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金 通 用 国鑫 灵 活 配 置混 合 型 发 起式 证 券
投资基金 2012 年 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2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金通用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3 年3 月27 日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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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3 年 3 月 25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中的财 务资料已 经 审计, 安永华 明会计师 事 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为 本基金出具了 无
保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
本报告 期 自2012 年8 月28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至 2012 年12 月31 日止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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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名 称 国金通 用国 鑫灵 活配 置混 合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国金通 用国 鑫发 起
基金主 代码 762001
前端交 易代 码 -
后端交 易代 码 -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8 月28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金通 用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10,175,572.03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
上市日 期 -
注:本 基金 为发 起式 基金 。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 基 金通 过合 理的 资产 配置 和 积极 的证 券选 择, 追求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实现资 本的 长期 稳健 回报 。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将 根据 对宏 观经 济周 期 和市 场运 行阶 段的 判断
来 确 定投 资组 合中 各大 类资 产 的权 重。 在权 益类 资产
投 资 方面 ,本 基金 将综 合运 用 定量 分析 和定 性分 析手
段 , 精选 出具 有内 在价 值和 成 长潜 力的 股票 来构 建股
票 投 资组 合。 在固 定收 益类 资 产投 资方 面, 本基 金会
深 入 研究 分析 宏观 经济 和利 率 趋势 ,选 择流 动性 好,
到 期 收 益 率 与 信 用 质 量 相 对 较 高 的 债 券 品 种 进 行 投
资。
业绩比 较基 准 60%× 沪深300 指 数收 益率 +40%× 上证 国债 指数 收益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为 混合 型基 金, 其预 期 收益 及预 期风 险水 平高
于 债 券型 基金 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 于股 票型 基金 ,属
于中高 预期 收益 和预 期风 险水平 的投 资品 种。
注:本 基金 为发 起式 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金通 用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龚怡 石立平
联系电 话 010-88005801 010-63639180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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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 箱 gongyi@gfund.com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0-2000-18 95595
传真 010-88005666 010-63639132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怀柔 区府 前街 三号
楼 3-6
北京市 西城 区太 平桥 大 街25
号、甲 25 号中 国光 大中 心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武 定侯 街 2
号泰康 国际 大 厦 20 层
北京市 西城 区太 平桥 大 街25
号、甲 25 号中 国光 大中 心
邮政编 码 100033 100033
法定代 表人 尹庆军 唐双宁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本基金 选定 的信 息披 露报 纸名称 《中国 证券 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 券时 报》 、 《证
券日报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g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2 年8 月28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2 年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212,414.21
本期利 润 2,828,628.32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210
本期加 权平 均净 值利 润率 2.09%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2.43%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2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1,088,407.97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099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12,858,182.22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243
3.1.3 累计 期末 指标 2012 年末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2.43%
注:1. 本期已 实现收益 指 基金本期利息 收入、投 资 收益、其他收 入(不含 公 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的 计 算方法:如果 期末未分 配 利润的未实现 部分为正 数 ,则期末可 供分配利
润的金额为期 末未分配 利 润的已实现部 分;如果 期 末未分配利润 的未实现 部 分为负数, 则期末可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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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分配 利润 的金 额为 期末 未分配 利润 (已 实现 部分 相抵未 实现 部分 ) 。
3.所述基金业 绩指标不 包 括持有人认购 或交易基 金 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 后 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
所列数 字。
4.本基 金合 同 自2012 年8 月28 日起 生效 ,至2012 年12 月 31 日未 满一 年。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29% 0.12% 6.33% 0.77% -4.04% -0.65%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43% 0.11% 8.36% 0.96% -5.93% -0.85%
注: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沪 深300 指数 收益 率 ×60 %+ 上 证国 债指 数收 益率 × 40%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 、图 示日 期为2012 年8 月28 日至2012 年 12 月31 日。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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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2 年8 月28 日 ,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至 报告 期期 末, 本基 金运 作时 间
未满一 年。
3、 按 基金 合同 或招 募说 明 书的约 定 , 本 基金 自合 同 生效日 起6 个月 内为 建仓 期, 截止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仍 处于 建仓 期。
3.2.3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
较
注:1 、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2 年8 月28 日 ,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报 告 期期末 , 本基 金运 作
时间未 满一 年。
2、 按 基金 合同 或招 募说 明 书的约 定 , 本 基金 自合 同 生效日 起6 个月 内为 建仓 期, 截止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仍 处于 建仓 期。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注:本 基金 自2012 年8 月28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2012 年12 月 31 日 止 无利润 分配 情况 。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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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国金通 用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 证监 许可[2011]1661 号) 批准 , 于
2011 年11 月2 日成 立, 总 部设在 北京 。 2012 年9 月 公司的 注册 资本 由 1.6 亿 元人民 币增 加 至 2.8
亿元人民币。 公司股东 为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 地产经营 管 理公司、广 东宝丽华
新能源 股份 有限 公司 、中 国通用 技术 (集 团) 控股 有限责 任公 司, 四家 企业 共同出 资 2.8 亿元人
民币, 出资 比例 分别 为 49% 、19.5% 、19.5% 和 12% 。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国金通 用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共 管理 一只 开放 式基金 —— 国金 通用 国鑫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吴强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投 资 研 究
部 副 总 经
理
2012 年 8 月
28 日
- 13
吴强先
生 ,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学 士 、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硕 士 。
历 任 上 海
创 达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研 究 员 、
上 海 高 维
化 学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 嘉 新
水 泥 ( 中
国 )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部 经 理 、
国 金 通 用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行 业 分 析
师 、 投 资
研 究 部 副
总经理 。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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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任职日 期和离任 日 期一般情况下 指公司作 出 决定之日;若 该基金经 理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
即任职 ,则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2.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 在本报告 期 内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 资
基金法》 、 《证 券投资基 金 运作管理办 法》 、 《国金 通 用国鑫灵活 配置混合 型发 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基
金合同 》 和其 他有 关法 律 法规的 规定 , 本着 诚实 信 用、 勤 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在严
格控制风险 的基础上, 为基 金份额持有 人谋求利 益,无 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 利益 的行为。本 基金无
违法、 违规 行为 。本 基金 投资组 合符 合有 关法 规及 基金合 同的 约定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执 行了 《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 和 《 国
金通用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公平交易管理 办法》的 规 定,通过制度 、流程和 系 统等方式在 各业务环
节严格控制交 易公平执 行 。鉴于报告期 内,本基 金 管理人旗下仅 管理有一 只 产品,无非 公平交易
现象。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建 立了 对异 常交易 的控 制制 度, 报告 期内未 发现 本基 金存 在异 常交易 行为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2 年, 受地 产调 控、 投 资放缓 和进 出口 大幅 回落 的影响 , 国 内宏 观经 济低 位运行 。 全 年 经
济增速 较上 年回 落 1.5 个 百分点 , 触及 近13 年的 低 点; 固定 资产 投资 增速 底 部企稳 ; 房地 产投 资
增速全 年较 上年 回 落 11.7 个百分 点 ; 受 全球 经济 放 缓影响 , 进出 口增 速也 大 幅回落 。 由于 总需 求
不足、 产能 过剩 ,2012 年 通胀水 平维 持低 位, 工业 品价格 同比 持续 为负 , 企 业盈 利 状况 不断 恶化 。
为应对经济增 速的放缓 , 政府实行宽松 的财政政 策 ,大幅推动基 建投资, 减 缓投资增速 的下滑,
带动经济四季 度企稳回 升 ;为缓和资金 面压力, 降 低社会融资成 本,提升 资 金运用效率 ,央行上
半年分别两次 下调基准 利 率和存款准备 金率,同 时 稳步推动利率 市场化进 程 ,提升直接 融资在社
会融资总额的 占比。由 于 外汇占款增速 大幅下行 , 基础货币回收 压力减轻 , 央行公开市 场日常操
作工具由央票 转为逆回 购 ,基本维持了 资金面的 平 稳,全年资金 成本波动 幅 度小于往年 。国际方
面,美国经济 温和复苏 , 就业出现小幅 改善,但 欧 元区仍受主权 债务危机 拖 累,经济陷 入萎缩泥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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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
本基金 成立 于 2012 年 8 月 28 日 ,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处在 建仓 期, 为规 避下 行风险 ,总 体上
采取了 较为 稳健 的投 资策 略。 初 期主 要配 置企 业债 等固定 收益 品种 , 期 末随 着月度 经济 数据 好转 ,
经济出现企稳 迹象,A 股 市场在改革预 期带动下 确 认出现回升后 ,增加了 股 票仓位配置 。整体而
言,本 基金 在 报 告期 内 避 免了给 投资 者造 成损 失, 取得了 正收 益。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2012 年12 月 31 日 , 本基金 份额 净值 为 1.0243 元, 本 报告 期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 2.43% ,
同期业 绩比 较基 准增 长率 为 8.36%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预计2013 年全 球经 济进 入 复苏期 。 美 国经 济确 定性 回暖, 上半 年仍 受财 政悬 崖和债 务上 限拖
累,预计经济 表现会前 低 后高;随着主 权债务危 机 缓和,欧元区 经济预计 走 出泥潭企稳 回升。在
基建投 资拉 动和 房地 产投 资回暖 的助 力下, 国内 经 济增速 预计 回升 至 8% 以 上 ; 通胀 仍较 温和,CPI
预计 在 3.5% 左 右,PPI 由 负转正 ,企 业盈 利好 转。 随着经 济增 速的 上行 和通 胀的回 升, 政策 大 幅
放松的概率不 大,宽财 政 、稳货币的政 策基调有 微 调的风险,下 半年有上 调 利率的可能 。同时,
多年积累的经 济结构性 问 题仍将造成困 扰,新一 届 政府的改革措 施 如何推 进 将对经济增 长 状况产
生深远 影响
A 股市 场经 过过 去几 年的 持续调 整后 ,总 体上 估值 水平已 经较 为合 理,2013 年有所 表现 的概
率较大 , 并且 总市 值近25 万亿的 巨大 市场 规模 也将 提供更 多结 构性 机会 。 行 业方面 , 竞争 优势 可
持续积累的非 周期行业 中 仍然有较多机 会,周期 类 行业表现的持 续性和上 涨 的幅度取决 于总体经
济回升 的力 度。
感谢各位投资 者的支持 , 本基金将积极 把握机会 , 坚持国金通用 基金管理 有 限公司“做用 心
为老百姓赚钱 的财富管 理 公司”的愿景 ,规范运 作 ,审慎投资, 勤勉尽责 的 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
求长期 、稳 定的 回报 。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 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按照 《企 业会 计准 则》 、 《 证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 中 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及基金合 同 关于估值的约 定,严格 执 行内部估值控 制程序, 对 基金所持有 的投资品
种进行 估值 。
公司设立的基 金估值委 员 会为公司基金 估值决策 机 构,由具备丰 富专业知 识 、两年以上基 金
行业相关领域 工作经历 、 熟悉基金投资 品种定价 及 基金估值法律 法规、具 备 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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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数 量研究员 、 风险管理人员 、监察稽 核 人员及基金清 算人员组 成 。基金清算 部根据估
值委员会的估 值意见进 行 相关具体的估 值调整或 处 理,并负责与 托 管行进 行 估值结果的 核对。涉
及模型定价的 ,由数量 研 究员或风险控 制人员向 基 金清算部提供 模型定价 的 结果,基金 清算部业
务人员复核后 使用。基 金 经理作为估值 委员会的 成 员之一,在基 金估值定 价 过程中,充 分表达对
相关问题及定 价方案的 意 见或建议,参 与估值方 案 提议的制定, 但对估值 政 策和估值方 案不具备
最终表 决权 。本 基金 管理 人参与 估值 流程 的各 方之 间不存 在任 何的 重大 利益 冲突。
公司与中央国 债登记结 算 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了《 中 债收益率曲线 和中债估 值 最终用户服务 协
议》 , 并 依据 其提 供的 中债 收益率 曲线 及估 值价 格对 公司旗 下基 金持 有的 银行 间固定 收益 品种进行
估值。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根据基金相关 法律法规 和 基金合同,结 合本基金 实 际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 内 ,本基金 未进 行
利润分 配 , 不存 在应 分配 而未分 配的 情况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2012 年度,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在 国金 通用 国鑫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的托管过程 中,严格 遵守 了《证券投 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 理办 法》 、 《证券投 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 其 他法律法规、 相关实施 准 则、基金合同 、托管协 议 等的规定, 依法安全
托管了基金的 全部资产 , 对国金通 用国 鑫灵活配 置 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 金的投资运 作进行了
全面的会计核 算和应有 的 监督,对发现 的问题及 时 提出了意见和 建议。按 规 定如实、独 立地向监
管机构提交了 本基金运 作 情况报告,没 有发生任 何 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 的行为,诚 实信用、
勤勉尽 责地 履行 了作 为基 金托管 人所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2012 年度 , 中 国光 大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依 据 《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 、 《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 《证券投 资基金信 息 披露管理办 法》及其 他法 律法规、相 关实施准 则、 基金合同、 托管协 议
等的规定,对 基金管理 人 国金通用基金 管理有限 公 司的投资运作 、信息披 露 等行为进行 了复核、
监督,未发现 基金管理 人 在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 净 值的计算、基 金份额申 购 赎回价格的 计算、基
金费用开支等 方面存在 损 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 的 行为。该基金 在运作中 遵 守了《证券 投资基金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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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等 有关 法律 法规 的要 求;各 重要 方面 由投 资管 理人依 据基 金合 同及 实际 运作情 况进 行处 理。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 公 司依法对基金 管理人国 金 通用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编 制的“国金通 用
国鑫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2012 年 年 度报告 ”进 行了 复核 ,报 告中相 关财 务指 标、
净值表 现、 收益 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 资组 合报告 等内 容是 真实 、准 确和完 整的 。
§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本 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3 )审 字61004823_A01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基 本内 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国 金 通 用国 鑫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 发 起式 证 券投 资基 金全 体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引言段 我 们 审 计了 后 附的 国金 通用 国 鑫 灵活 配 置混 合型 发起 式 证 券投
资基金 财务 报表 , 包括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 产负 债表 ,2012
年 8 月 28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会计
期 间 的 利润 表 、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 值 )变 动表 以及 财 务 报表
附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 制 和 公允 列 报财 务报 表是 基 金 管理 人 国金 通用 基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的责 任 。这 种责 任 包括 : (1 )按 照企 业 会计 准则 的 规定 编
制 财 务报 表 ,并 使其 实 现公 允 反映 ; (2) 设 计、 执行 和 维护 必
要 的 内 部控 制 ,以 使财 务报 表 不 存在 由 于舞 弊或 错误 而 导 致的
重大错 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 们 的 责任 是 在执 行审 计工 作 的 基础 上 对财 务报 表发 表 审 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 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 国 注 册会 计 师审 计准 则要 求 我 们遵 守 中国 注册 会计 师 职 业道
德 守 则 ,计 划 和执 行审 计工 作 以 对财 务 报表 是否 不存 在 重 大错
报获取 合理 保证 。
审 计 工 作涉 及 实施 审计 程序 , 以 获取 有 关财 务报 表金 额 和 披露
的 审 计 证据 。 选择 的审 计程 序 取 决于 注 册会 计师 的判 断 , 包括
对 由 于 舞弊 或 错误 导致 的财 务 报 表重 大 错报 风险 的评 估 。 在进
行 风 险 评估 时 ,注 册会 计师 考 虑 与财 务 报表 编制 和公 允 列 报相
关 的 内 部控 制 ,以 设计 恰当 的 审 计程 序 ,但 目的 并非 对 内 部控
制 的 有 效性 发 表意 见。 审计 工 作 还包 括 评价 基金 管理 人 选 用会
计 政 策 的恰 当 性和 作出 会计 估 计 的合 理 性, 以及 评价 财 务 报表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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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总体 列报 。
我 们 相 信, 我 们获 取的 审计 证 据 是充 分 、适 当的 ,为 发 表 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 们 认 为, 上 述财 务报 表在 所 有 重大 方 面按 照企 业会 计 准 则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反 映了 国金 通 用 国鑫 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发 起 式证
券投资 基 金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 况以 及 2012 年 8 月 28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2 年12 月31 日的 经营 成果和 净值
变动情 况。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李慧民 王 珊珊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 16 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3 年 3 月 13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通用 国鑫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2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2 年 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1 6,502,011.57
结算备 付金
2,981,818.18
存出保 证金
250,000.0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2 93,571,032.73
其中: 股票 投资
36,556,032.73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57,015,000.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3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 9,7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5,399,823.41
应收利 息 7.4.7.5 525,496.79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296.44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7.4.7.6 -
资产总 计
118,930,479.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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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3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3,532,544.07
应付赎 回款
1,962,792.05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49,419.76
应付托 管费
24,903.29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7 65,740.37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7.4.7.8 336,897.36
负债合 计
6,072,296.9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9 110,175,572.03
未分配 利润 7.4.7.10 2,682,610.19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12,858,182.22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18,930,479.12
注:1. 报 告 截 止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 1.0243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110,175,572.03 份。
2.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系 2012 年 8 月 28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2 年 12 月31 日止 。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通用 国鑫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2 年8 月28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2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2 年 8 月 28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3,986,982.86
1.利息 收入
1,648,853.59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762,742.89
债券利 息收 入
532,780.91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353,329.79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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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636,227.25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577,324.42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58,902.83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7.4.7.13.1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4 -
股利收 益 7.4.7.15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填 列) 7.4.7.16 1,616,214.11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7.4.7.17 85,687.91
减:二、费用
1,158,354.54
1.管 理人 报酬 7.4.10.2.1 746,506.45
2.托 管费 7.4.10.2.2 124,417.75
3.销 售服 务费 7.4.10.2.3 -
4.交 易费 用 7.4.7.18 106,530.34
5.利 息支 出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6.其 他费 用 7.4.7.19 180,900.00
三、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号填列)
2,828,628.32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2,828,628.32
注:本 基金 合同 自 2012 年8 月28 日起 生效 ,至2012 年12 月31 日未 满一 年。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通用 国鑫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2 年8 月 28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2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 8 月2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178,532,819.63 - 178,532,819.63
二、本期经营活动 产 生 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2,828,628.32 2,828,628.3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 填列 )
-68,357,247.60 -146,018.13 -68,503,265.73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43,364.84 371.04 43,735.88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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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 赎回 款 -68,400,612.44 -146,389.17 -68,547,001.6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110,175,572.03 2,682,610.19 112,858,182.22
注:本 基金 合同 自 2012 年8 月28 日起 生效 ,至2012 年12 月31 日未 满一 年。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尹庆 军______
______毛伟______
____ 唐 晓芳____
基金管 理公 司负 责人
主管 会计 工作 负责 人
会计 机构 负责 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国金通用国鑫 灵活配置 混 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 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 系经中国证券 监
督管理 委员 会 ( 以下 简称 “中国 证监 会” ) 证 监许 可[2012]953 号文 的核 准, 由国金 通用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至 2012 年 8 月 24 日 向社会 公开 募集 ,募 集期 结束经 安永 华明 会 计
师事务 所验 证并 出具 安永 华明(2012) 验字 第 61004823_A01 号 验资 报告 后, 向 中国证 监会 报送 基金
备案材 料。 基金 合同 于 2012 年 8 月 28 日生 效。 本 基金为 契约 型开 放式 ,存 续期限 不定 。首 次募
集扣除 认购 费后 的有 效净 认购金 额为 人民 币 178,508,167.97 元 ,折合 178,508,167.97 份 基金 份
额;有 效认 购资 金在 募集 期间产 生的 利息 为人 民币 24,651.66 元 ,折合 24,651.66 份 基金 份额 ;
以上收 到的 实收 基金 共计 人民币 178,532,819.63 元 ,折合 178,532,819.63 份 基金份 额。 在基 金
募集期内,国 金通用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的高级管 理 人员、基金投 资和研究 部 门负责人持 有本基金
份额总量的数 量区间 为 100 万份以上; 本基金的 基 金经理持有本 基金份额 总 量的数量区间 为 50
万份-100 万份(含) 。国 金通用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的股东 国金证 券股份有 限 公司认购本基 金份额
2,000,482.40 份, 占本 基 金份额 的 1.12% 。国 金通 用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的股 东广东 宝丽 华新 能源
股份有 限公 司认 购本 基金 份额 6,500,650.10 份, 占 本基金 份额 的 3.64% 。 根 据 《国 金通 用国 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 券 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的 规定,基金管 理人股东 资 金、基金管 理人固有
资金、 基金 管理 人高 级管 理人员 、基 金经 理等 人员 资金认 购本 基金 的金 额不 少于人 民 币 1,000 万
元,且 承诺 认购 的本 基金 份额持 有期 不少 于 3 年。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和注 册登记 机构 均为 国 金
通用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为中 国光 大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为具 有 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 的 股票(含中小 板
股票、 创业 板股 票, 以 及 其他经 中国 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股 票) 、 权证、 债券 、 可转换 债券 (含 分离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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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可 转债 ) 、 资产 支持 证 券、 银行 存款 、 货 币市 场 工具以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他 金融 工具 (但 须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基金管 理人在履 行 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 纳 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 资 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
股票投 资占 基金 资产 的比 例为 30%-80% , 权证 投资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为 0-3%, 债券 及其 他金
融工具投资占 基金资产 的 比例为 20%-70% ,其中现 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 内 的政府债券合 计比例
不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60%×沪深 300 指 数 收益率+40% ×上 证国
债指数 收益 率。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 报表 系按 照中 国财 政部 2006 年 2 月 颁布 的《 企业会 计准 则 — 基本 准则 》和 38 项具 体
会计准则、其 后颁布的 应 用指南、解释 以及其他 相 关规定(以下 合称 “企 业 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对于在 具体会计 核 算和信息披露 方面,也 参 考了中国证券 业协会制 定 的《证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 格 式》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相 关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 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 2012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2 年8 月28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会 计 期间的 经营 成果 和
净值变 动情 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本基金 财务 报表 所载 财务 信息根 据下 列依 照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应 用指 南、 《 证券 投资基 金会 计 核
算业务 指引 》和 其他 相关 规定所 厘定 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编 制。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本 期财 务报表 的实 际 编
制期间 系2012 年8 月28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2 年12 月 31 日 止。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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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或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或 资产 ) 或权
益工具 的合 同。
(1) 金 融资 产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资产于初 始 确认时分为以 下两类: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 、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
本基金目前持 有的以公 允 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 当 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主要 包 括股票投资、 债
券投资 和衍 生工 具( 主要 系权证 投资 ) ;
(2) 金 融负 债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负债于初 始 确认时归类为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负债 和
其他金 融负 债。 本基 金目 前持有 的金 融负 债划 分为 其他金 融负 债。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划分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的股票 、债券等 , 以及不作为有 效
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 按 照取得时的公 允价值作 为 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 交 易费用在发 生时计入
当期损 益;
在持有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期间取 得的利息 或 现 金股利,应 当
确认为当期收 益。每日 , 本基金将以公 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
的公允 价值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 产或金融 负 债时,其公允 价值与初 始 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应 确 认为投资收益 ,
同时调 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当收取该金融 资产现金 流 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或 该 金融资产已转 移,且符 合 金融资产转移 的
终止确 认条 件的 ,金 融资 产将终 止确 认;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金融资产转移 ,是指本 基 金将金融资产 让与或交 付 给该金融资产 发行方以 外 的另一方(转 入
方) ; 本 基金 已将 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 止确认 该金 融资 产;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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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 上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的 ,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 产 ;本基金既 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 有 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 报 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 理 :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 金 融资产并确认 产生的资 产 和负债;未放 弃对该金 融 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
继续涉 入所 转移 金融 资产 的程度 确认 有关 金融 资产 ,并相 应确 认有 关负 债;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股 票投 资
买入股票于成 交日确认 为 股票投资,股 票投资成 本 ,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
卖出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卖 出股 票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 成交日 结转 ;
(2) 债 券投 资
买入债券于成 交日确认 为 债券投资。债 券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其 中所 包含 的债 券应收 利息 单独 核算 ,不 构成债 券投 资成 本;
买入零息债券 视同到期 一 次性还本付息 的附息债 券 ,根据其发行 价、到期 价 和发行期限按 直
线法推 算内 含票 面利 率后 ,按上 述会 计处 理方 法核 算;
卖出债 券于 成交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3) 权 证投 资
买入权 证于成 交日确认 为 权证投资。权 证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支 付的全部 价 款扣除交易费 用
后入账 ;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 卖 出权 证 的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 于成交 日结 转 ;
(4)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 分离交易 可 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 离 权证公允价值 占分离交 易 可转债全部公 允
价值的比例将 购买分离 交 易可转债实际 支付全部 价 款的一部分确 认为权证 投 资成本,按 实际支付
的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3) 中相 关原 则进 行计 算;
(5) 回 购协 议
基金持 有的 回购 协议 ( 封 闭式回 购) , 以成 本列 示 , 按实际 利率 ( 当实 际利 率 与合同 利率 差异
较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 率)在 实际 持有 期间 内逐 日计提 利息 。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公允价值是指 在公平交 易 中熟悉情况的 交易双方 自 愿进行资产交 换或者债 务 清偿的金额。 本
基金的公允价 值的计量 分 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 是 本基金在计量 日能获得 相 同资产或负 债在活跃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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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上报价的 ,以该报 价 为依据确定公 允价值; 第 二层次是本基 金在计量 日 能获得类似 资产或负
债在活跃市场 上的报价 , 或相同或类似 资产或负 债 在非活跃市场 上的报价 的 ,以该报价 为依据做
必要调整确定 公允价值 ; 第 三层次是本 基金无法 获 得相同或类似 资产可比 市 场交易价格 的,以其
他反映市场参 与者对资 产 或负债定价时 所使用的 参 数为依据确定 公允价值 。 本基金主要 金融工具
的估值 方法 如下 :
1) 股 票投 资
(1) 上 市流 通的 股票 的估 值
上市流通的股 票按估值 日 该股票在 证券 交易所的 收 盘价估值。估 值日无交 易 的但最近交易 日
后经济环境未 发生重大 变 化且证券发行 机构未发 生 影响证券价格 的重大事 件 的,按最近 交易日的
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 易 日后经济环境 发生了重 大 变化或证券发 行机构发 生 了影响证券 价格的重
大事件,可参 考类似投 资 品种的现行市 价及重大 变 化因素,调整 最近交易 市 价,确定公 允价值。
如有充 足证 据表 明最 近交 易市价 不能 真实 反映 公允 价值,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2) 未 上市 的股 票的 估值
A. 送 股、 转增 股 、 公 开增 发新股 或配 股的 股票 , 以 其在证 券交 易所 挂牌 的同 一证券 估值 日的
估值方 法估 值;
B. 首 次公 开发 行的 股票 , 采用估 值技 术确 定公 允价 值, 在 估值 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公 允价 值的
情况下 ,按 其成 本价 计算 ;
首次公开发行 有明确锁 定 期的股票,同 一股票在 交 易所上市后, 以其在证 券 交易所挂牌的 同
一证券 估值 日的 估值 方法 估值;
C. 非 公开 发行 有明 确锁 定 期的股 票的 估值
本基金 投资 的非 公开 发行 的股票 按以 下方 法估 值:
a. 估值日在证 券交易所 上 市交易的同一 股票的市 价 低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 初 始取得成本时 ,
采用在 证券 交易 所的 同一 股票的 市价 作为 估值 日该 非公开 发行 股票 的价 值;
b. 估值日在证 券交易所 上 市交易的同一 股票的市 价 高于非 公开发 行股票的 初 始取得成本时 ,
按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处 理;
2) 债 券投 资
(1) 证券交 易所市场 实行 净价交易的债 券按估值 日 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 交 易的但最近交 易
日后经济环境 未发生重 大 变化且证券发 行机构未 发 生影响证券价 格的重大 事 件的,按最 近交易日
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 交 易日后经济环 境发生了 重 大变化或证券 发行机构 发 生了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大事 件 , 可 参考 类似 投 资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 重大 变化因 素 , 调 整最 近交 易 市价 , 确 定公 允价 值。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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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充 足证 据表 明最 近交 易市价 不能 真实 反映 公允 价值,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2) 证券交 易所市场 未实 行净价交易的 债券按估 值 日收盘价减去 债券收盘 价 中所含的债券 应
收利息得到的 净价进行 估 值。估值日无 交易的但 最 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 发 生重大变化 且证券发
行机构未发生 影响证券 价 格的重大事件 的,按最 近 交易日债券收 盘净价估 值 ;如最近交 易日后经
济环境发生了 重大变化 或 证券发行机构 发生了影 响 证券价格的重 大事件, 可 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 大变化因 素 ,调整最近交 易市价, 确 定公允价值。 如有充足 证 据表明最近 交易市价
不能真 实反 映公 允价 值, 调整最 近交 易市 价, 确定 公允价 值;
(3) 未 上市 债券 、 交 易所 以大宗 交易 方式 转让 的资 产 支持 证券 , 采 用估 值技 术确定 公允 价值 ,
在估值 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允价 值的 情况 下, 按成 本进行 后续 计量 ;
(4) 在全国 银行间债 券市 场交易的债券 、资产支 持 证券等固定收 益品种, 采 用估值技术确 定
公允价 值;
3) 权 证投 资
(1) 上市流 通的权证 按估 值日该权证在 证券交易 所 的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 无 交易的但最近 交
易日后经济环 境未发生 重 大变化且证券 发行机构 未 发生影响证券 价格的重 大 事件的,按 最近交易
日的收盘价估 值;如最 近 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 生 了 重大变化或证 券发行机 构 发生了影响 证券价格
的重大事件, 可参考类 似 投资品种的现 行市价及 重 大变化 因素, 调整最近 交 易市价,确 定公允价
值。 如有 充足 证据 表明 最 近交易 市价 不能 真实 反映 公允价 值 , 调 整最 近交 易 市价 , 确 定公 允价 值;
(2) 未上市 流通的权 证, 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 价 值,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 靠 计量公允价值 的
情况下 ,按 成本 计量 ;
(3) 因 持有 股票 而享 有的 配股权 证, 采用 估值 技术 确定公 允价 值进 行估 值;
4)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 债,上市 日 前,采用估值 技术分别 对 债券和权证进 行估值; 自 上市日起,上 市
流通的 债券 和权 证分 别按 上述 2) 、3) 中 的相 关原 则 进行估 值;
5) 其他
(1) 如有确 凿证据表 明按 上述方法进行 估值不能 客 观反映金融资 产公允价 值 的,基金管理 人
可根据 具体 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商 定后 ,按 最能 反映 公允价 值的 方法 估值 ;
(2) 如 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最新 规定 估值 。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行 的,
同时本基金计 划以净额 结 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 产 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6 页
相互抵销后的 金额在资 产 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 在 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
示,不 予相 互抵 销。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的 基 金份额总额所 对应的金 额 。由于 申购和 赎回引起 的 实收基金份额 变
动分别于基金 申购确认 日 及基金赎回确 认日确认 。 上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 括 基金转换所 引起的转
入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减少 。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损 益平准金和未 实现损益 平 准金。已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
基金份 额时 , 申购 或赎 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 累计 未分 配的已 实现 收益/ ( 损失 ) 占基金 净值 比例 计算
的金额。未实 现损益平 准 金指在申购或 赎回基金 份 额时,申购或 赎回款项 中 包含的按累 计未实现
利得/ (损 失) 占 基金 净值 比例计 算的 金额 。 损 益平 准金于 基金 申购 确认 日或 基金赎 回确 认日 确 认 。
未实现损益平 准金与已 实 现损益平准金 均在“损 益 平准金”科目 中核算, 并 于期末全额转 入
“未分 配利 润/ (累 计亏 损 ) ”。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款利 息收入按 存款 的本金与适用 的利率逐 日 计提的金额入 账。若提 前 支取定期存款 ,
按协议规定的 利率及持 有 期重新计算存 款利息收 入 ,并根据提前 支取所实 际 收到的利息 收入与账
面已确 认的 利息 收入 的差 额确认 利息 损失 ,列 入利 息收入 减项 ,存 款利 息收 入以净 额列 示;
(2) 债券利 息收入按 债券 票面价值与票 面利率或 内 含票面利率计 算的金额 扣 除应由债券发 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债券 实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3) 资产支 持证券利 息收 入按证券票面 价值与票 面 利率计算的金 额,扣除 应 由资产支持证 券
发行企 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 得税 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证券实 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4) 买入返 售金融资 产收 入,按买入返 售金融资 产 的摊余成本及 实际利率 ( 当实际利率与 合
同利率 差异 较小 时, 也可 以用合 同利 率) ,在 回购 期 内逐日 计提 ;
(5) 股 票投 资收 益/ (损 失 ) 于 卖出 股票 成交 日确 认 , 并 按卖 出股 票成 交金 额 与其成 本的 差额
入账;
(6) 债 券投 资收 益/ (损 失 )于成 交日 确认 ,并 按成 交总额 与其 成本 、应 收利 息的差 额入 账 ;
(7) 衍 生工 具收 益/ (损 失 ) 于 卖出 权证 成交 日确 认 , 并 按卖 出权 证成 交金 额 与其成 本的 差额
入账;
(8) 股利收 益于除息 日确 认,并按上市 公司 宣告 的 分红派息比例 计算的金 额 扣除应由上市 公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6 页
司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 后的净 额入 账;
(9)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 损失) 系本 基金 持有 的采 用公允 价值 模式 计量 的交 易性金 融资 产、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等公 允价 值变动 形成 的应 计入 当期 损益的 利得 或损 失;
(10) 其他 收入 在主 要风 险 和报酬 已经 转移 给对 方, 经 济利益 很可 能流 入且 金额 可以可 靠计 量
的时候 确认 。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1.50% 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25% 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 卖出回 购证券支 出, 按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的 摊 余成本及实际 利率(当 实 际利率与合同 利
率差异 较小 时, 也可 以用 合同利 率) 在回 购期 内逐 日计提 ;
(4) 其他费 用系根据 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 按 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 期 基金费用。如 果
影响基 金份 额净 值小 数点 后第四 位的 ,则 采用 待摊 或预提 的方 法。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件的 前提 下, 本基 金每 年收益 分配 次数 最多 为 6 次,每 次收 益 分
配比例 不得 低于 该 次 可供 分配利 润 的10% ,若 《基 金合同 》生 效不 满 3 个月 可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2) 本基金 收益分配 方式 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 利 再投资,投资 者可选择 现 金红利或将现 金
红利自 动转 为基 金份 额进 行再投 资; 若投 资者 不选 择,本 基金 默认 的收 益分 配方式 是现 金分 红;
(3) 基金收 益分配后 基金 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 ; 即基金收益分 配基准日 的 基金份额净值 减
去每单 位基 金份 额收 益分 配金额 后不 能低 于面 值;
(4) 每 一基 金份 额享 有同 等分配 权;
(5)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有规 定的 ,从 其规 定。
7.4.4.12 分 部报 告
无
7.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无
7.4.5 会计 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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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1. 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 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过程 中因非流 通 股股东向流通 股股东支 付 对价而发生 的股权转
让,暂 免征 收印 花税 。
2. 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4]78 号文 《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2004 年1 月 1 日起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 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管理
人运用 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差 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税 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 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中非 流通股股 东 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 股 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
等收入 ,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3.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 对基 金 取得的股票的 股息、红 利 收入、债券的 利息收入 及 储蓄利息收 入,由上
市公司、债券 发行企业 及 金融机构在向 基金派发 股 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 利 息收入及储 蓄利息收
入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 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7 号文 《关于股息红利 有关个人 所得税政策的 补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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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通知 》 的规 定, 自 2005 年6 月13 日起 , 对 证券 投 资基金 从上 市公 司分 配取 得的股 息红 利所 得,
按照财 税[2005]102 号文 规定, 扣缴 义务 人在 代扣 代 缴个人 所得 税时 , 减 按 50% 计算应 纳税 所得 额;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中非 流通股股 东 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 股 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
等收入 ,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暂免 征收 储蓄 存款 利息 所得个 人所 得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金通 用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基 金注 册登 记机 构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中 国 光 大
银行 ”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国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金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苏州工 业园 区地 产经 营管 理公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广 东 宝 丽 华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宝新
能源 ”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中国通 用技 术( 集团 )控 股有限 责任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8 月 28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国金证券 53,641,622.78 57.51%
债 券交 易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8 月 28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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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 25,328,432.30 71.65%
债 券回 购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8 月 28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国金证券 2,646,000,000.00 100.00%
7.4.8.1.2 权 证交 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易 。
7.4.8.1.3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金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年8月28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国金证券 38,106.39 58.40% 38,106.39 58.40%
注:1. 上述佣 金按市场 佣 金率计算,以 扣除由中 国 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 司收取证管 费、经手
费和由 券商 承担 的证 券结 算风险 基金 后的 净额 列示 。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
务。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 8 月 28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746,506.45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88,840.28
注:1. 本基 金的 管理 费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50% 年 费率 计 提 。管 理费 计 算方法 如下 :
H=E×1 .5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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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
理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 复核后 于次 月 前 5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2.客户维护费 是指基金 管 理人与基金销 售机构约 定 的用以向基金 销售机构 支 付客户服务 及销售活
动中产生的相 关费用, 该 费用从基金管 理人收 取 的 基金管理费中 列支,不 属 于从基金资 产中列支
的费用 项目 。
3.基 金 合同 自2012 年8 月28 日起 生效 ,至2012 年 12 月 31 日未 满一 年。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 8 月 28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124,417.75
注:1. 本基 金的 托管 费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25% 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0 .2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
管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 于 次月 前 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取 。若 遇法 定 节
假日、 公休 日等,支 付日 期 顺延。
2.基金 合同 自2012 年8 月28 日起 生效 ,至2012 年 12 月 31 日未 满一 年。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注:无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与关 联方 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场 的债 券( 含回 购)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管理 人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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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国金证券 2,000,482.40 1.82%
宝新能源 6,500,650.10 5.90%
注:除基金管 理人之外 的 其他关联方持 有本基金 基 金份额的交易 费用按市 场 公开的交易 费率计算
并支付 。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 8 月 28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光大银行 6,502,011.57 45,235.94
注:1. 本基 金的 银行 存款 由基金 托管 人中 国光 大银 行保管 ,按 银行 同业 利率 计息。
2.基金 合同 自2012 年8 月28 日起 生效 ,至2012 年 12 月 31 日未 满一 年。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在 承销期 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 2012 年12 月31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因 认购 新发/ 增 发证 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 流通 受限 证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 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期
停牌原
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000002
万
科A
2012 年12 月 26 日
重大事
项未公
告
10.12 2013 年1 月21 日 11.13 50,000 480,500.00 506,000.00 -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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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36,556,032.73 30.74
其中: 股票 36,556,032.73 30.74
2 固定收 益投 资 57,015,000.00 47.94
其中: 债券 57,015,000.00 47.94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9,700,000.00 8.16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9,483,829.75 7.97
6 其他各 项资 产 6,175,616.64 5.19
7 合计 118,930,479.12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掘业 7,541,971.06 6.68
C 制造业 25,170,061.67 22.30
C0 食品、 饮料
10,081,300.50 8.93
C1
纺织 、服 装、 皮毛 790,635.25 0.70
C2
木材 、家 具 - -
C3
造纸 、印 刷 1,553,528.62 1.38
C4
石油 、 化学 、 塑胶 、 塑 料 493,200.00 0.44
C5
电子 - -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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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
金属 、非 金属 8,557,383.46 7.58
C7
机械 、设 备、 仪表 1,832,600.00 1.62
C8
医药 、生 物制 品 1,861,413.84 1.65
C99
其他 制造 业 - -
D 电力、 煤气 及水 的生 产和 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交通运 输、 仓储 业 - -
G 信息技 术业 - -
H 批发和 零售 贸易 1,410,000.00 1.25
I 金融、 保险 业 - -
J 房地产 业 506,000.00 0.45
K 社会服 务业 - -
L 传播与 文化 产业 1,928,000.00 1.71
M 综合类 - -
合计 36,556,032.73 32.39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所有 股票投 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809 山西汾 酒 140,000 5,832,400.00 5.17
2 600199 金种子 酒 125,000 2,401,250.00 2.13
3 000778 新兴铸 管 359,951 2,325,283.46 2.06
4 600117 西宁特 钢 470,000 2,317,100.00 2.05
5 601088 中国神 华 89,972 2,280,790.20 2.02
6 000629 攀钢钒 钛 500,000 2,060,000.00 1.83
7 600880 博瑞传 播 200,000 1,928,000.00 1.71
8 002603 以岭药 业 79,992 1,861,413.84 1.65
9 600559 老白干 酒 49,950 1,847,650.50 1.64
10 600395 盘江股 份 99,993 1,701,880.86 1.51
11 600123 兰花科 创 80,000 1,623,200.00 1.44
12 002078 太阳纸 业 299,909 1,553,528.62 1.38
13 000861 海印股 份 100,000 1,410,000.00 1.25
14 002005 德豪润 达 190,000 1,349,000.00 1.20
15 000603 盛达矿 业 50,000 964,000.00 0.85
16 600231 凌钢股 份 200,000 950,000.00 0.84
17 000060 中金岭 南 100,000 905,000.00 0.80
18 000726 鲁
泰A 119,975 790,635.25 0.70
19 000983 西山煤 电 50,000 695,500.00 0.62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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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00002 万
科A 50,000 506,000.00 0.45
21 002010 传化股 份 60,000 493,200.00 0.44
22 600835 上海机 电 60,000 483,600.00 0.43
23 000937 冀中能 源 20,000 276,600.00 0.25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809 山西汾 酒 5,239,408.00 4.64
2 000059 辽通化 工 2,782,012.00 2.47
3 600519 贵州茅 台 2,327,876.00 2.06
4 000778 新兴铸 管 2,275,092.36 2.02
5 600117 西宁特 钢 2,272,676.00 2.01
6 000651 格力电 器 2,204,780.00 1.95
7 600199 金种子 酒 2,166,312.94 1.92
8 601088 中国神 华 2,154,095.60 1.91
9 002005 德豪润 达 2,110,550.00 1.87
10 000629 攀钢钒 钛 2,044,000.00 1.81
11 600970 中材国 际 1,996,455.00 1.77
12 600880 博瑞传 播 1,922,359.00 1.70
13 002271 东方雨 虹 1,901,476.60 1.68
14 002603 以岭药 业 1,847,711.72 1.64
15 601688 华泰证 券 1,812,925.00 1.61
16 600395 盘江股 份 1,689,611.31 1.50
17 600559 老白干 酒 1,682,287.50 1.49
18 600352 浙江龙 盛 1,633,670.42 1.45
19 600123 兰花科 创 1,592,891.00 1.41
20 002078 太阳纸 业 1,472,830.20 1.31
注:上 述买 入金 额为 买入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不 包括 相关 交易费 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 金 资产净 值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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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00059 辽通化 工 2,774,532.44 2.46
2 000651 格力电 器 2,369,466.75 2.10
3 600519 贵州茅 台 2,190,746.00 1.94
4 002271 东方雨 虹 2,001,835.16 1.77
5 600970 中材国 际 1,994,871.46 1.77
6 601688 华泰证 券 1,857,102.00 1.65
7 600352 浙江龙 盛 1,691,837.29 1.50
8 600837 海通证 券 1,479,132.88 1.31
9 601186 中国铁 建 1,334,500.00 1.18
10 601390 中国中 铁 1,293,100.00 1.15
11 601607 上海医 药 1,155,611.38 1.02
12 600801 华新水 泥 896,528.00 0.79
13 600223 鲁商置 业 819,553.00 0.73
14 002662 京威股 份 780,095.00 0.69
15 600230 沧州大 化 741,282.00 0.66
16 002005 德豪润 达 701,000.00 0.62
17 600011 华能国 际 686,000.00 0.61
18 600048 保利地 产 650,000.00 0.58
19 002146 荣盛发 展 633,164.00 0.56
20 002049 同方国 芯 613,700.00 0.54
注:上 述卖 出金 额为 卖出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不 包括 相关 交 易费用 。
8.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 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63,862,330.21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29,416,633.68
注: 上述 买入 股票 成本 总 额和卖 出股 票收 入总 额均 为买卖 成交 金额 ( 成交 单 价乘以 成交 数量 ) , 不
包括相 关交 易费 用。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25,095,000.00 22.24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9,978,000.00 8.84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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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期票 据 20,015,000.00 17.73
7 可转债 1,927,000.00 1.71
8 其他 - -
9 合计 57,015,000.00 50.52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2121 12 景 兴债 200,000 20,120,000.00 17.83
2 1282430 12 湖 交投
MTN2
100,000 10,019,000.00 8.88
3 1282415 12 龙 高速
MTN1
100,000 9,996,000.00 8.86
4 041260075 12 广 安爱 众
CP002
100,000 9,978,000.00 8.84
5 122206 12 赛 轮债 50,000 4,975,000.00 4.41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 小 排名 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9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9.1
报告期内基金 投资的前 十 名证券的发行 主体,没 有 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 或 在报告编制日 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
8.9.2
基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 票中 ,没有 投资 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备 选股 票库 之外 的股 票。
8.9.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50,000.00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5,399,823.41
3 应收股 利 -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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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收利 息 525,496.79
5 应收申 购款 296.44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175,616.64
8.9.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3001 中行转 债 1,927,000.00 1.71
8.9.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况 。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869 58,948.94 8,525,839.66 7.74% 101,649,732.37 92.26%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公 司所 有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
4,184,515.53 3.8000%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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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期末 发 起式基 金发 起资金 持有 份额情 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持有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
发起份 额总
数
发起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承
诺持 有 期限
基金管 理公 司固 有
资金
- - - - -
基金管 理公 司高 级
管理人 员
2,000,427.45 1.82 2,000,427.45 1.82 3 年
基金经 理等 人员 500,080.64 0.45 500,080.64 0.45 3 年
基金管 理公 司股 东 8,501,132.50 7.72 8,501,132.50 7.72 3 年
其他 - - - - -
合计 11,001,640.59 9.99 11,001,640.59 9.99 3 年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发起 资金持 有份 额未 发生 变化 。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2 年 8 月 28 日 ) 基金 份额 总额
178,532,819.63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43,364.84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68,400,612.44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10,175,572.03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无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无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 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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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发生 改变 。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应支 付给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的报 酬 为 45,000 元人民
币。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该 会计师 事务 所自 本基 金基 金合同 生效 日起 为本 基金 提供审 计服 务 至 今 。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 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无受 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国金证券 1 53,641,622.78 57.51% 38,106.39 58.40% -
申银万国 1 39,637,341.11 42.49% 27,147.48 41.60% -
注:1. 本基金 根据中国 证 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 于 完善证券投资 基金交易 席 位制度有关 问题的通
知》 ( 证监基字[2007]48 号)的有关规 定要求, 本 基金管理人在 比较了多 家 证券经营机构 的财务
状况、 经营 状况 、研 究水 平后, 向多 家券 商租 用了 基金专 用交 易席 位。
(1 ) 基金 专用 交易 席位 的选择 标准 如下 :
① 经 营行 为规 范, 在近 一 年内未 出现 重大 违规 行为 ;
② 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
③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交 易设施 满足 基金 进行 证券 交易需 要 ;
④ 具 有较 强的 研究 能力, 能及时 、 全 面 地 提供 高质 量的宏 观、 策略、 行业、 上市公 司、 证券 市场
研究、 固定 收益 研究 、数 量研究 等报 告及 信息 资讯 服务 ;
⑤交易 佣金 收取 标准 合理 。
(2 ) 基金 专用 交易 席位 的 选择程 序如 下:
①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上 述 标准考 察后 确定 选用 交易 席位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② 本 基金 管理 人和 被选 中 的证券 经营 机构 签订 席位 租用协 议。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2012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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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 金合 同 于2012 年8 月28 日正 式生 效, 本期 新 增国金 证券 及申 银万 国各 一个交 易单 元。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国金证券 25,328,432.30 71.65% 2,646,000,000.00 100.00% - -
申银万国 10,022,601.90 28.35% - - - -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