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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翼B(150068)

双翼B: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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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 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1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 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董事 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料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重 大遗 漏, 并对 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和 完整 性承担 个别 及连带的 法律 责任。 本年 度报告已 经三 分之二 以上 独立董 事签字 同意 ,并 由董 事长 签发。


基金托 管人 华夏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 《 诺德 双翼 分级债 券型 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 以下 简 称 “基金 合同”) 规定 , 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复 核了 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 净 值 表现 、 利 润分 配情 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投 资组 合报 告等内 容,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代 表其 未来 表现 。投 资有风 险, 投资 者在 作出 投资决 策前 应仔 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 2012 年 2 月 16 日起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 称 诺德双 翼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诺德双 翼分 级债 券 交易代 码


16570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2 月 16 日 基金管 理人 诺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华夏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98,274,844.22 份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交 易所 上市日 期 2012-04-23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诺德双 翼分 级债 券 A 诺德双 翼分 级债 券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165706 150068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份 额 总额 163,699,037.81 份 134,575,806.41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在 追求 基金资 产稳 定增值的 基础 上,力 求获 得高于 业绩比 较 基准的 投资 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将 通过 研究分 析国 内外宏观 经济 发展形 势、 政府的 政策导 向 和市场资 金供 求关系 ,形 成对利率 和债 券类产 品风 险溢价 走势的 合 理预期, 并在 此基础 上通 过对各种 债券 品种进 行相 对价值 分析, 综 合考虑收 益率 、流动 性、 信用风险 和对 利率变 化的 敏感性 等因素 , 主动构建 和调 整投资 组合 ,在获得 稳定 的息 票 收益 的基础 上,争 取 获得资 本利 得收 益 , 同 时使 债券组 合保 持对 利率 波动 的适度 敏感 性, 从而达 到控 制投 资风 险, 长期稳 健地 获得 债券 投资 收益的 目的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国债 券总 指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为 债券 型基金 ,属 于证券投 资基 金中较 低风 险的基 金品种 , 其风险 收益 预期 高于 货币 市场基 金 , 低 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票 型基 金 。 下属两 级基 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 成立 后的 3 年内 , 本基金 经过基 金份 额分 级后 , 双 翼 A 为 低风险 、预 期收 益相 对稳 定的基 金份额 。 本基金 成立 后的 3 年内 , 本基金 经过基 金份 额分 级后 , 双 翼 B 为 较高风 险、 预期 收益 较高 的基金 份额。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3 名称 诺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华夏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Alan Chang ( 张纶) 郑鹏 联系电 话 021 -68879999 010-85238667 电子邮 箱 alan.chang@lordabbettchina.com zhjjtgb@hxb.com.cn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88-0009 95577 传真 021 -68877727 010-85238680 注册地 址 上海浦东 新区陆 家 嘴环路1233 号120 1 室 北京市 东城 区建 国门 内大 街22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浦东 新区陆家 嘴环路1233 号120 1 室 北京市 东城 区建 国门 内大 街22 号 邮政编 码 200120 100005 法定代 表人 杨忆风 吴建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 选定 的信 息披 露报 纸名称 《中国 证券 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 券时 报》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nuode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本基金年度报告原件置于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 亚大厦12 楼 诺德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办 公场 所。 §3 主要财务 指标、基金 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2 年2 月1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0,031,747.96 本期利 润 24,491,658.2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 0.0682 本期加 权平 均净 值利 润率 6.59%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7.8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2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18,461,219.3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润 0.0619 期 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16,677,244.42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62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2 年末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7.85% 注:1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 利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 他收入 (不 含公 允价 值变 动收益) 4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2 、 期 末可供 分配 利润 ,采 用期 末资 产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 润与 未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 部分 的孰低数 (为期 末余 额 , 不 是当 期 发生数 ) 。 表中 的 “ 期末 ” 均指报 告期 最后 一日 , 无 论该日 是否 为开 放日 或交 易所的 交易 日。 3 、 所 述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 有人 认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 项费 用,计 入费 用后 实际 收益 水平要低 于所列 数字 。 4、 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2 年 2 月 16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53% 0.09% -0.29% 0.04% 1.82% 0.05% 过去六 个月 3.21% 0.13% -1.45% 0.05% 4.66% 0.0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 至今 7.85% 0.11% -0.52% 0.07% 8.37% 0.04% 注:业 绩比 较基 准= 中 国债 券总指 数 3.2.2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基 金 份额 累计 净值 增长 率变 动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 收益 率变 动的 比 较 诺德双 翼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比 图 (2012 年2 月 16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5 注:诺 德双 翼分 级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成 立于 2012 年 2 月 16 日, 图示 时间 段 为 2012 年 2 月 16 日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本基金 建仓 期间 自 2012 年 2 月 16 日至 2012 年 8 月 15 日 ,报 告期 结束 资产 配置比 例符 合本 基金 基 金合同 规定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较 诺德双 翼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以来 净值 增长 率与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柱形 对比 图 注:诺 德双 翼分 级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成 立于 2012 年 2 月 16 日, 图示 2012 年度数 据为 2012 年 2 月16 日至2012 年 12 月31 日, 合同 生效 当年 净值 增长率 按实 际存 续期 计算 。


6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 配情况 本基金 成立 于 2012 年 2 月 16 日,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以来 未发 生利 润分 配事 项。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诺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经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金 字[2006]88 号 文批 准设 立。 公司 股东为 诺德 . 安 博 特 资产管 理公 司 (Lord, Abbett & Co., LLC) 、 长江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清 华控 股有 限公司 , 注 册地 为上 海, 注册资 本为 1 亿 元人 民币 。截至 本报 告期 末, 公司 管理了 九只 开放 式基 金: 诺德价 值优 势股 票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诺 德主 题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诺德 增强收 益债 券型证券 投资 基金、 诺德 成 长优 势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诺德中 小盘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诺 德优 选 30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诺 德 双 翼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诺 德周 期策 略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诺德 深证 300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 基 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赵滔滔 本基金 基金经 理、诺 德增强 收益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理 2012-02-16 - 6 上海财 经大学 金融 学硕士 。2006 年 11 月至2008 年10 月 ,任职 于平安 资产管 理有 限责任 公司。 2008 年 10 月加入诺德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担任 债券交 易员, 固定收 益研究 员等 职务, 具有基 金从业 资格 。 注 :任 职日 期是 指本公 司总 经理 办公 会作 出决定 并履 行必 要备 案程 序后对 外公 告的 任职 日期 ;证 券从业 的含 义遵 守行 业协 会《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严格 遵守 基金 合同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证券 投 资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等 法律 、法规 和监 管部门的 相关 规定, 依照 诚实信用 、勤 勉尽责 、安 全高效的 原则 管理和 运用 基金资 7 产, 在 认真控 制投 资风险的 基础 上,为 基金 份额持有 人谋 取最大 利益 ,没有损 害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益 的行为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公 平交 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为 保证 各类 受托 投资资 金的 安全 ,保 证本 公司各 项资 产管 理业 务的 正常运 行, 维护 投资 者的 合法 权 益,根 据《 证券投 资基金 法 》 、 《 证券投 资基金 管理 公司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管理 公司公 平交 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等法律、 法规 、规范 性文 件的规定 ,基 金管理 人制 定并实施 了《 诺德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公 平交 易管 理办 法》 , 确保在 投资 管理 活动 中公 平对待 所有 投资 组合 , 严 防直接 或者 通 过 与第 三 方 的 交易 安排在 不同 投资组合 之间 进行利 益输 送,其规 范的 范围包 括境 内上市股 票、 债券的 一级 市场申 购 、二 级市场 交易 等投资管 理活 动,同 时包 括授权、 研究 分析、 投资 决策、交 易执 行、业 绩评 估等投 资管理 活动 相关 的各 个环 节。具 体的 控制 措施 包括 : 一 、实 施信 息隔 离制度 :公 司建 立投 资组 合投资 信息 的管 理及 保密 制度, 不同 投资 组合 经理 之间 的持仓 和交 易等 重大 非公 开投资 信息 相互 隔离 ; 二 、公 平分 享研 究分析 报告 :所 有研 究报 告均在 公司 内网 平台 上发 布,但 是禁 止在 其他 公开 渠道 发布, 各组 合经 理同 步获 取研究 分析 报告 资料 ; 三 、严 格控 制同 日反向 交 易 :原 则上 禁止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的 同日 反向交 易, 确实 由于 投资 组合 的 投资 决策或 流动 性等需要 而发 生的同 日反 向交易, 相关 投资组 合经 理应向投 资决 策委员 会提 供决策 依据并 留存 记录 备案 ; 四、 公平 执行 交易 指令 : (1) 交易 员对 于接 收到 的交 易指令 依照 时间 优先 、 价 格优先 的顺 序执 行。 在 执行 多个投 资组 合在同一 时点 就同一 证券 下达的相 同方 向的投 资指 令时,除 需经 过公平 性审 核的例 外 指令 外,必 须开启 系统的 公平 交易开 关; (2 )不同 投资 组合参 与银行 间市场 交易 、交易 所大宗 交易 等非集 中竞 价交 易 , 对 于 需要分 配交 易量 的交 易 , 应当填 写 《公 平交 易审 批 表》 , 按 比例 分配 的原 则实 施 分配 ,保证 不同投 资组合 获得 公平的 交易机 会; (3 )对 于部 分债券 一级市 场申 购、 非公开 发行股 票 申购等 以公 司名 义进 行的 交易 , 各 投资 组合 经理 应 在交易 前独 立地 确定 各投 资组合 的交 易价 格和 数量 , 集 中交 易室应 按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配 的原则 对交易 结果 进行分 配; (4 )对于 由于 特殊原 因无法 通过 投资交 易系 统公 平交 易模 块分配 的交 易 , 应 当实 施 公平性 审核 , 填写 《 公平 交易审 批表 》 , 报 公司 投资 总监或 分管 投资 的高 管审 批后实 施。 五 、实 施事 前审 核和事 后稽 核: 公司 风险 管理部 门根 据市 场公 认的 第三方 信息 对各 投资 组合 与交 易 对手 之间议 价交 易 的交易 价格 公允性 进行 事前审查 ,对 公平交 易的 不同投资 组合 同日和 临近 交易日 8 的 反向 交易以 及可 能导致不 公平 交易和 利益 输送的异 常交 易行为 进行 事中监控 ,对 不同投 资组 合临近 交易日 的同 向交 易的 交易 时机和 交易 价差 进行 事后 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 公 平交 易制 度总体 执行 情况 良好 。 本 公司 在 2012 年 各季 度末 对 连续四 个季 度期 间内 、 不同时 间窗 下( 日内 、3 日内、5 日 内) 公司 管理 的不同 投资 组合 同向 交易 的交易 价差 进行 专项 分 析 。 经 T 检验 分析 和贡 献率 分 析, 本投 资组合 与其 他投 资组合 日内 、3 日内 、5 日 内的同 向交 易不 存在 显 著 占优或 占劣 的情 况, 也未 发现其 他存 在利 益输 送的 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 的专项 说明 公司根 据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公 司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 意见 》 , 制定 了 《 诺德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异 常交 易监 控与报 告管 理办 法》 , 明确 公司对 投资 组合 的同 向与 反向交 易和 其他 日常 交 易 行 为进 行监控 ,并 对发现的 异常 交易行 为进 行报告。 该办 法覆盖 异常 交易的类 型、 界定标 准、 监控方 法 与识 别程序 、对 异常交易 的分 析报告 等内 容并得到 有效 执行。 本报 告期内, 本基 金与其 它组 合之间 未有参 与交 易所 公开 竞价 同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 少的 单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交 量 5% 的交 易, 也 未 发现存 在不 公平 交易 的情 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2 年债 券市 场受 益于 宽 松的资 金面 , 较差 的经 济 基本面 和降 准 、 降 息等 政 策面利 好 , 表 现较 佳。 全 年来 看,上 半年 债市投资 环境 较好, 债市 单边上行 ;第 三季度 由于 债券市场 供给 持续放 量引 发阶段 性 供需 失衡, 致使 债市单季 度调 整较大 ;第 四季度债 市小 幅回升 ,表 现较平稳 。分 品种来 看, 中低评 级信用 债品 种交 投活 跃, 收益表 现最 好。 报 告期 内, 基于 对债券 市场 乐观 的预 期, 基金成 立后 按照 纯债 基金 的操作 思路 ,采 取了 快速 建仓 策 略, 配置的 重点 品种是久 期与 基金封 闭期 限相匹配 的, 收益率 较高 、资质较 好的 中等评 级公 司债、 企 业债 品种, 因此 组合久期 较短 、持仓 个券 资质较好 。并 且利用 全年 资金面宽 松的 有利条 件, 逐步提 高 了投 资杠杆 。在 本年度债 券市 场大幅 上涨 的背景下 ,得 益于快 速建 仓和杠杆 策略 ,本基 金净 值上涨 较快 ; 同 时 , B 端 份额 受益 于基金 内在 杠杆 机制 的作 用, 净值 上涨 更多 。 报告 期内本 基金 跑赢 业绩 比 较 基准主 要是 因为 在债 券类 别上超 配了 中、 低评 级信 用债品 种并 且适 当进 行了 投资杠 杆放 大操 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金 份额 净值 为 1.062 元, 累 计净 值为 1.074 元 。 本报 告期 份额 净 值 增长率 为 7.85% ,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增长 率为-0.52% 。


9 4.5 管理人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 要展 望 长 期来 看, 债券 市场面 临潜 在经 济增 速趋 势性下 降、 通胀 水平 较温 和的有 利基 本面 环境 。我 们依 旧维持 债券 市场 长期 牛市 的看法 。 但是 诸多 短期 内 的不利 因素 的存 在可 能使 得 2013 年 债券 市场 面临 的 调整风 险和 震荡 幅度 大 于 2012 年。 首先 , 政府 换届 后可能 带动 新一 轮基 建投 资加速 、 房地 产投 资企 稳、 美 国经 济复苏 带动 外需走强 等, 均使得 经济 基本面短 期内 面临上 行 的 趋势。其 次, 投资者 的风 险偏好 可 能上 扬。经 历了 长时间的 低迷 之后, 股票 市场有望 阶段 性走好 。再 次,银行 间市 场流动 性可 能维持 紧 平衡 。一方 面, 央行维持 中性 货币政 策, 进一步降 准或 释放流 动性 的可能性 非常 小;另 一方 面,商 业 银行 负债端 “脱 媒”导致 的银 行吸储 成本 上升和资 金波 动加剧 持续 ;此外, 外汇 流动的 波动 性增大 也令中 国面 临较 为不 利的 流动性 大环 境。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为 了确 保基 金估 值严格 执行 新会 计准 则、 中国证 监会 相关 规定 和基 金合同 关于 估值 的约 定, 更好 地 保护 基金份 额持 有人的合 法权 益,基 金管 理人制定 并修 订了 《 诺德 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证 券投 资基金 估值制 度》 (以 下简 称“ 估 值制度 ” 。 ) 根 据估 值制 度, 基金管 理人 设立 了专 门的 估值委 员会 。估 值委 员会 由公司 投资 总监 、运 营总 监、 清 算登 记部经 理、 基金会计 主管 和法务 主管 组成,所 有相 关成员 均具 备相应的 专业 胜任能 力和 长期相 关 工作 经历。 估值 委员会主 要负 责制定 基金 资产的估 值政 策和程 序, 定期评价 现有 估值政 策和 程序的 适用性 以及 保证 估值 策略 和程序 的一 致性 。其 中: 基 金会 计主 管主 要负责 制定 新的 估值 政策 、方法 和程 序, 提供 相关 的会计 数据 ,并 具体 负责 和会 计事务 所及 基金 托管 行就 估值模 型、 假设 及参 数进 行沟通 ,以 支持 委员 会的 相关决 定; 运营总 监及 清算 登记 部经 理主要 负责 监督 估值 委员 会决议 有效 执行 及实 施; 投 资总 监主 要负 责分析 市场 情况 ,并 在结 合相关 行业 研究 员意 见的 基础上 对具 体投 资品 种所 处的 经济环 境和 相关 重大 事项 进行判 断; 法务主 管负 责审 核委 员会 决议的 合法 合规 性, 以及 负责具 体信 息披 露工 作。 根 据估 值制 度, 估值委 员会 成员 中不 包括 基金经 理。 本报 告期 内, 上述参 与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 重大利 益冲 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10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 期 , 本 托管 人在 本 基金的 托管 过程 中 , 严 格 遵守了 《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基 金合 同、 托管 协 议 和其 他有关 规定 ,不存在 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利益 的行 为,完 全尽 职尽责地 履行 了基金 托管 人应尽 的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净值 计算 、利润分配 等情况的 说明 本 报告 期, 本托 管人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 基金合 同、 托管 协议 和其 他有关 规定 ,对 本基 金的 基金 资 产净 值计算 、基 金费用开 支等 方面进 行了 认真的复 核, 对本基 金的 投资运作 方面 进行了 监督 ,未发 现基金 管理 人有 损害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5.3 托管人对本 年度 报告 中财 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 托管 人复 核审 查了本 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净值 表现 、利 润分 配情 况、财 务会 计报 告、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 容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普华永 道中 天审 字(2013) 第20137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诺德双 翼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引言段 我们审 计了 后附 的诺 德双 翼分级 债券 型证 券 投 资基 金 11 ( 以下简 称 “诺 德双 翼分 级 基金”) 的 财务 报表 , 包 括20 12 年12 月31 日的 资产 负债 表、 2012 年2 月16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止期间 的利 润表 和所 有者 权 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以 及财 务报表 附注 。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 公允 列报 财务 报表 是诺德 双翼 分级 基金 的基 金 管理人 诺德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管 理层 的责 任。 这种 责 任包括 : (1) 按照企 业会 计准 则和 中国 证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以 下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发 布的有 关规 定及 允许 的基 金 行业实 务操 作编 制财 务报 表,并 使其 实现 公允 反映 ; (2) 设计、 执行 和维 护必 要的 内部控 制, 以使 财务 报 表不存 在由 于舞 弊或 错误 导致的 重大 错报 。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 责任 是在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基础 上对 财务 报表 发 表审计 意见 。我 们按 照中 国注册 会计 师审 计准 则的 规 定执行 了审 计工 作。 中国 注册会 计师 审计 准则 要求 我 们遵守 中国 注册 会计 师职 业道德 守则 ,计 划和 执行 审 计工作 以对 财务 报表 是否 不存在 重大 错报 获取 合理 保 证。 审计工 作涉 及实 施审 计程 序,以 获取 有关 财务 报表 金 额和披 露的 审计 证据 。选 择的审 计程 序取 决于 注册 会 计师的 判断 ,包 括对 由于 舞弊或 错误 导致 的财 务报 表 重大错 报风 险的 评估 。在 进行风 险评 估时 ,注 册会 计 师考虑 与财 务报 表编 制和 公允列 报相 关的 内部 控制 , 以设计 恰当 的审 计程 序, 但目的 并非 对内 部控 制的 有 效性发 表意 见。 审计 工作 还包括 评价 管理 层选 用会 计 政策的 恰当 性和 作出 会计 估计的 合理 性, 以及 评价 财 务报表 的总 体列 报。 我们相 信, 我们 获取 的审 计证据 是充 分、 适当 的, 为 发表审 计意 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 为, 上述 诺德 双翼 分级基 金的 财务 报表 在所 有 重大方 面按 照企 业会 计准 则和在 财务 报表 附注 中所 列 示的中 国证 监会 发布 的有 关规定 及允 许的 基金 行业 实 务操作 编制 ,公 允反 映了 诺德双 翼分 级基 金2012 年12 月31 日 的财 务状 况以及2012 年2 月1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止期 间的经 营成 果和 基金 净值 变 动情况 。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单峰 张晓 艺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有限 公司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中国上 海市 浦东 新区 陆家 嘴环路1318 号星 展银 行大 厦 12 6 楼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3-03-26 §7 年度财务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诺德 双翼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 民币 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2 年12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1 61,329,352.46 结算备 付金


7,864,820.99 存出保 证金


250,000.0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 2 408,674,179.60 其中: 股票 投资


-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408,674,179.6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 3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 4 27,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6,993,393.22 应收利 息 7.4.7. 5 10,759,804.88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7.4.7. 6 - 资产总 计


522,871,551.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2 年12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 -


13 3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94,999,887.3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0,010,959.49 应付赎 回款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87,647.08 应付托 管费


53,613.4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07,226.91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 7 - 应交税 费


63,065.60 应付利 息


131,906.90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7.4.7. 8 640,000.00 负债合 计


206,194,306.7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 9 294,653,003.88 未分配 利润 7.4.7. 10 22,024,240.54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16,677,244.42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522,871,551.15 注:1、 报告 截止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诺德 双翼 分级基 金份 额净 值 1.062 元, 诺 德双 翼分 级基 金 之 A 份 额净 值 1.015 元 , 诺德双 翼分 级基 金 之 B 份 额净 值 1.118 元, 基金 份 额总 额 298,274,844.22 份, 其中诺 德双 翼分 级基 金 之 A 份额 163,699,037.81 份 ,诺德 双翼 分级 基金 之 B 份额 134,575,806.41 份。 2、 本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 期间为 2012 年 2 月 16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 间 。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诺德 双翼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2 年 2 月 1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2 年2 月16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34,017,473.54


14 1. 利息 收入


20,317,976.37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3,484,501.04 债券利 息收 入


16,026,588.88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806,886.45 其他利 息收 入


- 2. 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 列)


9,071,588.35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14,698.00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9,056,890.35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4 - 股利收 益 7.4.7.15 - 3. 公允价 值变动收 益(损失 以 “-” 号填 列) 7.4.7.16 4,459,910.29 4. 汇兑收 益(损失 以“-” 号 填列)


- 5. 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7.4.7.17 167,998.53 减:二、费用


9,525,815.29 1 .管 理人 报酬


2,262,546.72 2 .托 管费


646,441.90 3 .销 售服 务费


1,292,883.85 4 .交 易费 用 7.4.7.18 9,471.16 5 .利 息支 出


4,836,571.66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4,836,571.66 6 .其 他费 用 7.4.7.19 477,900.0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24,491,658.25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 填列


24,491,658.2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诺德 双翼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2 年 2 月 1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2 月16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03,706,862.48 - 403,706,862.48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 24,491,658.25 24,491,658.25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109,053,858.60 -2,467,417.71 -111,521,276.31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3,124,579.73 296,952.54 13,421,532.27 2. 基金 赎回 款 -122,178,438.33 -2,764,370.25 -124,942,808.58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分配 利润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94,653,003.88 22,024,240.54 316,677,244.42 报告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 告 7.1 至 7.4 , 财务 报 表由下 列负 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公 司负 责人 :潘 福祥, 主管 会计 工作 负责 人:潘 福祥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虞俏 依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诺德双 翼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 基 金” )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 委员会( 以下 简称 “ 中 国证监 会”) 证监 许可[2011]1691 号《 关于 核准 诺德 双翼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募 集的 批复 》核 准 , 由诺德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依照 《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运 作管 理 办法》 、 基金 合同 和 《 诺德 双 翼分 级债券 型证 券投资基 金招 募说明 书》 负责公开 募集 。本基 金为 契约型开 放式 ,存续 期限 不定, 首次设 立募 集不 包括 认购 资金利 息共 募集 人民 币 403,647,325.12 元, 业 经普 华永 道中天 验字(2012) 第 020 号验资 报告 予以 验证 。经 向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基金 合同于 2012 年 2 月 16 日 正式生 效, 基金 合同 生 效 日的基 金份 额总 额 为 403,706,862.48 份基 金份 额, 其 中诺德 双翼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A 类 份额( 以 下简称“双翼 A ”)269,098,125.12 份,诺德 双翼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B 类份额( 以下简称 “双翼 B ”)134,549,200.00 份 ; 认 购资金 利息 折 合 59,537.36 份基金 份额 , 其中 双翼 A 为 32,930.95 份 , 双翼 B 为 26,606.41 份。 募集 结束 时, 双 翼 A 与 双翼 B 的份 额配比 为 1.99984725:1 。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诺 德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 金托管 人为 华夏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根据基 金合 同 和 《诺 德双 翼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招募 说明 书》( 以下 简称 “招募 说明 书”) 的有 关规定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起 3 年 内, 双翼 A 每满 6 个月开 放一 次, 双翼 B 封闭 运作 并上 市交 易。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 3 年内 , 双 翼 A 的 份额 余额 原则上 不得 超 过 2 倍双翼 B 的 份额 余额 。 双 翼 B 封 闭运作 ,封 闭期 为基 金合 同生效 之日 起至 3 年 后对 应日止 ,封 闭期 内不 接受 申购与 赎回 。本 基金 在 扣 16 除双 翼 A 的 应计 收益后 的 全部剩 余收 益归 双 翼 B 享 有,亏 损以 双 翼 B 的资 产 净值为 限由 双 翼 B 承担 。 双翼 A 根据 基金 合同 的规 定获取 约定 收益 ,其 收益 率将在 每个 开放 日设 定一 次并公 告, 计算 公式 为: 双翼 A 的年 收益 率( 单利) =1.3 ×1 年 期银 行定 期存 款利率 , 年收 益率 计算 按照 四舍五 入的 方法 保留 到 小 数点后 第 2 位。 自基 金合 同生效 之日 起, 基金 管理 人将根 据届 时中 国人 民银 行公布 并执 行的 金融 机 构 人民 币 1 年 期银 行定 期存 款基准 利率 设定 双 翼 A 的 首次年 收益 率 ;在 双翼 A 的每个 开放 日 ,基 金管 理 人将根 据该 日中 国人 民银 行公布 并执 行的 金融 机构 人民币 1 年 期银 行定 期存 款基准 利率 重新 设定 双 翼 A 的 年收 益率 。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 在 双翼 A 的 开放 日计 算双 翼 A 的 基金份 额净 值, 在双 翼 B 的封闭 期届 满日 分 别 计算双 翼 A 和 双翼 B 的基 金份额 净值 ;基 金管 理人 在 计算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基 础上, 采用 “虚 拟清 算 ” 原则分 别计 算并 公告 双 翼 A 和双翼 B 的基 金份 额参 考净值 , 其 中, 双 翼 A 的 基金份 额参 考净 值计 算日 不包括 双 翼 A 的 开放日 。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3 年期 届满, 本基 金将 转换 为上 市开放 式基 金(LOF) , 本基 金将不 再进 行基 金份 额分 级,双 翼 A 和 双翼 B 的基 金份额 将以 各自 的基 金份 额净值 为基 准转 换为 上 市 开放式 基金(LOF) 份额,并 办理基 金的 申购 与赎 回业 务。 经深圳 证券 交易 所( 以 下简 称 “ 深交 所 ” ) 深 证上 字[2012] 第 89 号文 审核 同意 , 本 基金双 翼 B(150068) 6,672,791.00 份 基金 份额于 2012 年 4 月 23 日 在深 交所挂 牌交 易。 未上 市交 易的基 金份 额托 管在 场 外 ,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可通 过跨 系统转 托管 业务 将其 转至 深交所 场内 后即 可上 市流 通。 根据 《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基金合 同的 有关 规定 , 本 基金的 投资 对象 是具 有良 好流动 性的 金融 工具 , 主要投 资于 国债 、 央 行票 据、 金 融债 、 企 业债、 公 司债、 次级 债、 可转 换债 券( 含分 离交 易可 转债)、短 期 融资 券、资 产支 持证券、 债券 回购、 银行 存款等固 定收 益证券 品种 。本基金 对债 券等固 定收 益类证 券品种的投 资比例不 低于 基金资产 的 80% , 其中, 持有现金或 到期日在 一年 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5% 。本 基金 对非债 券类 资产 的投 资比 例不超 过基 金资 产 的 20% 。本基 金业 绩比 较基 准 : 中国债 券总 指数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诺 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批准 报出 。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 17 体会计准则 、其后 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 指南、 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 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以 下合称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国 证监 会颁布 的《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 年度 报 告> 》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 颁布 的 《 证券 投资 基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 引》 、 基金合 同和 在财 务报 表附 注 7.4.4 所 列示 的中 国证 监 会发布 的有 关规 定及 允许 的基金 行业 实务 操作 编制 。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 金 2012 年 2 月 16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间 财务 报表符 合企 业会 计 准 则的要 求 , 真 实 、 完整 地反 映了本 基 金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 况以 及 2012 年 2 月 16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 的经 营成 果和 基金净 值变 动情 况等 有关 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 本 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 制期间 为 2012 年 2 月 16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分类 (1) 金融 资产 的分 类 金 融资 产于 初始 确认时 分类 为: 以公 允价 值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 、应 收款 项、 可 供出 售金融 资产 及持有至 到期 投资。 金融 资产的分 类取 决于本 基金 对金融资 产的 持有意 图和 持有能 力。本 基金 现无 金融 资产 分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 资产 及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本 基金 目前 以交 易目的 持有 的股 票投 资和 债券投 资分 类为 以公 允价 值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融 资产。 以公 允价值计 量且 其公允 价值 变动计入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在资产负 债表 中以交 易性 金融资 产列示 。 本 基金 持有 的其 他金融 资产 分类 为应 收款 项,包 括银 行存 款、 买入 贩售金 融资 产和 其他 各类 应收 款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 活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 收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 衍生金 融资 产。 (2) 金融 负债 的分 类 金 融负 债于 初始 确认时 分类 为: 以公 允价 值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负债 及其 他金 融负 债 。本 基金目 前暂 无金融负 债分 类为以 公允 价值计 量 且其 变动计 入当 期损益的 金融 负债。 本基 金持有 18 的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 卖出 回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其 他各 类应付 款项 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初始确认、后续 计量 和终止确认 金 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于 本基 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同 的一 方时 ,按 公允 价值在 资产 负债 表内 确认 。以 公 允价 值计量 且其 变动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取 得时 发生的 相关 交易费用 计入 当期损 益; 对于支 付 的价 款中包 含的 债券起息 日或 上次除 息日 至购买日 止的 利息, 单独 确认为应 收项 目。应 收款 项和其 他金融 负债 的相 关交 易费 用计入 初始 确认 金额 。 对 于以 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金 融资 产, 按照 公允 价值进 行后 续计 量; 对于 应收 款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 实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 进行后 续计 量。 金融资 产满 足下 列条 件之 一的 , 予 以终 止确 认 : (1) 收取该 金融 资产 现金 流量 的合同 权利 终止 ; (2) 该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且本 基金将 金融 资产 所有 权上 几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 酬转 移给转 入方 ; 或 者(3) 该金 融 资产 已转移 ,虽 然本基金 既没 有转移 也没 有保留金 融资 产所有 权上 几乎所有 的风 险和报 酬, 但是放 弃了对 该金 融资 产控 制。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 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务 全部 或部 分 已 经解 除时, 终止 确认 该金 融负 债或义 务已 解除 的部 分。 终止 确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 与支 付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 入当期 损益 。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 持有 的股 票投 资和 债券投 资按 如下 原则 确定 公允价 值并 进行 估值 : (1)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金 融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日无交 易, 但最 近 交 易 日后 经济环 境未 发生重大 变化 且证券 发行 机构未发 生影 响证券 价格 的重大事 件的 ,按最 近交 易日的 市场交 易价 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2)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金 融工 具, 如 估值 日无 交易 且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大 变化 , 参 考 类 似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 重大变 化等 因素 ,调 整最 近交易 市价 以确 定公 允价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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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金 融工 具不 存在 活跃 市场,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普 遍认同 且被 以往 市场 实际 交易价 格验 证具 有 可 靠 性的 估值技 术确 定公允价 值。 估值技 术包 括参考熟 悉情 况并自 愿交 易的各方 最近 进行的 市场 交易中 使 用的 价格、 参照 实质上相 同的 其他金 融工 具的当前 公允 价值、 现金 流量折现 法和 期权定 价模 型等。 采用估 值技 术时 ,尽 可能 最大程 度使 用市 场参 数, 减少使 用与 本基 金特 定相 关的参 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抵销 本基金 持有 的资 产和 承担 的负债 基本 为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 当本 基金 依法 1 ) 具有 抵销 已确 认 金 额的法 定权 利且 该种 法定 权利现 在是 可执 行的 ; 且 2 ) 交 易双 方准 备按 净额 结 算时 , 金 融资 产与 金融 负 债按抵 销后 的净 额在 资产 负债表 中列 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 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基 金份 额所 募集 的总 金额在 扣除 损益 平准 金分 摊部分 后的 余额 。由 于基 金份 额 折算 引起的 实收 基金份额 变动 于基金 份额 折算日根 据折 算前的 基金 份额数及 确定 的折算 比例 计算认 列。由 于申 购和 赎回 引起 的实收 基金 变动 分别 于基 金申购 确认 日及 基金 赎回 确认日 认列 。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 益平 准金 包括 已实现 平准 金和 未实 现平 准金。 已实 现平 准金 指在 申购或 赎回 基金 份额 时, 申购 或 赎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累计 未分 配的已 实现 损益占基 金净 值比例 计算 的金额。 未实 现平准 金指 在申购 或 赎回 基金份 额时 ,申购或 赎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累计 未实 现损益 占基 金净值比 例计 算的金 额。 损益平 准金于 基金 申购 确认 日或 基金赎 回确 认日 认列 ,并 于期末 全额 转入 未分 配利 润/( 累计 亏损) 。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量 股 票投 资在 持有 期间应 取得 的现 金股 利扣 除由上 市公 司代 扣代 缴的 个人所 得税 后的 净额 确认 为投 资 收益 。债券 投资 在持有期 间应 取得的 按票 面利率或 者发 行价计 算的 利息扣除 在适 用情况 下由 债券发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 利息 收入。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资 产在 持有 期间 的公 允价值 变动 确认 为公 允价 值变 动 损益 ;于处 置时 ,其公允 价值 与初始 确认 金额之间 的差 额确认 为投 资收益, 其中 包括从 公允 价值变 动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 值累 计变动 额。


20 应 收款 项在 持有 期间确 认的 利息 收入 按实 际利率 法计 算, 实际 利率 法与直 线法 差异 较小 的则 按直 线法计 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 基金 的管 理人 报酬、 托管 费和 销售 服务 费在费 用涵 盖期 间按 基金 合同约 定的 费率 和计 算方 法逐 日确认 。 其 他金 融负 债在 持有期 间确 认的 利息 支出 按实际 利率 法计 算, 实际 利率法 与直 线法 差异 较小 的则 按直线 法计 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 配政 策 基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 3 年 内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每一 基金份 额享 有同 等分 配权 。本基 金转 换为 上 市 开放式 基金(LOF) 后,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可选 择现 金红 利或将 现金 红利 按分 红除 权日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自 动 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 再投资 。若期末未 分配利 润中的 未实现部分 为正数( 包括 基 金经营活动 产生的 未实现 损益以及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未实现 平准金 等) ,则 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 的金额 为期末未分 配利润 中的已 实 现部 分;若 期末 未 分配利 润的 未实现 部分 为负数, 则期 末可供 分配 利润的金 额为 期末未 分配 利润, 即已实 现部 分相 抵未 实现 部分后 的余 额。 经宣告 的拟 分配 基金 收益 于分红 除权 日从 所有 者权 益转出 。 7.4.4.12 分部报告 本 基金 以内 部组 织结构 、管 理要 求、 内部 报告制 度为 依据 确定 经营 分部, 以经 营分 部为 基础 确定 报告分 部并 披露 分部 信息 。 经营 分部 是指 本基 金内 同时满 足下 列条 件的 组成 部分:(1) 该 组成 部分 能 够 在日常 活动 中产 生收 入、 发生费 用;(2) 本基 金的 基 金管理 人能 够定 期评 价该 组成部 分的 经营 成果 , 以 决定向 其配 置资 源、 评价 其业绩 ;(3) 本 基金 能够 取 得该组 成部 分的 财务 状况 、 经营 成果 和现 金流 量等 有 关会 计信息 。如 果两个或 多个 经营分 部具 有相似的 经济 特征, 并且 满足一定 条件 的,则 合并 为一个 经营分 部。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


21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 根 据本 基金 的估 值原则 和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的基金 行业 估值 实务 操作 ,本基 金确 定以 下类 别股 票投 资和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 时采用 的估 值方 法及 其关 键假设 如下 : (a) 对于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的 股票, 若出 现重 大事 项停 牌 等情况 , 本 基金 根据 中国 证 监会公 告[2008]38 号 《关 于进 一步 规 范 证券 投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 指导 意见》 , 根 据具 体情况 采用 《中国 证券 业协 会基 金 估 值工作 小组 关于 停牌 股票 估值的 参考 方法 》提 供的 指数收 益法 等估 值技 术进 行估值 。 (b) 在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交易 的债券 品种 , 根据 中国 证 监会证 监会 计字[2007]21 号 《 关于 证券 投资 基 金执行< 企 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 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本 基 金 持有 的银行 间同 业市场债 券按 现金流 量折 现法估值 ,具 体估值 模型 、参数及 结果 由中央 国债 登记结 算有限 责任 公司 独立 提供 。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事项 。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事项 。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未发 生会 计差错 更正 事项 。 7.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 《关 于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 税收问 题的 通知 》 、 财 税[2005]102 号《 关于 股息 红利个 人所 得税 有关 政策 的通知 》 、 财税[2005]107 号《关 于股 息红 利有 关 个 人所得 税政 策的 补充 通知 》 、 财税[2008]1 号 《 关于 企 业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 通 知》 及其 他相 关财 税法 规和实 务操 作, 主要 税项 列示如 下: (1) 以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金 不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征收 营业 税。 (2) 对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得 的收入 , 包括 买卖 股票 、 债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权 的 股息 、 红 利收 入, 债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 入,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22 (3) 对基金取得 的企业债 券利 息收入,由 发行债券 的企 业在向基金 支付利息 时代 扣代缴 20% 的个 人所得税。 对基金取 得的 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 入, 由上市公司 在向基金 派发 股息、红利 时暂减 按 50% 计入个 人应 纳税 所得 额, 依照现 行税 法规 定 即 20% 代扣代 缴个 人所 得税 。 (4) 基金卖 出股 票 按 0.1% 的税 率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 买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 印花税 。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诺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华夏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华夏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长江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Lord, Abbett & Co. LLC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清华控 股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 元 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 佣金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2 月16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管 理 费 2,262,546.72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617,620.09 注: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诺 德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的管 理人 报酬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0.70% 的 年费 率 计 23 提,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 公式 为: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0.70% / 当 年天数 。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2 月16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托 管 费 646,441.90 注: 支付 基金 托管 人华 夏 银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 0.20% 的 年费 率计提 ,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 算公式 为: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20% / 当 年天 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支 付基金 销售机构 的销售服 务费按 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 0.40% 的 年费率 计提, 逐日累 计至每月 月 底,按 月支 付给 诺德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再由 诺德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计算 并 支付给 各基 金销 售机 构 。 其计算 公式 为: 日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 0.40%/ 当 年天数 。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发 生与关 联方 进行 的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 交 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管理 人未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 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诺德双翼分级债券 A 本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其他 关联方 未持 有本 基金 份额 。 诺德双翼分级债券 B 本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其他 关联方 未持 有本 基金 份额 。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24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 2 月 1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华夏银 行 11,329,352.46 179,378.09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华夏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在 承销期 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 项 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发 生其他 需要 说明 的关 联方 交易。 7.4.9 利润分配情况 基金合 同生 效之 日 起 3 年 内,本 基金 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7.4.10 期末(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 通受限证券 7.4.10.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12.1.1 受限证券类别:债 券 证券 代码 证券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股 )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 注 124006 12 绍城投 2012-11-13 - 债券申 购 100.00 100.00 1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 124035 12 沭阳债 2012-12-05 - 债券申 购 100.00 100.00 1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 124041 12宿迁水务 债 2012-12-06 - 债券申 购 100.00 100.00 1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 7.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 牌 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暂时 停牌的 股票 。 7.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 回购 本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未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无 质押 债券 。 7.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基金 从事 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 款余 额 194,999,887.30 元 , 于 2013 年 1 月 4 日至 2013 年 1 月 14 日(先后) 到 期。 该类交 易要 求本 基金 在 回购期内持有的证 券交易 所交易的债券和/ 或在新质 押式回购下转入质 押库的 债券,按证券交易 所规定 的比例 折算 为标 准券 后, 不低于 债券 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25 §8 投资组合报 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408,674,179.60 78.16 其中: 债券 408,674,179.60 78.16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7,000,000.00 5.16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69,194,173.45 13.23 6 其他各 项资 产 18,003,198.10 3.44 7 合计 522,871,551.15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所有 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 末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300298 三诺生 物 29,000.00 0.01 2 002665 首航节 能 15,430.00 0.00


26 3 002661 克明面 业 10,500.00 0.00 4 300323 华灿光 电 10,000.00 0.00 5 002660 茂硕电 源 9,250.00 0.00 6 300300 汉鼎股 份 9,000.00 0.00 7 002679 福建金 森 6,000.00 0.00 注: “ 买入 金额 ”按 买入 成 交金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量 )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 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300298 三诺生 物 33,618.00 0.01 2 002661 克明面 业 17,050.00 0.01 3 002665 首航节 能 14,650.00 0.00 4 300300 汉鼎股 份 11,110.00 0.00 5 002660 茂硕电 源 11,100.00 0.00 6 300323 华灿光 电 9,810.00 0.00 7 002679 福建金 森 6,540.00 0.00 注: “ 卖出 金额 ”按 卖出 成 交金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量 )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的 成本 (成 交) 总额 89,180.00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成 交) 总额 103,878.00 注:" 买入股票成本" 、 “卖 出股票收入” 均按买卖 成 交金额(成交 单价乘以 成 交数量)填列 ,不考 虑相关 交易 费用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19,598,999.50 6.19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379,058,180.10 119.70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0,017,000.00 3.16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 -


27 8 其他 - - 9 合计 408,674,179.60 129.0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22130 11 航民 01 200,000 20,480,000.00 6.47 2 122122 11 精 工债 200,000 20,300,000.00 6.41 3 020051 12 贴债 01 200,000 19,594,000.00 6.19 4 126019 09 长 虹债 217,910 19,367,840.80 6.12 5 112056 11 远 兴债 151,571 15,774,600.25 4.9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所有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不 存在 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查 的, 在报 告 编 制日前 一年 内也 不存 在受 到公开 谴责 、处 罚的 情况 。 8.9.2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内 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 中, 不存 在投资 于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备选 股票 库之 外的 股票。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50,000.00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6,993,393.22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0,759,804.88 5 应收申 购款 -


28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003,198.10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 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转股期 可转 债。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 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的 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诺德 双翼 分级 债券 A 1,281 127,790.04 107,910,148.40 65.92% 55,788,889.41 34.08% 诺德 双翼 分级 债券 B 373 360,793.05 129,494,522.50 96.22% 5,081,283.91 3.78% 合计 1,654 180,335.46 237,404,670.90 79.59% 60,870,173.32 20.41%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比 例 1 北 京 国 际 信 托 有 限 公司 99,047,000.00 75.98% 2 广 东 粤 财 信 托 有 限 公司- 新价 值 2 期 4,483,097.00 3.44% 3 华 宝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单 一 类 资 金 4,322,402.00 3.32%


29 信托 R2007ZX016 4 中 海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新 股 约 定 申 购资金 信托(10) 4,041,124.00 3.10% 5 广 东 粤 财 信 托 有 限 公司- 新价 值 8 号 3,569,600.00 2.74% 6 平 安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新 价 值 成 长 一期 3,467,200.00 2.66% 7 华 宝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单 一 类 资 金 信托 R2007ZX019 3,400,000.00 2.61% 8 山 东 省 国 际 信 托 有 限 公 司 - 新 价 值 4 号集合 信托 2,362,925.00 1.81% 9 金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1,867,000.00 1.43% 10 兴 业 国 际 信 托 有 限 公司- 新价 值 19 期 证 券 投 资 集 合 资 金 信托计 划 1,215,800.00 0.9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公 司所 有从 业 人员持 有本 基金 诺德双 翼分 级 债券 A 998,126.54 0.61% 诺德双 翼分 级 债券 B - - 合计 998,126.54 0.33% 注: 本 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金投 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持有 该只 基金 份额 总量 的数量 区间 为: 50 至 100 万 份( 含) ;该 只基 金 的基金 经理 持有 该只 基金 份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为:0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 动























































































































单 位 : 份 项目 诺德双 翼分 级债 券 A 诺德双 翼分 级债 券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2 年 2 月 16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269,131,056.07 134,575,806.41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3,421,532.27 -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124,942,808.58 -


30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6,089,258.05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63,699,037.81 134,575,806.41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无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 的重 大人事变动 (1 ) 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 管理人 高级 管理 人员 无重 大人事 变动 。


(2 )2012 年 5 月 23 日, 托管人 华夏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在 托管 人网 站披 露了 《华夏 银行 股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资 产 托 管 部 总 经 理 变 更 的 公 告 》 。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审 核 批 准 ( 证 监 许 可[2012]503 号 ) , 聘 任毛 剑鸣先 生为资 产托 管部总 经理, 许明先 生不 再担任 该职务 。 本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 管人 的基金 托管 部门 无其他 重 大人事 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 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本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事项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策略 没有 重大 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情况 本报 告期 内聘 请普 华永 道 中天会 计师 事务 所有 限公 司担任 本基 金 2012 年 度 的基金 审计 机构 。报 告期内 应支 付给 会计 师事 务所的 报酬 人民 币 6 万元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有 限公 司担 任过 本 基 金募集 的验 资机 构, 提供 过相关 服务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 罚等 情况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涉 及托 管业务 机构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未 有受 到稽 查或 处罚 的情 31 形。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 易单 元 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 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数 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中信证 券 1 103,878.00 100.00% 84.97 100.00% - 海通证 券 1 0.00 0.00% 0.00 0.00% - 合计 2 103,878.00 100.00% 84.97 100.00% - 注: "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定 , 基 金管 理人 在比 较了多 家证 券经 营机 构的 财务状 况、 经营 状况、 研究水 平后 ,向 多家 证券 公司租 用了 基金 交易 单元 。 1、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如下 : (1 ) 公司 财务 状况 良好 、 经营行 为稳 健规 范, 内控 制度健 全, 在业 内有 良好 的声誉 ; (2 )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交易设 施满 足基 金进 行证 券交易 的需 要; (3 ) 具有 较强 的研 究能 力 , 能及 时、 全面 、 定 期提 供质量 较高 的宏 观、 行业 、 公司 和证 券市 场研 究报告 ,并 能根 据基 金投 资的特 殊要 求, 提供 专门 的研究 报告 ; 2、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程序 如下 : (1)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上 述标 准考察 后, 确定 选用 交易 单元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2) 基金 管理 人和 被选 中的 证券经 营机 构签 订交 易单 元租用 协议 。 3、报 告期 内租 用证 券公 司 交易单 元的 变更 情况 : 本 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人 根据 工作 需要 ,新 租用如 下基 金专 用交 易席 位: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购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32 中信证 券 225,731,310.10 25.31% 1,440,381,000.00 10.69% - - 海通证 券 666,105,934.29 74.69% 12,031,600,000.00 89.31% - - 合计 891,837,244.39 100.00% 13,471,981,000.00 100.00%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 要信息 无。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