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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双月A(530029)

建信双月: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建 信双 月安 心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开 放日 常申 购( 赎回 )业 务公 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3 年 3 月 27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 53002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等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 建 信 双 月 安 心 理 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 建 信 双 月 安 心 理 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3 年 3 月 29 日 
赎回起始日 2013 年 3 月 29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 A 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30029 53102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是 是 注: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 (免长途 话费)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cbfund.cn 查 询其交易申请 的 确认情况。 2. 日 常申购 、赎 回 业务的 办理 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办理基金 份额的赎回, 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本公









































































































































1 司公告暂停时除外) 的交易时间,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3. 日 常申购 业务 3.1 申购金 额限 制 1、 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 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 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 基金 A 类份额,每个 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5 万元人民币, 已在直销机 构有申购本基 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单笔申购最低金额 为 1,000 元人民币。 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或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B 类份额,每个基金账 户单笔 申购最低金额为 5,000,000 元人民币,追加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 资者 可多次 申购 ,对单 个投 资者累 计持 有基金 份额 的比例 或数 量不设 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当 A 类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500 万 份时,本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升级 为 B 类基金份额。 当 B 类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 500 万份时,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B 类基金份额 降级为 A 类 基金份额。 4、基 金管 理人可 以根 据实际 情况 对以上 限制 进行调 整, 最迟在 调整 生效前 2 个工作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 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 申购 相关的事 项 1、本基金的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 1.00 元。 2、申 购份 额的计 算 。 采用“ 金额 申购” 方式 ,申购 价格 为每份 基金 份额净 值 1.00 元,计算公式:申购份额= 申购金额/1.00 元;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 3、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 《基金合同》 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 基金管 理人最 迟应 于新 的费率 或收费 方式 实施 日前 2 个工作 日在 至 少一家 指定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4. 日 常赎回 业务 4.1 赎回份 额限 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 (网点) 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 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 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 最迟在调整生效前 2 个 工作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 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 赎回 相关的事 项 1、对 于每 份基金 份额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只能 在该基 金份 额的运 作期 到期日 赎回。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为两个月。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 第一个运 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 (对认购份额而言, 下同) 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 (对申 购份额 而言, 下同 )起 (即第 一个运 作起 始日 ) ,至 基金合 同生 效 日 或基金 份额 申购申请日次两个月的月度对日 (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 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 日, 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止。 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 日起, 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应的次四个月的月度对日 (如 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2、在 每份 基金份 额的 运作期 到期 日,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可 申请赎 回该 份基金 份额。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 则自该运作期到期 日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在基金份额对应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办理该基金份额对应的 未 支付收益的结转。 3、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 1.00 元。赎回金额 的计算公式为:









































































































































3 赎回金额= 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 该运作期内的未支付收益 即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获得当期运作期 的基金未支付收益。 对于持有超过一个运作期、 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 请的基金份额, 除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以 获得自申购确认日 (认购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至上一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 收益。 5. 基 金销 售机构 5.1 直销 机构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2 非直 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4)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4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6. 基金 份额净 值公 告/ 基 金收 益公告 的披 露安排 在本基金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 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每万 份基金净收益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若遇法定节假日, 于节假日结束后第 2 个 自然日, 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 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7. 其他 需要提 示的 事项 (1) 本公 告仅对 本基 金的开 放日 常申购 和赎 回业务 事项 予以说 明。 投资者 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2)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 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 T +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 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基金销售机 构对投资者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 风险 提示: 本公 司承诺 以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 的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 风险。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