时变 现该 金融 资产 和清 偿该金 融负 债时 , 金融 资产 和金融 负债 以相 互抵 销 后 的金额 在资 产负 债表 内列 示。 除此 以外 ,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在 资产 负债 表内 分别列 示 , 不 予相 互抵 销 。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 的基 金份额 总额 所对 应的 金额。 由于申 购和 赎回 引起 的实 收基金 份额 变动 分 别 于基金 申购 确认 日及 基金 赎回确 认日 确认。 上述 申购 和赎回 分别 包括 基金 转换 所引起 的转 入基 金的 实 收 基金增 加和 转出 基金 的实 收基金 减少 。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 准金 包括 已实 现损 益平准 金和 未实 现损 益平 准金。 已 实现 损益 平准 金指 在申购 或赎 回基 金 份 额时,申 购或赎 回款 项中 包含的按 累计 未 分配 的已 实现收益/(损失) 占基 金净 值比例计 算的金 额。 未实 现损益平 准金指 在申 购或 赎回基金 份额时 ,申 购或 赎回款项 中包含 的按 累计 未实现利 得/(损失)占 基金 净值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损 益平准 金于 基金 申购 确认 日或基 金赎 回确 认日 确认 。 未实现 损益 平准 金与 已实 现损益 平准 金均 在 “损 益 平准金 ” 科目 中核 算 , 并 于期末 全额 转入 “ 未分 配利润/(累 计亏 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 利息收 入按存 款的 本金与适 用的利 率逐日 计 提的金额 入账。 若提前 支 取定期存 款,按 协议 规定的 利率 及持 有期 重新 计算存 款利 息收 入, 并 根据 提 前支 取所 实际 收到 的利 息收入 与账 面已 确认 的 利 息收入 的差 额确 认利 息损 失,列 入利 息收 入减 项, 存款利 息收 入以 净额 列示 ; (2) 债券 利息收 入按债 券票 面价值与 票面利 率或内 含 票面利率 计算的 金额扣 除 应由债券 发行企 业代 扣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 后的 净额确 认, 在债 券实 际持 有期内 逐日 计提 ; (3) 资产 支持证 券利息 收入 按证券票 面价值 与票面 利 率计算的 金额, 扣除应 由 资产支持 证券发 行企 业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 后的净 额确 认, 在证 券实 际持有 期内 逐日 计提 ; (4)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按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的摊 余成本 及实 际利 率( 当实 际 利率与 合同 利率 差 异较小 时, 也可 以用 合同 利率) ,在 回购 期内 逐日 计 提; (5) 股 票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卖出 股票 成交 日确 认, 并按卖 出股 票成 交金 额与 其成本 的差 额入 账;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16 (6) 债 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成交 日确 认, 并按 成交 总额与 其成 本、 应收 利息 的差额 入账 ; (7) 衍 生工 具收 益/( 损失) 于卖出 权证 成交 日确 认, 并按卖 出权 证成 交金 额与 其成本 的差 额入 账;


(8) 股利 收益于 除息日 确认 ,并按上 市公司 宣告的 分 红派息比 例计算 的金额 扣 除应由上 市公司 代扣 代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 额入账 ; (9)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损失)系 本基 金持 有的 采用 公 允价值 模式 计量 的交 易性 金融资 产、 交 易性 金 融负债 等公 允价 值变 动形 成的应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利 得或损 失; (10) 其 他收 入在 主要 风险 和报酬 已经 转移 给对 方, 经 济利益 很可 能流 入且 金额 可以可 靠计 量的 时 候 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7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2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 基 金的 A 类 基金 份额 不 收取销 售服 务费 ;基 金的 C 类基金 份额 销售 服务 费 按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的0.40% 的年 费率 逐日 计提; (4) 卖出 回购金 融资产 支出 ,按卖出 回购金 融资 产 的 摊余成本 及实际 利率( 当 实际利率 与合同 利率 差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率 )在 回购 期内 逐日 计提; (5) 其他 费用系 根据有 关法 规及相应 协议规 定,按 实 际支出金 额,列 入当期 基 金费用。 如果影 响基 金份额 净值 小数 点后 第四 位的, 则采 用待 摊或 预提 的方法 。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本 基金 的每 份基 金份 额 享有同 等分 配权 ; (2) 收益 分配时 所发生 的银 行转账或 其他手 续费用 由 投资人自 行承担 。当投 资 人的现金 红利小 于一 定金额 , 不 足以 支付 银行 转账或 其他 手续 费用 时,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可 将投 资人的 现金 红利 按除 权 后 的 单位净 值自 动 转 为基 金份 额; (3) 本 基金 收益 每年 最多 分 配 12 次, 每 次基 金收 益分 配比例 不低 于收 益分 配基 准日可 供分 配利 润的 50%; (4) 若 基金 合同 生效 不满3 个月则 可不 进行 收益 分配 ; (5) 本基 金收益 分配方 式分 为两种: 现金分 红与红 利 再投资, 投资人 可选择 现 金红利或 将现金 红利 按除权 后的 单位 净值 自动 转为基 金份 额进 行再 投资 ; 若投 资人 不选 择, 本 基金 默认的 收益 分配 方式 是 现 金分红 ; (6) 基 金红 利发 放日 距离 收 益分配 基准 日 ( 即可 供分 配利润 计算 截止 日) 的时 间不得 超 过 15 个工 作 日; (7) 基金 收益分 配后每 一基 金份额净 值不能 低于面 值 ,即基金 收益 分 配基准 日 的基金份 额净值 减去 每单位 基金 份额 收益 分配 金额后 不能 低于 面值 ; (8)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 有规定 的从 其规 定。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 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1. 印花 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1 ‰;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17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税 率缴纳 印花 税, 受让 方不 再征收 ,税 率不 变;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策 问题 的通知 》 的规 定 , 股 权分 置改革 过程 中因 非流 通股 股东向 流通 股股 东支 付对 价而发 生的 股权 转让 ,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2. 营业 税、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4]78 号 文《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的 规 定, 自 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 投资 基金( 封闭 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 开 放式 证 券投资 基金)管 理人 运用基 金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差价 收入 ,继 续免 征营 业税和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策 问题 的通知》 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 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 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局 财税[2008]1 号 文 《 关于 企 业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 通知 》 的 规定, 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 入,股权的 股息、红利 收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 其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 所得税 。 3.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 字[2002]128 号文 《 关于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税 收问 题的 通知》的 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 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 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 息收入,由 上市公 司、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和银 行在 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入 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 字[2005]107 号文 《 关于股 息红 利有 关个 人所 得税政 策的 补充 通知》 的规 定, 自 2005 年 6 月 13 日 起, 对证 券投 资基金 从上 市公 司分 配取 得的股 息红 利所 得, 按照财 税[2005]102 号文 规定 , 扣 缴义 务人 在代 扣代 缴个人 所得 税时 , 减按50% 计算应 纳税 所得 额 。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策 问题 的通知》 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 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 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 字[2008]132 号文 《 财政部 、 国 家税务 总局 关 于储蓄 存款 利息 所得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万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金 发 起人 、基金 销售 机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建设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齐鲁证 券有 限公 司( “齐 鲁 证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上海久 事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深圳市 中航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山东省 国有 资产 投资 控股 有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注: 1、本 报告期 内, 新疆 国际实业 股份有 限公司 分 别于2012 年2月和7月竞 拍 上海久事 公司和 深圳 市中航投 资管理 有限公 司 挂牌出让 的本基 金管理 人 万家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的20% 的股权 。该两 起股权 转 让事项于2013 年2月6 日 经 中国证券 监督管 理委员 会 证监许可 [2013 ]119 号《 关于核准 万家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变更 股权 的批 复 》 核准 , 并 已办 理完 毕工 商 变更登 记手 续 。 本 次股 权 转让后 , 本基 金管 理人 的 股 权结构 变更 为: 齐 鲁证 券 有限公 司持 股49% , 新 疆国 际实业 股份 有限 公司 持股40% , 山东 省国 有资 产投 资 控股有 限公 司持 股11% 。 2、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 业务范 围内 按一 般商 业条 款订立 。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 间的关联方交易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18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 进行 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间未 通过 关联方 席位 进行 股票 交易 。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间未 通过 关联方 席位 进行 权证 交易 。 7.4.8.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9 月21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 总额 的比例 齐鲁证 券 214,320,957.35 100.00%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9 月21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 总额的 比例 齐鲁证 券 3,542,000,000.00 100.00%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间未 发生 应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 9 月 21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2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2,687,309.74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590,473.37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70% 的 年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 ×0.70%/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 支付。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 托管人 发送 基金 管理 费划 付指令,经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5 个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休息 日, 支付日 期顺 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 9 月 21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2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 费 767,802.82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19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20% 的 年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 ×0.20%/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 支付。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 托管人 发送 基金 托管 费划 付指令,经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5 个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性 支付 给基 金托 管人,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休息 日, 支付日 期顺 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 人民 币 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联 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 9 月 21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2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万家信 用恒 利债 券 A 万家信 用恒 利债 券 C 合计 万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156,662.81 156,662.81 中国建设 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687,697.68 687,697.68 齐鲁证 券有 限公 司 - - - 合计 - 844,360.49 844,360.49 注:销 售服 务费 可用 于本 基 金市场 推广 、销 售以 及 C 类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服 务等 各项费 用。 本基 金份 额分为不 同的类 别,适 用不 同的销售 服务费 率。其 中,A 类不收 取销售 服务费,C 类销售服 务费年 费率 为 0.40% 。C 类基 金份 额的 销 售服务 费计 算方 法如 下: H=E ×0.40% ÷当 年天 数 H 为 C 类 基金 份额 每日 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 基金 份额 前一 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销售服务 费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由 基金管 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 发送基 金托管 费 划付指令, 经基 金托 管人复 核后 于次 月首 日起 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 人,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休 息 日,支 付日 期顺 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 同业 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2012 年9 月21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31 日止 期间 均未 通过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与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债券( 含回购)交 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 的情 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 运用 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的情 况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本报 告期 内 未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基 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 人之 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况 本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于 本报 告期 末未投 资本 基金 。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 存款 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 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9 月21 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1,287,683.53 422,706.36 注: 除上 表列 示的 金额 外, 本基金 的证 券交 易结 算资 金通过 托管 银行 备付 金账 户转存 于中 国证 券 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2012 年9 月21 日(基金 合同 生 效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获得 的利 息收 入为 人民 币15,707.20 元 ,2012 年 末结算 备付 金余 额为 人民 币 1,253,163.09 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 与关 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无在 承销 期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的情况 。 7.4.9 期末(2012 年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 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 限证 券 7.4.12.1.2 受 限证 券类 别 :债券 证券代 码 证券 名称 成功认 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 受限 类型 认购价 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 位: 张) 期末成 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127001 海直 转债 2012-12-24 2013-01-07 网下 认购 未上 市 100.00 100.00 14,410 1,441,000.00 1,441,000.00 -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 等流 通受限 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 中作 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 金 融资产 款余 额327,948,588.07 元, 是以 如下 债券 作 为质押 :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 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182026 11 澄星 MTN1 2013-01-04 103.23 500,000 51,615,000.00 011219003 12 国电 SCP003 2013-01-08 100.04 1,000,000 100,040,000.00 041256030 12 开滦CP001 2013-01-07 100.01 550,000 55,005,500.00 1182025 11 川 煤炭 MTN1 2013-01-04 103.55 100,000 10,355,000.00 1182194 11 云冶 MTN1 2013-01-04 99.36 100,000 9,936,000.00 1280114 12 瓦 国资 债 2013-01-04 106.76 300,000 32,028,000.00 041252038 12 中 铝业 CP002 2013-01-04 99.98 300,000 29,994,000.00 1182074 11 美兰 MTN1 2013-01-09 102.92 500,000 51,460,000.00 合计





3,350,000 340,433,500.00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 基金 无因 从 事交 易所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金融资 产款 余 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 计报 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 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 无需要 说明 的其 他重 要事 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 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1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077,313,811.10 75.31 其中: 债券 1,077,313,811.10 75.31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20,000,795.00 22.37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540,846.62 0.18 6 其他各项 资产 30,720,312.18 2.15 7 合计 1,430,575,764.90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所 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 末 基 金资产净值2%或前20 名 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 末 基 金资产净值2%或前20 名 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 资 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 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25,318,229.60 2.31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90,040,000.00 8.23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90,040,000.00 8.23 4 企业债 券 364,239,581.50 33.29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300,071,000.00 27.42 6 中期票 据 296,204,000.00 27.07 7 可转债 1,441,000.00 0.13 8 其他 - - 9 合计 1,077,313,811.10 98.4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 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11219003 12 国电 SCP003 1,000,000 100,040,000.00 9.14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2 2 041252038 12 中 铝业 CP002 800,000 79,984,000.00 7.31 3 041256030 12 开滦 CP001 700,000 70,007,000.00 6.40 4 1280103 12 统 众债 600,000 62,382,000.00 5.70 5 1182074 11 美兰 MTN1 600,000 61,752,000.00 5.64 8.7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 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报 告期内,本基 金投资的 前十名 证券的发 行主体不 存在被监 管部门 立案调查 的,在 报告编 制日 前一年 内也 不存 在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 情况 。 8.9.2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 股票。 8.9.3


期末 其他各项资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 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6,069,533.64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1,648,594.57 5 应收申 购款 3,002,183.97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0,720,312.18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万家信 用恒 利 债券A 1,491 397,092.61 389,172,456.33 65.73% 202,892,628.20 34.27%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3 万家信 用恒 利 债券C 1,951 252,118.74 183,268,559.72 37.26% 308,615,101.56 62.74% 合计 3,442 314,918.29 572,441,016.05 52.81% 511,507,729.76 47.19%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 从 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所 有 从业 人员持 有本 基 金 万家信 用恒 利债 券A - - 万家信 用恒 利债 券C 597.09


0.00% 合计 597.09 0.00% 注:1、 截止 本报 告期 末, 本 公司高 级管 理人 员、 基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持 有本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区 间均 为 0; 2、截 止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基 金份 额总量 的数 量区 间 为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万家信 用恒 利债 券 A 万家信 用恒 利债 券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2 年9 月21 日)基 金份 额总额 578,213,748.51 905,765,644.04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总 申 购份额 132,170,230.03 55,908,800.94 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总赎回 份额 118,318,894.01 469,790,783.70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拆 分 变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92,065,084.53 491,883,661.28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未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的重 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 理人:





1 、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员 会证 监许 可[2012]512 号 核准, 李 振伟 先生 担 任我公 司督 察长,甘 世雄 先生不 再担 任公 司督 察长, 我公司 于2012 年 4 月 21 日发布 了上 述人 事变 动的 公告。 2、本 公司 于 2012 年 6 月 2 日发 布高 级管 理人 员变 更的公 告, 杨峰 先生 因个 人 原因辞 去公 司总 经理 职务, 并由 公司 董事 长毕 玉 国先生 代为 履行 总经 理职 务。 3、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证 监许 可[2012]1597 号核准,吕 宜振 先生 担任 我 公司总 经理 职务, 本 公司董 事长 毕玉 国先 生不 再代为 履行 总经 理职 务, 我 公司 于 2012 年 12 月6 日 发布了 上述 人事 变动 的公 告。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4 基金托 管人 : 1、2012 年11 月 15 日 , 经 中国建 设银 行研 究决 定 , 聘任杨 新丰 为中 国建 设银 行投资 托管 业务 部总 经理,其 任职资 格已经 中 国证监会 审核批 准(证 监 许可〔2012 〕961 号) 。聘 任郑绍平 为中国 建设银 行 投资托 管业 务部 副总 经理 ,其任 职资 格已 经中 国证 监会审 核批 准( 证监 许可 〔2012 〕1036 号)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 诉讼 报告期 内无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发生 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 自基 金合 同成 立 即2012 年9 月21 日起 聘请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为 本基金 提供 审计 服务 。








本基金2012 年度 需向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支 付审计 费50,000.00 元,本 报告期 未改 聘会 计师 事 务 所。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 罚等 情况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管理 人、托 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无 受稽 查或 处罚 的情 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 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 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 金支 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券商名 称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 总量的 比 例 齐鲁证 券 1 - - - - - 宏源证 券 1 - - - - -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 资股票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 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的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 民币 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 交总额 的比 例 齐鲁证 券 214,320,957.35 100.00% 3,542,000,000.00 100.00% 宏源证 券 - - - - 注: 本基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 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 题的通知》 ( 证监基 字[2007]48 号) 的有 关规定 要求,我 公司 在比 较 了多家 证券 经 营 机构 的财 务状况 、 经营 状况 、 研究 水平后,向 多家 券商 租用 了 基金专 用交 易席 位。 1、基 金专 用交 易席 位的 选 择标准 如下:


(1) 经营行 为稳 健规 范, 内控 制度健 全, 在业 内有 良好 的 声誉;


(2) 具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交 易 设施满 足基 金进 行证 券交 易的需 要; (3) 具有较强的全方位 金融 服务能力和水 平, 包 括 但 不限 于: 有 较 好 的 研 究 能力 和行 业 分 析 能 力, 能及 时、全面地 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 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 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 面的信息服务; 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 金的特定要求, 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 能 积 极 为 公 司投资 业务 的开 展, 投资 信 息的交 流以 及其 他方 面业 务的开 展提 供良 好的 服务 和支持 。 2、基 金专 用交 易席 位的 选 择程序 如下: (1) 本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上 述 标准考 察后 确定 选用 交易 席位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5 (2) 基金管 理人 和被 选中 的 证券经 营机 构签 订席 位租 用协议 。 3、基 金专 用交 易席 位的 变 更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成 立, 上 述席位 均为 新增 席位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 要信息 1、2012 年1 月16 日,托 管人中 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发布 关于 董事 长任 职的公 告, 自2012 年1 月16 日起, 王洪 章先 生就 任本行 董事 长、 执行 董事 。 2、2012 年11 月15 日, 根 据工作 需要,中 国建 设银 行 投资托 管服 务部 更名 为投 资托管 业务 部。 万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3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