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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稳债(350009)

天治稳债: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天治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 §1 重要提示 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 的董事会 、 董事 保证本报 告所载资 料不存 在虚假记载 、 误导性 陈述或 重大遗 漏, 并对其 内容的真 实性、 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 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 律责任。 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上 独立董事 签字同意 ,并由董 事长签发 。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根据 本基金合 同 规 定, 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复 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 净值 表现、 利润 分配情况、 财务 会计报告、 投资 组合报告 等内容, 保 证 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 遗漏 。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诚 实信用 、 勤勉尽 责的原则 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 产, 但不 保证基 金一定 盈利。 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 代表其未 来表现 。 投资有 风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 细阅 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 新。 本年度报告 摘要摘自 年度报告 正文,投 资者欲了 解详 细内容,应 阅读年度 报告正文 。 本报告期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 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天治稳定收 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350009 交易代码


350009 基金运作方 式 契约型开放 式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1 年12 月28 日 基金管理人 天治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报告期末基 金份额总 额 170,557,890.59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注重资产 安全性和 流动性的 前提下, 追求长期 的稳 定收益。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根 据 宏观 经济 运行 状 况、 货币 政 策及 利率 走势 的 综合 判断, 运用自上而下的 资产配置与 自下而上的 品种选择策 略 ,通过目标久 期管理合理控制 组合久期的 波动范围, 在全面评估 利 率风险、信用 风险以及流动性 风险等基础 上,充分运 用各种套利 策 略提升组合的 持有期收益率, 实现基金的 保值增值。 同时,本基 金 将在保证基金 资产流动性和安 全性的前提 下,积极参 与新股申购 , 有效提高基金 资产的收益 性。 业绩比较基 准 中债综合( 全价)指 数。 风险收益特 征 本基金属于主动 管理的债券 型基金,为 证券投资基 金 中的较低风险 较低收益品 种, 其预 期风险收 益水平低 于股票型 基金 、 混合型基 金, 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治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负 责人 姓名 张丽红 朱义明 联系电话 021-60371155 010-65556899 电子邮箱 zhanglh@chinanature.com.cn zhuyiming@citi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98-4800 ( 免 长 途 通 话 费 用) 、021-60374800 95558 传真 021-60374934 010-6555083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 度报告摘要 的管理 人互联网 网址 www.chinanature.com.cn 基金年度报 告备置地 点 基金管理人 及基金托 管人的办 公场所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3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 分配情况 3.1 主要 会计数据和 财务指标 金额 单位: 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2 年 2011 年 12 月28 日至 2011 年 12 月31 日 2010 年 本期已实现 收益 17,512,886.91 37,064.08 - 本期利润 16,663,128.43 217,180.71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 0.0755 0.0010 -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 长率 7.73% 0.1%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2010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润 0.0067 0.0002 -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 171,695,567.41 220,822,181.61 -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 1.007 1.001 - 注:1、上述基金业绩 指标不包括持 有人认购或交 易 基金的各项费用,计 入费用后实 际 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 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 基金本期利息 收入、投资收 益 、其他收入(不含公 允价值变动 收 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 的余额, 本期利润 为本期已 实现 收益加上本 期公允价 值变动收 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采用期末资 产负债表中未 分 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 中已实现部 分 的孰低数( 为期末余 额,不是 当期发生 数) 。 4、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本报告 期末,本 基金运 作时 间未满三年 。 5、以上财务 指标系按 当年实际 存续期计 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 收益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36% 0.13% -0.13% 0.02% 1.49% 0.11% 过去 6 个月 0.39% 0.12% -1.14% 0.04% 1.53% 0.08% 过去 1 年 7.73% 0.12% 0.37% 0.06% 7.36% 0.06% 成立至今 7.84% 0.12% 0.49% 0.06% 7.35% 0.0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 计 净 值 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天治稳定收 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4 累计净值增 长率与业 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历史走势 对比 图 (2011 年12 月 28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按照 本基金 合同规定 , 本基 金投资比 例为: 本 基金固 定收益类资 产的投资 比例不低 于基金 资产的 80%, 本基金 投资于权 益类资产 的比例不 超过基 金资产的 20%, 其中 基金持有 的全部权 证的市值不 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 的 3% 。 本基金 封闭期届 满转为开放 运作后,现 金或到期 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 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 值的5% 。 本基 金自 2011 年 12 月 28 日基 金 合同生效日 起六个月 内,达到 本基金合 同第 12 条第 六款(二) 规定的投 资比例限 制。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天治稳定收 益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合同生效以 来净值增 长率与业 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的对 比图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5 本图所列基 金合同生 效当年的 净值增长 率,系按 当年 实际存续期 计算。 3.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的利 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 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 配 合计 备注 2012 0.700 15,442,349.76 - 15,442,349.76 - 2011 - - - - - 合计 0.700 15,442,349.76 - 15,442,349.76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 人-- 天治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于 2003 年 5 月 成立, 注 册资本 1.6 亿元 , 注册地 为上 海。 公司股权 结构为: 吉 林省信托 有限责任 公司出资 7800 万元, 占 注册资本 的 48.75%;中 国吉林森林 工业集团 有限责任 公司出资 6200 万 元, 占 注册资本的 38.75% ; 吉林市国 有资产 经营有限责 任公司出资 2000 万元 ,占注册 资本的 12.50%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 金管理人旗 下共有九 只基金, 除本基金 外, 另 外八只 基金 — 天治 财富增长 证券投资 基金、 天 治品质优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核心成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天治天得利 货币市场基 金、 天治 创新先锋 股票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天治稳健双 盈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天 治趋势精选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天 治成长 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 金合同分 别于 2004 年 6 月 29 日、2005 年 1 月 12 日、2006 年 1 月 20 日、2006 年 7 月 5 日、2008 年 5 月 8 日、2008 年 11 月 5 日、2009 年 7 月 15 日、2011 年 8 月 4 日生效 。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助理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期 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 期 秦娟 固定收 益部总 监、本 基金的 基金经 理、天 治稳健 双盈债 2011-12-28 - 8 经济学硕士研究 生,具有 基金从 业资格,证 券从业经验 8 年 ,历 任广东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债券分 析师、东莞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债 券分析师、长信 基金管理 有限责 任公司债券 研究员 、2010 年4 月 14 日至2012 年6 月29 日任天治 天 得 利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6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的 基金经 理。 理, 现任 本公司固 定收益部 总监、 本基金的基金经 理、天治 稳健双 盈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 基金经 理。 注:1、表内 的任 职日 期和离任 日期为公 司作出 决定 之日。 2、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 从行业协 会《证券 业从业 人员 资格管理办 法》的相 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 遵规守信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 本基金 管理人严 格按照 《证券投 资基金 法》 和其他 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 定以 及 《天治稳 定收益债 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 、 《 天治稳定收 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 说明书》 的约定, 本 着诚实 信用、 勤勉尽 职的原则 管 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 为基 金份额持 有人 谋求利益。 本基金管 理人通过 不断完善 法人治 理结构 和内部控制 制度, 加 强内部管 理, 规 范 基金运作。 本报告期 内,基金 运作 合法 合规,没 有发 生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公平交易 情 况的 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 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 人依据 《 证券投 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交易 制度指导意 见》 的相 关规定 制定了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 。公司公平 交易体系涵盖 研究 分析、授权、投资决 策、交易执行 、业 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活 动相关的 各个环节 ,各环节 公平 措施简要如 下: 公司的内外 部报告均 通过统一 的研究管 理平台发 布, 所有的研究 员和投资 组合经理 均有 权通过该平 台查看公 司所有内 外部研究 报告。 投资组合经 理在授权 权限范围 内做出投 资决策 , 并负 责投资决策 的具体实 施。 投 资决策 委 员会 和投资 总监 等管 理机构 和人 员不得 对投 资组合经 理在 授权范 围内 的投 资活动 进行 干 预。 投资组 合经理在 授权范 围内可以 自主决策 , 超过 投资权限的 操作需要 经过严格 的审批程 序。同时, 不同投资 组合经理 之间的持 仓和交易 等重 大非公开投 资信息相 互隔离。 公司将投资 管理职能 和交易执 行职能相 隔离, 实行集 中交易制度 。 并在交 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交易功 能并严格 执行, 即 按照时间 优先、 价格优 先的原则执 行所有指 令, 如果 多个投资 组合在同一 时点就同 一证券下 达了相同 方向的投 资指 令, 并且市 价在指令 限价以 内, 交易 系 统将该证券 的每 笔交 易报单都 自动按比 例分拆到 各投 资组合。 公司对银行 间市场交 易、 交 易所大宗 交易等非 集中竞 价交易, 保 证各投资 组合获 得公平 的交易机会 。对于部 分债券一 级市场申 购、非公 开发 行股票申购 等以公司 名义进行 的交易 , 各投资组合 经理在交 易前独立 地确定各 投资组合 的交 易价格和数 量, 公司 按照价 格优先、 比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7 例分配的原 则对交易 结果进行 分配。 公司对银行 间市场交 易价格异 常的控制 采用事前 审查 的方法。 回购利率 异常指回 购利率 偏离同期公 允回购利 率 30bp 以上; 现券交易 价格异 常指根据交 易价格推 算出的收 益率偏离 同期公允收 益率 30bp 以上 (一年期 以上债券 为 50bp ) ,其中,货 币基金的 现券交易 价格异 常指根据交 易价格推 算出的收 益率偏离 同期公允 收益 率 30bp 以上。 公司风控人 员定期对 各投资组 合进行业 绩归因分 析, 并于每季度 和每年度 对公司管 理的 不同投资组 合的整体 收益率差 异、 分投资 类别 (股票 、 债券) 的收益率 差异进行 分析, 对连 续四个季度 期间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3 日内 、5 日内) 公司管理 的不同 投资组合 同 向交易的交 易价差进 行分析。 具体方法如 下: 1) 对不同投资 组合, 根据不 同时间窗 下 (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每 个券种, 计 算 其交易均价 ; 2)对一段时 间(季度 或年度) 同一 时间 窗口的 同个 券种进行匹 配,计算 出价差率 ; 3)利用统计方法对多 个价差率进行 统计分析,分 析 价差率是否显著大 于 0。如果某 一 资产类别观测期间样 本数据太少, 则不进行统计 检验 ,仅检查对不同时间 窗口(如日内 、3 日内、5 日内 )的价 差率是否 超过阀值 ; 4)价差率不 是显著大 于 0 的 ,则不能 说明非公 平交 易;价差率 显著大于 0 的, 则需要 综合其他因 素做出判 断, 比 如交易占 优势的投 资组合 是否收益也 显著大于 交易占劣 势的投资 组合。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 整体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良好,未发现有违背 公平交易的相 关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 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 , 本基金 管理人管 理的所有 投资组合 未发生 交易所公开 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的情 形。 未发生 “所有 投资组合 参与的交 易所公开 竞价同 日反向交易 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 易量超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 ” 的情形。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人未发 现异常交 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 策略和业绩表现 的 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 年, 上半年经 济数据还 是缓步下 行,三季 度开始 随着先行指 标 PMI 数据不断 连续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8 走高, 投资 、 消费 等内需数 据也出现 了企稳回 升的现 象, 由去库 存化所导 致的工业 增加值的 连续微幅增 长开启了 经济弱复 苏之路。 货币政 策方面 , 上半年央 行降了两 次息, 调了两次 准 备金, 在三 季度开始 一直通 过公开市 场逆回购 的方式 来投放流动 性。 所以 上半年 资金面特 别 宽松, 三 季度开始 由于公开 市场操 作方式的 转变, 流动 性偏紧, 四季度继 续维持宽 松的状 态。 下半年以来 每周的公 开市场逆 回购操作 利率成为 了市 场资金价格 的中枢 , 由于相 对稳定 的货币政策 加上年底 的财政存 款投放, 使得跨 年资金 一改往年常 态, 相对 偏松。 而随着经 济 的企稳回升 ,通胀的 担忧近期 ,农产品 等价格涨 幅明 显。 大类资产方 面, 前三 季度主 要在短期 融资 券、 中票以 及城投债方 面做了一 些结构性 的波 段操作。 三季度 开始加大 了可转债 的配置。 在 基本面 、 资金面都较为 配合的情 况下, 股市 在 12 月份展 开了大幅 的反弹, 主要以周 期为主, 短短时 间之内,涨 幅近 300 点。而 债券在经 历过三季度 的调整后 , 中低 评级信用 类债券反 弹幅度 明显, 利率 债则因为 通胀的 原因而出 现 了继续的调 整。 本基金前三 季度主要 以信用债 的波段操 作为主 。 四季 度主要保流 动性为主 , 城投债 、 转 债和一年内 金融债成 为持仓重 点。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末, 本基金份 额净值为 1.007 元 ,本基金 份额 净值增长率 为 7.73% ,业绩 比较基 准收益率为 0.37% ,高于业 绩比较基 准收益 率 7.36% 。 4.5 管理人对宏观 经济、证券市场 及行业走势的简要 展望 2013 年 , 在新一 届政府的 执政元年 , 许 多执政政 策值 得期待, 在新一 届政府的 倡导下, 中国特色新 型的工业 化、 信息化、 城 镇化和农 业现代 化等 “四化” 建设有 望成为 拉动经济 增 长的新动力 。 所以经 济增长弱 复苏有望 持续, 而货 币政策依然 会以中性 偏松为主 。 配置方面 , 由于受 到通胀的 影响 , 利率债 的投资机 会较 少, 本基 金仍然较 为看好城 投债。 对于可转债 ,主要以 持有中盘 可转债、 波段操作 大盘 可转债为主 。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 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 人的基金 估值和会 计核算由 基金结算 部负 责, 根据相 关的法律 法规规 定、 基 金合同的约 定, 制定 了内部 控制措施 , 对基金 估值和 会计核算的 各个环节 和整个流 程进行风 险控制。 基 金结算部 人员均 具备基金 从业资格 和会计 专业工作经 历。 为确 保基金 资产估值 的 公平、 合理、 合规, 有 效维护投 资人的利 益, 本基金 管理人设立 了天治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估 值委员会(以下简称" 估值委员会" ) ,制定了有关议 事规则。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投资 决策委员会 成员、 负责基 金结算的 管理层、 监 察稽核 部总监、 金融工 程小组等, 所有相关 成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9 员均具有丰 富的证券 基金行业 从业经验 。 公司 估值委 员会对于投 资管理部 以及金融 工程小组 提交的估值 模型和估 值结果进 行论证审 核, 并 签署最 终意见。 基 金经理会 参与估值 , 与金 融 工程小组一 同根据估 值模型、 估值程序 计算提供 相关 投资品种的 公允价值 以进行估 值处理 , 将估值结果 提交公司 估值委员 会。 参与估值流 程的各方 还包括本 基金托管 银行和会 计师 事务所。 托管人根 据法律法 规要求 对基金估值 及净值计 算履行复 核责任 , 当存有 异议时 , 托管银行 有责任要 求基金 管理公司 作 出合理解释 , 通过积 极商讨达 成一致意 见。 会 计师事务 所对估值委 员会采用 的相关估 值模型、 假 设及参数 的适当性 发表审核 意见并出 具报告 。 上述 参与估值流 程各方之 间不存在 任何重大 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 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 管理人 于 2012 年 4 月 5 日、2012 年 5 月 9 日以及 2012 年 12 月 26 日发 布 的分红公告 ,本基金 本报告期 共实施分红 3 次,皆 为 2012 年度分红 。本基金 分别向 2012 年 4 月 10 日、 2012 年 5 月 11 日以 及 2012 年 12 月 27 日在本基金 注册登 记机构登 记在册的 基金份额持 有人按每 10 份基金 份额派发 红利 0.20 元、 0.10 元以 及 0.40 元, 利润 分配合 计为 人民币 15,442,349.76 元, 本基金 分红时尚 处于封闭 期 , 因此基金收益 分配均 采用现金 方式。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 信情况声明 自 2011 年 12 月 28 日天治 稳定收益 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成立以 来,作为 本基金的 托管 人, 中信银行严 格遵守了 《 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其 他 有关法律法 规、 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 议的 规定,尽职 尽责地履 行了托管 人应尽的 义务,不 存在 任何损害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 的行为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 遵规守信、净值计 算 、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 法规、 基金合 同和托管协 议要求, 对基金管 理人 天治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在本基 金投资运 作方面进 行了 监督, 对基 金资产净 值计算 、 基金份 额 申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 、 基金 费用开支 等方面进 行了认 真的复核, 未发现基 金管理 人有损害 基 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 年度报告中财务信 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天治稳定 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管 理人天治 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编制 , 并经本 托管人 复核审查的 本年度报 告中的财 务指标、 净值 表现、 收 益分配、 财务会 计报告、 投 资组合报 告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0 等内容真实 、准确和 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了天 治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12 月31 日的 资产负债 表和 2012 年度的 利润 表及所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以 及财务报表 附注, 认 为上述 财务报表 已经按照 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 在所有 重大方面 公 允反映了 天 治稳定收 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2012 年12 月31 日的财 务状况 以及2012 年 度的 经营成果 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注册会计 师出具了 安永华 明(2013 ) 审字第 60467615_B09 号无 保 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投资者可 通过年度 报告正文 查看 审计报告全 文 。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天治稳定 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止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2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1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3,711,283.30 21,066,945.54 结算备付金


200,125.37 -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 交易性金融 资产 7.4.7. 2 144,071,864.20 22,926,400.00 其中:股 票 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44,071,864.20 22,926,400.00 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 产 7.4.7. 3 - -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7.4.7. 4 30,000,165.00 181,000,000.00 应收证券清 算款


40,959,967.45 - 应收利息 7.4.7. 5 3,661,038.12 109,244.68 应收股利


- -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1 应收申购款


2,480.47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22,856,923.91 225,102,590.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2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1 年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融负 债


- - 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 算款


- 4,260,046.62 应付赎回款


50,324,698.43 - 应付管理人 报酬


135,728.29 12,697.74 应付托管费


38,779.51 3,627.93 应付销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易费 用 7.4.7. 6 5,816.22 - 应交税费


213,000.00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 7 443,334.05 4,036.32 负债合计


51,161,356.50 4,280,408.6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 8 170,557,890.59 220,605,000.90 未分配利润 7.4.7. 9 1,137,676.82 217,180.71 所有者权益 合计


171,695,567.41 220,822,181.61 负债和所有 者权益总 计


222,856,923.91 225,102,590.22 注:1 、报告截止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额 净 值 1.007 元,基金份额总额 170,557,890.59 份。 2、 本基金合 同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生效, 上年度可 比 期间自 2011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天治稳定 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币元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2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2年1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 年12月28日至2011 年 12 月31日 一、收入


21,340,605.46 237,793.40 1. 利息收入


12,168,367.04 57,628.25 其中:存款 利息收入 7.4.7.10 135,391.43 13,657.64 债券利息收 入


11,746,469.46 526.03 资产支持证 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收 入 286,506.15 43,444.58 其他利息收 入


- - 2. 投 资 收 益 (损 失 以 “-”填 列) 10,015,702.84 - 其中:股票 投资收益


0.00 0.00 基金投资收 益


- - 债券投资收 益 7.4.7.11 10,015,702.84 - 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收 益 - - 衍生工具收 益


- - 股利收益


- - 3.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损 失以 “-”号填列 ) 7.4.7.12 -849,758.48 180,116.63 4. 汇兑收益 (损失 以 “- ” 号 填列) - - 5. 其 他 收 入 (损 失 以 “-”号 填列) 7.4.7.13 6,294.06 48.52 减:二、费用


4,677,477.03 20,612.69 1 .管理人报 酬 7.4.10.2.1 1,592,524.27 12,697.74 2 .托管费 7.4.10.2.2 455,006.98 3,627.93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7.4.7.14 42,871.31 250.70 5 .利息支出


2,103,426.56 - 其中: 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 支出


2,103,426.56 - 6 .其他费用 7.4.7.15 483,647.91 4,036.32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 号填列) 16,663,128.43 217,180.71 减:所得税 费用


- - 四 、 净 利 润 (净 亏 损 以“- ” 号填列) 16,663,128.43 217,180.7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 表 会计主体: 天治稳定 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3 本报告期: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年1月1 日至2012 年12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 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220,605,000.90 217,180.71 220,822,181.61 二、本期经营 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本期 利润) - 16,663,128.43 16,663,128.43 三、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 以“-”号 填列) -50,047,110.31 -300,282.56 -50,347,392.87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2,465.66 14.81 2,480.47 2.基金赎回 款 -50,049,575.97 -300,297.37 -50,349,873.34 四、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 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15,442,349.76 -15,442,349.76 五、期末所 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170,557,890.59 1,137,676.82 171,695,567.4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 年12月28日至2011 年12 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 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220,605,000.90 - 220,605,000.90 二、本期经营 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本期 利润) - 217,180.71 217,180.71 三、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 以“-”号 填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 款 - - - 四、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 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 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220,605,000.90 217,180.71 220,822,181.61 报告附注为 财务报表 的组成部 分 本报告页码 从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 列负责人 签署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赵玉彪,主 管会计工作负 责人 :闫译文,会计机构 负责人:尹 维 忠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天治稳定收 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 金 ”) , 系经中国 证券监督 管理委 员 会(以下简 称“中国 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1]1379 号文《关于 核准天治 稳定收益 债券型证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4 券投资基金 募集的批 复》的核 准,由天 治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作为 管理人于 201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1 年 12 月 23 日向 社会公开 发行募集 ,募集 期结束经安 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 所验证并 出具安永华 明(2011) 验字第 60467615_B02 号验资 报告 后, 向中 国证监会 报送基金 备案材 料。 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正式 生效。本 基金为 契约型,存 续期间不 定。本基 金设立时 募集的扣除 认购费后 的实收基 金 ( 本金 ) 为人民 币 220,407,664.57 元, 在募集期 间产生的 活 期存款利息 为人民币 197,336.33 元, 以上 实收基金 ( 本息) 合计为 人民币 220,605,000.90 元, 折合 220,605,000.90 份 基金份额 。本基金 在 基金合 同 生效日起一 年( 含一 年) 的 封闭期内 采用 封闭式运作。 封 闭期内, 基 金投资者 不能申购、 赎回 本基金基金 份额。 基金封 闭期结 束, 本 基金转为开 放式基金 后, 基 金投资者 方可申购 赎回本 基金基金份 额。 本基 金的基 金管理人 及 注册登记机 构为天治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为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为 具有良好 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 包 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 的债券 (包括 国债、 地 方政府债 、 金融 债、 央 行票据 、 企业 债、 公 司债、 短 期融资券 、 可转 换债券 、 可分 离交易可转债、资产 支持证券、次 级债、债券回 购等 ) 、股票(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及 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 市的股票) 、 权证、货币市 场工 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 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 (但须符 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 关规 定) 。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 ,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 的比例不超 过基金资 产的 20% , 基金持有 的全部权 证 的市值不超 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3%。本 基金封闭期 届满转为 开放运作 后, 现 金或到期 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 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 的 5% 。 本基金业绩 比较基准 :中债综 合(全价 )指数。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 系按照中 国财政部 2006 年 2 月颁布 的 《 企业会计准 则 —基本 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 准则、 其后颁 布的应用 指南、 解释以 及其他 相关规定 (以下 合称 “企业会 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 对于 在具体会 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面, 也参考了中 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 协会修订 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 引》 、中国证 监会 制定的《关于进一步 规范证券投资 基金 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见》 、 《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执 行< 企 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 及份额净 值计价 有关事项的 通知》 、 《 证券投 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 理办法》 、 《证券投 资基金信 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 准则》 第 2 号 《年 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 式》 、 《证券 投资 基金信息披 露编报规 则》第 3 号 《会 计 报表附注的 编制及披 露》 、 《证券投 资基金信 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 告和半年 度报 告> 》及其 他中国证 监会颁布 的相关规 定。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5 本财务报表 以本基金 持续经营 为基础列 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 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 的要求, 真实、完 整地 反映了本基 金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 况以及 2012 年度的 经营成果 和净值 变动 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 年度采用 公历年度 ,即每年 1 月 1 日 起至 12 月 31 日止 。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 本位币和 编制本财 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均 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明外 , 均以 人民币元为 单位表示 。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 指形成本 基金的金 融资产 ( 或负债) , 并形 成其他单位 的金融负 债 (或资 产) 或权益工具 的合同。 (1) 金 融资产分 类 本基金的金 融资产于 初始确认 时分为以 下两类 : 以公 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益 的金融资产 、贷款和 应收款项 ; 本 基金 目前 持有 的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入 当期损 益的 金融 资产 主要包 括股 票 投 资、债券投 资和衍生 工具(主 要系权证 投资) ; (2) 金 融负债分 类 本 基金 的金 融 负 债于初 始确 认时 归类 为以 公允价 值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损 益的 金 融 负债和其他 金融负债 。本基金 目前持有 的金融负 债划 分为其他金 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 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 为金融工 具合同的 一方时确 认一项金 融资 产或金融负 债。 划分为以公 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融 资产的股票 、 债券等 , 以及 不作为 有效套期工 具的衍生 工具, 按照取得 时的公允 价值作 为初始确认 金额, 相 关的交 易费用在 发 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 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融 资产期间取 得的利息 或现金股 利, 应当确 认为 当期收益 。 每日 , 本基金 将以公允 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的 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 处置该金融 资产或金 融负债时 , 其公 允价值与 初始入 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应 确认为投 资收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6 益,同时调 整公允价 值变动收 益; 当收取该金 融资产现 金流量的 合同权利 终止, 或该金 融资产已转 移, 且符 合金融 资产转 移的终止确 认条件的 ,金融资 产将终止 确认; 当金融负债 的现时义 务全部或 部分已经 解除的, 该金 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将 终止确认 ; 金 融资 产转 移, 是指本 基金 将金 融资 产让 与或交 付给该 金融 资产 发行 方以外 的另 一 方 ( 转入方) ; 本基 金已将金 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 入方的, 终 止确认 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 金融资产 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 的风 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 确认该金 融资产 ; 本基金既没 有转移也 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 所有权上 几乎 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的 , 分别 下列情况 处 理: 放弃了 对该金融 资产控制 的, 终 止确认该 金融资 产并确认产 生的资产 和负债; 未放弃对 该金融资产 控制的, 按照其 继续涉入 所转移金 融资产 的程度确认 有关金融 资产, 并相应确 认 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 金融工具 的成本计 价方法具 体如下: (1) 股 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 成交日确 认为股票 投资, 股票投资 成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 全 部价款扣 除交 易费用入账 ; 卖 出股 票于 成交 日确认 股票 投资 收益 ,卖 出股票 的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于 成交 日 结 转; (2) 债 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 成交日确 认为债券 投资。 债券投资 成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价款扣 除交 易费用入账 ,其中所 包含的债 券应收利 息单独核 算, 不构成债券 投资成本 ; 买入零息债 券视同到 期一次性 还本付息 的附息债 券, 根据其发行 价、 到期 价和发 行期限 按直线法推 算内含票 面利率后 ,按上述 会计处理 方法 核算; 卖出债券于 成交日确 认债券投 资收益; 卖出债券 的成 本按移动加 权平均法 结转; (3) 权 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 成交日确 认为权证 投资。 权证投资 成本按 成交日应支 付的全部 价款扣除 交易 费用后入账 ; 卖出权证于 成交日确 认衍生工 具投资收 益, 卖 出权证 的成本按移 动加权平 均法于成 交日 结转; (4) 分 离交易可 转债 申购新发行 的分离交 易可转债 于获得日 , 按可 分离权 证公允价值 占分离交 易可转债 全部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7 公允价值的 比例将购 买分离交 易可转债 实际支付 全部 价款的一部 分确认为 权证投资 成本, 按 实际支付的 全部价款 扣减可分 离权证确 定的成本 确认 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 市流通的 债券和权 证分别按 上述(2) 、(3) 中 相关原则进 行计算; (5) 回 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 (封闭式回购) ,以成 本列示 , 按实际利率(当实际 利率与合同 利 率差异较小 时,也可 以用合同 利率)在 实际持有 期间 内逐日计提 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 允价 值是 指在 公平交 易中 熟悉 情况 的交 易双方 自愿进 行资 产交 换或 者债务 清偿 的 金 额。 本基金 的公允价 值的计 量分为三 个层次, 第一层 次是本基金 在计量日 能获得相 同资产或 负债在活跃 市场上报 价的, 以该报价 为依据确 定公允 价值; 第二 层次是本 基金在 计量日能 获 得 类似 资产或 负债 在活 跃市场 上的 报价, 或相 同或类似 资产 或负债 在非 活跃 市场上 的报 价 的, 以该报 价为依据 做必要 调整确定 公允价值 ; 第三 层次是本 基 金无法获 得相同或 类似资产 可比市场交 易价格的 , 以其 他反映市 场参与者 对资产 或负债定价 时所使用 的参数为 依据确定 公允价值。 本基金主 要金融工 具的估值 方法如下 : 1) 股票投 资 (1) 上 市流通的 股票的估 值 上市流通的 股票按估 值日该股 票在证券 交易所的 收盘 价估值。 估值日无 交易的但 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 化且证券 发行机构 未发 生影响证券 价格的重 大事件的 , 按最 近 交易日的收 盘价估值 ; 如最 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 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 或证券发 行机构发 生了影响 证券价格的 重大事件 , 可参考 类似投资 品种的现 行市 价及重大变 化因素, 调整最近 交易市价 , 确定公允价 值。 如有 充足证据 表明最近 交易市价 不能 真实反映公 允价值, 调整最近 交易市价 , 确定公允价 值; (2) 未 上市的股 票的估值 A. 送股、 转增股、 公开增 发新股或 配股的 股票, 以其 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 同一证券 估值 日的估值方 法估值; B. 首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 , 采用 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 价值 , 在估值 技术难以 可靠计量 公允价 值的情况下 ,按其成 本价计算 ; 首次公开发 行有明确 锁定期的 股票, 同一股票 在交易 所上市后, 以其在证 券交易 所挂牌 的同一证券 估值日的 估值方法 估值; C. 非公开发行有 明确锁定 期的股票 的估值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8 本基金投资 的非公开 发行的股 票按以 下 方法估值 : a.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的同一股 票的市价 低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初 始取得成 本时,采用 在证券交 易所的同 一股票的 市价作为 估值 日该非公开 发行股票 的价值; b.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的同一 股票的市价 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初始取得成 本时,按中 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处理; 2) 债券投 资 (1) 证券交 易所市场实 行净价交 易的债券 按估值日 收盘价 估值。估 值日无交 易的但最 近 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 发生重大 变化且证 券发行机 构未 发生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大事件 的, 按 最 近交易日的 收盘价估 值; 如 最近交易 日后经济 环境发 生了重大变 化或证 券 发行机构 发生了影 响证券价格 的重大事 件, 可 参考类似 投资品种 的现行 市价及重大 变化因素 , 调整 最近交易 市 价, 确定公 允价值 。 如有充 足证据表 明最近交 易市价 不能真实反 映公允价 值, 调整 最近交易 市价,确定 公允价值 ; (2) 证券交 易所市场未 实行净价 交易的债 券按估值 日收盘 价减去债 券收盘价 中所含的 债 券应收利息 得到的净 价进行估 值。 估 值日无交 易的但 最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 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 且证券发行 机构未发 生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大事件 的, 按最近交易 日债券收 盘净价估 值; 如 最 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 发生了重 大变化或 证券发行 机构 发生了影响 证券价格 的重大事 件 , 可 参 考类似投资 品种的现 行市价及 重大变化 因素, 调整最 近交易市价 , 确定公 允价值 。 如有充 足 证据表明最 近交易市 价不能真 实反映公 允价值, 调整 最近交易市 价,确定 公允价值 ; (3) 未上市 债券、交易 所以大宗 交易方式 转让的资 产支持 证券,采 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 允 价值,在估 值技术难 以可靠计 量公允价 值的情况 下, 按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 ; (4) 在全国 银行间债券 市场交易 的债券、 资产支持 证券等 固定收益 品种,采 用估值技 术 确定公允价 值; 3) 权证投 资 (1) 上市流 通的权证按 估值日该 权证在证 券交易所 的收盘 价估值。 估值日无 交易的但 最 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 未发生重 大变化且 证券发行 机构 未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 的重大事 件的, 按 最近交易日 的收盘价 估值; 如最近交 易日后经 济环境 发生了重大 变化或证 券发行机 构发生了 影响证券价 格的重大 事件, 可参考类 似投资品 种的现 行市价及重 大变化因 素, 调 整最近交 易 市价, 确定 公允价值 。 如有 充足证据 表明最近 交易市 价不能真实 反映公允 价值, 调 整最近交 易市价,确 定公允价 值; (2) 未上市 流通的权证 ,采用估 值技术确 定公允价 值,在 估值技术 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 价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9 值的情况下 ,按成本 计量; (3) 因 持有股票 而享有的 配股权证 ,采用估 值技术确 定 公允价值进 行估值; 4) 分离交 易 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 转债,上 市日前, 采用估值 技术分别 对债 券和权证进 行估值; 自上市日 起, 上市流通的 债券和权 证分别按 上述 2) 、3) 中的相关 原 则进行估值 ; 5) 其他 (1) 如有确 凿证据表明 按上述方 法进行估 值不能客 观反映 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 的,基金 管 理人可根据 具体情况 与基金托 管人商定 后,按最 能反 映公允价值 的方法估 值; (2) 如 有新增事 项,按国 家最新规 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 有抵销已 确认金融 资产和金 融负债的 法定 权利, 且 该种法定 权利现在 是可执 行的, 同时 本基金计 划以净 额结算或 同时变现 该金融 资 产和清偿 该金融负 债时,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 后的金额 在资产负 债表内列 示。 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 和金融 负债在资 产 负债表内分 别列示, 不予相互 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 对外发行 的基金份 额总额所 对应的金 额。 由于申购和 赎回引起 的实收基 金份 额变动分别 于基金申 购确认日 及基金赎 回确认日 确认 。 上述申 购和赎回 分别包括 基金转换 所 引起的转入 基金的实 收基金增 加和转出 基金的实 收基 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 包括已实 现损益平 准金和未 实现损益 平准 金。 已实 现损益平 准金指在 申购或 赎回基金份 额时, 申购 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按累 计未 分配的已实 现收益/( 损失) 占基金净 值比 例计算的金 额。 未实 现损益 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回基 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 回款项 中包含的 按 累计未实现 利得/( 损失) 占 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 于基金申 购确认日 或基金赎 回确认日确 认。 未实现损益 平准金与 已实现损 益平准金 均在 “ 损益平 准金” 科目 中核算 , 并于期 末全额 转入“未分 配利润/( 累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 息收入按存 款的本金 与适用的 利率逐日 计提的 金额入账 。若提前 支取定期 存 款, 按协议 规定的利 率及持 有期重新 计算存款 利息 收 入, 并根据 提前支取 所实际 收到的利 息 收入与账面 已确认的 利息收入 的差额确 认利息损 失, 列入利息收 入减项, 存款利 息收入以 净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 额列示; (2) 债券利 息收入按债 券票面价 值与票面 利率或内 含票面 利率计算 的金额扣 除应由债 券 发行企业代 扣代缴的 个人所得 税后的净 额确认, 在债 券实际持有 期内逐日 计提; (3) 资产支 持证券利息 收入按证 券票面价 值与票面 利率计 算的金额 ,扣除应 由资产支 持 证券发行企 业代扣代 缴的个人 所得税后 的净额确 认, 在证券实际 持有期内 逐日计提 ; (4) 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收入,按 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的摊余 成本及实 际利率( 当实际利 率 与合 同利率 差异较小 时,也可 以用合同 利率) , 在回 购期内逐日 计提; (5) 股票投 资收益/( 损失) 于卖出 股票成交 日确认 ,并按 卖出股票 成交金 额与其 成本的 差 额入账; (6) 债 券投资收 益/( 损失) 于成 交日确认, 并 按成交总 额 与其成本、 应收 利息的差 额入账; (7) 衍生工 具收益/( 损失) 于卖出 权证成交 日确认 ,并按 卖出权证 成交金 额与其 成本的 差 额入账; (8) 股利收 益于除息日 确认,并 按上市公 司宣告的 分红派 息比例计 算的金额 扣除应由 上 市公司代扣 代缴的个 人所得税 后的净额 入账; (9)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损失) 系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计 量 的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 等公允价 值变动形 成的应计 入当 期损益的利 得或损失 ; (10) 其 他收入在 主要风险 和报酬已 经转移给 对方, 经 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且 金额可以 可靠 计量的时候 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基 金管理费 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 净值的 0.70% 的年 费率逐日计 提; (2) 基 金托管费 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 净值的 0.20% 的年 费率逐日计 提; (3) 卖 出回购金 融资产支 出, 按卖 出回购金 融资产的 摊余成本及 实际利率 ( 当实际利 率 与合同利率 差异较小 时,也可 以用合同 利率)在 回购 期内逐日计 提; (4) 其他 费用系 根据有关 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 定,按 实 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 期基金费 用。 如果影响基 金份额净 值小数点 后第四位 的,则采 用待 摊或预提的 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本 基金的每 份基金份 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 (2) 若 基金合同 生效不满 3 个月可 不进行收 益分配 ; (3) 封 闭期间 , 基金收 益分配采 用现金方 式; 开 放期 间, 基金 收益分配 方式分为 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 投资, 投资人可 选择获取 现金红利 或将现 金红利按再 投资日的 基金份额 净值自动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1 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 投资,如 投资人不 选择,本 基金 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 是现金红 利; (4) 在 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 规定和基 金合同约 定的基 金 分红条件的 前提下, 当 本基金每 年 度最后一个 交易日每 份基金份 额可供分 配利润超 过 0.01 元 ( 含) 时, 本基金至 少分配一 次, 每 年收 益分 配最多 为 12 次 ,每 次收 益分配 的比 例不低 于收 益分 配基准 日可 供分 配利润 的 50% ; (5) 封 闭期间, 本基金的 收益分配 不少于一 次, 且收 益分配总额 不低于基 金在封闭 期内 可供分配利 润的 90% ; (6) 基 金收益分 配后基金 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 面值, 即 基金收益分 配基准日 的基金份 额净 值减去每单 位基金份 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 不能低于 面值 ; (7) 基 金红利发 放日距离 收益分配 基准日 ( 即可供分 配利润计算 截止日) 的 时间不得 超 过 15 个工作 日; (8) 法 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 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 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 告期无会 计政策变 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 告期无会 计估计变 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 告期无重 大会计差 错的内容 和更正金 额。 7.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 准, 财 政部 、 国家税 务总局研 究决定 , 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 , 调整 证券 ( 股 票)交易印 花税税率 ,由原先 的 3‰调 整为 1‰; 经国务院批 准, 财政部、 国 家税务总 局研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 调 整由出让 方按证券( 股票)交 易印花税 税率缴纳 印花税, 受让 方不再征收 ,税率不 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财 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 置试点改 革有关税 收政 策问题的通 知》 的规 定, 股 权分置改 革过程中 因非流 通股股东向 流通股股 东支付对 价而发生 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 收印花税 。 2. 营业税、 企业所得 税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财 税字[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税收 政策 的通 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 证券投资 基金( 封闭式证券 投资基金 ,开放式 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 人运用基 金买卖股 票、债券 的差价收 入, 继续免征营 业税和企 业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财 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 置试点改 革有关税 收政 策问题的通 知》 的规 定, 股 权分置改 革中非流 通股股 东通过对价 方式向流 通股股东 支付的股 份、现金等 收入,暂 免征收流 通股股东 应缴纳的 企业 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财 税[2008]1 号文 《关于 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 政策的通 知》 的规定, 对证券 投资基金 从证券市 场中取得 的收入 , 包括买卖股 票、 债券的差 价收入, 股 权 的股息、红 利收入, 债券的利 息收入及 其他收入 ,暂 不征收企业 所得税。 3. 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财 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 证券投资 基金有关 税收 问题的通知》 的 规定, 对基 金取得的 股票的股 息、 红 利收入, 债券的 利息收入、 储蓄存款 利 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 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 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 部、国家 税务总局 财税字[2005]107 号文《关于 股息红利 有关个人 所得 税政策的补 充通知》 的规定 , 自 2005 年 6 月 13 日起 , 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上市公司 分配取得 的股息红利 所得,按 照财税[2005]102 号文规 定,扣 缴义务人在 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 税时,减 按 50% 计 算应纳税 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财 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 置试点改 革有关税 收政 策问题的通 知》 的规 定, 股 权分置改 革中非流 通股股 东通过对价 方式向流 通股股东 支付的股 份、现金等 收入,暂 免征收流 通股股东 应缴纳的 个人 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财 税字[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 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 所得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 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 对储蓄 存款利息 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 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 关系 天治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 记机构、 基金销售 机构 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代 销机构 吉林省信托 有限责任 公司 基金管理人 的股东 中国吉林森 林工业集 团有限责 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 的股东 吉林市国有 资产经营 有限责任 公司 基金管理人 的股东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3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 交易单元 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 告期及上 年度可比 期间均未 通过关联 方交 易单元进行 交 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年1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1 年12月28日至2011 年12 月3 1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管 理 费 1,592,524.27 12,697.74 其中: 支付销 售机构的 客户维 护 费 340,683.54 2,716.38 注:基金管 理费按前 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的 0.70% 的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 法如下: H=E ×0.70%/ 当 年天数 H 为每日 应计提的 基金管理 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资 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 每日计算 , 逐日累 计至每月 月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 人发 送基金管理 费划款指 令, 基 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 次月首 日起 3 个工 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 管理人。 若遇法定 节假日、 公休假等, 支付 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年1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1 年12月28日至2011 年12 月3 1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托 管 费 455,006.98 3,627.93 注:基金托 管费按前 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的 0.20% 的 年费率 计提 。计算方 法如下: H=E ×0.20%/ 当 年天数 H 为每日 应计提的 基金托管 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资 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 每日计算 , 逐日累 计至每月 月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 人发 送基金托管 费划款指 令, 基 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 次月首 日起 3 个工 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4 支取。若遇 法定节假 日、公休 日等,支付 日期顺延 。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 上年度可比期 间均未与关联 方进 行银行间同业市场 的债券( 含回 购) 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 本报告期 及上年度 可比期间 均未 运用固有资 金投资本 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 除 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其他关联方 投 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 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 额占基金总 份 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 额占基金总 份 额的比例 吉林省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 - - 26,000,170.00 11.79% 注: 本基 金除基金 管理人之 外的其他 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费率标 准与其他 相同条件 投资 者适用的费 率相一致 。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 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1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 利息收 入 期末余额 当期 利息收 入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司 3,711,283.30 126,911.70 21,066,945.54 13,657.64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 告期及 上 年度可比 期间均未 在承销期 内直 接购入关联 方承销的 证券。 7.4.9 期末(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因认 购新发/ 增发 证券而流 通 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 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暂时 停牌等流 通受限股 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5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 期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基 金无因 从事银行间 市场债券 正回购交 易形 成 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 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 期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基 金无因 从事交易所 市场债券 正回购交 易形 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 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 项 截至资产负 债表日, 本基金无 需要说明 的其他重 要事 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 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 资 144,071,864.20 64.65 其中:债券 144,071,864.20 64.65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30,000,165.00 13.46 其中:买断 式回购的 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 结算备付 金合计 3,911,408.67 1.76 6 其他各项资 产 44,873,486.04 20.14 7 合计 222,856,923.91 100.00 8.2 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 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 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无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6 无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 币元 买入股票的 成本(成 交)总额 - 卖出股票的 收入(成 交)总额 - 注:无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11,076,428.80 6.4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0,025,000.00 29.14 其中:政策 性金融债 50,025,000.00 29.14 4 企业债券 59,951,234.40 34.92 5 企业短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23,019,201.00 13.41 8 其他 - - 9 合计 144,071,864.20 83.9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排名的 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 值比例(% ) 1 120405 12 农发 05 500,000 50,025,000.00 29.14 2 019202 12 国债 02 110,720 11,076,428.80 6.45 3 1280082 12 临沂投 资债 100,000 10,634,000.00 6.19 4 1280142 12 铜陵建 投债 100,000 10,528,000.00 6.13 5 1280122 12 荆州城 投债 100,000 10,455,000.00 6.0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排名的 前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 。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排名的 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权证 。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本期 未出 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 编制 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 谴责、处 罚的情形 。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7 8.9.2 本基金 投资的前 十名股票 没有超出 基金合 同规 定的备选股 票库。 8.9.3 期末其他 各项 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2 应收证券清 算款 40,959,967.4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661,038.12 5 应收申购款 2,480.4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4,873,486.04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25887 中鼎转债 8,001,731.10 4.66 2 125089 深机转 债 6,401,570.00 3.73 3 113003 重工转债 5,737,507.20 3.34 4 110015 石化转债 2,878,392.70 1.68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前 十名股票 中不存在 流通受限 情况 。 8.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 入的原因 ,分项之 和与合计 项可能存 在尾 差。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 有人结构 份额 单位: 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2,128 80,149.38 30,582,031.32 17.93% 139,975,859.27 82.07% 9.2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 数(份)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 0.00 0.00%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8 注: (1) 本公司高 级管理人 员、 基金 投资和研 究部门 负责人持有 该只基金 份额总量 的数 量区间为 0; (2)该只基 金的基金 经理持有 该只基金 份额总 量的 数量区 间为 0 。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 效日(2011 年12 月28 日)基 金份额总 额 220,605,000.90 本报告期期 初基金份 额总额 220,605,000.90 本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 申购份额 2,465.66 减:本报告 期期间基 金总赎回 份额 50,049,575.97 本报告期期 间基金拆 分变动份 额 - 本报告期期 末基金份 额总额 170,557,890.59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 无基金份 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 部门的 重大人事变动 经天治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 过, 聘 任赵明 女士担任公 司副总经 理职务 。 上述 事项已按有 关规定报 中国基金 业协会备 案,本基 金管 理人 2012 年 12 月 15 日在 指定媒体 及 公司网站上 刊登了《 基金行业 高级管理 人员变更 公告 》 。 报告期内, 基金托管 人的专门 基金托管 部门无重 大人 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报告期内, 无涉及本 基金管理 人、基金 财产、基 金托 管业务的诉 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 本基金的 投资策略 未发生改 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 金合同生 效以来, 未变更过 会计师事 务所 。 本报告年度 支付给聘 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 报酬为 5 万元 整。 目前 的审计机 构 —安永 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已提供审 计服务的 连续 年限为自 2011 年 12 月 28 日至今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罚 等情况 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 人、基金 托管人及 其高级管 理人 员未受监 管 部门稽查 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 的有关情况


天治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9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 投资及佣 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 量 股票 交易 应支付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 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的 比例 国信证券 2 - - - - - 注: 1 、 佣 金已扣 除中国证 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 任公司收 取的由券商 承担的证 券结算风 险基金。 2 、 基金专 用交易单 元的选择 标准和程 序: (1)经营行 为规范, 近一年内 无重大违 规行为 ; (2)公司财 务状况良 好 ; (3)有良好 的内控制 度,在业 内有良好 的声誉 ; (4)有较强的研究 能力,能及时 、全面、定期 提供 质量较高的宏观、行 业、公司和证 券市 场研究报告 ,并能根 据基金投 资的特殊 要求,提 供专 门的研究报 告; (5)建立了 广泛的信 息网络, 能及时准 确地提 供信 息资讯服务 。 基金管理人 根据以上 标准进行 考察后, 确定证券 公司 的交易单元 作为本基 金专用交 易单元 , 并签订交易 单元租用 协议。 3 、本基金本 报告期内 无租用券 商交易单 元的变 更情 况。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 当期 回购 成 交 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国信证券 340,452,580.74 100.00% 880,552,000.00 100.00% - -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