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 顺 长 城 货币 市 场 证 券投 资 基 金2012 年年
度报告摘要
2012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3 年3 月28 日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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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全 部独立董
事签字 同意 ,并 由董 事长 签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 务 所有限公司为 本基金出 具 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 告 ,基金管理人 在
本报告 中对 相关 事项 亦有 详细说 明, 请投 资者 注意 阅读。
本报告 期 自2012 年1 月1 日起 至2012 年12 月 31 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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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景顺长 城货 币
基金主 代码 260102
交易代 码 260102
系列基 金名 称
景顺长 城景 系列 开放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系列其 他子 基金 名称
景 顺 长 城 动 力 平 衡 混 合(260103) 、 景 顺 长 城 优 选 股 票
(26010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3 年 10 月 24 日
基金管 理人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976,578,959.77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景顺长 城货 币 A 景顺长 城货 币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260102 260202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 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42,742,807.70 份 833,836,152.07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货币市 场基 金在 保持 本金 的高流 动性 和安 全性 的前 提下, 获得 高于 基准 的
投资回 报。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 通 过 宏 观 经 济 、 政 策 和 市 场 资 金 供 求 的 综 合 分 析 进 行 短 期 利 率 判
断, 对各 投资 品种 从收 益 率、 流动 性 、 信 用风 险 、 平均剩 余期 限等 方面 进
行综合 价值 比较 ,在 保持 基金资 产高 流动 性的 前提 下构建 组合 。
业绩比 较基 准 税后同 期 7 天存 款利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具有 低风 险和 收益 稳定的 特点 , 投 资目 标是 在保持 本金 的高 流动 性
和安全 性的 前提 下, 获得 高于基 准的 投资 回报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杨皞阳 唐州徽
联系电 话 0755-82370388 010-66594855
电子邮 箱 investor@invescogreatwall.com tgxxpl@bank-of-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888606 95566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659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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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invescogreatwall.com
基金年 度报 告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的办 公场 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费用后 的余额, 本 期利润为本期 已 实现收 益 加上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收 益,由于货 币市场基
金采用 摊余 成本 法核 算 , 因此 ,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为零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和 本期利 润的 金额 相等 。
2、 上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数 字。
3、货 币基 金的 收益 分配 方 式为按 月结 转份 额。
3.2 基 金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收益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景顺长 城货 币 A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3.1.1 期间 数
据和指 标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景顺长 城货 币 A 景顺 长 城货 币B 景顺长 城货 币
A
景顺长 城货 币
B
景顺长 城货 币
A
景顺长 城货
币 B
本期已 实现 收
益
3,045,345.11 11,999,853.03 1,554,686.42 2,184,278.19 1,701,928.85 943,593.98
本期利 润 3,045,345.11 11,999,853.03 1,554,686.42 2,184,278.19 1,701,928.85 943,593.98
本期净 值收 益
率
3.3451% 3.5922% 2.2634% 2.5092% 1.1310% 1.0445%
3.1.2 期末 数
据和指 标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2010 年末
期末基 金资 产
净值
142,742,807.70 833,836,152.07 47,458,026.7
8
356,029,432.
91
90,072,053.3
7
273,170,122
.03
期末基 金份 额
净值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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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三 个月 0.7090% 0.0034% 0.3403% 0.0000% 0.3687% 0.0034%
过去六 个月 1.3418% 0.0037% 0.6811% 0.0000% 0.6607% 0.0037%
过去一 年 3.3451% 0.0037% 1.4178% 0.0002% 1.9273% 0.0035%
过去三 年 6.8791% 0.0049% 4.5209% 0.0007% 2.3582% 0.0042%
过去五 年 11.9158% 0.0052% 10.5330% 0.0025% 1.3828% 0.0027%
自基金 运作
起始日 起至
今
18.5579% 0.0053% 16.0363% 0.0023% 2.5216% 0.0030%
景顺长 城货 币 B
阶段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7697% 0.0034% 0.3403% 0.0000% 0.4294% 0.0034%
过去六 个月 1.4637% 0.0037% 0.6811% 0.0000% 0.7826% 0.0037%
过去一 年 3.5922% 0.0037% 1.4178% 0.0002% 2.1744% 0.0035%
自基金 分级
起至今
7.3002% 0.0048% 3.7873% 0.0002% 3.5129% 0.0046%
注:本 基金 的收 益分 配为 每日分 配, 按月 结转 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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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金 转型以 来基 金累计 净值 收益率 变动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变 动
的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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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经 景顺 长城 恒丰 债券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表 决通 过, 并于2005 年7 月7 日 获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证 监基金 字 2005[121] 号文 核准, 景顺 长城 恒丰 债券 证券投 资基 金 以 2005
年 7 月 14 日 为转 变基 准 日转变 成为 景顺 长城 货币 市场证 券投 资 基 金。 本基 金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起实 行基 金份 额分 级。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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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过 去五 年基 金每年 净值 收益 率 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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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10 年 货币 基金 B 级 净值收 益率 和业 绩基 准收 益率的 实际 计算 期间 是 从 2010 年 4 月 30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 民币 元
景顺长 城货 币 A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2 2,756,841.78 131,740.52 156,762.81 3,045,345.11
2011 1,404,776.78 181,782.46 -31,872.82 1,554,686.42
2010 1,250,540.29 450,853.30 535.26 1,701,928.85
合计 5,412,158.85 764,376.28 125,425.25 6,301,960.38
景顺长 城货 币 B
年度
已按 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2 9,923,852.96 1,636,594.38 439,405.69 11,999,853.03
2011 1,630,962.21 462,551.93 90,764.05 2,184,278.19
2010 569,134.23 130,655.07 243,804.68 943,593.98
合计 12,123,949.40 2,229,801.38 773,974.42 15,127,7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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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景 顺长 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 称 “公 司” 或 “本 公司 ” ) 是经中 国证 监会
证监基 金字 [2003 ]76 号 文批准 设立 的证 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 由 长城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景 顺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开滦 ( 集团) 有限 责任 公司 、 大 连 实德集 团有 限公 司共 同发 起设立 , 并 于 2003
年6 月9 日 获得 开业 批文 , 注 册资 本 1.3 亿 元人 民 币, 目前 , 各 家出 资比 例 分别 为 49% 、49% 、1%、
1%。总 部设 在深 圳, 在北 京、上 海、 广州 设有 分公 司。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旗下 共管 理 19 只开 放式 基金, 包括 管
理景顺长城景 系 列开放 式 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 内需增长开放 式证券投 资 基金、景顺 长城 鼎益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 、景顺长城资 源垄断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 景顺长城新 兴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内需增 长贰号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 长 城精选蓝筹 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公 司治理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景顺长城 能源基建 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顺长城中小 盘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稳 定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景顺长 城大中华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核心竞 争力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 优信增利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 上 证 180 等权 重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ETF) 、景 顺长 城上证 180 等权 重 交
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 资 基金联接基金 、景顺长 城 支柱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其中 景顺长城
景系列开放式 证券投资 基 金下设景顺长 城优选股 票 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 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
金、景 顺长 城动 力平 衡证 券投资 基金 。
本公司 采用 团队 投资 方式 ,即通 过整 个投 资部 门全 体人员 的共 同努 力, 争取 良好投 资业 绩。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毛从容
景 系 列 基 金 基 金
经理 ( 分管 景系 列
基 金 下 设 之 景 顺
长 城 货 币 市 场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景
顺 长 城 动 力 平 衡
证券投资基金 ) ,
2005 年 6 月 1 日 - 12
武 汉大 学经 济学 学士 、
华 中理 工大 学经 济学 硕
士。 曾 任职 于交 通银 行、
长 城证 券金 融研 究所 ,
着 重于 宏观 和债 券市 场
的 研究 ,并 担任 金融 研
究 所 债 券 业 务 小 组 组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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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副 总监 长;2003 年3 月加 入本
公司。
陈嘉平
景 系 列 基 金 基 金
经理 ( 分管 景系 列
基 金 下 设 之 景 顺
长 城 优 选 股 票 证
券投资基金 ) ,景
顺 长 城 核 心 竞 争
力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2012 年 1 月 17 日 - 11
台 湾大 学管 理学 学士 、
商学硕 士,CFA 。 曾 在台
湾 先后 担任 兆丰 金控 兆
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经
济 研究 本部 襄理 、 宝来
证 券投 资信 托股 份有 限
公 司总 经理 室副 理、 德
盛 安联 证券 投资 信托 股
份 有限 公司 投资 管理 部
基 金经 理、 金复 华证 券
投 资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
投 资研 究部 资深 副理 ;
2007 年11 月至2010 年
6 月担 任本 公司 国际 投
资 部 高 级 经 理 职 务 ,
2010 年 12 月 重新 加入
本公司 。
丛林
景 系 列 基 金 基 金
经理 ( 分管 景系 列
基 金 下 设 之 景 顺
长 城 优 选 股 票 证
券投资 基金 )
2012 年 3 月 20 日 - 7
中 国人 民大 学经 济学 学
士 ,英 国布 里斯 托尔 大
学 经济 、金 融与 管理 硕
士 。曾 先后 担任 华西 证
券 研究 所、 安信 证券 资
产 管 理部 研 究员 ;2010
年 6 月 加入 本公 司。
张继荣
景系 列 基 金 基 金
经理 ( 分管 景系 列
基 金 下 设 之 景 顺
长 城 优 选 股 票 证
券投资基金 ) ,投
资副总 监, 景顺 长
城 鼎 益 股 票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LOF )
基金经 理
2009 年 8 月 7 日
2012 年 1 月
16 日
12
东 北大 学工 学学 士、 硕
士, 清 华大 学工 学博 士。
曾 担任 大鹏 证券 行业 分
析师, 融通 基金 研究 员、
研 究策 划部 总监 助理 、
基 金经 理, 银华 基金 投
资 部首 席策 略分 析师 、
基 金 经理 等 职务 ;2009
年 3 月 加入 本公 司。
注:1 、 对 基金 的首 任基 金 经理 , 其 “任 职日 期 ” 按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填写 , “ 离任日 期 ” 为根 据公
司决定 的解 聘日 期 (公 告 前一日 ) ; 对此 后的 非首 任 基金经 理 , “ 任职 日期 ” 指根据 公司 决定 聘任
后的公 告日 期, “离 任日 期 ”指 根据 公司 决定 的解 聘日期 (公 告前 一日 ) ;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 运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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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 资 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 和《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 露管 理办法》等 有关法 律
法规及 各项 实施 准则 、 《 景 顺长城 景系 列开 放式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和其 他有关 法律 法规 的规
定,本着诚实 信用、勤 勉 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 基 金资产,在严 格控制风 险 的基础上, 为基金持
有人谋求最大 利益。本 报 告期内,基金 运作整体 合 法合规,未发 现损害基 金 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基金的 投资 范围 、投 资比 例及投 资组 合符 合有 关法 律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为了进 一步 规范 和完 善本 基金管 理人 ( 以下 简称 “ 本公司 ” ) 投 资和 交易 管理 , 严 格遵 守法 律
法规关于公 平交易的 相关 规定,根据 《中华人 民共 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 公
司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 制 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 ) 》等法律法 规,本
公司制 定了 《景 顺长 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 指引》 , 该 《 指引》 涵盖 了 境内上 市股 票、 债券
的一级市场申 购、二级 市 场交易等投资 管理活动 , 同时对授权、 研究分析 与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的内部控制、 交易指令 的 分配执行、公 平交易监 控 、报告措施及 信息披露 、 利益冲突的 防范和 异
常交易 的监 控等 方面 进行 了全面 规范 。具 体控 制措 施如下 :
1 、授 权、 研究 分析 与投 资 决策的 内部 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 制度,明 确 各投资决策主 体的职责 和 权限划分;建 立客观的 研 究方法,任何 投
资分析和建议 均应有充 分 的事实和数据 支持,避 免 主观臆断,严 禁利用内 幕 信息作为投 资 依据;
确保所有投资 组合平等 地 享有研究成果 ;根据不 同 投资组合的投 资目标、 投 资风格、投 资范围和
投资限制等, 建立不同 投 资组合的投资 主题库和 交 易对手备选库 ,投资组 合 经理在此基 础上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并 独立 进行 投资 决策 。
2 、交 易执 行的 内部 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 中交易制 度 ,将投资管理 职能和交 易 执行职能相隔 离;建立 公 平的交易分配 机
制, 确 保各 投资 组合 享有 公平的 交易 执行 机会 。 同 时严格 控制 不同 投资 组合 之间的 同日 反向 交易 ,
严格禁 止可 能导 致不 公平 交易和 利益 输送 的同 日反 向交易 。
3 、交 易指 令分 配的 控制
所有投 资对 象的 投资 指令 必须经 由交 易管 理部 总监 或其授 权人 审核 后分 配至 交易员 执行 。
交易员对于接 收到的交 易 指令依照时间 优先、价 格 优先的顺序执 行。在执 行 多个投资组合 在
同一时点就同 一证券下 达 的相同方向的 投资指令 时 ,需根据价格 优先、比 例 分配的原则 ,经过公
平性审 核, 公平 对待 多个 不同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指令 。
4 、公 平交 易监 控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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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建立异 常交易行 为 日常监控和分 析评估制 度 。交易管理部 负责异常 交 易的日常实时 监
控,风险管理 与绩效评 估 岗于每季度和 每年度对 公 司管理的不同 投资组合 的 整体收益率 差异、分
投资类别(股 票、债券 ) 的收益率差异 进行分析 , 对连续四个季 度期 间内 、 不同时间窗 内(如 1
日内 、3 日、5 日内 ) 公 司 管理的 不同 投资 组合 的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对不 同投 资组 合
临近交易日的 反向交易 的 交易价差进行 分析。相 关 投资组合经理 应对异常 交 易情况进行 合理性解
释, 由 投资 组合 经理、 督 察长、 总经 理签 署后, 妥 善保存 分析 报告 备查 。 如 果在上 述分 析期 间内 ,
公司管理的所 有投资组 合 同向交易价差 出现异常 情 况,应重新核 查公司投 资 决策和交易 执行环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在 问 题完善公平交 易制度, 并 在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的 监 察稽核季度 报告和年
度报告 中对 此做 专项 说明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 基金管 理 人严格执行《 证券投资 基 金管理公司公 平交易制 度 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 》 ,完 善相应制 度 及流程,通 过系统和 人工 等各种方式 在各业务 环节 严格控制交 易公平 执
行,公平对待 旗下管理 的 所有投资组合 。本报告 期 内本基金管理 人根据《 证 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 》及《景 顺长 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 平 交易指引》对 本年
度同向 交易 价差 进行 了专 项分析 ,未 发现 异常 交易 情况。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内 未发 现异常 交易 行为 。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管理的所有 投资组合 参 与的交易所公 开竞价同 日 反 向交易成交 较
少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 券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交 易 共有 3 次, 均为ETF 基金 因被动 跟踪 标的 指数
与其他 组合 发生 的反 向交 易。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对于2012 年的 债券 市场 与 股票市 场来 说, 上半 年宏 观经济 持续 下行 , 央 行两 次下调 存款 准备
金率及存贷款 基准利率 , 债券市场在基 本面与政 策 面的配合下表 现突出; 进 入下半年, 随着宏观
政策效 果的 逐步 显现 ,尤 其在政 府主 导的 基建 投资 快速增 长的 带动 下, 宏观 经济 在 3 季 度达 到 全
年最低点后逐 步企稳回 升 ,同时通胀也 在见到低 位 后开始逐 步上 升,导致 下 半年债券收 益率开始
显著上 行 。 进 入4 季度 末 , 在 经济 企稳 回升 并对 改 革政策 的良 好预 期下 , 市 场风险 偏好 上升 明显 ,
股票市 场从 低位 反弹 显著 。
本基金 加大 了短 融和 银行 存款的 配置 比例 ,同 时保 持组合 流动 性。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4 页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2012 年 度, 景顺 货币 A 份 额净值 收益 率为 3.3451% ,高于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1.9273%;景
顺货 币B 份 额净 值收 益率 为 3.5922% ,高 于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2.1744%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宏观经 济 在 2012 年 4 季度 已开始 企稳 回升 。我 们预 计 2013 年经 济将 延续 企稳 弱复苏 势头 :
首先,随着地 产销售回 暖 ,将带动建设 活动温和 复 苏;其次,中 央政府换 届 之后,将会 加大力度
推进城镇化建 设;第三 , 企业的去库存 基本结束 ; 第四,全球经 济增长前 景 仍然很弱、 但总体趋
向平稳 , 净 出口 在2013 年 不再对 经济 增长 形成 拖累 。 同时 我们 不认 为政 府会 推出大 规模 的刺 激政
策,仍以结构 性调整的 政 策为主;在经 济继续复 苏 的背景下,通 胀走势存 在 不确定性。 从国外环
境看 , 美 国经 济继 续弱 复苏 的格局 , 同时 欧洲 整体 经济 可能继 续受 到欧 债危 机的 拖累 , 但 预计 2013
年相 比2012 年 有一 定幅 度 的改善 。 基 于此 , 我 们将 密 切跟踪 相关 数据 并及 时对 本基金 的组 合进 行
灵活调 整。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1 、有 关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 及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 估值小组 对 基金财产的估 值方法及 估 值程序作决策 ,基金估 值 小组在遵守法 律
法规的前提下 ,通过参 考 行业协会的估 值意见及 独 立第三方机构 估值数据 等 方式,谨慎 合理地制
定高效 可行 的估 值方 法, 以求公 平对 待投 资者 。
估值小组成员 包括公司 投 资部、交易管 理部、基 金 事务部、法律 、监察稽 核 部、风险控制 岗
等相关 人员 。
基金日 常估 值由 基金 管理 人同基 金托 管人 一同 进行 。 基金份 额净 值由 基金 管理 人完成 估值 后,
将估值结果以 书面形式 或 双方认可的其 他方式报 给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 人 按基金合同 规定的估
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 行 复核,基金托 管人复核 无 误后返回给基 金管理人 , 由基金管理 人对外公
布。月 末、 年中 和年 末估 值复核 与基 金会 计账 目的 核对同 时进 行。
当发生了影响 估值方法 和 程序的有效性 及适用性 的 情况时,通过 会议方式 启 动估值小组的 运
作。对长期停 牌股票等 没 有市价的投资 品种,由 投 资部人员凭借 其丰富的 专 业技能和对 市场产品
的长期深入的 跟踪研究 , 综合宏观经济 、行业发 展 及个股状况等 各方面因 素 ,从价值投 资的角度
进行理 论分析 ,并根据 分 析的结果向基 金估值小 组 提出有关估值 方法或估 值 模型的建议 。风险控
制人员根据投 资部提出 的 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 行 计算及验证, 并根据计 算 和验证的结 果与投资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4 页
部共同确定估 值方法并 提 交估值小组。 估值小组 共 同讨论通过后 ,基金事 务 部基金会计 根据估值
小组确认的估 值方法对 各 基金进行估值 核算并与 基 金托管行核对 。法律、 监 察稽核部相 关人员负
责监察执行估 值政策及 程 序的合规性, 控制执行 中 可能发生的风 险,并对 有 关信息披露 文件进行
合规性 审查 。
基金估值小组 核心成员 均 具有五年以上 证券、基 金 行业工作经验 ,具备专 业 胜任能力和相 关
从业资 格, 精通 各自 领域 的理论 知识 ,熟 悉政 策法 规,并 具有 丰富 的实 践经 验。
2 、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定 估 值的程 度
基金经理在需 要时出席 估 值小组会议, 凭借其丰 富 的专业技能和 对市场产 品 的长期深入的 跟
踪研究 , 向估 值小 组提 出 估值建 议 。 估 值小 组将 充 分考虑 基金 经理 的意 见和 建议 , 确 定估 值方 法。
3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 存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估值小组秉承 基金持有 人 利益至上的宗 旨,在估 值 方法的选择上 力求客观 、 公允,在数据 的
采集方 面力 求公 开、 获取 方便、 操作 性强 、不 易操 纵。
本基金 参与 估值 流程 的各 方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的 利益冲 突。
4 、已 签 约 的任 何定 价服 务 的性质 与程 度
本基金 管理 人尚 未与 定价 服务机 构签 署任 何协 议。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根据相 关法 律法 规及 本基 金合同 约定 ,本 报告 期内 本基金 的收 益分 配方 式为 按月结 转份 额。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 期内 , 中国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 以下 称 “本 托管人 ” ) 在 景顺 长城 货币 市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以 下称 “本 基金” ) 的 托管过 程中 , 严 格遵 守 《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及 其他 有关法 律法 规、 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的有关 规 定,不存在损 害基金份 额 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完 全 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应
尽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根 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
的规定,对本 基金管理 人 的投资运作进 行了必要 的 监督,对基金 资产净值 的 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 算以及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地复核,未 发现本基 金 管理人存在 损害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4 页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 净 值收益表现、 收益分配 情 况、财务会计 报告(注 : 财务会计报告 中
的 “ 金融 工具 风险 及管 理 ” 部 分未 在托 管人 复核 范围 内) 、 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数据 真实 、 准 确和 完整 。
§6 审计报 告
本报告期内, 普华永道 中 天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 司 对本基金出具 了无保留 意 见的审计报告 ,
投资者 可通 过年 度报 告正 文查看 审计 报告 全文 。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景顺 长城 货币 市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2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97,066,178.93 188,800,726.07
结算备 付金
- 4,731,818.18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40,101,767.52 49,978,114.26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40,101,767.52 49,978,114.26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547,381,951.07 169,210,441.3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3,257,650.76 1,173,394.76
应收股 利
- -
应收 申 购款
375,003.38 232,369.85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988,182,551.66 414,126,864.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 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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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9,957,524.97 10,000,000.00
应付赎 回款
248,831.49 8,632.17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58,744.52 55,166.70
应付托 管费
48,104.38 16,717.19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32,838.63 11,566.78
应付交 易费 用
10,556.40 1,302.30
应交税 费
59,200.00 59,200.00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993,858.63 397,690.13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93,932.87 89,129.48
负债合 计
11,603,591.89 10,639,404.7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976,578,959.77 403,487,459.69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976,578,959.77 403,487,459.69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988,182,551.66 414,126,864.44
注:报 告截 止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976,578,959.77 份 。其 中A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142,742,807.70 份;B 类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000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833,836,152.07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景顺 长城 货币 市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7,537,377.47 4,805,359.02
1.利息 收入
16,881,491.20 4,480,672.50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1,414,532.67 256,255.90
债券利 息收 入
2,014,902.40 2,195,411.60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3,452,056.13 2,029,005.00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655,886.27 324,686.52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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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655,886.27 324,686.52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 填列 )
- -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减: 二、费用
2,492,179.33 1,066,394.41
1.管 理人 报酬
1,455,774.96 514,328.07
2.托 管费
441,143.83 155,856.93
3.销 售服 务费
291,124.45 186,623.84
4.交 易费 用
- -
5.利 息支 出
63,001.42 17,978.02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63,001.42 17,978.02
6.其 他费 用
241,134.67 191,607.55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15,045,198.14 3,738,964.61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15,045,198.14 3,738,964.61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景顺 长城 货币 市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403,487,459.69 - 403,487,459.69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利
润)
- 15,045,198.14 15,045,198.14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573,091,500.08 - 573,091,500.08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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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3,246,880,633.03 - 3,246,880,633.03
2. 基金 赎回 款 -2,673,789,132.95 - -2,673,789,132.95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15,045,198.14 -15,045,198.14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976,578,959.77 - 976,578,959.7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363,242,175.40 - 363,242,175.40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利
润)
- 3,738,964.61 3,738,964.61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40,245,284.29 - 40,245,284.29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581,478,453.72 - 1,581,478,453.72
2. 基金 赎回 款 -1,541,233,169.43 - -1,541,233,169.43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3,738,964.61 -3,738,964.61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403,487,459.69 - 403,487,459.69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 告7.1 至7.4 财 务报 表由下 列负 责人 签署 :
______ 许义 明______
______ 吴 建军______
____ 邵媛 媛____
基金管 理公 司负 责人
主管 会计 工作 负责 人
会计 机构 负责 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景顺长城景系 列开放式 证 券投资基 金(以 下简称 “ 本 系列基金 ”) 经中国证 券监 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证监 基金 字[2003] 第 96 号 《关 于同 意景 顺长 城景 系 列开放 式证 券投 资
基金设立的批 复》核准 , 由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依照《证 券投资基 金 管理暂行办 法》及其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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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 则、 《开 放式 证券 投 资基金 试点 办法 》 等有 关 规定和 《 景顺 长城 景系 列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契 约》(后 更名 为《 景 顺长城 景系 列开 放式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发 起 ,并 于 2003 年 10
月24 日募 集成 立 。 本 系列 基金为 契约 型开 放式 , 存 续期限 不定 , 目前 下设 三 个子基 金 , 分 别为 景
顺长城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 资 基金(2005 年7 月 15 日 前 原为景 顺长 城恒 丰债 券证 券投资 基金 , 以 下简
称“ 本 基金 ”) 、 景 顺长 城 优选股 票证 券投 资基 金和 景顺长 城动 力平 衡证 券投 资基金 。 本 系列 基金
首次设 立募 集不 包括 认购 资金利 息共 募集 人民 币1,835,000,215.28 元, 其中 包括景 顺长 城恒 丰债
券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 473,468,816.63 元 、 景 顺 长 城 优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人 民 币
820,829,988.03 元 和景 顺 长城动 力平 衡证 券投 资基 金人民 币 540,701,410.62 元 ,业 经普 华永 道
中天会 计师 事务 所有 限公 司普 华 永道 中天 验字(2003) 第 144 号 验资 报告 予以 验 证。本 系列 基金 设
立募集期内认 购资金产生 的银行利息人 民币 782,418.90 元在 基金募集期 结束 时计入投资者 认购
账户, 折合 成 782,418.90 份基金 份额 ,其 中景 顺长 城恒丰 债券 证券 投资 基金 258,742.20 份基 金
份额、 景顺 长城 优选 股票 证 券投资 基 金 262,508.27 份 基金份 额和 景顺 长城 动力 平衡证 券投 资基 金
261,168.43 份 基金 份额 , 归投资 者所 有。
根据基 金管 理 人 2005 年 7 月 12 日 发布 的《 关于 景顺 长城恒 丰债 券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份额 持
有人大会表决 结果的公 告 》(以下简称“ 公告”) , 景顺长城恒丰 债 券证券 投 资基金的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 会 于 2005 年 6 月 13 日 表决 通过 了《 关于 景 顺长城 恒丰 债券 证券 投资 基金转 变为 景顺 长城
货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议案》 ,并 于 2005 年 7 月 7 日获 得了 中国 证监 会 证监基 金字[2005]121
号 《 关于 核准 景顺 长城 恒 丰债券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的批 复》 。 根据 《 关于 景顺
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转变为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的有关规定,确定
2005 年 7 月 14 日为 景顺 长城恒 丰债 券证 券投 资基 金的基 金转 变基 准日 ,景 顺长城 恒丰 债券 证 券
投资基 金 需 在此 之前 调整 资产结 构使 之满 足景 顺长 城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要求 。
经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有 限公 司审 计( 普华 永 道中天 审字(2005) 第1720 号审计 报告),
截至2005 年7 月14 日止 , 景顺 长城 恒丰 债券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净 值 81,561,919.51 元 , 于2005
年 7 月 15 日 按照 本基 金固 定交易 单位 面 值 1.00 元转 变为本 基金 的基 金净 值和 基金份 额。 景顺 长
城恒丰债券证 券投资基 金 相关的资产和 负债根据 公 告中规定的转 变会计处 理 方法以直接 结转和非
直接结转的方 法分别转 变 为本基金的资 产和负债 。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 景 顺长城基 金 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 托管 人为 中国 银行股 份 有 限公 司。
根据《景顺长 城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关于 景顺长城 景 系列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 下设的货币市 场
证券投 资基 金实 施基 金份 额分级 和变 更业 绩比 较基 准并修 改相 关基 金合 同的 公告》 , 自 2010 年 4
月30 日起, 本基 金将 基金 份额分 为 A 级和 B 级 , 不 同 级别的 基金 份额 适用 不同 费率的 销售 服务 费。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4 页
投资者 基金 账户 所持 有份 额数量 高于 500 万份(含) 时,账 户内 所有 基金 份额 归为 B 级, 否则 归 为
A 级。基金份 额分级后 , 在基金存续期 内的任何 一 个开放日,注 册登记机 构 根据上述分 级原则对
投资者 基金 账户 所持 有份 额的份 额 级 别进 行判 断和 处理。
根据《货币市 场基金管 理 暂行规定》和 《景顺长 城 景系列开放式 证券投资 基 金基金合同》 的
有关规 定,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为 现金 ,一 年以 内的 银行定 期存 款、 大额 存单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
以内的债券, 期限在一 年 以内的债券回 购,期限 在 一年以内的中 央银行票 据 以及中国证 监会、中
国人民银行认 可的其他 具 有良好流动性 的货币市 场 工具。本基金 的原业绩 比 较基准为: 税后一年
期定期存款利 率,根据 《 景顺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 公 司关于景顺长 城景系列 开 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下
设的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实施 基金 份额 分级 和变 更业绩 比较 基准 并修 改相 关基 金 合同 的公 告》 ,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 自2010 年4 月30 日起 变更 为:税 后同 期 7 天存 款利 率。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景 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于2013 年3 月26 日批 准报 出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2 月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 会计 准则 、 其 后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 南、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 及其他 相关 规定(以下
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 中国证 监会 颁布 的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年度报 告>》 、中国 证 券 投资基金 业协会颁 布的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 核算 业务指引》 、 《 景顺长
城景系 列开放 式证券投 资 基金基金合同 》和中国 证 监会发布的有 关规定及 允 许的基金行 业实务操
作编制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2012 年 度财 务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2 年 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2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无。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无。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4 页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4]78 号《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财 税[2008]1 号《关 于企 业所 得税
若干优 惠政 策的 通知 》及 其他相 关财 税法 规和 实务 操作, 主要 税项 列示 如下 :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不 征收 营业 税。
(2) 对基金 从证券市 场中 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 债 券的差价收入 ,债券的 利 息收入及其他 收
入,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 对基金 取得的企业 债 券利息收入, 由发行债 券 的企业在向基 金 支付利息 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长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长城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景顺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大连实 德集 团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开滦( 集团) 有限 责任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债 券回 购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1 月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1年1月1 日至2011 年12 月31日
回购 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长城证券 2,474,100,000.00 100.00% 6,500,800,000.00 100.00%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4 页
7.4.8.1.2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 本期 和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未 发生 关联 方佣 金支 出。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1 年1 月1 日至 2011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455,774.96 514,328.07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117,956.77 88,483.75
注:支付基金 管理人景 顺 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的 管理人报酬按 前一日基 金 资产净值 0.33%的年
费率计 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 算公式 为: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X0.33%/ 当年 天数。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1 年1 月1 日至 2011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441,143.83 155,856.93
注: 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0.1% 的 年费 率 计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 算公式 为: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X0.1%/ 当年 天数 。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 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景顺长 城货 币A 景顺长 城货 币B 合计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82,421.56 31,559.28 113,980.84
中国银 行 29,491.35 292.64 29,783.99
长城证 券 3,809.27 163.94 3,973.21
合计 115,722.18 32,015.86 147,738.04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4 页
各关联 方名 称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景顺长 城货 币A 景顺长 城货 币B 合计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3,816.24 6,395.72 30,211.96
中国银 行 30,271.00 682.79 30,953.79
长城证 券 5,681.83 17.23 5,699.06
合计 59,769.07 7,095.74 66,864.81
注:支付基金 销售机构 的 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对 应 级别基金资产 净值的约 定 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 付 给景 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再由景 顺长城基 金 管理有限公 司计算并
支付给 各基 金销 售机 构。A 级基金 份额 和 B 级基 金 份额约 定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分 别为 0.25% 和
0.01% 。其 计算 公式 为:
日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对 应级别 基金 资产 净 值X 对 应级别 约定 年费 率/ 当年 天 数。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2 年1 月 1 日至 2012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行 - 40,563,613.98 - - 98,830,000.00 10,838.13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1 年1 月 1 日至 2011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行 19,389,956.61 19,397,284.26 - - 157,130,000.00 17,702.66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基金 管理 人于 本期 和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 未运 用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景顺 长城 货币 A
份额单 位: 份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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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长城证券 - - - -
景 顺长 城 货币 B
份 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长城证券 - - 50,000,000.00 14.04%
注:分级基金 的其他关 联 方持有份额占 总份额比 例 的计算中,对 下属分级 基 金,比例的 分母采用
各自级 别的 份额 。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中国银行- 活期 47,066,178.93 105,524.85 18,800,726.07 94,352.01
中国银行- 定期 30,000,000.00 187,622.18 - -
注:本基金的 活期银行 存 款由基金托管 人中国银 行 保管,活期存 款部分按 银 行同业利率 计息 。存
入中国 银行 的 定 期存 款按 协议利 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期 和上 年度 可比 期间在 承销 期内 未参 与关 联方承 销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 2012 年 12 月31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无因 认购 新发/增 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 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期 末无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的股 票。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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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期末 ,本 基金 未从 事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无质 押债 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期末 ,本 基金 未从 事证券 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无质 押债 券。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 允价 值
(a)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b)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 融工具
(i)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的方 法
根据在 公允 价值 计量 中对 计量整 体具 有重 大意 义的 最低层 级的 输入 值, 公允 价 值层级 可分 为 :
第一层 级: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未 经调 整)的报 价。
第二层级:直 接(比如取 自 价格)或间接(比 如根据价 格推算的)可观 察到的、 除 第一层级中 的
市场报 价以 外的 资产 或负 债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级: 以可 观察 到的 市 场数据 以外 的变 量为 基础 确定的 资产 或负 债的 输入 值(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ii) 各层级 金 融工 具公 允 价值
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的 金融 工具 中属 于第 二层级 的余 额 为
140,101,767.52 元, 无属 于 第一 、 三 层级 的余 额(2011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 层 级 49,978,114.26
元,无 第一 、 三 层级)。
(iii)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级间的重 大变 动
本基金本期及 上年度可 比 期间持有的以 公允价值 计 量的金融工具 的公允价 值 所属层级未发 生
重大变 动 。
(iv) 第三 层级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产负 债表 日本 基金 无需 要说明 的其 他重 要事 项。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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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 益投 资 140,101,767.52 14.18
其中: 债券 140,101,767.52 14.18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547,381,951.07 55.39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返 售 金融 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47,066,178.93 4.76
货币市 场工 具 250,000,000.00 25.30
4 其他各项 资产 3,632,654.14 0.37
5 合计 988,182,551.66 100.00
注: 货币 市场 工具 均为 定 期存款 。
8.2 债 券回 购融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0.42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报告期内 债券回购 融 资余额占基金 资产净值 的 比例为报告期 内每个交 易 日融资余额 占资产净
值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货 币市 场基 金债券 正回 购的 资金 余额 未超过 资产 净值 的 20 %。
8.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8.3.1 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基 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30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80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16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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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80 天情况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货币 基金 投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未 超过 180 天。
8.3.2 期 末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分 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86.47 1.02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4.11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4 90 天( 含) —180 天 3.07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5 180 天( 含) —397 天 (含 ) 7.17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合计 100.82 1.02
8.4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9,988,317.80 2.0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9,988,317.80 2.05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 券 120,113,449.72 12.30
6 中期票 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140,101,767.52 14.35
9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397 天 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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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期 末按 摊余成 本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十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041251015 12 铁道 CP001 300,000 30,029,145.50 3.07
2 011203007 12 中 石化 SCP007 300,000 29,962,523.23 3.07
3 041259007 12 电 信集 CP002 200,000 20,056,711.75 2.05
4 041253056 12 电网 CP004 200,000 20,031,720.93 2.05
5 041255004 12 电 信集 CP001 100,000 10,032,339.07 1.03
6 030201 03 国开 01 100,000 10,006,553.97 1.02
7 041254038 12 电网 CP001 100,000 10,001,009.24 1.02
8 120228 12 国开 28 100,000 9,981,763.83 1.02
8.6 “ 影子 定价” 与“ 摊余成 本法 ”确定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742%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276%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238%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8.1
本基 金采 用摊 余成 本法 计 价, 即 计价 对象 以买 入成 本列示 , 按 票面 利率 或协 议利率 并考 虑其
买入时的溢价 和折价, 在 其剩余存续期 内摊销, 每 日计提损益。 本基金采 用 固定份额净 值,基金
账面份 额净 值 为1.0000 元。
8.8.2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持 有剩余 期限 小于 397 天但 剩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也不存 在该 类浮 动利 率债 券的摊 余成 本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20% 的情 况。
8.8.3
本报告 期内 未出 现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 行主 体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 查或 者在报 告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 情 况。
8.8.4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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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3,257,650.76
4 应收申 购款 375,003.38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3,632,654.14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景顺长 城
货币A
9,544 14,956.29 49,096,553.01 34.40% 93,646,254.69 65.60%
景顺长 城
货币B
27 30,882,820.45 799,835,713.70 95.92% 34,000,438.37 4.08%
合计 9,571 102,035.21 848,932,266.71 86.93% 127,646,693.06 13.07%
注: 分级 基金 机构/ 个人 投 资者持 有份 额占 总份 额比 例的计 算中 , 对下 属分 级 基金 , 比 例的 分母 采
用各自级别的 份额,对 合 计数,比例的 分母采用 下 属分级基金份 额的合计 数 (即期末基 金份额总
额) 。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公 司所 有从 业
人员持 有本 基金
景顺长 城货 币A 210,000.00 0.15%
景顺长 城货 币B - -
合计
210,000.00 0.02%
注:1. 本期 末基 金管 理人 的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 资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 未持 有本基 金。
2.本期 末本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未持 有本 基金 。
3. 分 级基 金管理 人 的从 业 人员持有 基金 占 基金 总份 额比例 的计 算 中 , 对 下属 分级基 金, 比例 的分
母采用各自级 别的份额 , 对合计数,比 例的分母 采 用下属分级基 金份额的 合 计数(即期 末基金份
额总额 ) 。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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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景顺长 城货 币 A 景顺长 城货 币 B
基金运 作起 始日 (2005 年 7 月 15 日) 基金
份额总 额
81,561,919.51 -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47,458,026.78 356,029,432.91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849,157,195.95 2,397,723,437.08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753,872,415.03 1,919,916,717.92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42,742,807.70 833,836,152.07
注:申 购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及 分级 份额 调增 份额 ;赎回 含转 换出 及分 级份 额调减 份额 。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在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召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于 2012 年 1 月 6 日 发布 公告 , 经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会审 议通
过,同 意蔡 宝美 女士 辞去 本公司 副总 经理 一职 。
2 、本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2 年 4 月 27 日 发布 公告 , 经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并经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证监 许可 【2012 】520 号文 核准 ,聘 任邓 体顺先 生担 任本 公
司副总 经理 。
3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于 2012 年 11 月 13 日发 布公 告 , 经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同意 Patrick Song Liu ( 刘颂)辞 去本 公司 副 总经理 一职 。有 关公 告刊 登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海证 券报 、证 券时 报及 基金管 理人 网站 上。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无 重大人 事变 动。2013 年 3 月 17 日, 根 据
国家金 融 工 作需 要 , 肖 钢 先生辞 去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董事 长职 务 。 中 国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已
于2013 年3 月17 日 公告 上述事 项。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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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在本报 告期 内, 无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重 大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在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投 资策略 未发 生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聘请 的普 华永 道中 天会计 师事 务所 有限 公司 已经连 续 10 年 为本 基金 提 供审计 服务 , 本
年度应 支付 给会 计师 事务 所的报 酬为 人民 币 50,000.00 元。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 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 金管理 人及其高级 管理人 员、托 管人托管业 务部门 及其高 级管理人员 未受
到监管 部门 的任 何稽 查和 处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长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2 - - - - 未变更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浙商证券有限 1 - - - - 未变更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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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公司
注:1. 基金 专用 交易 单元 的选择 标准 和程 序如 下:
1)选 择标 准
a、资 金实 力雄 厚, 信誉 良 好;
b、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c、经 营行 为规 范, 最 近 两 年未因 重大 违规 行为 受到 监管机 关的 处罚 ;
d、内 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并 能满足 本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e、该 证券 经营 机构 具有 较 强的研 究能 力, 有固 定的 研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 员,能 及时 、全 面、
定期向基金管 理人提供 高 质量的咨询服 务,包括 宏 观经济报告、 行业报告 、 市场走向分 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 及其他专 门 报告以及全面 的信息服 务 。并能根据 基 金管理人 的 特定要求, 提供专门
研究报 告。
2)选 择程 序
基金管理人根 据以上标 准 进行考察后, 确定证券 经 营机构的选择 。基金管 理 人与被选择 的证券经
营机构 签订 协议 。
2.本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在中 国银行 的所 有基 金公 用深 圳交易 单元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 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长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2,474,100,000.00 100.00%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 - - - - - 景顺长城货币 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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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浙商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11.8 偏 离度 绝对值 超过 0.5%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发生 偏离度 绝对 值超 过0.5% 的 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