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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添天利A(360017)

光大添天利: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 告摘要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1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 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遗 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连 带的 法律 责任 。 本年度报 告已 经三 分之二 以上 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由 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复核 了本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表 现、 利润 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 资组 合报告 等内 容 , 保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 投资者 在作 出投 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新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已 经审 计,普 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所 为本 基金 财务 出具 了 2012 年 度无保 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请投 资者 注意 阅读 。 本报告 期自 2012 年 6 月 19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债 券 交易代 码


360017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6 月 19 日 基金管 理人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10,351,931.07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债 券A 类 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债 券B 类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360017 36001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总额 64,513,114.11 份 45,838,816.96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通过 投资 于银 行存 款等货 币市 场工 具 , 力 争获 得超过 税后 人 民币一 年期 定期 存款 基准 利率的 投资 回报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将综 合考 虑各 类投 资品种 的收 益和 风险 特征 , 在保证 基金 资 产安全 性的 基础 上力 争为 投资人 创造 稳定 的收 益。 同时 , 本基金 将 关注宏 观经 济走 势、 货币政策和 财政 政策 的变 化, 结合对 货币 市场 利率变 动的 预期 ,对 投资 组合进 行管 理。 本基金 投资 于银 行存 款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80% , 基金 资产 可 以投资 于上 市商 业银 行、 大型商 业银 行、 国有商 业银行 、 股份制 商 业银行 、 城市 商业 银行 、 邮政储 蓄银 行、 农村商 业银行 、 外资银 行 等银行 的协 议存 款 。 若 本基 金投资 的协 议存 款中 未约 定可提 前支 取 并无利 息损 失的 , 则该 笔 存款的 到期 日不 得晚 于下 一个开 放日 。 本 基金在投 资银行存 款时将 对不同银 行的银行 存款收 益率做深 入的 分析 , 同时结 合各 银行 的信用等 级、 存款期 限等 因素的研 究, 综合 考量整 体利 率市 场环 境及 其变动 趋势 ,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前 提下 决 定各银 行存 款的 投资 比例 。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税后 1 年期 定期 存款 收益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属于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风 险较 低的 品种 , 其预 期收益 和预 期 风险低 于普 通债 券型 基金 、混合 型基 金和 股票 型基 金。









































































































































3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伍文静 石立平 联系电 话 021-33074700-3105 010-63639161 电子邮 箱 epfservice@epf.com.cn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20-2888 ,021-53524620 95595 传真 021-63351152 010-6363913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epf.com.cn 基金年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中 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的办 公场 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2 年 6 月 1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债 券A 类 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债 券 B 类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6,344,205.19 2,223,971.29 本期利 润 6,344,205.19 2,223,971.29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收 益率 1.7205% 1.852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2 年末 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债 券A 类 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债 券B 类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64,513,114.11 45,838,816.96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1.0000 注: ( 1 )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指基金 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资收益 、 其他 收 入 ( 不含 公允价 值变 动收益 )扣 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额 ,本 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 由于本 基金 采用 摊余 成本 法核算 , 因此 , 公允价 值变动收 益为 零, 本期已 实现收益 和本 期利 润的金 额相 等。 (2)本基 金利 润分 配是 按日结转 份额 。 (3)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2 年 6 月 19 日,在 本报告 期内 生效 。









































































































































4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1. 光大保德信添 天利理 财债券 A 类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净值收益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8172% 0.0005% 0.7667% 0.0000% 0.0505% 0.0005% 过去六 个月 1.6121% 0.0005% 1.5368% 0.0001% 0.0753% 0.0004% 自基金 成立 起至 今 1.7205% 0.0005% 1.6451% 0.0002% 0.0754% 0.0003% 2. 光大保德信添 天利理 财债券 B 类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净值收益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8774% 0.0006% 0.7667% 0.0000% 0.1107% 0.0006% 过去六 个月 1.7361% 0.0005% 1.5368% 0.0001% 0.1993% 0.0004% 自基金 成立 起 至今 1.8520% 0.0005% 1.6451% 0.0002% 0.2069% 0.0003% 注:基 金收 益的 分配 是按 日结转 份额 的。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 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 益率 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季 度开 放短期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比 图 (2012 年6 月19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债券 A 类









































































































































5 2、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债券 B 类 注:1 、本 基金 合同 于 2012 年6 月 19 日 生效 ,基 金 自合同 生效 起至 报告 期末 不满一 年。


2、 根据 合同 , 基金管 理人 应当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 6 个月 内使 基金 的投 资组合 比 例符合 基金 合同 第十 四部 分投资 范围 的有 关约 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 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较 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季 度开 放短期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合同生 效日 以来 净值 收益 率与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柱形 对比 图









































































































































6 1、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债券 A 类 2、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债券 B 类 注: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 2012 年 6 月 19 生 效, 合同 生 效当年 净值 收益 率按 实际 存续期 计算 , 未按整 个自 然年 度折 算。 3.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光 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债券 A 类









































































































































7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已按再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赎 回款转 出金 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分 配合计 备注 2012 年 6,344,205.19 - - 6,344,205.19 - 合计 6,344,205.19 - - 6,344,205.19 - 2、光 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债券 B 类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已按再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赎 回款转 出金 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分 配合计 备注 2012 年 2,223,971.29 - - 2,223,971.29 - 合计 2,223,971.29 - - 2,223,971.29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 称 “光大 保德信” ) 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由中 国 光大集团控股的光大证 券股 份有限公司和美国保 德信 金融集团旗下的保德 信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共 同创 建, 公司 总部 设在上 海, 注册 资本 为人 民币 1.6 亿元人 民币 , 两家股东分 别持 有 55% 和 45% 的 股份 。 公 司 主要从 事基 金募 集、 基金 销售、 资产 管理 和中 国证 监会许 可的 其他 业务(涉 及行政许 可的凭 许可证经 营) ,今 后,将在 法律法规 允许的范 围内为 各类投资 者 提 供更多 资产 管理 服务 。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光大保 德信 旗下 管理 着 14 只开放 式基 金, 即光大 保德信量 化 核心证 券投 资基 金、 光大保德信 货币 市场 基金 、 光大保德 信红 利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光大 保德信 新增 长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光 大保 德信 优 势配置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光大 保德 信 增利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光 大保 德信 均衡 精 选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光大保 德信 动态 优选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光大保 德信 中小盘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光大保 德信 信 用添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光大 保德 信行 业轮 动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光 大保德 信添 天利 季度开 放短 期理 财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光大 保德 信 添盛双 月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和 光 大保德 信添 天盈 季度 理财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8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 经 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韩爱丽 基金经 理 2012-06-19 - 6 年 韩爱丽女 士,复 旦大学 经 济学硕 士,CFA 。2006 年 7 月至 2010 年 8 月在上 海浦东 发展银 行 总行资 金部从事 固定收 益交易 、 研究工 作;2010 年 8 月 加盟 光大 保德信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任 高 级债券 研究员, 现任光 大保德 信 货币市 场基金基 金经理 、光大 保 德信添 天利季度 开放短 期理财 债 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 光 大保德 信添盛双 月理财 债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 光大保 德 信添天 盈季度理 财债券 型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 注: 对基 金的 首任 基金 经理, 其任 职日 期指 基金 合同生效 日, 离任日 期指 公司做出 决定 之日; 非首 任基 金经 理, 其任职 日期 和离 任日 期均 指公司 做出 决定 之日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人严格 遵守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及其他 相关 法律 法规、 证监 会 规定和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本着诚 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在严 格控 制 风险的 前提 下 , 为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谋 求最 大利 益 。 报告期 内未 有损 害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 易 情况的 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本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中 国证 监会颁 布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 等相关法 律法规, 制定了 《光大保 德信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公 平交易制 度》 ,并 建立《投 资 研 究管理制 度》及 细则、 《 集 中交易管 理制度》 、 《异常 交易监控 与报告 制度》 、 《 投资对象 备选 库建立 与维 护管 理办 法 》 等制度 作为 公平 交易 执行 的制度 保障 。 在投 资管 理 活动中 公平 的对









































































































































9 待公司 管理 包括 开放 式基 金、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组合在内 的所 有组 合, 范围包括股 票、 债券 等所有 投资 品种 , 以及 一 级市场 申购 、 二级 市场 交 易等所 有投 资活动, 同时包括授 权、 研究 分析 、 投资决 策、 交易执 行、 业绩 评估 等投 资管 理活动相 关的 各个 环节 。 实行事前 控制 、 事 中监控 、事 后分 析的 全过 程控制 ,形 成有 效的 公平 交易体 系。 具体 的控 制方 法包括 : 事前控 制: 1 、 研 究人 员通 过内部 晨会 、 邮件 和统 一 的研究 报告 平台 系统 发布 投资建 议, 确保各投 资组合在 获得投 资信息、 投资建议 和投资 决策等方 面均享有 平等机 会;2、各 个投 资主体 有明 确的 职责 和权 限划分 , 投资 组合 经理 在 权限范 围内 自主 决策 , 不 同投资 组合 经理 之间的持 仓和交易 等重大 非公开投 资信息相 互隔离 ;3、建立 规范的 一级市场 股票债券 询 价 申购和 配售 等审 批流 程 、 银行间 债券 价格 公允 性审 批流程 ; 建立 和定 期维 护 二级市 场投 资对 象备选 库和 银行 间市 场交 易对手 库。 事中监控 :1、主动 管理型 的基金, 严禁同一 投资组 合或不同 投资组合 在同一 交易日 进 行股票 的反 向交 易 , 严 禁 不同投 资组 合在 同一 交易 日进行 债券 的反 向交 易 , 确有需 要进 行日 内反向交 易的,需 要进行 严格的审 批流程;2、交易 环节中所 有指令严 格按照 “时间优 先 、 价格优 先 ” 的 原则 执行 指 令, 交易 所指 令均 需通 过 恒生系 统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分发 和委 托下 单。 事后分 析: 对公 平交 易的 事 后分析 主要 集中 在对 同一 投资组 合或 不同 投资 组合 临近交 易 日的反 向交 易和 不同 投资 组合临 近交 易日 的同 向交 易, 同时 在每 季度 和每 年 度, 对公 司管 理 的不同 投资 组合 的整 体收 益率差 异、 分投资 类别 (股票 、 债券) 的收益 率差 异进行 分析 , 对 连续四 个季 度期 间内 、不 同时间 窗下 (如 日内 、3 日内、5 日内 )公 司管 理 的不同 投资 组合 同向交 易的 交易 价差 进行 分析 。 特 别的 , 对同 一投 资 组合经 理管 理的 不同 投资 组合之 间的 同 向交易 和反 向交 易重 点进 行分析 。 若出 现异 常交 易 行为 , 则 及时 进行 核查 并 在向中 国证 监会 报送的 监察 稽核 季度 报告 和年度 报告 中对 此做 专项 说明。 对于公 平交 易同 向交 易价 差分析 ,具 体的 分析 方法 如下: 第一 步, 在 A 组合买入或 者 卖出某 只证 券的 当日 (3 日、 5 日) 内, 统计 A 组 合在 此期间 的买 入或 者卖 出该 股票的 均价 , 同时统 计 B 组 合在 同期 、 同方向 交易 同一 只证 券的 均价, 然后 比较 两者 的均 价差异 ,其 中 买入溢 价率 = (B 组 合交 易均价/A 组合 交易 均价-1) ,卖出 溢价 率 = (A 组合 交易均 价/B 组合交 易均 价-1) ;第 二步 ,将发 生的 所有 交易 价差 汇总进 行 T 检验, 置信 区间 95%,得到 交易价 差是 否趋 近于 0 的判断结 果, 并计 算 A 组合 与 B 组合同 向交 易中 占优 次数的 比例 为 占优比 例, 用溢 价率 乘以 成交量 较少 方的 成交 量计 算得到 B 组合对 A 组合 溢价金额 大小 , 将所有 同向 交易 溢价 金额求和, 除以 A 组合平 均资 产净值 来计 算对 A 组合净 值的影 响, 称









































































































































10 为单位 溢价 率。 判断 同向 交易价 格是 否有 显著 差异 有以下 四条 标准 :交 易价 差不趋 向于 零 、 样本数 大于 30 、单 位溢 价率大 于 1%、占优 比例 不在 45%-55%之间。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 各项 公平 交 易制度 流程 均得 到良 好地 贯彻执 行 。 本 基金 主要 投 资标的 为银 行存款 , 与其 他投 资组 合 未发生 交易 所和 银行 间市 场同向 交易 , 未发 现存 在 违反公 平交 易原 则的现 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现本 基金 存在异 常交 易行 为。 本基 金 与其他 投资 组合 未发 生交易所公 开 竞价同 日反 向交 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2 年 经济经历 了上半 年 加速下行在 政策放 松刺激 下企稳反弹 。四季 度,工 业增加值 连续三 月走 高,12 月达到 10.3%,较年 内 8.9%的低点上涨 1.4 个百分 点, 投资和消 费也 稳 中有升 , 固定 资产 投资 四季度基 本稳 定在 20.7%,而 12 月消 费也 达到 15.2% ,较 11 月上 涨 0.3 个 百分 点。 年末 通胀 符 合预期 , 尽管 12 月 在蔬 菜 价格超 季节 性上 涨的 带动 下, 食品 价格 环比上 升将 使得 CPI 有所 反弹, 但受 翘尾 因素 影响 ,1 月又恢 复 2%的低位 。进出口 方面 , 受海外经济疲软影响国 内出 口增速疲软,短期持 续大 幅改善可能性不大。 信贷 持续低迷, M2 维持在 14% 左右的 增速, 虽然 直接 融资 的力 度在逐步 加大 , 但仍 无法 撼动银行 中长 期贷 款在社 会融 资总 量中 的主 导地位 , 而且 随着 理财 资 金的膨 胀 , 对 实体 经济 资 金产生 了很 大的 分流作 用。 政策 方面, 货 币政策 持续 宽松 , 央 行上 半年两 次下 调存 款准 备金 率,6 月和 7 月 初分别 将基 准利 率下 调 0.25% , 而下半 年则 主要 在公 开市场 上进 行资 金净 投放 , 除了央票 持 续停发 外, 还通 过持 续逆 回购以 及新 创设 的 SLO 为 市场提 供流 动性 ,抑 制资 金价格 波动。 资金面的宽松使得信用债收益率曲线呈现陡峭化下行,特别是短融的信用利差从年初的 300BP 缩 减到 目前的 150BP 左右 ,尽 管由 于信 用违 约的风 险暴 露在 三季 度有 所反复 ,但 总 体下行 态势 明显 。 同 业存 款方面 , 4 季度进 入年 底阶 段, 较上季 度继 续好 转, 价格趋于 稳定 。 特别是 跨元 旦和 跨春 节因 素明显 , 银行 报价 呈现 脉冲式上 涨。 按照契 约要 求, 添天利 基金 主 要投资 于银 行协 议存 款和 银行间 质押 式回 购 , 我 们 通过扩 大交 易对 手范 围 、 多方询 价来 提高 组合的 收益 。









































































































































11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本报告 期内 光大 保德 信添 天利理 财债 券 A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为 1.7205% , 业绩比 较基准 收 益率 为 1.6451% ; 光大保 德信添 天利 理财 债券 B 份额净值 增长 率为 1.8520% , 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为 1.6451%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 要展 望 展望 2013 年 1 季度 , 通胀 受翘尾 因素 影响 3 月会下 探在 2.5%左右, 整体不 高, 需求端 将继续 改善 , 政策 存在 放松空间 。 从公 开市 场到 期投放来 看, 全年仅 一万 亿左右 , 尚未扣 除 约 6000 亿的逆 回购 到期 。 加上 SLO 的推出 , 预计资 金面将 维持 整体 宽松 。 但目前阶 段的 反 弹不会 改变 经济 增速 中枢 下移的 趋势 , 特 别是 在结 构 调整过 程中 会出 现个 别行 业企业 盈利 恶 化带来 的信 用违 约事 件 , 信用利 差将 向合 理水 平回 归。 在此 背景 下, 添天 利 基金在 兼顾 收益 性、 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会 适时调 整信 用债 的投 资比 例。 操作 上把 平衡 性作 为 第一位 , 谨慎 投 资,力 求在 投资 标的 种类 、比例 方面 做到 平衡 和风 险的可 控。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金 的估 值业务严 格遵 守 《企 业会 计准则》 、 《证券 投资 基金 会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及监管 机关 有关 规定和 《光 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 估值 委员 会工作 制度 》 进 行。 日常 估值 由基 金管 理 人和本 基金 托管 人一 同进 行, 基金 份额 净值 由基 金 管理人 完成 估值 后, 经 基金托 管人 复核 无误后由 基金 管理 人对 外公 布。 月末 、 年中和 年末 估值复核 与基 金会 计的财 务核 对同 时进 行。 报告期 内, 公司设 立由 公司分管 高管 、 监察 稽核 部、 运营部 、 投资 研究 部 (包括基 金经 理、 研究 团队 、 数量 分析 小组) 、IT 部代表 人员 组成 的估值 委员 会。 公司估 值委员会 主要 负 责制定 、 修订 和完 善基 金 估值政 策和 程序 , 选择 基 金估值 模型 及估 值模 型假 设, 定期 评价 现 有估值政 策和程序 的适用 性及对估 值程序执 行情况 进行监督 。基金 估值政策 的议定和 修 改 采用集 体决 策机 制, 对需采用特 别估 值程 序的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及时 启动 特别估值 程序 , 由 公司估 值委 员会 讨论议定 特别估 值方 案并 与托 管行 、 审计师 沟通 后形 成建 议, 经公司 管理 层 批准后 由运 营部 具体 执行 。估值 委员 会向 公司 管理 层提交 推荐 建议 前, 应审 慎平衡 托管 行、 审计师 和基 金同 业的 意见 ,并必 须获 得估 值委 员会 三分之 二以 上成 员同 意。









































































































































12 公司估 值委 员会 的相 关成 员均具 备相 应的 专业 胜任 能力和 长期 相关 工作 经历 , 并具有 广 泛的代 表性 , 成员 包括 监察稽核 代表 1 人、 研究 团队代 表 1 人、 基金 经理 代表 1 人、 数量 分 析小组 代表 1 人 、基 金会 计代表 3 人、与 估值 相关 的 IT 工程师 1 人、 运营 部主管 1 人、 公 司分管 运营 的高 管 1 人。 基金经 理作 为估 值委 员会 成员参 与讨 论, 仅享 有一 票表决 权。 委员会 对各 相关 部门 和代 表人员 的分 工如 下: 投资 研 究部和 运营 部共 同负 责关 注相关 投 资品种 的动 态, 评判 基金 持 有的投 资品 种是 否处 于不 活跃的 交易 状态 或者 最近 交易日 后经 济 环境发 生了 重大 变化 或证 券发行 机构 发生 了影 响证 券价格 的重 大事 件, 从而 确 定估值 日需 要 进行估 值测 算或 者调 整的 投资品 种; 运营 部根 据估 值 的专业 技术 对需 要进 行估 值政策 调整 的 品种提出初步意见提交 估值 委员会讨论,负责就 估值 政策调整的合规事宜 与监 察稽核部协 商, 负责 执行 基金 估值 政 策进行 日常 估值 业务 并定 期审核 估值 政策 和程 序的 一致性 , 负责 与 托管行 、 审计 师、 基金 同 业、 监管 机关 沟通 估值 调 整事项 ; 监察 稽核 部就 估 值程序 的合 法合 规发表 意见 ; 投资 研究 部 负责估 值政 策调 整对 投资 业绩影 响的 评估 , 数量 小 组负责 估值 政策 调整对 投资 绩效 的评 估;IT 部就估 值政 策调 整的 技术实现 进行 评估 。 本基金 管理 人参 与估 值流 程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利益 冲突 ; 截 止报 告期 末 未与外 部 估值定 价服 务机 构签 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 基金 合同 及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等有 关规 定 , 本基金 每日 将基 金净 收益 分配给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 并按 自然 月结转 为相 应的 基金 份额 。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情况 声明 2012 年 度,中国 光大银 行 股份有限公 司在光 大保德 信添天利季 度开放 短期理 财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托管 过程 中, 严格 遵守 了 《证 券投 资 基金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运 作管理 办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办 法》 及其他 法律 法规、 相关 实施 准则 、 基金合同 、 托管协 议 等的规 定, 依法安 全托 管了基金 的全 部资 产, 对光大保德 信添 天利 季度 开放 短期理 财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投资 运作 进行了 全面 的会 计核 算和 应有的 监督 , 对 发现 的问 题 及时提 出了 意 见和建 议 。 按 规定 如实 、 独立地 向监 管机 构提 交了 本基金 运作 情况 报告 , 没 有发生 任何 损害









































































































































13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地履行 了作 为基 金托 管人 所应尽 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净值 计算 、利润分配等情况的 说明 2012 年 度,中 国光大银 行 股份有限公 司依据 《证券 投资基金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运作 管理办 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其他法 律法 规、 相关实 施准则 、 基金合 同、 托管协 议等 的规 定, 对基金管理 人—— 光大保 德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的 投资 运作 、 信息披 露 等行为 进行 了复 核、 监督, 未发现 基金 管理 人在 投资运作 、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计算 、 基金份 额 申购赎 回价 格的 计算 、 基 金费用 开支 等方 面存 在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益的 行为 。 该基金 在 运作中 遵守 了 《证 券投 资 基金法 》 等有 关法 律法 规 的要求 ; 各重 要方 面由 投 资管理 人依 据基 金合同 及实 际运 作情 况进 行处理 。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编制 的“ 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季 度开放 短期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2012 年年度 报告” 进行 了复 核, 报告 中相 关财 务指 标、 净值表 现、 收益分 配情 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是真实 、准 确和 完整 的。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 指定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 所及 其注 册会 计师 薛竞 、 张晓艺 对 本基 金 2012 年度财 务会 计报告进 行了 审计 ,并 于 2013 年 3 月 25 日为 本基 金出具了 无保 留 意见的 审计 报告 , 审计 报 告文号 为普华永 道中 天审 字 (2013)第 20132 号 , 投资者可 通过 年 度报告 正文 查看 审计 报告 正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光大 保德 信添 天利季 度开 放短 期理 财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4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2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10,550,268.56 结算备 付金 - 存出保 证金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 其中: 股票 投资 -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应收利 息 179,449.54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110,729,718.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2 年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6,077.99 应付托 管费 15,034.2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25,274.79 应付交 易费 用 -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301,400.00 负债合 计 377,787.0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10,351,931.07









































































































































15 未分配 利润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10,351,931.07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10,729,718.10 注:1. 报告截止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 元,基金份额总额 110,351,931.07份 ,其中 A 级基金 份额 总额 64,513,114.11 份; B 级基 金份 额总额 45,838,816.96 份。 2. 本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为 2012 年 6 月 19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光大 保德 信添 天利季 度开 放短 期理 财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2 年 6 月 19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2 年6 月19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10,307,620.86 1.利息 收入 10,291,145.12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0,291,145.12 债券利 息收 入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失 以 “- ” 填列)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 列) - 4.汇兑 收益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 填 列) 16,475.74 减:二、费用 1,739,444.38 1.管 理人 报酬 663,595.21 2.托 管费 266,041.15 3.销 售服 务费 507,408.02









































































































































16 4.交 易费 用 - 5.利 息支 出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6.其 他费 用 302,400.00 三、 利润总额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8,568,176.48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8,568,176.4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光大 保德 信添 天利季 度开 放短 期理 财债 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2 年 6 月 19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6 月19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823,786,627.31 - 823,786,627.31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 8,568,176.48 8,568,176.48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713,434,696.24 - -713,434,696.24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16,461,610.71 - 16,461,610.71 2.基金 赎回 款 -729,896,306.95 - -729,896,306.95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分配 利润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 -8,568,176.48 -8,568,176.48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10,351,931.07 - 110,351,931.07 报告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本报告 从 7.1 至 7.4 ,财 务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 基金管 理公 司负 责人 :傅 德修, 主管 会计 工作 负责 人:梅 雷军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王永 万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季 度开 放短期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以下 简称 “本 基金 ”)经中 国 证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证监许可[2012] 第 672 号 《关 于核准 光大 保









































































































































17 德信添 天利 季度 开放 短期 理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募集的 批复 》 核准 , 由光 大 保德信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依照 《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和 《光 大保 德信 添天 利 季度开 放短 期理 财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同 》 负责 公开 募集 。 本基金 为契 约型 定期 开放 式基金 , 存续 期 限不定 , 首次 设立 募集 不包括认 购资 金利 息共 募集 823,502,104.88 元, 业经普 华永道 中天 会 计师事 务所 有限 公司 普华 永道中 天验 字(2012) 第 197 号验资 报告 予以 验证 。 经 向中国 证监 会 备案, 《光 大保德信 添天利 季度开放 短期理财 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同》 于 2012 年 6 月 19 日正式 生效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的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823,786,627.31 份基 金份额, 其中 认 购资金 利息 折合 284,522.43 份基 金份 额。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为 光大 保德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基 金托 管人 为中 国光 大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本基金 根据 投资 者认( 申)购本基金 的金 额, 对投资 者持有的 基金 份额 按照 不同 的费率 计 提销售 服务 费用 , 因此 形 成不同 的基 金份 额等 级 。 本基金 设 A 级和 B 级两级基金 份额 , 两 级基金份 额分别设 置基金 代码,并 单独公布 每万份 基金净收 益和 7 日年化 收 益率。投 资者 可自行 选择 认( 申) 购的 基金 份额等 级, 不同 基金 份额 等级之 间不 得互 相转 换。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和 《光 大 保德信 添天 利季 度开 放短 期理财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的有关 规定 , 本基金 的投 资范围 为现 金、 通知存 款、 短期融 资券 、 1 年及 1 年以内 的银 行 定期存款 、大 额存 单、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以 内( 含 397 天)的债 券、 期 限在 1 年以 内( 含 1 年) 的债券回 购、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的资 产支持证 券及 中 期票据 、 期 限在 1 年以内( 含 1 年) 的中 央银 行票 据以 及中国 证监 会、 中国 人民 银行认 可的 其 他货币市场 工具。其中,本基金投资 于银行存款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 的 80% ,其中银行 存款包 括银 行通 知存 款、 银行定 期存 款、 银行协 议存款和 备付 金存 款。 本基金在每 个开 放期 之前 10 个工作 日至 开放 期后 10 个工 作日 的期 间, 不受上述 投资 比例 限制 , 但必须保 持现 金 或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券 的投 资比例不 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5% 。本 基金的业 绩比 较 基准为 :税 后 1 年期 定期 存款收 益率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光 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于 2012 年 3 月 25 日批 准报出 。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其 后颁布 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南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及 其他 相 关规定( 以下 合称 “ 企业 会 计准则”) 、 中国 证监 会颁 布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 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告>》 、 中国证 券投 资基金业 协会 颁布 的 《证券 投资基 金会 计









































































































































18 核算业 务指 引》 、 《 光 大保 德信添 天利 季度 开放 短期 理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和 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 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 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 金 2012 年 6 月 19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 财务 报表符 合 企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反 映了 本基 金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 及 2012 年 6 月 19 日(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值 变动 情 况等有 关信 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本基金财 务报表所 载财务 信息依照 企业会计 准则、 《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 核算业 务指引 》 和其他 相关 规定 所厘 定的 主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 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为 2012 年 6 月 19 日(基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分类 (1) 金融资 产的 分类 金融资 产于 初始 确认 时分 类为 : 以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变动 计入 当 期损益 的金 融资产 、 应 收款项 、 可供 出售 金融 资 产及持 有至 到期 投资 。 金 融资产 的分 类取 决于 本基 金对金 融资 产的 持有意 图和 持有 能力 。 本 基 金现无 金融 资产 分类 为以 公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 金融资 产、 可供 出售 金融 资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本基金 持有 的其 他金 融资 产分类 为应 收款 项 , 包 括 银行存 款和 其他 各类 应收 款项等 。 应 收款项 是指 在活 跃市 场中 没有报 价、 回收 金额 固定 或可确 定的 非衍 生金 融资 产。 (2) 金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 债于 初始 确认 时分 类为: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 变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 负债及 其 他金融 负债 。 本基金 目前 暂无金融 负债 分类 为 以 公允 价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益 的金 融 负债。 本基 金承担 的 其他 金融负 债包 括各 类应 付款 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初始确认、后续 计量 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本 基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方时 , 按 公允 价值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









































































































































19 确认。 应收 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债 的相 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始 确认 金额 。 金融资 产满 足下 列条 件之 一的, 予以 终止 确认:(1) 收取该 金融 资产 现金 流量 的合同 权 利终止 ;(2) 该 金融 资产 已 转移, 且本 基金 将金 融资 产所有 权上 几乎 所有 的风 险和报 酬转 移 给转入 方; 或者(3) 该金 融资产已 转移 , 虽然本 基金 既没 有转移 也没 有保 留金 融资产 所有 权 上几乎 所有 的风 险和 报酬 ,但是 放弃 了对 该金 融资 产控制 。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时 , 终 止 确认该 金融 负债 或义 务已 解除的 部 分。终 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与 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 免债 券投 资的 摊余 成本与 公允 价值 的差 异导 致基金 资产 净值 发生 重大 偏离, 从 而 对基金 持有 人的 利益 产生 稀释或 不公 平的 结果 , 基 金 管理人 于每 一计 价日 采用 债券投 资的 公 允价值 计算 影子 价格 。 当 基金资 产净 值与 影子 价格 的偏离 达到 或超 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0.25% 时, 基金 管理 人应 根据 风 险控制 的需 要调 整组 合 , 使基金 资产 净值 更能 公允 地反映 基金 资产 价值。 计算影 子价 格时 按如 下原 则确定 债券 投资 的公 允价 值: (1) 存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 估 值 日无交 易,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 境未 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 发行 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 价格 的重大事件 的,按 最近 交易 日的 市场 交易价 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2) 存在活跃 市场 的金 融工具 ,如估 值日 无交 易且 最近 交易日 后经 济环 境发 生了 重大变 化,参 考类 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市 价及 重大 变化 等因 素,调 整最 近交 易市 价以 确定公 允价值。 (3) 当金融工 具不 存在 活跃市 场,采 用市 场参 与者 普遍 认同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 易价格 验证具 有可 靠性 的估 值技 术确定 公允 价值 。 估 值技 术 包括参 考熟 悉情 况并 自愿 交易的 各方 最 近进行 的市 场交 易中 使用 的价格 、 参照 实质 上相 同 的其他 金融 工具 的当 前公 允价值 、 现金 流 量折现 法和 期权 定价 模型 等。 采用 估值 技术 时, 尽 可能最 大程 度使 用市 场参 数, 减少 使用 与 本基金 特定 相关 的参 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抵销 本基金 持有 的资 产和 承担 的负债 基本 为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 。当 本基 金依 法 1) 具有 抵 销已确 认金 额的 法定 权利 且该种 法定 权利 现在 是可 执行的 ; 且 2) 交易 双方 准备按净 额结 算 时,金 融资 产与 金融 负债 按抵销 后的 净额 在资 产负 债表中 列示 。 7.4.4.7 实收基金









































































































































20 实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 基金 份额所 募集 的总 金额 。每 份基金 份额 面值 为 1.00 元。由于 申 购和赎 回引 起的 实收 基金 变动分 别于 基金 申购 确认 日及基 金赎 回确 认日 认列 。 上述申 购和 赎 回分别 包括 因类 别调 整而 引起 的 A 、B 级 基金 份额 之间的 转换 所产 生的 实收 基金变 动。 7.4.4.8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量 应收款 项在 持有 期间 确认 的利息 收入 按实 际利 率法 计算, 实际 利率 法与 直线 法 差异较 小 的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7.4.4.9 费用的确认和计 量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报酬 、 托 管 费和销 售服 务费 在费 用涵 盖期间 按基 金合 同约 定的 费率和 计 算方法 逐日 确认 。 其他金 融负 债在 持有 期间 确认的 利息 支出 按实 际利 率法计 算, 实际 利率 法与 直 线法差 异 较小的 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7.4.4.10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 策 每一基 金份 额等 级的 基金 份额享 有同 等分 配权 。 申 购 的基金 份额 不享 有确 认当 日的分 红 权益, 而赎 回的 基金 份额 享有确 认当 日的 分红 权益 。本基 金以 份额 面值 1.00 元固定 份额 净 值交易 方式 ,每 日计 算当 日收益 并按 基金 份额 面值 1.00 元分 配后 转入 所有 者权益, 每月 集 中宣告 收益 分配 并将 当月 收益结 转到 投资 人基 金账 户。 7.4.4.11 分部报告 本基金 以内 部组 织结 构、 管理要 求、 内部报 告制 度为依据 确定 经营 分部 , 以经营分 部为 基础确 定报 告分 部并 披露 分部信 息。 经营分 部是 指本 基金 内同 时满足 下列 条件 的组 成部 分:(1) 该组成 部分 能够 在日常活 动 中产生 收入 、 发生 费用 ;(2)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能 够定期 评价 该组 成部 分的 经营成 果 , 以 决定向 其配 置资 源、 评价其业绩 ;(3) 本基金 能够 取得该组 成部 分的 财务 状况 、 经营成 果和 现金流 量等 有关 会计 信息 。 如果两 个或 多个 经营 分部具有 相似 的经 济 特征, 并且满 足一 定条 件的, 则合 并为 一个 经营 分部。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 。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21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根据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局 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 放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有关税 收问题 的通知 》 、 财税[2008]1号 《 关于企 业所 得税 若干 优惠 政策的 通知 》 及 其他 相关 财税法 规和 实 务操作 ,主 要税 项列 示如 下: (1) 以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金 不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征收 营业 税。 (2) 对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得 的收入 , 包 括买 卖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入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3) 对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利 息收入, 由发 行债 券的 企业 在向基 金支付 利息时 代扣 代缴 20%的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光大保 德信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 基金注 册登 记机构 、 基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光大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光大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保德信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元 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 本期 无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的 交易 。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2012 年6 月19 日(基 金合同生 效日 )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663,595.21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68,773.02 注: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光大 保 德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的 管理人 报酬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0.25% 的 年费 率计 提, 逐日 累计至 每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其 计算 公式 为: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22 项目 本期 2012 年 6 月 19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266,041.15 注: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光大 银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 0.1%的年费 率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1% / 当年 天数 。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联 方名称 本期 2012 年6 月19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 债券 A 类 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债 券 B 类 合计 光大保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233.07 2,398.96 2,632.03 光大银 行 230,134.97 3,357.49 233,492.46 光大证 券 18.22 0.00 18.22 合计 230,386.26 5,756.45 236,142.71 注:支 付基 金销 售机 构的 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基 金 A 级和 光大 保德 信添 天利理财 基 金 B 级的 销售 服务 费分 别按前一 日该 类基 金资 产净 值 0.25% 和 0.01% 的年 费率 计提 。 其计算 公式为 : 日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 约定年 费率 / 当年 天数 。





7.4.8.3 与关联方进行 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 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期 无与 关联 方进 行的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 券( 含回 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2 年6 月19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日 )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债 券A 类 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债 券B 类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6 月 19 日)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 - 45,008,100.00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830,716.96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45,838,816.96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 - 100%









































































































































23 金总份 额比 例 注:1. “期间 申购/ 买入 总份额 ”中 为红利 再投 份额 ,本期红 利再投 份额 为 830,716.96 份。 2. 基金管理 人光大 保德信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 在本期认 购本基 金的交易 委托光大 证券办 理。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无 除基 金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 6 月 19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息收 入 光大银 行 34,550,268.56 61,974.08 注: 本基 金的 银行 存款 由基 金托管 人光 大银 行保 管 , 活 期存款 部分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息 , 定期存 款部 分按 协议 利率 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期 未在 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 7.4.9 期末(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本期 末无 因认 购新 发/ 增发 证券 而流 通受 限的 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 牌 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 本期 末无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的股 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 本基金 本期 末无 银行 间市 场债券 正回 购中 作为 抵押 的债券 。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本基金 本期 末无 交易 所市 场债券 正回 购中 作为 抵押 的债券 。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 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 其他 事项 (1) 公允价 值 (a)不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 资产和 负债 主要 包括 应收 款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 其 账 面价值 与 公允价 值相 差很 小。 (b) 以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 融 工具









































































































































24 (i) 金融工具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方法 根据在 公允 价值 计量 中对 计量整 体具 有重 大意 义的 最低层 级的 输入 值, 公允 价 值层级 可 分为: 第一层 级: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级:直接( 比如取自价格) 或间接( 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 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 级 中的市 场报 价以 外的 资产 或负债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级: 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 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 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 观察输 入值) 。 (ii) 各层级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 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iii) 公允价值所 属层 级间 的 重大变 动 无。 (iv) 第三层级公 允价 值余 额 和本期 变动 金额 无。 (2) 除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10,550,268.56 99.84 4 其他各 项资 产 179,449.54 0.16 合计 110,729,718.10 100.00









































































































































25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未进 行债 券回购 融资 。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 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76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92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 均剩 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未有 违规 超 过 120 天的情 况。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1 30 天以内 1.40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60 天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90 天 98.77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180 天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 含)—397 天(含 )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合计 100.17 -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未投 资债 券。









































































































































26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名 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 细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未投 资债 券。 8.6“影子定价 ” 与“摊余 成本法 ”确定的基金 资产 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的 次数 0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 报告期 内每 个交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名 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未投 资资 产支持 证券 。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1) 、 本基金 估值 采用 摊余成本 法, 即估值 对象 以买入成 本列 示, 按实际 利率并考 虑其 买入时的 溢价与 折价,在 其剩余存 续期内 摊销,每 日计提损 益。 (2) 、为了 避免采用 摊 余 成本法 计算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与按 市场 利率 和交 易市 价计算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发 生重大 偏离 , 从 而对基 金持 有人 的利 益产 生稀释 和不 公平 的结 果 , 基金管 理人 于每 一估 值日 , 采 用市 场利 率 或交易价 格,对基 金持有 的估值对 象进行重 新评估 ,即“影 子定价” 。当基金 资产净值 与 影 子定价 的偏 离达 到或 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一定 幅度 时, 或 基金 管理 人认 为发 生 了其他 的重 大 偏离时 , 基金 管理 人可 以 与基金 托管 人商 定后 进行 调整 , 使 基金 资产 净值 更 能公允 地反 映基 金资产 价值 ,确 保以 摊余 成本法 计算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不会 对基 金持 有人 造成 实质性 的 损 害 。 (3) 、 如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上述 方法 进行 估值 不能 客观反 映其 公允 价 值的,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具体情 况与基 金托管人 商定后, 按最能 反映公允 价值的方 法估值 。 (4) 、如有新增 事项 或变更 事项 ,按 国家 最新 规定估 值。 8.8.2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 余期限小于 397 天但剩余 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券 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 基金 资产净值的 20 %的情况。 8.8.3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内 投 资的前 十名 证券 发行 主体 本期没 有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









































































































































27 报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形。 8.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179,449.54 4 应收申 购款 -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79,449.5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 数(户) 户均持 有 的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光大 保德 信添 天利 理财 债券A 类 1,772 36,406.95 4,869,659.55 7.55% 59,643,454.56 92.45% 光大 保德 信添 天利 理财 债券B 类 1 45,838,816.96 45,838,816.96 100.00% 0.00 0.00% 合计 1,773 62,240.23 50,708,476.51 45.95% 59,643,454.56 54.05%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的情 况 本报告 期末 基金 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均 未持 有本 基金 的份额 。









































































































































2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债 券 A 类 光大保 德信 添天 利理 财债 券 B 类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2 年6 月19 日)基金份 额总 额 631,159,302.13 192,627,325.18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2,800,241.10 3,661,369.61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579,446,429.12 150,449,877.83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4,513,114.11 45,838,816.96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的重 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 人事 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 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基 金投 资策 略无 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聘 任 普华永 道中 天为 其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 。 报 告年 度 应支付 给聘 任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的 报酬 为人 民币 6 万元,目前该 审计 机构 已提 供审计服 务的 连 续年限 为 1 年。









































































































































29 11.6 管理人、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人员受 稽查或处 罚等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 基金 管理 人 、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未有受 监管 部门 稽查 或处 罚的情 形 发生。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 元 的有关情况 本报告 期未 租用 交易 单元 。 专用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标准 和程序 (1)选择 使用 基金 专用 交易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的 选择标 准 基金管理人 选择证 券经营 机构,并选 用其交 易单元 供本基金买 卖证券 专用, 应本 着安全 、 高效 、 低成本 , 能够为本 基金 提供 高质 量增 值研究 服务 的原 则, 对该证券经 营 机构的 经营 情况 、治 理情 况、研 究实 力等 进行 综合 考量。 基本选 择标 准如 下: 实力雄 厚, 信誉 良好 ,注 册资本 不少 于 3 亿元 人民 币; ?








财务 状况 良好 ,各 项 财务指 标显 示公 司经 营状 况稳定 ; ?





经 营行 为规 范, 近两 年未发 生重 大违 规行 为而 受到证 监会 处罚 ; ? 内部管 理规 范 、 严 格, 具 备健全 的内 部控 制制 度 , 并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





具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效 、 安全的 通讯 条件 , 交易设备 符合 代理 本基 金进 行证券 交 易的要 求, 并能 为本 基金 提供全 面的 信息 服务 ; ? 研究实 力较 强 , 有 固定 的 研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 员, 能及 时为 本基 金提 供 高质量 的咨询 服务 ; ?





对 于某 一领 域的 研究 实力超 群, 或是 能够 提供 全方面 ,高 质量 的服 务。 (2)选择 使用 基金 专用 交易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的 程序 ? 投资研 究团 队按照 (1)中 列出的有关 经营情 况、治 理情况的选 择标准 ,对备 选的 证券经 营机 构进 行初 步筛 选; ? 对通过初选的各证券经营机构,投资研究团队各成员在其分管行业或领域的范围 内,对 该机 构所 提供 的研 究报告 和信 息资 讯进 行评 分。 ?





根据各 成员 评分 ,得 出各证券 经营 机构 的综 合评 分。 ?





投 资研 究团 队根 据各 机 构的得 分排 名, 拟定 要选 用 其专用 交易 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构 , 并报本 管理 人董 事会 批准 。 ?





经董 事会批准 后,由 本 管理人交易 部门、 运营部 门配合完成 专用交 易单元 的具体租 用事宜 。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绝对 值没 有超 过 0.5%( 含)以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